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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題型破解 書號 : 9CC13 編/著者 : 凌晨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3-07-17 ISBN/ISSN : 9789865263775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432頁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一、紮實打底 透過各單元的重點整理,使初心者也能駕輕就熟地建立對應相關爭點之知識。   二、循序漸進 透過各實例題的淬鍊,檢視既有知識的熟悉度、建立辨識爭點的洞察力,並培養靈活運用知識作答的論述能力。   三、承上啟下 掌握刑法總則之解題邏輯後,縱使未來邂逅混雜著刑法總則與分則的綜合題(如本書第三篇所收錄的題目),也能一以貫之地使用。   四、洞燭先機 不拘泥於刑法總則的傳統固有領域,前瞻地引領讀者馳騁於沒收實體法的世界,並埋下未來銜接沒收程序法的楔子。   五、無限思考 透過【凌晨雜談】呈現筆者對於特定議題或疑問的思考脈絡,希冀能刺激讀者之思緒,萌生專屬於個人、有生命力的論證,並相符於新時代法科考試的要求。 目錄 第1篇 犯罪審查體系 Chapter 1 各種犯罪類型 第一節 故意既遂犯 ‧1-1-3 題型 1-1-1-1 擇一因果關係【改編自104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2題】 ‧1-1-6 題型 1-1-1-2 第三人行為之介入【改編自109原特三等一般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8 凌晨雜談 本題存在另一種評價的可能性 ‧1-1-12 凌晨雜談 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關係 ‧1-1-12 凌晨雜談 急煞與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1-1-14 凌晨雜談 真的沒有其他抗辯了嗎? ‧1-1-16 題型 1-1-1-3 自我(被害人)負責【10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17 凌晨雜談 作答字數 ‧1-1-19 題型 1-1-1-4 風險升高論【改編自107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2題】 ‧1-1-20 凌晨雜談 淺談罪疑惟輕原則 ‧1-1-22 題型 1-1-1-5 故意的判斷時點:故意要在行為時【改編自109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23 第二節 故意未遂犯 ‧1-1-28 題型 1-1-2-1 未遂犯之犯罪審查體系【107身障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36 題型 1-1-2-2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手段不能)之區辨【10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37 題型 1-1-2-3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客體不能)之區辨【104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39 題型 1-1-2-4 等價客體錯誤、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之區辨【10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41 題型 1-1-2-5 不能未遂(陷阱題)【10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42 題型 1-1-2-6 失敗未遂與中止未遂之關係【10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44 凌晨雜談 失敗未遂與障礙未遂之內涵、定位與差異 ‧1-1-47 Try again 未遂犯之著手時點、障礙未遂【111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49 題型 1-1-2-7 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未發生(他人防果行為 的介入)【改編自106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 ‧1-1-50 題型 1-1-2-8 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雖發生,但與行為人之 行為欠缺因果關係或歸責關係【107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53 凌晨雜談 中止犯、準中止犯的「結果不發生」 ‧1-1-55 第三節 故意不作為犯 ‧1-1-56 題型 1-1-3-1 保證人地位(特定共同體)【改編自104一般警察三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58 凌晨雜談 保證人地位 ‧1-1-62 題型 1-1-3-2 保證人地位(同居)、準中止未遂:誤認可能既遂的中止【106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1-62 Try again 不作為犯、準中止未遂:誤認可能既遂的中止【改編自教科書】 ‧1-1-66 第四節 過失犯 ‧1-1-68 題型 1-1-4-1 結果可避免性【109一般警察三等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69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自我(被害人)負責【111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2題】 ‧1-1-72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自我(被害人)負責【111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 ‧1-1-73 題型 1-1-4-2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改編自105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1-1-74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110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75 凌晨雜談 因果歷程錯誤 ‧1-1-77 題型 1-1-4-3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酒駕的主觀故意【108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3題】 ‧1-1-77 凌晨雜談 法定酒精濃度標準的定性 ‧1-1-80 Try again 客觀處罰條件【111司法三等監獄官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題】 ‧1-1-81 題型 1-1-4-4 主觀之預見可能性【改編自107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82 凌晨雜談 法科考試中的時事題 ‧1-1-84 第五節 過失不作為犯 ‧1-1-85 題型 1-1-5-1 保證人地位(危險源監督)【110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85 凌晨雜談 作為與不作為的判斷 ‧1-1-88 第六節 加重結果犯 ‧1-1-90 題型 1-1-6-1 默示之犯意聯絡、加重結果犯【改編自111一般警察四等 刑法概要第1題】 ‧1-1-91 凌晨雜談 加重結果犯中的能預見(可預見) ‧1-1-95   Chapter 2 違法性 第一節 正當防衛 ‧1-2-3 題型 1-2-1-1 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108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2-6 凌晨雜談 避難情狀是否以不法為必要 ‧1-2-8 Try again 現時不法「人力」侵害【111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2-9 題型 1-2-1-2 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109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 ‧1-2-9 題型 1-2-1-3 符合比例原則的防衛行為【108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3題】 ‧1-2-11 凌晨雜談 警察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1-2-13 題型 1-2-1-4 權利濫用之防衛行為【110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2-14 凌晨雜談 強制罪的違法性 ‧1-2-17 Try again 防衛情狀、權利濫用之防衛行為【107一般警察三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2-17 題型 1-2-1-5 你來我往的正當防衛?互毆?【109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2題】 ‧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