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5回破解財稅法學霸筆記書 (1版)
作者: 柯龍
版次: 1
ISBN: 9786269866557
出版社: 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原:波斯納)
出版日期: 2024/07
書籍開數、尺寸: 18開
頁數: 568
#法律
#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相關專業
#稅法
定價: 650
售價: 533
庫存: 庫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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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財稅法到底是什麼? 本書用5回帶你快速建立體系! 財稅法的重點有哪些? 本書為你全部蒐羅整理起來! 學說、實務、案例好多好雜? 本書為你通通掌握! 面對考題好困擾? 本書解析海量試題讓你不再害怕! 本書特色 體系建構:依序鋪陳財稅法的基本體系,而不會在爭點中迷失方向 爭點蒐羅:完整收錄學說實務上重要且新進的爭點,避免遭受突襲 海量試題:蒐錄國家考試、法研所、財稅法務的歷屆試題,面對考試不再害怕 觀念釐清:透過「作者碎稅念」的獨立視窗,釐清重要概念,避免錯誤概念滋長 【目錄】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 凡 例 參考文獻 分回進度表 第零回 導論財稅法  第一節財稅法的內部體系   壹、財政法   貳、租稅法  第二節 財稅法的外部體系   壹、財稅法與公法的連結延伸   貳、財稅法與民事法的交錯關聯   參、財稅法與刑事法的互動場域 第一回 租稅基礎法  第一節 租稅與租稅法之基本概念   壹、租稅與公課   貳、租稅法之基本概念    爭點回顧:稅法規範是否存在「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參、特論:實質課稅原則/經濟觀察法    爭點回顧:實質課稅原則之功能定位?    爭點回顧:實質課稅原則是否得作「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運用?  第二節 租稅法之原理原則   壹、依法課稅原則    爭點回顧:租稅事項之法律保留程度?   貳、量能課稅原則    爭點回顧:家戶課稅制之合憲性?    爭點回顧:海外期貨交易損失得否跨期扣除?   參、稽徵經濟原則   肆、比例原則  第三節 租稅法之違憲審查模型 第二回 租稅債務法  第一節 租稅債務之形成   壹、租稅債務關係   貳、租稅連帶債務?    爭點回顧:是否可能成立租稅連帶債務?  第二節 租稅債務之類型   壹、租稅給付請求權    爭點回顧:所得稅法§7Ⅱ①之「住所」及「經常居住」應如何認定?    爭點回顧:所得理論與我國所得之判斷基礎?   貳、租稅附帶給付請求權   參、溢繳稅款返還請求權   肆、法定退稅請求權   伍、繳還稅款請求權   陸、責任債務請求權  第三節 租稅優惠與租稅特別負擔   壹、租稅優惠   貳、租稅特別負擔 第三回 租稅程序法  第一節 租稅核課程序   壹、租稅核課之概念   貳、課稅事證之調查    爭點回顧:扣繳義務人的法律地位?    爭點回顧:扣繳義務之合憲性?    爭點回顧:納稅義務人或稽徵機關之事後行為對推計課稅的影響?    爭點回顧:推計數額得否作為漏稅罰的計算基準?  第二節 租稅徵收程序  第三節 租稅執行程序   壹、租稅終局停止執行   貳、租稅暫時停止執行  第四節 租稅保全程序   壹、物的保全   貳、人的保全:限制出境 第四回 租稅制裁法  第一節 體系概說   壹、租稅程序與租稅制裁之互動關聯   貳、租稅制裁之體系展開與類型區辨   參、租稅制裁之共通規範與程序原則  第二節 租稅刑事罰   壹、保護法益   貳、規範態樣    爭點回顧:「詐術」之解釋?    爭點回顧:納稅義務人有無防止租稅逃漏的「保證人地位」?    爭點回顧:逃漏租稅罪為「實害犯」或「危險犯」?    爭點回顧:新稅稽法§47之性質?   參、利得沒收  第三節 租稅行政罰   壹、基本原則   貳、規範態樣   參、裁處個數  第四節 競合關係   壹、行為罰vs.漏稅罰   貳、逃漏租稅罪vs.漏稅罰 第五回 租稅救濟法  第一節 租稅救濟程序總論   壹、租稅救濟程序    爭點回顧:復查程序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貳、稅務訴訟類型   參、租稅舉證責任  第二節 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   壹、總論:訴訟標的之概念與類型   貳、特論:租稅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  第三節 稅務訴訟之程序標的   壹、總論:程序標的之概念與類型   貳、特論:租稅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  第四節 租稅救濟之暫時權利保護   壹、復查程序之停止執行   貳、訴願程序之停止執行   參、訴訟程序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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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變更原則(二)【108台大B卷第2題】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題型 1-1-15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10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6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7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第2題】 題型 1-1-18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3台大A卷第3題】 題型 1-1-19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1-1-20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1-1-21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題型 1-1-22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題型 1-1-23 買賣物之瑕疵、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112台大B卷第1題】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壹、買賣契約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改編94律師第3題】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改編98司法官第1題】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一、租賃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12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改編104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13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題型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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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智慧財產行政 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關特三等 關稅法務 財稅行政  ✧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司特四等 法院書記官  ✧專技普考 地政士  ✧專技高考 民間公證人  ✧其他 軍法官  網羅爭點、試題精選,上榜就在前方不遠!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 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 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 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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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法學英文選擇題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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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為核心撰寫,總共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介紹準備法學英文的方法,包含歷年法學英文出題占比以及快速作題方式,幫讀者了解法學英文重點科目並且練習作答速度;第二章簡要介紹法學英文的特色以及英文字彙變化規則,屬於法學英文的入門概念;第三章為本書重點章節,分科整理法學英文字彙以及歷屆試題(包含完整翻譯及詳解);第四章是歷屆完整試題;最後二章則是讓讀者參考的附件(英文服務合約範本)及單字總表。   讀者可以以下列方式使用本書: 1.透過第一章了解法學英文考試方向,衡量自己可以準備法學英文的時間,決定重點式或完整地準備法學英文。 2.確認準備方式後,透過第二章認識法學英文,此章的重點為字首、字尾變化規則,增加辨識生詞或容易混淆詞彙的能力。 3.在第三章分科學習法學英文,每讀完一科就作歷屆題目,不理解題意時,可以參考試譯及詳解內容。 4.第四章屬於「總複習章節」,讀者可以計時作答、控制答題時間及速度,透過完整練習歷屆試題確認是否已經學會所有試題。 5.最後,可以透過第六章的單字總表複習並背誦單字,也可以閱覽第五章的附件,相信會對法學英文的用詞方式更加熟悉。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參考資料 3 Chapter 1準備法學英文的方法 壹 如何準備法學英文?──背誦單字的重要性 1-3 貳 真的沒時間準備怎麼辦?──優先背誦占比高的科目 1-4 參 快速作題有方法?──找出關鍵字 1-5 一、類型一:有引用條文及填空空格的題目 1-5 二、類型二:有引用條文但無填空空格的題目 1-6 三、類型三:無引用條文但有填空空格的題目 1-8 四、類型四:無引用條文且無填空空格的題目 1-9 Chapter 2入門 壹 字源 2-3 貳 詞彙變化規則 2-5 一、字首 2-5 二、字尾 2-8 三、構字法 2-13 參 法律術語 2-15 一、通用術語 2-15 二、特別術語 2-15 三、專用術語 2-16 四、借用術語 2-16 Chapter 3法學英文分科詞彙 壹 憲法CONSTITUTION / CONSTITUTIONAL LAW 3-3 貳 民法CIVIL CODE 3-41 一、總則編(General Principles) 3-41 二、債編(Obligations) 3-42 三、物權編(Rights in Rem) 3-46 四、親屬編(Family) 3-47 五、繼承編(Sucession) 3-47 參 刑法CRIMINAL CODE 3-110 肆 商法COMMERCIAL LAW 3-129 伍 民事訴訟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 3-181 陸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 3-206 柒 刑事訴訟法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3-208 捌 其他OTHERS 3-232 Chapter 4歷屆試題 壹 113年度考古題 4-3 貳 112年度考古題 4-11 參 111年度考古題 4-18 肆 110年度考古題 4-25 伍 109年度考古題 4-32 陸 108年度考古題 4-39 柒 107年度考古題 4-46 捌 106年度考古題 4-53 玖 105年度考古題 4-61 拾 104年度考古題 4-68 拾壹 103 年度考古題 4-75 拾貳 102 年度律師考試考古題 4-82 拾參 102 年度司法官考試考古題 4-90 Chapter 5附件── 英文服務合約範本 Chapter 6單字總表

原價: 530 售價: 451 現省: 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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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4版)

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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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原價: 750 售價: 615 現省: 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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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題型破解(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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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以司律國考、研究所考試為導向 本書主要選錄近年司律國考與各校研究所考題,讓讀者得以掌握出題趨勢;且融合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乃專為100分商法而生的「一本書主義」,讀者必將高效率拿取上榜分數。 2.實戰內容篇幅 本書擬答嚴格控管字數,平均一分30個到40個字,去蕪存菁,精簡呈現實戰篇幅,句句寫在得分點上。 3.深度題型分析 在解答之前深度解析答題脈絡及考題重點,必要時搭配圖表意象幫助思考,以強化對於擬答的理解,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4.Break Point掌握致勝關鍵 部分題型附上相似考題Try again,多一次練習機會,並以Break Point剖析關鍵考點,在出題老師掌握主動的情況下,讀者也能握有破發機會,拿下勝利! 5.重要部分加個底線 題型分析和答題參考的文字太多太長?沒問題,重點部分都幫各位加上底線了,儘管備考時間非常有限,也能輕鬆地趕進度!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第一篇 公司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 ‧1-2 題型 1-1-1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 第二節 公司轉投資、借貸之限制 ‧1-7 題型 1-2-1 轉投資之情形【99東吳E組第1題第1小題】 ‧1-7 題型 1-2-2 貸放資金之限制—企業淨值 【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9 題型 1-2-3 貸放資金之限制—短期融資之必要 【113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1 題型 1-2-4 違法貸放資金【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1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17 題型 1-3-1 影子董事之責任訴追 【102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3-2 事實上董事與歸入權【101律師第2題】 ‧1-19 題型 1-3-3 基於適當目的執行職務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23 題型 1-3-4 董事侵權責任及注意義務 【10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27 題型 1-3-5 董事注意義務及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改編】 ‧1-30 題型 1-3-6 法人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1-36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45 Try again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46 題型 1-3-7 二法人股東同時指派同一自然人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47 題型 1-3-8 公司法第27條—現況與未來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1 第四節 經理人 ‧1-55 題型 1-4-1 經理人之認定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1-55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1-59 Chapter 2 資本制度 第一節 特別股 ‧2-2 題型 2-1-1 特別股發行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2-8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9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 【108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10 第二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2-16 題型 2-2-1 股份轉讓之限制【9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16 題型 2-2-2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 【100地特法制、經建行政第1題】 ‧2-18 第三節 股東出資與減資 ‧2-23 題型 2-3-1 股東出資及員工獎酬制度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2-23 題型 2-3-2 減資計算及現物減資【105司法官第1題】 ‧2-25 Try again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9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之召集 ‧3-2 題型 3-1-1 股東會召集程序之適法性【105臺大己組第2題】 ‧3-2 題型 3-1-2 公司法第173條之1相關問題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 題型 3-1-3 「不能召集」之解釋【筆者自擬題】 ‧3-10 第二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 ‧3-15 題型 3-2-1 特別決議定足數【103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2-2 股東會決議之計算 【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1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及議案效力 ‧3-21 題型 3-3-1 股東提案權範圍及合併議案程序 【109司律第1題】 ‧3-21 Try again 【113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題型 3-3-2 發行新股及股東提案權之違法救濟 【107司法官第1題】 ‧3-32 Try again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3小題】 ‧3-39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行使 ‧3-40 題型 3-4-1 股東會決議迴避及撤銷適格 【10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40 題型 3-4-2 表決權拘束契約【109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3-43 Try again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50 第五節 股東會綜合問題及延伸 ‧3-51 題型 3-5-1 轉投資限制、股東查閱權及股東會決議瑕疵 【108司律第1題】 ‧3-51 題型 3-5-2 股東會決議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之影響 【103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3-57 Try again 【97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60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選任 ‧4-2 題型 4-1-1 一人董事相關問題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2 題型 4-1-2 累積投票制立法評析【10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5 第二節 董事報酬與權限 ‧4-10 題型 4-2-1 董事報酬請求權【105律師第2題】 ‧4-10 題型 4-2-2 董事資訊請求權【100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13 第三節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責任訴追程序 ‧4-17 題型 4-3-1 競業禁止原則與迴避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第2、3小題】 ‧4-17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21 題型 4-3-2 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判斷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21 題型 4-3-3 裁判解任訴訟【105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27 題型 4-3-4 投保法第10條之1【113臺大己組第3題節錄】 ‧4-29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4 第四節 董事會決議 ‧4-35 題型 4- 4-1 一人決議之效力【105臺大己組第1題】 ‧4-35 題型 4- 4-2 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111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8 Try again 【11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3 第五節 機關間權限劃分— 兼論內部瑕疵於公司法律行為之影響 ‧4-45 題型 4- 5-1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100律師第1題第1小題】 ‧4-45 題型 4- 5-2 未經內部合法程序之董事長代表行為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47 題型 4- 5-3 違法增資發行新股之效力【113司律第1題】 ‧4-51 Chapter 5 監察人 題型 5-1 實質董事與監察人代表權【110司律第1題】 ‧5-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8 題型 5-2 主動提起訴訟【106律師第1題節錄】 ‧5-9 題型 5-3 股東會召集權【111司律第1題】 ‧5-1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20 題型 5-4 監察權行使【102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0 題型 5-5 股東聲請選派檢查人【105律師第1題節錄】 ‧5-23 Chapter 6 會計制度 題型 6-1 盈餘分派之程序【102律師第1題】 ‧6-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2 盈餘分派之計算【103律師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3 建設股息【98律師第1題】 ‧6-9 題型 6-4 盈餘分派契約效力及少數股東救濟 【100臺大己組第1題】 ‧6-11 題型 6-5 員工獎酬規範【103律師第1題節錄】 ‧6-16 Chapter 7 其他問題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2 題型 7-1 人數及轉讓限制【105司法官第2題】 ‧7-2 第二節 章程自治之界限 ‧7-6 題型 7-2 章程變更適法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 ‧7-6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7-14 第三節 有限公司與關係企業 ‧7-15 題型 7-3-1 有限公司董事責任訴追與關係企業之損害賠償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7-15 題型 7-3-2 有限公司之資訊權與股東協議 【112司律第1題】 ‧7-17 第四節 公司組織再造 ‧7-26 題型 7-4 合併程序【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7-26 第二篇 保險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基本概念 ‧1-2 題型 1-1-1 保險契約之性質【102司法官第3題節錄】 ‧1-2 題型 1-1-2 預繳保費之效果【110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 題型 1-1-3 最大善意原則、過失相抵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 ‧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 1-1-4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相關問題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1-15 題型 1-1-5 主附約效力【105司法官第3題】 ‧1-15 題型 1-1-6 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98司法官第1題】 ‧1-20 題型 1-1-7 共同被保險人之故意【100律師第3題節錄】 ‧1-23 題型 1-1-8 詐欺性請求【112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24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 ‧1-29 題型 1-2-1 告知義務之主體與因果關係抗辯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1-29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⑴】 ‧1-33 題型 1-2-2 續保之告知義務【10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3 題型 1-2-3 業務員告知受領權與因果關係認定 【109司律第2題】 ‧1-36 題型 1-2-4 解除權除斥期間與民法詐欺之競合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2-5 綜合問題【108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5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 ‧1-50 第三節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1-52 題型 1-3-1 危險增加之要件【107律師第3題節錄】 ‧1-52 題型 1-3-2 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違反 【95律師第4題節錄】 ‧1-54 題型 1-3-3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立法評析與比例給付保險金條款 【105律師第3題】 ‧1-55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1-60 題型 1-4-1 通知期間之約款【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1-60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 ‧1-64 題型 1-5-1 報警義務與肇事逃逸免責條款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64 Try again 【106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1-6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68 題型 1-5-2 隱藏性義務之區辨及內容控制【110司律第2題】 ‧1-69 Try again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72 Chapter 2 損害保險 第一節 超額保險 ‧2-2 題型 2-1-1 惡意超額保險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2-2 題型 2-1-2 超額定值保險 【106中正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3 第二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2-6 題型 2-2-1 消極保險之適用【107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69 Try again 【98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2-10 題型 2-2-2 人身保險與定額保險【10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與責任分配 【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2-15 題型 2-2-4 不同種保險競合條款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17 第三節 保險代位 ‧2-20 題型 2-3-1 保險代位適用範圍【95司法官第4題節錄】 ‧2-20 題型 2-3-2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2-22 題型 2-3-3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2-23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27 題型 2-3-4 全民健保之代位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第2小題】 ‧2-27 題型 2-3-5 妨礙代位【10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0 Try again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4 題型 2-3-6 再保險之適用問題【101東吳C組第3題】 ‧2-34 第四節 責任保險 ‧2-39 題型 2-4-1 保險事故、通知義務與時效【103律師第3題】 ‧2-39 題型 2-4-2 直接請求權之要件與保險人之直接給付 【104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2-43 題型 2-4-3 直接請求權之性質與時效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46 題型 2-4-4 保險人和解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2-49 題型 2-4-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52 Chapter 3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3-2 題型 3-1-1 代理簽名之效力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第1小題】 ‧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3-4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3-5 題型 3-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權與第107條 【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5 題型 3-1-3 停效之要件—給付遲延【108司律第3題節錄】 ‧3-8 題型 3-1-4 復效同意權與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0 Try again 【107律師第3題節錄】 ‧3-14 題型 3-1-5 催告義務之免除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4 題型 3-1-6 受益人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3-17 題型 3-1-7 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19 題型 3-1-8 類名指定受益人之判斷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22 題型 3-1-9 故意自殺之認定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3-25 題型 3-1-10 解約金及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3-26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31 第二節 傷害保險 ‧3-32 題型 3-2-1 突發性、不可預見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3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3小題】 ‧3-35 題型 3-2-2 因果關係【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⑵】 ‧3-36 第三節 健康保險 ‧3-39 題型 3-3-1 保前疾病之認定【108司律第3題節錄】 ‧3-39 題型 3-3-2 保前疾病主觀要件與復效等待期間條款 【104司法官第3題】 ‧3-41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46 第三篇 證券交易法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定義 ‧1-2 題型 1-1-1 有價證券之認定—投資契約 【97臺大己組第2題第1小題】 ‧1-2 題型 1-1-2 外國有價證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1-5 第二節 募集、私募、發行 ‧1-9 題型 1-2-1 募集與私募之區分【99公費留學第2題】 ‧1-9 題型 1-2-2 私募之程序、短線交易與轉售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11 Try again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第1、 3小題】 ‧1-16 題型 1-2-3 再次發行與私募之限制 【109司律第3題第1、3小題節錄】 ‧1-16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流通市場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2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2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112司律第3題第1小題】 ‧2-4 題型 2-1-3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7 題型 2-1-4 強制公開收購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2小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2-14 第二節 場外交易 ‧2-15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01司法官第5題】 ‧2-15 Try again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1小題】 ‧2-18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內部人規範 第一節 內部人規範 ‧3-2 題型 3-1-1 轉讓持股限制【106東吳E組第3題】 ‧3-2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監資格 ‧3-6 題型 3-2-1 董監消極資格【102律師第5題】 ‧3-6 題型 3-2-2 臨時動議之提出【101會計師第2題】 ‧3-9 第三節 獨立董事與委員會 ‧3-11 題型 3-3-1 獨立董事資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 ‧3-1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3-2 審計委員會—立法評析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5 題型 3-3-3 審計委員會—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13司律第3題】 ‧3-20 題型 3-3-4 審計委員會—一人決議 【112司律第3題第2小題】 ‧3-23 題型 3-3-5 薪酬委員會【106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3-25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第四節 委託書與庫藏股 ‧3-32 題型 3-4-1 委託書制度規範目的 【93臺大己組第2題第2小題】 ‧3-32 題型 3-4-2 庫藏股之買回【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4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 ‧4-2 題型 4-1-1 公開招募說明書【109司律第3題第1小題節錄】 ‧4-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4-4 題型 4-1-2 請求權人範圍【110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4-4 第二節 繼續公開 ‧4-9 題型 4-2-1 財務預測【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4-9 Try again 【104律師第4題】 ‧4-12 題型 4-2-2 持有人之判斷【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2-3 賠償責任主體【111司律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19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0 題型 4-2-4 次要行為人【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1 題型 4-2-5 推定交易因果關係之適用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5題】 ‧4-31 Try again 【111司律第3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4-33 題型 4-2-6 賠償責任之認定【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題型 4-2-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律第3題】 ‧4-38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41 Chapter 5 市場不法行為之禁止 第一節 操縱市場 ‧5-2 題型 5-1-1 連續交易【103律師第5題】 ‧5-2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7 題型 5-1-2 不履行交割【105臺大己組第3題第1小題】 ‧5-7 題型 5-1-3 其他市場操縱行為 【104輔大民商法組第1題第1小題】 ‧5-10 第二節 短線交易 ‧5-14 題型 5-2-1 取得行為之認定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14 題型 5-2-2 大股東判斷及責任認定【105律師第4題】 ‧5-16 題型 5-2-3 歸入權計算【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20 第三節 內線交易 ‧5-23 題型 5-3-1 行為主體—內部人【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27 題型 5-3-2 行為主體—職業關係【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1 題型 5-3-3 行為主體—偶然聽聞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4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37 題型 5-3-4 行為主體—法人及公開收購 【103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38 題型 5-3-5 行為主體—綜合問題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3 Try again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47 Try again 【107臺大己組第3題第2小題】 ‧5-48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48 題型 5-3-6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成立時點與反向交易 【100律師第5題】 ‧5-49 Try again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4 Try again 【107律師第2題】 ‧5-55 題型 5-3-7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公開方式及時點 【108司律第2題】 ‧5-56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9 題型 5-3-8 非自願性買賣【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5-60 題型 5-3-9 預定交易計畫抗辯及法人主體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6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6 Try again 【101律師第5題】 ‧5-66 題型 5-3-10 替代性交易【11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7 題型 5-3-11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7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76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78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臺大己組第3題】 ‧5-78 Chapter 6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匯流 題型 6-1 綜合題型1【107律師第1題】 ‧6-2 題型 6-2 綜合題型2【106司法官第1題】 ‧6-7 題型 6-3 綜合題型3【106律師第1題第2、3小題】 ‧6-12 題型 6-4 綜合題型4【100臺大己組第3題】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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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體系建構.輕鬆上手 考古直擊.掌握趨勢 舊題新解.融會貫通 關鍵實務.爭點彙集 想拿到基本分? 用1回讓你輕鬆建立智財三法體系 想練習考古題? 用3+1回帶你掌握智財三法的解題思路 想知道命題趨勢? 最新修法、實務、學說見解帶給你 想進行考前衝刺? 提供收錄考題之對應頁數,方便查找對應爭點 【目錄】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回進度表 第一回 智慧財產權法總論  零、主要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比較   一、比較表格   二、權利歸屬   三、授 權    (一)法定授權    (二)意定授權  壹、專利法考前總複習   一、專利侵權之判斷流程──均等論   二、條文彙整    (一)發明專利§21~     ◎專利三要件體系表     ◎判斷是否有相乘功效或顯著差異之標準     ◎與時序有關之概念釐清     ◎舉發     ◎若侵權人專利尚未核准仍在申請中,得否提起舉發?     ◎專利撤銷方法(「專利舉發與無效抗辯」併存之雙軌制)     ◎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6(按:現行法§41)之修正     ◎得否以專利應予撤銷之確定行政訴訟結果,對已敗訴確定民事侵權訴訟提起再審之訴?    (二)新型專利§104~    (三)設計專利§121~     ◎108年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08.5.3施行)    (四)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與藥品相關之法條     ◎專利法§59、§60、§60-1、§61:限制藥品發明專利權之效力     ◎111年專利法增訂§60-1之立法理由與影響(111.7.1施行)     ◎專利法§53~§57:專利延長    (五)草案:重新建構專利案件救濟制度:專利爭訟程序之主要修正方向——簡併訴願層級、專利再審查制改為複審制、專利舉發制度改為兩造對審制、刪除專利法§35、§71Ⅰ③  貳、商標法考前總複習   一、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之關係     ◎關鍵字廣告,如涉及他人商標圖樣者,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   二、條文彙整    (一)主要條文     ◎§30Ⅰ不得註冊事由之判斷時點?     ◎著名商標(§30Ⅰ第11款、§30Ⅰ第11款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70、施行細則§31)     ◎鞋底的形狀是否可以註冊商標?     ◎平面商標權的效力是否及於立體化商品?     ◎製造日期早於商標權人取得商標之日期,得否主張為真品?     ◎商標使用與公司名稱之差異     ◎反向混淆     ◎111年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尚未施行,待行政院公布)     ◎112年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13.5.1施行)    (二)狹義混淆、廣義混淆、淡化(稀釋)    (三)異議、評定、廢止比較    (四)草案:商標爭訟程序之修正方向——簡併訴願層級、刪除商標法異議制度(可與專利法並看)  參、著作權法考前總複習   一、衍生著作相關之著作權問題    (一)我國實務對「改作」之認定    (二)改作&重製為互斥關係→若不成立改作,須討論重製    (三)戲謔仿作(詼諧仿作)parody/挪用藝術appropriation art→合理使用     ◎戲謔仿作得否作為著作權之限制?   二、條文彙整     ◎何謂「構想與表達合併原則」、「必要場景原則」?二者之區辨為何?     ◎電腦程式之程式碼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室內設計圖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色情著作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一)著作人格權§15~21    (二)著作財產權§22~29     ◎平面轉立體?     ◎產品說明書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106年草案(110年草案亦同):§26-2再公開傳達權     ◎利用家用設備公開播送之合理使用     ◎表演著作人享有之權利?     ◎電話亭KTV所涉及之著作權?     ◎將DVD用麥克筆畫一下涉及何種責任?    (三)著作權權利侵害之救濟§84~90-3民事、§91~104刑事     ◎數位串流技術是否成立公開傳輸權之擬制侵害?     ◎108年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08.5.3施行)     ◎111年5月4日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尚未施行,待行政院公布)    (四)著作財產權法定限制與合理使用(fair use)§44~65     ◎補習班營利之網路課程,有利用他人著作之行為?     ◎106年草案(110年草案亦同):調整經常性活動合理使用範圍     ◎111年6月15日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11.6.17施行) 第二回 專利法  壹、專利有效性(validity)   一、專利權之權利取得:專利三要件    ●考題直擊站:新穎性、進步性、再審查(105律師(1))    ●考題直擊站:早期公開制度、新穎性優惠期(110律師(1))  二、專利申請之優先權   ●考題直擊站:國內優先權、舉發事由之認定(107律師(1))  三、專利權之權利歸屬與授權   ●考題直擊站:僱傭關係之權利歸屬、非職務上發明之認定、舉發事由(108律師(3))   ●考題直擊站:出資聘用關係之權利歸屬、舉發逾期得否提起給付訴訟(110智財行政(3))   ●考題直擊站:專屬授權、專利侵權與不當得利競合(106台大已組(2))   ●考題直擊站:衍生設計專利與登記對抗主義(106律師(1))  貳、專利利用行為之侵害(infringement)   ●考題直擊站:專利侵權實施之判斷與民事責任(108台大己組(3))   ●考題直擊站: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與行政救濟(109律師(2))   ●考題直擊站:專利行政舉發案件與技術審查官之迴避(筆者自擬,改編自107台大己組 (2))  參、權利限制或合理使用(fair use)   一、專利權之權利限制    ●考題直擊站:專利權之屬地主義與國際權利耗盡(109台大己組(3))   二、專利權之合理使用    ●考題直擊站:專利權之善意先實施(筆者自擬) 第三回 商標法    壹、商標有效性(validity)   一、商標權之權利取得    ●考題直擊站:商標之識別性、著名商標之擬制侵權(106台大己組(3))    ●考題直擊站: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之解釋適用(109律師(3))    ●考題直擊站: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之解釋適用(107檢事官(1))   二、商標權之權利歸屬與授權    ●考題直擊站:商標侵權、專屬授權與非專屬授權(105律師(2))  貳、商標利用行為之侵害(infringement)   ●考題直擊站:商標法與專利法綜合題:民事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差異(105台大己組(2))   ●考題直擊站:商標搶註、商標權之異議、評定(107律師(2))   ●考題直擊站:商標侵權使用與維權使用之商品範圍判斷(筆者自擬,改編自商標法期末考)   ●考題直擊站:商標維權使用與商標廢止(108律師(1))  參、權利限制或合理使用(fair use)   一、商標權之權利限制    ●考題直擊站:商標權之屬地主義、國際權利耗盡與刑事責任(106律師(2))    ●考題直擊站:商標法與著作權法綜合題:權利耗盡、衍生著作(108台大己組(2))   二、商標權之合理使用    ●考題直擊站:描述性合理使用(111智財行政(1))    ●考題直擊站:指示性合理使用(109檢事官(3))    ●考題直擊站:善意先使用(105檢事官(1)) 第四回 著作權法    壹、著作有效性(validity)   一、著作權之權利取得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保護要件、色情暴力內容著作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109律師(1))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綜合題:衍生著作、商標權之異議與評定(107台大已組(3))   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考題直擊站:有形利用財產權(筆者自擬,改編自著作權法期末考)    ●考題直擊站:無形利用財產權(筆者自擬,改編自著作權法期末考)   三、著作權之權利歸屬與授權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綜合題:職務上完成著作與專屬授權(109台大己組(2))    ●考題直擊站:共同著作與著作權契約目的讓與理論(108智財行政(3))  貳、著作利用行為之侵害(infringement)   ●考題直擊站:侵害之要件判斷(接觸、實質近似)與民事責任(107律師(3))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之刑事責任(111檢事官(1))  參、權利限制或合理使用(fair use)   一、著作權之權利限制    ●考題直擊站:權利耗盡與民、刑事責任(102檢事官(2))   二、著作權之合理使用    ●考題直擊站:合理使用與無形利用財產權(105台大已組(3))    ●考題直擊站:合理使用與有形利用財產權(108律師(2)) 第五回 考前小試    壹、111年律師   ●考題直擊站:(專利)舉發逾期之法律效果(111律師(1))   ●考題直擊站:(商標)著名商標、商標搶註、評定(111律師(2))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防盜拷措施之民刑事責任(111律師(3))  貳、112年律師   ●考題直擊站:(專利)教師研發成果之權利歸屬、專利適格、專利三要件(112律師(1))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著作權保護要件、攝影著作(新聞照片)(112律師(2))   ●考題直擊站:(商標)商標戲謔仿作(112律師(3))  參、112年台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進步性(112台大己組(2))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綜合題:改作、合理使用(112台大己組(3))  肆、113年台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綜合題:重製、行銷目的使用、權利耗盡(113台大己組(2))   ●考題直擊站:專利請求項、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之修正(113台大己組(3)) 附錄一 營業秘密法    壹、營業秘密有效性(validity)   一、營業秘密三要件    ◎商業性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保護要件?   二、營業秘密法與國家安全法  貳、營業秘密利用行為之侵害(infringement)   一、營業秘密侵權行為之判斷與民事責任    ◎是否須發生實害結果?   二、營業秘密之刑事責任    ◎域外加重處罰之刑事責任:第13條之2    ◎法人併同處罰之刑事責任:第13條之4    ◎偵查保密令與秘密保持命令之比較  參、權利限制或合理使用(fair use)   一、還原工程   二、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 附錄二 110年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壹、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貳、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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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等化計分!新日檢N4標準模擬試題 【雙書裝:全科目5回+解析本+聽解MP3】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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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突破「等化計分」,全台唯一模擬試題!     根據最新【日本JLPT官方問題集】近三年新制考題趨勢, 以「日本生活常見,課本未必學到」為難題標準, 各題型安排20%~30% 難題, 真實模擬「等化計分制度下」日檢各級數測驗!   【試題本】:「暗藏」20%~30% 難題,模擬正式考題樣貌,難題不做出標示   【解析本】:「明示」20%~30% 難題,解析「難題原因」、「答題關鍵」   設定目標精準模擬,同時掌握「多數人會的」(易題)以及「多數人可能不會的」(難題),有效提升實力,答對等化計分中配分高的題目!   什麼是「等化計分」?   2010年起,日檢考試採行新制。「新制日檢」最大的變革,除了「題型」,就是「計分方式」。   【舊日檢】:每個題目有固定的配分,加總答對題目的配分,即為總得分。   【新日檢】:改採「等化計分」   (1)每個題目沒有固定的配分,而是將該次考試所有考生的答題結果經過統計學的「等化計算」後,分配出每題的配分。加總答對題目的配分,即為總得分。   (2)「等化計算」的配分原則:多人錯的題目(難題)配分高,多人對的題目(易題)配分低。   「等化計分」的影響   ◎【如果考生實力足夠】:多人錯的題目(難題)答對較多 = 答對較多「配分高的題目」→ 總得分可能較高,較有可能「合格」   ◎【如果考生實力較差】:多人對的題目(易題)答對較多 = 答對較多「配分低的題目」→ 總得分可能偏低,較有可能「不合格」   如何因應「等化計分」?   因此,在「等化計分」之下,想要應試合格:   (1)必須掌握「一般程度」的題目 → 多數人會的,你一定要會!   (2)必須掌握「稍有難度」的題目 → 多數人可能不會的,你也一定要會!答對多人錯的難題是得高分的關鍵! 本書特色   ◆鑽研【JLPT官方問題集】,彙整實施數年的新制考題真實趨勢!   日檢考試自2010年採行新制後,主辦官方除依循自訂的命題原則,也會統計歷年考試結果,並結合國際趨勢,不斷調整命題方向。   本書由兩位具10年以上教學經驗,同時已是日檢考用書暢銷作者的日籍老師,精研最新【JLPT官方問題集】,反覆研究命題趨勢、分析命題原則,並特別納入與「日本人日常生活緊密結合」的各類詞彙、慣用表達,具體落實新日檢「有效溝通、靈活運用、達成目標」之命題原則。精心編寫5回全新內容、最吻合現行日檢考試的標準模擬試題。掌握題型、題數、命題趨勢,100%真實模擬!   ◆各題型安排20%~30% 難題,應考前先培養「多人錯的難題我能答對」的實力!   在等化計分的原則下,答對多人錯的難題是得高分的關鍵!本書特別以此為「模擬重點」。5回模擬試題,言語知識、讀解、聽解各科目,各題型均安排20%~30%難題入題。例如:   N4【問題1:漢字發音】:總題數為「 9題」→ 安排「2~3題」難題   N4【文法問題1:句子語法】:總題數為「15題」→ 安排「4~5題」難題   N4【讀解問題5:內容理解】:總題數為「 4題」→ 安排「1~2題」難題   N4【聽解問題4:即時應答】:總題數為「 8題」→ 安排「2~3題」難題   ◆以「日本生活常見,課本未必學到」為難題標準!   新日檢考試重視「能夠解決問題、達成目標的語言能力」。例如,能夠一邊看地圖一邊前往目的地;能夠一邊閱讀說明書一邊使用家電;能夠在聽氣象報告時,掌握「晴、陰、雨」等字彙,以及理解「明天天氣晴」等文型結構。因此考題中所使用的文字、語彙、文型、文法,都朝向「解決日常生活實質問題」、「與日本人的實際生活緊密相關」為原則。測驗考生能否跳脫死背,將語言落實應用於日常生活中。   但學習日語的過程中,教科書所提供的內容,未必完全涵蓋日本人生活中全面使用的文字,書本所學語彙也可能在生活中出現更多元的用法。為了彌補「看書學習,活用度可能不足」的缺點,作者特別根據自身教學經驗,將「日本生活常見」的內容納入試題,包含:   ※「日本人們經常在說,課本未必學到」的詞彙及慣用表達   ※「日本生活經常使用,課本未必學到」的詞彙及慣用表達   ※「日本報紙經常看到,課本未必學到」的詞彙及慣用表達   除了有助考生體驗正式考題的難易度,還可藉由作答難題增強實力,補強答題弱點!   ◆【試題本】:模擬正式考題樣貌;【解析本】:標示出難題原因、詳述解題關鍵!   【試題本】:模擬正式考題的樣貌,「難題」不做特別標示。   【解析本】:將「難題」用特殊顏色標示,考前衝刺重點複習也非常方便!   ◎[非難題]:題題解析,剖析誤答陷阱,詳盡易懂。   ◎[難 題]:說明屬於難題的原因、困難點、答題關鍵、並補充延伸學習內容。   ◆【聽解MP3】:唸題速度、停頓秒數、對話情境,100%真實模擬官方聽解考題!   因應新日檢「有效溝通、靈活運用」的命題趨勢,聽解科目也較舊制生動活潑。除了有日本人生活中的常體日語對話、音便的省略說法,也有難度較高的新聞播報、人物訪談、論述性對話內容等。   N4【聽解】科目包含4種題型:   問題1【課題理解】:聽題目→實境對話→提示題目→最後作答   問題2【重點理解】:聽題目→(時間暫停)看答案紙選項→實境對話→提示題目→最後作答   問題3【發話表現】:看圖片所指人物→聽題目→選出該人物的適當發言   問題4【即時應答】:聽短句日文→選出正確應答   本書【聽解MP3】內容逼真完備,唸題速度、停頓秒數、對話氛圍等,均100%真實模擬【JLPT官方問題集】。測驗時宛如親臨考場,可完全熟悉考題速度、提昇正答率。透過充分暖身,實際應考時自然可以從容發揮實力。   ◆超值雙書裝:【試題本】+【解析本】,作答、核對答案最方便!   本書特別將【試題本】及【解析本】分別裝訂成兩本書,讀者可單獨使用【試題本】作答,單獨使用【解析本】核對答案及學習,使用時更輕巧方便。   【目錄】 【試題本】 認識等化計分............................................................................P001 新日檢考試制度........................................................................P006 新日檢N4題型概要................................................................ P009 新日檢N4題型說明&應試對策..............................................P010 目錄............................................................................................P025 第1回  模擬試題 ..................................................................P026 第2回  模擬試題 ..................................................................P061 第3回  模擬試題 ..................................................................P096 第4回  模擬試題 ..................................................................P132 第5回  模擬試題 ..................................................................P168 【解析本】 第1回  模擬試題  正解&解析.............................................P004 第2回  模擬試題  正解&解析.............................................P026 第3回  模擬試題  正解&解析.............................................P048 第4回  模擬試題  正解&解析.............................................P070 第5回  模擬試題  正解&解析.............................................P092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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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等化計分!新日檢N3標準模擬試題【雙書裝:全科目5回+解析本+聽解MP3】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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