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上)(修訂十版)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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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不同於坊間其他同類型書籍,其特色為學說理論討論頗多,是以往出版之民事訴訟法書籍所無,並對實務上重要之最高法院判例引用詳加介紹;論述方式則採半論文體裁,可供研究理論與實務辦案之用。全書內容分為五編:緒論除討論若干基本問題外,國際民事訴訟一章特別值得注意;訴訟主體之討論問題範圍較一般民事訴訟法書籍多而廣,而在訴訟客體部分則對於訴訟標的理論及權利保護利益有深入討論;訴訟審理一編所占內容最多,尤其訴訟行為、言詞辯論、證據、判決效力、上訴程序各章節在學理上及判例實務方面內容均十分豐富;特別程序則分為簡易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調解程序、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人事訴訟程序、智慧財產事件審理程序加以說明。
本書自修訂九版以來,歷經數次修法,遂配合最新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等相關法規進行修訂,期使讀者能掌握最新的法規動向。
目錄
第一編緒論
第一章民事訴訟
第二章法律糾紛事件與解決途徑
第三章民事訴訟法
第四章民事訴訟法學
第五章國際民事訴訟
第二編訴訟主體
第一章法院
第二章當事人
第三章多數當事人之訴訟
第三編訴訟客體
第一章訴與訴之種類
第二章訴訟標的
第三章訴訟要件
第四章權利保護利益
第五章多數請求之訴訟
第四編訴訟審理
第一章訴訟程序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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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法講義
系列名:大學用書
ISBN13:9789575116965
出版社:元照
作者:林秀雄
裝訂/頁數:平裝/432頁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03/01
中國圖書分類:親屬法
內容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親屬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易掌握爭點,乃將學說加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列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晶,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二〇二一年民法修正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九七三條、第九八〇條、第一〇四九條、第一〇七七條、第一〇九一條、第一一二七條及第一一二八條等規定,同時刪除民法第九八一條與第九九〇條等規定。此等修正之條文,訂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版為配合上述條文之修正或刪除,乃就相關部分予以修訂。
目錄
改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親屬法之基本構造/1
第一項 親屬關係法── 親屬法之特色/1
第二項 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法──民法之共通點/1
第三項 婚姻法與親子法編排順序之邏輯分析/2
第二節 親屬法之特殊性/9
第一項 倫理道德性/9
第二項 傳統習俗性/9
第三項 弱者保護性/10
第三節 身分行為之特殊性/12
第一項 要式性/12
第二項 不得代理/13
第三項 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13
第四項 身分行為之能力/13
第五項 身分行為之撤銷/14
第四節 親屬法之立法沿革/15
第一項 親屬法之制定/15
第二項 親屬法之修正/18
第二章 通 則
第一節 總 說/27
第二節 親屬之範圍及種類/28
第一項 親屬之範圍/28
第二項 親屬之種類/30
第三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33
第一項 親 系/33
第二項 輩 分/34
第三項 親 等/35
第四節 身分關係之發生與消滅/36
第一項 身分關係之發生/36
第二項 身分關係之消滅/37
第三章 結 婚
第一節 婚 約/41
第一項 總 說/41
第二項 婚約之法定要件/42
第三項 婚約之效力/46
第四項 婚約之消滅/47
第五項 損害賠償/54
第六項 婚約贈與物之返還/59
第七項 短期消滅時效/61
第二節 結婚之要件/62
第一項 結婚之實質要件/62
第二項 結婚之形式要件/77
第三節 婚姻之無效與撤銷/86
第一項 婚姻之無效/86
第二項 婚姻之撤銷/92
第三項 損害賠償及離婚有關規定之準用/98
第四項 重婚例外有效時之處理/100
第四節 婚姻之普通效力/103
第一項 總 說/103
第二項 夫妻之稱姓/103
第三項 同居義務之履行/106
第四項 婚姻住所之決定/112
第五項 日常家務之代理/113
第六項 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與家事債務之清償責任/117
第七項 貞操義務/120
第五節 夫妻財產制/121
第一項 通常的法定財產制/122
第二項 非常的法定財產制/145
第三項 約定財產制/149
第四章 離 婚
第一節 婚姻關係之消滅/161
第二節 兩願離婚/164
第一項 總 說/164
第二項 兩願離婚之要件/165
第三項 法院之調解離婚與和解離婚/171
第三節 判決離婚/175
第一項 總 說/175
第二項 離婚原因/176
第三項 不得請求離婚之情形/191
第四節 離婚之效力/196
第一項 身分上之效力/196
第二項 財產上之效力/205
第五章 自然血緣親子關係之發生
第一節 婚生子女/215
第一項 婚生子女之定義/215
第二項 受胎期間之推定/216
第三項 婚生推定/217
第四項 婚生否認/219
第二節 非婚生子女/230
第一項 總 說/230
第二項 任意認領/232
第三項 強制認領/243
第四項 認領之效力/249
第五項 準 正/253
第六章 收 養
第一節 總 說/257
第二節 收養之成立/259
第一項 收養之實質要件/259
第二項 收養之形式要件/271
第三項 收養之無效及撤銷/274
第四項 收養之效力/280
第三節 收養之終止/286
第一項 合意終止/286
第二項 宣告終止/291
第三項 死後終止/295
第四項 終止收養之無效與撤銷/300
第五項 終止收養之效力/301
第七章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
第一節 子女之稱姓/305
第一項 總 說/305
第二項 婚生子女之稱姓/305
第三項 非婚生子女之稱姓/309
第四項 養子女之稱姓/311
第二節 親 權/314
第一項 總 說/314
第二項 行親權之人與服親權之人/316
第三項 親權之內容/317
第四項 親權之行使/329
第五項 親權之停止/333
第八章 監護與輔助
第一節 總 說/337
第二節 未成年人之監護/339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39
第二項 監護人之確定/341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48
第四項 監護人之職務/349
第五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55
第三節 成年人之監護/358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58
第二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58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60
第四項 囑託登記/360
第五項 監護人之職務/361
第六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62
第四節 輔 助/363
第一項 開始輔助之原因/363
第二項 輔助人之確定與輔助職務相關規定之準用/364
第三項 輔助關係之終止/364
第五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365
第一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定義/365
第二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365
第三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66
第四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與終止/368
第五項 報酬及排除代為處分限制之約定/369
第六項 監護相關規定之準用/370
第九章 扶 養
第一節 總 說/371
第一項 扶養制度產生之背景/371
第二項 扶養義務之二大類型/371
第二節 扶養關係發生之要件/373
第一項 須有一定之親屬、家屬或配偶關係/373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須有受扶養之必要/376
第三項 扶養義務人須有扶養能力/379
第四項 由法院裁判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380
第三節 扶養之順序/382
第一項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382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之順序/383
第四節 扶養之程度與方法及其變更/384
第一項 扶養之程度/384
第二項 扶養之方法/384
第三項 扶養程度與方法之變更/386
第十章 家與親屬會議
第一節 家/387
第一項 總 說/387
第二項 民法上之家/389
第三項 家之構成員/390
第四項 家務之管理/393
第五項 家屬之分離/395
第二節 親屬會議/398
第一項 總 說/398
第二項 親屬會議之召集/399
第三項 親屬會議之組成/401
第四項 親屬會議會員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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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繼承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掌握爭點,乃將學說予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例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論,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目錄】
修訂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繼承之根據/1
第一項 總 說/1
第二項 我國民法上關於繼承之根據/2
第二節 繼承法之編定/7
第一項 民國十九年之制定/7
第二項 民國七十四年之修正/8
第三項 民國九十六年之修正/ 11
第四項 民國九十八年之修正/ 13
第五項 民國一○三年之修正/ 14
第六項 民國一○四年之修正/ 15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 17
第一項 繼承人之資格/ 17
第二項 繼承人之種類/ 18
第三項 繼承人之順序/ 18
第二節 法定應繼分/ 23
第一項 配偶之法定應繼分/ 23
第二項 血親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 24
第三節 代位繼承/ 26
第一項 代位繼承之立法沿革及立法意旨/ 26
第二項 代位繼承之性質/ 27
第三項 代位繼承之要件/ 28
第四項 代位繼承之效力/ 34
第四節 繼承權之喪失/ 35
第一項 立法理由/ 35
第二項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36
第三項 喪失繼承權之效力/ 46
第五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2
第一項 立法理由/ 52
第二項 侵害繼承權之意義及時點/ 54
第三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57
第四項 繼承回復請求之當事人/ 64
第五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 69
第六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與拋棄/ 71
‧第三章 繼承之效力
第一節 繼承之標的/ 81
第一項 總 說/ 81
第二項 得為繼承之標的/ 82
第三項 不為繼承之標的/ 84
第四項 法律關係與繼承/ 85
第二節 繼承之費用/ 88
第一項 立法意旨/ 88
第二項 繼承費用之內容/ 88
第三節 遺產酌給請求權/ 90
第一項 總 說/ 90
第二項 遺產酌給請求之要件/ 90
第三項 遺產酌給之順序及標準/ 94
第四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性質/ 97
第五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99
‧第四章 共同繼承
第一節 遺產之公同共有/ 101
第一項 總 說/ 101
第二項 遺產之管理/ 102
第三項 遺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 102
第二節 債務之繼承/106
第一項 外部關係/106
第二項 內部關係/106
第三節 遺產分割之自由與限制/108
第一項 遺產分割之自由/108
第二項 遺產分割之限制/108
第四節 遺產分割之方法/115
第一項 遺囑指定分割/115
第二項 協議分割/118
第三項 裁判分割/120
第五節 分割之實行/124
第一項 債務之扣還/124
第二項 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126
第六節 分割之效力/140
第一項 移轉主義/140
第二項 共同繼承人間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40
第三項 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146
第四項 各繼承人有無資力者時擔保責任之分擔/147
第五項 繼承人連帶責任之免除/148
‧第五章 概括繼承與拋棄繼承
第一節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51
第一項 立法背景/151
第二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意義/152
第三項 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59
第四項 繼承人未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77
第五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於特殊情形之溯及適用/180
第二節 概括繼承無限責任/183
第一項 意定的無限責任/183
第二項 法定的無限責任/184
第三節 拋棄繼承/188
第一項 拋棄繼承之意義/188
第二項 拋棄繼承之要件/191
第三項 拋棄繼承之效力/193
‧第六章 無人承認之繼承
第一節 總 說/201
第一項 無人承認繼承制度之存在理由/201
第二項 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202
第二節 遺產管理人/205
第一項 遺產管理人之選任/205
第二項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206
第三項 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213
第三節 繼承人之搜索/215
第四節 賸餘財產之歸屬/217
‧第七章 遺 囑
第一節 通 則/221
第一項 遺囑之意義與特殊性/221
第二項 遺囑之內容/223
第三項 遺囑能力/225
第四項 共同遺囑/228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31
第一項 總 說/231
第二項 自書遺囑/232
第三項 公證遺囑/234
第四項 密封遺囑/238
第五項 代筆遺囑/242
第六項 口授遺囑/244
第七項 遺囑見證人之資格/254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7
第一項 總 說/257
第二項 遺囑撤回之方法/258
第三項 遺囑撤回之撤回/266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73
第一項 總 說/273
第二項 遺囑執行之準備程序/274
第三項 遺囑執行人/278
第五節 遺 贈/297
第一項 總 說/297
第二項 遺贈之效力/302
第三項 遺贈之要件/305
第四項 民法所定遺贈之種類/309
第五項 遺贈之承認與拋棄/320
第六節 特留分/326
第一項 特留分之意義/326
第二項 特留分之比例/328
第三項 特留分之算定/330
第四項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法律行為之效力/335
第七節 扣減權/337
第一項 扣減權之性質/337
第二項 扣減之標的/340
第三項 扣減權人及其相對人/345
第四項 扣減之效力/347
第五項 扣減權之消滅/350
‧主要參考文獻/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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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行政訴訟法所定訴訟類型為骨架,配合案例與圖示,逐步解說行政訴訟的基本觀念與各種訴訟的類型意涵、程序要件及其裁判,內容著重體系架構與思考模式的建立,行文力求通順易讀,期有助於行政訴訟法的學習與研究,並切合爭訟實務與法制業務的需要。
【目錄】
六版序
凡 例
第一講 行政訴訟序說
壹、行政訴訟法的定位/2
貳、行政訴訟法的意義/2
參、憲法與行政訴訟法/4
肆、行政行為論與行政訴訟/18
伍、行政訴訟法的入門課題/19
陸、行政訴訟法學的展望/38
第二講 訴訟程序與起訴要件
壹、總說:訴訟程序─訴訟類型─訴訟標的/39
貳、訴訟程序通論/40
參、法院合法要件/50
肆、訴訟當事人要件/102
伍、訴之提起與程序/106
第三講 訴訟類型、關聯與標的
壹、總 說/125
貳、訴訟類型通論/127
參、訴訟關聯通論/140
肆、訴訟標的通論/153
第四講 撤銷訴訟
壹、制度意旨概說/158
貳、程序合法要件/160
參、裁 判/196
肆、特論:行政處分的附款與撤銷訴訟/206
第五講 課予義務訴訟
壹、概 說/225
貳、程序合法要件/231
參、裁 判/244
肆、與其他訴訟類型之關係/252
第六講 違法確認訴訟
壹、概 說/271
貳、程序合法要件/280
參、裁 判/301
第七講 無效確認訴訟
壹、概 說/313
貳、程序合法要件/319
參、裁 判/322
第八講 一般給付訴訟
壹、序 說/328
貳、程序合法要件/336
參、裁 判/347
肆、與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之關係/350
伍、與國家賠償訴訟之關係/352
陸、行政法上之階次訴訟與不法結果除去請求權之關係/353
第九講 一般確認訴訟
壹、概 說/373
貳、程序合法要件/375
參、裁 判/388
第九之一講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
壹、制度概論/396
貳、程序要件/400
參、審理程序/415
肆、裁 判/421
伍、暫時處分/429
陸、救 濟/436
第十講 暫時權利保護
壹、序 說/439
貳、停止執行/442
參、假處分/463
事項索引/493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索引/497
憲法法庭裁判索引/501
大法庭裁判索引/503
案例索引/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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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案例十講.卷一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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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現代法治國家的行政法學所涉面向大抵涵蓋法概念、法規範、學說理論與司法實務,既要綜而覽之,又須區而辨之。本書嘗試藉由實際案例引導行政法爭點思考方法,解譯抽象生硬的法律概念,理析錯綜繁瑣的法律條文,培養從案例掌握行政法問題與尋究法理所以然之思維能力。
目 錄
序 言
凡 例
第一講 行政行為與行政爭訟的程序構造
壹、問題提要/2
◎行政法學思維方法:學理概念、規範原則與法律問題/2
貳、行政行為的程序構造/2
一、基礎處分與執行行為/3
二、行政處分概念與認定/5
參、行政爭訟的程序構造/7
一、思維取向:以行政訴訟為主軸/7
二、本案訴訟與暫時權利保護程序/8
三、撤銷訴訟與法定先行程序關聯/8
四、行政處分效力消長與行政訴訟/10
五、訴訟標的與訴訟判決的確定力/12
肆、綜要題解/14
第二講 行政法上之狀態責任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壹、思維方法:學理概念、規範原則與法律問題/17
貳、從案例出發: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為例/18
一、爭點整理與問題述要/19
二、規範釋義與義務解構/20
參、案例研究與相關裁判評析/26
一、案例研究/26
二、相關裁判簡析/31
三、109年座談會結論分析/35
肆、理論建構:行政法上責任與義務的關聯與體系/38
一、行政法責任的觀念正解/38
二、行政法上責任的類型與規範意涵/43
三、示範領域:再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例/54
伍、結語:法概念、法解釋與立法論的關聯/63
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
壹、題旨述要: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65
貳、思考起點:行政訴訟的層級管轄/68
參、主題解析:行政處分的效力與行政爭訟的標的/68
一、居家檢疫處分與罰鍰處分之關係/68
二、居家檢疫處分的效力與行政爭訟/69
三、以居家檢疫處分為標的之行政爭訟/72
肆、比較案例:違法集會遊行之處罰問題/74
一、爭點說明/74
二、法院見解/75
三、比較分析/76
伍、結語:行政法課題的思考實驗/78
第四講 對物之行政處分
壹、題旨述要:法律概念與法律推理的辯證/82
貳、概念釋義:對物與對人的效力之辨/83
一、「對物」行政處分之對人效力/83
二、對物處分與對物之「一般處分」/84
三、建築執照與拆除處分之規制內涵/86
參、規範推理:行政處分效力繼受之規範理據/87
一、對物處分概念實益的思維基礎/88
二、對物處分的相對人與效力繼受/88
肆、案例簡析:違章建築拆除義務人的認定問題/92
一、對物處分與相對人擇定的關聯問題/92
二、對物處分違法確認訴訟的正當利益/95
伍、法治反思:法概念、法解釋與法制定之關聯/97
一、行政處分效力消滅的解釋論反思/97
二、違章建築拆除法制的立法論反思/99
三、概念法學與法治行政的法學反思/100
第五講 交通標線的問題面向與思維層次
壹、題旨述要:一般處分生效與效力的關聯課題/102
一、共通爭點/102
二、差異爭點/103
貳、交通標線的法律性質與生效方式/103
一、交通標線的法律性質/103
二、交通標線的生效方式/104
參、交通標線與行政爭訟的關聯問題/105
一、交通標線的訴願期間/105
二、訴願期間的起算時點/105
肆、交通標線與行政處罰的關聯問題/106
一、交通標線的生效時點/107
二、行政處罰的主觀要件/107
伍、交通標線與行政執行的關聯問題/107
一、思維層次的推原建構/108
二、執行費用的法律性質/109
三、交通標線的執行效力/109
四、執行名義的合法審查/110
五、行政執行的合法審查/110
陸、結語:一般處分效力的層次思維/114
第六講 行政程序行為與行政救濟程序
壹、題旨述要/116
貳、內容解析/118
一、行政機關要求人民提出身心健康證明之合法性/119
二、行政機關要求人民提出身心健康證明之行政救濟/120
三、行政機關廢止醫師執業執照之行政救濟/122
四、行政機關否准醫師執業執照申請之行政救濟/123
五、行政機關准予醫師執業執照申請後之行政救濟/124
參、結 語/128
第七講 行政法上之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壹、題旨述要/129
貳、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序說/130
一、制度旨趣與憲法基礎/130
二、概念要素與案例類型/132
三、訴訟類型與適用範疇/133
參、權利保護必要性的判斷/135
一、重複發生的可能性/136
二、違法審查成熟性/137
三、事後救濟的不可期待性/139
肆、預防性訴訟與暫時權利保護/143
伍、綜合論述/145
一、前導案例解說與思考/145
二、制度條件與相應機制/146
第八講 行政法上之預防性確認訴訟
壹、題旨述要/149
貳、基本觀念:預防性訴訟/150
參、預防性確認訴訟的制度要旨與光譜/152
肆、預防性確認訴訟的要素與程序要件/155
一、公法上法律關係的概念與類型/155
二、預防性確認訴訟與確認利益/165
三、預防性確認訴訟與備位性原則/173
伍、預防性確認訴訟案型分析/182
陸、前導案例解析與綜合論述/185
一、預防性確認訴訟之本案訴訟/185
二、預防性確認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護/188
柒、結 語/190
第九講 訴訟權能、訴訟實施權與本案適格的觀念辨正
壹、問題意識/194
貳、爭點提要/195
參、基本觀念/197
一、訴訟權能/197
二、訴訟實施權/198
三、本案適格/200
四、當事人不適格?/201
五、綜合分析?/202
肆、案例解析/203
一、不予許可長期居留之行政救濟/204
二、廢止依親居留許可之行政救濟/206
三、一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之行政救濟/207
四、限期出境之行政救濟/208
五、暫時權利保護問題/208
伍、結語:反思行政訴訟法之「當事人不適格」/209
第十講 行政訴訟上「權利保護必要」的觀念與系譜
壹、引 言/211
一、何謂「權利保護必要」?/212
二、概念用語與法律規範:從「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談起/213
貳、超越概念的體系思維:行政訴訟與權利保護/214
一、思考資源/214
二、思維框架/215
參、實體裁判要件與權利保護的規範關聯/217
一、實體裁判要件的觀念與制度內涵/217
二、訴訟類型與權利保護的關聯/219
三、訴訟權能與權利保護的關聯/221
四、確認利益與權利保護的關聯/222
五、備位性原則與權利保護的關聯/222
六、程序瑕疵與權利保護的關聯/223
肆、行政訴訟上權利保護必要的系譜/224
一、概 說/224
二、系爭權利救濟是否無必要?/225
三、系爭權利救濟是否無實益?/245
四、系爭權利救濟是否不正當?/255
五、系爭權利救濟的時間因素/259
伍、餘論:制度理性與路徑依賴?/261
事項索引/263
裁判索引/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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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裁判十講.卷一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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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本書對於行政法重要裁判進行系統性歸類整編,並附簡析短評與總覽綜述。研讀本書可以學習如何閱讀裁判、掌握事件爭點與法院見解,培養統攝行政法律關係與行政程序構造的思維方法,增強處理行政法實例的解析能力。
圖書目錄
序 言
凡 例
第一講 表現自由的憲法保障與行政法規的解釋及適用
壹、言論自由保障與捷運系統秩序維護的衝突與調和
.捷運車站宣達理念處罰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9年度簡上字第174號判決)/1
貳、「非公共論壇」之象徵性言論及其限制‧鐵道臥軌處罰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168號判決)/12
參、人行道站立舉牌的自由與交通秩序的維護
.人行道站立舉牌處罰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交字第188號判決)/20
肆、「高速公路」作為緊急性集會遊行之場所/23
.高速公路停車處罰案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交上字第108號判決) 23
.高速公路停車處罰案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交更(一)字第7號判決)/29
伍、表現自由與公園用途的衝突與調和
.公園宣達理念處罰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25號判決)/32
陸、街頭藝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擇選法制與平等原則
.申請街頭藝人許可證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79號判決)/38
第二講 比例原則的司法實踐舉隅
壹、不適用裁罰基準=裁量濫用?
.違章肉品處罰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89號判決)/49
貳、犯不能安全駕駛罪=情節重大?
.外國人聘僱許可廢止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29號判決)/54
參、健保醫事機構不正當醫療行為之查核與比例原則
.健保診所醫療費用核減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35號判決)/63
肆、限期收回短期融通資金與比例原則
.限期命公司收回貸款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73號判決)/67
伍、計畫裁量之權衡要素與比例原則
.迅行變更都市計畫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26號判決)/73
陸、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制度目的與比例原則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71號判決)/81
柒、吊扣車輛牌照之考量因素與比例原則
.個人經營Uber牌照吊扣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30號判決)/85
第三講 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的案型分析
壹、高度屬人性之評價與行政規則之自我拘束原則
.軍官酒駕退伍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94號判決)/89
貳、「不能工作」的認定與職業傷害傷病給付的判斷餘地
.職業傷病給付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17號判決)/94
參、「不當勞動行為」的認定與司法審查
.空服員解僱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17號判決)/97
肆、政府採購契約所定「同等品」之認定與判斷餘地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72號判決)/106
伍、受刑人「有擾亂秩序行為之虞」的認定與判斷餘地
.監獄鎮靜室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監簡上字第1號判決)/109
陸、判斷餘地的正當法律程序與司法審查
.藥害救濟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38號判決)/112
柒、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及面積之認定與判斷餘地
.文化資產保存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270號判決)/116
第四講 行政契約與行政法律關係
壹、國立大學聘任系主任之法律關係與免除其職務之法律依據
.國立大學系主任職務免除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581號判決)/125
貳、下水道使用之行政法律關係與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取之法律性質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收取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455號判決)/131
參、行政契約之效力、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與公法上抵銷之意思表示
.公立大學教師彈性薪資案(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200號判決)/139
肆、行政契約之約定與法規變動之適用問題
.軍費生不適服役退伍賠償案(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260號判決)/153
伍、基於行政契約之請求權與課予義務訴訟之關係
.眷村住戶拆遷補償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80號判決)/161
陸、行政契約關係與行政處分關係之交錯與分離
.公立高中教師敘薪案Ⅰ(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44號判決)/167
.公立高中教師敘薪案Ⅱ(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抗字第184號裁定)/174
柒、行政執行之擔保書意思表示錯誤及其行政救濟
.行政執行分期清償擔保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282號判決)/185
捌、請求締結行政契約之行政法律關係與訴訟類型
.公有零售市場使用契約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 訴字第321號判決)/189
第五講 行政處罰的概念與要件
壹、行政處罰與超法定之阻卻責任事由
.農牧用地棄置廢鐵處罰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25號判決)/199
貳、行政罰與管制性不利處分之區分與實益
.都市計畫區土地違規使用處罰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45號判決)/204
參、裁罰權時效規定之適用與起算日認定
.立法委員財產申報處罰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69號判決)/210
肆、主管機關違法是否構成人民免責之事由?
.違法經營健身中心處罰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87號判決)/215
伍、行政處罰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違反水保法整地處罰案(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65號判決)/222
陸、行政法上不作為義務與作為義務之牽連關係?
.雇主違反勞基法處罰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27號判決)/228
第六講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的論證結構與問題樣態
壹、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違規廣告的行為數認定
.健康食品不實廣告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537號判決)/235
貳、商品檢驗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的法規競合與適用
.容器用閥回收改正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61號判決)/242
參、雇主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足休息時間的處罰問題
.勞工超時工作及休息不足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722號判決)/247
肆、行政法上義務的樣態與違規行為個數的認定
.事業廢棄物違規貯存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541號判決)/250
伍、以申報「筆數」計算違規行為個數的適法性審查
.報關業者冒名申報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34號判決)/254
陸、監獄行刑法之重複懲罰禁止原則的規範意旨
.禁止監獄受刑人使用電器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監簡上字第3號判決)/259
第七講 利害關係人與行政爭訟
壹、行政處分相對人與利害關係人
.不當黨產股權移轉國有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752號判決)/267
貳、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利害關係人與主觀訴之追加
.土壤整治費連帶清償責任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269號判決)/274
參、第三人、利害關係人與獨立參加之法定要件
.申請廢止商標註冊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181號判決)/278
肆、獨立參加與輔助參加之利害關係人
.公開演出概括授權使用報酬率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34號判決)/281
伍、利害關係人得申請變更他人之授益處分?
.殯葬設施設置許可變更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29號判決)/285
第八講 課予義務訴訟及其違法判斷基準
壹、課予義務訴訟違法判斷基準之理據與適用
.汽電共生許可展延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70號判決)/297
貳、行政程序重開與課予義務訴訟之違法判斷基準
.工業區開發環評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43號判決)/303
參、正當行政程序與課予義務訴訟審查
.不當勞動裁決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 第1050號判決)/310
肆、偵查不公開原則與資訊公開請求權
.申請醫療鑑定書案(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76號判決)/314
伍、違法判斷基準時點的選定與法律修正的時之效力
.土地徵收廢止申請案(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3號判決)/318
陸、涉外民事與行政事件之課予義務訴訟
.異國同性結婚登記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4號判決)/321
第九講 行政管制與刑事處罰交匯的法治圖像──以廢棄物清理為中心
壹、犯罪構成要件的解釋與罪刑法定原則
.轉爐石案刑事判決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89號刑事判決)/332
.轉爐石案刑事判決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重上更二字第4號刑事判決)/341
貳、廢棄物的解釋與清除責任人的認定
.轉爐石案行政判決Ⅰ(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958號判決)/348
.轉爐石案行政判決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64號判決)/359
參、行政處罰構成要件的解釋與處罰法定原則
.水化副產石灰案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判決)/367
肆、期待可能性原則於行政處罰之適用與責任原則之關係
.水化副產石灰案Ⅱ(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36號判決)/379
伍、「廢棄物」法律概念之釐清是否具原則重要性?
.行政大法庭裁定聲請案(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415號裁定)/386
陸、未領有許可文件清理廢棄物罪之犯罪主體
.刑事大法庭裁定(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338號裁定)/391
柒、「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解釋適用與犯罪行為個數之認定
.印染製程產出物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7號判決)/396
第十講 COVID-19的行政法課題
壹、居家檢疫期間之計算與行政罰之關聯(之一)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235號行政訴訟判決)/416
貳、居家檢疫期間之計算與行政罰之關聯(之二)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號判決)/423
參、行政裁量與裁罰基準的關係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01號判決)/429
肆、未遵守居家檢疫處分之處罰與比例原則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Ⅳ(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簡抗字第12號裁定)/434
伍、裁罰基準、加重處罰與「不法的平等」之主張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41號判決)/437
陸、居家檢疫措施之爭訟與被告適格
.違反居家檢疫處罰案Ⅵ(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97號判決)/445
柒、居家檢疫結束後之法律救濟途徑
.居家檢疫提審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提字第50號刑事裁定)/451
捌、隔離治療之合法性與提審法院之審查標的
.隔離治療提審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行提字第1號裁定)/461
作者簡介
李建良
現 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學 歷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著 作
多階段行政處分論(2022年)
行政法基本十講(2023年,13版)
行政訴訟十講(2023年,4版)
憲法理論與實踐(三冊)
人權思維的承與變(2010年)
人權理念與憲法秩序(2018年)
序 文
序 言
「行政法內容龐雜、概念繁多、理論抽象,行政法規又多如牛毛、變動頻仍,初學者常感瞭解不易,難以入門」(《行政法基本十講》2011年初版的序言與該書特色)。十多年來,行政法秩序迭有變遷,學說與實務遞有開展,然所慮如故,怨聲依舊,爰有編寫行政法Casebook的構想,期以拉近學理與實務的距離。
這是一本以裁判為素材編寫而成的行政法教本,對於重要裁判作系統性歸類整編,並附簡析短評,再作總覽綜述。研讀本書可以學習如何閱讀裁判、掌握事件爭點與法院見解,培養統攝行政法律關係與行政程序構造的思維方法,增強處理行政法實務案例的解析能力。
行政法的生命在社會生活,閱讀裁判得以來回於具體事實與抽象規範之間,尋繹在地法治課題與思辯元素,透過行政法一般原則、行政法總論與行政法各論的交互印證,看見各法領域交匯的立體法治圖像。
本書得以問世,拜《月旦實務選評》創刊之賜,讓各講內容先以「行政法裁判精選」系列逐期刊登,再經編輯修改集結成書。其間,承蒙各界賜教,提供寶貴意見,以及黃脩閔、吳智鈴、 張庭瑀等同學任編校之勞,特此致謝。
李建良
2023年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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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負擔與危險轉移—契約法之現代化VIII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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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第一章「危險負擔之歷史發展」,說明債編通則危險負擔一般理論與債編各論危險移轉制度,有不同的法律發展軌跡。第二章「從日本債編修正談危險負擔之現代化」借鏡日本危險負擔規定之修正,並與德國2002年債法現代化之修正比較,對我國危險負擔修正提出建議。第三章「種類物買賣之特定與危險移轉」探討種類物買賣特定與危險移轉之關連,主張種類物之特定應採交付說。第四章「有瑕疵買賣標的物之危險移轉」,分別探討標的物毀損滅失發生在危險移轉前及危險移轉後之法律關係。第五章及第六章為乃對大陸民法典風險負擔規則及違約歸責原則的一些觀察。附論「契約法現代化—從法國債法修正談起」係以法國契約法修正為契機,歸納出國際契約法關於債務不履行的幾個共識,以「契約法現代化指標」為名,提供債編修正之參考。
【目錄】
自序 i
詳目 v
第一章 危險負擔之歷史發展 1
一 前言 1
二 買賣危險移轉 5
三 租賃、僱傭及承攬(廣義租賃)之危險負擔 37
四 危險負擔一般原則之形成 46
五 結論 64
第二章 從日本債編修正談危險負擔之現代化 67
一 前言 67
二 日本危險負擔之修正與危險移轉之增訂 70
三 我國危險負擔一般規定之去留 96
四 債編修正之建議─代結論 124
第三章 種類物買賣之特定與危險移轉 131
一 問題之說明 131
二 歷史發展與規範模式 134
三 我國民法 145
四 結論 162
第四章 有瑕疵買賣標的物之危險移轉 167
一 問題之提出 167
二 危險移轉前標的物毀損滅失 170
三 危險移轉後危險回歸出賣人負擔 194
四 結論 219
第五章 大陸民法典風險負擔規則初探 223
一 前言 223
二 買賣風險負擔 225
三 風險負擔與歸責事由 232
四 風險負擔規定之完善 236
五 結語 241
第六章 大陸民法典違約歸責原則評析 243
一 契約法現代化 243
二 合同編第一分編 249
三 合同編第二分編 274
四 結語 290
附論 契約法現代化─從法國債法修正談起 293
一 前言 293
二 法國契約法修正之經緯 297
三 契約法現代化 324
四 我國契約法現代化之路─兼結論 330
事項索引 335
參考文獻 343
一 中文 343
二 西文 349
三 日文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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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是「刑法分則」教科書,也是學習刑法總則之後,應進一步學習之刑法進階書。本書主題,以殺人罪、傷害罪、墮胎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妨害性自主罪等九個罪章的犯罪構成要件,依序說明。寫作體例延續本人「刑法總則」的撰寫方式,在每個章節一開始,先以「案例事實」作為引導,並在後續的內容中,就案例事實所涉爭點加以解說。此外,本書除刑法學說見解之整理分析外,並收錄許多重要憲法判決與刑事判決,以供讀者可以同時掌握理論與實務見解。
【目錄】
序言 i
主要參考書目 vii
第一章 殺人罪 001
壹、基本概念 003
貳、殺人罪 013
參、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20
肆、義憤殺人罪 025
伍、生母殺嬰罪 029
陸、加工自殺罪 034
柒、過失致死罪 047
第二章 傷害罪 055
壹、基本概念 059
貳、普通傷害罪 064
參、重傷罪 071
肆、義憤傷害罪 078
伍、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82
陸、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83
柒、加工自傷罪 085
捌、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 091
玖、過失傷害、重傷罪 096
拾、凌虐未滿18歲之人罪 098
第三章 墮胎罪 105
壹、基本概念 107
貳、懷胎婦女自行墮胎罪 113
參、加工墮胎罪 120
肆、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 127
第四章 遺棄罪 131
壹、基本概念 133
貳、普通遺棄罪 142
參、違反法令契約義務之遺棄罪 146
肆、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164
第五章 妨害自由罪 167
壹、基本概念 171
貳、使人為奴隸罪 173
參、買賣、質押人口罪 178
肆、營利詐騙出國罪 185
伍、略誘婦女罪 187
陸、移送被誘人出國罪 193
柒、私行拘禁與剝奪自由罪 194
捌、強制罪 215
玖、恐嚇危害安全罪 232
拾、無故侵入住居罪 238
拾壹、違法搜索罪 247
第六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53
壹、基本概念 255
貳、公然侮辱罪 261
參、誹謗罪 277
肆、毀謗死人名譽罪 299
伍、妨害信用罪 302
第七章 妨害秘密罪 309
壹、基本概念 311
貳、妨害書信秘密罪 312
參、竊視、竊聽、竊錄罪 318
肆、加重妨害隱私罪 339
伍、洩漏業務秘密罪 348
陸、洩漏業務上知悉持有工商秘密罪 356
柒、公務員洩漏工商秘密罪 360
捌、洩漏利用電腦知悉持有秘密罪 362
第八章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367
壹、基本概念 369
貳、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375
參、以強制手段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381
肆、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
他人性影像 384
伍、意圖散布以電腦合成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罪 388
第九章 妨害性自主罪 395
壹、基本概念 399
貳、普通強制性交罪 402
參、加重強制性交罪 423
肆、強制猥褻罪 441
伍、乘機性交猥褻罪 451
陸、強制性交殺人結合犯 458
柒、對於年幼之人為性交、猥褻罪 463
捌、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468
玖、詐術性交罪 480
案例索引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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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下)(學說論著)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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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書籍介紹
本書分上、下冊,作者將多年教授民事訴訟法之心得及收集之資料匯集成冊,以各家學者論述精華、常見學說爭議、重要實務見解詳加說明整理,能減少讀者收集資料及自我摸索的時間,並降低在學習過程中可能發生之錯誤。
本次改版,除針對實質之內容亦做較大幅度之修正,並增列至114年1月為止最新修正之民事訴訟法條文於相關章節及最新學說、實務見解,期能透過改版,使本書之內容更加完整充實,以節省考生自行摸索、準備之時間。近年國考實例題之設計漸採「綜合型態」之命題,亦即強調「跨章節」之綜合分析歸納功夫,故考題之內容較以往更加靈活、複雜,為因應此種命題型態,特將多數考題置於本書中說明!
本書特色如下:
一、不採綱要式之文字敘述方式
撰寫上就重要法學概念做完整之說明與分析,期使考生於閱讀本書時,除有複習效果外,亦能兼顧教學目的,以達自習自修之目的
二、加強實例題之比重輔助學習
為強化考生就抽象法學概念具體應用之能力,本書針對基本條文、法學理論及學說爭議有完整說明外,亦於各章相關概念下,搭配重要試題,以求考生對各章節內容有更深的瞭解及熟稔度。
三、以最新期刊論文為主軸,非僅法條之逐條釋義
近年來國考試題中,除基本觀念題型外,偶爾也會有一些零星的「純理論型」考題出現,所以閱讀期刊論文是不二的法則,不但能熟知各派學者不同的見解,亦可節省摸索重點的時間,更能增添考場上「臨場應敵」之勝算,考生切莫輕忽。
四、專題設計,增強思考周延及廣度
特別針對抽象法學概念及常考命題型態,作者以專題之方式獨立介紹與說明,使考生能對這些較偏學理性之概念有初步之認識,透過這些專題研讀,有助於考生在考試上能做更周延之準備,及增加考生實力及對民訴認識之廣度。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 《民事訴訟法(上)》、《民事訴訟法一本通》、《家事事件法一本通》,一起研讀,可快速分析民事訴訟法中的重點,掌握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面對民事訴訟法時將不再不知所措,充分應付考試。
【目錄】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七章 證據
第四節 證據程序
第五節 證據方法
第六節 證據保全
第八章 訴訟上和解
第九章 判決
第一節 判決之範圍
第二節 判決之種類
第三節 假執行之宣告
第四節 判決之效力
第五節 外國確定判決之效力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上訴審概論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 二審程序之上訴合法要件
第二節 二審程序之審理
第三節 二審程序中訴之變更、追加、反訴與撤回
第四節 二審之判決
第五節 二審程序中假執行之裁判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審程序
第一章 抗告
第二章 再抗告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一章 再審之訴
第二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
第六編 特殊訴訟程序
第一章 調解程序
第二章 簡易訴訟程序
第三章 小額訴訟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一章 假扣押
第二章 假處分
第三章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第八編 督促程序
第九編 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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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係民事訴訟法之教科書,其論述範圍自民事訴訟法第二七七條以下至除權判決等特別程序,至於家事事件程序,因作者已另出版家事事件法論一書,其篇幅非少,可供參考,故在此暫時不論。本書對於作者長年著力頗多之證據法有較深刻之介紹,可使讀者與先進國家及我國證據法之新近發展脈動同步。至於救濟程序部分則引介諸多實務及學說見解,應對於學習者或實務工作者具有參考之價值。
【目錄】
十一版序 Ⅰ
序 Ⅲ
第二編 通常訴訟程序 1
第十章 證據學 3
壹、基本概念 3
貳、證明之客體(對象) 10
參、事實 12
肆、舉證必要性之排除 13
伍、自由心證 46
陸、證明度 83
柒、舉證責任論 94
捌、證據調查論 182
玖、證據保全程序 203
拾、證據方法論 217
第十一章 言詞辯論與訴訟終結 268
壹、言詞辯論 268
貳、撤回 285
參、訴訟上和解 297
肆、裁判論 312
伍、裁定程序 428
第十二章 調解、簡易及小額程序 433
壹、調解程序 433
貳、簡易程序 452
參、小額程序 473
第三編 救濟程序 487
壹、上訴 489
貳、抗告 657
參、再審 672
肆、第三人撤銷訴訟 722
第四編 特殊程序 743
壹、督促程序 745
貳、保全程序 758
參、公示催告程序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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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定翔老師開講-民事訴訟法(下)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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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貫徹一本書主義,穩固民訴基礎
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再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兼顧理論實力及答題技巧。
▍大量圖示輔助理解,見樹又見林
希望讓讀者從一開始就有一個連貫的民事訴訟流程,進而在思考各種細部問題時,都能知道是出自於哪個程序階段。
▍特別收錄:邱派解析、模擬試題
除設計了跨章節的模擬考題,另有專章整理邱聯恭老師的學說體系,重新建構以程序保障為前提的訴訟目的觀及法理基礎,以交互參照、加深印象。
【目錄】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
section1 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㈤捨棄、認諾判決 10-13
㈥一造辯論判決 10-16
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㈩對待給付判決 10-33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㈠判決之時期 10-42
㈡為判決之法院 10-42
㈢判決之資料 10-43
㈣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4
㈠原則 10-44
㈡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㈠意義 10-47
㈡時期 10-48
㈢方式 10-48
㈣效力 10-48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49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一: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49
㈠非判決 10-50
㈡無效判決 10-50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二: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2
㈠判決之更正 10-52
㈡判決之補充 10-54
參、裁定
一、種類 10-58
二、程序 10-59
三、宣示及送達 10-59
㈠宣示 10-59
㈡送達 10-59
㈢效力 10-59
四、救濟 10-59
section2 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7
二、時點 10-78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3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3
㈠意義 10-83
㈡效力 10-83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4
㈠意義 10-84
㈡效力 10-84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5
㈠意義 10-85
㈡目的 10-86
㈢根據(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6
㈣性質 10-89
㈤作用 10-89
㈥範圍 10-95
專題研究-「區分說」下,特定繼受人之三階段目的性限縮適用 10-121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3
四、執行力 10-149
㈠意義 10-149
㈡效力 10-149
㈢範圍 10-149
五、形成力 10-149
㈠意義 10-149
㈡效力 10-149
㈢範圍 10-150
六、附隨效力 10-151
㈠意義 10-151
㈡性質 10-151
㈢類型 10-151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58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59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60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66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與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㈠要件 11-7
㈡程序 11-9
四、效力 11-9
㈠視同自始未起訴 11-9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㈠解決紛爭 11-11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1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1
三、性質 11-13
㈠學說爭論 11-13
㈡區別實益 11-14
四、要件 11-15
㈠程序要件 11-15
㈡實體要件 11-16
五、程序 11-17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7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7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7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8
六、效力 11-20
㈠和解不成立 11-20
㈡和解成立 11-20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2
㈠構造 11-22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4
㈢程序 11-26
㈣審理 11-26
㈤其他救濟管道 11-27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29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8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12-9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2
㈤須具備各級審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3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4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4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4
㈠依據 12-16
㈡要件 12-19
㈢適用範圍 12-19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6
㈠立法例 12-46
㈡我國現制 12-48
二、上訴要件 12-50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1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4
三、審理方式 12-56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6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59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0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0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7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6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6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78
五、附帶上訴 12-81
㈠意義 12-81
㈡目的 12-81
㈢性質 12-81
㈣要件 12-82
㈤效果 12-83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3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3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3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88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89
㈠法律審之性質 12-89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12-89
二、上訴要件 12-89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89
㈡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1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96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1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2
三、審理方式 12-103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3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5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6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06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07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07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08
section3 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1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1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1
二、要件 12-133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3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3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3
㈣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3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4
三、效力 12-137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37
㈡移審效力 12-137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37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37
四、審理方式 12-138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38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39
五、再抗告程序 12-140
㈠主體 12-140
㈡客體 12-140
㈢程序 12-140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1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2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㈠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㈠主體要件 13-10
㈡客體要件 13-11
㈢管轄法院 13-13
㈣再審期間 13-16
㈤程式要件 13-18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20
㈠類型 13-20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1
㈢具體事由 13-22
七、審判 13-32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2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3
八、效力 13-36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6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6
九、準再審 13-36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7
二、目的 13-38
㈠立法理由 13-38
㈡法理基礎 13-39
㈢適用範圍 13-40
三、程序要件 13-42
㈠主體要件 13-42
㈡客體要件 13-43
㈢管轄法院 13-44
四、審判 13-45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5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5
㈢判決效力 13-45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6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6
㈡概念區分 13-46
六、制度疑義 13-47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8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8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8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㈠屬非訟程序 14-8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㈠強制調解事件 14-14
㈡任意調解事件 14-20
㈢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㈠調解之聲請 14-21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5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6
七、程序終結 14-30
㈠調解成立 14-30
㈡調解不成立 14-31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3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3
㈠構造 14-33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5
㈢程序 14-36
㈣效力 14-36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7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8
二、法理基礎 14-38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9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9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9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40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40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40
三、構造 14-40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40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1
四、適用範圍 14-41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1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2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4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5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5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8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14-50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51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5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5
㈠處理原則: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5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6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7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9
二、法理基礎 14-59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60
三、構造 14-60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60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60
四、適用範圍 14-61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61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61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2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2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7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8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9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71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72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㈠管轄法院 15-11
㈡聲請程式 15-12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㈠行書面審理 15-13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㈠程式 15-15
㈡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3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7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8
㈠意義 15-28
㈡性質 15-28
二、假扣押程序 15-31
㈠意義 15-31
㈡要件 15-34
㈢程序 15-34
㈣審理 15-38
㈤救濟 15-39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7
三、假處分程序 15-48
㈠意義 15-48
㈡要件 15-48
㈢特殊規定 15-49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50
㈠意義 15-50
㈡要件 15-54
㈢程序 15-56
㈣審理 15-56
㈤救濟 15-59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62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3
㈠意義 15-63
㈡要件 15-63
㈢程序 15-64
㈣審理 15-64
㈤救濟 15-65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6
㈠意義 15-66
㈡性質 15-66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7
㈠意義 15-67
㈡聲請 15-67
㈢裁定 15-67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68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6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72
㈠意義 15-72
㈡聲請 15-73
㈢裁定 15-73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74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75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6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7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 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4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㈡程序保障論 A-23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7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A-31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A-38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1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1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3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6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A-46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8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2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3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5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59
㈠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59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60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3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A-63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A-63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4
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A-66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A-79
㈥爭點整理之效果 A-81
㈦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4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5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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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講義民事及家事程序法第一卷-民事訴訟法(下)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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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係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其內容旨在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既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又舉具體案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助益於全盤理解新民事訴訟法學,並學會靈活運用之本領。本書下冊說明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與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作者簡介
許士宦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1986年~2000年)
主授: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家事事件法
著作:
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
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
證據蒐集與紛爭解決
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
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
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
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
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
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
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
民事及家事程序之新建構
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論
家事事件法論
民事保全之理論與實務
民事及家事裁判之新發展
口述講義強制執行法
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上)
口述講義家事事件法
序言
本書係筆者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為便利一學年上、下學期修習,將其分成上、下二冊。講義內容在於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讀者對新民事訴訟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並學得靈活運用之本領,所以除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之外,並列舉具體事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
本書所稱新民事訴訟法學係指一九八○年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成立以後,經批判性、選擇性繼受之外國程序法學及具獨創性之本土化訴訟理論所形成之民事程序法學。斯學既前導我國廿一世紀民事訴訟法之修正,而成為新民事訴訟法之理論基礎,其並將繼續引導新民事訴訟法之解釋論、運作論甚至立法論,而開展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由於此項新學主要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中錘練及型塑,所以本書引據該會研討成果之內容,俾明其來源。在此意義上,本書可謂『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一)~(廿四)』之導讀或結晶。
本書異於一般教科書之處,在於一再利用具體事例說明我國民事訴訟法各項規定之立法旨趣及其法理根據,以論證新民事訴訟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儘量避免淪為抽象論述或雜引異於我國法規所衍生之論著,便利讀者自行研讀及易於驗證。本書併配合講授內容而製作各樣圖表,致力釐清諸學說理論之差異或各爭議問題之層次,藉以促進讀者對各該規定旨趣及理論內容之理解,培養其分析、檢討及批判之法律思維能力。
本書旨在協助解讀及補充邱老師所著『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一)~(三)』,從起訴、審理、裁判至聲明不服之訴訟過程,依序解說其基本構造,以利辨明各該程序制度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之應有定位,及各項訴訟理論在整體民事訴訟法學上所屬領域。本書因以該講義為前提,故不再徵引其內容,如讀者自行比對,參照閱讀,當更加迅速及深入瞭解新民事訴訟法及新民事訴訟法學,從而掌握兩者之關係,並協同參與制度創設及理論創新或致力於審判革新,終於成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之開創者、推進者或審判實務之改革者。
本講義第2版原稿係由張庭嘉(台大碩士生)錄音並加以整理。如無其辛勞,本書付梓將受推遲,特此誌謝。
2021年1月1日
許士宦
目錄
序言 I
詳目 V
第四章 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 1
第一節 審理原則及審理方式 3
第二節 辯論準備及爭點整理 85
第三節 舉證責任及無庸舉證 187
第四節 證據調查及事實認定 291
第五章 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 365
第一節 依當事人意思終了 367
第二節 終局判決 417
第三節 確定判決之效力 455
第六章 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639
第一節 再審訴訟程序及變更確定判決訴訟 641
第二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689
附錄 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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