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何一個台灣的魔女會到這麼遙遠的地方呢?」
戴上貓眼、插上香蕉葉,
徘徊在熊熊燃燒的夜空中數百年,
魔女終於隨著引渡的畫筆降落……
飛吧,燃燒城鎮的魔鬼,以香蕉葉振翅的路西法。
狂歡的群妖裡,女孩在火刑柱上灰飛煙滅。
飛吧,貓眼的魔女,悲傷的瑪薩。
隨王船啟航,願祢安穩降落,再一次擁抱所愛。
夜間作祟的瑪薩在台灣島作亂的蹤跡突兀消失,
引渡人墨雨為了尋回失落的台灣妖怪,走訪遙遠的西班牙,
而魔女已經留守馬德里的灰燼數百年。
她取下貓眼,說了一段被火燃燒的故事……
為何台灣的魔女,會在馬德里主廣場與吊死鬼徘徊夜空、和西班牙的女巫歌唱起舞?
★葉長青《遺忘之神》系列新作!
★台灣妖怪的時空維度,推展至歐洲的女巫迫害歷史。
★在國際讀者間大受好評!把台灣的故事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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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事件科學調查團05:青龍江水怪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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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尋寶記》團隊精心製作!
嶄新主題的科學推理知識漫畫!
嚇壞!有目擊者驚見「神祕水怪」?
最新影像曝光,疑點重重引發熱議,
真相,可能不只一個……
★對照國小課綱自然科學領域
★運用科學判斷詭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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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介】
浮在河面的巨大黑影,
究竟是不是生物?
網路上瘋傳一段影片,
學生夜遊青龍江時驚見巨大怪物,
調查團決心找到拍攝者揭開真相!
他們抵達現場時,卻發現河邊滿地垃圾,
還散發著刺鼻的氣味和死亡的生物,
河裡的祕密或許比想像中更可怕……
【神祕科學調查團團員】
1.沈奇漢:團長,看到不公不義的事,絕不會袖手旁觀。
2.姜海娜:跆拳道少女,隨身攜帶相機,仔細拍攝現場的蛛絲馬跡。
3.泰瑞:夢想成為科學家,總是帶著心愛的無人機,必要時幫上大忙。
4.黑咪:吉祥物,聽覺靈敏,細微的聲音也能聽見。
【書籍資訊】
◎本書關鍵字:上游和下游、淡水水域生物、環境汙染
◎無注音,適合9~12歲閱讀
◎教育議題分類:戶外教育
◎學習領域分類:自然科學
本書系特色
1.懸疑刺激的劇情:每集用一個神祕謎團引起動機,一步步透過邏輯推理與科學原理,找到真相。
2.對照國小自然領域課綱:破解每起神祕事件隱藏的科學原理,結合多元領域知識,引起閱讀動機。
★四年級:環境汙染與生態系統
★五年級:河川的基本知識、淡水生物的多樣性
3.豐富遊戲頁面:包含謎語推理、迷宮等遊戲,培養觀察力和空間概念。
【目錄】
序章 令人震驚的影片
第1章 青龍江的黑影
小漢的神祕筆記本
第2章 前往青龍江
海娜的照片大找碴
第3章 死亡之河
黑咪的知識喵喵拳
第4章 可疑的建築物
泰瑞的動動腦比賽
第5章 真相揭曉
神祕事件破案報告
終章 新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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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寫散文,有三條最重要。一是誠實。這寫作基石因普遍缺失而彌足珍貴。其實與誠實對應的不僅是謊言,也包括虛妄、矯情及逃避;二是沉默。與一個喧囂的時代抗衡的是沉默,使我們不致淪為同謀或被吞噬。沉默改變詞語的方式,深化孤獨的內省,延長冥想的回聲,給萬物重新命名的可能;三是警醒。在愛與恨、忠與逆、守成與超越之間,構成一個作家與母語之間的緊張關係。警醒則是必要的承諾與保證。 北島以詩名傳於世,散文的寫作相對為時較短,但十多年的散文寫作,跟詩人的流亡息息相連,遠涉中國與世界的巨大變化,近至作者個人的漂泊生涯,二者平行交錯,互為因果。《藍房子》《午夜之門》《青燈》《城門開》等散文結集, 雖曾經有臺灣大陸不同的版本,但只有香港版保留着作者的完整面貌。記得這幾本書在香港出版時恰逢作者六十歲。作者說,耳順之年,本應圖個清靜,可風雨如晦,四顧茫然,這人世間前景更加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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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不管包袱有多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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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只是一個夢
親愛的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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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司法官、律師二試考制面臨史上最大變動,保險法配分亦縮減為25分,為落實「一本書主義」,以便讀者從題目學習保險法,改版特色如下:
一、基本觀念
透過題目學習基本觀念,讓讀者在面對七彩變化球時,得以從基本觀念出發一一破解。
二、補充文章見解
針對近年命題方向,蒐羅新進學者及大師級教授的文章,將刁鑽爭點變紅中球,順利擊出滿貫全壘打。
三、整理近年重要修法
在修法比職棒總教練下台還頻繁的年代,整理近年重要修法,避免上了戰場才發現修法的窘境。
四、補充實務見解
本書篩選相關實務見解,並標示重點,提供讀者作為答題參考。
五、筆者個人碎碎念
藉由「本題關鍵字」協助讀者挑出題目的法律事實,佐以筆者《MURMUR》及《NOTE》,幫助考生建立解題思維,養成推導答案的能力。
【目錄】
Introduction 保險法重要修法專章暨基本觀念建構
Chapter 1 保險之概念
第一節 保險與類似保險
壹、保險制度功能
貳、界定「保險」
參、類似保險?
題型 1-1-1 互助會是否為保險【99政大風管所第2題】
第二節 保險之要件
壹、危險
題型 1-2-1 危險偶發性、保險法第127條與第51條之關係【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貳、補償需要性
題型 1-2-2 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2小題】
參、共同團體
肆、有償性
伍、獨立的法律上請求權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雙務契約
貳、不要式契約
參、不要物契約
題型 2-1-1 要物契約、財產保險遲未繳納保險費之效果【102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契約成立前預繳保費,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拒絕承保【10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10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96政大財法組第3題第2小題】
肆、最大善意契約
題型 2-1-3 最大善意原則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110政大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1小題】
第二節 附合契約
壹、行政管制
題型 2-2-1 傷害保險殘廢等級之認定與保險示範條款之修正【葉啟洲教授文章改編】
貳、保險約款之訂入契約
題型 2-2-2 投資型保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04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參、保險約款之解釋
題型 2-2-3 有疑唯利被保險人解釋原則、第54條第2項立法得失【94司法官第4題】
肆、保險約款之效力
題型 2-2-4 絕對強制規定、相對強制規定之分類依據【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5 肇事逃逸免責條款之解釋與效力【106台大丙、辛組第3題】
Chapter 3 保險利益
第一節 保險利益之主體
題型 3-1-1 被保險人是否須有保險利益?為胎兒投保是否有保險利益?【7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2 何人須有保險利益?何人有保險金請求權?【95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3-1-3 「家屬」及「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的認定【8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4 抵押權人保險利益、民法第295條及第881條之運用【9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題型 3-2-1 人壽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受益人應具保險利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之行使【107司法官第3題第1、2小題】
Chapter 4 要保人之義務
第一節 據實說明義務
壹、概說
題型 4-1-1 最大誠信原則、保險法第64條之基本問題【96律師第4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1題】
題型 4-1-2 特約健檢是否免除告知義務?【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Try again 【103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題型 4-1-3 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83司法官第4題】
Try again 【107調查特考第3題】
題型 4-1-4 被保險人與業務員共謀違反告知義務、保險費返還【104台大丙組第4題】
Try again 【105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第4題】
Try again 【108台大丙組第2題】
題型 4-1-5 違反與事故發生間之因果關係、解除權行使對象【89司法官第4題節錄】
Try again 【109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4高考法制第3題】
貳、違反效果
題型 4-1-6 解除權行使除斥期間、民法詐欺與告知義務違反【92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調查局特考第4題】
題型 4-1-7 告知義務違反、目的性限縮第64條第3項【111司律第2題】
Try again【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1-8 進階題─主附約告知義務違反、通知義務之違反與保險人喪失解除權之損害【10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9 進階題─重要性、健康險目的性限縮「不得免責」【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
題型 4-2-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評析【10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2-2 被保險人職業變更、危險增加通知義務違反【101台大丙、辛組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題型 4-2-3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法律效果【95律師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2-4 危險增加之重要性、違反通知義務【107律師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2-5 保險事故與危險增加間之因果關係、比例給付保險金【105律師第3題】
第三節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
題型 4-3-1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通知期間可否特約延長或縮短?【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第四節 救助義務
題型 4-4-1 救助費用償還、人身保險是否適用?【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
題型 4-5-1 特約條款與告知義務【95政大風管所第3題】
題型 4-5-2 保險法第68條、第69條之評析【98政大民事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5-3 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03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3小題】
題型 4-5-4 進階題─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10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Chapter 5 保險人給付義務
第一節 主觀承保範圍
題型 5-1-1 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97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高考第4題第3小題】
題型 5-1-2 第29條第2項但書應增列「重大過失」及代理人之「故意」?【90律師第3題】
題型 5-1-3 使用人之故意、過失相抵【103司法官第2小題】
題型 5-1-4 以履約保證保險論要保人之故意【9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5-1-5 共同被保險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100律師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 4 題第 3 小題】
題型 5-1-6 第109條第2項故意自殺仍賠條款【93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1-7 第30條履行道德上義務【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第二節 給付數額(不足額、超額保險)
題型 5-2-1 定值保險相關規定是否有不當?【99律師第4題】
題型 5-2-2 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93輔大乙組第3題】
題型 5-2-3 不足額保險【10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4小題】
題型 5-2-4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條款【105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2-5 不足額理賠共保條款【103高考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5-2-6 保險人查明標的價值、善意超額保險【9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5-2-7 善意超額保險應如何理賠?「部分損害」後契約之效力如何?【90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
題型 5-2-8 惡意超額保險之效力【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5-2-9 「超額定值保險」的理賠【81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6 複保險
第一節 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題型 6-1-1 釋字第576號解釋【99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4題】
題型 6-1-2 人身保險、消極保險是否有複保險適用?【98台大丙、辛組第4題】
題型 6-1-3 消極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醫療收據正本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台大丙、辛組第2題】
第二節 複保險之效力
題型 6-2-1 善意複保險之效力、我國採何種立法主義?【8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6-2-2 善、惡意複保險之效力【88律師第3題】
題型 6-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善意複保險之效力【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保險競合
題型 6-3-1 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104律師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6-3-2 不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Chapter 7 保險代位
第一節 保險代位之目的、適用範圍及限制
題型 7-1-1 保險代位之目的【89台大丙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7-1-2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時效【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1-3 醫療費用保險是否適用保險代位?全民健保與保險代位【96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1-4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第二節 保險代位之數額
題型 7-2-1 不足額保險與保險代位、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7-2-2 自負額及被保險人優先原則【89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2-3 綜合題─保險代位【85台大丙組第4題】
第三節 妨礙代位
題型 7-3-1 妨礙代位【99政大風管所第1題】
題型 7-3-2 妨礙代位-保險人尚未給付【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第4題】
第四節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題型 7-4-1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98律師第4題】
題型 7-4-2 再保險人有無代位權?原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是否須扣除已受領之再保險金?【101東吳C組第3題】
Chapter 8 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事故發生及通知義務
題型 8-1-1 任意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的立法精神有何差異?【94東吳C組第4題】
題型 8-1-2 責任保險承保範圍、事故發生後通知義務【103律師第3題】
第二節 附加被保險人
題型 8-2-1 法定附加被保險人、代位權時效【97律師第4題】
題型 8-2-2 附加被保險人條款【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第三節 保險人之參與權
題型 8-3-1 保險人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8-3-2 保險人無故拒絕參與和解【99司法預試第2題】
題型 8-3-3 被保險人濫行認諾、自認之確定判決,不一定拘束責任保險人【110北大第4題】
題型 8-3-4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之調解對責任保險人有拘束力?【11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四節 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題型 8-4-1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性質【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北大第4題第2小題】
第五節 保證保險
題型 8-5-1 誠實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96司法官組第4題】
題型 8-5-2 損失發現期間條款之效力【9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9 人壽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之保險事故
題型 9-1-1 主動給付保險金、附約之效力依附條款與誠信原則【105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兒童保單之禁止
題型 9-2-1 第105條修正前後比較【9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9-2-2 兒童保單的容許性、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05條的評析【94台大丙組第3題】
題型 9-2-3 法定代理人得否代為行使同意權【104政大第4題】
題型 9-2-4被保險人同意權得否授權由他人簽名「代行」【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0政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9-2-5 借名投保人壽保險契約之契約效力?【113台大丙辛組第2題】
題型 9-2-6 第105條、第107條於人壽險及健康險之適用、契約聯立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人壽保險費
題型 9-3-1 第116條之修正評析【91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9-3-2 往取債務之給付遲延、保險法第116條復效【108司律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9-3-3 復效時「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109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112高考法制第3題】
題型 9-3-4 保險人於人壽保險費到期未付時對要保人之催告義務及義務免除【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9-3-5 保單價值準備金可否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四節 受益人之指定
題型 9-4-1 受益人之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題型 9-4-2 變更受益人之方式及未通知之效力【92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9-4-3 受益人變更須以書面通知及保險人同意【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9-4-4 受益人同時存在原則【95律師第4題】
題型 9-4-5 受益權之喪失【112調查局特考第2題】
Try again 【94北大第4題】
題型 9-4-6 受益權與類名指定、危險增加與未通知事項間之因果關係【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團體保險
Chapter 10 傷害保險、健康保險
第一節 傷害保險
題型 10-1-1 意外事故之「外來性」【105司特、調特、公證人第4題】
Try again 【86文化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2 意外事故之「非自願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3 意外事故與故意之舉證責任【100成大乙組第2題】
第二節 健康保險
題型 10-2-1 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保險法第127條【108司律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0-2-2 健康保險事故、傷害保險之「意外」【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題型 10-2-3 日間住院、住院請假與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0-2-4 健康保險中住院必要性之認定【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
題型 10-2-5 健康保險「復效」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10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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