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區塊體系性的學習,有效克服記憶障礙
•裨益爭點全蒐尋,避免遺漏未答
•解題架構的順序性思考,有效降低不知從何下筆作答的窘境
作者簡介
張陳弘
學歷: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現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專業經歷: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112年~)
台北市政府資料治理委員會委員(111年~)
國防部法規會委員(109年~)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行政程序法)
國家發展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諮詢委員(108年~110年)
輔仁大學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110年~112年)
中華民國律師
二版序
為使讀者對於行政法案例研習能更有效率,作者乃藉由此次改版,全面改寫行政法案例解題架構,期能有效裨益案例爭點之尋找與作答。請讀者參閱本書「第一章」之說明。
另本書「第二~五章」設計於每一重要概念說明處,置放與該概念相關之較常見簡易案例事實,使讀者能熟悉「案例事實與爭點」的慣常連結模式,增益爭點尋找速度。
本書前版次乃將律師、司法官題型依章節內容分列,因此會出現同一題目的不同小題,被拆分在不同章節說明,而減損讀者就律師、司法官題型的完整熟悉與體驗。此次改版因案例解題架構的重新安排,伴隨調整在每一章之最後一節安排完整題型的作答演練,讓讀者更能自行評估與司律題型的熟悉度還距離多遠。
張陳弘
目錄
序
第一章 行政法案例解題思維
第一節 找爭點—以「行政行為形式」結合「四步驟思考流程」的爭點 8
壹、四步驟思考流程 8
貳、以「行政行為形式」結合「四步驟思考流程」 11
第二節 下標題 12
第三節 演練示範 13
壹、111司律二(一)(二) 13
貳、110司律二 20
參、109司律一(二)(三) 27
肆、108司律二1(一)(二) 30
伍、107司(一)(二) 36
第二章 行政處分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行為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6
壹、行政作用法概念之行政機關 46
貳、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7
參、常見之Step1爭點命題模式 48
第二節 Step 2 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 50
壹、Step 2.1 定性 50
貳、Step 2.2 行政處分之效力 59
參、Step 2.3 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72
肆、Step 2.4 以裁罰為目的之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罰法的爭點連結 78
伍、Step 2.5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119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處分之後續處理 136
壹、Step 3.1 行政處分瑕疵效力理論 136
貳、Step 3.2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處分所形成之侵害—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的爭點連結 137
參、Step 3.3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處分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212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處分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222
壹、損失補償責任之體系 222
貳、損失補償之範圍、程序與爭訟 23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233
第三章 行政契約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契約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19
第二節 Step 2 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 420
壹、Step 2.1 定性 422
貳、Step 2.2 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427
參、Step 2.3 行政契約推展之合法性控制 435
肆、Step 2.4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447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契約之後續處理 449
壹、Step 3.1 行政契約之瑕疵效力 449
貳、Step 3.2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契約所形成之侵害—行政訴訟法的爭點連結 454
參、Step 3.3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契約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459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契約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460
第五節 綜合演練 461
第四章 行政事實行為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事實行為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83
第二節 Step 2 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 484
壹、Step 2.1 定性 484
貳、Step 2.2 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486
參、Step 2.3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489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事實行為之後續處理 490
壹、Step 3.1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事實行為所形成之侵害 490
貳、Step 3.2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事實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491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事實行為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49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493
第五章 行政命令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命令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518
第二節 Step 2 行政命令的合法性控制 519
壹、Step 2.1 定性 519
貳、Step 2.2 行政命令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521
參、Step 2.3 行政命令之事後監督 528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命令之後續處理 530
壹、Step 3.1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命令所形成之侵害 530
貳、Step 3.2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命令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530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命令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532
壹、以行政命令作為信賴基礎所生之信賴利益損失補償 532
貳、以行政命令規範因特別犧牲所生之損失補償 53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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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於2002年出版以來已逾二十一年,在此期間,行政訴訟法屢次修正,所增訂的條文相當多,須重新逐條闡明。
本書就現行行政訴訟法,依法條編章順序,作有系統之詮譯。行文力求簡潔,舉例務求明確。使學習行政訴訟法者,得有清晰之概念。各編章始於導論介紹,繼之立法沿革、外國立法例、立法目的及內容解析。除對條文之基本概念解說明確,闡釋其立法旨趣,並比較各國立法例,始讀者得以澈底瞭解行政訴訟法之概念形成及體系架構。
目錄
導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行政訴訟事件
第二章 行政法院
第一節 管 轄
第二節 法官之迴避
第三章 當事人
第一節 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
第二節 選定當事人
第三節 共同訴訟
第四節 訴訟參加
第五節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第四章 訴訟程序
第一節 當事人書狀
第二節 送 達
第三節 期日及期間
第四節 訴訟卷宗
第五節 訴訟費用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
第一節 起 訴
第二節 停止執行
第三節 言詞辯論
第四節 證 據
第五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第六節 裁 判
第七節 和 解
第八節 調 解
第二章 簡易訴訟程序
第三章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第四章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
第五章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審程序
第二章 高等行政法院上訴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六編 重新審理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強制執行
第九編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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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上)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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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上)
系列名:台灣行政法學會叢書
ISBN13:9789575119355
出版社:元照
作者:翁岳生;董保城-主編;陳春生;林錫堯;陳清秀;李建良;陳淑芳-副主編
裝訂/頁數:平裝/756頁
規格:23cm*17cm*3.6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3/04/01
中文圖書分類:總論
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下)
系列名:台灣行政法學會叢書
ISBN13:9789575119362
出版社:元照
作者:翁岳生;董保城-主編;陳春生;林錫堯;陳清秀;李建良;陳淑芳-副主編
裝訂/頁數:平裝/764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3/04/01
中文圖書分類:總論
內容簡介
行政程序法是我國公法之基礎法律。三十餘位傑出公法碩彥,將本法施行二十餘載之理論研究與實務成果,整理彙纂成逐條釋義一書,粲然大備,條理分明。本書乃公共行政、公法學術與司法實務,必備之基本用書,也是學生提升公法學養之指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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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下)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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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上)
系列名:台灣行政法學會叢書
ISBN13:9789575119355
出版社:元照
作者:翁岳生;董保城-主編;陳春生;林錫堯;陳清秀;李建良;陳淑芳-副主編
裝訂/頁數:平裝/756頁
規格:23cm*17cm*3.6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3/04/01
中文圖書分類:總論
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下)
系列名:台灣行政法學會叢書
ISBN13:9789575119362
出版社:元照
作者:翁岳生;董保城-主編;陳春生;林錫堯;陳清秀;李建良;陳淑芳-副主編
裝訂/頁數:平裝/764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3/04/01
中文圖書分類:總論
內容簡介
行政程序法是我國公法之基礎法律。三十餘位傑出公法碩彥,將本法施行二十餘載之理論研究與實務成果,整理彙纂成逐條釋義一書,粲然大備,條理分明。本書乃公共行政、公法學術與司法實務,必備之基本用書,也是學生提升公法學養之指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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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中的公司法制:17堂案例學會《公司法》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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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凡對公司法有興趣者,縱非法律專業,透過本書也能快速駕馭基本概念,就常見實務問題得到解答,或進一步深入研析,並掌握法律最新發展。
為達到上述目標,本書採取了幾個迥異於一般法律教科書的設計:
首先,本書章節是依主題而非法條順序排列。
其次,目錄極細且全書後安排有關鍵字索引,可讓讀者能迅速找到自己要的概念及關聯設計,得以了解全貌。
第三,每篇均提供實例與大師分享,可讓讀者學到如何運用法條、發現條文或執行盲點,並進一步了解法律的實際操作。
第四,每篇均針對該篇的核心概念設計有摘要及目標,在主文之後,還設計問題,讓讀者可藉由回答問題,自我檢視理解程度以及哪些地方需要加強。
第五,另闢「2018年修法的後續發展」,針對當年度重大議題以及立法與實務趨勢進行探討分析。
最後,若讀者還想深入研究,本書的延伸閱讀列出重要判決及專論,可減省讀者需要額外蒐羅相關資料的時間。
本書之發想來自方嘉麟教授,其希望有別於一般傳統教科書而能提供給讀者,特別是實務界人士一本容易入門且具啟發思考的公司法法普之書。本書也將會持續改版,希望能對企業經營之參與者提供助益。
圖書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從公司法全盤修正理念到法律科普教育
致謝
【第一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
第1篇 緒 論/方嘉麟
1.1 公司法的重要性/3
1.2 公司法架構之演變/3
1.3 2018年公司法修法重點/11
1.4 本書目標與設計/17
2018年修法的後續發展/19
第2篇 公司設立及法人人格/黃銘傑
2.1 如何設立一家公司/33
2.2 公司設立登記的法律效果/44
2.3 設立登記之撤銷或廢止/47
2.4 揭穿公司面紗或法人格否認之理論/49
第3篇 公司籌資與有價證券之發行/朱德芳、張心悌
3.1 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基本差異/60
3.2 股權融資/61
3.3 債權籌資/99
作者簡介
【主 編】
曾宛如
【作者群】(以篇次排序)
方嘉麟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銘傑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
朱德芳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心悌
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洪令家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彥良
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曾宛如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兼副校長、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
林國彬
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周振鋒
政治大學法學院暨會計學系合聘專任教授
洪秀芬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馬秀如
政治大學商學院名譽教授
蘇怡慈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方元沂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杜怡靜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大師分享:
陳傳岳
萬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創所資深合夥律師
傅文芳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劉承愚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周建宏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兼執行長
何嘉容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龔天行
富邦金控高級顧問、臺大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盧明光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
紀天昌
安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黃調貴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吳志洋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諮詢服務執行副總經理
陳俊伴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國柱
社團法人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
呂淑玲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總經理
程春益
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
吳志豪
國票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陳泰明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蔡鴻青
台灣董事學會發起人暨常務理事
唐 鳳
數位發展部部長
許杏宜
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朱竹元
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
序 文
四版序
承襲發想本書之方嘉麟主編的理念,本書四版仍採淺顯易懂的論述,並佐以實例說明,使讀者能以較宏觀的角度對公司法有基礎而整體的認識。各章作者對於前幾年大修後,公司法及證交法之後續發展與修正亦有更新。是以讀者不僅能得到最新資訊,更可掌握發展趨勢。本書最大的特色之一便是章節係依主題而非法條順序排列安排,有利讀者系統性的理解。每篇也都提供時事案例與大師分享並說明各篇的核心概念及目標。
自2018年公司法大修迄今,僅修正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為之,此係因疫情影響所產生之修法;但在投保法第10條之1則引進某程度上具有董事失格制度色彩的規定,為法制之一大進步。2023年證交法更為處理實務上獨董準用監察人之規定所帶來之亂象而修正第14條之4。此外,對於公發公司也透過修改「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使董事長之解任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凡此種種均顯示公司法制仍在不斷演進中。希望透過本書使公司法之概念能更普及,從而提升公司治理。
曾宛如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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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含1、2試)爭點即時通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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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簡介
◎體系爭點:體系中提點重要爭點,並以圖表解說複雜概念。
◎筆者的話:淺白口語的文字講解,法律用語不再困惑。
◎最新考題:完整收錄107年至113年重要考題及完整詳解,應試不再恐慌
【目錄】
四版序(林予)
四版序(李羽軒律師)
初版序
第零章考試準備技巧
第一節 讀書的習慣與方法
壹、深度、廣度與熟悉度的取捨
貳、筆記製作的建議
第二節 考題的寫作方式
壹、千萬不要逃避寫考卷
貳、大題小作與小題大作
參、法律三段論法
肆、創造出「本文見解」
伍、寫作的精緻度與取捨
第三節 本書題目之練習方式
第四節 保險法歷屆一試考題統計表
壹、說明
貳、統計表(100年至112年)
第一章保險契約法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保險制度與保險契約之意義
壹、法規內容
貳、解釋
參、實例
第二節 保險契約法之原則
壹、對價平衡原則
貳、誠信原則
爭點1:為何保險法特別強調誠信原則?
爭點2:保險法第127條是否加上主觀要件?
爭點3:要保人帶病投保,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得否對要保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又要保人得否對保險人主張其所收受之保費亦為不當得利?
爭點4:已經治癒的舊疾依照保險法第127條,保險人得否免責?
爭點5:經「換約」之保險契約,其保前疾病應如何認定?
參、最大善意原則(utmost good faith)
肆、利得禁止原則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分類
壹、保險法第13條之分類:保險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貳、依保險經營之目的分類:商業保險、社會保險與政策保險
參、依給付基礎之分類
爭 點:損害保險或定額保險分類上之疑義,醫療費用保險、喪葬費用保險屬於我國人身保險之範圍,究屬於損害保險或定額保險?
第四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要物契約或諾成契約?
爭點1:若於要保人繳交第一期保費後,保險人同意承保前,發生保險事故,則保險人是否負保險責任?
爭點2:承上題,如業務員於受領第一期保費後,挪用該款項而於次日方轉交保險人,則適用之時點為何?
爭點3:承上題,第一期保費繳交後,保險人同意承保前,保險契約是否成立?
爭點4:被保險人之健康檢查多年前為異常,近年轉為正常,保險人要求被保險人再次進行體檢,否則拒絕承保。其拒絕承保是否有正當理由?
貳、不要式契約
參、射倖契約性
肆、有償契約性
爭點5:要保人給付保險費後,保險人之對價為何?
爭點6:如何解釋其射倖性?
伍、雙務契約性
第五節 保險契約法之解釋與契約條款之效力
壹、保險契約內容之效力與相關規範之影響
貳、契約自由原則與保險契約約款之效力
爭點1:如何區分強制規定與任意規定?
爭點2:是否全部的強制規定均得因為有利於被保險人而變更?
爭點3:被保險人須於日間前往醫院進行每日3小時「日間住院」之治療,於請求日額型住院醫療給付時,保險人抗辯因僅治療3小時,故應依照3小時/24小時之比例給付保險金,有無理由?
爭點4:住院期間請假外出,保險人主張扣除給付之日數,有無理由?
爭點5:被保險人以不用住院的「門診手術」方式進行白內障手術,能否請求住院手術之保險金?
爭點6:要保人投保「不包含酒駕責任與乘客傷亡責任」之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時,向同一保險人加價購買「乘客責任保險」與「酒駕賠償責任附加條款」以彌補原契約之不足,如被保險人酒駕發生車禍導致乘客死亡,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給付責任?
爭點7:個別商議條款是否有不明確條款解釋原則之適用?
爭點8:保險法第54條之1與民法第247條之1、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適用順序之疑義
爭點9:保險法第54條之1是否限於消費者方有適用?損失發現期間條款是否顯失公平?
參、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與除外不保條款之區分
爭點10:違反特約條款是否得類推適用保險法第25條無須返還保險費?
爭點11:何謂「隱藏性義務」?應如何處理?
爭點12:「指定醫院條款」屬於何種條款?效力為何?
爭點13:「肇事逃逸免責條款」屬於何種條款?效力為何?
爭點14:因果關係與除外責任
第二章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與輔助人
壹、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利益、保險標的與保險標的物之概念差異
貳、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關係概念差異
參、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利益歸屬主體不同
肆、保險契約之當事人
伍、保險契約之關係人
爭點1:保險法第16條第3款之「信用壽險」,其性質為何?
爭點2: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為何?
爭點3:若訂約時即不具保險利益,其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爭點4:保險法第105條第1項之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是否限於被保險人親筆簽名?陸、輔助人
爭點5:業務員若未對消費者為詳細之說明,其法律責任為何?
爭點6:若要保人主張業務員未告知其違反保險法第64條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律效果】,所以要保人未據實告知並未違反保險法第64條,其抗辯有無理由?
爭點7:業務員代替要保人填寫要保書之法律效果為何?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與告知義務
壹、法規內容
貳、法規目的
參、第64條第1項
爭點1: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
爭點2:保險經紀人是否具有告知受領權?
爭點3:被保險人授權保險人查詢就醫資訊,是否能免除告知義務?
肆、第64條第2項本文
伍、第64條第2項但書
爭點4: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告知年齡不實,應如何處理?
陸、第64條第3項
爭點5:所生爭議:兩年過後不得解除之規定,是否僅限於「兩年內保險事故未發生」之情形?
爭點6: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保險事故在契約訂立後兩年內發生,但為了避免保險人行使契約解除權而故意拖過保險法第64條第3項之兩年除斥期間才通知保險人應如何處理?
柒、汪信君老師對第64條之立法論上建議
捌、告知義務之規範與當事人表意自由
爭點7: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遺漏重要事實時,保險人得否並行主張保險法第64條與民法第92條?
爭點8:保險續保與告知義務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內容與義務
壹、保險契約之內容
貳、保險契約之效力與權利義務
爭點1:何謂保費不可分原則?我國有無保費不可分原則之適用?
爭點2:保險費得否以訴訟方式請求?
爭點3:保險費未交付之法律效果為何?
爭點4:若保險事故之發生和危險增加無因果關係,保險人仍否再主張違反通知義務之第57條及第63條之法律效果?
爭點5:若要保人訂約時違反告知義務,訂約後保險人得否改依照危險增加而課予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通知義務?
爭點6:若保險人以契約條款約定違反主、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效果為「依比例減少保險金」,該條款是否有效?
爭點7:轉行當臨時工或試用人員,是否符合危險增加之「持續性」?
第四節 保險契約效力之變動
壹、保險契約終止
貳、保險契約解除
參、保險契約無效
肆、人壽保險契約之停效與復效
爭點1:「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為何?於契約訂定時是否有效?於復效時是否有效?
爭點2:現行法下,申請復效時保險人得否要求要保人進行據實說明義務?
爭點3:契約約定派員收費,若沒派人去收,而要保人亦未繳費,是否還會停效?
爭點4:約定派員收費之保險契約,要保人同時提供「住所地址」與「收費地址」,停效之催告通知書僅寄送至「收費地址」,是否發生合法催告之效果?
爭點5:催告繳交保險費之對象是否擴張至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
第五節 專題研討──從時事新聞看詐領保險金案例
壹、新聞案例:狠母摻鼠藥毒殺女詐領保險金判賠保險公司255萬餘元
貳、重點提示
參、考點剖析
第三章損害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利益
壹、保險利益
貳、德國學說
參、我國分類
爭 點:承租人對於所承租之標的物有無保險利益?
第二節 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
壹、前導觀念:保險重要名詞區辨
貳、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之意義
爭點1:不定值保險與保險法第72條是否矛盾?
參、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的適用前提
肆、超額定值與不足額定值
爭點2:保險標的物一部損失時如何計算理賠之保險金?
第三節 足額保險、超額保險與不足額保險
壹、法規內容
貳、足額保險、超額保險與不足額保險之意義
參、實務上常見的三種例外條款
第四節 複保險
壹、法規內容
貳、複保險之規範目的與利得禁止原則
參、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肆、複保險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爭點1:複保險與保險價額之關係以及複保險是否須具備「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額」之要件?
伍、惡意複保險
爭點2:「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是否包含有通知但「通知不正確」之情形?
爭點3:惡意複保險之無效係哪些契約無效?
陸、善意複保險
柒、附論補充──保險競合
第五節 定額給付保險重複投保與契約危險事實
壹、釋字第576號解釋前之實務見解
貳、釋字第576號解釋
參、學者見解
爭點1:如要保人過度投保數個與其身價顯不相當之定額保險契約應如何處理?
爭點2:健康保險中的「住院必要性」應如何認定?
第六節 請求權代位
壹、請求權代位之意義
爭點1:保險法第53條第2項之家屬與受僱人如何認定?
爭點2:「附加被保險人」是否為得被保險人代位之「第三人」?
貳、保險人代位權之構成要件與權利移轉
爭點3:何謂「保險人優先原則」?「被保險人優先原則」與「保險人優先原則」之差異何在?
爭點4:賠償義務人於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對於被保險人賠償,是否生清償之效力?被保險人對賠償義務人「拋棄」或「和解」,其效力為何?
爭點5:被保險人與賠償義務人於保險給付前拋棄權利,例如訂立「免責約款」,以致保險人無法代位之情形如何處理?
爭點6:保險金給付前與給付後,被保險人所為之「受領清償」、「拋棄」、「和解」之各種法律關係為何?
爭點7:全民健康保險之代位應如何適用?
爭點8: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爭點9:再保險不適用保險代位之不同見解
第七節 損害防阻義務
壹、法規內容
貳、法規目的
參、法規適用
爭 點:因履行保險法第98條第2項之救助義務所生之救助費用,與避免損害之避損費用之差異為何?
第四章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專論
第一節 責任保險
壹、責任保險之意義
貳、責任保險被保險人範圍之擴大
參、保險人參與權概念簡介
爭點1:若責任保險之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起訴濫行認諾、自認,或者是因不爭執訟爭事實而被依法擬制自認,保險人對於判決確定的被保險人賠償責任,是否仍得爭執?
爭點2: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誤認事實」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造成該和解契約依照民法第738條得撤銷時,保險人是否負責?
爭點3: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直接請求權之權利性質與消滅時效為何?
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題
爭點4:警察朝汽車開槍擊中乘客,是否屬於汽車交通事故?
爭點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生之請求權性質為何?
爭點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給付請求權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性?
爭點7:受害人因不正行為所致之保險事故
爭點8: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醫療費用給付之消滅時效如何計算?
爭點9:被保險人出借汽車與他人故意肇事,是否為強制車險代位追償對象?
爭點10:「隱藏性除外危險代位」時,保險人得否代位請求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精神慰撫金」?
爭點1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2項「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之性質為何?
爭點1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妨礙代位」規定為何?
爭點13:被保險人得否成為「受害人」?
爭點14:肇事之被保險人為遺屬,得否請求強制險給付?
第二節 保證保險
壹、保證保險之意義
貳、保證保險之性質
參、保證保險之種類
爭點1:保證保險之保險標的為何?
爭點2: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為何?
爭點3:保證保險人得否主張過失相抵?
爭點4:保證保險之代位問題?
第五章定額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當事人與關係人
壹、以他人為被保險人之人壽保險契約
爭點1:為何可以以他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
貳、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而未撤銷之人為被保險人
爭點2:喪葬費用支付之必要性
爭點3:以未滿15歲之人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人投保死亡保險時,關於「被保險人同意」之疑義?
爭點4:法定代理人得否代未成年子女訂立「以未成年子女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契約?契約存續中,要保人(未成年子女)欲終止契約是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爭點5:人身保險借名投保之法律關係中,其借名契約與保險契約之效力各應如何判斷?
爭點6:人壽保險契約遭冒名變更要保人並終止保險契約應如何救濟?
爭點7:表見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後,應向保險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或向真正要保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第二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法定免責事由與當事人或關係人之故意行為
壹、要保人之故意行為
貳、被保險人自殺或自傷行為
參、受益人之故意行為
爭點1:受益人非以「取得保險金」為目的時,得否限制保險法第121條之適用?
爭點2:若受益人有數人,而其中一受益人因保險法第121條喪失受益權,應如何處理?
肆、各當事人與關係人之故意行為法律效果總整理
第三節 人壽保險契約受益人之問題研討
壹、人壽保險契約變更受益人之生效與通知
爭點1:受益人變更之性質為何?
爭點2:無權受領人應否負返還責任?
爭點3:保險人知悉變更而仍依照原比例給付之法律效果為何?
貳、受益權與繼承權之區別、權益比例與保險代位
爭點4: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時,保險金債權是否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爭點5:拋棄繼承是否影響受益權之有無?
爭點6: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時,其受益權之比例如何決定?
參、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之時點
爭點7: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其受益權是否於法院判刑確定時始為喪失?
爭點8:保險契約之受益人僅記載「妻」,而締約時之「妻」於事故發生時已離婚,要保人並已再婚,應以前妻或現任之妻為受益人?
爭點9:保險受益人拒絕受益之效果為何?如變更受益人行為是在精神錯亂下所為,效果為何?
第四節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權益保障
壹、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意義
貳、法規內容
爭點1: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利歸屬與強制執行
爭點2:變更要保人時,原要保人之債權人得否主張詐害債權撤銷變更?
爭點3:有約定受益人時,要保人之解約金債權是否得強制執行?
爭點4:人壽保險單價值遭扣押後發生保險事故之保險給付關係為何?
第六章傷害保險與意外保險專論
第一節 保險給付之內容
壹、定額給付傷害及意外保險
貳、實支實付傷害及意外醫療保險
第二節 意外保險中意外事故之認定
壹、法規內容
貳、意外事故之要件
爭點1:高山症是否屬於意外事故?
爭點2:吸毒、吸食強力膠、飲酒中毒是否亦為意外事故?
爭點3:接種疫苗所致的失能或死亡,是否屬於意外事故?
爭點4:精神疾病造成之自傷或自殺行為如何評價?
參、損害發生原因之因果關係認定
肆、意外事故與因果關係舉證責任
第七章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精選解析
第一節 關於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二節 官方版草案總說明(節錄)
壹、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貳、第16條
參、第21條
肆、第23條
伍、第35條
陸、第37條
柒、第38條
捌、第43條
玖、第44條
拾、第55條
拾壹、第59條
拾貳、第64條
拾參、第135條之5
拾肆、第135條之6
拾伍、第135條之7
第八章一試模擬試題與詳解
第一回
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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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沒收新制(四):財產正義的實踐
作者:林鈺雄, 潘怡宏, 朱庭儀, 連孟琦, 王士帆, 黃士元, 陳子平, 黃士軒, 謝國欣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5/01
ISBN:9789575110857
內容簡介
經濟犯罪,經濟解決!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沒收新制,從傳統刑罰論轉向經濟刑法的制裁手段,於我國法制史上可謂「刑法的百年變革」,同時也開啟了「經濟刑法的新紀元」,對我國整部刑事制裁體系及訴訟程序,將產生深遠影響。本書各章,探討沒收新制下,「財產正義的實踐」之實體與程序爭點,兼及德、日、英等比較法制,並分析進階的沒收總論、各論問題,如發還條款、保全扣押、第三人參與程序、金融八法修正等,以饗讀者,期能協助我國從舊法邁向新法的法治轉型工程。
目錄
主編序──經濟犯罪、經濟解決 林鈺雄
第一編 沒收程序法
第一章/綜覽沒收程序新法 林鈺雄
壹、前 言/3
貳、修法範圍及立法歷程/7
參、新法之修正重點/13
肆、未竟之業:代結語/36
第二章/論保全證據與保全沒收執行之獨立扣押的競合 潘怡宏
壹、前 言/39
貳、競合適例與法律問題/42
參、保全證據與保全沒收執行之獨立扣押之區別/44
肆、保全證據與保全沒收執行之獨立扣押競合之處理/55
伍、結 論/61
第三章/德國刑事沒收程序逐條釋義──第三人參與、單獨宣告及事後程序(§§430 ff. StPO) 林鈺雄
第430條(將追訴限於其他法律效果)/68
第431條(狹義沒收參與)/70
第432條(偵查程序中聽詢可能之狹義沒收參與人意見)/79
第433條(狹義沒收參與人在審判程序中之地位)/81
第434條(狹義沒收參與人之代理)/84
第435條(向狹義沒收參與人通知庭期)/88
第436條(審判期日之進行)/90
第437條(在救濟程序中之審查範圍)/94
第438條(以處刑令命狹義沒收)/97
第439條(事後程序)/100
第440條(單獨狹義沒收程序)/106
第441條(事後程序中狹義沒收或單獨狹義沒收之程序)/111
第442條(等同於狹義沒收之法律效果;利得沒收參與)/114
第443條(財產扣押)/114
第四章/刑事程序中被告潛逃──談犯罪所得沒收程序之轉換 朱庭儀
壹、客體程序──潛逃者之犯罪所得也能沒收/117
貳、問題意識──主體程序中被告潛逃,程序應如何繼續/119
參、德國模式──主體程序轉換至客體程序/119
肆、程序轉換之廣泛可用性──代結語/125
第二編 發還條款與金融八法
第五章/財產犯罪所得之沒收與發還問題──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相關決議及裁判 林鈺雄
壹、前 言/129
貳、最高法院之新近決議/134
參、綜合評釋/141
肆、結 語/157
第六章/沒收新法之發還被害人問題──兼評逃漏稅捐罪之相關裁判 林鈺雄
壹、前 言/161
貳、實務見解──從三則裁判要旨出發/164
參、本文見解/166
肆、結 語/188
第七章/2017年德國沒收新制中之賠償被害人模式 連孟琦
壹、前 言/191
貳、舊法潛在被害人條款及償還協助模式之問題/194
參、被害人優先原則中之被害人概念及排除沒收之規定(§73e I StGB n.F.)/197
肆、沒收裁判之效力對被害人權利之影響(§75 StGB n.F.)/199
伍、新法改採之賠償模式(Entschadigungsmodell,§§459h~459n StPO n.F.)/202
陸、結 論/211
後 記/212
第八章/評析沒收新制中之被害人優先保障規定──兼評金融八法沒收條款之修正爭議 連孟琦
壹、前 言/215
貳、沒收制度中之被害人(追索)權利優先保障原則/220
參、沒收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之犯罪所得不必然在沒收裁判時發生權利移轉給國家之效力──新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與第38條之3第1項應採兩階段理解/227
肆、我國法絕對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之問題/231
伍、金融八法沒收條款與刑事訴訟法第473條之糾葛/244
陸、結 論/247
第九章/金融八法犯罪所得發還「潛在被害人」──對金融罪犯讓利的修法 王士帆
壹、前 言/249
貳、潛在發還被害人的災難效應/251
參、德國2017年新法改革經驗/257
肆、結 論/263
第十章/「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何去何從?──析論刑訴法第473條第1項的適用 黃士元
壹、問題的產生(院部各吹各調)/265
貳、法規命令的規範意旨/269
參、提案機關承辦人對「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的圖像/270
肆、「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與沒收新制之衝突矛盾/274
伍、結 論/291
後 記/293
第三編 日、英比較法制
第十一章/日本刑法沒收規定的思維 陳子平
壹、日本「沒收」規定的立法/298
貳、日本與我國修法前「沒收」規定的異同/302
參、日本刑法「沒收」的性質/304
肆、日本刑法典沒收規定的思考/306
伍、日本麻醉藥品特例法沒收規定/308
陸、結 語/312
第十二章/概觀日本「關於刑事案件中沒收第三人所有物程序之應急對策法」 黃士軒
壹、前 言/313
貳、日本制訂「應急對策法」的背景/314
參、「應急對策法」的制訂過程與內容概觀/335
肆、展望──代結論/348
第十三章/建構整合型沒收機制──英國犯罪收益法初探 謝國欣
壹、序 論/351
貳、四項工具/353
參、洗 錢/370
肆、結 論/373
附 錄
一、「金融八法沒收條款與刑訴473條之糾葛」研討會會議紀錄/377
二、2017年德國刑事訴訟法(StPO)關於沒收修正中譯/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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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沒收新制(三):不法利得的剝奪
作者:林鈺雄 許絲捷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3/01
ISBN:9789575110840
內容簡介
經濟犯罪,經濟解決!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沒收新制,從傳統刑罰論轉向經濟刑法的制裁手段,於我國法制史上可謂「刑法的百年變革」,同時也開啟了「經濟刑法的新紀元」,對我國整部刑事制裁體系及訴訟程序,將產生深遠影響。本書各章,探討沒收新制下,「不法利得之剝奪」的理論與實務爭點,兼及配套的洗錢防制法及行政罰法,並分析進階的沒收總論、各論問題,如連帶沒收、擴大沒收、環境犯罪沒收等,以饗讀者,期能協助我國從舊法邁向新法的法治轉型工程。
目錄
主編序──經濟犯罪、經濟解決/林鈺雄
第一編 沒收實體法(總論問題)
第一章 不法利得沒收之性質──從總額原則、淨利原則談起/許絲捷
壹、前 言/3
貳、沒收範圍的認定──淨利與總額/5
參、採行總額原則之利得沒收性質/23
肆、結 語/36
第二章 不法原因給付與犯罪所得沒收──初探刑法上之準不當得利/林鈺雄
壹、緣起──法律保護「黑吃黑」嗎?/39
貳、問題之提出──以不法原因給付之運用為例/42
參、民、刑法不當得利之比較與適用/54
肆、結 語/83
第三章 連帶沒收淺介──德國實務經典裁判分析/惲純良
壹、前 言/85
貳、連帶沒收制度在學說上引起爭議原因/86
參、裁判分析/92
肆、結 語/132
第四章 2017年德國犯罪所得沒收新法──刑法基礎規定綜覽/王士帆
壹、前言──法治國沒收的法律裝備/135
貳、犯罪所得沒收新基本規格/140
參、犯罪所得沒收或追徵之排除/149
肆、沒收效力(§75 StGB)/157
伍、結語──一切如新/160
陸、附論──德國犯罪所得新法對我國法之啟示/164
第五章 2017年德國沒收新法──從新原則與裁判安定性/王士帆
壹、我國沒收新法「時之效力」/175
貳、2017年德國犯罪所得沒收新法/178
參、德國沒收新法之從新原則與裁判安定性/183
肆、結 語/187
第六章 沒收新制下之犯罪所得──以兩階段計算法為中心/黃彥翔
壹、前言與問題背景/189
貳、德國刑法之利得沒收標的範圍/190
參、我國法之犯罪所得沒收標的範圍/198
肆、結 論/207
第七章 沒收新制下(併科)罰金機制的重複評價禁止原則檢驗──兼評重大經濟犯罪之一億元條款/陳重言
壹、沒收新制的附隨問題提出/209
貳、重複評價禁止原則在我國之法源依據及實務貫徹/213
參、利得沒收與罰金之概念區辨及我國刑法第58條問題規定/216
肆、併科罰金之重複評價疑義/223
伍、重大經濟犯罪之1億元條款疑義/228
陸、結論暨改革方案建議/233
第二編 沒收實體法(各論問題)
第八章 環境犯罪之利得沒收──行政與刑事之交錯/許絲捷
壹、前 言/239
貳、現行法制下的利得沒收/242
參、他山之石──德國法制設計/253
肆、刑事沒收與行政沒收之交錯/266
伍、結 語/274
第九章 初探環境刑法與犯罪所得沒收──以廢棄物清理法為例/黃彥翔
壹、前 言/277
貳、犯罪所得沒收之審查流程/282
參、環境犯罪犯罪所得之計算方式/294
肆、結 論/307
第十章 論不法利得之剝奪──以行政罰法為中心/林明昕
壹、前 言/309
貳、比較法制之觀察/316
參、我國法制之檢討/335
肆、結 語/378
後 記/381
第三編 洗錢防制與擴大沒收
第十一章 洗錢防制法新法修正重點解析/蔡佩玲
壹、前 言/385
貳、修正背景/387
參、修正重點/390
肆、結 語/407
第十二章 論洗錢犯罪利得之擴大沒收/潘怡宏
壹、前 言/409
貳、案例與法律問題之提出/410
參、擴大利得沒收制度概說/412
肆、洗錢罪擴大利得沒收之法律基礎與適用要件/437
伍、德國立法例之參考/454
陸、結 論/459
第十三章 洗錢擴大利得沒收之審查體系/林鈺雄
壹、前言及出發案例/463
貳、擴大利得沒收之審查體系/469
參、洗錢擴大利得沒收之審查體系/487
肆、結 語/495
第十四章 2017年德國犯罪所得沒收新法──擴大沒收與第三人沒收/王士帆
壹、我國沒收新法「時之效力」/499
貳、犯罪所得之擴大沒收(§73a StGB)/502
參、第三人犯罪所得之沒收(§73b StGB)/510
肆、結 語/514
附 錄
一、「洗錢防制新法之立法評析」研討會會議紀錄/519
二、2017年德國刑法(StGB)關於沒收修正中譯/541
三、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對照表/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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