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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聯合推薦(依單位名稱筆劃順序排序) 從EDGS延伸探討各國數位資料管理制度,包括國家制定資料存證標準、企業建立資料可追溯機制以控管企業管理缺口,公私部門協力打造智慧國家,本書指引公司爭議處理之應對方法,增強公司董監事有效控管企業資料治理之風險。 ESG世界公民數位治理基金會董事長暨數位治理協會理事長 陳春山 研析各國數位經濟導向之資料管理政策框架,政府及企業參照本書之說明,透過融會貫通各國法制,以建立適宜且完備的數位資料管理制度及框架,確保在技術汰換的同時,確實掌握風險控管,促進資料經濟的正向發展。 工業技術研究院資訊與通訊研究所副所長 黃維中 作為我國第一本面向企業的資料治理專書,由淺入深,探討國際間面對資料經濟所採取的策略與因應措施,將有助於政府機關、學研單位或企業思考。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黃彥男 本書涵蓋國內外官方推動資料治理法規、標準及認證相關研究資料,協助企業從制度面、人員管理面、軟硬體面,重新檢視及評估可能面臨的資料治理風險,採取對應的管理措施,逐步完善內部資料治理機制,對產業未來接軌國內或國際資料治理標準有很大助益。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常務理事 張榮貴 企業參酌本書內容,檢視既有數位資料流通歷程可能存在的風險,評估是否有必要透過資料存證,強化數位資料的可追溯性及可證明性,以利在未來發生爭議時,更有效證明數位資料的來源、存在時點及內容。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主任 張朝亮   在巨量資料及人工智慧等技術的發展下,資料(data)的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由於資料可輕易複製,可同時讓許多人使用(即所謂的「非競爭性」),且資料在透過讓更多人使用的過程中,能挖掘出更多應用的可能性。然而,正因為資料可輕易複製,在流通過程中,會產生難以辨識資料來源、權屬、版本等問題,進而影響資料分析結果受信任的程度。譬如,2023年上半年最夯的生成式AI(Generative AI),其生成結果的正確性屢受質疑,其問題即在於訓練資料來源的合法性及真實性未經事前確認。因此,在推動資料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落實資料治理,方能建立資料的可信賴性。   為確認資料的來源、權屬、版本等,必須導入相關科技,如數位身分識別、可信時間戳、分散式帳本(如區塊鏈)等技術,逐步建構起資料可追溯性。舉例來說,企業在落實ESG的過程中,一方面必須將其碳排放量等資料提供給稽核單位,並擔保資料的真實性,另一方面這些資料可能涉及企業的機密,若任意外流將損害企業權益,因此許多企業選擇採用區塊鏈的解決方案,以證明提供給稽核單位資料的歷程紀錄未經竄改;然而,即便是採用區塊鏈的解決方案,也必須落實鏈下的資料管理,才能完整證明資料的可信賴性。   本書重點除說明企業等組織可透過資料的共享,確保有多元的資料進行分析,同時應建立資料管理、資料流通、資料歷程可追溯性的相關機制,以確保資料的真實性。第二章中介紹資料在共享前,企業要如何確保自身或合作對象的資料管理能力,以擔保所提供或所取得的資料能具備一定程度的品質。第三章針對國際間資料加值與流通的策略進行介紹,提供企業擬訂提升資料價值作法的參考。第四章介紹國際間關於資料可追溯性的政策及服務,並歸納國際趨勢,即企業應妥善留存資料的產出與流通歷程,以建立資料可追溯性,若未來發生爭議時,才能有效舉證,證明資料來源合法、產出及流通之時點、未經竄改等;同時,為確保區塊鏈基礎設施的永續維運,國際間如歐盟、中國大陸、拉丁美洲已建置國家層級的區塊鏈基礎設施,作為組織成員間驗證各類資料之真實性的底層技術,以大幅提升資料的證明效力。透過本書的介紹,將可引領讀者通盤瞭解國際間對於建立資料信任的作法和趨勢,提供我國企業等組織參考。 目錄 出版序/蕭博仁 推薦序/陳春山 推薦序/黃維中 推薦序/黃彥男 推薦序/張榮貴 推薦序/張朝亮 第壹章 數位資料時代來襲 一、日本資料經濟發展狀況與面臨之挑戰/1 二、歐盟資料經濟發展狀況與面臨之挑戰/3 三、小 結/5 第貳章 數位資料管理模式介紹 一、企業得採取的數位資料管理模式/7 (一)分工與定位/7 (二)數位資料管理能力/8 二、學研機構得採取的數位資料管理模式:以美國國家衛生院(NIH)研發成果之資料管理和共享政策為例/23 (一)美國NIH基本立場/23 (二)概述NIH資料管理和共享政策/27 (三)相關配套措施/33 第參章 資料加值與流通的策略 一、以提升資料價值為主要目的之制度/45 (一)日本:《促進資料價值創造的新資料管理方法與框架》/45 (二)歐盟:歐洲共同資料空間/63 二、以促進資料流通為主要目的之制度/69 (一)韓國:《資料產業振興和利用促進基本法》/69 (二)新加坡:可信任資料共享架構/81 第肆章 建立數位資料可追溯性 一、背景說明/91 (一)企業重要數位資料「產出時」的證據未妥善保存/91 (二)企業將重要數位資料「主動」提供給「外部單位」/91 (三)企業重要數位資料「被動」外流至外部單位/92 (四)企業取得「外部單位」所提供的重要數位資料/92 二、國際作法簡介/93 (一)加拿大/93 (二)比荷盧/97 (三)韓 國/98 (四)日 本/101 (五)中國大陸/106 (六)歐 盟/111 (七)英 國/116 第伍章 結 論/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