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讀我正解!刑法爭點書 (4版)
作者: 楊過
版次: 4
ISBN: 9786269869015
出版社: 學稔
出版日期: 2024/06
書籍開數、尺寸: 18開
頁數: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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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 640
售價: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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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白話幽默的方式快速地替各位讀者濃縮刑總及刑分的重要爭點,只要完整讀完本書,即可掌握住刑法上所有重要的爭點,並達到快速複習的效果。且每論述完一個爭點後,即會在爭點後附錄上題目供各位參考,告訴各位如何從題目中的事實分析出爭點,進而培養爭點意識,讓您的刑法功力瞬間有效提升! 【目錄】 CH 1 構成要件 Q 1 客觀歸責-風險實現 Q 2 客觀歸責-構成要件效力範圍內 Q 3 過失犯:加重結果犯的預見可能性判準 Q 4 未遂犯:著手理論 Q 5 未遂犯:不能未遂無危險要素的判準 Q 6 未遂犯:己意中止 Q 7 未遂犯:中止未遂的「結果不發生」 Q 8 未遂犯:預備犯能否適用刑法第27條? Q 9 不作為犯:危險前行為之保證人地位 Q10 結合犯的爭議‧ CH 2 違法性 Q 1 正當防衛:侵害的「現在性」 Q 2 正當防衛:正當防衛之社會倫理限制 Q 3 緊急避難:危難的品質限制 Q 4 緊急避難:自招危難 Q 5 緊急避難:強制性緊急避難 Q 6 得被害人之承諾:詐術取得之承諾? Q 7 可罰之違法性? CH 3 罪責 Q 1 原因自由行為的處罰理據‧ Q 2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 Q 3 避難過當:生命法益VS 生命法益 CH 4 錯誤論 Q 1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區分(眼殘?手殘?) Q 2 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 Q 3 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 Q 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系列) Q 5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偶然系列) Q 6 排他互斥構成要件之錯誤‧ Q 7 不法減輕構成要件之錯誤 Q 8 選擇要素間的事實錯誤 Q 9 空白構成要件填補規範的錯誤‧ CH 5 正犯與共犯 Q 1 間接正犯:負責原則? Q 2 共同正犯:共犯脫離理論 Q 3 共同正犯:加重結果犯與共同正犯 Q 4 共同正犯:相續共同正犯 Q 5 共同正犯:共謀共同正犯 Q 6 共同正犯:過失共同正犯 Q 7 教唆犯:預備罪之教唆犯? Q 8 教唆犯:正犯之客體錯誤,對教唆犯刑責之影響 Q 9 教唆犯:加重教唆 Q10 幫助犯:幫助犯之因果關係 Q11 幫助犯:中性幫助行為 Q12 正共犯與身分犯(刑法第31條) Q13 不作為犯之正共犯區辨 CH 6 競合、沒收與刑罰論 Q 1 競合:重要的犯罪競合總整理 Q 2 競合:想像競合的釐清作用 Q 3 競合:夾結效果及去夾結效 Q 4 沒收:犯罪工具與關聯客體 Q 5 刑罰論:累犯加重本刑案(釋字第775號解釋) CH 7 個人專屬法益 Q 1 刑法第271條VS 刑法第275條 Q 2 重傷害的認定 Q 3 墮胎罪既遂的認定 Q 4 有義務遺棄罪之罪質 Q 5 遺棄罪與得被害人承諾 Q 6 強制罪:開放性構成要件 Q 7 妨害名譽罪章重點:侮辱VS 誹謗、加重事由及言論免責事由 Q 8 刑法第315條之1與GPS跟監 Q 9 復仇式色情的刑法評價 Q10 窺視竊錄罪的罪質 Q11 性犯罪:性強制罪之「脅迫」,惡害內容是否須予以限縮? Q12 性犯罪: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Q13 性犯罪:利用權勢機會性交猥褻罪之適用界限 Q14 性犯罪:猥褻是否需要有身體接觸? Q15 性犯罪:強制猥褻罪與性騷擾罪的界線 CH 8 財產法益 Q 1 竊盜罪、搶奪罪與詐欺罪的區分 Q 2 加重竊盜罪-加重事由總整理 Q 3 所有意圖的對象 Q 4 強盜罪VS 恐嚇取財罪 Q 5 強盜罪VS 擄人勒贖罪 Q 6 強盜罪之「手段與目的之關聯性」 Q 7 準強盜罪的既遂標準 Q 8 侵占罪須否限於合法持有? Q 9 刑法第339條之2不正方法的判準 Q 10 三角詐欺 CH 9 社會法益 Q 1 放火罪-「現有人所在」的解釋及「人」的計算 Q 2 肇事逃逸罪-無過失肇事是否為肇事?(兼論釋字第777號解釋) Q 3 不能安全駕駛罪的罪質 Q 4 飆車是否構成刑法第185條? Q 5 偽造罪章檢驗順序 Q 6 刑法第214條與實質審查權限 Q 7 刑法第235條與釋字第617號解釋 CH 10 國家法益 Q 1 賄賂罪職務行為認定及其行為態樣分析 Q 2 所謂提前賄選行為 Q 3 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遷戶籍投票罪重點統整 Q 4 刑法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之解釋 Q 5 自我庇護行為 Q 6 刑法第165條之刑事被告案件證據 Q 7 偽證罪的重點統整 CH 11 附錄 附錄一 107年~112年刑法修法 附錄二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306號裁定 附錄三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101號裁定 附錄四 釋字第791號解釋(節錄) 附錄五 釋字第796號解釋 附錄六 釋字第799號解釋‧(節錄) 附錄七 釋字第801號解釋 附錄八 釋字第812號解釋 附錄九 111年憲判字第18號 附錄十 112年憲判字第8號 附錄十一 112年憲判字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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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爭點即時通 ISBN13:9786269582112 出版社:波斯納 作者:朱熙 裝訂/頁數:平裝/528頁 規格:23cm*17cm*2.4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2/03/01 中國圖書分類:經濟法規 內容簡介   ◎掌握修法動向:以台大法律系於106年所提出之立法研究建議為基礎,來掌握最新修法動向。   ◎收錄最新考題:本書收錄最新110年司律、109年法制及研究所考題,並附有相關解析。   ◎學說、實務併敘:在本書的爭點中,除了有整理最新學說見解外,更掌握相關實務判決。   ◎主題、爭點式討論:以主題之方式編排,使讀者能夠針對完整主題進行思考,並透過主題內爭點順序的安排,加強讀者的思考流程,並以此訓練解題架構。 目錄 二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 最新試題精解 主題一 意思表示與網路商品標錯價格案 考點總匯 爭點1:意思表示之解釋 爭點2:意思表示錯誤 爭點3:網路商品標錯價格之相關問題 爭點4:商品廣告之契約責任 範題精選 主題二 代 理 考點總匯 爭點1:代理權之授與 爭點2: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爭點3:顯名代理與隱名代理 爭點4:無權代理 爭點5:使者、代表、冒名行為 爭點6:表見代理 範題精選 主題三 消滅時效 考點總匯 爭點1:第125條之一般消滅時效 爭點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之起算 爭點3:消滅時效障礙事由 範題精選 主題四 無因管理 考點總匯 爭點1:無因管理之成立 爭點2:管理人之行為能力 爭點3:適法無因管理之判斷 範題精選 主題五 不當得利 考點總匯 爭點1:給付型vs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爭點2:多人關係之不當得利 爭點3:無權使用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請求 爭點4:基地、房屋之無權占有 爭點5:占用既成道路之不當得利 爭點6:第180條第3款,「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而為給付之解釋 爭點7:不當得利請求權之客體及範圍 爭點8:第183條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爭點9:強迫得利 範題精選 主題六 侵權行為 考點總匯 爭點1:權利vs利益 爭點2:純粹經濟上損害之困境及可能之突破 爭點3:法人作為侵權行為主體 爭點4:侵權行為因果關係之判斷 爭點5:不作為侵權 爭點6:共同侵權行為 爭點7: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爭點8:第191條之3之一般危險製造人侵權責任 爭點9:人格權之保護 爭點10:侵害生命法益之損害賠償 爭點11:身分權之保護 範題精選 主題七 消保法之商品責任 考點總匯 爭點1:消保法商品責任之性質 爭點2:商品責任之雙軌體系 爭點3:消保法商品責任之消費者與第三人 爭點4:商品自傷之消保責任 範題精選 主題八 債之效力 考點總匯 爭點1:繼續性供給契約與終止權 爭點2:受領遲延 爭點3:情事變更原則 爭點4:權利失效 爭點5:第245條之1締約上過失之規定 爭點6:定金及違約金 爭點7:同時履行抗辯權 爭點8:連帶債務 爭點9:雙重債權讓與 爭點10:債之保全──代位權及撤銷權 範題精選 主題九 損害賠償 考點總匯 爭點1:損害賠償之種類 爭點2:代償請求權 爭點3:第260條解除契約之性質及損害賠償範圍 爭點4:物之損害賠償方法之雙軌制──「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爭點5:損益相抵 爭點6:與有過失 範題精選 主題十 買賣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第153條第2項之規定與第345條第2項之關係 爭點2:物之出賣人「交付」標的物之義務 爭點3:買賣契約中所有與占有分離之問題 爭點4:買受人之受領義務 爭點5:出賣人之權利無缺擔保 爭點6:出賣人之權利存在擔保 爭點7:種類物買賣之給付 爭點8:物之瑕疵擔保性質 爭點9:出賣人是否有無瑕疵給付義務? 爭點10:買受人是否享有瑕疵修補請求權? 爭點11:買受人之拒絕受領權 爭點12:價金給付之同時履行抗辯 爭點13: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爭點14:第359條但書,解除契約顯失公平之判斷 範題精選 主題十一 租賃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出租人之主給付義務 爭點2:承租人之保管責任 爭點3:承租人之失火責任 爭點4:使用借貸契約有無類推適用第425條之可能? 爭點5:出租人非所有人,得否適用第425條? 爭點6:何謂第425條之1中之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爭點7:借地建屋後,房屋所有權移轉之法律效果?──最高法院95年第16次民庭決議 爭點8:第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效力? 爭點9:押租金之性質及效力? 範題精選 主題十二 凶宅之二三事 考點總匯 爭點1:因故造成他人所有房屋變成凶宅,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爭點2:未成年侵權,法定代理人之責任? 爭點3:受僱人侵權,僱用人之責任? 爭點4:買賣標的物為凶宅,買受人得主張之權利 爭點5:買賣標的物為凶宅,是否屬與物之瑕疵? 爭點6:租賃物成為凶宅,承租人之保管責任? 爭點7:不動產仲介業者對凶宅之告知及調查義務 範題精選 主題十三 消費借貸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消費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 爭點2:違反預約之法律效果? 爭點3:結合契約之抗辯延伸 爭點4:未約定返還期限之消費借貸,其返還請求權之時效起算? 範題精選 主題十四 承攬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修補前置原則 爭點2:工作物完成前之瑕疵擔保責任 爭點3:瑕疵擔保義務與承攬報酬義務之同時履行抗辯 爭點4:瑕疵擔保解除權之限制 爭點5:第495條損害賠償之範圍──最高法院96年第8次民庭會議 爭點6:第495條損害賠償請求權行使之前提 爭點7:承攬人之給付遲延責任 爭點8:承攬契約之危險負擔與受領遲延 爭點9:定作人之協力行為 爭點10:承攬人之法定抵押權 範題精選 主題十五 委任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委任vs.僱傭vs.承攬 爭點2:委任處理權之授權方式? 爭點3:代理權授與行為應採無因說或有因說? 爭點4:複委任之效力? 爭點5:委任契約終止後的報酬請求及損害賠償 爭點6:借名登記契約之內部效力 爭點7:借名登記契約之外部效力 爭點8:借名登記契約當事人死亡時,該契約之效力? 爭點9:借名登記契約終止後之返還請求權? 範題精選 主題十六 寄託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一般寄託契約之性質 爭點2:法定寄託之意義及效力 範題精選 主題十七 保證契約 考點總匯 爭點1:保證契約之從屬性及補充性 爭點2:主債務契約解除所負之回復原狀義務,是否亦為保證人擔保之範圍? 爭點3:保證人之代位權 爭點4:連帶保證為連帶債務? 爭點5:第756條之1文中所謂「職務上之行為」,其範圍為何? 爭點6:僱用人依第188條第3項向受僱人求償之金額,是否亦為人事保證擔保之範圍? 爭點7:第756條之2第1項與第745條先訴抗辯權之性質是否相同?可否預先拋棄? 範題精選 主題十八 違章建築 考點總匯 爭點1: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之意義及定位 爭點2:違章建築起造人不得對買受人主張所有權 爭點3:違章建築物所有權之例外移轉 爭點4:違章建築物買受人之不當得利與侵權損賠請求權 爭點5:事實上處分權與物上請求權 爭點6:事實上處分權與租賃契約 爭點7:事實上處分權與優先購買權 爭點8:時效取得與善意取得 爭點9:基地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 範題精選 ...

原價: 600 售價: 492 現省: 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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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ing of Speech 2 (with DVD)

Speaking of Speech 2 (with 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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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Speaking of Speech 2 (with DVD) 作者:David Harrington & Charles LeBeau 出版社:MacMillan 出版日期:2015/01/00 ISBN:9781786320766

原價: 560 售價: 532 現省: 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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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民法講義III (3版)

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民法講義III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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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作者民法講義系列的第三部曲,乃契約違反(相當於傳統所謂債務不履行)體系書的前半部。   本書體系架構及論述,既不依循民法債編法典編排順序,也不採分別從給付不能、給付遲延及不完全給付討論要件及效果的傳統債務不履行三分架構,而取向於契約違反救濟觀點。契約違反有三大救濟:履行請求、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本書先處理與履行請求有關之部分。   契約違反體系建構上,契約違反概念之釐清為首要工作,第二章關於違約態樣之分析,區別為債務根本不履行及雖有履行外觀但不合契約本旨兩個部分。第三章探討契約違反時債權人得否請求原定給付履行,及債務人拒絕履行之抗辯事由。第四章探討按原定給付內容履行若有困難或發生履約爭執,而使契約目的無法順利達成時,可能的契約調整及契約確認機制。 作者簡介 陳自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相關著作: 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民法講義Ⅰ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 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民法講義Ⅲ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 無因債權契約論 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 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 整合中之契約法 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 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 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 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 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 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 自序   債務人不履行契約原定給付義務,債權人若向法院提起訴訟,除義務存在及其內容外,法院尚須判斷系爭義務是否適於由法院以判決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人若欲對抗債權人原定給付之請求,則須提出訴訟上或實體上抗辯事由。契約未成立、契約不生效力致契約義務根本未發生等權利障礙抗辯事由,拙作《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已有討論,權利消滅抗辯事由,如契約義務已因清償或其他債之消滅原因而消滅,則多在《契約之內容與消滅》一書有說明。債務人固然得基於權利排除抗辯權,一時地或永久地對抗債權人之請求,但也可能基於給付障礙而拒絕自己依原定契約內容為給付。此等給付障礙有在契約成立時即已存在者,也有契約成立後才發生的,有些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一方,也有非當事人所得預見者。對給付障礙之風險,當事人固然得基於契約之約定事先或事後調整或確認契約內容以解決契約爭議,無法自治解決紛爭時,法院應如何裁判,為契約法核心問題。   讓讀者在短小精幹單冊一覽契約法律原則殿堂宮室之美於無遺,可謂自始客觀不能。個人在2002年初次刊行的《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一書中,預告該書未處理的契約法其他問題,將在「民法講義II」說明。該書雖於2004年出版,卻淪為民法講義的第二部曲,債法最核心的債務不履行又表示將留待「民法講義III」說明。若完成民法講義關於債務不履行的論述,為個人對所負的給付義務,則因不少讀者催告,而須負遲延責任。為盡最大誠意履行債務,個人在2012年之後出版的數本專論:《整合中之契約法》、《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等書,事實上也是為奠定債務不履行理論基礎、準備履行義務之作。若給付中等品質之物也勉強算作符合債務本旨,本書的問世,縱不構成全部給付,而為一部給付,至少為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的嘗試。   本書為民法講義系列的第三部曲,但再度辜負讀者的期待,並非完結篇。契約違反的三個核心救濟,本書僅處理契約違反債權人強制履行之請求及債務人拒絕按原定給付履行之抗辯,契約違反的其他兩個救濟: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礙於篇幅,無所容於本書,涉他契約、保全等之涉他關係也將留待民法講義第五冊說明。本書雖僅處理契約違反其中一個救濟,但第二章契約違反構成之論述,奠定契約違反救濟體系之基礎,與民法講義第四冊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他方面,不屬於傳統債務不履行的情事變更,因其首要法律效果為契約調整,連同其他契約調整機制列為本書第四章處理的範疇。   相較於民法講義系列的前輩,本書不僅寫作風格不同,目標設定也有別。《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撰寫初衷在使初習民法者脫離極其抽象難解的法律行為概念世界的苦海,行文用字力求簡要易懂。《契約之內容與消滅》,論證說理上或許更為深入詳盡,但仍取向於法律基礎知識的傳遞。本書固然仍為我國現行民法規定解釋與適用的論述,而非法律政策立法論的建議,但不僅有更多的比較法及國際間契約法發展動向的說明,體系架構也與一般債總教科書截然有別。   依個人近年來對國際間契約法原則發展的理解,揚棄給付不能、給付遲延及不完全給付的債務不履行三分體系,而以契約違反或義務違反概念為核心,並依違約救濟之不同,個別探討歸責事由之必要性乃至於承認免責事由之存在,逐漸成為國際共識。我國契約法律原則應何去何從,憲法意義下的立法者主導能力有限,對交易秩序的健全與安定,魯莽草率的立法,反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更不用說因應交易全球化後接踵而至的契約法現代化課題。若近年來國際間契約違反法律原則已有共識可循,而以契約違反或義務違反為中心的一元體系符合契約理念,同時又與契約法律原則全球化契合而為契約法現代化指標,則在具有前瞻性的法律修正大業大功告成前,透過解釋論盡可能使現行法不至於與國際動向南轅北轍,乃當務之急。在此背景下,個人嘗試在現行法解釋論的層次上,挑戰我國傳統債務不履行三分體系,從契約違反態樣分析為始業,依循救濟觀點展開契約違反體系,證明債務不履行三分說及歸責事由不可欠缺說並非我國民法現行法唯一的真理與宿命。   為能順利地將傳統債務不履行三分體系轉型為現代的一元論,必須進行傳統與現代的對話。為證明本書的觀點絕非憑空杜撰,而符合國際契約違反法律原則的共識,共識形成背景的法律發展史及比較法說明成為不可或缺。個人在契約法之現代化I、II及III:《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和解與計算錯誤》三本書的觀點,奠定本書理論的基礎。上述三書曲不高,和者仍寡,均限量印製,無再刷計畫。若干片段重現本書,也算苟延殘喘延續其生命。   本書初版後,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債法修正、中國大陸民法典制定,大公告成,本書涉及相關國家法律規定之處,個人已盡所能,在第二版進行調整。我國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基本上仍維持1930年民法制定當時之體系架構,債務不履行理論及實務亦不離不棄,波瀾不驚,以不變應萬變。本書第三版因而無改弦更張,進行大幅修正之必要。我國債編修正研修工作雖然正式啟動,但是否修成正果,尚在未定之天。希望本書在下一次改版時,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是經過契約法現代化洗禮的債法的最新狀態。   本書不時出現觀照對比傳統通說及個人觀點的場景,也許是徘徊游移的寫照,更可能是內心的掙扎的表露。對一心嚮往司法考試金榜題名的法律人來說,本書背離傳統通說觀點的論述,宛如異端邪說,應該避之唯恐不及。對不執著於傳統債法理論,而願意以赤子之心、寬闊胸懷傾聽契約法脈動的新新人類來說,本書或許能提供另類選擇。 陳自強 2023年11月8日 臺灣大學萬才館研究室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1 I 債務不履行─傳統觀點 1 一 法律之外在體系 1 二 債務不履行之概念 2 三 債務不履行概念之檢討 5 II 從債務不履行到契約違反 7 一 從債權債務觀到契約觀 7 二 契約違反概念之展開 10 三 契約法現代化 14 四 本書體系架構及論述對象 21 第二章 契約違反之型態 25 I 根本不履行債務 25 一 清償期屆至仍未為給付 26 二 期前違約 35 II 權利瑕疵與物之瑕疵 40 一 統一的瑕疵擔保責任? 40 二 權利瑕疵 43 三 買賣物之瑕疵 56 四 承攬工作之瑕疵 88 III 其他契約違反 103 一 不完全給付 103 二 先契約及後契約義務違反 114 三 債權人契約違反 129 第三章 請求履行與拒絕履行 143 I 履行請求 143 一 履行請求權與強制履行 143 二 根本不履行之履行請求 153 三 補正請求權之履行 155 II 給付不能之拒絕履行 164 一 作為債務不履行態樣之給付不能─傳統見解 164 二 作為拒絕履行之給付不能─本書見解 179 三 不可歸責於雙方之給付不能─危險負擔 197 四 對待給付之請求 214 III 同時履行抗辯 226 一 總說 226 二 同時履行抗辯權 233 三 同時履行抗辯之擴張 246 四 抗辯權行使之效果 254 IV 時效完成拒絕給付 257 一 總說 257 二 時效消滅之客體 265 三 時效消滅期間 268 四 時效障礙事由 275 五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280 第四章 契約之調整與確認 291 I 契約之調整與變更 291 一 以契約變更契約內容 292 二 調整條款 294 三 法定調整權之行使─減價 298 四 裁判上調整 301 II 情事變更原則 302 一 發展 303 二 德國法律行為基礎理論 304 三 我國情事變更原則 307 III 和解契約 319 一 和解之目的 320 二 和解契約之效力 324 三 和解錯誤之撤銷 333 事項索引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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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階段行政處分論:行政處分體系思維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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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從行政程序構造與行政法律關係的視角,反思「多階段處分」與「多階段程序」的學理概念與司法實踐。思維方法與論述取徑,不由法律概念及比較法入手,而是以本國法規定與裁判為分析素材,探索此等概念所涉之行政法律關係,集中思考行政訴訟的程序標的與審查範圍、行政權責與權限分配等實質問題,並形成案例類型,從中篩選論點、建立思維體系,最後再佐以比較法進行綜合分析,期有助於臺灣行政法學的深化與續造。 【目錄】 增修序言──與行政法院續話 序──與行政法院對話 作者簡介 凡 例 ‧第一編 觀念通論 第一章 緒論:法律概念與法學方法  壹、題旨述要與反思取徑/3  貳、思維方法與基本論點/9 第二章 司法實踐的問題爭點  壹、實務基本觀點/25  貳、問題爭點整理/63 ‧第二編 部門法論 第三章 案型統整與觀點梳理  壹、公務員人事行政法/74  貳、教師人事行政法/124  參、土地行政法/132  肆、國土計畫行政法/143  伍、稅務行政法/161  陸、社會給付行政法/185  柒、其他案型/198 ‧第三編 建構思維 第四章 概念探原與理論攻錯  壹、概 說/229  貳、德國學理見解的演進/230  參、德國法制與實務見解/240  肆、德國學說與實務見解的啟示/250  伍、鄰接議題與延伸思考/263  陸、攻錯:概念釋義與行政立法學/289 第五章 回顧與展望  壹、概念區辨與觀點引申/312  貳、行政法學的體系思維/332  參、行政處分的制度論旨/337  肆、行政行為論的新思維/340  伍、催生行政法律關係論/346 參考文獻/353 附錄 行政法學思考觀點試擬/375 事項索引/409 裁判索引/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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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要在這裡讀書:黃建興建築師經典校園走讀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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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你期待孩子們成為什麼樣的大人?   學習,從來不限於課堂課本。   設計學習,不只需要老師,更需要愛孩子,相信教育的建築師!   台灣校園建築之父——黃建興,   以樸實手法、在地材料打造「本土就是國際」的經典校園。   打開窗,擁抱在地,每個轉角都融入美感體驗。   開啟永續新校園建築,打造五百萬個孩子的快樂學習天地。   出生宜蘭羅東魚販家庭、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畢業,   在錄取率極低的年代,黃建興26歲便考取建築師執照、1981年回到故鄉創業,   從小型公共工程為職涯開場,再到整座校園完整設計規劃,逐步累積實力。   走過篳路藍縷的創業初期、投入九二一震後重建工程、帶動「新校園運動」南向擴展。   將教育理念、生活體驗、藝術美感融入校園角落,打造超過百所學校,超過五百萬人在他的作品中學習成長。   跟著黃建興建築師走讀經典校園,   拜訪造型獨特的獨立圖書館、可靈活運用的半戶外空間,或者穿梭在風會跟著轉彎的迴廊走道……   黃建興用40年建築信念,以校園的發展需求為基底,量身打造在地校園,   透過空間、顏色、形象,讓無聲的建築語彙,自然發揮影響力,   獻給師生「學習的校園,真正的模樣」。   ★小彩蛋★   書衣背面收錄「建築阿公黃建興的校園走讀地圖」,完整呈現全台校園作品分佈位置、並含內頁索引功能,打開地圖、翻開書,跟著黃建興建築師走讀19間經典校園! 真情推薦   黃春明 台灣文學作家   呂瑞芬 高雄市鳳翔國小創校校長   黃淑卿 高雄市明華國中創校校長   郭鈴惠 高雄市龍華國小遷校校長   吳清鏞 前宜蘭高中校長、前宜蘭縣教育處處長   丁榮生 建築評論家   林憲德 台灣綠建築法規推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鄭泰昇 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楊逸詠 大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廖偉立 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黃文彬 台中市都發局局長   黃瓊之 德築建築集團共同創辦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台灣中南部大地震,把分散各地的洗腦樣板屋,隨著台灣的民主時代,震垮崩塌的舊學校,重建出一個嶄新的面貌。這件大事需要的是真才實料,我們宜蘭人的建築師黃建興先生,他冒出頭扛下這樁重任。至今打造了一百多所的學校,改頭換面,使洗腦工廠變成真正學習的校園。從此之後,臺灣的學校重建,或新建也罷,已經都採用黃建興建築師的新理念,使校園多元化,活化起來。──台灣文學作家 黃春明   慶幸當初我的某些堅持,讓使用者需求、教育者理想,都能不著痕跡的融入校舍建築中。慶幸建築師的某些堅持,讓學校有了雋永耐看的樣貌、清新脫俗的永續;教育者總有滿懷的希望與理想,如果建築師都照單全收了,那學校一定成了塊龐雜的拼布,這裡一塊貼膏藥般的壁畫,那裡一些穿鑿附會的過度雕琢。我從建築師身上學到了「減法哲學」,還給建築應有的簡約素樸,於是校園有了更寬闊的想像空間。──高雄市鳳翔國小創校校長 呂瑞芬   我對空間使用,內心常有個主意,卻無法用建築語彙說清楚。我們話都不多,但都屬行動派人物,想了解彼此腦袋裡裝的是什麼理念時,乾脆直接跑去看「類似」的設計來啟發靈感。為此我們多次相約探查過其他建築創意空間、台北街頭、藝術家工作室,也多次遠赴宜蘭看「實品屋」。讓人驚嘆的是,建築師總像魔法師一樣,每回都能將我的一絲念頭幻化成獨特且引人共鳴的成品。我們是契合的創校夥伴,看到校舍巍然屹立,並成為高雄市第一所獲得「綠建築標章」及「學校建築之光獎」的學校,我打從心底敬服,「黃大師」稱號應運而生。──高雄市明華國中創校校長 黃淑卿   有情感的建築,才是有生命的建築,經過時間的洗鍊會更加熠熠生輝!這是黃建興建築師的溫度與柔軟。「建築是生活的鏡子」,那些年,我從龍華國小這面建築的鏡子中,看到了:「質樸,謙遜,格局大,充滿童心,富涵情感又深具生命力」。這就是我所認識的黃建興建築師。──高雄市龍華國小遷校校長 郭鈴惠   與黃建興建築師認識三十五年了,從和他互動過程中,最大的體會是,他絕對稱得上是一位引領國內校園再造的推手,過程中他不僅有著專業的實力與堅持,同時更是一位具有高度人文關懷行動家!──前宜蘭高中校長、前宜蘭縣教育處處長 吳清鏞   不少建築師除專業及才氣外,生命中只剩業主、家人及填充自己的興趣,如玩車、逸樂而過日子,並不太理睬社會。所以我常見到一般人會稱建築師為「大師」,或者就喊說「作建築仔」,尾音還拉高。我想他們心裡認知的建築師,一是高不可攀,二是建築師只為資本家服務,兩者的心態都認為他們乃吃香喝辣之輩,甚是台灣房價高漲的幫兇,所以尊敬者少。然而我的認知,建築設計的重心即在同理心,同理心與利他主義常被相提並論,利他主義著重在以使他人受益的行為上,所以為公眾使用的空間,能否設計的好,就在於是否有同理心。我認識的黃建興建築師,這方面的能量則顯然是比較足的。   興許是吃過苦的孩子,才知道社會有多少坑洞需要人去填補;而心中有理想的人,才更理解人世間若只是獨善其身,其實是無效的。因此黃建興建築師一有機會,他是會在濁水中,拋下一枚又一枚救生圈的人。──中國時報、建築師雜誌前總編,現為知名建築評論家 丁榮生   建興的設計才是真正生於斯長於斯的風土建築,因為他的作品大都是地方政府的草根建築,雖然多以平價建材、一般工法所建成,但卻很美觀實用,且充滿空間的喜悅與正能量。──台灣綠建築法規推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林憲德   黃建興建築師受學生喜愛的「祕訣」是什麼?除了淵博的學識、一顆愛學生之心,還有敏銳的觀察力與溝通本領。除了教學熱忱之外,對於學生的關懷從不間斷。他從來不會在公開的評圖場合罵學生,只會很嚴肅地點醒學生的問題,他總是可以敏感地察覺學生學習的障礙,甚至會深入關心學生課後的學習與心情,因此也被學生視為富有魅力的建築老頑童。黃建興建築師在成大建築系任教的幾年間,留下美好的身影,培育優秀的人才,發揮深刻的影響力,他所帶來的專業、熱忱與敬業態度,永遠留在成大師生的心中。──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鄭泰昇   不拘泥造型,但每個設計學校都低調地呈現鄉土建築之手法,並融合於原有地域環境中。經歷了歲月及無數嚴厲的工作考驗,一直沒有改變的是,黃建築師對校園規劃設計的嚴謹態度,以及他對鄉土建築的強烈執著。──大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楊逸詠   四十幾年來黃老大以宜蘭為建築創作的基地,數十年如一日,勤奮地創作不少優良的建築作品,對台灣的生活環境品質有頗多的建樹與提升,尤其對學校議題(從幼稚園到大學)的著墨更深更廣,成就卓然有成,稱為台灣學校建築之父並不為過。──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廖偉立   民國八十八年的九二一地震,看到各地趕來的建築同業、先進,進入災區救災、協助重建。從報章雜誌報導得知黃老師積極地參與各地(包括慈濟)的校園重建,以其宜蘭校園建築規劃設計的經驗、概念,在中寮、南投、台中等地有很多精彩作品。一貫的校園規劃,具有在地本土的設計意匠,亦能有創新突破、因地制宜的設計特色,每次看到大樹參天、洗石子外牆、具有鏤空圖騰的設計、大量的半戶外迴廊、無圍牆與融合環境的校園空間等建築風格與校園格局,就會想起黃老師的蒼勁書法,令人印象深刻。雖然也是作設計,總看不到黃建築師的車尾燈;雖然也是當老師,卻不及黃老師的桃李滿林⋯⋯一路以來,總以黃建興老師為典範,不只是建築領域上,在為人處事、社會公眾事務及提攜年輕人等人生功課,更須效法且努力前進。──台中市都發局局長、建築師 黃文彬   一個人做一份工作四十年仍保有最初的熱情,很難得、很難。但我身邊就出現這樣一位讓我尊敬的前輩,就是我的爸爸,也是孩子們常常一看到就飛奔過去抱住的建築阿公。四十年前的今天,一個宜蘭魚販之子,在極為困苦的成長環境下努力向學以知識翻身、勇於創業。小時候聽爸爸說他就讀成大、開業、結婚、生子的各種人生經驗與故事分享,深深地影響了我的價值觀以及對學習的熱愛。當我們常常在看國外精彩的建築作品與教育文化的同時卻沒發現,原來台灣的校園建築從建築規劃到教育理念都非常具有國際水準,這也是與天下共同出版紀錄在地建築與教育文化故事的初衷,唯有更認識在地的文化歷程,我們的文化才得以扎根保存和發揮世界級的影響力。四十年來,超過五百萬名學生就讀過建築阿公設計的一百多所學校,建築是ARChitecture,建築阿公諧音是ARCGONG,一起跟著建築阿公瞧瞧台灣的美麗校園,欣賞台灣「本土就是國際」的校園建築故事!──前Nike台灣發言人、現任德築建築集團共同創辦人 黃瓊之  【目錄】 緣起 獻給校園,一段在地建築與教育相會的故事 黃建興 黃建興建築師的那時此刻 1我的孩子應該在什麼樣的學校讀書? 宜蘭市 凱旋國中│高雄鳳山 鳳翔國小 2深耕故鄉,堅定校園建築的初心 宜蘭蘇澳 永樂國小│宜蘭蘇澳 蓬萊國小│宜蘭市 蘭陽女中│宜蘭市 宜蘭大學經德大樓│宜蘭市 南屏國小 3浩劫重生,從校園重建開始 台中大里 瑞城國小│南投中寮 至誠國小│台中霧峰 桐林國小│南投水里 郡坑國小│南投埔里 宏仁國中│花蓮市 花崗國中 4貢獻專業,將影響力擴展全台 高雄鼓山 明華國中│高雄鼓山 龍華國小│宜蘭蘇澳 士敏國小│宜蘭員山 內城國民中小學│台南永康 大橋國中│台南北區 成功大學 社會科學院 5最好的作品,永遠醞釀中…… 真情迴響 學習的校園,真正的模樣 黃春明 我與黃建築師的空間奇遇記 呂瑞芬 為明華國中締造天際線的人 黃淑卿 那些年,我所認識的黃建興建築師 郭鈴惠 宏觀專業堅持與人文關懷的黃建興建築師 吳清鏞 溫暖的人,才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專業者 丁榮生 未實現的聯合事務所 林憲德 專業、熱忱、富有教學魅力的建築老頑童 鄭泰昇 不曾改變嚴謹與執著的宜蘭囝仔 楊逸詠 我人生中的良師益友 廖偉立 黃建興老師,督促我不斷前進的典範 黃文彬 我的建築老爹 黃瓊之 黃建興建築師40年校園建築里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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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強韓文文法【全新增修版】(附全球獨創韓文動詞轉盤+韓籍老師親錄音檔+TOPIK模擬試題+120道文法練習題 +「Youtor App」內含VRP虛擬點讀筆)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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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你知道嗎? 一種文法+多種動詞變化=100%韓國人都在用的文法 只要學好韓文「動詞變化」 就能掌握80%以上的韓文文法。 我敢發誓! 我敢保證! 用《世界最強韓文文法【全新增修版】》 搭配「世界最強韓文動詞轉盤」 只要會韓語40音, 1秒就能記下1組動詞變化! 6分鐘就能記下320個動詞變化! 200分鐘就能學好TOPIK初級~中級必備文法!   讓我們一起見證「世界最強韓文動詞轉盤」的奇蹟:   根據說話對象、使用時機的不同,   韓文動詞可分為「格式體、非格式體、陳述型及半語」4種變化,   例如:   가다(去)→ 갑니다、가요、간다、가   믿다(相信)→ 믿습니다、믿어요、믿는다、믿어   공부하다(讀書)→ 공부합니다、공부해요、공부한다、공부해   以上只要會韓語40音就唸得出來、且韓國人天天在用的動詞,   只要利用「世界最強韓文動詞轉盤」彈指一轉,   就能一次學好80個必備動詞、320個必學動詞變化,   保證「全球獨創」、「永生難忘」,   讓您學一次就能記一輩子!   ★世界最強動詞轉盤   全球獨創「世界最強韓文動詞轉盤」,動手轉一轉就能熟記80組常用的韓文動詞變化!根據說話對象的不同,韓文會用不同的語尾,搭配不同的語尾時動詞也需要跟著變化。利用「世界最強韓文動詞轉盤」,一秒就能記下動詞的4種變化,學韓文文法就是這麼簡單!   ★「聽、說、讀」一次進步   「世界最強韓文文法」能讓學習者的「聽力」、「口說」、「閱讀」一次進步!本書的每個文法都分成「聽聽看」、「說說看」和「讀讀看」三個部分,學習文法的同時,還能一併訓練用韓文溝通時最重要的「聽力」及「口說」能力,再搭配小短文訓練「閱讀」能力,讓學習者全方位地提升韓文實力!   ★輕鬆理解基礎韓文文法   韓文的語序和中文不同,中文我們會說:「吃飯了嗎?」,轉換成韓文時,語序則變成「밥 먹었어요?(飯吃了嗎?)」。除了語序不同之外,韓文中的動詞和形容詞皆有時態變化,在開始學習韓文文法前,一定要先熟悉韓文的基本架構。本書採用簡單易懂的說明方式,並搭配文法說明表格,讓學習者輕輕鬆鬆地自學韓文文法。   ★符合韓檢TOPIK中級程度   本書內容依程度分為「暖身篇、初級篇、中級篇」,精選180個必備韓文文法,只要跟著本書安排的課程循序漸進地學習,一次就能學好TOPIK初級~中級程度的文法。   ★TOPIK這樣考   本書獨家附贈TOPIK的聽力閱讀模擬試題,除了能讓學習者再次複習前面所學過的文法外,也能夠先熟悉TOPIK的題型及出題方式。做完題目後請一定要對照答案訂正,將不會的文法再次細讀,這樣才是一次完整的學習。   ★線上文法練習題   想要確認自己是否有徹底學會韓文文法,最迅速且實際的方法便是透過測驗檢驗學習成效。我們特地附上了12回共120道文法練習題,學習者只要使用一般掃描器掃描書中的QR Code,就能進到獨家線上測驗的頁面,隨時檢視自身的學習成效;此外,試題最後還會附上詳細解析,為的就是要讓學習者徹底了解自己的弱勢,並加以改進。   ★韓文魯蛇脫出Tip   學習韓文時有很多必須注意的小地方,像是讀的時候有連音、數字又分成漢字詞和固有詞。擁有豐富教學經驗的金淑敬老師將各種韓文小撇步都補充在本書中,讓學習者快速「脫魯」。   ★韓籍老師親錄單字、例句音檔   全書的韓文單字、例句音檔皆由韓國籍老師親自錄製,只要透過「Youtor App」(內含VRP虛擬點讀筆)掃描書中的QR Code,學習文法的同時,不僅能訓練聽力,還能透過「跟讀」的方式加強發音,擁有韓語道地口音一點都不難!   【能力分級】 《世界最強韓文文法【全新增修版】》本書符合: CEFR B2,約等同於韓檢TOPIK 1~4級程度。   【使用說明】   Step 1  聽聽看:   每個文法的開始都由一小段對話帶入,可以先聽聽看這個文法適合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同時也可以透過對話訓練聽力,使自己的耳朵先習慣韓文的語調,並且能幫助自己更集中於接下來的學習。   Step 2  細讀文法說明:   聽完一小段對話後,是否初步了解這個文法該如何使用了呢?接下來再細讀文法說明,並搭配文法整理表格,看看在使用這個文法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幾個相似的文法之間存在著什麼差異。   Step 3  說說看:   實際演練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經過了聆聽對話、閱讀文法說明後,相信學習者們對於該單元的文法應該有更深入的了解了!請透過書中提供的資訊配合所學過的文法,說出一句完整的句子。說的時候也可以將自己的聲音錄下來,再和由韓籍老師親錄的音檔進行比對,看看兩者是否有不同,進而練習說出更道地的韓文。   Step 4讀讀看:   學完文法,也練習完「聽力」和「口說」,請看一小段文章,這段文章可能是日記、E-mail或一小篇故事。剛開始可能會有很多不認識的單字,建議先讀完一整篇再將文章中不會的單字查出意思,這時再讀第二遍,就會發現閱讀時愈來愈順暢。   Step5  轉轉看:   經過了「聽聽看」→「讀文法說明」→「說說看」→「讀讀看」四步驟,便是一次完整的學習,也別忘了拿出動詞轉盤,隨時查看與書中文法相關的變化,相信持之以恆的學習是全面提升韓文能力的不二法門!   Step6  考考看:   學習告一段落之後,別忘了透過書中附贈的TOPIK模擬試題或是線上的文法練習題,幫自己檢測看看究竟學會了多少韓文文法!找出自己的弱勢並加以補強,是學習的永恆真理!   ※本書未提供光碟燒錄服務。   [「VRP虛擬點讀筆」App及網頁版介紹]   為了方便讀者更方便使用本書,特別開發「VRP虛擬點讀筆」(Virtual Reading Pen)App及網頁版雙版本,幫助讀者有效率地讀取本書相關的音檔或影片。   ■ 線上下載「Youtor App」(內含VRP虛擬點讀筆)   1. 在哪裡下載「VRP虛擬點讀筆」?   (1)讀者可以掃描書中的QR Code連結,或是於App商城搜尋「Youtor App」下載即可。   2. 為什麼會有「VRP虛擬點讀筆」?   (1)以往讀者購買語言學習工具書時,為了要聽隨書附贈的音檔,總是要拿出已經很少在用的CD播放器或利用電腦轉存音檔到手機來使用,耗時又不方便。   (2)坊間當然也有推出「點讀筆」來改善此種學習上的不方便,但是一支筆加一本書往往就要二、三千元,且各家點讀筆又不相容,CP值真的很低。   (3)後來雖然有了利用QR Code掃描下載檔案至手機來聽取音檔的方式,但手機不僅必須要一直處在上網的狀態,且從掃描到聽取音檔的時間往往要花個5秒以上,很令人氣結。   (4)因此,我們為了同時解決讀者以上三種困擾,特別領先全球開發了「VRP虛擬點讀筆」,並獲得專利,希望這個輔助學習的工具,能讓讀者不僅不用再額外花錢,且使用率和相容性也是史上最高。   3. 「VRP虛擬點讀筆」就是這麼方便!   (1)讀者只要透過書中的QR Code連結,就能立即下載「Youtor App」。(僅限iPhone和Android二種系統手機)   (2) 下載完成後,可至App目錄中搜尋需要的音檔或直接掃描內頁QR Code,將音檔一次從雲端下載至手機使用。   (3)當音檔已完成下載後,讀者只要拿出手機並開啟「Youtor App」(內含VRP虛擬點讀筆),就能隨時掃描書中頁面的QR Code立即讀取音檔(平均1秒內)且不需要開啟上網功能。   (4)「VRP虛擬點讀筆」就像是點讀筆一樣好用,還可以調整播放速度(0.7-1.2倍速),加強聽力練習。   (5)「VRP虛擬點讀筆」比點讀筆更好用,具有定時播放、背景播放的功能,也可以自動換頁或是手動點選想要的頁數,聆聽該頁音檔。   (6)如果讀者擔心音檔下載後太佔手機空間,也可以隨時刪除音檔,下次需要使用時再下載。購買本公司書籍的讀者等於有一個雲端的CD櫃可隨時使用。   (7)詳細使用及操作方法請見書中使用說明。   ■ 線上使用「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   1. 在哪裡使用「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   (1)讀者只要打開網址(webvrp.17buy.com.tw)註冊/登入會員即可。   2. 為什麼會有「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   (1)「Youtor App」(內含VRP虛擬點讀筆)已提供讀者方便又有效率的音檔聽取方式。而為了滿足讀者需求,提供讀者更多元、更便捷的學習途徑,特別開發「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   (2)透過「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讀者可以線上聽取音檔,進行學習。   3. 如何使用「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   (1)讀者登入會員後,只要輸入書名或ISBN檢索書籍,點選書籍進入音檔的播放頁面。   (2)根據書中內容正確回答隨機出現的2個問題,完成答題認證,立即開通會員限定功能,就能線上讀取本書的所有音檔。如書中有搭配學習影片,也可以線上觀看影片。   (3)「VRP虛擬點讀筆」網頁版就像是點讀筆一樣好用,可以調整播放速度(0.7-1.2倍速),加強聽力練習。也可以自動換頁或是手動點選想要的頁數,聆聽該頁音檔。   (4)如果關掉網頁後,下次想要學習時,可以從「會員專區」裡的「學習紀錄」查找上次學習的書籍,點選、接續學習。   (5)請注意,若距離上次登入超過一個月,網站會自行登出帳戶,需再次登入,並完成題目驗證後使用。   (6)詳細使用及操作方法請見書中使用說明。   ※本書未提供光碟燒錄服務。   ※雖然我們努力做到完美,但也有可能因為手機的系統版本和「Youtor App」不相容導致無法安裝,在此必須和讀者說聲抱歉,若無法正常使用,請與本公司聯繫,由專人為您服務。 【目錄】 Chapter 1  暖身篇 Unit 1 基礎知識 韓語句子結構 動詞與形容詞變化 連接句子 句子種類 尊敬形 이다 /아니다(是/不是) 있다 / 없다(在/不在、有/沒有) 數字 日期、星期與時間 Unit 2 不規則變化 「ㅡ」不規則 「ㄹ」不規則 「ㅂ」不規則 「ㄷ」不規則 「르」不規則 「ㅎ」不規則 「ㅅ」不規則 Unit 3 時態 現在式格式體尊敬形A / V-(스)ㅂ니다 現在式非格式體尊敬形A / V- 아 / 어요 過去式A / V- 았 / 었어요 未來式V-( 으 ) ㄹ 거예요 現在進行式V- 고 있다 Unit 4 助詞 N 이 / 가 N 은 / 는 N 을 / 를 N 와 / 과 , N( 이 ) 랑 , N 하고 N 의 N 에 N 에서 Chapter 2  初級篇 Unit 1 助詞 N 에서 N 까지 N 부터 N 까지 N 에게 / 한테 N 도 N 만 N 밖에 N (으) 로 N (이) 나 N 쯤 N 처럼 / N 같이 N 보다 N 마다 Unit 2 列舉、比較 A / V- 고 A / V- 거나 A / V- 지만 A / V-(으) ㄴ / 는데 Unit 3 表達時間 N 전에, V- 기 전에 N 후에, V-( 으 ) ㄴ 후에 V- 고 나서 V- 아 / 어서 N 때 , A / V-( 으 ) ㄹ 때 V-( 으 ) 면서 N 중, V- 는 중 V- 자마자 N 동안, V- 는 동안 V-( 으 ) ㄴ 지 Unit 4 表達能力與可能性 V-( 으 ) ㄹ 수 있다 / 없다 V-( 으 ) ㄹ 줄 알다 / 모르다 Unit 5 表達原因與理由 A / V- 아 / 어서 A / V-( 으 ) 니까 N 때문에 , A / V- 기 때문에 Unit 6 否定型 否定用詞 안 A / V- 아 / 어요 , A / V- 지 않아요 못 V- 아 / 어요 , V- 지 못해요 Unit 7 要求、義務、允許、禁止 V-( 으 ) 세요 V- 지 마세요 A / V- 아 / 어야 되다 / 하다 A / V- 아 / 어도 되다 A / V-( 으 ) 면 안 되다 A / V- 지 않아도 되다 , 안 A / V- 아 / 어도 되다 Unit 8 表達希望 V- 고 싶다 A / V- 았 / 었으면 좋겠다 Unit 9 請求、協助 V- 아 / 어 주세요 , V- 아 / 어 주시겠어요? V- 아 / 어 줄게요 , V- 아 / 어 줄까요? Unit 10 嘗試新事物與表達經驗 V- 아 / 어보다 V-( 으 ) ㄴ 적이 있다 / 없다 Unit 11 詢問意見、提供建議 V-( 으 ) ㄹ 까요? ① V-( 으 ) ㄹ 까요? ② V-( 으 ) ㅂ시다 V-( 으 ) 시겠어요? V-( 으 ) ㄹ래요? Unit 12 意圖、計畫、目的 A / V- 겠어요 ① V-( 으 ) ㄹ게요 V-( 으 ) ㄹ래요 V-( 으 ) 러 가다 / 오다 V-( 으 ) 려고 V-( 으 ) 려고 하다 N 을 / 를 위해 ( 서 ), V- 기 위해 ( 서 ) V- 기로 했다 Unit 13 推測與表示條件、假設 A / V- 겠어요 ② A / V-( 으 ) ㄹ 거예요 A / V-( 으 ) ㄹ까요 ? A / V-( 으 ) ㄴ / 는 / ( 으 ) ㄹ 것 같다 A / V-( 으 ) 면 V-( 으 ) 려면 A / V- 아 / 어도 Unit 14 詞語型態轉變(動詞名詞化、形容詞副詞化) A / V -( 으 ) ㄴ / - 는 / -( 으 ) ㄹ A / V- 기 A- 게 A- 아 / 어하다 Unit 15 狀態與背景知識 V- 고 있다 V- 아 / 어 있다 A- 아 / 어지다 V- 게 되다 V-( 으 ) 니까 Unit 16 確認訊息 A-( 으 ) ㄴ , V- 는지 V- 는 데 걸리다 / 들다 A / V- 지요 ? Unit 17 發現、表達驚訝 N-( 이 ) 군요 , A- 군요 , V- 는군요 A / V 네요 , N ( 이 ) 네요 Unit 18 附加語尾 A-( 으 ) ㄴ가요?, V- 나요? A-( 으 ) ㄴ데요 , V- 는데요 TOPIK 這樣考 TOPIK 翻譯與解答 Chapter 3 中級篇 Unit 1 引用別人的話或文章 直接引用 間接引用 Unit 2 被動用法 -이 / 히 / 리 / 기 A / V- 아 / 어지다 Unit 3 使動用法 -이 / 히 / 리 / 기 / 우 / 추 A / V- 게 하다 Unit 4 推測和預料 A / V- 아 / 어 보이다 A / V-( 으 ) ㄴ / 는 모양이다 A / V-( 으 ) ㄹ 텐데 , N– 일 텐데 A / V-( 으 ) ㄹ 테니까 A / V-( 으 ) ㄹ걸요 A / V-( 으 ) ㄴ / 는 / ( 으 ) ㄹ 줄 몰랐다 / 알았다 A / V-( 으 ) ㄹ지도 모르다 Unit 5 表示對照時 A / V 기는 하지만 , A / V 기는 A / V 지만 A / V-( 으 ) ㄴ / 는 반면에 A / V-( 으 ) ㄴ / 는데도 , N 인데도 Unit 6 表示理由時 A / V / N- 거든요 A / V- 잖아요,N ( 이 ) 잖아요 V- 느라 ( 고 ) V- 는 바람에 A / V-( 으 ) ㄴ / 는 탓에 , N 탓에 A / V- 고 해서 , N 이고 해서 A / V-( 으 ) ㄹ까 봐 , N 일까 봐 Unit 7 表示決心、意圖、目的 V-( 으 ) ㄹ까 하다 V- 고자 V-( 으 ) ㄹ 겸 , N 겸 V- 아 / 어야지요 A / V- 게 A / V- 도록 Unit 8 表示推薦和忠告時 V-( 으 ) ㄹ 만하다 V- 도록 하다 V- 지 그래요? Unit 9 表示回想時 V- 던 A / V- 더라고요 , N- 이더라고요 A / V- 던데요 , N- 이던데요 Unit 10 添加資訊 A / V-( 으 ) ㄹ 뿐만 아니라, N ( 일 ) 뿐 만 아니라 A / V-( 으 ) ㄴ / 는 데다가, N- 인 데다가 N- 조차 N- 만 해도 Unit 11 說明程度時 A / V-( 으 ) ㄹ 정도로 N- 만 하다 A / V-( 으 ) ㄴ / 는 / ( 으 ) ㄹ 만큼,N- 만큼 Unit 12 表示選擇時 아무 +( 이 ) 나 / 아무 + 도 N ( 이 ) 라도 A/V- 든지 A/V- 든지 , N( 이 ) 든지 A/V- ( 으 ) ㄴ / 는 대신에 , N 대신에 Unit 13 表示時間或循序的行動、途中 時間名詞 만에 V- 아 / 어 가지고 V- 아 / 어다가 V- 고서 V- 는 길에 V- 다가 , A- 다가 Unit 14 表示發現和結果時 V- 고 보니 V- 다 보니, A– 다 보니 V- 다 보면 A / V- 더니, N( 이 ) 더니 V- 았 / 었더니 A / V- 다가는 A / V-( 으 ) ㄴ / 는 셈이다 , N 인 셈이다 Unit 15 表動作無用時 V-( 으 ) 나 마나 A / V- 아 / 어 봤자 Unit 16 表示狀態、性質、屬性時 V- 아 / 어 놓다 V- 아 / 어 두다 V-( 으 ) ㄴ 채로 A / V-( 으 ) ㄴ / 는 대로 V- 는 편이다, A-( 으 ) ㄴ 편이다 N 스럽다 N 답다 Unit 17 表示強調時 얼마나 A / V-( 으 ) ㄴ / 는지 모르다 A / V-( 으 ) ㄹ 수밖에 없다 A / V-( 으 ) ㄹ 뿐이다,N ( 일 ) 뿐이다 N ( 이 ) 야말로 Unit 18 表示完成時 A / V- 았 / 었다가 A / V- 았 / 었던, N- 이었 / 였던 V- 아 / 어 버리다 V- 고 말다 Unit 19 表示假設狀況時 A- 다면 , V-( 느 ) ㄴ다면 , N( 이 ) 라면 A / V- 았 / 었더라면 V-( 으 ) ㄹ 뻔하다 Unit 20 表示後悔時 V-( 으 ) ㄹ걸 그랬다 A / V- 았 / 었어야 했는데 Unit 21 表示習慣和態度時 V- 곤 하다 A / V- 기는요 A / V-( 으 ) ㄴ / 는 척하다,N - 인 척하다 Unit 22 陳述體和半語體 陳述型서술체 半語體반말체 Unit 23 相似詞彙比較 어느、어떤和무슨的差異 매우、아주和몹시的差異 어서、빨리和얼른的差異 금방、방금和아까的差異 다시和또的差異 밑和아래的差異 TOPIK 這樣考 TOPIK 翻譯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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