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社會工作 (HELPING IN 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A COMPETENCY-BASED CASEWORK HAND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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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規之理論與實務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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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規之理論與實務
ISBN13:9789865220686
出版社:五南圖書出版
作者:高鳳仙
裝訂/頁數:平裝/344頁
規格:17cm*23cm (高/寬)
版次:5
出版日:2020/08/10
中國圖書分類:各國刑法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在於析論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家庭暴力相關法規之規範內容與具體適用,參酌外國相關法規及其實務運作,務求理論與實務兼顧,一方面使讀者明瞭我國家暴法規之立法精神與規範內容,在具體案例中加以妥善適用,另一方面探討我國之法規不足與執法缺失,尋求國人共同努力目標及改善方針。
目錄
自序
第一章 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修法運動與修法內容
第二章 論家庭暴力之定義
第三章 我國民事保護令制度之分析研究
第四章 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刑事保護令解析
第五章 兒童及少年虐待之法律保護解析
第六章 從具體案例看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其他相關法規之適用
第七章 諮商與調解在家庭暴力事件之法律界限
第八章 論美國法院之家庭暴力被害人服務處
第九章 家庭暴力整體防治網絡之建立
附錄一 家庭暴力防治法
附錄二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附錄三 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附錄四 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附錄五 檢察機關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注意事項
附錄六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
附錄七 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受刑人處遇計畫
附錄八 家庭暴力防治法102年2月4日修正條文與原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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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作者簡歷
.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關務特考及格
.執業律師
.高點「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身分法」講師
書籍介紹
本書突破傳統考試用書設計的框架,以「考點」為核心,讓讀者能夠排除一切枝微末節,專注於「考試重點」的研讀與複習,避免時間的浪費。內容適合律師、司法官、家事調查官、司法特考、高考法制等對象備考。
本次改版主要增補近期學說、實務見解,及113年國考試題,以使本書能夠符合最新的考試趨勢。
一、內容精實,考點選擇精準
作者精選出考試重要性較高的多項考點,並分門別類、體系化編排於各主題中,既能幫助讀者迅速掌握考試重點,亦能兼顧體系架構的建立,避免見樹不見林。
二、以法條為本,輔以學說、實務
內容編排上以法條規定為中心鋪排、論述,輔以重要學說、實務見解,幫助讀者提升學習的深度與廣度。
三、程序實體,一兼二顧
開闢主題5「實體及程序混合考點」單元,將身分法與家事事件法的重要考點進行整合,為坊間少見之設計,並精選出相關重要試題,幫助考生輕鬆迎戰二試。
四、試題演練,熟能生巧
「考古題練習」絕對是戰勝國考不可或缺的一環。本書設有「試題演練」,期待藉由「考點破解」與「試題演練」的結合,雙效合一,幫助讀者提升學習效率,輕鬆迎戰國考。
【目錄】
導論 家事事件法概說
主題1 家事程序之程序要件
考點1 法院之管轄
考點2 當事人適格
考點3 程序能力與程序監理人
主題2 家事事件應適用之程序法理
考點1 「處分權主義」於家事事件之適用
考點2 「辯論主義」或「協同主義」於家事事件之適用
考點3 「適時提出主義」於家事事件之適用
主題3 紛爭一次解決
考點1 家事事件之統合處理
考點2 裁判效力擴張暨程序保障機制
主題4 其他程序考點
考點1 當事人死亡之程序處理
考點2 親子關係之血緣鑑定
考點3 家事調解程序
考點4 暫時處分
主題5 實體及程序混合考點
考點1 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之消滅
考點2 「離婚損害」與「離因損害」
考點3 「婚生推定」與「婚生否認之訴」
考點4 非婚生子女之「準正」與「認領」
考點5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
考點6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請求
考點7 遺產酌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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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司律第一試-民事訴訟法定江山-經典試題演練(含家事事件法)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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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適用對象
欲報考司法官、律師之考生
改版差異
新增113年試題
使用功效
透過題目帶出各考點,快速連結,掌握重點,讓民事訴訟法一試測驗題也可以拿高分
本書特色
選擇題滴水不漏,
考前迅速取得民事訴訟法保險分
二試大科更能寬心準備
‧收錄歷年來「全部的」司法官律師第一試的民事訴訟法選擇題。
(99年預試到113年司律一試)
‧打散每一年的題目,一題一題整理在各個章節之中,題題附詳解,讓同學透過多次練習快速掌握考試重點。
【目錄】
本書使用守則/前001
Chapter1 基本理論/001
第一節 民事訴訟之概觀/003
第二節 民事訴訟之基本理念/017
Chapter2 訴訟主體論/019
第一節 法院/021
壹、民事審判權/021
貳、管轄權(§1~§31)/025
參、迴避(§32~§39)/039
第二節 當事人/040
壹、當事人之概念/040
貳、當事人能力(§40)/041
參、當事人適格(§41~§44-4)/045
肆、訴訟能力(§45~§46)/054
伍、辯論能力(§208)/057
陸、當事人之代理(§47~§52、§68~§75)/057
Chapter3 訴訟之開始/063
第一節 訴訟之提起及訴訟類型(§244~§252)/065
壹、訴之三要素/065
貳、應表明於訴狀之事項/079
第二節 本案審判之對象/081
壹、訴訟標的之表明、特定/081
貳、訴訟要件論(§249)/084
第三節 訴訟開始之效力/092
壹、重複起訴之禁止(§253)/092
貳、當事人恆定主義(§254)/096
第四節 費用論(§77-1~§115)/108
Chapter 4 訴訟之進行/117
第一節 送達(§123~§153-1)/119
第二節 期日及期間(§154~§167)/121
第三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168~§191)/122
Chapter 5 複雜訴訟型態及訴訟繫屬告知/127
第一節 客觀合併(§248)/129
第二節 主觀合併(§53~§57)/136
第三節 訴之變更追加 (§255~§258、§261、§446Ⅰ)/142
第四節 反訴(§259~§261、§446Ⅱ)/151
第五節 干預訴訟(主參加訴訟)/156
第六節 訴訟參加(§58~§64)/159
第七節 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65~§67-1)/164
Chapter 6 訴訟之審理/171
第一節 審理原則/173
壹、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配/173
第二節 爭點整理(§265~§276)/185
第三節 證據調查(§277~§376-2)/202
壹、舉證責任(§277)與事實認定(§222)/202
貳、事證蒐集手段之擴充/226
Chapter 7 訴訟之終結/241
第一節 依當事人意思之終結/243
壹、訴之撤回(§262~§264)/243
貳、訴訟上和解(§377~§380-1)/247
參、請求之捨棄及認諾(§384~§384-1)/250
肆、調解(§403~§426)/250
第二節 法院之終局裁判(§381~§402)/261
壹、判決之種類/261
貳、判決之確定/265
參、確定判決之效力/265
肆、爭點效/272
伍、執行力/273
陸、一部請求、餘額請求/274
Chapter 8 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277
第一節 一般聲明不服制度/279
壹、第二審程序(§437~§463)/279
貳、第三審程序(§464~§481)/303
參、抗告程序(§482~§495-1)/318
第二節 特別聲明不服制度/324
壹、再審之訴(§496~§507)/324
貳、變更判決之訴(§397)/338
參、第三人撤銷之訴(§507-1~§507-5)/339
Chapter 9 簡易與小額訴訟程序/343
第一節 簡易訴訟程序(§427~§436-7)/345
第二節 小額訴訟程序(§436-8~§436-32)/355
Chapter 10 督促程序/367
Chapter 11 保全程序/375
第一節 假扣押程序(§522~§531)/377
第二節 假處分程序(§532~§536)/381
第三節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538~§538-4)/384
Chapter 12 家事事件法/389
第一節 家事事件之定性與管轄/391
第二節 家事程序之基本原則/393
第三節 家事調解程序(家事§23~§36)/399
第四節 家事訴訟程序(家事§37~§73)/402
第五節 家事非訟程序(家事§74~§185)/417
第六節 家事執行程序(家事§186~§19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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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程序六大階段〕
如果讀者已經閱覽過《就是這本民事訴訟法體系+解題書》(到底要打書幾次),應該依稀可以記得民事訴訟程序的六大流程,沒看過的讀者也千萬不用擔心,透過此種「程序流程、階段」的理解,絕對會讓玄到不行的家事事件法,一下子變得極好理解。
本書章節即包括:請求前階段→請求合法要件審查階段→請求利益有無審理階段→本案請求有無理由審理階段→程序終結階段→起死回生階段。
〔統合處理〕
響應家事事件法這麼要求「統合處理」,本書不落人後,透過統合處理,來把相牽連的概念一起說明!
〔考試提醒〕
有些觀念,當大家順順的看過之後,常常會忽略其中的考點,這時候,透過「考試提醒」就可以迅速的把考點抓出來!
〔實際走一遍〕
大部分的考生想必從來沒有踏入過法院,更別說是親身經歷過一場家事事件法的洗禮(如果有受過此洗禮,請讓我行大禮致歉),所以透過「實際走一遍」,筆者會將值得參考的高等法院座談會案例、最高法院裁判案例事實整理出來,讓大家有如VR般的現場體驗!
〔試題演練〕
本書的試題囊括律師、司法官考試的第一試、第二試,且申論題型部分,更是從學校的期中、期末考,到司法特考的家事調查官考題,通通都不放過,絕對讓大家練題目練到不要不要的!
✦改版重點
除了「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定性的確立」、
「家事審判權與民事審判權之劃分」、
「親權事件上未成年子女意見陳述權之保障」,
還有許多豐富的最新實務、學說見解藏在書中!
趕快入手一探究竟吧~~~
✦必買原因
家事事件法啊~
一個不想多花時間看、但不看心裡又會有點不安的科目。
為了平衡這個兩難,
最好的學習方式就是——
將你們已經熟透的民事訴訟法程序,
直接套用到家事事件法中!
如此一來,
不僅學會了家事事件法,
也同時複習了一遍民事訴訟法!
真是一箭雙雕、一石二鳥,
是您參考書單中必備的一本參考書喔~
【目錄】
1 請求前階段
壹 家事事件之定性
一、 前導概念──訴訟事件vs.非訟事件 1-3
二、 家事事件法之定性標準 1-7
㈠ 家事訴訟事件 1-7
㈡ 家事非訟事件 1-16
㈢ 幾種爭議類型之定性 1-24
㈣ 事件定性之區分實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 1-31
貳 調解程序
一、 家事訴訟事件 1-50
㈠ 均行強制調解程序 1-50
㈡ 調解程序之進行 1-50
㈢ 調解之結果與後續發展 1-51
㈣ 第一審違反強制調解之效果 1-53
二、 家事非訟事件 1-54
㈠ 區分強制調解與聲請調解 1-54
㈡ 暫時處分之聲請 1-54
㈢ 調解之結果與後續發展 1-54
㈣ 調解之撤銷或變更 1-57
參 證據保全程序
肆 保全程序
一、 家事訴訟之保全──準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1-64
㈠ Step1 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階段 1-64
㈡ Step2 法院審理階段 1-64
㈢ Step3 當事人救濟階段 1-64
二、 家事非訟之保全──暫時處分 1-66
㈠ Step1 開啟暫時處分階段 1-66
㈡ Step2 法院審理階段 1-69
㈢ Step3 當事人救濟階段 1-70
2 請求合法要件審查階段
壹 家事訴訟事件
一、 關於起訴合法程式 2-3
㈠ 訴之聲明是否合法 2-3
㈡ 裁判費 2-3
二、 關於當事人 2-3
㈠ 程序能力之判斷 2-4
㈡ 無程序能力之法定代理 2-5
㈢ 程序監理人 2-6
三、 關於法院 2-10
㈠ 國際管轄權 2-10
㈡ 家事審判權 2-13
㈢ 管轄權 2-17
四、 關於訴訟標的 2-33
㈠ 家事訴訟事件之訴訟標的 2-33
㈡ 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2-35
貳 家事非訟事件
一、 關於聲請合法程式 2-37
㈠ 聲請聲明是否合法 2-37
㈡ 裁判費 2-38
二、 關於關係人 2-38
㈠ 程序能力之判斷 2-39
㈡ 無程序能力之法定代理 2-42
㈢ 程序監理人 2-42
三、 關於法院 2-46
㈠ 國際管轄權 2-46
㈡ 家事審判權 2-47
㈢ 管轄權 2-47
四、 關於程序標的 2-52
㈠ 職權事件 2-52
㈡ 聲請事件 2-53
3 請求利益有無審理階段
壹 家事訴訟事件
一、 主觀訴權要件──當事人適格 3-3
㈠ 一般規定 3-3
㈡ 特別規定 3-7
二、 客觀──權利保護必要 3-13
㈠ 家事事件法明文規定者 3-13
㈡ 家事事件法未規定 3-16
貳 家事非訟事件
一、 主觀聲請利益──關係人適格 3-30
二、 客觀聲請利益──權利保護必要? 3-33
4 本案請求有無理由審理階段
壹 家事訴訟事件
一、 一般程序規定 4-4
㈠ 原告死亡 4-4
㈡ 被告死亡 4-5
㈢ 當事人一方死亡 4-6
二、 爭點集中審理 4-8
㈠ 程序面要求 4-8
㈡ 當事人面──適時提出主義 4-23
㈢ 法院面──闡明義務(闡明權) 4-25
三、 紛爭集中審理 4-27
㈠ 原、被告側 4-27
㈡ 第三人側──第三人之程序參與 4-45
貳 家事非訟事件
一、 一般程序性規定 4-55
㈠ 有承受程序之可能 4-55
㈡ 無承受程序之可能 4-55
二、 爭點集中審理 4-57
㈠ 程序面 4-57
㈡ 關係人面 4-58
㈢ 法院面──闡明義務(闡明權) 4-58
三、 紛爭集中審理 4-60
㈠ 聲請人、相對人側 4-60
㈡ 第三人側 4-66
5 程序終結階段
壹 家事訴訟事件
一、 移付調解 5-3
㈠ 移付調解之方式 5-3
㈡ 調解之結果與後續發展 5-3
二、 和解 5-4
㈠ 區分得處分、不得處分事項 5-4
㈡ 對於和解成立之救濟 5-5
三、 訴之撤回 5-6
㈠ 撤回起訴 5-6
㈡ 視為撤回請求 5-6
四、 判決 5-6
㈠ 主文 5-6
㈡ 種類 5-7
㈢ 效力 5-8
貳 家事非訟事件
一、 移付調解 5-19
二、 和解 5-19
㈠ 得成立和解之家事非訟事件 5-19
㈡ 救濟 5-19
三、 撤回聲請 5-20
四、 裁定 5-20
㈠ 主文──聲明拘束性? 5-20
㈡ 效力 5-28
6 起死回生階段
壹 家事訴訟事件
一、 再審 6-3
㈠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05台抗802裁) 6-3
㈡ 學說見解之一 6-4
㈢ 學說見解之二 6-5
二、 第三人撤銷之訴 6-6
㈠ 一般規定 6-6
㈡ 身分事件 6-7
貳 家事非訟事件
一、 聲請再審 6-9
二、 裁定之撤銷、變更 6-10
㈠ 就關係人得處分事項所為之裁定 6-11
㈡ 就關係人不得處分事項所為之裁定 6-11
㈢ 只限於「不生既判力」之裁定才有可變更性 6-11
附錄 歷屆試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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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貫徹一本書主義
延續前次改版的目標,考量在本科上可能投入的時間,希望秉持著一本書主義,控制本書厚度,並兼顧學理及考試兩方面的要求,使讀者能最有效率的研讀家事事件法。
●家事法適用詳盡說明
由於家事事件類型多種多樣,不同事件之性質及目的均不同,難以統一的程度及法理一致性的處理所有事件,本書依個別事件類型需求,完整說明其適合的審理方式及相關要件。
●表格及圖像化整理
除了用文字分點分項說明,為了讓讀者確實掌握並迅速複習,中間穿插有各式圖示及表格,將家事事件法各類型事件作一目瞭然的彙整,配合文字更能加深印象。
●相關例題完全收錄
收錄至113年6月為止所有家事事件法相關經典題目(包含申論題、選擇題),並附有詳細擬答及解析,本書更設計近三十道題目供讀者練習,在考場遇到類似題目不再慌張。
【目錄】
Chapter1 家事事件法基礎理論
壹、基礎理論
一、立法特性 1-3
㈠以單一法典統合處理家事紛爭 1-3
㈡依事件類型適用及交錯適用程序法理 1-3
專題研究 訴訟/非訟事件之程序進行、法理適用及程序轉換 1-8
二、事件類型 1-19
㈠甲、乙、丙、丁、戊類事件 1-21
㈡當事人得處分/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7
專題研究 家事法所採家事事件類型分類結果表列 1-70
三、程序原則 1-76
㈠調解前置主義 1-76
㈡程序法理適用 1-82
專題研究 各類家事事件類型及其適用之程序法理 1-102
㈢統合處理原則 1-112
貳、程序規範
一、總論 1-129
㈠程序主體 1-129
㈡審判權及管轄權 1-131
㈢程序能力 1-133
㈣審級制度 1-136
㈤共通程序規定 1-141
㈥程序從新原則 1-143
二、家事訴訟程序 1-144
㈠管轄 1-144
㈡當事人適格 1-147
㈢程序進行 1-156
㈣確定判決之效力 1-161
專題研究 各類家事訴訟事件之訴訟要件及具體規範 1-172
三、家事非訟程序 1-186
㈠管轄 1-186
㈡關係人適格 1-189
㈢程序進行 1-191
㈣暫時處分制度 1-208
㈤裁定之效力 1-212
專題研究 各類家事非訟事件之程序要件及具體規範 1-219
四、家事債務之執行 1-250
㈠通則 1-250
㈡自動履行之敦促 1-251
㈢強制履行之確保 1-251
Chapter2 家事事件法範題精選及測驗題應用
壹、家事事件法出題傾向
一、家事事件的分類、性質及法理適用 2-3
㈠甲、乙、丙、丁、戊類事件 2-3
㈡當事人得處分/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2-4
二、家事事件的統合處理原則 2-5
三、家事事件確定裁判之效力 2-5
四、家事事件程序之特別規定 2-6
貳、範題精選
1. 【107律師】 2-7
2. 【104司法官】 2-11
3. 【102律師】 2-14
4. 【102司特─家調官(三等)】 2-17
5. 【102政大】 2-19
6. 【109司律】 2-22
7. 【94律師】 2-26
8. 【89司法官㈠】 2-29
參、測驗題應用
肆、歷屆一試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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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破解身分法(含家事事件法)學霸筆記書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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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介紹
五回主題,30天衝刺
直擊考點,爭點濃縮
淺白解說,快速吸收
最新考題,精簡作答
身分法與家事事件法彙整,實體、程序一本書主義。
學說實務不一樣,筆者白話給你講。
寫題起頭難,手把手帶你看考點,擬答分量寫的完。
新見解都給你整理,大考當前4週救急。
作者簡歷
梁言
政大法研所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高考三級(法制類科)及格
【目錄】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回進度表
第一回 親屬通則、婚姻制度
考點1:身分法原理原則
題型透析1:112高考法制第1題
題型透析2:106高考戶政第2題
考點2:單純婚約、婚姻成立之積極、消極要件
題型透析1:109書記官四等第2題
題型透析2:107家事官第2題節錄、改編
題型透析3:106家事官第2題改編
題型透析4:108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1234再來一次:112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考點3:婚姻成立、解消之相應效力
題型透析1:112司律第2大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3家事官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11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題型透析2:111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3:110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3題
題型透析4:105律師第3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4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透析5:110北大法研(民法A)第4題改編
1234再來一次:108地特三等法制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13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第二回 父母子女親屬關係
考點1: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題型透析1:111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2:108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3:105司法官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11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題型透析4:106家事官第3題
考點2:收養子女
題型透析1:107司法官第1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3家事官第3題
考點3:父母之權利義務
題型透析1:106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5律師第3題改編
第三回 監護、扶養問題
考點1:未成年人監護
題型透析1:106律師第2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5地特四等財稅行政第2題
題型透析2:103書記官三等第4題
考點2:特殊情形──成年人監護
考點3:扶養
題型透析1:102律師第3題
題型透析2:108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
題型透析3:109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04升官等薦任戶政第3題
題型透析4:104普考財稅行政第2題改編
第四回 繼承、遺囑專章
考點1:繼承之發生與繼承人的確立
題型透析1:106家事官第1題
題型透析2:108司律第2大題
題型透析3:106司事官(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4:106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考點2:確立後之遺產繼承、分配
題型透析1:111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4司法官第3題
題型透析3:107家事官第3題改編
題型透析4:103司法官第3題
考點3:遺產之清算、拋棄
題型透析1:107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1234再來一次:105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2:101律師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09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4題
題型透析3:104律師第3題節錄
考點4:遺囑之方式、內容、限制以及其他死後財產爭議
題型透析1:112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3題
題型透析2:109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3:102高考法制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00律師第3題
題型透析4:107司法官第1大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11臺大法研(民法B)第3題
題型透析5:110司律第2大題
題型透析6:112臺大法研(民法B)第3題
第五回 實體、程序法綜合題
考點1:家事事件法通則
題型透析1:106家事官第2題
題型透析2:102律師第5題
1234再來一次:112高考法制第1題
考點2:婚姻事件類型
題型透析1:104司法官第2題
題型透析2:103公證人第4題
考點3:認領、否認、收養子女類型
題型透析1:109司律第2大題
1234再來一次:105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3題
題型透析2:104律師第2題
題型透析3:104家事官第3題改編
考點4:請求扶養費類型
題型透析1:107律師第2大題
題型透析2:108高考法制第2題
考點5:家事事件法精選見解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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