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溫 語 政大法研所民法組 律師高考海海組前三名 司法官特考前十名 書籍介紹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花1到2天的時間,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最後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另外,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設計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2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能在最後複習階段,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三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9: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點10: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1: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2: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3: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當事人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2: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3: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點4: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5: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6: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節錄) 考點7:干預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8: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RCA案相關爭議 考點6: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7: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8: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9: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5: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6: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8: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傳聞證人實務補充 考點2: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3: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4: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整理 ◎戰略目標(二)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改編自107北大;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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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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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ISBN13:9786269678365 出版社:波斯納 作者:溫語 裝訂/頁數:平裝/624頁 規格:17cm*23cm*2.9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3/03/13 內容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考試最後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花1到2天的時間,複習民事訴訟法,讓自己仍能保有對此科的熟悉。對於準備司律的考生而言,本書特別將重要章節劃分成8回,剛好配合一試到二試大約8週的期間,讓讀者能依據本書劃分的進度,使自己在二試前都能繼續保有對民訴的熟悉。惟若讀者現階段非司律的考生,但只要考試科目有民事訴訟法(法研、司法三等考試等等),亦可在考試前8週(若掌握度更高的讀者,可將時間縮短)的最後複習階段,以本書做最後衝刺。 另外,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法研、111司律及111高考三級)和近期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試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能在最後複習階段,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 最後,本書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亦能於最後複習階段掌握最新的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本書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二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3: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4: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5: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點7: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8: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9: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 考點10: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法研(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當事人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2: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點4: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5: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98高考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點6: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7:干預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8: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節錄) 考點2: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3: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4:RCA案相關爭議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我國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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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三科合一 高效複習 爭點豐富 淺顯易懂 分析考題 靈活運用 考題新穎 實戰擬答 商法三科卻只有100分怎麼複習? 這本幫你搞定! 商法底子不穩直接看題目無法吸收怎麼辦? 白話介紹的豐富爭點先幫你釐清! 看了爭點卻不知該如何分析考題又該怎麼辦? 詳細的答題分析教你如何靈活運用! 上考場要寫出什麼樣的答案? 完整擬答直接示範! 【目錄】 二版序 自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公司法 導 論 第一週 總 論 ◎考題一:107北大法研第2題 ◎考題二:109臺大法研第1題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企業社會責任相關 壹、企業社會責任(§1Ⅱ) 【觀念釐清】企業社會責任的意義及緣由 【觀念釐清】引進企業社會責任於我國法下具體落實的情形 爭點:企業捐贈的問題 貳、社會企業 【觀念釐清】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區別 考題直擊站:105北大法研 補充2:公司權利能力限制相關 壹、轉投資限制(§13) 【觀念釐清】轉投資限制體系圖 爭點:公司是否得轉投資合夥事業而成為隱名合夥人? 爭點:違反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效果? 考題直擊站:99東吳法研 貳、借貸之限制(§15) 爭點:員工得否向公司預借薪資? 爭點:違反借貸限制之效果 參、保證之限制(§16) 爭點:債務承擔、物上保證、票據背書、隱存保證是否為保證限制之範圍? 補充3:實質董事(§8Ⅲ) 壹、實質董事概說: 【觀念釐清】實質董事的意義及引進的理由 【觀念釐清】事實上董事與影子董事之意義 貳、實質董事相關爭議: 爭點:實質董事如何認定? 爭點:§27Ⅰ和§8Ⅲ適用的問題 爭點:實質董事的義務與責任 爭點:實質董事規定與關係企業專章的關係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1題 補充4: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與公司之侵權能力 壹、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概說(§23Ⅰ)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的意義及緣由 貳、注意義務(Duty of Care)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之內涵 爭點:負有監督義務的行為主體為何人? 參、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之內涵 肆、受託義務的司法審查標準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與司法審查標準的關係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的審查標準─商業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簡稱BJR)與加強司法審查(Enhanced Scrutin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的審查標準─整體公平(Entire Fairness) 爭點:商業判斷法則是否適用於刑事案件? 伍、公司之侵權能力(§23Ⅱ) 爭點:公司之侵權責任定位 爭點:股東得否依公司法§23Ⅱ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2律師 補充5:法人股東 壹、法人董監事與法人代表董監事(§27) 【觀念釐清】法人董事與法人代表董事之區別 貳、法人股東的相關爭議 爭點: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得否同時分別當選他公司之董事與監察人? 爭點:違反§27Ⅱ但書之效果?(兼論違反證交法§26-3Ⅱ之效果?) 補充6:經理人 壹、經理人的認定 爭點:經理人應如何認定? 貳、經理人之職權 爭點:經理人之職權範圍 考題直擊站:101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95高考法制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第二週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考題:改編自108司律第1題、109北大法研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股東會召集權人 壹、少數股東 爭點:§173Ⅳ「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能召集股東會」的解釋 爭點:於依§173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股臨會中,以臨時動議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以外之事項並為決議,其效力如何? 貳、持有過半數股份之股東 爭點:與證交法§43-5Ⅳ之適用關係 爭點:無表決權股得否作為召集權人? 爭點:外資得否「分拆」作為召集權人? 參、監察人 爭點:監察人召集權 爭點:監察人違法召集股東會效力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節錄 補充2:股東提案權 爭點:一案的認定(以解任董事為例) 爭點:何謂§172-1Ⅳ①所稱「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爭點:若屬「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事項,董事會是否仍得列入議案?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1題 補充3:表決權拘束契約 【觀念釐清】表決權拘束契約有效性審查步驟 爭點:未定期限的表決權拘束契約是否「必」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法研節錄 補充4: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相關爭議 爭點:§185Ⅰ②「主要部分」之認定標準 爭點:違反§185行為效力之問題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3司法官第1題 補充5:股東會決議與瑕疵 壹、股東會決議 爭點:公司得否以章程提高股東會普通決議門檻?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第1題 貳、股東會決議瑕疵相關爭議 爭點:股東會決議出席數未達最低法定數額(定足數),該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無召集權人召集的股東會效力如何? 爭點:有瑕疵之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189-1相關解釋上爭議 爭點:股東提起撤銷訴訟是否應以「當場提出異議」為要件? 爭點:得否以新的股東會決議追認有瑕疵而得撤銷的股東會決議?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1題 第三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與董事會、監察人 ◎考題:109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董事的選任與解任 壹、董事的選任 【觀念釐清】累積投票制 【觀念釐清】董事提名制(§192-1) 爭點:可否分期改選董事? 爭點:董事資格的限制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法研丙、辛組第3題節錄 貳、董事的解任 【觀念釐清】董事的解任概說 爭點: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時,被解任董事是否須迴避? 爭點:決議解任損害賠償範圍 爭點:投保中心得否對「已卸任」董事提起裁判解任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北大法研第3題 補充2:董事的義務與權限 爭點:§209「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主要內容」和證交法§26-1「說明其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董事是否有資訊權?其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司法官 補充3:董事之責任追訴 爭點:監察人代表公司訴訟與利益衝突 爭點:監察人得否主動依公司法§213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補充4:股東查閱權 爭點:股東查閱權的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 114政大第1題 補充5:董事會決議 爭點:有召集程序瑕疵的董事會決議效力 爭點:公發公司可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非公發公司得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公司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的召集權 爭點:公司每屆第一次董事會流會後,超過15天後才繼續召開,是否仍 適用§206Ⅰ董事會普通決議規定? 爭點: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劃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1題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1題 補充6:關係人交易 壹、§206的相關爭議 爭點:§206Ⅱ「有自身利害關係」的解釋 爭點:§206Ⅲ「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的解釋 爭點:§206Ⅲ「控制」應如何解釋? 爭點:§206Ⅲ的情形,董事是否須迴避表決? 貳、§223的相關爭議 【觀念釐清】§223適用前提 爭點:§223適用範圍的模糊不清 爭點:監察人依§223代表公司為該法律行為前,是否應先經董事會決 議?監察人是否有實質決定權或審查權? 爭點:須由監察人共同代表或是得由各監察人單獨代表? 爭點:違反§223之對外交易行為效力? 考題直擊站:109政大法研第5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補充7:監察人 第四週 其他公司法重要爭議 ◎考題:112司律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爭議 壹、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爭點:發起人的認定 爭點:公司設立登記前以公司名義所為的法律行為其效力的歸屬 貳、資本制度與股份 【觀念釐清】資本三原則 【觀念釐清】各種特別股於不同組織型態下的合法性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法研 爭點: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的程序 爭點:股份逆向分割 考題直擊站:114臺大法研第1題 參、揭穿公司面紗 【觀念釐清】揭穿公司面紗概說 爭點:有關揭穿公司面紗的重要實務見解 補充2: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爭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限制是否包含繼承? 補充3:企業併購 爭點:股東得否就「公司合併」為提案? 爭點:得否以臨時動議提出終止合併案? 爭點:釋字第770號解釋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1題 補充4:關係企業 【觀念釐清】關係企業基本觀念 爭點:何謂「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 考題直擊站:109東吳法研第2題 補充5:有限公司 【觀念釐清】有限公司的重要基本觀念(會考!) 【觀念釐清】2018年修法重點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限制是否適用於繼承的情形?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給其他股東是否須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爭點: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的第一次股東會應如何召集?由誰召集? 證交法 導 論 第五週 總則與有價證券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考題:改編自114北大法研第3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有價證券相關 壹、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 【觀念釐清】有價證券認定的實務現況 爭點:投資契約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連動債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證券型虛擬通貨 爭點:TDR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法研第3題 貳、私 募 【觀念釐清】募集與私募的區分 爭點:公發公司向原有股東或員工發行新股,是否適用證交法? 爭點:違法轉售效力 參、公開收購 爭點:強制公開收購預定取得的解釋 考題直擊站:103司法官第5題 補充2:公司治理相關 【觀念釐清】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職權新修法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3題 補充3:證券詐欺 壹、民事責任 【觀念釐清】證券詐欺概說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補充4:財報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財報不實次要行為人 爭點:董事免責抗辯 爭點:「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爭點:交易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持有人是否得主張「詐欺市場理論」? 爭點:損失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損害賠償計算方法? 爭點:與有過失問題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以具有「重大性」為必要? 補充5:公開說明書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爭點:財務預測重大性判斷 爭點:「善意之相對人」的範圍? 貳、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04律師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3題 第六週 市場不法行為 ◎考題: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操縱市場 壹、違約不交割 【觀念釐清】違約不交割概說 爭點:不履行交割的解釋 爭點:足以影響市場秩序的解釋 貳、沖洗買賣(相對成交) 【觀念釐清】沖洗買賣概說 爭點:相對成交的解釋 爭點:如何認定本款的意圖? 參、相對委託 【觀念釐清】相對委託要件釐清 肆、連續交易 【觀念釐清】連續交易概說 爭點:意圖如何認定? 爭點:高價買入與低價賣出的認定 爭點:「連續」的解釋 爭點: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爭點:投資人在操縱期間內買入股票,並在操縱期間賣出股票而獲利,行為人得否主張損益相抵? 伍、散布流言 【觀念釐清】構成要件釐清 【觀念釐清】實務案例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 補充2:短線交易 爭點:何時具備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身分才適用本條? 爭點:如何認定10%大股東? 爭點:配偶間10%大股東的認定 爭點:配偶因短線交易歸入權所生的債務是否應共同負擔? 爭點:短線交易中「賣出」的認定 【觀念釐清】利益的計算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補充3:內線交易 【觀念釐清】內線交易概說 壹、內線交易基礎理論介紹 【觀念釐清】美國法制(關係論) 【觀念釐清】歐盟法制(市場論) 爭點:目前現行法制採何種理論? 貳、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基於職業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偶然聽聞內線消息是否為§157-1Ⅰ所稱「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間接受領人是否為§157-1Ⅰ⑤之人? 爭點:因正當業務行為傳遞消息 爭點:法人是否為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關聯股票的內線交易(又稱影子交易、替代性交易)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2題 參、內線消息 爭點:重大性的判斷 爭點:明確性的判斷 爭點:消息公開方式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第2題 肆、內線交易主觀要件 爭點:實際知悉的解釋 爭點:預定交易計畫免責抗辯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法研第2題 伍、刑事責任 爭點:犯罪所得計算 保險法 導 論 第七週 總論與損害保險總論 ◎考題: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考點直擊 補充1:保險契約的性質 爭點:保險契約是要式契約還是不要式契約? 爭點:保險契約是諾成契約還是要物契約? 爭點:人壽保險中預繳第一期保費的爭議 爭點:最大善意原則得否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 爭點:保險人得否主張過失相抵? 考題直擊站:106北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第1題 補充2:保險利益 爭點: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對象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時點 爭點:人身保險中變更要保人時,新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是否須具有保險 利益? 爭點:借名投保的法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法研第2題 補充3:保險代位 【觀念釐清】保險代位理論基礎與性質 爭點:保險代位債權移轉範圍(被保險人的保護) 爭點:妨礙代位 考題直擊站:109北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3題 補充4:複保險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立法意旨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要件 爭點:是否適用於消極保險? 爭點:是否適用於人身保險? 爭點:複保險的判斷時點? 爭點:惡意複保險的「契約無效」如何解釋?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第2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補充5:告知義務 【觀念釐清】告知義務理論基礎 爭點:告知義務範圍的問題(與調查義務的調和) 爭點:保險業務員的告知受領權 爭點:§64Ⅱ但書因果關係抗辯的解釋 爭點:健康保險違反告知義務的解除權 爭點:故意拖過兩年 爭點:保險法§64和民法§92的是否為特別規定與普通規定關係?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2題 考題直擊站:114政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2題 補充6: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認定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種類 爭點:是否只要一有危險增加,保險人就可以終止契約? 爭點: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節錄 補充7:特約條款 爭點:隱藏性義務的揭穿 爭點:揭穿隱藏性義務的後續問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2題 補充8:超額定值保險 爭點:超額定值保險的問題 考題直擊站:汪信君老師文章改編 第八週 各 論 ◎考題:109臺大法研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責任保險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風管所法律組第1題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法研第4題 補充2:人壽保險 【觀念釐清】§105的適用前提 爭點:§105書面同意的放寬解釋 爭點:未成年人得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書面同意? 【觀念釐清】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喪葬費用保險 爭點:§109Ⅲ「故意自殺」的解釋 爭點:是否因保險人未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等利害關係人而使人壽保險契約不停效?(兼論保險法§116新修法) 爭點:停效可保證明 爭點:解約金與強制執行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1年政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第2題 補充3:健康保險 爭點:保險法§127是否以被保險人知悉自己已罹患疾病為要件? 爭點:保險法§127的適用範圍 爭點:住院必要性 補充4:傷害保險 【觀念釐清】意外事故的認定 爭點:嘔吐物反逆阻塞呼吸道 爭點:高山症 爭點:吸食強力膠 爭點:攝護腺癌手術後尿失禁 爭點:因果關係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