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法講義
系列名:大學用書
ISBN13:9789575116965
出版社:元照
作者:林秀雄
裝訂/頁數:平裝/432頁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03/01
中國圖書分類:親屬法
內容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親屬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易掌握爭點,乃將學說加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列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晶,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二〇二一年民法修正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九七三條、第九八〇條、第一〇四九條、第一〇七七條、第一〇九一條、第一一二七條及第一一二八條等規定,同時刪除民法第九八一條與第九九〇條等規定。此等修正之條文,訂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版為配合上述條文之修正或刪除,乃就相關部分予以修訂。
目錄
改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親屬法之基本構造/1
第一項 親屬關係法── 親屬法之特色/1
第二項 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法──民法之共通點/1
第三項 婚姻法與親子法編排順序之邏輯分析/2
第二節 親屬法之特殊性/9
第一項 倫理道德性/9
第二項 傳統習俗性/9
第三項 弱者保護性/10
第三節 身分行為之特殊性/12
第一項 要式性/12
第二項 不得代理/13
第三項 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13
第四項 身分行為之能力/13
第五項 身分行為之撤銷/14
第四節 親屬法之立法沿革/15
第一項 親屬法之制定/15
第二項 親屬法之修正/18
第二章 通 則
第一節 總 說/27
第二節 親屬之範圍及種類/28
第一項 親屬之範圍/28
第二項 親屬之種類/30
第三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33
第一項 親 系/33
第二項 輩 分/34
第三項 親 等/35
第四節 身分關係之發生與消滅/36
第一項 身分關係之發生/36
第二項 身分關係之消滅/37
第三章 結 婚
第一節 婚 約/41
第一項 總 說/41
第二項 婚約之法定要件/42
第三項 婚約之效力/46
第四項 婚約之消滅/47
第五項 損害賠償/54
第六項 婚約贈與物之返還/59
第七項 短期消滅時效/61
第二節 結婚之要件/62
第一項 結婚之實質要件/62
第二項 結婚之形式要件/77
第三節 婚姻之無效與撤銷/86
第一項 婚姻之無效/86
第二項 婚姻之撤銷/92
第三項 損害賠償及離婚有關規定之準用/98
第四項 重婚例外有效時之處理/100
第四節 婚姻之普通效力/103
第一項 總 說/103
第二項 夫妻之稱姓/103
第三項 同居義務之履行/106
第四項 婚姻住所之決定/112
第五項 日常家務之代理/113
第六項 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與家事債務之清償責任/117
第七項 貞操義務/120
第五節 夫妻財產制/121
第一項 通常的法定財產制/122
第二項 非常的法定財產制/145
第三項 約定財產制/149
第四章 離 婚
第一節 婚姻關係之消滅/161
第二節 兩願離婚/164
第一項 總 說/164
第二項 兩願離婚之要件/165
第三項 法院之調解離婚與和解離婚/171
第三節 判決離婚/175
第一項 總 說/175
第二項 離婚原因/176
第三項 不得請求離婚之情形/191
第四節 離婚之效力/196
第一項 身分上之效力/196
第二項 財產上之效力/205
第五章 自然血緣親子關係之發生
第一節 婚生子女/215
第一項 婚生子女之定義/215
第二項 受胎期間之推定/216
第三項 婚生推定/217
第四項 婚生否認/219
第二節 非婚生子女/230
第一項 總 說/230
第二項 任意認領/232
第三項 強制認領/243
第四項 認領之效力/249
第五項 準 正/253
第六章 收 養
第一節 總 說/257
第二節 收養之成立/259
第一項 收養之實質要件/259
第二項 收養之形式要件/271
第三項 收養之無效及撤銷/274
第四項 收養之效力/280
第三節 收養之終止/286
第一項 合意終止/286
第二項 宣告終止/291
第三項 死後終止/295
第四項 終止收養之無效與撤銷/300
第五項 終止收養之效力/301
第七章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
第一節 子女之稱姓/305
第一項 總 說/305
第二項 婚生子女之稱姓/305
第三項 非婚生子女之稱姓/309
第四項 養子女之稱姓/311
第二節 親 權/314
第一項 總 說/314
第二項 行親權之人與服親權之人/316
第三項 親權之內容/317
第四項 親權之行使/329
第五項 親權之停止/333
第八章 監護與輔助
第一節 總 說/337
第二節 未成年人之監護/339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39
第二項 監護人之確定/341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48
第四項 監護人之職務/349
第五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55
第三節 成年人之監護/358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58
第二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58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60
第四項 囑託登記/360
第五項 監護人之職務/361
第六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62
第四節 輔 助/363
第一項 開始輔助之原因/363
第二項 輔助人之確定與輔助職務相關規定之準用/364
第三項 輔助關係之終止/364
第五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365
第一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定義/365
第二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365
第三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66
第四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與終止/368
第五項 報酬及排除代為處分限制之約定/369
第六項 監護相關規定之準用/370
第九章 扶 養
第一節 總 說/371
第一項 扶養制度產生之背景/371
第二項 扶養義務之二大類型/371
第二節 扶養關係發生之要件/373
第一項 須有一定之親屬、家屬或配偶關係/373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須有受扶養之必要/376
第三項 扶養義務人須有扶養能力/379
第四項 由法院裁判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380
第三節 扶養之順序/382
第一項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382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之順序/383
第四節 扶養之程度與方法及其變更/384
第一項 扶養之程度/384
第二項 扶養之方法/384
第三項 扶養程度與方法之變更/386
第十章 家與親屬會議
第一節 家/387
第一項 總 說/387
第二項 民法上之家/389
第三項 家之構成員/390
第四項 家務之管理/393
第五項 家屬之分離/395
第二節 親屬會議/398
第一項 總 說/398
第二項 親屬會議之召集/399
第三項 親屬會議之組成/401
第四項 親屬會議會員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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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
書號 : 2EA21
編/著者 : 黃異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3-02-15
ISBN/ISSN : 9789865263157
書系 : 入門教科書系列
版別 : 6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336頁
參考分類(CAT) : 國際法教科書 ,國際法專論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是從大陸法系角度,來了解及呈現國際法的基本規定與架構。本書內容涉及國際法的意義及性質、國際法的法源、國際法的主體、違反國際法的責任、爭端解決機制、武裝衝突法、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適用、個人的保護等。此外,本書亦對於國家各項問題的規定為說明:國家的意義、國民、領域、政府及駐外機關、產生、消滅、繼受及管轄等。
目錄
修訂六版序 Ⅰ
序 Ⅲ
緒論:本書結構 1
第一章 有關國際法的基本概念 3
壹、國際法的意義 5
貳、國際法的特質 9
參、國際法與自然法的關係 11
肆、國際法的拘束力 14
第二章 國際法法源 17
壹、概說 19
貳、習慣法 20
參、條約法 24
肆、一般法律原則 47
伍、單方行為 49
陸、法源的位階關係 51
柒、瞭解法源的輔助工具 53
捌、強行法 54
第三章 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效力 57
壹、概說 59
貳、一元論與二元論 60
參、國際法引入國內法的機制 63
肆、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位階 64
伍、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適用與解釋 65
陸、國際法在我國國內法領域中的效力 66
第四章 國際法主體 73
壹、概說 75
貳、國家 76
參、教廷與梵蒂岡城國 79
肆、馬爾他騎士團 80
伍、叛亂團體 82
陸、國際組織 84
柒、國際紅十字委員會 87
捌、託管地 89
玖、實體 91
拾、個人 93
第五章 國籍 97
壹、概說 99
貳、國籍的取得 101
參、國籍的喪失 104
肆、配偶與子女的國籍 105
伍、國籍的效果 106
陸、多國籍人與無國籍人 108
柒、法人的國籍 111
捌、船舶與航空器的國籍 112
第六章 國家的政府與駐外代表機關 113
壹、概說 115
貳、政府 116
參、大使館 117
肆、領事館 126
伍、特使團 133
陸、國際組織的常駐使團與臨時性代表團 135
第七章 國際法的空間 137
壹、概說 139
貳、國家的領域 141
參、國家的海域管轄區 158
肆、公海 162
伍、深海底 164
陸、南極及北極區域 167
柒、公空 171
捌、太空 174
第八章 國家的產生及消滅 177
壹、概說 179
貳、國家產生與消滅的模式 180
參、國家內部變化對於國家存立的影響 182
肆、國家產生的合法性問題 183
伍、國家的承認 184
陸、「分裂國家」的問題 187
第九章 國家的繼受 191
壹、概說 193
貳、條約的繼受 195
參、國家財產的繼受 198
肆、國家檔案的繼受 200
伍、國家債務的繼受 202
陸、國民的繼受 203
柒、國際組織成員身分的繼受 204
捌、領土移轉對於個人私法權利義務的影響 205
第十章 國家的管轄 207
壹、概說 209
貳、管轄與管轄權的意義 210
參、領域管轄與領域外管轄 211
肆、管轄競合 213
伍、管轄權的限制 215
陸、刑事司法管轄的協助機制──引渡 219
第十一章 國家的損害賠償責任及個人的刑事責任 221
壹、概說 223
貳、國家的損害賠償責任 224
參、個人的刑事責任 230
第十二章 自力救濟 235
壹、概說 237
貳、自力救濟的方式 238
第十三章 爭端解決 243
壹、概說 245
貳、和平解決爭端原則 247
參、諮商 248
肆、談判 249
伍、斡旋、調查、調停 251
陸、調解 253
柒、仲裁 255
捌、判決 257
第十四章 和平保障與武裝衝突法 261
壹、概說 263
貳、禁止使用武力原則 265
參、集體安全制度 269
肆、軍備控制 275
伍、武裝衝突法 278
第十五章 個人保護 301
壹、概說 303
貳、外國人的保護 304
參、基本人權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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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7章 直流暫態
7-1 RC暫態電路
7-2 RL暫態電路
7-3 RC與RL混合電路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第8章 交流電
8-1 電力系統概念
8-2 波形
8-3 頻率與週期
8-4 交流波形的相位
8-5 相量運算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第9章 基本交流電路
9-1 R、L與C的交流特性
9-2 RC串聯電路
9-3 RL串聯電路
9-4 RLC串聯電路
9-5 RC並聯電路
9-6 RL並聯電路
9-7 RLC並聯電路
9-8 RLC串並聯電路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第10章 交流電功率
10-1 瞬間功率與平均功率
10-2 虛功率
10-3 視在功率
10-4 功率因數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第11章 諧振電路
11-1 串聯諧振電路
11-2 並聯諧振電路
11-3 串並聯諧振電路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第12章 交流電源
12-1 單相電源
12-2 三相電源
12-3 電源使用安全
綜合測驗
歷屆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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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主要係以圖表架構解說行政法之基礎概念,以十五個章節分別介紹行政法總論及重要行政法各論(公務員法),實務及學說見解並呈,並大量援引及分析各級法院之相關裁判,透過活潑的實務案例,使初學讀者能夠快速理解艱深、複雜的行政法概念。
本書每章節之首,均有一案例事實,貫穿整個章節,並於章節之末附有案例事實解說,使讀者能透過考題驗證本章所學之概念,而每章節附有之相關考題,更方便讀者進一步練習。本書尤其值得行政法入門學生及實務工作者一讀。
【目錄】
第一講 行政法之體系及原理原則 001
第二講 特別權力關係/公物法 087
第三講 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裁量 111
第四講 行政組織法 141
第五講 公務員法 169
第六講 行政作用法 195
第七講 行政處分 211
第八講 行政罰(行政制裁) 277
第九講 行政命令 351
第十講 行政契約 389
第十一講 行政程序 427
第十二講 行政執行與行政指導 471
第十三講 訴願與訴願前置程序 505
第十四講 行政訴訟法 533
第十五講 國家賠償/損失補償 573
索引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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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簡明精要解說,迅速奠基行政法基礎
•圖表架構輔助,輕鬆建立行政法體系
•司律題型附列,裨益熟悉行政法命題
【目錄】
二版序
序
第一章 認識行政法
第一節 行政之概念 5
壹、「組織」意義之行政 6
貳、「行為」意義之行政 7
參、「特徵描述」意涵之行政 9
第二節 瞭解控管行政之「法」 12
壹、行政法之概念 12
貳、法源論 13
參、作為控管行政主力之「公法」—論公法與私法之界分 22
肆、行政可能適用之「私法」 36
第三節 控管行政之法的適用原則 41
壹、邏輯三段論法 41
貳、複數法規範控管行政時之適用原則 41
第二章 「法」如何控制「行政」
第一節 憲法權力分立理論支配下之行政法 53
第二節 依法行政原則 56
壹、法律優越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消極依法行政 56
貳、法律保留原則—積極依法行政 57
第三節 立法授予行政之個案裁度空間—構成要件之「不確定法
律概念解釋權」與法律效果之「行政裁量權」 74
壹、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判斷 74
貳、行政裁量 81
參、不確定法律概念解釋判斷與行政裁量之區分 87
第四節 不受立法控制的行政保留 90
第三章 公法上權利與行政法律關係
第一節 公法上權利 101
壹、公法上權利的認定標準—公權利理論或保護規範理論 101
貳、案例思考 103
第二節 行政法律關係 105
第三節 所謂的「特別權力關係」 107
壹、概念 107
貳、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突破與發展—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觀察 108
參、「特別權力關係」轉化為「特別法律關係」之理解 122
第四章 行政組織法與公物法概論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概論 129
壹、行政組織的基本結構 129
貳、行政組織的法定管轄權 134
參、特殊的行政組織型態 139
第二節 公物法概論 151
壹、公物之概念 151
貳、公物之特性與分類 151
參、公物之使用 153
第五章 行政程序法之總則部分
第一節 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 161
壹、立法目的 161
貳、適用範圍 161
第二節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71
壹、行政程序法第4~10條規定之一般原則 171
貳、未成文化之行政法一般原則 185
第三節 行政機關管轄權與行政協助 190
壹、管轄權 190
貳、行政協助 190
第四節 行政程序之主體 192
壹、行政機關 192
貳、行政程序之當事人 194
第五節 行政程序法之正當行政程序要求 196
壹、正當行政程序之意義與基本內涵 196
貳、正當行政程序於行政程序法之實踐 197
參、程序違反事件之暫時救濟排除 212
第六章 行政程序法就行政行為之合法性控制
第一節 行政命令 221
壹、意義與必要性 221
貳、種類 221
參、行政命令訂定之合法性控制 222
肆、行政命令之效力與適用問題 232
伍、行政命令之事後監督—國會監督與司法審查 234
陸、行政命令訂定合法性控制之整理 237
第二節 行政處分 244
壹、定義(概念要素) 244
貳、行政處分之種類 265
參、行政處分之效力 269
肆、行政處分作成之合法性控制 275
伍、違反行政處分合法性控制所生瑕疵之效力 297
陸、行政機關依職權廢棄具形式存續力之行政處分 308
柒、人民申請重新審查具形式存續力之行政處分 321
捌、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 328
第三節 行政契約 352
壹、意涵 352
貳、定義 354
參、行政契約之類型 360
肆、行政契約「單方」變更或申請調整契約內容與行政處分之差異 363
伍、行政契約之合法性控制 368
陸、違反行政契約合法性控制所生瑕疵之效力 378
柒、行政契約關係之開展 385
捌、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思考 393
第四節 行政事實行為 404
壹、意涵 404
貳、行政事實行為之公、私法性質 405
參、行政事實行為之合法性要件 406
肆、行政事實行為之違法後果及救濟方式 407
伍、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行政事實行為—行政指導(行程§165) 408
第五節 行政計畫 411
壹、意涵 411
貳、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 411
參、行政程序法所規範之行政計畫 412
肆、計畫確定程序規範之探討 413
第六節 陳情 416
壹、陳情之意義與方式 416
貳、行政機關就陳情之處理 416
參、陳情機關錯誤之處理及救濟告知 416
第七節 不受行政程序法直接規範之私法形式行政行為 417
壹、國庫理論與行政之私法活動 417
貳、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是否應置於公法領域控管 420
參、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與行政程序法之關係 423
肆、對私法形式行政行為的司法救濟 424
第七章 行政罰法—針對裁罰性行政處分之合法性控制
第一節 行政罰法之定位 431
第二節 行政罰之概念界定與處罰種類 433
壹、行政罰之概念界定 433
貳、行政罰之種類—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 438
第三節 行政罰適用上之重要法律原則 441
壹、處罰法定原則 441
貳、便宜原則 441
參、從新從輕原則—行政裁罰條款變更時之法適用問題 442
肆、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 451
伍、有責性原則 451
陸、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452
第四節 行政裁罰權的合法形成 453
壹、裁罰權之形成 454
貳、不作為犯 467
參、故意共同實施違法行為 468
肆、組織之代表權人的併同處罰 472
伍、行為責任人與狀態責任人間處罰之優先順序問題 475
第五節 行政裁罰權的合法行使 478
壹、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478
貳、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併罰 495
參、管轄機關 495
肆、裁處權時效 499
伍、過渡條款 502
陸、裁處程序 505
柒、裁處之審酌加減與擴張 509
第八章 行政執行法—針對行政執行行為之合法性控制
第一節 概說 529
壹、行政執行之概念與體系 529
貳、行政執行之一般性規定 530
第二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535
壹、執行要件 535
貳、執行方法的合法性控制 538
第三節 公法上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550
壹、執行要件 550
貳、各種執行方法間之關係 552
參、間接強制執行方法 553
肆、直接強制執行方法 555
伍、物之交付義務之執行準用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557
第四節 即時強制 558
壹、即時強制之概念與發動要件 558
貳、即時強制之方法 558
參、即時強制之費用負擔 561
肆、即時強制之即時異議程序與損失補償 561
第五節 行政執行之救濟 563
壹、作為執行名義之處分違法的權利救濟 563
貳、作為執行名義之處分作成後所生債權障礙事由的救濟 563
參、聲明異議 564
第九章 行政爭訟法制: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一節 行政爭訟法概論 577
壹、行政爭訟概念界定 577
貳、行政爭訟流程思考 578
第二節 訴願法 579
壹、訴願之性質與功能 579
貳、「誰(訴願主體)」就「何種行政行為(訴願客體)」得提起訴願 580
參、「誰」掌理訴願 587
肆、訴願之提起、效力與審理 598
伍、訴願決定 604
第三節 行政訴訟法 612
壹、「誰(訴訟主體)」就「何種行政行為(訴訟客體)」得提起訴訟 612
貳、「誰」掌理行政訴訟 624
參、爭訟類型的確定 632
肆、行政訴訟的合法提起要件(行政訴訟提起程序要件) 639
伍、行政訴訟之提起效力、審理程序與裁判效力 663
陸、行政爭訟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710
柒、行政爭訟決定之違法判斷基準時 724
捌、訴訟決定 730
玖、行政訴訟判決之強制執行 739
第十章 國家賠償法
第一節 國家賠償概念 773
壹、先行概念—人民權利保護制度之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的區別 773
貳、國家賠償責任之性質 775
參、國家賠償法對人之效力 776
第二節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構成 779
壹、公務員「執行職務型」之國家賠償責任 779
貳、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型」之國家賠償責任 788
參、「公共設施瑕疵型」之國家賠償責任 793
第三節 國家賠償請求如何行使(程序問題) 800
壹、國家賠償之請求程序 800
貳、國家賠償後之求償程序 806
第十一章 國家損失補償法制
第一節 損失補償制度之體系建構 818
壹、公法上危險責任補償 819
貳、信賴利益之補償 819
參、社會補償(或稱「衡平補償」) 819
第二節 特別犧牲之損失補償 821
壹、特別犧牲理論 821
貳、財產權特別犧牲之損失補償 823
參、違法無責之公權力行為所生之特別犧牲(「類似徵收之侵害」或「準徵收之侵害」) 827
肆、因公權力行為附隨效果所生之特別犧牲(徵收作用之侵害、具徵收附屬效果之侵害) 828
伍、應予補償之「非財產權」限制(公益犧牲補償)—釋字第670號解釋:合法羈押之刑事補償責任 829
第三節 損失補償之範圍、程序與方法 831
壹、補償方法 831
貳、補償範圍—「適當」或「合理」之補償 831
參、補償金額之爭訟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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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區塊體系性的學習,有效克服記憶障礙
•裨益爭點全蒐尋,避免遺漏未答
•解題架構的順序性思考,有效降低不知從何下筆作答的窘境
作者簡介
張陳弘
學歷: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現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專業經歷: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112年~)
台北市政府資料治理委員會委員(111年~)
國防部法規會委員(109年~)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行政程序法)
國家發展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諮詢委員(108年~110年)
輔仁大學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110年~112年)
中華民國律師
二版序
為使讀者對於行政法案例研習能更有效率,作者乃藉由此次改版,全面改寫行政法案例解題架構,期能有效裨益案例爭點之尋找與作答。請讀者參閱本書「第一章」之說明。
另本書「第二~五章」設計於每一重要概念說明處,置放與該概念相關之較常見簡易案例事實,使讀者能熟悉「案例事實與爭點」的慣常連結模式,增益爭點尋找速度。
本書前版次乃將律師、司法官題型依章節內容分列,因此會出現同一題目的不同小題,被拆分在不同章節說明,而減損讀者就律師、司法官題型的完整熟悉與體驗。此次改版因案例解題架構的重新安排,伴隨調整在每一章之最後一節安排完整題型的作答演練,讓讀者更能自行評估與司律題型的熟悉度還距離多遠。
張陳弘
目錄
序
第一章 行政法案例解題思維
第一節 找爭點—以「行政行為形式」結合「四步驟思考流程」的爭點 8
壹、四步驟思考流程 8
貳、以「行政行為形式」結合「四步驟思考流程」 11
第二節 下標題 12
第三節 演練示範 13
壹、111司律二(一)(二) 13
貳、110司律二 20
參、109司律一(二)(三) 27
肆、108司律二1(一)(二) 30
伍、107司(一)(二) 36
第二章 行政處分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行為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6
壹、行政作用法概念之行政機關 46
貳、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7
參、常見之Step1爭點命題模式 48
第二節 Step 2 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 50
壹、Step 2.1 定性 50
貳、Step 2.2 行政處分之效力 59
參、Step 2.3 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72
肆、Step 2.4 以裁罰為目的之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罰法的爭點連結 78
伍、Step 2.5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處分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119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處分之後續處理 136
壹、Step 3.1 行政處分瑕疵效力理論 136
貳、Step 3.2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處分所形成之侵害—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的爭點連結 137
參、Step 3.3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處分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212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處分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222
壹、損失補償責任之體系 222
貳、損失補償之範圍、程序與爭訟 23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233
第三章 行政契約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契約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19
第二節 Step 2 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 420
壹、Step 2.1 定性 422
貳、Step 2.2 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427
參、Step 2.3 行政契約推展之合法性控制 435
肆、Step 2.4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契約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447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契約之後續處理 449
壹、Step 3.1 行政契約之瑕疵效力 449
貳、Step 3.2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契約所形成之侵害—行政訴訟法的爭點連結 454
參、Step 3.3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契約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459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契約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460
第五節 綜合演練 461
第四章 行政事實行為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事實行為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483
第二節 Step 2 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 484
壹、Step 2.1 定性 484
貳、Step 2.2 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486
參、Step 2.3 以執行為目的之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控制—行政執行法的爭點連結 489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事實行為之後續處理 490
壹、Step 3.1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事實行為所形成之侵害 490
貳、Step 3.2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事實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491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事實行為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49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493
第五章 行政命令之案例爭點與作答演練
第一節 Step 1 行政命令須為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所為 518
第二節 Step 2 行政命令的合法性控制 519
壹、Step 2.1 定性 519
貳、Step 2.2 行政命令的合法性控制—行政程序法的爭點連結 521
參、Step 2.3 行政命令之事後監督 528
第三節 Step 3 違法行政命令之後續處理 530
壹、Step 3.1 如何排除違法行政命令所形成之侵害 530
貳、Step 3.2 如何填補違法行政命令所造成之損害—國家賠償法的爭點連結? 530
第四節 Step 4 合法行政命令所致之權利損失—損失補償法制 532
壹、以行政命令作為信賴基礎所生之信賴利益損失補償 532
貳、以行政命令規範因特別犧牲所生之損失補償 532
第五節 綜合演練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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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民法講義I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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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民法講義系列第一部曲,原名「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論述解決法律行為實例題所必要之基礎知識。近年來司法考試民法實例題無專以民總人、物為考點者,從民總實例題解決觀點,法律行為有關規定的學習至為關鍵。民總實例題多涉及買賣及所有權變動,探討法律行為是否無效、得撤銷或有其他不生效力的原因時,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及契約成立的基本認識為解決實例題不可或缺,本書在第一章「法律行為總論」對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概念有清楚的說明,第二章論述契約之成立,第三章「契約自由原則及其限制」說明私法自治原則之界限,第四章「能力與意思之欠缺」討論契約拘束力發生之內在要求,第五章探討法律行為不生效力之概念及其效果。
作者簡介
陳自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相關著作:
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民法講義Ⅰ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
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
無因債權契約論
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
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
整合中之契約法
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
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
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
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
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
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
自序
本書首發於2002年,列民法講義系列之首,同年,中國大陸法律出版社刊行簡體字版,迄今已逾二十年,2012年第二版以降,改列「契約法講義」系列。從初版到第四版,本書論述對象包括民法總則「法律行為」章所有內容、債編通則第一章「契約之成立」及物權行為基礎概念。此次改版,最大的變動,是將原第五章「代理」搬遷到民法講義第五冊《債之涉他關係》第一章,本書也再度歸位為「民法講義」系列。原書代理之論述,涵蓋民法總則法律行為章「代理」節、債編通則章債之發生節「代理權之授與」款,甚至各種之債經理權相關規定,移列《債之涉他關係》一書,彰顯代理制度為契約相對性原則之例外,有其獨特性,並非民法總則之禁臠。
本書第四版曾對2017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簡要的說明,並比較我國相關規定。2020年中國大陸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變動雖不多,但中國大陸近年來民法學發展一日千里,已非昔日阿蒙,單純法條比較,參考價值有限,中國大陸民法總則乃至於民法學說判例的發展狀況,有待他日再論。本書移除代理及中國大陸民總介紹後,篇幅更接近基礎教科書的規模,也許可稍減莘莘學子對民法總則的敬畏。
2005年德國學者Florian Faust撰寫的民法總則教科書(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Allgemeiner Teil,2023年第8版),既無權利主體(人、法人),亦無權利客體(物),更無我國民法總則教科書常見的民法緒論基礎理論之說明,與本書第四版以前之差異,僅在其對消滅時效有簡要說明,個人則在民法講義第三冊《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從履行請求之抗辯觀點論說消滅時效。契約成立,在德國民法為民總規定內容,成為民總教科書論述對象,理所當然,我國民法雖規定在債編通則,但從民總實例題解決之觀點,契約是否成立至為關鍵。事實上,民總實例題幾乎離不開契約是否成立、是否無效、得撤銷或有其他不生效力的原因,契約成立留待債編學習,為時已晚,抑有進者,民總考題多涉及買賣及所有權變動,對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若無基本認識,可謂寸步難行。民總實例題鮮少發生人、物等規定之爭議,近年來我國司法官考試民法試題亦無專以此為考點者,從實例題解決觀點,法律行為有關規定的學習至為重要,如果說民總法律行為之學習為民總實例題解決的全部,絕非言過其實。Faust撰寫該書的動機與素材選取的觀點,應與本書初始設定,不謀而合。因此,本書縱然改名為民法總則,不僅無引人錯誤之詐欺故意,從實例題解決的觀點,反而能彰顯法律行為之關鍵地位,引導初學者正確的學習方向。
本書更名《民法總則法律行為》,乃期許自己有朝一日,坊間一般民總教科書必有的民法基礎理論、法律解釋及適用、人、物、期日期間、權利之行使等議題,個人也能盡情揮灑。
本書的因緣與來龍去脈,已詳述於前版「緣起」,此心路歷程也許對本書閱讀與民法學習有幫助,特予保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碩士班王威翔同學協助本書之校對並提供寶貴意見,謹致謝意。
陳自強
2023年9月24日
臺灣大學萬才館研究室
目錄
自 序 I
緣 起 III
詳 目 XI
第一章 法律行為總論 1
I 法律行為之概念 1
一 法律行為之本質 1
二 抽象法律概念 5
三 私法自治原則與法律行為之功能性概念 6
II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8
一 債權行為與債之關係 8
二 物權行為之概念 11
三 物權行為之要件 16
III 意思表示的概念 33
一 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 34
二 意思表示的構成 42
三 有相對人與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 46
四 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 48
第二章 契約之成立 63
I 要約 63
一 要約之認定 63
二 要約之拘束力 71
三 要約消滅 75
II 承諾與合意 80
一 契約成立概說 80
二 承諾的意思表示 85
三 意思實現 88
四 特殊情形 93
五 合意與不合意 109
III 具有拘束力與不具有拘束力之約定 117
一 契約拘束力 117
二 不具拘束力之約定 120
三 無償契約在契約法中特殊之地位 122
第三章 契約自由原則及其界限 129
I 總說 129
一 契約原則 129
二 契約自由原則 134
三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 139
II 締約強制 144
一 締約自由與締約強制 144
二 直接締約強制 145
三 間接締約強制 146
III 契約方式規定 149
一 總說 149
二 不動產契約之法定方式 152
三 方式欠缺之效果 155
IV 契約內容自由之限制 159
一 牴觸強制禁止規定 160
二 違背公序良俗 167
三 定型化契約 176
第四章 能力與意思之欠缺 191
I 行為能力之欠缺 191
一 行為能力制度 192
二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194
三 意思能力不足高齡者之保護 202
II 虛偽表示 208
一 單獨虛偽表示(心中保留) 208
二 通謀虛偽表示 210
三 信託行為與借名登記契約 217
III 意思表示錯誤 225
一 總說 225
二 意思表示解釋與錯誤規定之適用 232
三 錯誤撤銷之要件 239
四 撤銷權之行使與撤銷之效果 249
IV 意思表示欠缺主觀要素 252
一 欠缺行為意思 252
二 欠缺效果意思 253
三 欠缺表示意思 253
四 意思表示非基於表意人意思而發出 256
V 詐欺與脅迫 257
一 詐欺 258
二 脅迫 264
第五章 契約不生效力 267
I 法律行為不生效力 267
一 不生效力之概念與種類 267
二 法律行為無效與被撤銷 268
三 法律行為效力未定 279
四 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280
II 條件及期限 291
一 條件總說 291
二 法律行為附停止條件 303
三 法律行為附解除條件 309
四 期限 313
III 法律行為規定對物權行為之適用 314
一 具體適用情形 315
二 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之關係 323
三 法律行為無效之法律效果 331
IV 契約有效成立之要件 336
一 法律行為成立與生效要件 336
二 契約成立與生效的三個層次 342
三 從舉證責任分配的觀點區別契約之要件 344
事項索引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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