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咖啡栽培管理與產業應用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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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臺灣咖啡種植分布於中高海拔產區面積約占30%,中及低海拔產區各占35%,因國外引進咖啡在中低海拔地區之適應力不佳,如一般阿拉比卡咖啡品種在較低海拔的種植有表現不佳的情況,長期以來產量與品質較不穩定,因此農業試驗所致力於咖啡品種改良,並於2021年培育出本土咖啡品種「台農1號」,可適應各海拔區域的環境條件,並具有精品咖啡之品質。除此之外,本所對於咖啡栽培、肥培管理及病蟲害防治投入相當多的研究,穩定產量與品質,另面對人力短缺,致力發展田間自動化管理之機械應用,亦利用農業化學基礎解析咖啡採後處理及烘焙原理,以生物技術的角度剖析咖啡成分之萃取與風味。上述成果集結農業試驗所專家的研究精華,在本書均有深入淺出的說明,因此本書的內容兼具學理與實用性,希望能提供咖啡農民或對咖啡有興趣的民眾對臺灣咖啡產業樣貌更進一步的瞭解,進而支持讓日益進步的咖啡產業永續發展。
【目錄】
01 臺灣咖啡歷史與品種發展
02 咖啡繁殖與園區管理
03 咖啡肥培管理
04 咖啡病蟲害管理
05 栽培管理與加工處理機械之應用
06 咖啡之採後處理及烘焙
07 咖啡之成分萃取及風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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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原力:用愉悅心態激發生產力,做更多重要的事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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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劍橋學霸,首次公開人生管理術
克服拖延,突破倦怠,一年後贏回理想的生活!
★Google X前商務長、《僧人心態》《深度工作力》作者一致推薦
★亞馬遜書店編輯選評最佳圖書
★蟬聯紐約時報暢銷榜,版權售出29國
★英、美亞馬遜累積近3000則高分好評
★Goodreads上累積5000則高分好評
★蟬聯誠品外文館「商業趨勢類」前3名
★博客來外文館編輯推薦選書
自律+吃苦沒有用,努力不等於效率!
開啟成功的自動導航模式!
想要高效能,想要成功,就非得苦苦逼迫自己不可嗎?錯!
心理學、腦神經科學等科學數據實證,
高效能的關鍵,其實在於「愉悅心態」。
身為劍橋醫學院學霸,阿里.阿布達爾(Dr Ali Abdaal)曾以為「吃苦就是吃補」。
然而,他剛當上住院新手醫師時,卻發現「吃苦」策略嚴重失靈,讓他效率不彰,一度崩潰。
他埋首腦科學、心理學研究後,
發現「愉悅心態」能帶動「創造樂趣→激發動力→提高生產力→創造樂趣…」的正向循環,
而這才是高效率的真正關鍵。
他將所學運用在生活和工作中,
也成功讓自己跨界創業。
從Netflix網飛、歌手愛黛兒、諾貝爾獎得主到奧運選手,
本書結合豐富的企業名人故事案例和完整的架構,
帶領你巧妙運用正向情緒科學,完成「激勵、解鎖、續航」三大步驟,
從此無痛展開高效率的全方位人生!
1. 激勵(Energize):喚醒源源不絕的動力
善用遊戲化思維、自我賦權、掌控關係能量,工作/學習再也不是苦差事,還能激發動力!
2. 解鎖(Unblock):再也不拖延
解構慣性、打散恐懼、建立確定事項,和拖延症say goodbye!
3. 續航(Sustain):揮別倦怠感
辨識過勞倦怠、消耗性倦怠、錯位倦怠,再對症下藥,HP/MP永遠滿血狀態!
本書提供了54個簡單、可行的實踐法,包含:
◆ 透過簡單的「同步性」,擺脫孤軍奮鬥的消極感。
◆ 善用「耍廢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心態,讓自己重拾活力。
◆ 用「悼詞法」找出自身人生方向,再濃縮聚焦至具體計劃。
讓工作和學習不再艱難又痛苦,從此贏回自由的人生!
本書特色
★54個經過科學證實有效的具體實踐法
★歐美最強生產力專家,親身實證
★搭配簡易圖表,易懂易操作
愉悅推薦
「閱讀前哨站」站長 瓦基
作家 艾爾文
知識型YouTuber 張修修
醫師 曾浩原
(依姓氏筆劃排序)
國際推薦
「阿里和那些衣裝筆挺的專家大師截然不同,他開朗、樂觀,是這個世界迫切需要的高效率導師。現在,他用自己獨特的迷人風格創作了一本能讓你變得更好的書。必讀!」——莫.加多,Google X前商務長,《為何我這麼努力,幸福卻那麼遠?》《聰明得嚇人》(Scary Smart,暫譯)作者
「本書將引領你達成超乎你能想像的成就!」——傑.謝帝,《僧人心態》作者
「在這本令人大開眼界的重要新作之中,阿里.阿布達爾顛覆了關於效率的傳統論述:想達成重要之事,關鍵不是創造更有效率的系統,而是要為你的工作培養更深層的能量。這真的激發我去思考!」——卡爾.紐波特,喬治城大學教授,《深度工作力》《深度數位大掃除》作者
「這本書是勞碌文化之下急需的解藥,也能幫助胸懷壯志、想持續獲得成功的人反思現實。它提供了最實用的效率提高法,這是目前還沒有人說過,但我們所有人都需要知道的內容。」——馬克.曼森,《管他的,愈在意愈不開心!停止被洗腦,活出瀟灑自在的快意人生》作者
「關於如何不犧牲自己的幸福,又能提高效率,阿里絕對是一位大師。這是我們全都引頸期盼的書。」——茱莉.史密斯醫師,《為什麼沒人告訴過我?》作者
「阿里看待效率的方法不同凡響,還能改變人生。如果你想以全新的方式體驗效率的力量,本書必讀。」——威爾.馬卡斯基爾,牛津大學教授,《我們欠未來什麼》(What We Owe the Future,暫譯)《好上加好》(Doing Good Better,暫譯)作者
「身為醫生、創業者和教育家,阿里對效率有著獨道又實用的視角。他這本書有科學支持,裡面滿是現實生活的故事,帶來令人耳目一新的歡樂。這是一本細緻的效率指南,它將為我們與工作的關係,開啟更真誠的對話。」——安妮-勞爾.勒.坎夫,逆思實驗室(Ness Labs,暫譯) 創辦人,《閾限思維》(Liminal Minds,暫譯)作者
「我從阿里那裡學到關於正念效率的知識,比從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多。他是一位大師,能簡化複雜主題,並提供可行見解。這本書是傑作!」——薩希爾.布魯姆,《好奇心編年史》(The Curiosity Chronicle,暫譯)創辦人,《財富謊言》(The Wealth Lie,暫譯)作者
「阿里是效率大師。他可以把複雜的概念淬鍊成有趣、易懂又好用的見解,他在這方面的才華無人能比。」——史蒂芬.巴特雷,《快樂性感的百萬富翁》(Happy Sexy Millionaire,暫譯)《CEO日記》(Diary of a CEO,暫譯)作者
【目錄】
第一部 激勵(Energize):喚醒源源不絕的動力
(1)遊戲化思維
1. 創造冒險
【實踐法】 挑選你要的遊戲性格/從支線任務展開探索
2. 找到樂趣
【實踐法】 如果苦差事變得有趣/在枯燥的過程加一點…
3. 減輕壓力
【實踐法】 用實驗心態看待失敗/別太嚴肅,真誠就好
(2)自我賦權
1. 增強自信
【實踐法】 打開自信心開關/代入成功的經驗
2. 從做中學
【實踐法】 抱持初學者心態/發揮門徒效應
3. 掌握可控
【實踐法】 照你的方式行事/把必須變成選擇
(3)掌控關係能量
1. 布置場景
【實踐法】 從競爭轉為同袍心態/用同步性帶來團隊感
2. 助人為樂
【實踐法】 隨機的小小善舉/尋求他人的幫助
3. 多說為妙
【實踐法】 好消息要過度溝通/壞消息也要溝通過度
第二部 解鎖(Unblock):再也不拖延
(4)建立確定事項
1. 不確定性癱瘓
2. 探索目標
【實踐法】 利用指揮官意圖/問問五個為什麼
3. 化為具體
【實踐法】 制定「NICE目標」/用水晶球找問題
4. 定下時間
【實踐法】 若X發生,就去做Y/分配你的時間預算
(5)打散恐懼
1. 了解恐懼
【實踐法】 為情緒貼上標籤/給自己換個標籤
2. 減少恐懼
【實踐法】 10/10/10法則/自信方程式
3. 克服恐懼
【實踐法】 停止聚焦在自己身上/觸發你的蝙蝠俠效應
(6)解構慣性
1. 減少阻力
【實踐法】 調整環境中的預設選項/想著只要做五分鐘就好
2. 採取行動
【實踐法】 採取下一步行動/追蹤自己的進度
3. 支持自己
【實踐法】 找一個責任夥伴/原諒自己沒做到
第三部 續航(Sustain)――消除倦怠,享受複利效應
(7)省力的活法
1. 過勞倦怠
2. 少做一點
【實踐法】 規劃能量投資組合/兩種拒絕的好方法
3. 抵抗分心
【實踐法】 讓手機變得難用/擺脫放棄型失敗
4. 增加休息
【實踐法】 補充你的自我調節力/擁抱振奮能量的分心
(8)隨時充電
1. 創意充電
【實踐法】 培養嗜好,區分工作/展開一項創造力計畫
2. 擁抱自然
【實踐法】 將大自然帶入生活/科學證實散步有效
3. 放空心靈
【實踐法】 切換預設模式網路/接納適時耍廢原則
(9)聚焦重點項目
1. 思考死亡
【實踐法】 用悼詞法回推目標/撰寫奧德賽計畫
2. 著眼來年
【實踐法】 用生命之輪定義你的成功/快轉到一年後的慶祝成就
3. 關注當下
【實踐法】 三個目標任務/校準價值和決策
後記:像生產力科學家一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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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改版內容?報你知!
新增113年度最新國考及法研所試題
-【113 司事官─法律實務組(三等)】
-【113 司特─家調官(三等)】
-【113 台大A卷】
-【113 台大B卷】
-【113 政大】
-【113 北大A卷】
●必買原因?誰人知!
觀察身分法往年考古題可以發現,題目重複率很高,大多集中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以及遺產繼承分配,但近幾年又結合時事及修法,新增有關裁判離婚及遺囑方式的題目,讀者在準備考試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尤其是準備研究所考試,記得多讀些教授的文章,考題很大概率就從那裡面出現,有唸就有分!
本書主要是幫準備考試的讀者們整理歷年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經常出現的考點,以及近期修法比較有考相的部分。用題目讓讀者複習身分法中比較容易成為考題的法條及章節!林老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
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及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跟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如何準備身分法 5
體系表 9
親屬
Chapter1 通則
Topic1 親等計算 1-2
1.1 親屬關係及親等【筆者自擬】 1-2
Topic2 親屬關係之消滅 1-4
1.2 姻親關係之消滅【筆者自擬】 1-5
Chapter2 婚姻
Section1 婚約 2-3
Topic1 未成年之婚約 2-4
2.1 未成年婚約之要件【筆者自擬】 2-4
Section2 結婚 2-7
Topic2 結婚之實質要件 2-9
2.2.1 超越倫常的愛之直系姻親篇【108台大A卷(節錄)】 2-9
2.2.2 重婚立法之演進【改編自92律師】 2-13
2.2.3 協議離婚沒離好,之後怎麼結婚都沒效【108政大】 2-18
Topic3 婚姻形式要件 2-24
2.3 誰都可以當離婚證人嗎?【112台大A卷(節錄)】 2-24
Section3 婚姻之效力 2-26
Topic4 婚姻之普通效力 2-27
2.4 家庭生活費用與自由處分金【改編自97律師】 2-27
Topic5 夫妻財產制 2-31
2.5.1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2【改編自85司法官】 2-31
2.5.2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1【改編自89律師】 2-36
2.5.3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105政大】 2-41
2.5.4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111司律】 2-46
2.5.5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93司法官】 2-51
2.5.6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4【104律師】 2-55
2.5.7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5【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2-61
2.5.8 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102司法官】 2-63
2.5.9 配偶一方死亡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問題—民法第1030條之1修法(101.12.26)【筆者自擬】 2-68
2.5.10 老公壞壞送東西給小三正宮要如何反擊【106北大】 2-74
2.5.11 夫妻財產制之類型【筆者自擬】 2-77
Section4 婚姻之解消 2-82
Topic6 死亡 2-83
2.6 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案例改編】 2-83
Topic7 離婚 2-85
2.7.1 不能人道是否屬不治之惡疾?【筆者自擬】 2-85
2.7.2 破綻主義+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標的【111台大A卷】 2-88
2.7.3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離婚判決確定前死亡+婚姻形式要件欠缺【112司律(節錄)】 2-92
2.7.4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破綻主義【113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2-97
2.7.5 約定贍養費行不行【113政大】 2-99
Chapter3 父母子女
Section1 婚生子女 3-3
Topic1 婚生子女之要件 3-4
3.1.1 婚生推定【筆者自擬】 3-4
3.1.2 婚生子女推定結合遺產分配【101司法官】 3-6
3.1.3 人工生殖之婚生子女【103律師】 3-12
Topic2 子女婚生性之推翻 3-16
3.2.1 婚生否認之訴【筆者自擬】 3-17
3.2.2 我的孩子都不是我的孩子【109司律】 3-21
3.2.3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104司法官】 3-30
Section2 非婚生子女 3-38
Topic3 認領 3-39
3.3.1 認領之訴與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105政大】 3-39
3.3.2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改編自94律師、102台大(B卷)】 3-43
3.3.3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round2─心甘情願戴綠帽【108司律(節錄)】 3-49
3.3.4 撤銷認領之限制【筆者自擬】 3-52
3.3.5 民法第1069條但書─認領後對第三人之效力【111司特─書記官(三等)】 3-55
Topic4 準正 3-56
3.4 胎兒之準正【筆者自擬】 3-56
Section3 收養 3-59
Topic5 收養之效力 3-60
3.5.1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案例改編】 3-60
3.5.2 養子女要跟誰姓+認領之要件+遺產分配【107北大】 3-64
Topic6 收養之終止 3-69
3.6.1 養孫制度之承認與否?【97司事官(三等)】 3-69
3.6.2 死後終止收養不可以顯失公平【108台大(A卷)(節錄)】 3-73
Topic7 綜合題 3-76
3.7.1 乙男有點綠【103台大(A卷)】 3-76
3.7.2 婚姻要件與同性伴侶收養他方子女之效力 【107司法官(節錄)】 3-81
Section4 父母之權利義務 3-85
Topic8 身分上之權限 3-86
3.8 親權【93律師】 3-86
Topic9 財產上之權限 3-91
3.9.1 父母對子女特有財產之處分權【86政大(勞社法組)】 3-91
3.9.2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管理之權限【改編自106律師(節錄)】 3-95
Chapter4 監護與扶養
Section1 監護 4-3
Topic1 未成年監護 4-4
4.1.1 未成年監護設置之要件【95律師】 4-4
4.1.2 未成年監護財產管理之限制【改編自106律師(節錄)】 4-11
4.1.3 未成年委託監護契約【112高考─法制(三級)】 4-14
Topic2 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 4-16
4.2.1 成年監護【105台大A卷(節錄)】 4-16
4.2.2 監護人職權【111台大B卷】 4-20
4.2.3 輔助宣告【筆者自擬】 4-23
Topic3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4-26
4.3 成年人之法定監護與意定監護間之關係【案例改編】 4-26
Section2 扶養 4-31
Topic4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 4-32
4.4 未成年子女受扶養之依據【94司法官(節錄)】 4-32
Topic5 夫妻間之扶養 4-38
4.5 夫妻間扶養之要件【76律師(節錄)】 4-38
Topic6 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4-41
4.6.1 扶養義務之減輕及免除─民國99年修法【99北大(節錄)】 4-41
4.6.2 扶養義務經減輕或免除之人,國家還可以向他全數請求老人緊急安置費用,這樣公平嗎?【109台大A卷】 4-44
繼承
Chapter5 遺產之繼承
Topic1 同時存在原則 5-4
5.1 同時死亡是否符合同時存在原則?【案例改編】 5-4
Topic2 繼承權喪失事由 5-9
5.2.1 遺贈準用民法第1145條【改編自91司法官】 5-9
5.2.2 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之要件【96司法官】 5-13
5.2.3 當民法第1145條第1項遇到民法第1118條之1 【102律師】 5-19
Topic3 代位繼承 5-25
5.3.1 代位繼承之性質【筆者自擬】 5-25
5.3.2 第一順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98司法官】 5-29
5.3.3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時之代位繼承遇上遺囑侵害特留分 【106政大】 5-34
Section2 繼承回復請求權 5-38
Topic4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5-39
5.4.1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87律師】 5-41
5.4.2 失去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繼承人,還是繼承人─釋字第771 號解釋【108北大】 5-45
5.4.3 又是釋字第771號解釋【108司律(節錄)】 5-51
5.4.4 釋字第771號解釋繼承回復請求權VS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13台大A卷】 5-57
Section3 遺產分配 5-62
Topic5 拋棄繼承 5-63
5.5 拋棄繼承之性質【104政大】 5-63
Topic6 應繼分 5-69
5.6.1 民法第1144條第1款【改編自90律師】 5-69
5.6.2 遺產繼承搭配否認子女之訴【105司法官】 5-75
5.6.3 小孩誰的好複雜之確定遺產繼承人與遺產分配【105律師】 5-80
5.6.4 繼承人之分析與應繼分【改編自95司法官】 5-86
5.6.5 結婚過程好坎坷之確定遺產繼承人與遺產分配【103司法官】 5-90
5.6.6 誰才是繼承人、誰又是監護人【113司特─家調官(三等)】 5-96
5.6.7 當遺產繼承遇到收養人死亡,法院仍為收養認可之裁定 【104司法官】 5-98
Topic7 扣還 5-104
5.7 兄弟姊妹霸占死去父母存款時該怎麼辦?【109台大B卷】 5-104
Topic8 歸扣 5-109
5.8.1 歸扣之重要爭議問題【改編自92律師】 5-109
5.8.2 特別贈與額小於應繼分之價額【99司法官】 5-114
5.8.3 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效力+特種贈與歸扣+特留分計算【113台大B卷】 5-118
Topic9 民國98年6月修法之考題 5-121
5.9.1 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案例改編】 5-121
5.9.2 不肖子別想把遺產偷偷花掉不還人家【109政大】 5-126
5.9.3 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之「繼承人」解釋【101律師】 5-131
5.9.4 所得遺產清償繼承債務有剩餘,未受生前贈與之人可否搭 便車【101台大(B卷)】 5-136
5.9.5 透過法院清算【筆者自擬】 5-142
5.9.6 繼承人任性不透過法院的自己清算【101北大】 5-146
5.9.7 配偶一方死亡之剩餘財產分配及自己清算、透過法院清算 通通考出來【106台大B卷】 5-151
5.9.8 代位繼承人要不要歸扣+繼承人沒有開具遺產清冊時,該 怎麼清償?【108台大B卷】 5-157
Chapter6 遺囑與特留分
Section1 遺囑之方式與效力 6-4
Topic1 遺囑之方式 6-5
6.1.1 自書遺囑【97司特─書記官(三等)】 6-5
6.1.2 自書遺囑之要件與遺囑能力【107司法官(節錄)】 6-9
6.1.3 代筆遺囑【筆者自擬】 6-12
6.1.4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遺囑見證人與遺產分配【107政大】 6-15
6.1.5 代筆遺囑見證人之認定+遺囑侵害特留分+歸扣【110司律】 6-18
6.1.6 公證遺囑與遺囑侵害特留分【106台大A卷】 6-24
6.1.7 口授遺囑【112司特─公證人(三等)】 6-29
Topic2 遺囑之撤回 6-30
6.2.1 前後遺囑相牴觸之效力【105北大】 6-30
6.2.2 好幾份遺囑,到底要用哪一份?【109北大】 6-35
6.2.3 記載同一日期而內容相牴觸之遺囑效力【筆者自擬】 6-41
6.2.4 前後遺囑相互牴觸之效力與燒燙燙的釋字第771號解釋 【107台大A卷】 6-44
Topic3 遺贈 6-49
6.3.1 遺贈與指定應繼分【105台大A卷(節錄)】 6-49
6.3.2 遺贈與死因贈與【86司法官】 6-54
Section2 特留分 6-57
Topic4 特留分之扣減權 6-58
6.4.1 遺贈之要件【改編自102台大B卷】 6-58
6.4.2 遺贈未侵害特留分時之遺產分配【改編自87司法官】 6-62
6.4.3 遺贈侵害特留分之效力【102高考—法制(三級)】 6-67
6.4.4 特留分扣減權之標的【92司法官】 6-70
6.4.5 共同繼承人之扣減權【104台大A卷】 6-74
6.4.6 特留分扣減權之時效【112台大B卷】 6-79
6.4.7 遺囑信託侵害特留分【110台大B卷】 6-82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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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不修寺志,無以追古,不自卑何以行遠?
佛法之興衰,伽藍之住眾,人事物互有因果關係,
修志之大用昭然若揭。
凡事起頭難,難在初次,
然寺志之修纂,每一座都是首次,
無論謀事或謀人皆難比照,
辛苦之程度,若無心於此者,
難以達成任務。
有志者,曷興乎來!
──佛光大學教授 闞正宗
《宜蘭縣佛寺志》經宜蘭縣佛教會居中連繫,佛光大學闞正宗教授帶領博碩士研究生,分組進行田調與口述訪談。本書以山川地理、歷史圖片、沿革、人物、建築、藝文為綱目撰述,類例分明,含括全面,使閱者很快能因類究書,因書就學。
第三集收錄頭城、礁溪的兩間寺院:
一、頭城善慧寺
前身為宜蘭地區齋教龍華派齋堂之一「募善堂」,建於殖民時期(約1905~1910),由宜蘭仕紳郭進居、吳連三發起建設。戰後經歷任養淨、慧省兩位法師住持領導,逐漸由齋教轉為佛教,並由管理人制改為住持制。民國四十一年十二月「宜蘭縣佛教支會」成立,郭進居被推選為首任理事長。第一任至第三任會址皆設於募善堂。民國八十二年更名為善慧寺。現任住持為明寶法師。
二、礁溪福嚴禪寺
臺灣光復後創建,民國五十年由基隆月眉山派下普同法師開山。第二任住持宏榮法師於民國六十四年晉山後,重視禪法修持,延續月眉山派宗風與傳統。致力寺院建設及各項弘法活動,也注重文教發展,辦有雜誌、幼稚園,並於電台布教,亦舉辦短期出家,傳授三壇大戒、在家戒會等。民國九十三由宏融法師繼任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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