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身分法爭點整理 (2版)
作者: HIRO編著
版次: 2
ISBN: 9786269821211
出版社: 學稔
出版日期: 2024/02
#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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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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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並非體系書或解題書,而是一本爭點書。內容將省略過多的理論介紹,主要以簡短、好記、好用的論述方式,將身分法重要爭點一次掃描,俾考生能以最短時間掌握所有考點,期能於考試上加以發揮。 .基礎觀念不漏接──收錄身分法傳統重要考點。 .追求高分不是夢──以專題研究剖析新興議題,包括同性婚姻、人工生殖、意定監護、繼承回復請求權、遺體性質等均一一介紹。 .考試論述不單調──每個章節適時補充重要實務及修法動態。 .知己知彼不困難──收錄歷年律師、司法官、司法特考、法研所的題目,並提示考點之所在。 .隨走隨讀好自在──本書附有考前即時回顧別冊,臨時抱佛腳也能得分。 【目錄】 Chapter 1通則:親屬關係之建立與解消 主題概說1-2 Q.01 身分法之特殊性及原理原則? 1-3 Q.02 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再婚,是否構成生存配偶與死亡配偶親屬間之姻親關係消滅事由? 1-6 考題參照 1-8 參考文獻 1-9 Chapter 2 婚姻:婚約、結婚、普通效力 主題概說 2-2 Q.01 婚約之意義與要件為何? 2-4 Q.02 訂婚前明知他方有絕症(重大不治之病)者,可否解除婚約? 2-7 Q.03 §977解除婚約之損賠與§§978、979違反婚約之損賠差異為何? 2-8 Q.04 婚姻之要件有哪些? 2-10 專題研究 重婚無效之例外 2-18 Q.05 死亡宣告後之婚姻關係如何發展? 2-21 Q.06 我國是否存在別居制度? 2-22 Q.07 夫妻雙方約定暫不履行同居義務之別居契約,是否有效? 2-26 Q.08 別居中之夫妻是否有日常家務代理權? 2-27 Q.09 何謂事實上夫妻?事實上夫妻得否類推適用婚姻之規定? 2-29 Q.10 配偶間簽署外遇切結書,並約定違反者須給予他方一定數額之賠償金,該約定是否有效? 2-32 考題參照 2-34 參考文獻 2-37 Chapter 3 婚姻:夫妻財產制 主題概說 3-2 Q.01 夫妻財產制之契約性質?不同財產制之差異為何? 3-3 專題研究 聯合財產制與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2 3-7 Q.02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數額應如何計算? 3-11 Q.03 如何保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3-18 Q.04 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妻有償取得之財產若無協力貢獻(如中樂透),是否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3-19 Q.05 自由處分金之性質? 3-21 Q.06 退休金是否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3-23 考題參照 3-25 參考文獻 3-29 Chapter 4 婚姻:離婚 主題概說 4-2 Q.01 兩願離婚之要件為何? 4-3 Q.02 民國97年5月23日以前採儀式婚,並不以登記為必要。若未辦理結婚登記之夫妻欲兩願離婚時,是否仍須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4-6 Q.03 裁判離婚之原因有哪些? 4-7 Q.04 夫妻雙方對於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均可歸責,何者得請求離婚? 4-14 Q.05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與負擔如何分配?非行使親權之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是否具有扶養義務? 4-15 Q.06 何謂「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 4-17 Q.07 贍養費之要件為何? 4-19 考題參照 4-21 參考文獻 4-26 Chapter 5 父母子女:自然血親、擬制血親、親權 主題概說 5-4 Q.01 「婚生子女」之意義?婚生子女之推定應如何計算? 5-7 Q.02 子女受雙重婚生推定之情形,應如何處理? 5-9 Q.03 對於已推定為他人婚生子女之子女,生父可否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5-10 Q.04 不符婚生否認之訴之當事人適格或行使期間者,得否另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5-14 專題研究 人工生殖法相關規範 5-17 Q.05 準正之要件有哪些? 5-18 Q.06 準正之對象是否及於父母結婚後始出生之非婚生子女? 5-19 Q.07 準正之效力自何時發生? 5-20 Q.08 「認領」之要件有哪些?認領人須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 5-20 Q.09 已死亡之非婚生子女,是否得成為生父認領之對象? 5-22 Q.10 認領之方法有哪些?認領是否得以遺囑為之? 5-23 Q.11 認領之效力為何?死後認領之非婚生子女是否具有生父之繼承權? 5-26 Q.12 「認領之否認」之意義為何? 5-28 Q.13 「認領之撤銷」之意義為何? 5-29 Q.14 收養之要件有哪些? 5-29 Q.15 生父得否收養自己之非婚生子女?5-35 Q.16 夫妻共同收養之性質? 5-36 Q.17 夫妻一方擅自冒用他方名義共同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經法院認可時,其收養行為效力如何? 5-37 Q.18 夫妻可否共同被收養? 5-38 Q.19 收養有無效之原因,而法院誤為認可時,其效力如何? 5-38 Q.20 收養之效力為何?其生效時點為何? 5-39 Q.21 收養人於聲請收養認可後,法院裁定收養認可確定前死亡,應如何處理? 5-41 Q.22 「收養之終止」有哪些方式? 5-42 Q.23 終止收養的效力為何? 5-45 Q.24 親權之內涵? 5-45 Q.25 父母如非為子女之利益,其所為之處分行為效力如何? 5-47 Q.26 父母以子女名義,代為保證行為,該行為之效力如何? 5-48 Q.27 未成年子女有償取得之財產,歸屬於何人? 5-49 Q.28 懲戒權行使之對象是否及於成年子女? 5-49 專題研究 同性婚姻之親子關係 5-50 考題參照 5-57 參考文獻 5-64 Chapter 6 監護、扶養 主題概說 6-3 Q.01 設置未成年監護之原因? 6-4 Q.02 「委託監護」之法律地位為何? 6-4 Q.03 未成年之監護人如何確定? 6-5 Q.04 監護人之職務為何? 6-6 Q.05 設置成年監護與輔助之原因? 6-8 專題研究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6-9 Q.06 扶養之意義與類型?「生活保持義務」與「生活扶助義務」之異同? 6-12 Q.07 養關係之發生要件有哪些? 6-14 Q.08 夫妻之扶養義務是否以受扶養權利人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6-17 Q.09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其實體法上之依據為何? 6-19 Q.10 受扶養權利人為未成年子女時,是否須限於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 6-20 Q.11 夫妻間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是否包含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6-21 考題參照 6-22 參考文獻 6-23 Chapter 7 遺產繼承人 主題概說 7-2 Q.01 繼承何時開始發生?繼承人的資格及應繼分為何?喪失繼承權之事由有哪些? 7-4 Q.02 已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即殺人既遂)之情形,是否仍須待受刑之宣告,始喪失繼承權? 7-11 Q.03 經表示失權之情形,得否經被繼承人宥恕而回復繼承權? 7-11 Q.04 代位繼承之性質與要件? 7-12 Q.05 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子輩),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其親等較遠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孫輩),究為代位繼承或本位繼承? 7-15 Q.06 未隨同出養之孫子女得否代位繼承本生祖父母之遺產? 7-17 Q.07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後始出生之子女,有無代位繼承權? 7-18 Q.08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後始收養之子女,有無代位繼承權? 7-19 Q.09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意義與要件? 7-20 Q.10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7-22 Q.11 「繼承回復請求訴訟」之性質? 7-24 Q.12 繼承回復請求之相對人,是否包括由表見繼承人所受讓財產之惡意第三人? 7-25 Q.13 民法第1146條第2項「繼承回復請求權期間」之性質為何? 7-26 Q.14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物上返還請求權之關係? 7-27 專題研究 釋字第771號解釋 7-28 Q.15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所有權時效取得」間之關係? 7-31 Q.16 拋棄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效力為何? 7-32 考題參照 7-34 參考文獻 7-38 Chapter 8 遺產之繼承:繼承效力、分割、拋棄 主題概說 8-3 Q.01 繼承標的之範圍為何?繼承費用由誰負擔? 8-5 專題研究 被繼承人遺體之性質 8-6 Q.02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意義與要件?8-10 Q.03 繼承財產如何管理及處分?繼承債務如何負擔? 8-11 Q.04 繼承人之固有財產經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聲請法院執行,應如何救濟? 8-14 Q.05 當部分繼承人受有民法第1148條之1之生前贈與,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對該視為所得遺產之部分得向誰請求?又繼承人內部間應如何分擔? 8-15 Q.06 受有民法第1148條之1生前贈與之繼承人若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是否仍有本條之適用? 8-17 Q.07 遺產清算程序之種類與流程? 8-18 Q.08 遺產分割之程序如何進行(繼承人內部如何分配)? 8-21 專題研究 如何處理分割前已被處分之遺產 8-25 Q.09 繼承人受特種贈與後,贈與物毀損或滅失,則是否仍應歸扣? 8-27 Q.10 受特種贈與之人拋棄繼承,應如何處理? 8-28 Q.11 受特種贈與之人於受贈與後喪失繼承權,應如何處理? 8-29 Q.12 被代位人受有特種贈與後死亡,是否應由代位繼承人負歸扣義務? 8-29 Q.13 代位繼承人受有特種贈與時,是否負歸扣義務? 8-30 Q.14 若歸扣之免除侵害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時,應如何處理? 8-31 Q.15 歸扣之數額超過該繼承人之應繼分,是否應返還超過之數額? 8-32 Q.16 拋棄繼承之要件及效力為何? 8-34 Q.17 因繼承人拋棄繼承,致其債權人之債權無法完全獲得清償時,債權人得否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拋棄繼承? 8-36 Q.18 繼承人有無不明時,應如何處理? 8-38 Q.19 無人承認繼承時,遺產管理人於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前未為給付時, 是否負遲延責任?債權人向遺產管理人請求償還債務時,得否加計利息? 8-40 考題參照 8-42 參考文獻 8-51 Chapter 9 遺囑 主題概說 9-2 Q.01 遺囑之意義為何? 9-3 Q.02 遺囑之方式有哪些? 9-4 Q.03 遺囑撤回之方式有哪些? 9-8 Q.04 遺囑如何執行? 9-10 Q.05 遺贈之要件為何? 9-11 Q.06 「遺贈」與「死因贈與」有何不同? 9-13 Q.07 特留分如何計算? 9-14 Q.08 特留分扣減之標的為何? 9-15 Q.09 特留分扣減權之性質及效力為何? 9-18 Q.10 特留分扣減權有無除斥期間之限制? 9-20 Q.11 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效力? 9-22 考題參照 9-24 參考文獻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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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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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禾的憲法強迫取分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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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鍾禾的憲法強迫取分:體系、爭點、解題一次搞定》全一冊以淺顯白話的方式闡述各種憲法爭點,並在第三章基本權各論中以「基本權違憲審查答題模板」帶你融會貫通、掌握違憲審查的答題技巧。 作者簡介     鍾禾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公法組碩士 ‧107年律師高考勞動社會法組榜眼 ‧讀家補習班憲法及行政法科目講師 作者序 在2023年的年末,還算順利的將這本《鍾禾的憲法強迫取分:體系、爭點、解題一次搞定》出版了!那讓我們來說說這本書吧!為什麼不要延續之前的完全打擊書名呢?在《強迫取分》出版前就有跟出版社和編輯們討論過,希望這本書能夠只用「1冊」的方式完成,內容也可以包含體系、爭點和解題,幫助準備司律考試的同學「強迫取分」,用最少的時間換到最多的分數,追求台灣人最愛的CP值! 如果照著上面所說,讀者們可能會覺得《強迫取分》是一本很「投機」的書。不諱言–考試就是要上榜阿!不然要幹嘛!不會有人是因為愛法律所以去考試,而是為了「上榜」才去考試的。所以,這本書當然是要來幫助大家上榜。雖然我會教大家考試的技巧,但「基本功」還是很重要的阿!大家知道棒球上的「強迫取分」是什麼嗎?就是在三壘有人的時候,三壘跑者在投手投球時提前起跑,打者透過短打幫助三壘跑者回來本壘得分,獲得關鍵分數。強迫取分的戰術看似投機、高風險;但戰術成功執行的背後,其實需要強大的「基本功」,無論是三壘跑者的起跑時機點,還是打者紮實的短打,缺一不可。 不過,你以為短打真的很簡單嗎?看看這次2023年亞錦賽,咱們台灣(中華隊)短打點飛幾顆球,連推進可能都做不到呢!(偷酸,順便幫自己紀念一下這本書寫在大巨蛋開幕的2023年)哈哈哈哈,笑著笑著就哭了… 所以,這也是我對讀者們的期待,我們都希望能找到捷徑順利上榜,但也要留意還是要有「基本功」存在,不然如何執行成功的「強迫取分」戰術呢? 去年的這個時候,我的《行政法完全打擊》系列問世,相信會買《強迫取分》的人,應該就會看到《完全打擊》的作者序了,就不要重覆講太多老故事啦!除了之前感謝的人之外,新的這一年要感謝一些不同的人,在律師工作上幫忙最多的法律流氓根億,以及愛拌嘴的大小雷學長們,你們肯定是我今年的貴人,這本書能夠順利出版你們絕對功不可沒。還有讀家出版社的威州,以及出版社與補習班的工作同仁們,感謝你們原諒我的任(ㄊㄨㄛ)性(ㄍㄠˇ),還有許許多多支持我的朋友、讀者們,感謝牽成! 最後,一樣謝謝這本書初版時,竟願意給我機會的讀者們,讓我們一起強迫取分,關鍵九局下半得到那致勝的一分吧!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憲法的意義與分類 壹、 憲法的意義 貳、 憲法的種類 第二節 憲法的制定、修改、變遷與基本原則 壹、 憲法的制定與修改 貳、 憲法變遷 參、 憲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概論 壹、 基本權的意義 貳、 本權的發展 參、 基本權在我國的發展與實踐 第二節 基本權功能 壹、 基本權的主觀面向(主觀公權利) 貳、 基本權的客觀功能(客觀法秩序) 第三節 基本權主體 壹、 自然人 貳、 法人 第四節 基本權拘束對象 壹、 公權力主體 貳、 私人(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 參、 國庫行為 第三章 基本權各論 第一節 憲法自由權的違憲審查架構 壹、 基本權的保護領域 貳、 形式合憲性 參、 實質合憲性 第二節 基本權利之核心:人性尊嚴 壹、 人性尊嚴之意義 貳、 人性尊嚴之地位:最高法價值說 第三節 自由權之種類與內涵 壹、 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 貳、 憲法第10條:居住及遷徙自由 參、 憲法第11條:言論、著作、講學、出版自由 肆、 憲法第12條:祕密通訊自由 伍、 憲法第13條:宗教自由 陸、 憲法第14條:集會與結社自由 第四節 社會基本權之種類與內涵 壹、 憲法第15條:生存權 貳、 憲法第15條:工作權 參、 憲法第15條:財產權 第五節 權力救濟請求權之種類與內涵 壹、 司法上受益權:訴訟權 貳、 行政上受益權:請願、訴願權 第六節 政治參與權之種類與內涵 壹、 憲法第17條: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 貳、 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權 第七節 概括基本權之種類與內涵 壹、 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 貳、 我國釋憲實務承認的概括基本權 第八節 平等權的違憲審查 壹、 平等權的違憲審查架構 貳、 平等權的憲法審查 第四章 基本國策論 第一節 憲法基本國策的制度 壹、 德國基本國策之規定(威瑪憲法時期) 貳、 我國憲法基本國策的內容 第二節 基本國策的效力 壹、 德國傳統見解:方針條款理論 貳、 德國修正見解:國家目標規定 參、 我國學說見解 第五章 憲法訴訟 第一節 違憲審查制度之概論 壹、 違憲審查之種類 貳、 我國違憲審查制度 第二節 憲法訴訟法 壹、 憲法訴訟之訴訟類型與聲請要件 貳、 憲法裁判的效力 參、 憲法訴訟法之總則與一般程序規定 肆、 暫時處分  第六章 權力分立 第一節 權力分立總論 壹、 權力分立原則的起源 貳、 權力分立的解釋方式 參、 我國權力分立原則的審查方式 第二節 中央政府體制 壹、 政府體制的類型 貳、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 第三節 權力分立各論 壹、 總統 貳、 行政院 參、 立法院 肆、 司法院 伍、 監察院 陸、 考試院 第四節 地方自治 壹、 地方自治的本質理論 貳、 我國地方自治之憲法保障 參、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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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票據法 (11版)

圖說:票據法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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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系列名:律司‧高考法制‧法研所 ISBN13:9789578148710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賴宏宗 裝訂/頁數:平裝/656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0/11/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全面性著作,以期使讀者能同時兼顧「實體面的法學實力」及「程序面的答題能力」,作者於此詳加整理教科書、期刊論文、實務見解、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法律研究所考試試題。因作者本身同時兼具學術及實務背景,故本書不但所含內容既廣且深,且作者能以極平易近人的寫作方式,帶領讀者自淺而深地研習票據法,以助讀者兼顧國考及法研所考試之準備。   本書取材及內容涵蓋以下: (一)教科書部分:本書大量參考梁宇賢、李欽賢、王志誠、曾宛如、王文宇、楊竹生等教授之著作,並整合鄭洋一、曾世雄、陳世榮、鄭玉波、楊與齡、劉興善、施文森等教授之看法,廣度及深度俱足。 (二)期刊論文部分:大量補充學者之文章及特別見解,使讀者省去自行蒐集及重新理解期刊論文之不便。 (三)實務見解部分:收錄重要之實務見解,並為讀者以粗體字標明重點所在,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實務之核心及結論。 (四)試題部分:除解說「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之外,並蒐集「法研所考試試題」,細細解說獨特見解之處。 (五)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此單元之內容涵蓋記憶題型及申論題型常考之重點,並整合圖表,使讀者能於考前一天,及考前的一個小時,快速地以「主題式」的方法複習,熟悉考點。 (六)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作者從109~99年試題中挑選具代表性的試題,並說明各選項之正確或錯誤之理由,以使讀者知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模式及深度為何。至於全面之考題範圍及解答,建議可搭配作者所著之《考點式票據法一本通》乙書演練。 (七)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作者為讀者精心挑選多年具代表性、高複雜性之國家考試申論綜合題型試題(本版新增至109年之高考法制及地特法制試題),帶領讀者以分析爭點或判斷試題重心所在之方式,進行完整之解題。 (八)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就某些學者獨有之見解,主要出現於法研所試題,作者特意將其與國家考試之共通議題予以區隔,讓讀者能依己需求來加強研讀之範圍。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票據法》,透過案例分析的圖示方法,釐清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快速掌握法條重點。 目錄 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 起手式 基礎功 第壹編 總論  第一章 「票據權利」與「票據關係主體」(主觀面)  第二章 票據之法律關係(客觀面)  第三章 票據行為(一)─基礎說明  第四章 票據行為(二)─票據行為性質之爭論及票據行為之「交付要件」  第五章 票據行為(三)─票據行為之「實質要件」  第六章 票據行為(四)─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  第七章 票據行為(五)─票據行為之代理  第八章 票據行為(六)─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九章 票據之瑕疵─偽造、變造、塗銷、毀損  第十章 票據權利之取得、行使與保全  第十一章 票據之抗辯  第十二章 票據之喪失及救濟  第十三章 票據時效  第十四章 票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 第貳編 各論-「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發票  第三章 背書  第四章 承兌  第五章 參加承兌  第六章 保證  第七章 到期日  第八章 付款  第九章 參加付款  第十章 追索權 第參編 各論-「本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本票之發票  第三章 本票之見票  第四章 本票之強制執行  第五章 甲存本票  第六章 本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第肆編 各論-「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種類、支票之法律關係  第二章 支票之發票  第三章 支票之付款提示  第四章 支票之付款  第五章 特殊支票之一─保付支票  第六章 特殊支票之二─平行線支票  第七章 特殊支票之三─遠期支票  第八章 支票之追索權 支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附錄一 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 附錄二 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 附錄三 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  第一章 李欽賢教授之學說  第二章 曾宛如教授之學說  第三章 王志誠教授之學說  第四章 梁宇賢教授之學說 附錄四 票據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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