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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我國民法債編第一章「通則」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本書係以其有關規定及問題為論述對象,著重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之闡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分析,理論與體系之建構,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溝通交流。 本書之撰寫,在體例上未採傳統上民法債編總論(或通則)之編排順序,是一種嘗試。本冊書所論述者,以法定之債為對象,定名為「民法債編通則(下)」,並以「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為其副題。 作者簡介 劉春堂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自序 我國民法第二編「債」,分為二章。第一章「通則」(自第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三百四十四條),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此部分通稱為「民法債編總論」或「債法總論」。本書係以其有關規定及問題為論述對象,因此命名為「民法債編通則」,著重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之闡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分析,理論與體系之建構,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溝通交流,分上下兩冊刊行。又本書之撰寫,在體例上,未採傳統上民法債編總論(或通則)之編排順序,是一種嘗試。本冊書所論述者,以法定之債為對象,定名為「民法債編通則(下)」,並以「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為其副題。 本書之撰寫及出版,除在方便教學所需並鞭策自己外,當在廣求教益,方便研究債法者參考或批評,略盡法學研究園丁棉薄之力,對我國債法之發展及進步,能留下一些可供比較、批評與討論的痕跡。本冊書於民國一○五年七月間開始撰寫,前後長達三年有餘始告完成,參考許多學者專家之論著,本冊書若有可讀之處,全得自他們的啟發,因此我要向他們致上最大之敬意,書中之一字一句,雖曾經過相當的斟酌,但因筆者才疏學淺,為學養所限,疏誤之處,在所難免,凡所論述,恐有未當,尚祈 宏達不吝教正是幸。 「讀書、寫書、教書」,是我所嚮往的人生,因此我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自願提前從公職退休,轉到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擔任教職時,即決定以「讀書、寫書、教書」為生活主軸。本冊書之撰寫已告完成,接下來將對前撰「民法債編通則(一)契約法總論」一書,再次進行修訂及增補,就民法債編通則中法定之債以外之規定,全部加以論述,並更名為「民法債編通則(上)」,俾能完成「民法債編通則」之全部撰寫。至於「契約法總論」,將另行撰寫,希望有餘力能完成。 我要衷心的感謝多年來提攜我、教導我、鼓勵我的師長及親友,尤其要特別感謝我的長官張教授則堯先生、我的老師鄭教授玉波先生,在兩位先生不斷的鼓勵、督促、教導及推薦下,開啟我鑽研學術及撰寫論文之志趣,讓我有信心在為學的道路上繼續努力前進。張教授則堯先生與鄭教授玉波先生雖均已作古多年,惟四十多年前對我的鼓勵、督促、教導、期盼及提攜,其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長官之情及老師之恩,永難忘懷。我有幸受教於王教授澤鑑先生,因為他與鄭教授玉波先生共同悉心指導,讓我得已完成「締約上過失之研究」一文,而獲得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又因長期受教於王教授澤鑑先生,讓我學習到法學思考及問題分析的方法,尤其是有關判決(例)的比較及評析,引領我走入學術的殿堂,得以成為法學研究之園丁。凡此均銘感腑內,謹借本書撰寫之完成,併誌感恩之忱。 內子陳民治女士多年來承擔全部家務,讓我於公餘有充分的時間,得以從事研究及撰寫工作;現任職於監察院擔任簡任秘書之林亞齡小姐,將近三十年來一直協助我整理全部著書,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本書之編排及校讎工作,亦係在她的全力協助下,始得以順利出版,均備極辛勞,心感之餘,並此誌謝。 劉春堂謹誌 民國一○九年元月十日 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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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元照> 作者:姚志明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 2016/03 ISBN:9789862557228 本書簡介 民法債編法定之債共有三種,其分別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在一般法學教育中,習慣將法定之債與以契約為主之意定之債(亦即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之債)相對稱。雖然法定之債與契約相較之下,其條文並不多(無因管理計有7條、不當得利計有5條、侵權行為計有18條),但初學者在學習債法之過程中,仍有頗多之疑惑。本書針對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作一體系化介紹,配合作者另一本侵權行為法之著作,期盼能有助於讀者對法定之債整體概念之建立。 圖書目錄 修訂二版序 自 序 第一篇 無因管理 第一章 無因管理之基本概念/1 第一節 無因管理之意義/1 第二節 德日之立法例/3 第三節/ 無因管理之性質/8 第四節/ 真正無因管理與不真正無因管理/10 第一項/真正無因管理/11 第二項/不真正無因管理/13 第五節/無因管理體系歸類之思辯-適法與不適法無因管理類型化區別爭議/16 第一項/爭議之內容/16 第二項/本書之見解/17 第六節/ 無因管理與其他制度之關係/20 第一項/無因管理與委任之關係/20 第二項/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之關係/20 第三項/無因管理與侵權行為之關係/21 第二章 適法無因管理/23 第一節 適法無因管理之成立/23 第一項/管理他人事務/24 第二項/為他人之意思/27 第三項/無法律上之義務/36 第四項/有適法之理由/37 第二節 適法無因管理之法律效果/43 第一項/法定債之關係發生/43 第二項/管理人之義務/43 第三項/急迫危險之損害賠償責任排除/50 第四項/阻卻違法性/55 第五項/管理人之權利/56 第三章 不適法無因管理/63 第一節/不適法無因管理之成立/63 第一項/管理他人事務/64 第二項/為他人之意思/64 第三項/無法律上之義務/64 第四項/無適法理由/64 第二節 不適法無因管理之法律效果/65 第一項/法定債之關係發生?/65 第二項/管理人之義務/72 第三項/急迫危險之損害賠償責任排除/74 第四項/阻卻違法性?/74 第五項/管理人之權利/75 第四章 無因管理之承認/79 第一節 無因管理之一般消滅原因/79 第二節 無因管理經本人承認/79 第五章 不真正無因管理/85 第一節 誤信管理/85 第一項/誤信管理之成立/85 第二項/誤信管理之法律效果/86 第二節 不法管理/87 第一項/不法管理之成立/87 第二項/不法管理之法律效果/88 第三節 幻想管理/90 第二篇 不當得利 第一章 不當得利之基本概念/93 第一節 不當得利之意義/93 第二節 不當得利之演進/95 第三節/ 不當得利之性質/103 第四節/ 不當得利之機能/105 第五節/不當得利主體之判斷/107 第六節/ 公法不當得利/108 第七節 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檢驗步驟/109 第二章 不當得利類型化之爭議/111 第一節 統一說與非統一說理論之建構/111 第一項/統一說/111 第二項/非統一說/112 第二節 不當得利之類型化/116 第一項/單一類型說/116 第二項/兩種類型說/117 第三項/兩種類型說(非統一說)-給付與非給付不當得利之區別實益/119 第三章 給付不當得利/121 第一節 給付不當得利之意義/121 第二節 給付不當得利之成立/122 第一項/一方當事人受有利益/123 第二項/基於給付關係/128 第三項/致他方受有損害/133 第四項/無法律上之原因/141 第三節 給付不當得利請求權排除/149 第一項/給付不當得利請求權排除之意義/149 第二項/給付不當得利請求權排除之類型/150 第四章 多人關係給付不當得利/167 第一節 多人關係給付不當得利基本概念/167 第二節 三人關係給付之案例類型/172 第一項/給付連鎖/173 第二項/指示案例/177 第三項/清償他人之債務/189 第四項/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192 第五項/無權代理/200 第六項/債之移轉/202 第五章 非給付不當得利/213 第一節 非給付不當得利之意義/213 第二節 侵害不當得利/214 第一項/侵害不當得利之意義/214 第二項/侵害不當得利之原因/216 第三項/侵害不當得利之成立/219 第三節 求償不當得利/231 第一項/求償不當得利之意義/231 第二項/求償不當得利之成立/232 第三項/求償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相關之案例/233 第四節/費用支出不當得利/235 第一項/費用支出不當得利之意義/235 第二項/費用支出不當得利之成立/236 第三項/費用支出不當得利概念之釐清/237 第五節/非給付不當得利與給付不當得利之關係/239 第一項/以出捐者立場為出發點/239 第二項/以出捐受領人立場為出發點/240 第六章 不當得利之法律效果/241 第一節/不當得利之法律效果概述/241 第二節/不當得利返還之標的物/246 第一項/返還原利益/247 第二項/償還價額/255 第三節 不當得利(受領人)返還之範圍/265 第一項/不當得利(受領人)返還之範圍概述/265 第二項/善意受領人之返還範圍/269 第三項/惡意受領人之返還範圍/294 第四節 第三人(轉得人)返還之責任/307 第一項/適用之範圍/307 第二項/第三人(轉得人)返還責任之成立/308 第五節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時效/309 第一項/不當得利之利益返還請求權時效/309 第二項/惡意不當得利之償還利息請求權時效/310 第三項/惡意不當得利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311 第六節 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311 第七節 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行為請求權之關係/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