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繼承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掌握爭點,乃將學說予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例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論,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目錄】
修訂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繼承之根據/1
第一項 總 說/1
第二項 我國民法上關於繼承之根據/2
第二節 繼承法之編定/7
第一項 民國十九年之制定/7
第二項 民國七十四年之修正/8
第三項 民國九十六年之修正/ 11
第四項 民國九十八年之修正/ 13
第五項 民國一○三年之修正/ 14
第六項 民國一○四年之修正/ 15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 17
第一項 繼承人之資格/ 17
第二項 繼承人之種類/ 18
第三項 繼承人之順序/ 18
第二節 法定應繼分/ 23
第一項 配偶之法定應繼分/ 23
第二項 血親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 24
第三節 代位繼承/ 26
第一項 代位繼承之立法沿革及立法意旨/ 26
第二項 代位繼承之性質/ 27
第三項 代位繼承之要件/ 28
第四項 代位繼承之效力/ 34
第四節 繼承權之喪失/ 35
第一項 立法理由/ 35
第二項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36
第三項 喪失繼承權之效力/ 46
第五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2
第一項 立法理由/ 52
第二項 侵害繼承權之意義及時點/ 54
第三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57
第四項 繼承回復請求之當事人/ 64
第五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 69
第六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與拋棄/ 71
‧第三章 繼承之效力
第一節 繼承之標的/ 81
第一項 總 說/ 81
第二項 得為繼承之標的/ 82
第三項 不為繼承之標的/ 84
第四項 法律關係與繼承/ 85
第二節 繼承之費用/ 88
第一項 立法意旨/ 88
第二項 繼承費用之內容/ 88
第三節 遺產酌給請求權/ 90
第一項 總 說/ 90
第二項 遺產酌給請求之要件/ 90
第三項 遺產酌給之順序及標準/ 94
第四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性質/ 97
第五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99
‧第四章 共同繼承
第一節 遺產之公同共有/ 101
第一項 總 說/ 101
第二項 遺產之管理/ 102
第三項 遺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 102
第二節 債務之繼承/106
第一項 外部關係/106
第二項 內部關係/106
第三節 遺產分割之自由與限制/108
第一項 遺產分割之自由/108
第二項 遺產分割之限制/108
第四節 遺產分割之方法/115
第一項 遺囑指定分割/115
第二項 協議分割/118
第三項 裁判分割/120
第五節 分割之實行/124
第一項 債務之扣還/124
第二項 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126
第六節 分割之效力/140
第一項 移轉主義/140
第二項 共同繼承人間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40
第三項 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146
第四項 各繼承人有無資力者時擔保責任之分擔/147
第五項 繼承人連帶責任之免除/148
‧第五章 概括繼承與拋棄繼承
第一節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51
第一項 立法背景/151
第二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意義/152
第三項 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59
第四項 繼承人未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77
第五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於特殊情形之溯及適用/180
第二節 概括繼承無限責任/183
第一項 意定的無限責任/183
第二項 法定的無限責任/184
第三節 拋棄繼承/188
第一項 拋棄繼承之意義/188
第二項 拋棄繼承之要件/191
第三項 拋棄繼承之效力/193
‧第六章 無人承認之繼承
第一節 總 說/201
第一項 無人承認繼承制度之存在理由/201
第二項 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202
第二節 遺產管理人/205
第一項 遺產管理人之選任/205
第二項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206
第三項 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213
第三節 繼承人之搜索/215
第四節 賸餘財產之歸屬/217
‧第七章 遺 囑
第一節 通 則/221
第一項 遺囑之意義與特殊性/221
第二項 遺囑之內容/223
第三項 遺囑能力/225
第四項 共同遺囑/228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31
第一項 總 說/231
第二項 自書遺囑/232
第三項 公證遺囑/234
第四項 密封遺囑/238
第五項 代筆遺囑/242
第六項 口授遺囑/244
第七項 遺囑見證人之資格/254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7
第一項 總 說/257
第二項 遺囑撤回之方法/258
第三項 遺囑撤回之撤回/266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73
第一項 總 說/273
第二項 遺囑執行之準備程序/274
第三項 遺囑執行人/278
第五節 遺 贈/297
第一項 總 說/297
第二項 遺贈之效力/302
第三項 遺贈之要件/305
第四項 民法所定遺贈之種類/309
第五項 遺贈之承認與拋棄/320
第六節 特留分/326
第一項 特留分之意義/326
第二項 特留分之比例/328
第三項 特留分之算定/330
第四項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法律行為之效力/335
第七節 扣減權/337
第一項 扣減權之性質/337
第二項 扣減之標的/340
第三項 扣減權人及其相對人/345
第四項 扣減之效力/347
第五項 扣減權之消滅/350
‧主要參考文獻/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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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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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法對照,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正
土地法(113.08.07)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13.08.07)
證券交易法(113.08.07)
地方制度法(113.08.0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13.08.07)
所得稅法(113.08.07)
中華民國刑法(113.07.31)
刑事訴訟法(113.07.31)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3.07.31)
勞動基準法(113.07.3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13.06.2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3.05.29)
國籍法(113.05.24)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13.03.27)
新增
保安處分執行法(111.02.18)
113年憲判字第2號~第7號
律師法草案(113.08.01)
刪除
反滲透法(109.01.15)
國籍法草案(112.09.21)
書籍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作者簡介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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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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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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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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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13.03.27)
新增
保安處分執行法(111.02.18)
113年憲判字第2號~第7號
律師法草案(113.08.01)
刪除
反滲透法(109.01.15)
國籍法草案(112.09.21)
書籍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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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目錄】
壹、憲法類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壹-3
第一章 總綱/壹-3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壹-3
第三章 國民大會/壹-5
第四章 總統/壹-7
第五章 行政/壹-8
第六章 立法/壹-9
第七章 司法/壹-10
第八章 考試/壹-10
第九章 監察/壹-11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壹-12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壹-13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壹-15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壹-15
第十四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壹-1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4.06.10)/壹-1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壹-23
‧國籍法(113.05.24)/壹-46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壹-50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111.01.19)/壹-52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12.06.09)/壹-5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2.06.09)/壹-75
‧公民投票法(108.06.21)/壹-10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13.06.24)/壹-108
‧憲法訴訟法<含新舊條文對照表暨理由、草案>(112.06.21)/壹-121
第一章 總則/壹-121
第二章 一般程序規定/壹-121
第三章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壹-127
第四章 機關爭議案件/壹-132
第五章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壹-132
第六章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壹-133
第七章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壹-134
第八章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壹-134
第九章 附則/壹-135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2.09.15)/壹-137
‧法院組織法<含新舊條文對照表暨理由>(111.06.22)/壹-146
第一章 總則/壹-146
第二章 地方法院/壹-148
第三章 高等法院/壹-151
第四章 最高法院/壹-153
第五章 檢察機關/壹-157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壹-160
第七章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壹-161
第八章 法院之用語/壹-163
第九章 裁判之評議/壹-163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壹-163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監督/壹-163
第十二章 附則/壹-164
‧行政法院組織法(111.06.22)/壹-166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12.04.26)/壹-173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111.06.22)/壹-179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11.07.22)/壹-185
‧預算法(110.06.09)/壹-187
貳、行政法類
‧行政程序法<含修正理由>(110.01.20)/貳-3
第一章 總則/貳-3
第二章 行政處分/貳-13
第三章 行政契約/貳-19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貳-20
第五章 行政計畫/貳-22
第六章 行政指導/貳-22
第七章 陳情/貳-22
第八章 附則/貳-23
‧行政罰法<含重要條文立法理由>(111.06.15)/貳-24
第一章 法例/貳-24
第二章 責任/貳-25
第三章 共同違法及併同處罰/貳-25
第四章 裁處之審酌加減及擴張/貳-26
第五章 單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處罰/貳-27
第六章 時效/貳-27
第七章 管轄機關/貳-28
第八章 裁處程序/貳-28
第九章 附則/貳-30
‧行政執行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貳-31
第一章 總則/貳-31
第二章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貳-32
第三章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貳-36
第四章 即時強制/貳-37
第五章 附則/貳-38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99.06.15)/貳-39
‧訴願法(101.06.27)/貳-43
‧行政訴訟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1.06.22)/貳-54
第一編 總則/貳-54
第一章 行政訴訟事件/貳-54
第二章 行政法院/貳-55
第三章 當事人/貳-57
第四章 訴訟程序/貳-63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貳-70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貳-70
第二章 簡易訴訟程序/貳-92
第三章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貳-95
第四章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貳-97
第五章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貳-98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貳-100
第一章 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審程序/貳-100
第二章 高等行政法院上訴審程序/貳-105
第四編 抗告程序/貳-108
第五編 再審程序/貳-109
第六編 重新審理/貳-113
第七編 保全程序/貳-113
第八編 強制執行/貳-114
第九編 附則/貳-115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1.06.22)/貳-116
‧國家賠償法(108.12.18)/貳-128
‧環境影響評估法(112.05.03)/貳-130
‧刑事補償法(112.12.15)/貳-135
‧提審法(103.01.08)/貳-140
‧政府採購法(108.05.22)/貳-14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10.07.14)/貳-159
‧政府資訊公開法(94.12.28)/貳-175
‧國家機密保護法(112.12.27)/貳-179
‧個人資料保護法(112.05.31)/貳-184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貳-192
‧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貳-205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貳-209
‧公務人員任用法(112.02.15)/貳-212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貳-221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貳-232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7.06.13)/貳-23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1.06.22)/貳-238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111.01.19)/貳-24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12.01.11)/貳-255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12.01.11)/貳-279
‧地方制度法(113.08.07)/貳-305
‧行政法人法(100.04.27)/貳-327
‧勞動基準法(113.07.31)/貳-333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13.03.27)/貳-347
‧勞動事件法(112.12.15)/貳-354
‧性別平等工作法(112.08.16)/貳-362
‧全民健康保險法(112.06.28)/貳-371
‧勞工保險條例(110.04.28)/貳-385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110.06.08)/貳-399
‧勞工退休金條例(108.05.15)/貳-412
‧勞資爭議處理法(110.04.28)/貳-421
‧團體協約法(104.07.01)/貳-429
‧就業服務法(112.05.10)/貳-433
‧工會法(111.11.30)/貳-446
‧國民年金法(109.06.03)/貳-452
‧戶籍法(104.01.21)/貳-461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貳-469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5.26)/貳-474
‧集會遊行法(110.01.27)/貳-48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3.05.29)/貳-486
‧財政收支劃分法(88.01.25)/貳-513
‧稅捐稽徵法(110.12.17)/貳-518
‧所得稅法(113.08.07)/貳-529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13.08.07)/貳-568
‧關稅法(111.05.11)/貳-580
參、國際法類
‧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1971.12.20)/參-3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1969.05.23)/參-15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1961.04.18)/參-27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1966.12.16)/參-34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1966.12.16)/參-42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98.04.22)/參-47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1979.12.18)/參-48
‧領海及鄰接區公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1958.04.29)/參-54
‧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1958.04.29)/參-58
‧捕魚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Convention on Fishing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Living Resources of the High Seas)(1958.04.29)/參-62
‧大陸礁層公約(Convention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1958.04.29)/參-65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1982.12.10)/參-67
肆、智財法類
‧專利法<含草案對照暨說明>(111.05.04)/肆-3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肆-29
‧商標法<含草案對照暨說明>(112.05.24)/肆-43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肆-62
‧著作權法(111.06.15)/肆-70
‧營業秘密法(109.01.15)/肆-90
‧公平交易法(106.06.14)/肆-9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肆-100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12.02.15)/肆-105
伍、民法類
‧民法 第一編 總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3
第一章 法例/伍-3
第二章 人/伍-3
第三章 物/伍-11
第四章 法律行為/伍-1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伍-16
第六章 消滅時效/伍-16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伍-19
‧民法總則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20
‧民法 第二編 債<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伍-23
第一章 通則/伍-23
第一節 債之發生/伍-23
第二節 債之標的/伍-29
第三節 債之效力/伍-32
第四節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伍-38
第五節 債之移轉/伍-40
第六節 債之消滅/伍-42
第二章 各種之債/伍-45
第一節 買賣/伍-45
第二節 互易/伍-51
第三節 交互計算/伍-51
第四節 贈與/伍-51
第五節 租賃/伍-53
第六節 借貸/伍-58
第七節 僱傭/伍-60
第八節 承攬/伍-61
第八節之一 旅遊/伍-64
第九節 出版/伍-66
第十節 委任/伍-67
第十一節 經理人及代辦商/伍-70
第十二節 居間/伍-71
第十三節 行紀/伍-72
第十四節 寄託/伍-73
第十五節 倉庫/伍-76
第十六節 運送/伍-77
第十七節 承攬運送/伍-81
第十八節 合夥/伍-82
第十九節 隱名合夥/伍-85
第十九節之一 合會/伍-87
第二十節 指示證券/伍-88
第二十一節 無記名證券/伍-89
第二十二節 終身定期金/伍-90
第二十三節 和解/伍-91
第二十四節 保證/伍-91
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伍-94
‧民法債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伍-96
‧民法 第三編 物權<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1.06.13)/伍-100
第一章 通則/伍-100
第二章 所有權/伍-102
第三章 地上權/伍-125
第四章 (刪除)/伍-131
第四章之一 農育權/伍-132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伍-135
第六章 抵押權/伍-139
第七章 質權/伍-158
第八章 典權/伍-166
第九章 留置權/伍-172
第十章 占有/伍-175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伍-182
‧民法 第四編 親屬<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伍-189
第一章 通則/伍-189
第二章 婚姻/伍-189
第三章 父母子女/伍-202
第四章 監護/伍-215
第五章 扶養/伍-230
第六章 家/伍-232
第七章 親屬會議/伍-23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235
‧民法 第五編 繼承<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4.01.14)/伍-239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伍-239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伍-240
第三章 遺囑/伍-250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2.01.30)/伍-256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06.09)/伍-259
‧祭祀公業條例(96.12.12)/伍-263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伍-270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伍-279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12.12.06)/伍-282
‧信託法(98.12.30)/伍-289
‧土地法(113.08.07)/伍-296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12.08.22)/伍-315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伍-31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05.11)/伍-339
‧動產擔保交易法(96.07.11)/伍-349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5.26)/伍-353
第一章 通則/伍-353
第二章 權利主體/伍-355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伍-357
第四章 債/伍-358
第五章 物權/伍-364
第六章 親屬/伍-367
第七章 繼承/伍-370
第八章 附則/伍-371
陸、商事法類
‧公司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12.29)/陸-3
第一章 總則/陸-3
第二章 無限公司/陸-14
第三章 有限公司/陸-20
第四章 兩合公司/陸-25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陸-27
第六章 (刪除)/陸-96
第六章之一 關係企業/陸-96
第七章 外國公司/陸-98
第八章 登記/陸-104
第九章 附則/陸-107
‧有限合夥法(104.06.24)/陸-109
‧證券交易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3.08.07)/陸-115
第一章 總則/陸-115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陸-122
第三章 證券商/陸-134
第四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陸-138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陸-138
第五章之一 外國公司/陸-147
第六章 仲裁/陸-148
第七章 罰則/陸-148
第八章 附則/陸-158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陸-160
‧企業併購法(111.06.15)/陸-163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09.06.10)/陸-177
‧銀行法(112.06.28)/陸-184
‧票據法(76.06.29)/陸-207
第一章 通則/陸-207
第二章 匯票/陸-209
第三章 本票/陸-219
第四章 支票/陸-220
第五章 附則/陸-222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陸-223
‧海商法(98.07.08)/陸-225
第一章 通則/陸-225
第二章 船舶/陸-225
第三章 運送/陸-229
第四章 船舶碰撞/陸-234
第五章 海難救助/陸-235
第六章 共同海損/陸-236
第七章 海上保險/陸-237
第八章 附則/陸-240
‧保險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1.11.30)/陸-241
第一章 總則/陸-241
第二章 保險契約/陸-245
第三章 財產保險/陸-248
第四章 人身保險/陸-252
第五章 保險業/陸-258
第六章 附則/陸-277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陸-279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陸-281
柒、民訴法類
‧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11.29)/柒-3
第一編 總則/柒-3
第一章 法院/柒-3
第二章 當事人/柒-8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柒-15
第四章 訴訟程序/柒-27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柒-46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柒-46
第二章 調解程序/柒-72
第三章 簡易訴訟程序/柒-77
第四章 小額訴訟程序/柒-80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柒-83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柒-83
第二章 第三審程序/柒-87
第四編 抗告程序/柒-91
第五編 再審程序/柒-93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柒-95
第六編 督促程序/柒-96
第七編 保全程序/柒-99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柒-102
第九編 (刪除)/柒-105
第一章 (刪除)/柒-105
第二章 (刪除)/柒-105
第三章 (刪除)/柒-105
第四章 (刪除)/柒-105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11.29)/柒-106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10.12.29)/柒-110
‧強制執行法(108.05.29)/柒-135
第一章 總則/柒-135
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柒-140
第三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柒-153
第四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柒-154
第五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柒-155
第六章 附則/柒-155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08.05.31)/柒-157
‧非訟事件法(107.06.13)/柒-175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102.06.19)/柒-187
‧公證法(108.04.03)/柒-189
‧仲裁法(104.12.02)/柒-203
‧提存法(96.12.12)/柒-209
‧破產法(107.06.13)/柒-213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0.06.16)/柒-224
‧家事事件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06.21)/柒-243
第一編 總則/柒-243
第二編 調解程序/柒-253
第三編 家事訴訟程序/柒-259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柒-273
第五編 履行之確保及執行/柒-308
第六編 附則/柒-311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101.05.11)/柒-314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柒-316
捌、刑法類
‧中華民國刑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3.07.31)/捌-3
第一編 總則/捌-3
第一章 法例/捌-3
第二章 刑事責任/捌-6
第三章 未遂犯/捌- 8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捌- 9
第五章 刑/捌-11
第五章之一 沒收/捌-12
第五章之二 易刑/捌-16
第六章 累犯/捌-18
第七章 數罪併罰/捌-18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捌-20
第九章 緩刑/捌-22
第十章 假釋/捌-22
第十一章 時效/捌-25
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捌-27
第二編 分則/捌-31
第一章 內亂罪/捌-31
第二章 外患罪/捌-31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捌-33
第四章 瀆職罪/捌-34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捌-36
第五章之一 藐視國會罪/捌-38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捌-38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捌-39
第八章 脫逃罪/捌-42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捌-42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捌-43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捌-43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捌-50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捌-51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捌-52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捌-52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捌-53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捌-55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捌-56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捌-58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捌-58
第二十章 鴉片罪/捌-59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捌-60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捌-61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捌-63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捌-66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捌-67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捌-69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捌-71
第二十八章 妨害祕密罪/捌-72
第二十八章之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捌-73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捌-75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捌-76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捌-77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捌-78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捌-81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捌-81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捌-82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捌-82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02.08)/捌-84
‧陸海空軍刑法(112.12.27)/捌-90
‧貪污治罪條例(105.06.22)/捌-98
‧性騷擾防治法(112.08.16)/捌-10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13.08.07)/捌-107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0.01.20)/捌-11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3.01.03)/捌-14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05.04)/捌-148
‧家庭暴力防治法(112.12.06)/捌-156
玖、刑訴法類
‧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3.07.31)/玖-3
第一編 總則/玖-3
第一章 法例/玖-3
第二章 法院之管轄/玖-3
第三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玖-4
第四章 辯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玖-7
第五章 文書/玖-14
第六章 送達/玖-17
第七章 期日及期間/玖-19
第八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玖-20
第八章之一 限制出境、出海/玖-27
第九章 被告之訊問/玖-30
第十章 被告之羈押/玖-32
第十章之一 暫行安置/玖-41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玖-44
第十一章之一 特殊強制處分/玖-51
第十二章 證據/玖-56
第十三章 裁判/玖-76
第二編 第一審/玖-77
第一章 公訴/玖-77
第二章 自訴/玖-102
第三編 上訴/玖-105
第一章 通則/玖-105
第二章 第二審/玖-108
第三章 第三審/玖-110
第四編 抗告/玖-114
第五編 再審/玖-117
第六編 非常上訴/玖-123
第七編 簡易程序/玖-124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玖-125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玖-127
第七編之三 被害人訴訟參與/玖-135
第八編 執行/玖-140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玖-150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12.15)/玖-153
‧國民法官法(109.08.12)/玖-160
‧刑事妥速審判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06.19)/玖-205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3.01.22)/玖-210
‧軍事審判法(108.04.03)/玖-250
‧少年事件處理法(112.06.21)/玖-272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3.07.31)/玖-287
‧羈押法(109.01.15)/玖-295
‧監獄行刑法(109.01.15)/玖-312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109.07.15)/玖-335
‧保安處分執行法(111.02.18)/玖-342
拾、法律倫理類
‧法官法(112.12.15)/拾- 3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拾-27
‧律師法(112.06.09)/拾-29
‧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拾-47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110.01.19)/拾-52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拾-54
拾壹、大法官解釋/憲判字
‧大法官解釋<含解釋爭點暨解釋文>/拾壹- 3
‧憲判字<含案由暨主文>/拾壹-238
拾貳、法規索引表/拾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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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演練:觀念與實作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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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法律學習的主要目的,就在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處理實際案例。本書的任務即在協助讀者具備掌握案例提問與事實,並在有限的答題時間,能夠妥善地交錯運用鑑定風格與判決風格,鋪陳應有的回答內容。此一能力的培養,不只是有助於考試,更有助於法律人的職業能力。
書中分為三大部分:第一單元是作為實際案例解析基礎的案例作答方法,傳達如何掌握事實、解釋事實、法律涵攝、處理意見爭議及運用犯罪結構等等解題技巧與通常觀念,而可作為法律適用方法的基礎教材。第二單元的28題初階案例與第三單元的18題進階案例,內容深淺不一,範圍涵蓋諸多刑法學習重點,可作為初學刑法至國考準備的觀摩與練習對象,尤其最後13道進階案例直接取自近年的司律考題,更可一探當前命題重點與風格。
目錄
第一單元 案例作答方法/1
【卷頭語】 3
第一節 提問與事實 6
壹、掌握提問 6
貳、掌握事實 8
參、解釋事實 11
肆、事實不明與罪疑唯輕 17
第二節 鑑定報告 22
壹、鑑定架構 22
貳、罪名尋找與審查順序 27
參、鑑定風格 35
肆、推論邏輯 43
第三節 意見爭議 57
壹、概說 57
貳、與答題無關爭議 59
參、觀點呈現 60
肆、觀點抉擇與己見 64
伍、假設性鑑定 67
第四節 犯罪審查架構 69
壹、審查結構的必要性 69
貳、三階或兩階犯罪審查結構 69
參、故意作為既遂犯 72
肆、故意作為未遂犯 79
伍、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 84
陸、過失犯 88
柒、犯罪參與 92
捌、通常作為結論的競合問題 99
第二單元 初級案例/101
一、胸口一刀 103
二、一同踹人 109
三、吸毒在廣州 113
四、兩克氰化鉀 121
五、防衛失手 133
六、抓小偷 137
七、水缸 143
八、同舟食人 149
九、「誤喝」可樂 155
十、病人的堅持 159
十一、小心飛鏢 163
十二、防衛過當也會是誤想防衛 167
十三、雅賊的代價 171
十四、酒燒恨血 175
十五、少年聯手扒竊 185
十六、爾虞我詐 189
十七、貞節牌坊 193
十八、逆轉證人 197
十九、辣妹的入罪誘惑 201
二十、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在她房裡 205
二十一、林中誤語 211
二十二、誰能使用呼吸器 217
二十三、酒駕肇逃 227
二十四、麻醉猝死 233
二十五、刑求「致」死 237
二十六、醉翁的金錶 243
二十七、廟裡的東西不能亂拿 247
二十八、銀樓搶案 251
第三單元 進階案例/255
一、相互解脫 257
二、砰、砰、砰 263
三、賊情萬急 269
四、選前惡夜 275
五、四張機 281
六、同謀同罪 291
七、終究得逞 297
八、「義氣」相助 303
九、奪命招牌 309
十、脫離不等於中止 315
十一、「假」綁票,真敲詐 323
十二、得罪大醫師的下場 329
十三、奪命的偽造求死信 337
十四、多事的大賣場 345
十五、居酒屋的猛烈反擊 351
十六、暴力討錯債 361
十七、火吞仇敵 371
十八、通緝犯的「拒捕」 381
附 錄/387
影片單元名稱/關鍵字/本書案例對照表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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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法秩序: 稅捐、稅法與基本原則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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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學術專門書籍,就我國稅捐法秩序當中幾個基本概念,作詳細而完整介紹,其內容包括:①稅捐與非稅公課之定義、實例與區別實益;②研究稅捐之不同學科,包括會計學、財政學與法律學,稅法與其關聯法科,例如與民刑法、社會法與環境法關係,稅捐法之法源與法律解釋法;③稅捐之憲法基礎,包括稅捐法規範之憲法解釋與憲法審查、稅捐法規範所涉及基本權,與稅捐法所應適用的基本原則,包括量能而平等課稅原則、依法課稅原則、比例原則與過當禁止、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等。作者希望透過本書說明,有助於讀者得以瞭解,合於一體性之稅捐法秩序下稅捐法規範的應然狀態,及其與我國現實上實然狀態的差距。
作者簡介
柯格鐘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教授
東海大學會計系兼任副教授
序言
完成這本書寫作,讓我可以至少放下心中一塊大石,讓我覺得自己在2006年時對Tipke教授與Lang教授,保持了曾經在博士班口試程序通過時所作過的承諾。
猶記得我在2001年10月剛到科隆時,雖然人已在德國生活一年,但整個人其實還沒有辦法完全適應在德國的生活、課堂與學習活動,不論是理解電車上人們所講的語言、必須要出去謀食或購買衣物時的交易與生活溝通,或者更多來自於文化與外觀差異的衝擊,更遑論想到要完成我到德國留學主要任務,是以稅法為目標而完成攻讀法學博士學位,心情相當緊張。2000年10月剛到德國,經過半年語言班,雖然順利通過語言考試,也如願拿到大學入學許可,但剛開始是選擇在杜賓根入學,也才剛安頓好一切而已,包括學生宿舍的住宿、進入學校語言課程,以及對於正在展開中的大學聽課,每次也還在跟斯瓦本腔調德語繼續奮戰,嘗試要弄懂教授們課堂上所講的德語。當時的我還是鼓起剩餘勇氣,寫信給科隆大學Lang教授,除介紹我自己以及學經歷以外,表明意願希望他可以收我當學生。Lang教授很快地透過秘書回信給我,約好10月份科隆大學開學時在研究所見面。我心中其實還是猶豫好一陣子,究竟要不要轉學到科隆,或者留在杜賓根就好,最終還是決定要完成當初來德國的初衷與想法。
跟Lang的面談解除了我心中本來很多的不安,因為Lang是如此的親切與和善待我。他雖然沒有收過任何亞洲來的學生(一個也沒有),但他跟日本慶應大學木村弘之亮教授交好,也去過日本訪問幾次。他答應我攻讀博士學位的請求,把本來在研究所裡面工作的位置給我,也給我研究所與圖書館的鑰匙,介紹我給在研究所裡面工作的幾位德國同事們相互認識(後來都變成好朋友,其中Prof. J. Englisch任教於敏斯特大學、Dr. T. Kess擔任下薩克森邦財務法院法官),讓我可以在研究所裡面隨時找資料,找人討論或者找時間印書,都享有極大的便利性。開學後每次課堂結束之後,Lang會回到研究所處理完雜務,然後習慣性地找研究所工作同事們,包括我這個外國學生在內,一起去學校Mensa用餐(雖然我每次都得等到下午約2點時才能用到中餐,人其實已經早就餓得發昏),一邊用餐又一邊閒聊,讓我這個異鄉遊子,也可以因此而順利融入在德國、在科隆當地的生活與學習,聽他們聊聊德國當時政治、經濟與社會情勢,也聽他們閒聊一些事務日常。他們也會問我在臺灣如何,人們會怎樣想。我非常衷心地感謝,Lang提供給我的一切,讓我有這機會多多認識德國,也讓我能夠挑選一個比較法題目,可以藉此而多瞭解與研究德國所得稅法,這一切其實也是我認識與研究德國稅法學之博大精深的起點。
在科隆待了3年後以後,終於有機會去拜訪Lang的老師,也是德國稅法學界最為著名的科隆稅法研究所退休教授Tipke。Tipke與Lang師生兩人所合著的稅法教科書,在德國,幾乎就是德國稅法經典教科書的代名詞,用字精簡但內容卻相當豐富,將稅捐法體系從總論到各論作一個非常完整詳細的交代(本書之寫作與內容基本上也是習自Tipke/Lang兩人合著教科書當中尤其是總論部分的架構與內容)。能夠親自拜訪Tipke跟教授會談,才能知道德國教授是如此地勤奮與努力不懈工作。Tipke生於二次大戰前,在戰爭時期還曾被徵召入伍的他,因為炸彈在旁爆炸波及而使得頭部與左眼受傷(後來是裝眼珠玻璃球替代),也因此Tipke戰後之求學與擔任教職後的文章與書籍,都是在這樣一個艱困環境中所完成。尤其是,教授在退休後因年紀逐漸變大,往往只能用一隻眼睛來閱讀也不太方便,是靠著社會役或者秘書來唸書後,由他口述方式完成文章寫作。就在這樣艱困環境中,他仍然意志驚人地完成Die Steuerrechtsordnung三大冊的稅法學經典著作,詳細闡述德國稅法學理論與實務各方面的問題。這三大冊的書本,基本上是我在德國以及後來回到臺灣,在閒暇時想要讀稅法時的最佳選擇,因為文章相當口語、淺顯而又易懂。作者在寫本書時,一邊參考一邊寫作時,心中也不時浮現Tipke跟我與我太太學晴(後來到德國陪伴我完成最後論文寫作與口試程序),三人在波昂萊茵河畔居所邊散步邊閒聊的情景。當時候,Tipke的三大冊著作中,第三冊的第二版尚未改版完成,Tipke口頭跟我說,等他改版完成後,他會送給我一本。我實在滿心歡喜,心想就算教授沒說送我,我也會去買的。由於我隨後一連串完成口試行程很滿,離開德國前也沒機會再去拜訪。回到臺灣後,Tipke還特別在終於完成第三冊第二版改作後,拜託科隆稅法研究所,請Englisch來臺灣時親自帶給我。翻開書本封面的我這時才注意到,教授留在贈書上給我的留言(如照片所示)。我真的很謝謝您,您還記得當初說要送我書本的承諾,而您也確實履行實踐了這份承諾。
我在剛通過博士口試時,跟兩位教授及同事們回到研究所慶祝當中閒聊,他們問我,為何會有從臺灣跑到德國念稅法的想法。我說自己想要當個傳遞者,希望能夠將德國稅法學的思想傳遞帶回給臺灣,希望臺灣稅法學研究成果也可以跟德國稅法學看齊。他們問,那這樣臺灣的稅法學研究狀況又如何呢?我說已經有諸多前輩學者的努力,但還需要我們後輩學者繼續努力耕耘,希望可以一代接著一代。當時在通過口試而也很興奮之餘,對兩位教授說,希望將來有一天,我能以德國稅法學教給我的價值體系與規範架構,填充臺灣稅法學的規範與研究成果,呈現這樣的協調性與在地化成果。兩位教授聽完後大笑而給予我相當鼓勵。這本書是在實踐我當年對兩位教授所作出的承諾,儘管是在我離開德國今年即將滿17年(實在有點晚),而兩位敬愛的教授,Lang先是在2018年過世、Tipke也在2021年過世,也因此我沒有辦法再將此書帶到德國呈獻給他們,但我還是想以此書用來紀念這兩位德國教授。
本書終於能夠完成,想要感謝的人很多。我從2022年農曆春節過後,終於下定決定重拾起先前已寫的部分文章,將其重新改寫並陸續完成第二章以後的所有章節,這段長達16個月期間當中幾乎是用盡在每個公務與工作外,我所能留給自己與家人的剩餘時間。也因此,能夠完成本書寫作,真的非常要感謝家人的包容。這段期間因疫情緣故,我自己在2022年7月時受Covid-19感染而在家隔離,心情鬱悶也無處可去,只能關在家中不斷寫作,過程至今回顧仍覺煎熬。非常謝謝學術同僚們,特別是成大許澤天教授給我鼓勵,是這些學術同僚們給予我諸多的心理與精神建設;也謝謝幾位研究所助理,包括陳胤佑、高子翔與李姿儀,幫我處理諸多學校行政、校對時給予我建議,並且不時主動詢問,老師有無需要協助處理包括電腦與行政作業;謝謝新學林出版社給予我的諸多協助;謝謝黃鴻隆會計師對我個人一路走來,在研究與本書出版時大力給予的支持。
柯格鐘
2023年5月於台中楓樹
目錄
序言 i
第一章 稅捐與公課 1
第一節 稅捐 1
第二節 受益負擔:規費與受益費 31
第三節 特別公課 50
第四節 公課歸類之若干實例 90
第五節 稅捐與非稅公課概念區別實益 112
第二章 稅捐國家與稅捐法治國 123
第一節 研究稅捐的學科 123
第二節 稅捐法治國與稅捐法 143
第三節 稅捐法的法源 200
第四節 稅法規範目的與法律解釋法 242
第五節 附論:實質課稅與核實課稅原則 296
第三章 稅捐之憲法基礎:基本權保護體系與憲法基本原則 307
第一節 憲法解釋與憲法訴訟 310
第一款 行政法院之合憲性解釋法 316
第二款 憲法法庭之憲法訴訟 323
第二節 稅捐法規範所涉及之基本權 344
第一款 基本權主體 344
第二款 基本權與其保護領域 363
第一目 財產權(含繼承權) 365
第二目 平等權 380
第三目 生存權 387
第四目 工作權與營業自由權 402
第五目 婚姻與家庭制度 414
第六目 資訊自主權 445
第七目 其他基本權 460
第三節 稅捐法領域中受憲法審查之國家行為 472
第一款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472
第二款 憲法訴訟法 478
第四節 稅捐法應適用的憲法原則 480
第一款 平等而量能課稅原則 480
第一目 平等原則之憲法意義 480
第二目 具體化平等原則之量能原則 525
第三目 量能課稅原則之各個子原則 537
第四目 量能課稅原則與簡化規範及實用性原則 568
第五目 量能課稅原則與稅捐優惠規範及應適用原則 577
第六目 量能課稅原則與各稅目間之關係(實然與應然) 589
第七目 稅捐法之體系正義:我國稅捐立法價值之普遍性、連貫性與無矛盾性 596
第二款 依法課稅原則 605
第一目 法律保留原則 606
第二目 法律優位原則 624
第三目 法安定性原則與法明確性原則 627
第四目 溯及適用禁止與信賴保護原則 645
第五目 稅捐契約禁止與認定事實協議的容許 672
第六目 附論:談稅捐事項禁止公投 680
第三款 比例原則 685
第一目 比例原則之憲法基礎 686
第二目 絞殺稅禁止與半數原則 703
第三目 稅捐稽徵手段之過當禁止 716
第四目 責罰相當性 745
第四款 正當法律程序 757
第一目 正當稅捐稽徵行政程序 760
第二目 公平及時有效之權利救濟程序 768
第三目 法官保留原則(所謂令狀主義) 776
主要參考書籍 781
索引 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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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入門
【作 者】李太正.王海南.法治斌.陳連順.黃源盛.顏厥安.王照宇.徐崑明
【書 號】5B006RQ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 版】2022/09
【版 次】17
【ISBN/ISSN】9789575118044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涵蓋範圍寬廣,且行文兼具適度深入及通俗易懂,不僅法律研讀者可藉此掌握法學全貌與精義,並進一步得見堂奧之美;同時,亦提供一般初習法律者入門引導。
目錄
十五版序
二版序
作者序
第一篇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 法的意義與法學中的基本概念/3
壹、法的意義/5
貳、法學中的基本概念──權利/18
參、法學中的基本概念──義務/27
肆、法學中的基本概念──構成要件、法律效果與制裁 /31
第二章 法的發展史與當代主要法系/41
壹、穩定與變動── 法的安定性與歷史性/43
貳、對法律史的不同觀點/46
參、當代主要法系/56
肆、東亞繼受歐洲法與臺灣法律制度的現代化/70
第三章 法與其他社會生活領域的關係/77
壹、法與政治/79
貳、法與宗教/84
參、法與道德/89
肆、法與經濟/96
伍、法與科技/103
第四章 法律的淵源與種類/109
壹、法律的淵源/111
貳、法律的種類/120
第五章 法律的效力/137
壹、效力的意義/139
貳、效力的依據/139
參、關於時之效力/143
肆、關於人之效力/145
伍、關於地之效力/146
第六章 法律的適用/149
壹、概 說/151
貳、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152
參、行政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155
肆、法律適用之方法/156
伍、法律的解釋、具體化和補充/163
第二篇 重要的基本法律
第一章 憲法與行政法/181
壹、憲 法/183
貳、行政法/247
第二章 民 法/263
壹、民法的意義/265
貳、民法典的制定/266
參、民法典的體例/268
肆、民商合一與分立/269
伍、民法權利的實現/270
陸、民法的內容/271
柒、民法的學習/282
第三章 刑 法/303
壹、刑法的意義及其內容/305
貳、罪刑法定原則與從舊從輕主義/311
參、犯罪論/314
肆、刑罰論/329
伍、保安處分/341
第四章 訴訟法/349
壹、民事訴訟/351
貳、刑事訴訟/365
參、訴願與行政訴訟/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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