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六版) 叢書:法律 ISBN13:9789571474922 替代書名:Civil Law: Family 出版社:三民書局 作者: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 裝訂/頁數:平裝/528頁 規格:23.2cm*17.2cm*2.5cm (高/寬/厚) 重量:804克 版次:十六 出版日:2022/09/28 中國圖書分類:親屬法 內容簡介 民法親屬編歷經多次修正,變革甚多。近來因民法總則第十二條將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之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並修正公布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其影響甚多,自須為解說。本書內容係以民法親屬編為對象,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相關之法規,亦併為說明,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實務研究之參考。 本書之特色有五: 一、著重於民法親屬之解釋、適用,而於解釋時,特別尊重人倫秩序上之事實。 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他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 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以己見,對於各項之爭點,更詳加剖析。 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尤其把握最近外國之立法趨勢。 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整理,使其落實於民法親屬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通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一致,見解亦力求統一,實為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目錄 第一章 親屬法基本問題 第二章 親 屬 第三章 婚 姻 第四章 父母子女 第五章 監 護 第六章 扶 養 第七章 家 第八章 親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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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新論(修訂十二版) 叢書:法律 ISBN13:9789571474939 替代書名:Civil Law: Succession 出版社:三民書局 作者: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 裝訂/頁數:平裝/464頁 規格:23.2cm*17.2cm*2.2cm (高/寬/厚) 版次:十二 出版日:2022/09/28 中國圖書分類:繼承法I 內容簡介 本書係以民法繼承編為論述對象,呈現最新之內容,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辦案研究之參考。最近,民法總則將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其對繼承法之適用,亦有影響。此外,司法院公布釋字第七七一號解釋,關乎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已明定同性二人經辦理結婚登記者,亦互為法定繼承人。本書自須對此為必要之解說及評論,以期周全。 本書特色 特色有五: 一、除解釋現行法條外,並略述各種制度之沿革, 以明各種制度之來龍去脈。 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 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陳己見,對於各項爭點,更詳加剖析。 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把握諸外國法制,以助問題之解決。 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解說,使其落實於民法繼承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協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統一,見解亦力求一致,偶有不同見解,亦特予註明,實不失為一本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目錄 第一章 繼承法基本問題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三章 遺產之繼承 第四章 遺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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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法講義 系列名:大學用書 ISBN13:9789575116965 出版社:元照 作者:林秀雄 裝訂/頁數:平裝/432頁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03/01 中國圖書分類:親屬法 內容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親屬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易掌握爭點,乃將學說加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列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晶,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二〇二一年民法修正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九七三條、第九八〇條、第一〇四九條、第一〇七七條、第一〇九一條、第一一二七條及第一一二八條等規定,同時刪除民法第九八一條與第九九〇條等規定。此等修正之條文,訂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版為配合上述條文之修正或刪除,乃就相關部分予以修訂。 目錄 改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親屬法之基本構造/1 第一項 親屬關係法── 親屬法之特色/1 第二項 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法──民法之共通點/1 第三項 婚姻法與親子法編排順序之邏輯分析/2 第二節 親屬法之特殊性/9 第一項 倫理道德性/9 第二項 傳統習俗性/9 第三項 弱者保護性/10 第三節 身分行為之特殊性/12 第一項 要式性/12 第二項 不得代理/13 第三項 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13 第四項 身分行為之能力/13 第五項 身分行為之撤銷/14 第四節 親屬法之立法沿革/15 第一項 親屬法之制定/15 第二項 親屬法之修正/18 第二章 通 則 第一節 總 說/27 第二節 親屬之範圍及種類/28 第一項 親屬之範圍/28 第二項 親屬之種類/30 第三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33 第一項 親 系/33 第二項 輩 分/34 第三項 親 等/35 第四節 身分關係之發生與消滅/36 第一項 身分關係之發生/36 第二項 身分關係之消滅/37 第三章 結 婚 第一節 婚 約/41 第一項 總 說/41 第二項 婚約之法定要件/42 第三項 婚約之效力/46 第四項 婚約之消滅/47 第五項 損害賠償/54 第六項 婚約贈與物之返還/59 第七項 短期消滅時效/61 第二節 結婚之要件/62 第一項 結婚之實質要件/62 第二項 結婚之形式要件/77 第三節 婚姻之無效與撤銷/86 第一項 婚姻之無效/86 第二項 婚姻之撤銷/92 第三項 損害賠償及離婚有關規定之準用/98 第四項 重婚例外有效時之處理/100 第四節 婚姻之普通效力/103 第一項 總 說/103 第二項 夫妻之稱姓/103 第三項 同居義務之履行/106 第四項 婚姻住所之決定/112 第五項 日常家務之代理/113 第六項 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與家事債務之清償責任/117 第七項 貞操義務/120 第五節 夫妻財產制/121 第一項 通常的法定財產制/122 第二項 非常的法定財產制/145 第三項 約定財產制/149 第四章 離 婚 第一節 婚姻關係之消滅/161 第二節 兩願離婚/164 第一項 總 說/164 第二項 兩願離婚之要件/165 第三項 法院之調解離婚與和解離婚/171 第三節 判決離婚/175 第一項 總 說/175 第二項 離婚原因/176 第三項 不得請求離婚之情形/191 第四節 離婚之效力/196 第一項 身分上之效力/196 第二項 財產上之效力/205 第五章 自然血緣親子關係之發生 第一節 婚生子女/215 第一項 婚生子女之定義/215 第二項 受胎期間之推定/216 第三項 婚生推定/217 第四項 婚生否認/219 第二節 非婚生子女/230 第一項 總 說/230 第二項 任意認領/232 第三項 強制認領/243 第四項 認領之效力/249 第五項 準 正/253 第六章 收 養 第一節 總 說/257 第二節 收養之成立/259 第一項 收養之實質要件/259 第二項 收養之形式要件/271 第三項 收養之無效及撤銷/274 第四項 收養之效力/280 第三節 收養之終止/286 第一項 合意終止/286 第二項 宣告終止/291 第三項 死後終止/295 第四項 終止收養之無效與撤銷/300 第五項 終止收養之效力/301 第七章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 第一節 子女之稱姓/305 第一項 總 說/305 第二項 婚生子女之稱姓/305 第三項 非婚生子女之稱姓/309 第四項 養子女之稱姓/311 第二節 親 權/314 第一項 總 說/314 第二項 行親權之人與服親權之人/316 第三項 親權之內容/317 第四項 親權之行使/329 第五項 親權之停止/333 第八章 監護與輔助 第一節 總 說/337 第二節 未成年人之監護/339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39 第二項 監護人之確定/341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48 第四項 監護人之職務/349 第五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55 第三節 成年人之監護/358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58 第二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58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60 第四項 囑託登記/360 第五項 監護人之職務/361 第六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62 第四節 輔 助/363 第一項 開始輔助之原因/363 第二項 輔助人之確定與輔助職務相關規定之準用/364 第三項 輔助關係之終止/364 第五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365 第一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定義/365 第二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365 第三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66 第四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與終止/368 第五項 報酬及排除代為處分限制之約定/369 第六項 監護相關規定之準用/370 第九章 扶 養 第一節 總 說/371 第一項 扶養制度產生之背景/371 第二項 扶養義務之二大類型/371 第二節 扶養關係發生之要件/373 第一項 須有一定之親屬、家屬或配偶關係/373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須有受扶養之必要/376 第三項 扶養義務人須有扶養能力/379 第四項 由法院裁判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380 第三節 扶養之順序/382 第一項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382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之順序/383 第四節 扶養之程度與方法及其變更/384 第一項 扶養之程度/384 第二項 扶養之方法/384 第三項 扶養程度與方法之變更/386 第十章 家與親屬會議 第一節 家/387 第一項 總 說/387 第二項 民法上之家/389 第三項 家之構成員/390 第四項 家務之管理/393 第五項 家屬之分離/395 第二節 親屬會議/398 第一項 總 說/398 第二項 親屬會議之召集/399 第三項 親屬會議之組成/401 第四項 親屬會議會員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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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法物權(修訂十八版) 作者:鄭玉波 出版商:三民 出版日期:2012-08-01 最新刷次: 2018-05-05 ISBN:9789571456829 內容簡介 DESCRIPTION 鄭玉波教授著《民法物權》,風靡學界,歷久不衰,乃公認的經典之作。其間雖經修訂,但距今亦已數十年矣。此數十年間,物換星移,物權法發展頗為顯著,尤其九十六年擔保物權部分、九十八年通則及所有權部分與九十九年用益物權及占有部分經修正公布施行,爰一一加以修訂,增補部分不少。本書原著,氣盛言宜,字字珠璣,修訂時盡量保存原著之風貌,非特有必要,絕不更易任何文字;增補部分亦盡量依循鄭教授筆法,而九十六年、九十八年與九十九年修正部分則盡量引用修正理由,務期鉤玄提要,使全書內容更臻於充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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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民法親屬編歷經多次修正,變革甚多。近來因民法總則第十二條將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之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並修正公布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其影響甚多,自須為解說。本書內容係以民法親屬編為對象,兼顧理論與實務,為有系統之論述,相關之法規,亦併為說明,既適合採為教科書,復可供實務研究之參考。 本書之特色有五: 一、著重於民法親屬之解釋、適用,而於解釋時,特別尊重人倫秩序上之事實。 二、整理判例、解釋例及其他實務上之見解,並加以評釋。 三、整理各家學說,並附以己見,對於各項之爭點,更詳加剖析。 四、重視比較法的觀察,尤其把握最近外國之立法趨勢。 五、對於修正部分,詳加介述、整理,使其落實於民法親屬體系中。 本書乃著者三人通力合作之成果,筆法力求一致,見解亦力求統一,實為內容充實、體系完整之著作。 【目錄】 第一章 親屬法基本問題 第二章 親 屬 第三章 婚 姻 第四章 父母子女 第五章 監 護 第六章 扶 養 第七章 家 第八章 親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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