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之債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之債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債務承擔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清償
第二節 抵銷
第二編 民法債編各論
第一章 買賣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出賣人之義務
第三節 買受人之義務
第四節 危險負擔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
第二章 贈與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章 租賃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主體之變更
第四節 消滅
第四章 委任契約
第一節 委任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委任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委任契約之消滅
第五章 寄託契約
第一節 一般寄託
第二節 特殊寄託
第六章 承攬契約
第一節 承攬契約之效力
第二節 承攬契約之消滅
第七章 旅遊契約
第一節 旅遊契約之意義與成立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消滅
第八章 運送契約
第一節 運送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物品運送
第三節 旅客運送
第九章 合會契約
第一節 意義、種類及性質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效力
第四節 會份之轉讓
第五節 合會之清算
第十章 保證契約
第一節 保證契約之特性
第二節 保證人之義務
第三節 保證人之權利
第十一章 人事保證契約
第一節 意義與性質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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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 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同時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範圍包含無因管理、侵權行為、債之效力等,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編緒論
第一節 債之關係的重要基本原則
第二節 債權的實現與自然債務
第三節 債之關係的義務群
第四節 債編規範體系
第二章 債之發生—契約
第一節 契約自由原則與契約正義原則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三節 契約成立的方式
第四節 懸賞廣告
第三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之成立
第三節 適法無因管理
第四節 不適法無因管理
第五節 無因管理之承認
第六節 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四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積極成立要件(民第179條)
第三節 消極成立要件(民第180條)
第四節 返還客體(方法)(民第181條)
第五節 返還範圍(民第182條)
第六節 不當得利與其他請求權之競合
第五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四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損害賠償
第六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之履行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第三節 債之保全
第四節 契約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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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解題書(含民事法綜合題)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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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作者在高點任教多年,知道絕大多數的考生,不是觀念不懂、更不是不夠認真,但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將滿腹經綸轉化為文字,在短時間內寫出漂亮又可得高分的答案!
所以囉,這本書正是為了二試的考生而撰寫的。您可能沒有機會親自聆聽作者的課程,沒關係,透過本書告訴您:原來~實例題的答案,該這樣寫!
本次改版收錄至112年新出爐的國考試題及112年的研究所考題,同時,因應新的國考趨勢,即便是研究所考題,作者亦擴充內容與考點、增加配分,以符合國考的考法,如此更能達到練習之效。
本書內容架構及特色如下:
一、這本書是為誰而寫的呢?
為了讓本書內容更加全面性,但又不想讓書厚到~讓人根本不想翻開的程度,作者乃將本書定位為:二試實例題的題庫書,同時附有詳細的解說,讓您可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二、這本書有什麼特別的呢?
本書將「財產法」這三個字的範圍,放大到極致!作者從多年的教學經驗,歸結出一個出題脈絡:許多國考題目,都可以在歷年研究所考題裏看到它的蹤跡。本書收錄近年極具指標性的考題,閱讀本書,不但可以「緬懷過去」,還可以「放眼未來」!
三、這本書如何教考生寫實例題呢?
每一則實例題,作者都以三個層次來說明及解析:
1.Where Should I Start?看完了冗長的案例事實,究竟該從何開始思考?究竟有沒有什麼關鍵字或句型之類的,可以幫助「破題」呢?別緊張,作者很務實的、一題一題的仔細告訴您:這個題目,該從何著手!
2.Structure & Thesis:究竟實例題的寫作,有沒有公式可循?或者至少有個基本答題架構呢?當然有!作者羅列出擬答的架構,讓您可以一望即知答題的層次是什麼?如何帶出「大前提」?又如何抓出重要爭點(小前提),並將法條套入事實裏?最後又該如何言簡意賅的寫出結論?
3.Breakdown & Answer:作者花了許多時間構思及設計擬答的特有格式:【示範解答】乃是本書最為精華之所在;【Hints】則是將本題的大前提、小前提、關鍵字、爭點,還有結論等,一一點出。別忘了配合前面【Where Should I Start?】的說明,兩相對照,您一定可以深刻的了解到:原來~一個可以拿下高分的實例題答案,是要這樣寫!
本書集合了「易讀」、「真實」、「清楚」、「精闢」等等優點,絕對是幫助您通過二試的必備好書,可千萬不能錯過喔!
讀者除研讀本書之外,可相互配合 《財產法(Ⅰ)-契約法》、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法‧物權法》,體系重點書一起研讀,相信即可充分應付考試。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行為能力題型
.意思表示題型
.代理題型
.條件題型
.權利失效題型
.法律行為效力題型
第二部 契約法-債總篇
.債務不履行題型
.利益第三人契約題型
.債權讓與題型
.債之變更題型
.讓與擔保題型
第三部 契約法-債各篇
.買賣契約
.租賃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
.承攬契約
.特種承攬契約
.合夥契約
.保證契約
第四部 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之客體題型
.因果關係題型
.僱用人責任題型
.承攬人責任題型
.現代型紛爭題型
.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綜合題型
第五部 所有權&共有
.違章建築題型
.不動產所有權題型
.善意受讓題型
.共有人之處分權題型
.共有人之管理權題型
.共有之外部關係題型
.分割共有物題型
.區分所有題型
第六部 抵押權
.被擔保債權範圍題型
.抵押物之範圍題型
.抵押權vs.用益物權題型
.次序權變更題型
.流押契約題型
.共同抵押題型
.物上保證人責任題型
.最高限額抵押權題型
.綜合題型
第七部 民事法綜合題
.非法人團體題型
.無權代理vs.無權處分題型
.代位訴訟題型
.連帶債務題型
.僱用人責任與訴之變更追加題型
.袋地通行權題型
.共有、公同共有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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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系列名:律司‧高考法制‧法研所
ISBN13:9789578148710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賴宏宗
裝訂/頁數:平裝/656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0/11/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全面性著作,以期使讀者能同時兼顧「實體面的法學實力」及「程序面的答題能力」,作者於此詳加整理教科書、期刊論文、實務見解、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法律研究所考試試題。因作者本身同時兼具學術及實務背景,故本書不但所含內容既廣且深,且作者能以極平易近人的寫作方式,帶領讀者自淺而深地研習票據法,以助讀者兼顧國考及法研所考試之準備。
本書取材及內容涵蓋以下:
(一)教科書部分:本書大量參考梁宇賢、李欽賢、王志誠、曾宛如、王文宇、楊竹生等教授之著作,並整合鄭洋一、曾世雄、陳世榮、鄭玉波、楊與齡、劉興善、施文森等教授之看法,廣度及深度俱足。
(二)期刊論文部分:大量補充學者之文章及特別見解,使讀者省去自行蒐集及重新理解期刊論文之不便。
(三)實務見解部分:收錄重要之實務見解,並為讀者以粗體字標明重點所在,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實務之核心及結論。
(四)試題部分:除解說「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之外,並蒐集「法研所考試試題」,細細解說獨特見解之處。
(五)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此單元之內容涵蓋記憶題型及申論題型常考之重點,並整合圖表,使讀者能於考前一天,及考前的一個小時,快速地以「主題式」的方法複習,熟悉考點。
(六)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作者從109~99年試題中挑選具代表性的試題,並說明各選項之正確或錯誤之理由,以使讀者知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模式及深度為何。至於全面之考題範圍及解答,建議可搭配作者所著之《考點式票據法一本通》乙書演練。
(七)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作者為讀者精心挑選多年具代表性、高複雜性之國家考試申論綜合題型試題(本版新增至109年之高考法制及地特法制試題),帶領讀者以分析爭點或判斷試題重心所在之方式,進行完整之解題。
(八)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就某些學者獨有之見解,主要出現於法研所試題,作者特意將其與國家考試之共通議題予以區隔,讓讀者能依己需求來加強研讀之範圍。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票據法》,透過案例分析的圖示方法,釐清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快速掌握法條重點。
目錄
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
起手式 基礎功
第壹編 總論
第一章 「票據權利」與「票據關係主體」(主觀面)
第二章 票據之法律關係(客觀面)
第三章 票據行為(一)─基礎說明
第四章 票據行為(二)─票據行為性質之爭論及票據行為之「交付要件」
第五章 票據行為(三)─票據行為之「實質要件」
第六章 票據行為(四)─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
第七章 票據行為(五)─票據行為之代理
第八章 票據行為(六)─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九章 票據之瑕疵─偽造、變造、塗銷、毀損
第十章 票據權利之取得、行使與保全
第十一章 票據之抗辯
第十二章 票據之喪失及救濟
第十三章 票據時效
第十四章 票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
第貳編 各論-「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發票
第三章 背書
第四章 承兌
第五章 參加承兌
第六章 保證
第七章 到期日
第八章 付款
第九章 參加付款
第十章 追索權
第參編 各論-「本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本票之發票
第三章 本票之見票
第四章 本票之強制執行
第五章 甲存本票
第六章 本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第肆編 各論-「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種類、支票之法律關係
第二章 支票之發票
第三章 支票之付款提示
第四章 支票之付款
第五章 特殊支票之一─保付支票
第六章 特殊支票之二─平行線支票
第七章 特殊支票之三─遠期支票
第八章 支票之追索權
支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附錄一 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
附錄二 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
附錄三 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
第一章 李欽賢教授之學說
第二章 曾宛如教授之學說
第三章 王志誠教授之學說
第四章 梁宇賢教授之學說
附錄四 票據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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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作者簡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民法組)
.執業律師
.高點民法講師
書籍介紹
本套書為財產法(Ⅰ)、(Ⅱ)冊,適合已具基礎的考生用來打擊各個考點,理解法條重點,並適當舉例供考生理解法條、概念或爭點應用於哪些具體情境,且本書特別強調法條背後的規範意義,因為考場上的題目千變萬化,唯有理解每個法規範背後的目的、意旨,並融會貫通,方能有效提升考生在考場上冷靜面臨完全陌生考題事實並提出正確解決方案的能力。
除研讀本書之外,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民法物權爭點解讀》、《民法物權解題書》一起研讀,可加強考生之爭點意識,藉由考題說明引導考生融會貫通,掌握高分關鍵上榜!
【目錄】
第二編 債 法
第十二章 侵權行為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過失侵權行為
第三節 背俗侵權行為
第四節 違法侵權行為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六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
第十三章 買賣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對出賣人之效力
第三節 對買受人之效力
第十四章 贈與契約
第一節 贈與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贈與人之權利義務
第三節 贈與契約之消滅
第四節 特殊贈與契約
第五節 贈與契約撤銷權之可繼承性
第十五章 租賃契約
第一節 租賃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租賃契約之期限
第三節 出租人之交付及保持合用義務
第四節 出租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第五節 租賃契約之危險負擔
第六節 承租人之租賃權
第七節 承租人之支付租金義務
第八節 承租人之保管義務
第九節 租賃契約之變更
第十節 租賃契約之擔保
第十一節 租賃契約之消滅
第十六章 承攬契約
第一節 承攬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承攬人之完成及交付工作義務
第三節 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節 承攬人之債務不履行責任
第五節 定作人權利之期間
第六節 定作人之報酬支付義務
第七節 定作人之協力義務
第八節 承攬危險負擔
第九節 承攬抵押權
第十節 承攬契約之消滅
第十七章 委任契約
第一節 委任契約之意義
第二節 委任契約之成立
第三節 對受任人之效力
第四節 對委任人之效力
第五節 委任契約之消滅
第六節 借名登記契約
第十八章 保證契約
第一節 保證契釣之意義
第二節 保證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保證契約之消滅
第四節 特殊保證契約
第三編 物權法
第一章 物權基本原則
第一節 物權法定主義
第二節 一物一權主義
第三節 物權之效力
第四節 公示原則
第五節 公信原則
第二章 不動產物權變動
第一節 依法律行為變動不動產物權
第二節 非依法律行為變動不動產物權
第三章 動產物權變動
第一節 依法律行為變動動產物權
第二節 非依法律行為變動動產物權
第四章 所有權
第一節 物上請求權
第二節 相鄰關係
第五章 共有
第一節 共有與應有部分之內涵
第二節 共有之內部關係
第三節 共有之外部關係
第四節 共有物之分割
第五節 公同共有
第六節 準共有
第六章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一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構造
第二節 專有部分之要件
第三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處分一體性
第四節 共有部分之專用
第七章 地上權
第一節 地上權之意義
第二節 地上權之期間
第三節 地上權之效力
第四節 地上權之處分
第五節 地上權之消滅
第六節 特殊地上權
第八章 抵押權
第一節 抵押權之特性
第二節 被擔保債權之範圍
第三節 抵押客體
第四節 設定抵押權後之法律關係
第五節 抵押權之實行
第六節 共同擔保
第七節 抵押權之消滅
第八節 最高限額抵押權
第九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第二節 權利質權
第十章 讓與擔保
第一節 讓與擔保之意義
第二節 讓與擔保之法律構造
第三節 讓與擔保之登記問題
第四節 讓與擔保之內部關係
第五節 讓與擔保之實行
第六節 讓與擔保之消滅
第十一章 占有
第一節 占有之意義與種類
第二節 占有之效力
第三節 占有回復關係
第四節 占有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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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套書為財產法(Ⅰ)、(Ⅱ)冊,適合已具基礎的考生用來打擊各個考點,理解法條重點,並適當舉例供考生理解法條、概念或爭點應用於哪些具體情境,且本書特別強調法條背後的規範意義,因為考場上的題目千變萬化,唯有理解每個法規範背後的目的、意旨,並融會貫通,方能有效提升考生在考場上冷靜面臨完全陌生考題事實並提出正確解決方案的能力。
除研讀本書之外,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民法物權爭點解讀》、《民法物權解題書》一起研讀,可加強考生之爭點意識,藉由考題說明引導考生融會貫通,掌握高分關鍵上榜!
【目錄】
第一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民法之規範功能與定位
第二節 法例
第三節 權利變動關係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一節 自然人
第二節 法人
第三章 權利客體
第四章 法律行為總論
第一節 意思表示
第二節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法律行為之有效性
第一節 當事人之行為能力
第二節 法律行為內容之限制
第三節 健全意思表示
第六章 法律行為之附款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條件
第三節 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代理之意義
第二節 代理之要件
第三節 代理之效力
第四節 代理之消滅
第五節 無權代理
第八章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消滅時效之意義
第二節 消滅時效之期間
第三節 消滅時效之起算
第四節 消滅時效之中斷
第五節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
第六節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第九章 權利之行使
第一節 禁止違反公益
第二節 禁止權利濫用
第三節 誠信原則
第二編 債 法
第一章 契約之成立
第一節 契約之基本要素
第二節 締約上過失責任
第三節 定型化契約
第四節 預約
第二章 債之標的
第一節 種類之債
第二節 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章 債務履行
第一節 給付義務群
第二節 同時履行抗辯權
第三節 情事變更原則
第四章 債務不履行
第一節 歸責事由
第二節 給付不能
第三節 給付遲延
第四節 不完全給付
第五節 給付拒絕
第六節 解除契約
第五章 債之確保及保全
第一節 債之確保
第二節 債之保全
第六章 涉他契約
第一節 第三人負擔契約
第二節 第三人利益契約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第一節 多數債務
第二節 多數債權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債務承擔
第三節 契約承擔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清償
第十章 無因管理
第一節 無因管理之意義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
第三節 不法管理
第十一章 不當得利
第一節 不當得利之意義
第二節 給付型不當得利
第三節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第四節 不當得利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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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則(上):財產法益篇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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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目錄】
第一章 導論/1
第一節 刑法各罪體系 4
第二節 財產犯罪導論 7
第二章 竊盜與侵占/19
第一節 竊盜罪 21
第二節 加重竊盜罪 67
第三節 侵占罪 84
第四節 竊佔罪 101
第三章 詐欺與背信/109
第一節 詐欺罪 111
第二節 電腦詐欺罪 175
第三節 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 185
第四節 收費設備詐欺罪 193
第五節 逃漏稅捐罪 199
第六節 背信罪 215
第四章 強盜與勒索/239
第一節 強盜罪 241
第二節 準強盜罪 262
第三節 強盜罪結合犯 281
第四節 勒索罪 286
第五節 強盜得利罪 302
第六節 擄人勒贖罪 311
第五章 重利與賭博及吸金/325
第一節 重利罪 327
第二節 賭博罪 342
第三節 違法吸金罪 349
第六章 損害財產/357
第一節 毀損罪 359
第二節 詐術損財罪 368
第三節 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 372
第四節 干擾他人電腦使用罪 380
第七章 阻擾債權執行/385
第一節 妨害債權執行罪 387
第二節 破產罪 393
第八章 贓物與洗錢/403
第一節 贓物罪 405
第二節 洗錢罪 422
名詞索引/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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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勝基本法分科-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含智慧財產法) (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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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套書係由廣受在校生、國考生之愛用的《學習式六法》所衍生出的《來勝基本法分科》系列,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了將學習式六法之設計概念運用至其中,提高讀者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方便性!
本書《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含智慧財產法)》收錄國家考試重要且常用之相關法規,最適合在校生、法研所、國考、實務界等使用,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坊間研習商事法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4年1月之最新法規,包含: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證券交易法、商標法施行細則、銀行法、保險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專利法施行細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等。
【目錄】
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
公司法(110.12.29)
有限合夥法(104.06.24)
企業併購法(111.06.15)
證券交易法(113.08.07)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
銀行法(112.06.28)
票據法(76.06.29)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
海商法(98.07.08)
1924年海牙規則
1968年海牙‧威斯比規則
1978年漢堡規則
保險法(111.11.30)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11.11)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4.01.0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111.11.25)
智慧財產法
著作權法(111.06.15)
商標法(112.05.24)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專利法(111.05.04)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12.04.26)
競爭法
公平交易法(106.06.14)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營業秘密法(109.01.15)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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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好想告訴你──本書特色!
•爭點地圖系列,原則上著重於爭議問題之討論,分析實務、學說上之不同見解,提供豐富的作答素材。
•本書特殊之處在於,除了提供與爭點相關之考題外,更附上詳盡的擬答,只為了助考生通向上榜之路。
●偷偷告訴你──改版重點!
•非法人團體之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信徒人數過半數出席,其作成之普通決議
效力為何?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上字第491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1031號判決
▶ 鄭冠宇教授|民法總則
▶ 邱聰智教授|民法總則(上)
•雙方動機錯誤,應如何處理?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759號判決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陳聰富教授|意思表示單方錯誤與雙方錯誤—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71
號民事判決評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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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佑紘教授|民事法裁判精選
•日治時期的私有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啦QAQ
▶ 實務見解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0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管理事務之承擔」與「管理事務之實施」的區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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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判決
▶ 王怡蘋教授|繼承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及其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8台上字第26號民事判決
▶ 詹森林教授|物先經他人繼承登記,後遭其無權處份,所生不當得利返還請
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及108年度台上
字第26號民事判決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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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人連帶債務之內部應分擔比例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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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35號判決
▶ 陳聰富教授|侵權行為法原理
•民法第191條與第189條,應如何競合?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438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585號判決
•民法第789條是否僅適用於直接發生讓與或分割之行為人間?
▶ 陳洸岳教授|無償通行權之特定繼受
•公同共有債權應如何行使?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605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346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㈠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748號判例
▶ 王澤鑑教授|民法物權
▶ 謝在全教授|民法物權論(上)
▶ 王千維教授|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林誠二教授|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 陳瑋佑教授|論繼承債權之訴訟上請求
▶ 游進發教授|再論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劉宗榮教授|論繼承取得公同共有債權的請求
▶ 陳棋炎教授、黃宗樂教授、郭振恭教授|民法繼承新論
讀者在本書留下的筆跡,就是考生上榜路途中的足跡,終將抵達終點──上榜!
●只想告訴你──更多好書!
▪︎ 讀享出版品
▪︎ 司律、司特/高普考、三四等特考/初考、五等特考
▪︎ 爭點地圖系列
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海商法爭點地圖
行政法爭點地圖
公司、證交爭點地圖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保險、票據爭點地圖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
【目錄】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NEW㈡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32
㈠意義 1-32
㈡不動產與動產 1-33
㈢主物與從物 1-35
㈣原物與孳息 1-35
三、法律行為 1-37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37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38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2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47
㈤借名登記 1-49
四、意思表示 1-64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64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68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0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76
NEW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78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97
五、行為能力 1-102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2
㈡無行為能力 1-102
㈢限制行為能力 1-102
六、代理 1-110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0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15
㈢無權代理 1-116
七、消滅時效 1-133
㈠消滅時效意義 1-133
㈡消滅時效體系 1-134
㈢消滅時效期間 1-135
NEW㈣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45
NEW㈤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0
㈥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59
㈦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62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NEW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4
㈠要約及承諾 2-24
㈡懸賞廣告 2-36
㈢締約上過失 2-38
㈣預約 2-39
㈤定型化契約 2-45
三、無因管理 2-50
㈠緒論 2-50
NEW㈡真正無因管理 2-51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57
四、不當得利 2-65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65
NEW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75
㈢返還客體 2-86
㈣返還範圍 2-87
五、侵權責任 2-93
㈠一般侵權責任 2-83
NEW㈡特殊侵權責任 2-150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177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185
六、債務不履行 2-211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211
㈡給付不能 2-213
㈢給付遲延 2-223
㈣受領遲延 2-225
㈤不完全給付 2-233
七、債之保全 2-236
㈠緒論 2-236
㈡代位權 2-236
㈢撤銷權 2-238
八、契約之效力 2-249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49
㈡契約之解除 2-254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266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281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283
㈠概論 2-283
㈡連帶債務 2-283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291
㈠債之移轉 2-291
㈡債之消滅 2-303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4
㈢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4
二、租賃契約 3-22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22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41
三、承攬契約 3-51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51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79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3
㈠物上請求權 4-13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6
㈢時效取得 4-57
NEW㈣相鄰關係 4-59
㈤區分所有建物 4-68
三、共有 4-75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75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90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103
㈣共有物分割 4-104
NEW㈤公同共有 4-114
四、抵押權 4-129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29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34
㈢流抵契約 4-150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53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60
㈥次序調整權 4-165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68
㈧共同抵押 4-174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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