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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本書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將《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區分各章節單元,輔以實務案例,進行詳細討論。為呈現《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採取比較法的方式,主要比較歐盟2016年《通用個資保護規章》(GDPR)此一全新世代的法制,以及歐盟重要案例,以清楚看出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色與問題所在。因此,此書可作為學習《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教科書,也可作為理解歐盟GDPR之教科書。此外,本書也在若干地方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美國《一九九六年健康保險可攜性和責任法》下之《隱私規則》與《資安規則》。   2022年8月,憲法法庭作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宣示個資研究利用原則上合憲,但指出若干需要修法之處。2023年5月,個人資料保護法小幅修正,宣示未來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本版配合上述二項新發展,修改相關章節。 圖書目錄 作者序 體例說明 第一章 各國個資保護法規  第一節 歐 盟/1   一、1995年個資保護指令/1   二、2016年個資保護規章/1  第二節 美 國/2   一、侵權法/2   二、各部門的資訊保護法/3  第三節 臺 灣/4   一、1995年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4   二、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5  第四節 中國大陸/5  第五節 本書採取綜合比較/6 第二章 憲法資訊隱私權   第一節 美國資訊隱私保護/7   一、憲法基礎/7   二、言論自由與資訊隱私之衝突/10  第二節 歐盟與德國資訊隱私憲法保障/12   一、德國資訊隱私權/12   二、歐盟人權規範/13  第三節 台灣之資訊隱私權/14   一、釋字第603號解釋/14   二、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16   三、採取歐盟概念/16 第三章 個人資料定義、行為主體與適用範圍  第一節 歐 盟/19  第二節 臺 灣/29  第三節 比 較/39 第四章 資料處理原則  第一節 歐 盟/43   一、合法性、公平性、透明度/43   二、目的限制/44   三、資料最少蒐集原則/44   四、正確性原則/45   五、儲存限制原則/45   六、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則/45   七、課責原則/46  第二節 臺 灣/46  第三節 比 較/47 第五章 告知與當事人同意  第一節 歐 盟/49   一、告知與提供資訊/49   二、同 意/55   三、法國Google蒐集個資裁罰案/57  第二節 臺 灣/59   一、告 知/59   二、當事人同意/61  第三節 比 較/64 第六章 蒐集處理利用之合法事由  第一節 歐 盟/67   一、合法利用情事/67   二、非原始蒐集目的/71   三、監視器與個資保護:2019年TK v Asociaţia de Proprietari bloc M5A-ScaraA案/74  第二節 臺灣個資法/78   一、公務機關/78   二、非公務機關之正當處理事由/85   三、從監視器裝設問題思考法條問題/91  第三節 比 較/92 第七章 敏感性個資之特別限制  第一節 歐 盟/99   一、敏感性資料之禁止處理/99   二、不受敏感性資料禁止使用之限制/99   三、犯罪和違法紀錄之處理利用/102   四、Google搜尋引擎對個人敏感議題報導之處理/108  第二節 臺灣敏感性資料/112   一、六類資料/112   二、例外得使用/113  第三節 比 較/117   一、條文比較/117   二、判決書姓名公開問題/121 第八章 個人資料權利與行使  第一節 歐 盟/125   一、接近使用權/125   二、個人更正權/128   三、個人反對權(請求停止處理利用)/128   四、刪除權(被遺忘權)/130   五、個人限制處理權/133   六、更正刪除限制處理之通知/134   七、個人資料攜帶權/135   八、不受自動處理決策之對待權/135  第二節 臺 灣/137   一、各項權利/137   二、個人反對權/140   三、比 較/142  第三節 被遺忘權(不被查詢提及)/144   一、2014年C-131/12 Google v. AEPD搜尋引擎案/144   二、指令舊條文是否承認被遺忘權利/146   三、不被查詢提及(de-referencing)的地域範圍/154   四、臺灣法院未承認被遺忘權/155   五、個資法中個人反對權/157  第四節 當事人權利之行使/159   一、歐 盟/159   二、臺 灣/162 第九章 特殊情況之利用  第一節 言論與資訊自由(含新聞報導)/165   一、相關法條/165   二、2019年拉脫維亞Mr. Buivids案判決/167   三、臺 灣/170  第二節 官方文件之處理與公開近用/172  第三節 身分證字號之處理/173  第四節 僱傭關係下之處理/173  第五節 保密義務/174  第六節 教會及宗教組織現存之資料保護規定/175 第十章 研究利用  第一節 歐盟研究利用/177   一、公益建檔目的及科學歷史統計研究目的/177   二、個人權利保護的減少/181   三、研究利用之蒐集與處理/184  第二節 臺灣之研究利用/191   一、研究利用條款/191   二、構成要件/191  第三節 全民健保資料庫案/194   一、全民健保資料庫/195   二、訴訟爭議/197   三、評 析/204   四、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211 第十一章 資安措施  第一節 歐 盟/215   一、一般義務與資料處理權限/215   二、個人資料之安全/220   三、資料侵害之通報與通知/221   四、資料保護長/223   五、資料影響評估與事前諮詢/226   六、行為守則與認證/230  第二節 臺 灣/236   一、資安措施/236   二、個人資料事件之通報與通知/238   三、專人辦理/240  第三節 比 較/240 第十二章 跨境傳輸  第一節 歐 盟/245   一、移轉之一般原則/245   二、經認定具有適足性/246   三、須遵守適當保護措施之移轉/248   四、基於國際協議而移轉/250   五、特定情形下之例外/250  第二節 臺 灣/251  第三節 比 較/253 第十三章 監督與制裁  第一節 歐 盟/257   一、獨立監管機關/257   二、監管機關之權限、任務和權力/260   三、申訴或逕向法院請求執法/265   四、法律責任與訴訟/266  第二節 臺 灣/269   一、主管機關/269   二、行政檢查與權限/272   三、罰 鍰/274   四、民事責任/277   五、刑事責任/281  第三節 比 較/284 第十四章 美國醫療資訊保護法規  第一節 HIPAA隱私規則/290   一、該規則適用的範圍/290   二、個人資訊權/294   三、第一次提供服務前之告知/299   四、利用前需得到同意/300   五、利用前不需得到同意/302   六、資訊之特殊規定/308   七、機構內部要求/314  第二節 HIPAA資安規則/315   一、主要義務與彈性方法/316   二、行政保障(Administrative Safeguards)/317   三、物理空間保障(Physical Safeguards)/322   四、科技保障(Technical Safeguards)/324   五、文件保存要求/326  第三節 HIPAA之執法/326   一、違反本法之處罰/326   二、聯邦與州法之衝突/327   三、2009年HITECH修正/328   四、HIPAA執法實例:販售藥房處方箋/332   五、小 結/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