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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保險好EASY:拿回保險的主導權‧用小錢買到大保障
作者: 保險e聊站
ISBN: 9789869365918
出版社: 智保資訊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23/04
定價: 450
折扣: 7.5
售價: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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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生動易懂的圖文,從規劃、簽約到理賠,逐步帶你進入保險的世界,你會發現保險很Easy。掌握大原則,讓你拿回保險主導權,用小錢買到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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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書籍介紹 本書以110年修正後的新保險法為主軸中心,將最新保險法體系架構以例題方式帶您了解保險法各個爭點所在,同時彙整最近實務見解、各家學者文章,奠定保險法基礎概念。 每單元的例題皆繪製「法律關係圖」,圖解抽象法律概念,再配合「作者悄悄話」說明各章節難懂或易混淆之保險法概念!囊括了近年司律一試選擇題及二試實例申論題、法研所考題,立刻判斷自己所學結果!本書特色如下: .內容精要好掌握 針對保險法之各種概念,在每個章節的「Opening」以最精要之方式予以說明,讓讀者能夠在最短的篇幅內,理解此章節之規範重點。 .各式題型全囊括 本書蒐集目前國家考試曾經出現之選擇題以及實例題,並將之整理至相對應之章節,而針對每個題目均透過「小提示」來引導讀者進行解答。 .學說實務不放過 針對重要爭點部分,本書亦會羅列學說以及司法實務見解,讓同學能夠抓住爭點,不論是面臨哪種考試類型,均能夠迎刃而解。 另建議可搭配作者另著之《保險法解題書》、《圖解式法典-解構保險法》一起研讀,可建立完整的保險法體系,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目錄】 緒論 保險法導覽  第一節 保險法體系架構  第二節 保險法考題類型  第三節 保險法命題大綱(司法官、律師) 第一章 保險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之概念與分類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第三節 保險利益  第四節 保險之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  第五節 要保人之義務  第六節 保險人之義務  第七節 保險代位  第八節 複保險與再保險 第二章 保險法各論  第一節 火災保險  第二節 責任保險  第三節 保證保險  第四節 人壽保險  第五節 健康保險  第六節 傷害保險  第七節 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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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還在為保險法煩惱嗎? 專為想要參加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保險所的學(考)生量身打造,如果你不是上述之一,只是想要迅速掌握保險法的重點,也絕對不能夠錯過此書,本書讓讀者在應付考試之餘,全面提昇保險法的實力。 還在害怕一進考場就遭到突襲嗎? 內容羅列蒐集最新期刊論文、各家學說以及實務見解,以最淺顯的文字,闡述最艱澀的法律爭點,讓讀者再也不須擔心近年命題趨勢之重點無法掌握,在考場下筆絕對行雲流水、言之有物、層次分明,在考場上再也不用擔心被保險法攻其不備,任何題型更是攻無不克,迅速攻占審題老師的心,高分自然手到擒來。 單念保險法一科就入場考試足夠嗎? 準備考試的學生都知道,保險法牽涉領域廣泛,本書不只對保險法有深入淺出、抽絲剝繭的講解,更結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民法綜合說明,準備考試全方位,不遺漏任何高分機會! 適用對象 1.想要參加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保險所的學(考)生。 2.想要迅速掌握保險法重點的學(考)生。 3.想要全面提昇保險法的實力的學(考)生。 改版差異 依最新法規修正內容、新增試題、實務見解、案例及解析 使用功效 1.深入淺出,量身打造,學習保險法的最佳書籍。 2.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3.針對保險法一網打盡,更結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民法綜合說明。 【目錄】 第一章 總論及保險的概念/001 ◎本章要學習保險法之規範內容及法律適用,亦須瞭解危險與保險的特徵,是保險法的基礎概念,有些保險法考題即是從此處命題。 第一節 保險法的法律適用/001 第二節 保險法的編制體例/020 第三節 保險的概念/023 第四節 危險的五大特徵/023 第五節 保險的六大特徵/076 第六節 保險的定義/080 第二章 保險契約的概念/081 ◎本章要學習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以及保險契約的性質,諸如雙務契約、有償契約、諾成契約、不要式契約、射倖契約、最大善意契約、對人契約、繼續性契約與附合契約等。須特別注意由此衍生的諸多問題,因為甚多保險法考題即是從此處命題。 第一節 保險契約的意義/081 第二節 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081 第三節 保險契約的性質/082 第三章 保險利益/133 ◎保險利益,長久以來有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爭議,也是命題焦點之所在,特別是人身保險利益的內涵為何、保險利益存在的對象與保險利益存在的時點等。讀者對於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觀點皆須有所瞭解,以避免考試時遭到突襲。 第一節 意義/133 第二節 性質/133 第三節 存在目的(功能)(作用)/133 第四節 保險利益之學說發展(江朝國老師)/138 第五節 保險利益的適用範圍/141 第六節 保險利益的分類/143 第七節 財產上保險利益/144 第八節 人身上之保險利益(§16)/176 第九節 保險利益的存在對象/183 第十節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186 第十一節 如何判斷考題是英美/大陸法系考題/189 第十二節 所有權人保險利益與抵押權人保險利益的競合/191 第四章 保險契約的分類/197 ◎保險契約有各種的分類方式,諸如依保險標的(保險事故發生的客體)來區分、依保險契約的保護內容為區分、依保險利益之性質來區分與依保險標的之價值是否先予確定來區分等。熟讀本章,將對於保險契約的類型有深入的瞭解。 第一節 依保險標的(保險事故發生的客體)來區分/197 第二節 依保險契約的保護內容為區分/198 第三節 依保險利益之性質來區分/199 第四節 依保險標的之價值是否先予確定來區分/200 第五章 保險契約之主體(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209 ◎保險契約的當事人有保險人與要保人,關係人有被保險人與受益人,輔助人有代理人、經紀人與業務員。研讀本章,須特別注意各該主體的特質及其相關規定。 第一節 當事人/209 第二節 關係人/210 第三節 輔助人/248 第六章 保險契約的要件/263 ◎保險契約是法律行為之一,故其亦有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的要求,本章之目的即在於建立整個保險契約的基本架構。 第七章 保險契約的控制/265 ◎保險法的「強制規定」有「相對強制規定」與「絕對強制規定」之分,其間的區別,是本章重點之所在。 第八章 保險契約的效力/275 ◎保險契約的效力,主要係針對要保人/被保險人的四大義務作說明-「保險費給付義務」、「據實說明義務/告知義務」、「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保險事故發生後的義務(主要係指保險事故發生的通知義務)」。本章是保險法最重要之命題焦點之一,讀者絕對要好好把握。 第一節 保險費給付義務/275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告知義務)/306 第三節 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373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後的義務/388 第九章 複保險/403 ◎複保險之目的在防止以化整為零的方法以達超額保險的目的,除須注意其要件外,尚須注意惡意複保險與善意複保險的不同。另外,釋字第576號解釋已明確解釋人身保險無複保險規定之適用。 附錄:醫療費用保險與複保險的關連性-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298號民事判決評釋/436 第十章 保險人的代位權/443 ◎「保險人的代位權」係指「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保險法§53I參照),但因為本法僅就其構成要件有做較完整的規定,至於其法律效果則多未有明確規定,故引發甚多爭議,此亦係命題焦點之所在。 第十一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501 ◎近來亦常出現牽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考題。研讀本章,須特別注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別於任意責任險的獨特設計,其偏離責任保險基本原理(即「無責任,即無責任保險賠償;有責任,其責任保險賠償額度,亦以被保險人損害賠償範圍為依歸」)之理由何在,是否妥當。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具體條文而言,甚多情形是與「責任保險」脫離,而近於「傷害保險」,若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是游移於「責任保險」與「傷害保險」間的「法律幽靈」,似不為過。 第一節 責任保險的發展(劉宗榮老師)/501 第二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內容/502 第十二章 保險法其他實務與理論上之重要議題/603 ◎本章係就保險法其他實務與理論上之重要議題予以解析,其屬較難歸類於保險法傳統上之哪一考試章節,故合併於本章說明。諸如「保險金不是一種賠償金」、「不足額理賠共保條款」與「自負共保條款/扣減式自負額」、「要保人終止權、解約金與強制執行」、「責任保險人應否負擔保險責任,其決定基準可分為『事故發生基礎』及『索賠基礎』兩種」與「投資型保險」等,亦屬保險法新興的重要考點,亦須請讀者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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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2:是否全部的強制規定均得因為有利於被保險人而變更? 爭點3:被保險人須於日間前往醫院進行每日3小時「日間住院」之治療,於請求日額型住院醫療給付時,保 險人抗辯因僅治療3小時,故應依照3小時/24小時之比例給付保險金,有無理由? 爭點4:住院期間請假外出,保險人主張扣除給付之日數,有無理由? 爭點5:被保險人以不用住院的「門診手術」方式進行白內障手術,能否請求住院手術之保險金? 爭點6:要保人投保「不包含酒駕責任與乘客傷亡責任」之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時,向同一保險人加價購買 「乘客責任保險」與「酒駕賠償責任附加條款」以彌補原契約之不足,如被保險人酒駕發生車禍 導致乘客死亡,保險人是否應負保險給付責任? 爭點7:個別商議條款是否有不明確條款解釋原則之適用? 爭點8:保險法第54條之1與民法第247條之1、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適用順序之疑義 爭點9:保險法第54條之1是否限於消費者方有適用?損失發現期間條款是否顯失公平? 參、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與除外不保條款之區分 爭點10:違反特約條款是否得類推適用保險法第25條無須返還保險費? 爭點11:何謂「隱藏性義務」?應如何處理? 爭點12:「指定醫院條款」屬於何種條款?效力為何? 爭點13:「肇事逃逸免責條款」屬於何種條款?效力為何? 爭點14:因果關係與除外責任 第二章 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與輔助人 壹、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利益、保險標的與保險標的物之概念差異 貳、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關係概念差異 參、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之保險利益歸屬主體不同 肆、保險契約之當事人 伍、保險契約之關係人 爭點1:同居之情侶間是否具有保險利益? 爭點2:保險法第16條第3款之「信用壽險」,其性質為何? 爭點3: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為何? 爭點4:若訂約時即不具保險利益,其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爭點5:保險法第105條第1項之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是否限於被保險人親筆簽名? 爭點6:保險法第105條第2、3項之撤銷權,得否適用於民國90年該規定增訂前所訂定,增訂後被保險人始撤 銷同意之保險契約? 爭點7:受益人是否需具有保險利益? 陸、輔助人 爭點8:業務員若未對消費者為詳細之說明,其法律責任為何? 爭點9:若要保人主張業務員未告知其違反保險法第64條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律效果】,所以要保人未據實告 知並未違反保險法第64條,其抗辯有無理由? 爭點10:業務員代替要保人填寫要保書之法律效果為何?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與告知義務 壹、法規內容 貳、法規目的 參、第64條第1項 爭點1: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 爭點2:保險經紀人是否具有告知受領權? 爭點3:被保險人授權保險人查詢就醫資訊,是否能免除告知義務? 肆、第64條第2項本文 伍、第64條第2項但書 爭點4: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告知年齡不實,應如何處理? 陸、第64條第3項 爭點5:所生爭議:兩年過後不得解除之規定,是否僅限於「兩年內保險事故未發生」之情形? 爭點6: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保險事故在契約訂立後兩年內發生,但為了避免保險人行使契約解除權而故意 拖過保險法第64條第3項之兩年除斥期間才通知保險人應如何處理? 柒、汪信君老師對第64條之立法論上建議 捌、告知義務之規範與當事人表意自由 爭點7: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遺漏重要事實時,保險人得否並行主張保險法第64條與民法第92條? 爭點8:保險續保與告知義務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內容與義務 壹、保險契約之內容 貳、保險契約之效力與權利義務 爭點1:何謂保費不可分原則?我國有無保費不可分原則之適用? 爭點2:保險費得否以訴訟方式請求? 爭點3:保險費未交付之法律效果為何? 爭點4:若保險事故之發生和危險增加無因果關係,保險人仍否再主張違反通知義務之第57條及第63條之法律 效果? 爭點5:若要保人訂約時違反告知義務,訂約後保險人得否改依照危險增加而課予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通知義 務? 爭點6:若保險人以契約條款約定違反主、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效果為「依比例減少保險金」,該條款是 否有效? 爭點7:轉行當臨時工或試用人員,是否符合危險增加之「持續性」? 第四節 保險契約效力之變動 壹、保險契約終止 貳、保險契約解除 參、保險契約無效 肆、人壽保險契約之停效與復效 爭點1:「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為何?於契約訂定時是否有效?於復效時是否有效? 爭點2:現行法下,申請復效時保險人得否要求要保人進行據實說明義務? 爭點3:契約約定派員收費,若沒派人去收,而要保人亦未繳費,是否還會停效? 爭點4:約定派員收費之保險契約,要保人同時提供「住所地址」與「收費地址」,停效之催告通知書僅寄送 至「收費地址」,是否發生合法催告之效果? 爭點5:催告繳交保險費之對象是否擴張至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 第五節 詐領保險金之法律效果──兼論日本法上重大事由解除權與英國法上之詐欺性請求 壹、概 要 貳、日本法上重大事由解除權 參、英國法上之詐欺性請求 第三章 損害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保險利益 壹、保險利益 貳、德國學說 參、我國分類 爭 點:承租人對於所承租之標的物有無保險利益? 第二節 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 壹、前導觀念:保險重要名詞區辨 貳、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之意義 爭點1:不定值保險與保險法第72條是否矛盾? 參、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的適用前提 肆、超額定值與不足額定值 爭點2:保險標的物一部損失時如何計算理賠之保險金? 第三節 足額保險、超額保險與不足額保險 壹、法規內容 貳、足額保險、超額保險與不足額保險之意義 參、實務上常見的三種例外條款 第四節 複保險 壹、法規內容 貳、複保險之規範目的與利得禁止原則 參、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肆、複保險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爭點1:複保險與保險價額之關係以及複保險是否須具備「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額」之要件? 伍、惡意複保險 爭點2:「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是否包含有通知但「通知不正確」之情形? 爭點3:惡意複保險之無效係哪些契約無效? 陸、善意複保險 柒、附論補充──保險競合 第五節 定額給付保險重複投保與契約危險事實 壹、釋字第576號解釋前之實務見解 貳、釋字第576號解釋 參、學者見解 爭點1:如要保人過度投保數個與其身價顯不相當之定額保險契約應如何處理? 爭點2:健康保險中的「住院必要性」應如何認定? 第六節 請求權代位 壹、請求權代位之意義 爭點1:保險法第53條第2項之家屬與受僱人如何認定? 爭點2:「附加被保險人」是否為得被保險人代位之「第三人」? 貳、保險人代位權之構成要件與權利移轉 爭點3:何謂「保險人優先原則」?「被保險人優先原則」與「保險人優先原則」之差異何在? 爭點4:賠償義務人於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對於被保險人賠償,是否生清償之效力?被保險人對賠償義務人 「拋棄」或「和解」,其效力為何? 爭點5:被保險人與賠償義務人於保險給付前拋棄權利,例如訂立「免責約款」,以致保險人無法代位之情形 如何處理? 爭點6:保險金給付前與給付後,被保險人所為之「受領清償」、「拋棄」、「和解」之各種法律關係為何? 參、代位請求之範圍與契約類型 爭點7:全民健康保險之代位應如何適用? 爭點8: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爭點9:再保險不適用保險代位之不同見解 第七節 損害防阻義務 壹、法規內容 貳、法規目的 參、法規適用 爭 點:因履行保險法第98條第2項之救助義務所生之救助費用,與避免損害之避損費用之差異為何? 第四章 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專論 第一節 責任保險 壹、責任保險之意義 貳、責任保險被保險人範圍之擴大 參、保險人參與權概念簡介 爭點1:若責任保險之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起訴濫行認諾、自認,或者是因不爭執訟爭事實而被依法擬制自 認,保險人對於判決確定的被保險人賠償責任,是否仍得爭執? 爭點2: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誤認事實」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造成該和解契約依照民法第738條得撤銷時, 保險人是否負責? 肆、直接請求權概念簡介 爭點3: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直接請求權之權利性質與消滅時效為何? 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題 爭點4:警察朝汽車開槍擊中乘客,是否屬於汽車交通事故? 爭點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生之請求權性質為何? 爭點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給付請求權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性? 爭點7:受害人因不正行為所致之保險事故 爭點8: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醫療費用給付之消滅時效如何計算? 爭點9:被保險人出借汽車與他人故意肇事,是否為強制車險代位追償對象? 爭點10:「隱藏性除外危險代位」時,保險人得否代位請求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精神慰撫金」? 爭點1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2項「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 使而消滅。」之性質為何? 爭點1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妨礙代位」規定為何? 爭點13:被保險人得否成為「受害人」? 爭點14:肇事之被保險人為遺屬,得否請求強制險給付? 爭點1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應如何因應自動駕駛車輛修改? 第二節 保證保險 壹、保證保險之意義 貳、保證保險之性質 參、保證保險之種類 爭點1:保證保險之保險標的為何? 爭點2: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為何? 爭點3:保證保險人得否主張過失相抵? 爭點4:保證保險之代位問題? 第五章 定額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當事人與關係人 壹、以他人為被保險人之人壽保險契約 爭點1:為何可以以他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 貳、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而未撤銷之人為被保險人 爭點2:喪葬費用支付之必要性 爭點3:以未滿15歲之人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之人投保死亡保險時,關於「被保險人同意」之疑義? 爭點4:法定代理人得否代未成年子女訂立「以未成年子女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契約?契約存續 中,要保人(未成年子女)欲終止契約是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爭點5:人身保險借名投保之法律關係中,其借名契約與保險契約之效力各應如何判斷? 爭點6:承上題,借名人甲得否訴請出名要保人乙變更要保人為自己,並聲明:「被告乙應將以其為要保人而 與丙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人變更為原告甲」? 爭點7:在借名人與出名要保人之民事訴訟中,應由何人負「借名投保」之舉證責任? 爭點8:人壽保險契約遭冒名變更要保人並終止保險契約應如何救濟? 爭點9:表見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後,應向保險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或向真正要保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第二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法定免責事由與當事人或關係人之故意行為 壹、要保人之故意行為 貳、被保險人自殺或自傷行為 參、受益人之故意行為 爭點1:受益人非以「取得保險金」為目的時,得否限制保險法第121條之適用? 爭點2:若受益人有數人,而其中一受益人因保險法第121條喪失受益權,應如何處理? 肆、各當事人與關係人之故意行為法律效果總整理 第三節 人壽保險契約受益人之問題研討 壹、人壽保險契約變更受益人之生效與通知 爭點1:受益人變更之性質為何? 爭點2:無權受領人應否負返還責任? 爭點3:保險人知悉變更而仍依照原比例給付之法律效果為何? 貳、受益權與繼承權之區別、權益比例與保險代位 爭點4: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時,保險金債權是否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爭點5:拋棄繼承是否影響受益權之有無? 爭點6: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時,其受益權之比例如何決定? 參、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之時點 爭點7: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其受益權是否於法院判刑確定時始為喪失? 爭點8:保險契約之受益人僅記載「妻」,而締約時之「妻」於事故發生時已離婚,要保人並已再婚,應以前 妻或現任之妻為受益人? 爭點9:保險受益人拒絕受益之效果為何?如變更受益人行為是在精神錯亂下所為,效果為何? 爭點10:要保人受監護宣告時,監護人得否代理要保人將受益人變更為自己? 爭點11:冒名變更受益人時,如冒名人將受益人變更為自己,原受益人得否向冒名人請求賠償或返還 不當得利? 第四節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權益保障 壹、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意義 貳、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利歸屬與強制執行 爭點1:變更要保人時,原要保人之債權人得否主張詐害債權撤銷變更? 爭點2:有約定受益人時,要保人之解約金債權是否得強制執行? 爭點3:人壽保險單價值遭扣押後發生保險事故之保險給付關係為何? 參、介入權制度 第六章 傷害保險與意外保險專論 第一節 保險給付之內容 壹、定額給付傷害及意外保險 貳、實支實付傷害及意外醫療保險 第二節 意外保險中意外事故之認定 壹、法規內容 貳、意外事故之要件 爭點1:高山症是否屬於意外事故? 爭點2:吸毒、吸食強力膠、飲酒中毒是否亦為意外事故? 爭點3:接種疫苗所致的失能或死亡,是否屬於意外事故? 爭點4:精神疾病造成之自傷或自殺行為如何評價? 參、損害發生原因之因果關係認定 肆、意外事故與因果關係舉證責任 第七章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精選解析 第一回 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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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業務的本質學能與生涯規劃 (1版)

人壽保險業務的本質學能與生涯規劃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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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人壽保險業務不可或缺的職涯指南! 步驟化專業人壽保險業務養成,從培養、精進本質學能到規劃生涯、設定目標,本書以科學的理論佐證,並提供生涯模型、增員模型等工具可實際應用。 【壽險業務具備可預見的成長路徑與多元發展選項,且是一份以「人」為中心的深度事業】 人壽保險不是靠一時的熱情或衝動就能成功的行業,真正能走得長遠的業務員,必然具備一套內化於心的核心能力,以及確實妥善規劃生涯發展。 本書循序漸進介紹人壽保險業務的工作,分成二大主題: 一、壽險業務的本質學能:站穩腳步的基石   詳述壽險業務的工作範疇、技巧、特質、執行步驟及活動等,並引用美國SCANS報告、才能發展協會的內容,統整從學校到職場的能力培養、專業建立。 二、生涯規劃:從業務員到企業家的路徑   以發展地圖四個階段:入門期、成長期、擴張期、卓越期,提供業務員在不同階段可以努力的方向與衡量的標準。 內容平易,適合新進業務員認識工作本質能力、著手實踐;其中附有應用工具,更能幫助壽險資深業務員、銷售經理改善工作痛點。  【目錄】 第 1 章 前言 第 2 章 壽險業務的基本職能 2.1 壽險業務的十大工作 2.2 壽險業務的十大技巧 2.3 壽險業務的十二大特質 2.4 壽險業務的十大步驟 2.5 壽險業務的八大活動 2.6 成功推銷的八大關鍵 第 3 章 美國1991年SCANS報告 3.1 SCANS(Secretary’s Commission on Achieving Necessary Skills)報告 3.2 SCANS報告核心 3.3 SCANS報告結論:學校應如何為工作做好準備? 第 4 章 美國才能發展協會所發展的實用領域 4.1 前言 4.2 發展專業能力 4.3 影響組織能力 4.4 建立個人能力 4.5 結論 第 5 章 保險業務員工作內容 5.1 保險業務員(Insurance Sales Agent)工作內容 5.2 結論 第 6 章 銷售經理工作內容 6.1 銷售經理(Sales Managers)工作內容 6.2 結論 第 7 章 人壽保險行銷的本質學能總結 7.1 人壽保險行銷的本質定位 7.2 結論 第 8 章 生涯規劃定義 8.1 生涯規劃的不易性 8.2 生涯規劃的重要性 8.3 生涯規劃的本質 8.4 事業與工作的區別 8.5 生涯規劃的三大目的 8.6 生涯規劃的12個步驟(系統規劃) 8.7 成功事業的關鍵資源 8.8 必備能力與人格特質 8.9 目標設定與計畫執行 8.10 誓言與信念(激勵篇) 8.11 保險業的職涯路徑 8.12 總結語錄 第 9 章 業務員生涯規劃 9.1 業務員生涯規劃 9.2 關鍵績效指標與實戰策略 第10章 生涯模型 10.1 職涯健康(Career Fitness) 10.2 職涯旅程(Career Trek) 10.3 職涯流程(Career Flow) 第11章 增員模型 11.1   1×6×4×2×1組織發展地圖 11.2   25×25系統 11.3   25×25系統概念解構 11.4   6×6×6系統 11.5   6×6×6系統全套訓練計畫 第12章 壽險業務事業發展圖與生涯彩虹圖 第13章 成處 13.1   前言 13.2   「為什麼要成處?」一頁式簡報草稿 附錄一 壽險業務教戰手冊 附錄二 在優質朝聘中尋找的12個特徵 附錄三 12個選擇維度 附錄四 WHAT WORK REQUIRES OF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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