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蒐集了歷年來重要的公司法考題,並羅列現行公司法重要的學說及實務見解。整體編排特色如下: 1.最新修法的重點編列 本書蒐集這幾年重要的修法內容、修法重點、簡要評析等,以便讀者們綜觀這幾年公司法的修法趨勢,從而探知考題的可能走向,更能掌握考試重點。 2.命中紅心的爭點整理 本書每章節皆會列出本書作者精心選擇的學說實務見解,讓讀者快速綜覽重要背景知識,幫助答題思考,解答後並列入該題所使用的重要實務見解,反覆加深學習印象。 3.精闢確實的考題分析 本書在解答每一道題目前,皆會先分析本題題目所考的章節與概念,以協助讀者認識題目、增長實力。 4.近年重要的考題解答 本書放入這些年重要、最新、最有考相的考題,讀者們能透過此等題目快速確認念書狀況,提升考試能力,學習答題技巧,讓讀者能在考場上精確答題。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1 公司法一一○年修法條文與重點一覽表‧3 公司法一○七年修法條文與重點一覽表‧5 公司法一○七年修法重點整理‧12 Chapter 1 總則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與公司捐贈‧1-3 壹‧公司之社會責任‧1-3 貳‧公司捐贈‧1-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4 題型 1-1-1 一不小心捐太多惹ORZ──公司之社會責任與捐贈 數額之認定【105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1-5 第二節 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1-10 主題一:公司轉投資‧1-10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11 題型 1-2-1 沒問題吧,他通通都想投資?公司轉投資之限制 【85年律師第1題改編】‧1-12 Try again 多加了兩個字就不算合夥人了?公司不得轉投資之 情形【99年東吳E組第1題節錄】‧1-14 主題二:貸放資金‧1-1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16 題型 1-2-2 我也很想幫你,讓我看看我能不能借你?公司資金 貸放之限制【94年司法官第1題節錄】‧1-18 題型 1-2-3 不好意思,我好像不能借你這麼多。貸放資金之總 額限制【改編自林國全老師文章】‧1-20 Try again 想借就借別客氣?公司資金貸放之限制 【96年會計師第1題節錄】‧1-21 Try again 不能借貸,那預支薪水可以嗎?預支薪資與資金貸 放之限制【85年會計師第1題節錄】‧1-22 主題三:公司保證‧1-2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23 題型 1-2-4 不能保證,我改背書行不行?票據背書與公司保證 【88年律師第1題】‧1-25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1-28 壹‧負責人之責任與義務‧1-29 主題一: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1-29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32 題型 1-3-1 認識的可以算她便宜點?董事忠實義務之違反 【91年台大丙組第1題節錄】‧1-34 題型 1-3-2 快入股吧好熱血啊!董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92年台大丙組第1題改編】‧1-36 題型 1-3-3 通通跟我走,讓這間鳥公司虧錢算了?董事忠實義 務之終點【95年台大己組第1題節錄】‧1-37 Try again 董事:耶,經營判斷法則是我的免死金牌!?公司 法第23條與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97年台大己組第1題改編】‧1-40 主題二:第23條第2項之請求權‧1-40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41 題型 1-3-4 我虧好多QQ,我可以為自己告你們?第23條第2項 請求權之行使【102年律師第2題】‧1-41 主題三:歸入權之行使‧1-45 題型 1-3-5 我卸任囉,你不能拿我怎樣了?實質董事與歸入權 之行使【101年律師第2題】‧1-45 貳‧實質負責人──事實上董事與影子董事‧1-49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50 題型 1-3-6 我不是董事,所以你被我指揮受損害沒關係?實質 董事之認定與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果 【102年司法官第1題】‧1-51 題型 1-3-7 都不算我的,藉由別人指揮公司真是太棒惹?公司 盈餘分派、代表訴訟與實質董事認定 【103年司法官第2題】‧1-54 參‧公司經理人‧1-59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60 題型 1-3-8 咦,經理人難道不可以給股東會挑嗎?經理人之權 限與任命程序【101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1-62 Try again 穿著顧問外衣的經理人?經理人之認定與選任程序 【97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1-64 Chapter 2 股份有限公司—總論 第一節 公司設立‧2-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 題型 2-1-1 咦,不是為了設公司就什麼都可以做?設立必要行 為與開業準備行為之區分【94年台大丙組第1題】‧2-5 題型 2-1-2 來談談開公司的各種準備吧──公司設立、公司名 稱與股東出資【111年北大法研第1題】‧2-8 第二節 資本三原則與公司減資‧2-12 主題一:資本三原則‧2-1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13 題型 2-2-1 現在不管我第一次至少要發多少了,YA !資本三原 則之體現與單純授權資本制 【劉連煜老師書中例題改編】‧2-13 主題二:公司減資‧2-16 題型 2-2-2 等等,你想還我什麼就還什麼,這樣不對吧?現金 減資與現物減資之運用【105年司法官第1題改編】‧2-17 題型 2-2-3 快挑快選,決議後就可以帶走囉?現物減資與法定 減資【104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2-21 第三節 股票發行與公開發行‧2-2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25 題型 2-3-1 我沒有公開發行,但其實我很有錢唷∼自願公開發 行制度之探討【劉連煜老師書中題目改編】‧2-26 第四節 股東出資‧2-28 主題一:股東出資方式‧2-28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28 題型 2-4-1 一切都是誤會,可以把價差還給我們嗎^^”?技術 出資之鑑價與董事責任【92年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2-30 主題二:股份交換‧2-3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3 題型 2-4-2 出資的方式百百種,但公司法開放的只有那幾種∼ 勞務出資、債權出資與股份交換【94年律師第1題】‧2-33 第五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及其例外‧2-36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6 題型 2-5-1 股份轉讓其實沒那麼自由∼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之限 制與違法轉讓之效果【92年律師第3題】‧2-40 題型 2-5-2 嘿嘿,親愛的子公司,你可以取得我公司的股份嗎?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與員工紅利分派【96年司法官第1題】‧2-43 題型 2-5-3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之例外──當你要求我買你的股 份?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與公平價格之認定 【103年台大丙組第1題】‧2-45 題型 2-5-5 咦,這樣子公司是不是就能取得母公司股份了?股 份回籠禁止原則、可轉換公司債、股份交換與吸收 合併【100年地特法制第1題改編】‧2-48 第六節 特別股相關問題‧2-5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54 題型 2-6-1 修法後,多種想法,通通滿足?特別股種類、股東 出資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5年台大丙組第1題】‧2-57 題型 2-6-2 特別股就應該跟普通股不一樣?特別股認購、股息 給付與轉換【104年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2-60 題型 2-6-3 琳瑯滿目的各種特別股,都可以發行?特別股與無 票面金額股制度【108年台大丙組第1題節錄】‧2-63 題型 2-6-4 要保住我們家族的勢力,就靠這些特別股了! 特別股設計相關問題 【110年北大商事法第2題節錄】‧2-67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召集權人‧3-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4 題型 3-1-1 當監察人想召開股東會?監察人召集股東會之權限 與要件【91年律師第1題節錄】‧3-8 題型 3-1-2 想開就開─董事長自己召開股東會?無召集權人 召開股東會之效力【97年輔大民商法組第3題改編】‧3-9 題型 3-1-3 手牽手、心連心,股東也能一起召開股東會?大股 東召集股東會之召集權與表決權拘束契約 【改編自王志誠老師文章】‧3-12 題型 3-1-4 大股東自行召開股東會─持股的相關問題辨析 【108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3-16 題型 3-1-5 當大股東自行召開股東會─股東會召集權人與股 東會決議瑕疵【108年律師司法官第1題】‧3-19 第二節 股東會召集之程序‧3-2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26 題型 3-2-1 不跟主管機關說,我們都偷偷來的?未經核准召開 股東會之效力【97年律師第1題改編】‧3-2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3-3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33 題型 3-3-1 管它歸誰管,我們提案決議通過就OK?股東提案權 之行使與對董事會之拘束力【96年台大丙組第1題】‧3-36 題型 3-3-2 通過也沒用的就列入,有拘束力的就不列入,真聰 明?股東提案權之行使與救濟【107年司法官第1題】‧3-41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之行使‧3-48 主題一:行使方式‧3-48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49 題型 3-4-1 它們對我來說,都是沒行使過表決權的「新」議案? 擬制出席後親自出席之表決權行使【101年律師第1題】‧3-53 Try again 想提案就提案,想投票就投票,真開心?股東提案 權與電子投票再親自出席行使表決權之限制 【101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3-56 題型 3-4-2 我本人沒來還可以撤銷嗎?股東會得決議之事項、 擬制出席與第189條之撤銷權適格之判斷 【100年律師第1題】‧3-57 主題二:表決權信託與表決權拘束契約‧3-60 題型 3-4-3 都簽約了,投票時你要挺我喔?表決權拘束契約與 表決權信託【劉連煜老師書中題目改編】‧3-61 題型 3-4-4 一次約定五十年,這樣董事長就我說了算?表決權 拘束契約之相關問題【109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3-65 題型 3-4-5 約定一下或是持股夠多,公司經營權就永遠是我的 了(笑)──表決權拘束契約與第173條之1 【110年台大丙組第1題】‧3-68 第五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3-74 主題一:普通決議、特別決議、假決議‧3-7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75 題型 3-5-1 人沒到齊,決議了也沒用?股東會決議方法與違反 第185條程序之行為效力【103年司法官第1題】‧3-79 主題二:出席數與表決權數之計算‧3-8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85 題型 3-5-2 快來買我的股票吧,開會時我會舉雙手贊成?股份 交換、股份轉換與利益迴避【95年司法官第1題】‧3-86 Try again 合併這麼大的事,怎麼能不投票?公司合併與利益 迴避之問題【97年台大丙組第1題節錄】‧3-88 題型 3-5-3 不小心換太多,結果不能投票了ORZ──控制從屬 公司、相互投資公司之表決權行使限制 【98年司法官第4題】‧3-89 第六節 股東會決議瑕疵與衍生問題‧3-9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3-93 題型 3-6-1 人數不夠就開會,這樣決議母湯唷──董事競業禁 止與股東會決議瑕疵【90年律師第1題】‧3-96 Try again 滿滿的瑕疵,該如何救濟?股東會臨時動議與瑕疵 救濟【90年台大丙組第1題改編】‧3-98 題型 3-6-2 不小心通通算進去了──董事股份設質與股東會決 議瑕疵【104年司法官第2題】‧3-99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資格‧4-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5 題型 4-1-1 法人想當董事可以嗎?公司董事之選任資格 【92年高考三級經濟行政第1題】‧4-7 Try again 我是法人,我也想當董事?法人董事之資格限制 【91年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4-9 題型 4-1-2 當選無效或被解任,都還是可以補足任期?董事消 極資格與法人董事制度【99年政大民法組第2題】‧4-10 第二節 董事選任‧4-15 主題一:選任方式‧4-1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16 題型 4-2-1 保住董事席次大作戰!董事分期改選制度之合法性 【100年律師第2題改編】‧4-18 題型 4-2-2 有些東西想改也不能改的?累積投票制與董事選舉 制度【100年台大丙組第3題改編】‧4-21 主題二:候選人提名制度‧4-2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25 第三節 董事解任‧4-27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27 題型 4-3-1 做的不好還想要賠償是不行滴?改選全體董事相關 問題與損害賠償【99年司法官第1題】‧4-32 題型 4-3-2 OhNo∼∼想請法院把董事換掉,一定得先決議? 法人董事與訴請裁判解任董事之要件 【92年司法官第1題】‧4-36 題型 4-3-3 投資人的保護者─當投保中心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公司法第200條與投保法第10條之1 【99年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4-40 題型 4-3-4 我不是出爾反爾,只是被騙了啊∼公司法第200條 與民法第56條之適用關係【105年律師第1題】‧4-42 第四節 董事之義務、責任及訴訟程序‧4-46 主題一:董事之義務與責任‧4-46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47 題型 4-4-1 本是同根生,競業沒衝突∼競業禁止原則、利益衝 突之迴避與一人公司問題 【102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改編】‧4-51 題型 4-4-2 棄權跟沒來,責任一樣不一樣?第193條第2項之董 事免責認定【改編自林國全老師文章】‧4-54 主題二:對董事提起訴訟‧4-57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58 第五節 董事之報酬‧4-59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60 題型 4-5-1 董事會(燦笑):通通授權吧,我們決定就好?董 監事報酬之決定【94年司法官第1題節錄】‧4-62 題型 4-5-2 講好的可以不算QQ?任期中降低董監報酬之適法性 【102年台大丙組第1題】‧4-64 Try again 不是吧,你們說沒薪水我就沒薪水?董事報酬請求 權與股東會調降報酬之適法性 【97年中正民商法組第2題】‧4-68 題型 4-5-3 他有的我也要有∼∼董事報酬決議程序與報酬請求權 【105年律師第2題】‧4-69 第六節 董事會之相關問題‧4-73 主題一:董事會之召開與決議‧4-7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73 題型 4-6-1 不迴避決議會無效?什麼,對外交易效力也會影響? 董事利益迴避與董事會具瑕疵時對外交易之效力 【99年律師第1題】‧4-81 Try again 【113年政大法研第1題】‧4-85 題型 4-6-2 呃,最後是我一個人說了算?董事代理出席與利益 迴避之一人決議效力【105年台大己組第1題】‧4-86 題型 4-6-3 夫妻一體,太太的利益等於丈夫的利益∼董事義務 之綜合考題【107年律師第1題】‧4-89 題型 4-6-4 你是董事長,我也是董事長(!?)──董事會得 否以臨時動議方式解任董事長 【111年政大法研第1題】‧4-97 題型 4-6-5 每個階段都要好好照程序來,不然會有決議瑕疵哦 ∼∼股東會權限、監察人股東會召集權、股東會與 董事會決議的瑕疵問題 【111司律第1題】‧4-101 主題二:董事資訊請求權之爭議‧4-111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112 題型 4-6-6 我也是要負責任的,搞不清楚我怎麼投票?董事資 訊請求權之行使【100年司法官第1題節錄】‧4-114 第七節 與其他機關間之權限劃分‧4-119 主題一:與常務董事會‧4-119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119 題型 4-7-1 說到底,公司的業務決策機關還是董事會啊∼董事 會與常務董事會之權限劃分【93年律師第2題】‧4-120 主題二:與股東會‧4-12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4-124 題型 4-7-2 我們沒辦法決定,只好交給股東會囉?股東會與董 事會之權限劃分與共享權限問題 【改編自王文宇老師文章】‧4-126 Chapter 5 監察人 第一節 監察人之職權‧5-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5-4 題型 5-1-1 我是董事長,公司的交易當然通通讓我來(?) 董事自我交易之限制與違反效力【104年律師第1題】‧5-7 題型 5-1-2 什麼都想自己來的監察人∼監察人之權限問題 【106年律師第1題節錄】‧5-10 題型 5-1-3 都給監察人交易,這樣真的好嗎?法人股東當選董 監事與董事自我交易問題 【109年台大丙組第1題改編】‧5-18 題型 5-1-4 躲在董事幕後的藏鏡人,跟他交易也是有可能損害 公司利益的──實質董事與董事自我交易問題 【110年司律第1題】‧5-24 題型 5-1-5 誰要搶我們家公司,我跟你拼了!──董事資格、 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瑕疵判斷和董事自我交易問題 【112台大法研第3題】‧5-29 第二節 監察人之其他問題‧5-37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5-37 Chapter 6 會計與員工獎勵制度 第一節 公積與分派盈餘‧6-3 壹‧公積‧6-3 貳‧分派盈餘‧6-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6-4 題型 6-1-1 沒盈餘的時候,就發法定盈餘公積吧∼盈餘分派與 法定盈餘公積之運用【102年律師第1題】‧6-8 題型 6-1-2 我算算算不完∼QQ盈餘分派與特別股股利之計算 【103年律師第2題】‧6-11 題型 6-1-3 補虧損前,先趕快發給股東?法定盈餘公積與盈餘 分派相關問題【101年北大民法組第1題】‧6-14 題型 6-1-4 準備營業到一半,才發現錢不夠的哀傷∼建業股息 相關問題【98年律師第1題】‧6-15 第二節 員工獎勵制度‧6-18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6-18 Chapter 7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7-5 題型 7-1-1 我們不隨便歡迎其他人加入的(搖手)∼股份有限 公司、閉鎖性公司與有限公司 【104年台大己組第1題】‧7-6 題型 7-1-2 違法轉讓不可以,超過人數也不可以∼閉鎖性公司 之股份轉讓與股東人數限制【105年司法官第2題】‧7-9 Chapter 8 其他相關問題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8-3 題型 8-1-1 換個組織就不用還錢惹?無限公司之組織變更 【108年東吳E組第2題】‧8-7 題型 8-1-2 當策略碰上法規∼各章綜合題型 【100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8-9 題型 8-1-3 不能公開募集,總可以私募吧?公司債之私募與轉 售【104年律師第2題】‧8-11 題型 8-1-4 合併案是我主導的,決議時我不迴避可以嗎─ 公司合併時之迴避規範與股東會提案權之行使 【109年司律第1題】‧8-14 題型 8-1-5 咦,這家公司就這大股東說了算?真的嗎?有限公 司之監督機制、董事資訊請求權、組織變更與表決 權拘束契約之綜合題型 【112司律第1題】‧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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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次改版補充最新增訂的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129條之1、第132條之1等豁免解約金債權強制執行的規定,以及第123條之2關於解約金遭強制執行時,受益人與近親介入權的規定。此等新規定的增訂背景、條文解釋以及未來可能的問題,本書均有相當的說明。 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極具啟發性,輔以相關學理的介紹和實務判決的印證,對於學習效果有極大的幫助。 本書之撰寫係以法律系學生及實務工作者為主要對象,除講述保險契約法之基本原理之外,更蒐集整理相關案例及判決見解,俾便讀者得以掌握保險法學理在實際案例上的運用成果。【目錄】 九版序 初版序 使用說明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緒 論 壹、保險法的性質/3 一、保險法為私法與公法的合併立法/4 二、保險私法為契約法各論/8 三、保險私法為任意法與強行法之混合/9 四、保險契約法的基本原則/11 貳、保險之概念與分類/14 一、界定「保險」概念的重要性/15 二、保險的要素/17 三、保險的種類/31 第二章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雙務契約/48 貳、不要式契約、諾成契約/49 一、保險單之性質/49 二、保險費之交付與保險責任/53 參、最大善意契約/58 一、最大善意原則之意義/58 二、最大善意原則的具體規定/58 三、最大善意原則與保險責任/60 四、最大善意原則與平等原則/62 五、過失相抵與保險給付/63 六、最大善意原則與保險人之履約行為/63 肆、定型化契約/64 一、保險契約之定型化/64 二、保險約款之訂入契約/65 三、保險約款之解釋/70 四、保險約款之效力規制/85 第三章 保險利益 壹、意 義/100 貳、功能(作用)/101 一、區分賭博與保險/101 二、防止道德危險/102 三、限制保險給付數額/102 參、學說發展/103 一、一般性保險利益學說/103 二、技術性保險利益學說/103 三、經濟性保險利益學說/104 肆、適用範圍/107 伍、分 類/109 一、法典上分類/109 二、學理上分類/120 陸、存在對象/122 一、要保人?/122 二、被保險人/123 三、受益人/124 柒、存在時點/125 捌、變 動/127 一、保險利益之轉讓/127 二、被保險人破產/128 第四章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 壹、保險契約當事人/132 一、要保人/132 二、保險人/133 貳、保險契約的關係人/134 一、被保險人/134 二、受益人/136 參、保險輔助人/153 一、保險代理人/153 二、保險經紀人/154 三、保險公證人/157 四、保險業務員/158 第五章 要保人之義務 壹、給付保險費/167 一、保險費之意義/168 二、義務人/168 三、支付方式/171 四、履行地點/171 五、給付遲延/172 六、保險費之返還/189 貳、告知義務/192 一、理論基礎/195 二、義務性質/196 三、告知義務人/197 四、告知時期/198 五、告知範圍/200 六、告知方式/210 七、履行對象(對保險業務員之告知問題)/211 八、義務違反之效果/215 參、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239 一、理論基礎/240 二、危險增加之要件/240 三、危險增加之種類/244 四、危險增加之法律效果/245 五、通知義務/248 肆、危險發生之通知義務/254 一、理論基礎與立法目的/254 二、通知義務人/255 三、通知期限/255 四、通知方式/257 五、義務違反效果/258 六、通知之效果與保險人的保險事故通知義務/261 七、通知義務之免除/262 伍、救助義務/262 陸、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262 一、意 義/263 二、內 容/263 三、違反效果/264 四、隱藏性義務與危險限制條款/266 柒、協力義務/271 一、意 義/271 二、內 容/272 三、違反效果/273 第六章 保險人之義務 壹、危險承擔/276 一、保險事故發生前/276 二、保險事故發生後/277 貳、負擔必要費用/309 第二編 損害保險 第七章 損害保險總論 壹、概 說/314 貳、利得禁止原則的規範/315 一、保險代位的適用範圍/316 二、複保險的適用範圍/323 參、與保險價額有關的規範/336 一、保險價額的意義/337 二、定值、不定值保險與超額定值問題/337 三、足額、超額與不足額保險/341 肆、救助義務與救助費用償還的規範/345 一、救助義務/346 二、救助費用的償還/349 伍、調查與證明損失之費用負擔的規範/351 第八章 保險代位 壹、立法理由/355 貳、要 件/357 一、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請求權/357 二、代位標的之一致性/363 三、保險人已給付保險金/364 參、效 力/365 一、法定債權移轉/365 二、被保險人之優先受償權/371 三、妨礙代位/372 肆、再保險與保險代位/374 一、爭議問題所在/374 二、學說見解/374 三、司法實務見解/375 四、本書見解/378 第九章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壹、複保險/383 一、概 說/383 二、要 件/385 三、判斷時點/387 四、法律效果/389 五、複保險之銷除/396 貳、保險競合/399 一、保險競合之意義/399 二、競合條款之處理/401 三、保險競合概念之必要性/403 第十章 火災保險 壹、概 說/405 一、以不定值保險為原則/406 二、保險單通常採用記名式/406 貳、種 類/406 一、依標的物數量/406 二、依標的物是否約定價值/407 參、承保之危險/407 一、火 災/408 二、爆 炸/409 三、閃電雷擊/410 四、其他危險/411 肆、保險損害/411 一、實際損失/411 二、擬制損失/411 三、全損與分損/412 四、非典型保險損害/413 伍、契約之履行與終止/415 一、履 行/415 二、終 止/417 陸、其他險種之準用/419 一、本節規定於其他險種之準用/419 二、人壽保險規定之準用/419 第十一章 責任保險 壹、概 說/424 一、責任保險之意義/424 二、責任保險之功能/425 貳、一般責任保險/426 一、承保危險及保險事故/426 二、被保險人之權利/431 三、保險人之參與權/435 四、第三人之地位/439 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450 一、立法目的/450 二、特殊性/452 三、保險給付之請求權人/462 四、承保範圍/467 五、除外危險/471 六、保險給付與責任抵充/487 七、保險代位/496 八、特別補償基金/499 第十二章 保證保險 壹、概 說/514 一、保證保險之緣起/514 二、保證保險之法律性質/515 貳、誠實保證保險/516 一、意 義/516 二、承保範圍/516 三、過失相抵問題/527 參、確實保證保險/529 一、意 義/529 二、承保範圍/529 肆、保證保險與保險代位/531 第三編 人身保險 第十三章 人壽保險 壹、概 說/536 貳、人壽保險之種類/538 一、死亡保險/538 二、生存保險/538 三、生死合險/539 參、道德危險之防止/539 一、保險利益/540 二、被保險人自己之危險評估──書面同意/540 三、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喪葬費用保險/552 四、被保險人自殺/556 五、受益人與要保人之故意行為/559 肆、契約效力的特別規定/562 一、告知義務與保險年齡/562 二、第三人代付保險費/564 三、減額繳清保險/565 四、禁止代位/565 五、除外危險/566 六、當事人破產/569 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益保障/571 一、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意義/571 二、保單借款/575 三、解約金及其強制執行/577 第十四章 其他人身保險 壹、健康保險/595 一、概 說/595 二、承保範圍/597 三、準用人壽保險之規定/608 貳、傷害保險/609 一、概 說/610 二、承保範圍/611 三、準用人壽保險之規定/648 參、年金保險/649 一、概 說/649 二、種 類/649 三、年金給付期間之特殊性/651 四、人壽保險規定之準用/651 索 引/653 主要參考書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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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文章解讀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9862696217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傑律師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1.7cm (高/寬/厚) 版次:3 出版日:2021/05/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次改版,除了新增文章及重要實務見解外,亦收錄至最新109年司律及法研所試題。本書不僅在介紹爭點與正反說的內容,也希望透過不斷地提示實務與學者之分析觀點,讓讀者學習分析法律爭點的「方法」。本書特色如下: 文章蒐錄多元 以收錄近五年學者文章為主,但亦收錄重要之「舊」文章,且收錄文章之作者多元,不會僅侷限於特定學校之學者。 教你怎麼寫答題 理解爭點與各說,並不代表知道怎麼寫在考卷上,所以本書有「考卷上這樣寫!」單元,幫助讀者脫離「搞懂爭議,卻無法呈現於考卷」的窘境。 掌握最新修法動態 近期修法動作頻繁,文章中之爭點與修法條文有關者,皆予以提醒,讓讀者不會資訊落後,也能應付考試! 目錄 第1章 總則 第2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1節 設立 第2節 股東會 第3節 董事會 第4節 監察人 第5節 會計 第6節 發行新股 第3章 有限公司 第4章 新舊法比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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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 1/E 2017 元照出版公司 作者: 曾宛如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7/08 ISBN:9789862559109 本書簡介 本書以現行公司法為基礎,提出許多現行法制在學理上應重新檢討之處,更期待的是,打破現有僵硬之思考,重新打造一部現代公司法制。在既有法規下小處修改試圖解決眼前一時之問題,將使政府、公司經營者、公司經營之挑戰者疲於奔命,忙於應付層出不窮的「新」花招,不僅對公司治理無益,且使我國公司法制有見樹不見林之憾,期盼各界能對我國公司法制之精進共同努力之。 圖書目錄 三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導 論 ──公司法制未解之問題 第一節/公司章程之意義及效力/7 第二節/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之劃分/11 第三節/董事長與董事會之關係/14 第四節/董事之定義與範圍/16 一、董事定義並未改變/18 二、影子董事與關係企業/21 三、影子董事與政府/24 第五節/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對象/25 第六節/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效果/27 第七節/多數股東權行使之界限/28 第八節/小 結/30 第二章/公司之權利能力 第一節/緒 論/31 第二節/公司權利能力之角色/32 第三節/資本維持原則之著力點/35 第四節/經營者之自我交易/39 第五節/上市公司之特別規定/46 第六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實務見解/51 第七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有無應與認許脫勾/55 第八節/公司法第19條與未經認許外國公司間之關連/55 第九節/小 結/56 第三章/章程自治之範疇 第一節/緒 論/61 第二節/章程內容之彈性與自治/62 一、英國公司法有關章程之改革/62 二、不得任意修改之章程條款/64 三、公司章程上之所營事業(Objects clause)/65 四、我國之公司章程/67 第三節/對中小型公司管制之放寬/72 一、公司法制與中小型公司/72 二、英國公司法之變革/74 三、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決議之設計/82 第四節/小 結/85 第四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股東會之程序設計及董事會之干擾觀察 第一節/緒 論/87 第二節/股東會之運作與干擾/91 一、「出席」股東會行為之性質/91 二、股東會運作之干擾 ──從董事會操控之角度切入/96 三、董事會操控行為應否准許之判斷標準/105 四、股東會決議之撤銷與無效/109 第三節/公司治理下股東會之功能與設計/116 一、股東提案權/116 二、董事之解任及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131 三、股東會功能之發揮與落實/140 第四節/小 結/145 第五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多數股東行使表決權之界限觀察 第一節/緒 論/147 第二節/章程與盈餘分派/148 第三節/盈餘分派決策權之歸屬及現行法下之救濟/157 第四節/司法介入與少數股東之保護/161 一、英國法之思維/161 二、我國未來之發展/165 第五節/小 結/170 第六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代位訴訟有效性觀察 第一節/緒 論/173 第二節/現行代位訴訟之缺失及建議之改革/174 第三節/代位訴訟之盲點/175 一、公司權利或股東權利/175 二、濫訴與同時存在原則 (contemporaneous ownership rule)/177 三、空白的訴訟規則/178 第四節/雙重代位訴訟/179 第五節/投保中心的角色 ──代位訴訟之新戰場/182 第六節/小 結/185 第七章/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司法實踐 第一節/緒 論/187 第二節/注意義務 ──98年度台上字第1302號判決之啟示/189 一、注意義務與侵權行為/192 二、商業判斷法則之適用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193 第三節/自我交易 ──98年度台上字第2050號判決所凸顯之理念/195 第四節/違反忠誠義務之利益吐還/202 第五節/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起訖 ──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1154號判決顯示之現象/203 第六節/小 結/209 第八章/公司之資金籌措 ──公司內部決策瑕疵與對外效力之連動性 第一節/緒 論/211 第二節/相關案例及爭點/212 第三節/董事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式瑕疵對決議效力之影響/216 第四節/董事會決議與新股發行 ──董事會之專屬權限?/218 第五節/新股發行之效力 ──與董事會決議效力脫勾?/220 第六節/小 結/222 第九章/公司及其負責人於資本市場之義務與責任 ──內線交易與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關連 第一節/緒 論/225 第二節/禁止內線交易之理論基礎/227 一、詐欺與內線交易/227 二、詐欺論述可能產生之盲點/231 三、市場法益與內線交易/234 第三節/我國內線交易之規定與模糊/253 一、證交法第20條與第157條之1所隱含之保護法益/253 二、實務見解/255 三、理論與實務之落差/260 第四節/以市場誠信之保護解構與建構我國內線交易之規範/262 一、內部人之範圍/263 二、規範標的/265 三、行為態樣/267 四、損害賠償責任之必要性/268 五、資訊即時揭露之調整/271 六、免責要件之設計/273 七、其他限縮之規定/278 第五節/小 結/282 第十章/公司法全盤修正 第一節/公司法制之現況/285 一、公司種類/285 二、組織僵化/287 三、董事規範不足/287 四、籌資方式不足/288 第二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打造具有彈性的公司組織/288 第三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釐清董事權義並強化公司治理/291 第四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不適任之人應予排除於公司經營之外/295 第五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股東會之變革及少數股東救濟機制之引進/298 第六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關係企業章與董事忠實義務之扞格/299 第七節/小 結/301 索 引/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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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鑒於司法官、律師二試考制面臨史上最大變動,保險法配分亦縮減為25分,為落實「一本書主義」,以便讀者從題目學習保險法,改版特色如下: 一、基本觀念 透過題目學習基本觀念,讓讀者在面對七彩變化球時,得以從基本觀念出發一一破解。 二、補充文章見解 針對近年命題方向,蒐羅新進學者及大師級教授的文章,將刁鑽爭點變紅中球,順利擊出滿貫全壘打。 三、整理近年重要修法 在修法比職棒總教練下台還頻繁的年代,整理近年重要修法,避免上了戰場才發現修法的窘境。 四、補充實務見解 本書篩選相關實務見解,並標示重點,提供讀者作為答題參考。 五、筆者個人碎碎念 藉由「本題關鍵字」協助讀者挑出題目的法律事實,佐以筆者《MURMUR》及《NOTE》,幫助考生建立解題思維,養成推導答案的能力。 【目錄】 Introduction 保險法重要修法專章暨基本觀念建構 Chapter 1 保險之概念 第一節 保險與類似保險 壹、保險制度功能 貳、界定「保險」 參、類似保險? 題型 1-1-1 互助會是否為保險【99政大風管所第2題】 第二節 保險之要件 壹、危險 題型 1-2-1 危險偶發性、保險法第127條與第51條之關係【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貳、補償需要性 題型 1-2-2 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2小題】 參、共同團體 肆、有償性 伍、獨立的法律上請求權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雙務契約 貳、不要式契約 參、不要物契約 題型 2-1-1 要物契約、財產保險遲未繳納保險費之效果【102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契約成立前預繳保費,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拒絕承保【10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10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96政大財法組第3題第2小題】 肆、最大善意契約 題型 2-1-3 最大善意原則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110政大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1小題】 第二節 附合契約 壹、行政管制 題型 2-2-1 傷害保險殘廢等級之認定與保險示範條款之修正【葉啟洲教授文章改編】 貳、保險約款之訂入契約 題型 2-2-2 投資型保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04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參、保險約款之解釋 題型 2-2-3 有疑唯利被保險人解釋原則、第54條第2項立法得失【94司法官第4題】 肆、保險約款之效力 題型 2-2-4 絕對強制規定、相對強制規定之分類依據【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5 肇事逃逸免責條款之解釋與效力【106台大丙、辛組第3題】 Chapter 3 保險利益 第一節 保險利益之主體 題型 3-1-1 被保險人是否須有保險利益?為胎兒投保是否有保險利益?【7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2 何人須有保險利益?何人有保險金請求權?【95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3-1-3 「家屬」及「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的認定【8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4 抵押權人保險利益、民法第295條及第881條之運用【9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題型 3-2-1 人壽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受益人應具保險利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之行使【107司法官第3題第1、2小題】 Chapter 4 要保人之義務 第一節 據實說明義務 壹、概說 題型 4-1-1 最大誠信原則、保險法第64條之基本問題【96律師第4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1題】 題型 4-1-2 特約健檢是否免除告知義務?【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Try again 【103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題型 4-1-3 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83司法官第4題】 Try again 【107調查特考第3題】 題型 4-1-4 被保險人與業務員共謀違反告知義務、保險費返還【104台大丙組第4題】 Try again 【105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第4題】 Try again 【108台大丙組第2題】 題型 4-1-5 違反與事故發生間之因果關係、解除權行使對象【89司法官第4題節錄】 Try again 【109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4高考法制第3題】 貳、違反效果 題型 4-1-6 解除權行使除斥期間、民法詐欺與告知義務違反【92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調查局特考第4題】 題型 4-1-7 告知義務違反、目的性限縮第64條第3項【111司律第2題】 Try again【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1-8 進階題─主附約告知義務違反、通知義務之違反與保險人喪失解除權之損害【10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9 進階題─重要性、健康險目的性限縮「不得免責」【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 題型 4-2-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評析【10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2-2 被保險人職業變更、危險增加通知義務違反【101台大丙、辛組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題型 4-2-3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法律效果【95律師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2-4 危險增加之重要性、違反通知義務【107律師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2-5 保險事故與危險增加間之因果關係、比例給付保險金【105律師第3題】 第三節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 題型 4-3-1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通知期間可否特約延長或縮短?【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第四節 救助義務 題型 4-4-1 救助費用償還、人身保險是否適用?【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 題型 4-5-1 特約條款與告知義務【95政大風管所第3題】 題型 4-5-2 保險法第68條、第69條之評析【98政大民事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5-3 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03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3小題】 題型 4-5-4 進階題─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10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Chapter 5 保險人給付義務 第一節 主觀承保範圍 題型 5-1-1 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97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高考第4題第3小題】 題型 5-1-2 第29條第2項但書應增列「重大過失」及代理人之「故意」?【90律師第3題】 題型 5-1-3 使用人之故意、過失相抵【103司法官第2小題】 題型 5-1-4 以履約保證保險論要保人之故意【9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5-1-5 共同被保險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100律師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 4 題第 3 小題】 題型 5-1-6 第109條第2項故意自殺仍賠條款【93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1-7 第30條履行道德上義務【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第二節 給付數額(不足額、超額保險) 題型 5-2-1 定值保險相關規定是否有不當?【99律師第4題】 題型 5-2-2 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93輔大乙組第3題】 題型 5-2-3 不足額保險【10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4小題】 題型 5-2-4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條款【105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2-5 不足額理賠共保條款【103高考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5-2-6 保險人查明標的價值、善意超額保險【9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5-2-7 善意超額保險應如何理賠?「部分損害」後契約之效力如何?【90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 題型 5-2-8 惡意超額保險之效力【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5-2-9 「超額定值保險」的理賠【81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6 複保險 第一節 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題型 6-1-1 釋字第576號解釋【99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4題】 題型 6-1-2 人身保險、消極保險是否有複保險適用?【98台大丙、辛組第4題】 題型 6-1-3 消極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醫療收據正本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台大丙、辛組第2題】 第二節 複保險之效力 題型 6-2-1 善意複保險之效力、我國採何種立法主義?【8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6-2-2 善、惡意複保險之效力【88律師第3題】 題型 6-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善意複保險之效力【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保險競合 題型 6-3-1 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104律師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6-3-2 不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Chapter 7 保險代位 第一節 保險代位之目的、適用範圍及限制 題型 7-1-1 保險代位之目的【89台大丙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7-1-2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時效【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1-3 醫療費用保險是否適用保險代位?全民健保與保險代位【96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1-4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第二節 保險代位之數額 題型 7-2-1 不足額保險與保險代位、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7-2-2 自負額及被保險人優先原則【89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2-3 綜合題─保險代位【85台大丙組第4題】 第三節 妨礙代位 題型 7-3-1 妨礙代位【99政大風管所第1題】 題型 7-3-2 妨礙代位-保險人尚未給付【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第4題】 第四節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題型 7-4-1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98律師第4題】 題型 7-4-2 再保險人有無代位權?原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是否須扣除已受領之再保險金?【101東吳C組第3題】 Chapter 8 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事故發生及通知義務 題型 8-1-1 任意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的立法精神有何差異?【94東吳C組第4題】 題型 8-1-2 責任保險承保範圍、事故發生後通知義務【103律師第3題】 第二節 附加被保險人 題型 8-2-1 法定附加被保險人、代位權時效【97律師第4題】 題型 8-2-2 附加被保險人條款【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第三節 保險人之參與權 題型 8-3-1 保險人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8-3-2 保險人無故拒絕參與和解【99司法預試第2題】 題型 8-3-3 被保險人濫行認諾、自認之確定判決,不一定拘束責任保險人【110北大第4題】 題型 8-3-4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之調解對責任保險人有拘束力?【11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四節 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題型 8-4-1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性質【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北大第4題第2小題】 第五節 保證保險 題型 8-5-1 誠實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96司法官組第4題】 題型 8-5-2 損失發現期間條款之效力【9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9 人壽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之保險事故 題型 9-1-1 主動給付保險金、附約之效力依附條款與誠信原則【105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兒童保單之禁止 題型 9-2-1 第105條修正前後比較【9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9-2-2 兒童保單的容許性、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05條的評析【94台大丙組第3題】 題型 9-2-3 法定代理人得否代為行使同意權【104政大第4題】 題型 9-2-4被保險人同意權得否授權由他人簽名「代行」【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0政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9-2-5 借名投保人壽保險契約之契約效力?【113台大丙辛組第2題】 題型 9-2-6 第105條、第107條於人壽險及健康險之適用、契約聯立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人壽保險費 題型 9-3-1 第116條之修正評析【91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9-3-2 往取債務之給付遲延、保險法第116條復效【108司律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9-3-3 復效時「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109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112高考法制第3題】 題型 9-3-4 保險人於人壽保險費到期未付時對要保人之催告義務及義務免除【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9-3-5 保單價值準備金可否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四節 受益人之指定 題型 9-4-1 受益人之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題型 9-4-2 變更受益人之方式及未通知之效力【92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9-4-3 受益人變更須以書面通知及保險人同意【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9-4-4 受益人同時存在原則【95律師第4題】 題型 9-4-5 受益權之喪失【112調查局特考第2題】 Try again 【94北大第4題】 題型 9-4-6 受益權與類名指定、危險增加與未通知事項間之因果關係【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團體保險 Chapter 10 傷害保險、健康保險 第一節 傷害保險 題型 10-1-1 意外事故之「外來性」【105司特、調特、公證人第4題】 Try again 【86文化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2 意外事故之「非自願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3 意外事故與故意之舉證責任【100成大乙組第2題】 第二節 健康保險 題型 10-2-1 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保險法第127條【108司律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0-2-2 健康保險事故、傷害保險之「意外」【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題型 10-2-3 日間住院、住院請假與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0-2-4 健康保險中住院必要性之認定【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 題型 10-2-5 健康保險「復效」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10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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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系列名:臺大法學教科書 ISBN13:9789865262884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自強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5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第一章「債之關係總論」,除從債權與物權之不同說明債權之本質外,尚特別強調債編通則法定之債以外其他規定最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第二、第三章關於契約內容部分,除探討契約關係內容的形成及其義務群與債權的類型外,也從契約類型論的觀點,將債編各種之債紛然雜陳的契約,耙梳釐清其輪廓,架構其體系,並針對若干交易上重要的有名契約,敘述其基本法律關係與核心問題,期使讀者不僅能對債權的內容,也能對契約類型特徵與基本的契約內容有所認識。第四章「債之消滅」,對清償、代物清償、間接給付、債之更改契約的法律性質論,提出不少與通說不同的看法。 目錄 第五版 自序 i 第一版 序言 iii 第一章 債之關係總論 1 I 債之關係之概念 1 一 債之關係之相對性 1 二 對人關係 3 三 法律上特別結合關係 5 II 債權 8 一 債權為給付請求權 8 二 債權與物權之不同 15 三 債權之實現 24 四 債權為財產權 26 III 債務與責任 28 一 責任之概念 28 二 自然債務 31 IV 以契約為中心的債總體系 31 一 約定債之關係 32 二 其他債之關係 33 三 債編通則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 36 第二章 契約之內容 41 I 契約內容之形成 41 一 約定之內容與法律規定 42 二 契約內容之確定 53 三 契約之解釋及漏洞之填補 63 II 契約關係之義務群及權能 76 一 主給付義務 77 二 主給付義務以外之其他義務 81 三 其他構成要素 90 四 契約關係之整體性與有機體性 94 III 債權典型之內容 96 一 債權內容之類型化 96 二 種類之債 100 三 選擇之債 111 四 金錢之債 114 第三章 契約之類型 123 I 有名契約與有償契約 123 一 有名契約與典型契約類型 123 二 有償契約為有名契約規定的重心 124 三 交換契約與非交換契約 125 II 以終局移轉財產權為內容之有名契約 127 一 物之買賣 128 二 互易 141 三 贈與 141 III 法定租借契約 144 一 總說 144 二 租賃 151 三 有償消費借貸 169 四 無償借貸契約 182 IV 勞務契約 184 一 總說 184 二 僱傭 188 三 承攬 193 四 委任(事務處理契約) 215 V 其他有名契約類型 234 VI 廣義非典型契約類型 235 一 定性理論 235 二 傳統大陸法系之非典型契約 243 三 現代契約類型 249 第四章 債之消滅 253 I 總說 253 II 清償 254 一 清償之概念與法律性質 255 二 依債務本旨為清償 264 三 代物清償與間接給付 282 四 清償之抵充 293 III 其他債務消滅原因 295 一 提存 296 二 抵銷 300 三 免除 312 四 混同 313 五 更改 314 事項索引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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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站 ▷隨文註釋 ▷實務解析 ▷範題精選 ▷模擬試題 ▷邱說解析 ✦改版重點 ✧20版隆重獻聲──6大主題有聲導讀,讓你一飽耳福、民訴法喜充滿 ▷基礎理論(訴訟架構及程序法理) ▷當事人適格及訴訟擔當 ▷共同訴訟類型及處理 ▷訴訟標的理論及訴權理論 ▷當事人恆定及重複起訴禁止 ▷舉證責任之分配 *實體書、有聲導讀一次滿足,即可升級為有聲書! *只在「新學林官網」獨家販售! ✧新增113年度考題 ▷113司律 ▷113台大 ▷113政大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 民事訴訟法總論:程序架構及基礎理論 一、前言:本法的研讀與準備 1-3 ㈠訴訟法的特性 1-3 ㈡如何學習──體系的建構及法理基礎的記憶 1-5 二、民事訴訟之程序架構 1-6 ㈠起訴階段 1-7 ㈡言詞辯論階段 1-7 ㈢證據調查階段 1-8 ㈣判決階段 1-8 三、民事訴訟之理論基礎 1-11 ㈠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 1-11 ㈡本法之理念(程序法上之基本要求) 1-11 四、民事訴訟之審理原則(訴訟法理) 1-16 ㈠處分權主義 1-16 ㈡辯論主義 1-18 專題研究──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之綜合說明 1-21 ㈢公開主義 1-26 ㈣直接審理主義 1-27 ㈤言詞審理主義 1-28 ㈥適時提出主義 1-29 ㈦集中審理主義 1-31 ㈧自由心證主義 1-32 五、訴訟事件與非訟事件之程序進行與法理適用 1-33 ㈠事件性質及程序法理之差異 1-33 ㈡程序法理之交錯適用 1-37 ㈢程序法理之法定轉化 1-37 Chapter2 訴訟主體論㈠:法院 壹、概說 一、意義 2-5 二、組織 2-5 ㈠審級制度 2-5 ㈡審判體之組成 2-5 三、審判權限之分配 2-6 ㈠法定法官原則 2-6 ㈡審判權之分配 2-6 ㈢管轄權之分配 2-7 ㈣法院內部事務之分配 2-7 專題研究──訴訟要件之審查:「先程序後實體」之審理模式 2-8 貳、民事審判權 一、意義 2-14 二、性質 2-14 ㈠訴訟要件之一 2-14 ㈡職權調查事項 2-14 三、認定及處理 2-15 ㈠認有審判權:續為審理其他程序要件 2-15 ㈡認無審判權:裁定移送或駁回 2-15 ㈢審判權恆定原則 2-15 專題研究──國際審判管轄權之認定 2-16 參、管轄權 一、意義 2-20 二、性質 2-20 ㈠訴訟要件之一 2-20 ㈡職權調查事項 2-20 ㈢無審判權即無管轄權 2-21 三、型態 2-21 ㈠職務管轄 2-21 ㈡土地管轄 2-21 ㈢專屬管轄 2-25 ㈣任意管轄 2-26 ㈤合意管轄 2-30 ㈥應訴管轄 2-33 ㈦指定管轄 2-34 四、調查及欠缺之處理 2-35 ㈠管轄恆定原則 2-35 ㈡訴訟之移送 2-36 肆、迴避 一、意義 2-38 二、自行迴避 2-38 ㈠前審裁判 2-38 ㈡仲裁 2-40 三、裁定迴避(聲請迴避) 2-41 四、經兼院長之法官同意之迴避 2-41 五、司法事務官、法院書記官及通譯之迴避 2-41 Chapter3 訴訟主體論㈡:當事人 Section1 基礎理論 壹、當事人概念 一、意義 3-7 二、形式當事人與實質當事人概念 3-7 ㈠形式當事人一元主義 3-7 ㈡賦予實質當事人相當之程序主體權 3-8 三、當事人之基本特徵 3-8 ㈠當事人兩造對立原則 3-8 ㈡當事人應受判決效力所拘束 3-9 四、當事人享當事者權(程序主體權、訴訟法上之基本人權) 3-10 ㈠辯論權 3-10 ㈡當事人公開 3-11 ㈢其他權利事項 3-11 貳、當事人確定 一、意義 3-13 二、性質 3-1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1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13 三、確定標準及具體認定 3-14 ㈠以已死亡之人為當事人 3-14 ㈡冒名起訴或冒名應訴 3-14 ㈢本無其人之捏名起訴 3-14 ㈣未使用真名之化名起訴 3-15 參、當事人能力 一、意義 3-16 二、性質 3-16 ㈠訴訟要件之一 3-16 ㈡職權調查事項 3-16 ㈢屬一般抽象之資格 3-17 三、範圍 3-17 ㈠有權利能力者 3-17 ㈡胎兒 3-17 ㈢非法人團體 3-18 肆、當事人適格 一、意義 3-23 二、性質 3-2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2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24 ㈢屬須具體認定之資格 3-24 ㈣有當事人適格者具訴訟實施權 3-24 三、判斷標準 3-24 ㈠原則標準:訴訟標的之實體法上權利義務法律關係歸屬主體,具當事人適格 3-24 ㈡衍生標準:依不同訴訟之種類定當事人適格之標準 3-27 ㈢例外情況:訴訟擔當(訴訟信託) 3-29 專題研究──訴訟類型與判決效力概說 3-30 專題研究──確認訴訟之當事人適格與確認利益 3-34 四、訴訟擔當(當事人適格認定之例外類型) 3-38 ㈠意義 3-38 ㈡性質:形式當事人與實質當事人分離 3-38 ㈢類型 3-39 ㈣效力 3-40 五、法定訴訟擔當 3-42 ㈠具體事例之一:破產訴訟(破產§§75、90、92 e) 3-42 ㈡具體事例之二:債權人代位訴訟(民§242) 3-43 ㈢具體事例之三:共有人代位訴訟(民§821) 3-44 ㈣具體事例之四: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消保§53、民訴§44-3,妨害制止請求訴訟、法定訴訟擔當團體訴訟) 3-46 六、任意訴訟擔當 3-49 ㈠法定類型之一:選定當事人制度(民訴§41) 3-50 ㈡法定類型之二:選定公益社團法人為選定當事人(民訴§44-1,任意訴訟擔當團體訴訟) 3-58 ㈢法定類型之三:追加選定當事人制度(消保§54、民訴§44-2,公告曉示制度與併案請求) 3-60 ㈣法定類型之四:消費者保護法上之消費者團體訴訟(消保§50Ⅰ)? 3-63 專題研究──現代型紛爭事件及訴訟制度 3-66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之認定與訴訟擔當與否 3-72 專題研究──訴訟擔當中判決效力擴張之正當化依據 3-77 專題研究──非法人團體之當事人適格及判決效力之擴張 3-81 伍、訴訟能力 一、意義 3-93 二、性質 3-9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9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93 三、立法意旨 3-94 四、判斷標準 3-94 ㈠有訴訟能力者 3-94 ㈡無訴訟能力者 3-94 ㈢限制訴訟能力者 3-95 ㈣外國人 3-95 五、欠缺之救濟 3-95 陸、辯論能力 一、意義 3-96 二、立法意旨 3-96 三、判斷標準 3-96 Section2 複數當事人(共同訴訟) 壹、共同訴訟 一、概說 3-116 ㈠意義 3-116 ㈡功能 3-116 ㈢發生原因 3-119 ㈣類型及分類標準 3-121 二、普通共同訴訟 3-125 ㈠意義 3-125 ㈡性質 3-125 ㈢程序設計 3-125 ㈣程序效果 3-127 三、必要共同訴訟 3-129 ㈠意義 3-129 ㈡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3-129 ㈢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3-135 ㈣程序設計 3-138 ㈤程序效果 3-142 專題研究──合一確定之認定方式及爭議處理 3-144 四、特殊型態共同訴訟: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3-163 ㈠意義 3-163 ㈡性質 3-163 ㈢立法目的 3-164 ㈣要件 3-164 ㈤審理 3-166 貳、訴訟參加 一、概說 3-168 ㈠意義 3-168 ㈡制度目的 3-168 ㈢類型 3-169 二、輔助參加(從參加) 3-170 ㈠意義 3-170 ㈡要件 3-170 ㈢程序 3-172 ㈣地位 3-172 ㈤權限 3-173 ㈥效力 3-174 ㈦參加人承當訴訟 3-177 ㈧當事人之告知訴訟 3-177 ㈨法院之職權通知訴訟 3-179 三、特殊型態訴訟參加:共同訴訟參加、共同訴訟輔助參加 3-183 ㈠類型 3-183 ㈡共同訴訟參加 3-183 ㈢共同訴訟輔助參加 3-185 Chapter4 訴訟程序㈠:訴訟程序通則 壹、訴訟代理人 一、概說 4-9 ㈠意義 4-9 ㈡性質:訴訟要件之一 4-9 ㈢限制:雙方代理之禁止 4-10 二、法定代理人 4-10 ㈠意義 4-10 ㈡種類 4-10 ㈢權限 4-11 ㈣為訴訟所必要之允許 4-12 三、訴訟代理人 4-12 ㈠意義 4-12 ㈡資格 4-12 ㈢委任行為 4-13 ㈣權限 4-15 ㈤效力 4-16 ㈥消滅 4-19 四、輔佐人 4-22 ㈠意義 4-22 ㈡必要性 4-22 ㈢要件 4-22 ㈣效力 4-22 ㈤輔佐人、訴訟代理人及參加人之比較 4-23 貳、訴訟費用 一、概說 4-24 ㈠意義 4-24 ㈡目的 4-24 二、訴訟費用之範圍 4-26 ㈠意義 4-26 ㈡具體內涵 4-26 三、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 4-27 ㈠意義 4-27 ㈡訴訟標的價額恆定原則 4-28 ㈢訴訟標的價額核定標準 4-28 四、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4-30 ㈠意義 4-30 ㈡徵收標準 4-30 ㈢溢收費用之退還 4-32 五、訴訟費用之負擔 4-32 ㈠意義 4-32 ㈡標準 4-32 ㈢訴訟費用之確定及裁判 4-34 ㈣未納訴訟費用之效果 4-35 六、訴訟費用之擔保 4-36 ㈠意義 4-36 ㈡立法意旨 4-36 ㈢命供擔保之要件 4-36 ㈣命供擔保之裁定 4-37 ㈤供擔保之方法與效力 4-37 ㈥擔保物之返還 4-37 ㈦擔保物之變換 4-38 ㈧訴訟費用供擔保規定之準用 4-38 七、訴訟救助 4-40 ㈠意義 4-40 ㈡立法意旨 4-40 ㈢要件 4-40 ㈣程序 4-41 ㈤效力 4-41 ㈥撤銷 4-43 ㈦訴訟費用之徵收及歸還 4-43 ㈧訴訟費用之裁定減免 4-44 ㈨救濟 4-44 參、當事人書狀 一、概說 4-45 二、書狀之程式 4-45 三、書狀欠缺之效果及補正 4-45 四、代書狀之筆錄 4-45 五、科技設備傳送書狀 4-46 肆、送達 一、意義 4-47 二、送達機關或送達人 4-48 ㈠法院書記官及執達員 4-48 ㈡郵務機構 4-48 ㈢囑託送達人 4-48 三、應受送達人 4-49 ㈠原則 4-49 ㈡例外 4-49 四、應送達之文書 4-53 ㈠文書之繕本或影本 4-53 ㈡通知書 4-53 ㈢判決或裁定正本 4-53 五、送達之處所 4-53 ㈠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4-53 ㈡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 4-53 六、送達之時間 4-54 ㈠原則 4-54 ㈡例外:允許於例假日及夜間送達者 4-54 七、送達之方法 4-54 ㈠交付送達 4-54 ㈡寄存送達 4-56 ㈢留置送達 4-56 ㈣公示送達 4-57 ㈤以科技設備傳送送達 4-58 八、送達之效力 4-58 伍、期日及期間 一、期日 4-60 ㈠意義 4-60 ㈡種類 4-60 ㈢指定 4-60 ㈣開始與終了 4-61 ㈤變更與延展 4-61 二、期間 4-62 ㈠意義 4-62 ㈡種類 4-62 ㈢起算與計算 4-65 ㈣伸長或縮短 4-67 ㈤聲請回復原狀 4-68 陸、訴訟程序之停止 一、概說 4-69 ㈠意義 4-69 ㈡立法目的 4-69 二、當然停止 4-70 ㈠意義 4-70 ㈡承受訴訟 4-75 三、裁定停止 4-78 ㈠意義 4-78 ㈡原因 4-78 ㈢撤銷 4-81 四、合意停止 4-82 ㈠意義 4-82 ㈡原因 4-82 五、訴訟停止之效力 4-84 ㈠當然停止及裁定停止之效力 4-84 ㈡合意停止之效力 4-85 專題研究──法院間審判權爭議之處理 4-86 Chapter5 訴訟客體論㈠:訴訟上請求 Section1 基礎理論 壹、訴之基本觀念 一、總論 5-4 ㈠訴之意義 5-4 ㈡訴之基本內涵 5-4 二、訴之種類 5-5 ㈠給付之訴 5-6 ㈡確認之訴 5-7 ㈢形成之訴 5-8 貳、審判之對象 一、訴訟要件(程序要件)之審查 5-12 ㈠訴訟要件 5-12 ㈡訴訟法上之權利保護要件(權利保護必要) 5-13 ㈢實體法上之權利保護要件 5-14 二、訴訟標的與訴訟標的理論 5-17 ㈠訴訟標的之認定 5-18 ㈡訴訟標的對訴訟程序之重要影響 5-21 ㈢舊訴訟標的理論(傳統訴訟標的理論) 5-22 ㈣新訴訟標的理論 5-22 專題研究──新、舊訴訟標的理論之內涵及差異 5-25 ㈤訴訟標的相對論 5-33 ㈥其他訴訟標的理論 5-35 Section2 複數訴訟上請求(訴之客觀合併) 壹、通論 一、意義 5-45 二、功能 5-46 ㈠保障當事人之實體及程序利益 5-46 ㈡達成訴訟經濟 5-46 ㈢防止裁判之牴觸 5-46 三、發生原因 5-46 四、要件 5-47 ㈠須原告於同一訴訟程序中合併主張數宗訴訟 5-47 ㈡須受訴法院就數宗訴訟中之一訴訟有管轄權 5-47 ㈢須數個請求得行同種訴訟程序 5-47 ㈣須數訴無禁止合併之規定 5-47 五、調查與處理 5-48 ㈠移送 5-48 ㈡命分別辯論或改用程序 5-48 ㈢命補正或為駁回裁定 5-48 貳、訴之客觀合併之態樣 一、單純合併 5-49 ㈠意義 5-49 ㈡型態 5-49 ㈢審判方式 5-50 二、預備合併 5-51 ㈠意義 5-51 ㈡制度目的 5-51 ㈢要件 5-53 ㈣審判方式 5-54 專題研究──預備合併之上訴 5-57 專題研究──代償請求之起訴方式 5-62 三、競合合併(傳統上所稱「重疊合併」) 5-64 ㈠意義 5-64 ㈡要件 5-64 ㈢審判方式 5-64 四、選擇合併 5-65 ㈠意義 5-65 ㈡要件 5-65 ㈢審判方式 5-66 五、特殊之合併態樣㈠:訴之客觀合併類型之擴大 5-70 ㈠預備合併適用範圍之擴大 5-70 ㈡重疊合併意義之變更 5-73 ㈢其他合併類型之承認 5-73 六、特殊之合併態樣㈡:訴之主觀預備合併 5-76 ㈠類型 5-76 ㈡審理 5-78 ㈢承認與否 5-78 Chapter6 訴訟程序㈡:起訴階段 壹、起訴之程式 一、訴之提起 6-5 二、起訴狀之記載 6-5 ㈠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6-5 ㈡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6-5 ㈢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訴之聲明) 6-8 ㈣宜記載事項 6-11 貳、起訴之效力:訴訟繫屬 一、意義 6-12 二、效果 6-12 ㈠審判權恆定原則 6-12 ㈡管轄恆定原則 6-12 ㈢訴訟標的價額恆定原則 6-13 ㈣當事人恆定原則 6-13 ㈤實體法上之效力 6-29 參、起訴之審查 一、程序要件之審查 6-30 ㈠審查內涵 6-30 ㈡審查程序 6-32 二、訴有無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之審查(一貫性審查) 6-33 三、濫行起訴之處理 6-33 肆、起訴之限制:特定訴之利益之具體化標準 一、提起將來給付之訴之限制 6-35 ㈠立法意旨 6-36 ㈡限制要件:有預為請求之必要 6-37 ㈢具體類型 6-38 ㈣判決方式 6-40 二、提起確認訴訟之限制 6-40 ㈠確認客體須具請求對象適格(權利保護之資格) 6-40 ㈡確認訴訟須具確認利益(權利保護之利益) 6-42 三、更行起訴之限制 6-44 ㈠立法意旨 6-45 ㈡要件:前後二訴屬同一事件 6-45 ㈢違反效果 6-48 四、提起一部訴求之限制 6-51 ㈠種類 6-52 ㈡承認與否 6-53 ㈢相關說明 6-57 Chapter7 訴訟程序㈢:言詞辯論階段 一、意義 7-5 ㈠名詞意義 7-5 ㈡動詞意義 7-5 二、種類 7-7 ㈠必要之言詞辯論與任意之言詞辯論 7-7 ㈡本案之言詞辯論與非本案之言詞辯論 7-7 三、言詞辯論之準備:爭點整理之進行 7-8 ㈠目的 7-8 ㈡程序設計 7-9 專題研究──訴訟中重要的事實群內涵及其存在目的 7-12 四、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應為之行為 7-15 ㈠聲明應受裁判事項 7-15 ㈡就訴訟關係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 7-15 ㈢聲明證據 7-15 ㈣當事人就事實及證據上之陳述 7-15 ㈤不公開審判 7-22 ㈥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攻擊防禦方法 7-23 ㈦得對訴訟程序之違背提出異議 7-24 ㈧得聲請審判長為必要之發問,並得向審判長陳明後自行發問 7-25 五、法院之訴訟指揮與闡明權 7-25 ㈠開閉及指揮言詞辯論 7-25 ㈡闡明權(闡明義務)之踐行 7-26 專題研究──闡明制度之內涵及發展 7-28 ㈢因闡明或確定訴訟關係之處置 7-44 ㈣就參與辯論人提出之異議而為裁定 7-44 ㈤因便利訴訟之進行或防止裁判之牴觸而為相關辯論裁定 7-44 ㈥其餘規定 7-46 Chapter8 訴訟客體論㈡: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壹、訴之變更追加 一、意義 8-5 ㈠訴之變更 8-5 ㈡訴之追加 8-5 二、立法設計 8-6 ㈠要件 8-6 ㈡制度考量因素 8-7 三、訴之變更追加之允許 8-8 ㈠被告同意(民訴§255Ⅰ①、Ⅱ) 8-9 ㈡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民訴§255Ⅰ②) 8-9 ㈢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訴§255Ⅰ③) 8-15 ㈣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民訴§255Ⅰ④) 8-16 ㈤必要共同訴訟追加其原非被告之人為被告(民訴§255Ⅰ⑤) 8-16 ㈥追加中間確認之訴(民訴§255Ⅰ⑥) 8-17 ㈦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民訴§255Ⅰ⑦) 8-19 ㈧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之變更、追加(民訴§247Ⅲ) 8-19 ㈨家事訴訟程序之統合審理 8-20 ㈩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 8-20 四、程序 8-22 ㈠程式 8-22 ㈡要件 8-22 ㈢裁判及救濟 8-22 五、效果 8-24 ㈠訴之變更:舊訴視為當然撤回 8-24 ㈡訴之追加:構成訴之合併 8-24 專題研究──當事人之變更追加 8-25 貳、反訴 一、概說 8-29 ㈠意義 8-29 ㈡性質 8-30 ㈢立法意旨 8-30 二、程序 8-31 ㈠要件(民訴§§259、260) 8-31 ㈡起訴與撤回 8-33 ㈢審理 8-34 三、特殊反訴型態 8-35 ㈠預備反訴 8-35 ㈡離婚之本反訴 8-36 ㈢強制反訴 8-38 Chapter9 訴訟程序㈣:證據調查階段 壹、通則 一、概說 9-8 ㈠證據之作用 9-8 ㈡證據之相關概念 9-8 二、證據之種類 9-11 ㈠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9-11 ㈡本證與反證 9-12 三、證明之種類 9-13 ㈠心證度與證明度 9-13 ㈡證明與釋明 9-16 ㈢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9-17 ㈣民事訴訟上之確信與刑事訴訟上之確信 9-18 四、要證事項與免證事項 9-19 ㈠要證事項(證明之對象、證據客體) 9-19 ㈡免證事項(不要證事實) 9-22 五、自由心證主義之運用 9-31 ㈠內容 9-31 專題研究──本法中違法取得證據之可利用性 9-32 ㈡依自由心證認定事實之過程 9-39 ㈢損害數額之酌定 9-41 六、舉證責任 9-43 ㈠概說 9-43 ㈡舉證責任之分配 9-47 專題研究──當事人之訴訟上陳述與舉證責任分配 9-53 專題研究──實務上採取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以票據債權與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為例 9-61 ㈢舉證責任之減輕 9-71 專題研究──舉證責任體系建構綜合整理 9-83 專題研究──本法上之推定概念與舉證責任 9-86 貳、證據調查程序 一、概說 9-93 ㈠證據聲明 9-93 ㈡證據取捨 9-94 ㈢依職權調查證據 9-95 ㈣調查機關 9-95 ㈤調查證據前應先曉諭爭點 9-95 ㈥集中調查證據 9-96 二、人證 9-96 ㈠意義 9-96 ㈡證人之義務 9-96 ㈢證人之訊問 9-97 三、鑑定 9-98 ㈠意義 9-98 ㈡鑑定人之義務 9-98 ㈢鑑定之程序 9-98 ㈣概念區分 9-100 ㈤仲裁鑑定契約 9-101 四、書證 9-103 ㈠意義 9-103 ㈡文書之種類 9-103 ㈢文書之證據能力及證據力 9-104 ㈣文書之證據調查程序 9-107 ㈤當事人之文書提出義務 9-107 五、勘驗 9-111 ㈠意義 9-111 ㈡程序 9-111 ㈢新種類證據之調查程序 9-112 六、當事人訊問 9-113 ㈠意義 9-113 ㈡立法理由 9-113 ㈢當事人聽取制度與當事人訊問制度之區別 9-113 ㈣程序 9-115 專題研究──調查證據、認定事實過程之綜合整理 9-117 參、證據保全階段 一、證據保全 9-118 ㈠意義 9-118 ㈡功能 9-118 ㈢類型 9-119 ㈣程序 9-120 二、證據保全協議 9-122 ㈠意義 9-122 ㈡性質 9-122 ㈢內涵 9-122 ㈣法理基礎 9-123 專題研究──本法架構中之促進訴訟義務 9-125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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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站 ▷隨文註釋 ▷實務解析 ▷範題精選 ▷模擬試題 ▷邱說解析 ✦改版重點 ✧20版隆重獻聲──6大主題有聲導讀,讓你一飽耳福、民訴法喜充滿 ▷判決概說及種類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㈠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㈡ ▷上訴程序概說及上訴不可分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㈠:程序轉換論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㈡:爭點整理方法論 *實體書、有聲導讀一次滿足,即可升級為有聲書! *只在「新學林官網」獨家販售! ✧新增113、114年度司律、法研所考題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 section1 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㈤捨棄、認諾判決 10-13 ㈥一造辯論判決 10-16 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㈩對待給付判決 10-33 (十一)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㈠判決之時期 10-42 ㈡為判決之法院 10-42 ㈢判決之資料 10-43 ㈣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4 ㈠原則 10-44 ㈡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㈠意義 10-47 ㈡時期 10-48 ㈢方式 10-48 ㈣效力 10-48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49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一: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49 ㈠非判決 10-50 ㈡無效判決 10-50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二: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2 ㈠判決之更正 10-52 ㈡判決之補充 10-54 參、裁定 一、種類 10-58 二、程序 10-59 三、宣示及送達 10-59 ㈠宣示 10-59 ㈡送達 10-59 ㈢效力 10-59 四、救濟 10-59 section2 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7 二、時點 10-78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3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4 ㈠意義 10-84 ㈡效力 10-84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5 ㈠意義 10-85 ㈡效力 10-85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6 ㈠意義 10-86 ㈡目的 10-87 ㈢根據(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7 ㈣性質 10-90 ㈤作用 10-90 ㈥範圍 10-96 專題研究──「區分說」下,特定繼受人之三階段目的性限縮適用 10-124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6 專題研究──代位訴訟綜合說明 10-150 四、執行力 10-157 ㈠意義 10-157 ㈡效力 10-157 ㈢範圍 10-157 五、形成力 10-158 ㈠意義 10-158 ㈡效力 10-158 ㈢範圍 10-158 六、附隨效力 10-159 ㈠意義 10-159 ㈡性質 10-159 ㈢類型 10-160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67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68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69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73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㈠要件 11-7 ㈡程序 11-9 四、效力 11-9 ㈠視同自始未起訴 11-9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㈠解決紛爭 11-11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1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1 三、性質 11-14 ㈠學說爭論 11-14 ㈡區別實益 11-15 四、要件 11-16 ㈠程序要件 11-16 ㈡實體要件 11-17 五、程序 11-18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8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8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8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9 六、效力 11-21 ㈠和解不成立 11-21 ㈡和解成立 11-21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3 ㈠構造 11-23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5 ㈢程序 11-27 ㈣審理 11-27 ㈤其他救濟管道 11-28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30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9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12-9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3 ㈤須具備各審級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4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5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5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5 ㈠依據 12-17 ㈡要件 12-20 ㈢適用範圍 12-20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7 ㈠立法例 12-47 ㈡我國現制 12-49 二、上訴要件 12-51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2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5 三、審理方式 12-57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7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60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1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1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8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7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7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79 五、附帶上訴 12-82 ㈠意義 12-82 ㈡目的 12-82 ㈢性質 12-82 ㈣要件 12-83 ㈤效果 12-84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4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4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4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89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90 ㈠法律審之性質 12-90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12-90 二、上訴要件 12-90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90 ㈡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2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97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2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3 三、審理方式 12-104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4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6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7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07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08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08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09 section3 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2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2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2 二、要件 12-134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4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4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4 ㈣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4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5 三、效力 12-138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38 ㈡移審效力 12-138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38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38 四、審理方式 12-139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39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40 五、再抗告程序 12-141 ㈠主體 12-141 ㈡客體 12-141 ㈢程序 12-141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2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3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㈠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㈠主體要件 13-10 ㈡客體要件 13-11 ㈢管轄法院 13-13 ㈣再審期間 13-16 ㈤程式要件 13-18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20 ㈠類型 13-20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1 ㈢具體事由 13-22 七、審判 13-32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2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3 八、效力 13-36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6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6 九、準再審 13-36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7 二、目的 13-38 ㈠立法理由 13-38 ㈡法理基礎 13-39 ㈢適用範圍 13-40 三、程序要件 13-42 ㈠主體要件 13-42 ㈡客體要件 13-43 ㈢管轄法院 13-44 四、審判 13-45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5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5 ㈢判決效力 13-45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6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6 ㈡概念區分 13-46 六、制度疑義 13-47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8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8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8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㈠屬非訟程序 14-8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㈠強制調解事件 14-14 ㈡任意調解事件 14-20 ㈢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㈠調解之聲請 14-21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5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6 七、程序終結 14-30 ㈠調解成立 14-30 ㈡調解不成立 14-31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3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3 ㈠構造 14-33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5 ㈢程序 14-36 ㈣效力 14-36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7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8 二、法理基礎 14-38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9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9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9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40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40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40 三、構造 14-40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40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1 四、適用範圍 14-41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1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2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4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5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5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8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14-50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51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5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5 ㈠處理原則: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5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6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7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9 二、法理基礎 14-59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60 三、構造 14-60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60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60 四、適用範圍 14-61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61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61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2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2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7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8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9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71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72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㈠管轄法院 15-11 ㈡聲請程式 15-12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㈠行書面審理 15-13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㈠程式 15-15 ㈡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3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7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8 ㈠意義 15-28 ㈡性質 15-28 二、假扣押程序 15-31 ㈠意義 15-31 ㈡要件 15-33 ㈢程序 15-34 ㈣審理 15-38 ㈤救濟 15-39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7 三、假處分程序 15-48 ㈠意義 15-48 ㈡要件 15-48 ㈢特殊規定 15-49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50 ㈠意義 15-50 ㈡要件 15-54 ㈢程序 15-56 ㈣審理 15-56 ㈤救濟 15-59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62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3 ㈠意義 15-63 ㈡要件 15-63 ㈢程序 15-64 ㈣審理 15-64 ㈤救濟 15-65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6 ㈠意義 15-66 ㈡性質 15-66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7 ㈠意義 15-67 ㈡聲請 15-67 ㈢裁定 15-67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68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6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72 ㈠意義 15-72 ㈡聲請 15-73 ㈢裁定 15-73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74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75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6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7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5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㈡程序保障論 A-23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7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A-31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A-38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1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1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3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7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A-47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9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3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4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5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60 ㈠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60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60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4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A-64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A-64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5 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A-66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A-80 ㈥爭點整理之效果 A-82 ㈦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5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6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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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題型破解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 ISBN13:9789865262037 出版社:學稔 作者:齊軒 裝訂/頁數:平裝/496頁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2/05/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蒐集了歷年來重要的公司法考題,並羅列現行公司法重要的學說及實務見解。整體編排特色如下: 1.最新修法的重點編列 本書蒐集這幾年重要的修法內容、修法重點、簡要評析等,以便讀者們綜觀這幾年公司法的修法趨勢,從而探知考題的可能走向,更能掌握考試重點。 2.命中紅心的爭點整理 本書每章節皆會列出本書作者精心選擇的學說實務見解,讓讀者快速綜覽重要背景知識,幫助答題思考,解答後並列入該題所使用的重要實務見解,反覆加深學習印象。 3.精闢確實的考題分析 本書在解答每一道題目前,皆會先分析本題題目所考的章節與概念,以協助讀者認識題目、增長實力。 4.近年重要的考題解答 本書放入這些年重要、最新、最有考相的考題,讀者們能透過此等題目快速確認念書狀況,提升考試能力,學習答題技巧,讓讀者能在考場上精確答題。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公司法一一○年修法條文與重點一覽表 ‧3 公司法一○七年修法條文與重點一覽表 ‧5 公司法一○七年修法重點整理 ‧12 ◎Chapter 1 總則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與公司捐贈 ‧1-3 壹‧公司之社會責任 ‧1-3 貳‧公司捐贈 ‧1-4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4 題型 1-1-1 一不小心捐太多惹ORZ──公司之社會責任與捐贈數額之認定【105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 ▼第二節 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 ‧1-10 主題一:公司轉投資 ‧1-10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11 題型 1-2-1 沒問題吧,他通通都想投資?公司轉投資之限制【85年律師第1題改編】 ‧1-12 Try again 多加了兩個字就不算合夥人了?公司不得轉投資之情形【99年東吳E組第1題節錄】 ‧1-14 主題二:貸放資金 ‧1-1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16 題型 1-2-2 我也很想幫你,讓我看看我能不能借你?公司資金貸放之限制【94年司法官第1題節錄】 ‧1-17 題型 1-2-3 不好意思,我好像不能借你這麼多。貸放資金之總額限制【改編自林國全老師文章】 ‧1-19 Try again 想借就借別客氣?公司資金貸放之限制【96年會計師第1題節錄】 ‧1-21 Try again 不能借貸,那預支薪水可以嗎?預支薪資與資金貸放之限制【85年會計師第1題節錄】 ‧1-21 主題三:公司保證 ‧1-2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23 題型 1-2-4 不能保證,我改背書行不行?票據背書與公司保證【88年律師第1題】 ‧1-2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27 壹‧負責人之責任與義務 ‧1-28 主題一: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1-28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29 題型 1-3-1 認識的可以算她便宜點?董事忠實義務之違反【91年台大丙組第1題節錄】 ‧1-31 題型 1-3-2 快入股吧好熱血啊!董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92年台大丙組第1題改編】 ‧1-33 題型 1-3-3 通通跟我走,讓這間鳥公司虧錢算了?董事忠實義務之終點【95年台大己組第1題節錄】 ‧1-34 Try again 董事:耶,經營判斷法則是我的免死金牌!?公司法第23條與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97年台大己組第1題改編】 ‧1-37 主題二:第23條第2項之請求權 ‧1-37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38 題型 1-3-4 我虧好多QQ,我可以為自己告你們?第23條第2項請求權之行使【102年律師第2題】 ‧1-38 主題三:歸入權之行使 ‧1-42 題型 1-3-5 我卸任囉,你不能拿我怎樣了?實質董事與歸入權之行使【101年律師第2題】 ‧1-42 貳‧實質負責人──事實上董事與影子董事 ‧1-46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46 題型 1-3-6 我不是董事,所以你被我指揮受損害沒關係?實質董事之認定與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果【102年司法官第1題】 ‧1-47 題型 1-3-7 都不算我的,藉由別人指揮公司真是太棒惹?公司盈餘分派、代表訴訟與實質董事認定【103年司法官第2題】 ‧1-51 參‧公司經理人 ‧1-56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1-57 題型 1-3-8 咦,經理人難道不可以給股東會挑嗎?經理人之權限與任命程序【101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58 Try again 穿著顧問外衣的經理人?經理人之認定與選任程序【97年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61 ◎Chapter 2 股份有限公司—總論 ▼第一節 公司設立 ‧2-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 題型 2-1-1 咦,不是為了設公司就什麼都可以做?設立必要行為與開業準備行為之區分【94年台大丙組第1題】 ‧2-5 題型 2-1-2 來談談開公司的各種準備吧──公司設立、公司名稱與股東出資【111年北大法研第1題】 ‧2-8 ▼第二節 資本三原則與公司減資 ‧2-12 主題一:資本三原則 ‧2-12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13 題型 2-2-1 現在不管我第一次至少要發多少了,YA!資本三原則之體現與單純授權資本制【劉連煜老師書中例題改編】 ‧2-13 主題二:公司減資 ‧2-16 題型 2-2-2 等等,你想還我什麼就還什麼,這樣不對吧?現金減資與現物減資之運用【105年司法官第1題改編】 ‧2-17 題型 2-2-3 快挑快選,決議後就可以帶走囉?現物減資與法定減資【104年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1 ▼第三節 股票發行與公開發行 ‧2-25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25 題型 2-3-1 我沒有公開發行,但其實我很有錢唷∼自願公開發行制度之探討【劉連煜老師書中題目改編】 ‧2-26 ▼第四節 股東出資 ‧2-28 主題一:股東出資方式 ‧2-28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28 題型 2-4-1 一切都是誤會,可以把價差還給我們嗎^^”?技術出資之鑑價與董事責任【92年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2-30 Try again 設立時和設立後的出資方式不一樣?設立時出資與成立後出資【98年逢甲財經法法律組第2題】 ‧2-33 主題二:股份交換 ‧2-33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3 題型 2-4-2 出資的方式百百種,但公司法開放的只有那幾種∼勞務出資、債權出資與股份交換【94年律師第1題】 ‧2-34 ▼第五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及其例外 ‧2-37 常考爭點快速複習Q&A‧2-37 題型 2-5-1 股份轉讓其實沒那麼自由∼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之限制與違法轉讓之效果【92年律師第3題】 ‧2-41 題型 2-5-2 章程不行,那,我用契約限制總可以?以契約限制股份自由轉讓【96年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43 題型 2-5-3 嘿嘿,親愛的子公司,你可以取得我公司的股份嗎?股份回籠禁止原則與員工紅利分派【96年司法官第1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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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以司律國考、研究所考試為導向 本書主要選錄近年司律國考與各校研究所考題,讓讀者得以掌握出題趨勢;且融合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乃專為100分商法而生的「一本書主義」,讀者必將高效率拿取上榜分數。 2.實戰內容篇幅 本書擬答嚴格控管字數,平均一分30個到40個字,去蕪存菁,精簡呈現實戰篇幅,句句寫在得分點上。 3.深度題型分析 在解答之前深度解析答題脈絡及考題重點,必要時搭配圖表意象幫助思考,以強化對於擬答的理解,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4.Break Point掌握致勝關鍵 部分題型附上相似考題Try again,多一次練習機會,並以Break Point剖析關鍵考點,在出題老師掌握主動的情況下,讀者也能握有破發機會,拿下勝利! 5.重要部分加個底線 題型分析和答題參考的文字太多太長?沒問題,重點部分都幫各位加上底線了,儘管備考時間非常有限,也能輕鬆地趕進度!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第一篇 公司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 ‧1-2 題型 1-1-1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 第二節 公司轉投資、借貸之限制 ‧1-7 題型 1-2-1 轉投資之情形【99東吳E組第1題第1小題】 ‧1-7 題型 1-2-2 貸放資金之限制—企業淨值 【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9 題型 1-2-3 貸放資金之限制—短期融資之必要 【113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1 題型 1-2-4 違法貸放資金【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1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17 題型 1-3-1 影子董事之責任訴追 【102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3-2 事實上董事與歸入權【101律師第2題】 ‧1-19 題型 1-3-3 基於適當目的執行職務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23 題型 1-3-4 董事侵權責任及注意義務 【10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27 題型 1-3-5 董事注意義務及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改編】 ‧1-30 題型 1-3-6 法人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1-36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45 Try again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46 題型 1-3-7 二法人股東同時指派同一自然人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47 題型 1-3-8 公司法第27條—現況與未來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1 第四節 經理人 ‧1-55 題型 1-4-1 經理人之認定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1-55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1-59 Chapter 2 資本制度 第一節 特別股 ‧2-2 題型 2-1-1 特別股發行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2-8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9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 【108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10 第二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2-16 題型 2-2-1 股份轉讓之限制【9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16 題型 2-2-2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 【100地特法制、經建行政第1題】 ‧2-18 第三節 股東出資與減資 ‧2-23 題型 2-3-1 股東出資及員工獎酬制度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2-23 題型 2-3-2 減資計算及現物減資【105司法官第1題】 ‧2-25 Try again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9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之召集 ‧3-2 題型 3-1-1 股東會召集程序之適法性【105臺大己組第2題】 ‧3-2 題型 3-1-2 公司法第173條之1相關問題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 題型 3-1-3 「不能召集」之解釋【筆者自擬題】 ‧3-10 第二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 ‧3-15 題型 3-2-1 特別決議定足數【103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2-2 股東會決議之計算 【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1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及議案效力 ‧3-21 題型 3-3-1 股東提案權範圍及合併議案程序 【109司律第1題】 ‧3-21 Try again 【113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題型 3-3-2 發行新股及股東提案權之違法救濟 【107司法官第1題】 ‧3-32 Try again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3小題】 ‧3-39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行使 ‧3-40 題型 3-4-1 股東會決議迴避及撤銷適格 【10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40 題型 3-4-2 表決權拘束契約【109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3-43 Try again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50 第五節 股東會綜合問題及延伸 ‧3-51 題型 3-5-1 轉投資限制、股東查閱權及股東會決議瑕疵 【108司律第1題】 ‧3-51 題型 3-5-2 股東會決議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之影響 【103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3-57 Try again 【97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60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選任 ‧4-2 題型 4-1-1 一人董事相關問題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2 題型 4-1-2 累積投票制立法評析【10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5 第二節 董事報酬與權限 ‧4-10 題型 4-2-1 董事報酬請求權【105律師第2題】 ‧4-10 題型 4-2-2 董事資訊請求權【100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13 第三節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責任訴追程序 ‧4-17 題型 4-3-1 競業禁止原則與迴避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第2、3小題】 ‧4-17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21 題型 4-3-2 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判斷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21 題型 4-3-3 裁判解任訴訟【105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27 題型 4-3-4 投保法第10條之1【113臺大己組第3題節錄】 ‧4-29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4 第四節 董事會決議 ‧4-35 題型 4- 4-1 一人決議之效力【105臺大己組第1題】 ‧4-35 題型 4- 4-2 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111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8 Try again 【11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3 第五節 機關間權限劃分— 兼論內部瑕疵於公司法律行為之影響 ‧4-45 題型 4- 5-1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100律師第1題第1小題】 ‧4-45 題型 4- 5-2 未經內部合法程序之董事長代表行為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47 題型 4- 5-3 違法增資發行新股之效力【113司律第1題】 ‧4-51 Chapter 5 監察人 題型 5-1 實質董事與監察人代表權【110司律第1題】 ‧5-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8 題型 5-2 主動提起訴訟【106律師第1題節錄】 ‧5-9 題型 5-3 股東會召集權【111司律第1題】 ‧5-1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20 題型 5-4 監察權行使【102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0 題型 5-5 股東聲請選派檢查人【105律師第1題節錄】 ‧5-23 Chapter 6 會計制度 題型 6-1 盈餘分派之程序【102律師第1題】 ‧6-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2 盈餘分派之計算【103律師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3 建設股息【98律師第1題】 ‧6-9 題型 6-4 盈餘分派契約效力及少數股東救濟 【100臺大己組第1題】 ‧6-11 題型 6-5 員工獎酬規範【103律師第1題節錄】 ‧6-16 Chapter 7 其他問題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2 題型 7-1 人數及轉讓限制【105司法官第2題】 ‧7-2 第二節 章程自治之界限 ‧7-6 題型 7-2 章程變更適法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 ‧7-6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7-14 第三節 有限公司與關係企業 ‧7-15 題型 7-3-1 有限公司董事責任訴追與關係企業之損害賠償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7-15 題型 7-3-2 有限公司之資訊權與股東協議 【112司律第1題】 ‧7-17 第四節 公司組織再造 ‧7-26 題型 7-4 合併程序【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7-26 第二篇 保險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基本概念 ‧1-2 題型 1-1-1 保險契約之性質【102司法官第3題節錄】 ‧1-2 題型 1-1-2 預繳保費之效果【110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 題型 1-1-3 最大善意原則、過失相抵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 ‧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 1-1-4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相關問題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1-15 題型 1-1-5 主附約效力【105司法官第3題】 ‧1-15 題型 1-1-6 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98司法官第1題】 ‧1-20 題型 1-1-7 共同被保險人之故意【100律師第3題節錄】 ‧1-23 題型 1-1-8 詐欺性請求【112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24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 ‧1-29 題型 1-2-1 告知義務之主體與因果關係抗辯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1-29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⑴】 ‧1-33 題型 1-2-2 續保之告知義務【10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3 題型 1-2-3 業務員告知受領權與因果關係認定 【109司律第2題】 ‧1-36 題型 1-2-4 解除權除斥期間與民法詐欺之競合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2-5 綜合問題【108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5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 ‧1-50 第三節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1-52 題型 1-3-1 危險增加之要件【107律師第3題節錄】 ‧1-52 題型 1-3-2 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違反 【95律師第4題節錄】 ‧1-54 題型 1-3-3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立法評析與比例給付保險金條款 【105律師第3題】 ‧1-55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1-60 題型 1-4-1 通知期間之約款【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1-60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 ‧1-64 題型 1-5-1 報警義務與肇事逃逸免責條款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64 Try again 【106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1-6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68 題型 1-5-2 隱藏性義務之區辨及內容控制【110司律第2題】 ‧1-69 Try again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72 Chapter 2 損害保險 第一節 超額保險 ‧2-2 題型 2-1-1 惡意超額保險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2-2 題型 2-1-2 超額定值保險 【106中正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3 第二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2-6 題型 2-2-1 消極保險之適用【107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69 Try again 【98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2-10 題型 2-2-2 人身保險與定額保險【10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與責任分配 【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2-15 題型 2-2-4 不同種保險競合條款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17 第三節 保險代位 ‧2-20 題型 2-3-1 保險代位適用範圍【95司法官第4題節錄】 ‧2-20 題型 2-3-2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2-22 題型 2-3-3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2-23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27 題型 2-3-4 全民健保之代位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第2小題】 ‧2-27 題型 2-3-5 妨礙代位【10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0 Try again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4 題型 2-3-6 再保險之適用問題【101東吳C組第3題】 ‧2-34 第四節 責任保險 ‧2-39 題型 2-4-1 保險事故、通知義務與時效【103律師第3題】 ‧2-39 題型 2-4-2 直接請求權之要件與保險人之直接給付 【104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2-43 題型 2-4-3 直接請求權之性質與時效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46 題型 2-4-4 保險人和解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2-49 題型 2-4-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52 Chapter 3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3-2 題型 3-1-1 代理簽名之效力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第1小題】 ‧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3-4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3-5 題型 3-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權與第107條 【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5 題型 3-1-3 停效之要件—給付遲延【108司律第3題節錄】 ‧3-8 題型 3-1-4 復效同意權與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0 Try again 【107律師第3題節錄】 ‧3-14 題型 3-1-5 催告義務之免除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4 題型 3-1-6 受益人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3-17 題型 3-1-7 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19 題型 3-1-8 類名指定受益人之判斷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22 題型 3-1-9 故意自殺之認定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3-25 題型 3-1-10 解約金及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3-26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31 第二節 傷害保險 ‧3-32 題型 3-2-1 突發性、不可預見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3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3小題】 ‧3-35 題型 3-2-2 因果關係【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⑵】 ‧3-36 第三節 健康保險 ‧3-39 題型 3-3-1 保前疾病之認定【108司律第3題節錄】 ‧3-39 題型 3-3-2 保前疾病主觀要件與復效等待期間條款 【104司法官第3題】 ‧3-41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46 第三篇 證券交易法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定義 ‧1-2 題型 1-1-1 有價證券之認定—投資契約 【97臺大己組第2題第1小題】 ‧1-2 題型 1-1-2 外國有價證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1-5 第二節 募集、私募、發行 ‧1-9 題型 1-2-1 募集與私募之區分【99公費留學第2題】 ‧1-9 題型 1-2-2 私募之程序、短線交易與轉售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11 Try again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第1、 3小題】 ‧1-16 題型 1-2-3 再次發行與私募之限制 【109司律第3題第1、3小題節錄】 ‧1-16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流通市場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2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2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112司律第3題第1小題】 ‧2-4 題型 2-1-3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7 題型 2-1-4 強制公開收購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2小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2-14 第二節 場外交易 ‧2-15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01司法官第5題】 ‧2-15 Try again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1小題】 ‧2-18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內部人規範 第一節 內部人規範 ‧3-2 題型 3-1-1 轉讓持股限制【106東吳E組第3題】 ‧3-2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監資格 ‧3-6 題型 3-2-1 董監消極資格【102律師第5題】 ‧3-6 題型 3-2-2 臨時動議之提出【101會計師第2題】 ‧3-9 第三節 獨立董事與委員會 ‧3-11 題型 3-3-1 獨立董事資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 ‧3-1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3-2 審計委員會—立法評析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5 題型 3-3-3 審計委員會—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13司律第3題】 ‧3-20 題型 3-3-4 審計委員會—一人決議 【112司律第3題第2小題】 ‧3-23 題型 3-3-5 薪酬委員會【106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3-25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第四節 委託書與庫藏股 ‧3-32 題型 3-4-1 委託書制度規範目的 【93臺大己組第2題第2小題】 ‧3-32 題型 3-4-2 庫藏股之買回【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4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 ‧4-2 題型 4-1-1 公開招募說明書【109司律第3題第1小題節錄】 ‧4-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4-4 題型 4-1-2 請求權人範圍【110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4-4 第二節 繼續公開 ‧4-9 題型 4-2-1 財務預測【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4-9 Try again 【104律師第4題】 ‧4-12 題型 4-2-2 持有人之判斷【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2-3 賠償責任主體【111司律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19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0 題型 4-2-4 次要行為人【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1 題型 4-2-5 推定交易因果關係之適用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5題】 ‧4-31 Try again 【111司律第3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4-33 題型 4-2-6 賠償責任之認定【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題型 4-2-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律第3題】 ‧4-38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41 Chapter 5 市場不法行為之禁止 第一節 操縱市場 ‧5-2 題型 5-1-1 連續交易【103律師第5題】 ‧5-2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7 題型 5-1-2 不履行交割【105臺大己組第3題第1小題】 ‧5-7 題型 5-1-3 其他市場操縱行為 【104輔大民商法組第1題第1小題】 ‧5-10 第二節 短線交易 ‧5-14 題型 5-2-1 取得行為之認定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14 題型 5-2-2 大股東判斷及責任認定【105律師第4題】 ‧5-16 題型 5-2-3 歸入權計算【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20 第三節 內線交易 ‧5-23 題型 5-3-1 行為主體—內部人【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27 題型 5-3-2 行為主體—職業關係【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1 題型 5-3-3 行為主體—偶然聽聞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4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37 題型 5-3-4 行為主體—法人及公開收購 【103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38 題型 5-3-5 行為主體—綜合問題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3 Try again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47 Try again 【107臺大己組第3題第2小題】 ‧5-48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48 題型 5-3-6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成立時點與反向交易 【100律師第5題】 ‧5-49 Try again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4 Try again 【107律師第2題】 ‧5-55 題型 5-3-7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公開方式及時點 【108司律第2題】 ‧5-56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9 題型 5-3-8 非自願性買賣【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5-60 題型 5-3-9 預定交易計畫抗辯及法人主體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6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6 Try again 【101律師第5題】 ‧5-66 題型 5-3-10 替代性交易【11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7 題型 5-3-11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7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76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78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臺大己組第3題】 ‧5-78 Chapter 6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匯流 題型 6-1 綜合題型1【107律師第1題】 ‧6-2 題型 6-2 綜合題型2【106司法官第1題】 ‧6-7 題型 6-3 綜合題型3【106律師第1題第2、3小題】 ‧6-12 題型 6-4 綜合題型4【100臺大己組第3題】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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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公司法類型化解題書 系列名:這是一本解題書 ISBN13:9789574642724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果殼;孫善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 (高/寬) 出版日:2021/08/16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本書由果殼、孫善兩位經驗豐富的作者聯手,網羅近十年重要公司法經典考題,整理、分析與討論後類型化為七大主題,不拘泥於法條順序,而是按照全新架構編排,使讀者能在各個主題的學習中吸收、理解與運用公司法上重要爭點與概念,避免無謂地背誦。 這種不同於坊間的非典型編排方式在現行司律二試考試中別具意義,因爲公司法考科在該等考試中占分約為50分,題目往往即占滿一頁,考點間相互串連,而且不一定會按照法條順序,若對公司法欠缺體系性的理解,往往無法完整解題,自然也無法拿到過半的分數。 解題技巧上,兩位作者會在擬答後面補充解題觀點與考試叮嚀,期望能提供讀者不同的解題思維,以面對變化無窮的國考試題。 最後,本書將近期公司法上重要議題與學者文獻整理、濃縮後放入相關章節(例如釋770、RCA案、台新彰銀案、投保法§10-1最新修正、商業事件審理法、大同案等),使讀者能在考前掌握公司法最新脈動,溫故知新。 目錄 本書特色與使用方法 1 Chapter1公司內部關係 Topic1 公司設立、認許(已刪)、章程、登記 1-2 一、公司設立 1-2 二、認許(現行法已刪除外國公司認許制度:公司§4) 1-2 三、公司之登記制度──開放外國公司登記外文名稱 1-2 1.1公司章程【104台大(丙組)(節錄)】 1-3 Topic2 公司負責人 1-5 一、受託義務體系 1-5 1.2.1注意義務違反【102律師】 1-7 1.2.2董事競業禁止【106輔大(財法)】 1-11 【104律師】1-13 二、實質負責人(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 1-14 1.2.3實質負責人⑴【102司法官(節錄)】 1-15 1.2.4實質負責人⑵【102司法官(節錄)】 1-17 1.2.5公司負責人內部責任【107律師】 1-19 Topic3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出資、股份轉讓及其限制 1-27 一、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資本三原則 1-27 二、發起人權益 1-27 三、股東權益 1-28 1.3特別股問題:鑑往知來【103律師】 1-30 【104台大(己組)】1-35 Topic4 會計問題:公積、盈餘分派、員工獎酬制度 1-36 一、公積 1-36 二、酬勞制度 1-36 三、民國107年修法放寬盈餘分派及虧損撥補之次數(公司§228-1) 1-38 1.4.1盈餘分派與債權人保護【103司法官(節錄)】 1-39 1.4.2員工獎酬制度【104高考—經建行政(三級)】 1-41 四、民國107年修法放寬公司獎勵員工制度之整理 1-44 Chapter2公司對外關係 Topic1 公司轉投資、借款、保證、捐贈相關問題 2-2 一、轉投資(公司§13) 2-2 二、資金貸放(公司§15) 2-2 三、保證(公司§16) 2-3 四、捐贈 2-3 2.1.1資金貸放【102政大】 2-4 2.1.2保證【103高大(民商法組)】 2-6 Topic2 法人權利能力(揭穿公司面紗原則) 2-8 一、目的 2-8 二、相關條文 2-8 2.2揭穿公司面紗【103東吳】 2-9 Topic3 公司負責人之侵權責任與公司連帶責任 2-12 一、請求權基礎 2-12 二、要件 2-12 三、效果 2-12 四、爭議:是否須具備過失? 2-13 Chapter3公司治理問題: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 Topic1 股東會 3-2 一、股東會召集程序 3-2 二、股東臨時會召集權(大同條款)(公司§173-1) 3-2 3.1.1股東會召集程序與受託行使表決權【106北大】 3-3 三、股東與股東會權限 3-6 3.1.2讓與主要部分之營業與股東會特別決議【106台大(己組)】 3-8 Topic2 董事與董事會 3-12 一、董事 3-12 二、董事會 3-13 三、非公開發行公司得於章程明定經董事全體同意得以書面行使表 決權(公司§205Ⅴ) 3-14 四、綜合整理 3-15 3.2.1法人董監事、法人代表人董監事與董事自我交易【筆者自擬】 3-16 3.2.2董事之報酬【105律師】 3-19 3.2.3董事權限劃分與員工酬勞制度【106輔大(財法)】 3-23 3.2.4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劃分【108高考─法制(三級)】 3-26 Topic3 監察人 3-29 一、行使監察權 3-29 二、監察權(或稱代表權)與董事自我交易 3-29 三、監察人資訊請求權 3-30 3.3.1忠實義務──董事自我交易與監察人代表【104律師】 3-30 3.3.2資訊請求權與監察權【105律師(節錄)】 3-37 【102司法官(節錄)】3-39 Chapter4經營權大亂鬥: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爭議 Topic1 開會:出席數與表決權問題 4-3 一、關於定足數、多數決數之計算 4-3 二、放寬候選人提名制度之適用(公司§192-1) 4-4 三、刪除委託書須由公司印製之限制(公司§177Ⅰ) 4-4 4.1.1董事股份設質與定足數、表決權數計算⑴【104司法官】 4-5 4.1.2董事股份設質與定足數、表決權數計算⑵【106東吳】 4-10 Topic2 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之瑕疵與救濟 4-15 一、股東會決議之瑕疵 4-15 二、董事會決議之瑕疵 4-16 4.2.1股東會決議瑕疵效力【103司法官】 4-17 4.2.2董事會決議瑕疵效力⑴【102司法官(節錄)】 4-21 4.2.3董事會決議瑕疵效力⑵【104司法官】 4-25 4.2.4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效力之連動【104高大(民商法組)】 4-31 Chapter5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議題 Topic1 公司債 5-2 一、概說 5-2 二、定義 5-2 三、與股份之比較 5-2 四、種類 5-2 5.1.1私募公司債【104律師】 5-5 5.1.2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103律師(節錄)】 5-7 Topic2 發行新股 5-10 一、概說 5-10 二、通常發行新股 5-10 三、新股認購權與通常發行新股程序 5-11 四、新股認購出資之種類 5-13 五、各類型公司股東出資標的之比較 5-13 5.2.1發行新股程序與計算【109東吳】 5-15 5.2.2違法發行新股之效力【104台大(己組)】 5-19 【105台大(丙組)(節錄)】5-22 Topic3 變更章程與減資程序 5-22 一、概說 5-22 二、變更章程之方式 5-23 三、公司減資與變更章程 5-23 5.3現物發還與減資程序【改編自105司法官】 5-26 Topic4 企業併購與公司合併—兼論釋字第770號解釋 5-30 一、概說 5-30 二、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 5-30 5.4公司合併少數股東之保護【109司律】 5-35 【103台大(丙組)】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