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行政法體系構建暨爭議回顧學霸筆記書 (3版) | |||
作者: | 柯龍 | |||
版次: | 3 | |||
ISBN: | 9786269866540 | |||
出版社: | 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原:波斯納) | |||
出版日期: | 2024/06 | |||
頁數: | 892 | |||
#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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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讀好憲法就靠這一本 解題架構 白話說明 最新文章 進階補充 拆解判決 關鍵字句 大量圖表 答題模板 ☆憲法的内容好抽象? 用白話的方式娓娓道來憲法的重點! ☆不知道怎麼寫憲法的題目? 手把手教你憲法的解題架構,並提供答題模板! ☆憲判字又多又長怎麼辦? 分點分項拆解憲判字內容,再附上背景事實及重要意見書! ☆內容讀完就忘? 體系架構圖及經典試題幫你複習! 【目錄】 三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第一部分 憲法解題架構 第一章 基本權利解題架構 爭點限時通:基本權利保障範圍應從寬或從嚴解釋? 爭點限時通:層級化法律法律保留原則的內涵 爭點限時通:授權明確性原則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法律明確性原則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美國模式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德國模式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採取什麼樣的審查模式? 第二章 權力分立解題架構 第二部分 憲法訴訟 第一章 總 論 爭點限時通:我國採取集中審查或分散審查? 爭點限時通:我國採取抽象審查或具體審查? 爭點限時通: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是否應由釋憲機關解釋? 爭點限時通: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是否屬於政治問題? 爭點限時通:釋憲機關得否審查立法院法律案的審議程序? 第二章 憲法訴訟法的原理原則 爭點限時通:憲法訴訟法與其他法律聲請釋憲規定的適用關係 第三章 組織與程序 爭點限時通:關於案件的聲請,應由審查庭或憲法法庭為案件的不受理裁定? 第四章 訴訟類型 第一節 概述 爭點限時通:刪除憲法疑義解釋的原因為何? 爭點限時通:刪除統一法令解釋中「機關」作為聲請人的原因為何? 第二節 國家機關、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應如何計算?是否應限於表決時持少數意見的立法委員始得聲請? 爭點限時通:立法委員可否針對「尚在研擬或修正」的法案聲請釋憲? 爭點限時通: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行使職權」的範圍為何?於監察院聲請釋憲時應如何適用? 第三節 法院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行政命令違憲?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大法庭裁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地方自治條例違憲? 第四節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判例和決議違憲?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大法庭裁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僅針對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釋憲? 爭點限時通:裁判關聯性──大法官可否擴張標的範圍審理? 爭點限時通:裁判憲法審查的制度爭議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應如何與各級法院分工? 爭點限時通:「窮盡救濟途徑」是否容許例外情形? 第五節 機關爭議 第六節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第七節 統一解釋法令 第五章 憲法法庭裁判的效力及類型 爭點限時通:暫時處分的聲請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大法官宣告法規範未違憲後,得聲請變更判決的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判決的效力是否及於「已合法聲請卻未及併案的案件」? 爭點限時通:判決前已適用立即失效的法規範作成的確定裁判,其效力是否受影響? 爭點限時通:人民聲請憲法審查案件,憲法法庭宣告法規範立即失效,對於個案的效力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法律定期失效,於法令失效前相關案件得否據以請求救濟? 第三部分 基本權利 第一章 基本權利總論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承認哪些制度保障功能? 爭點限時通:外國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公法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國營事業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私人相互間是否可以主張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國家從事私法行為是否受到基本權利的拘束? 第二章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節 人性尊嚴 第二節 平等權(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何謂「實質平等」?它與「形式平等」有何差別? 爭點限時通:「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的區別為何? 爭點限時通:平等權應該如何違憲審查? 爭點限時通:何謂優惠性差別待遇?其審查標準為何? 爭點限時通:平等權與自由權競合時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消防警察人員考試所設的身高標準,排除女性應考人的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社會秩序維護法僅以性交易意圖得利的一方為處罰對象,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進用者令繳代金的規定,違憲? 第三節 人身自由 爭點限時通:憲法第8條第1項的「逮捕拘禁」、「司法機關」、「警察機關」及「法院」應如何解釋? 爭點限時通:刑事案件限制人身自由應遵循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憲法第8條對於非刑事案件是否有適用? 爭點限時通:非刑事案件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應遵循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刑法強制治療制度及強制治療期間之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 爭點限時通:刑法等法律所規定的強制工作是否違憲?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 爭點限時通: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須經許可之規定違憲? 第五節 言論自由 爭點限時通:言論自由保障哪些表現的形式? 爭點限時通:象徵性言論的內涵及審查 爭點限時通: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由法院為回復名譽適當處分是否合憲? 爭點限時通:我國釋憲實務對於言論自由的目的,採取什麼樣的看法?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對於言論的事前限制如何審查其違憲性? 爭點限時通:雙軌理論的內涵為何? 爭點限時通:什麼是公共論壇理論? 爭點限時通:雙階理論的內涵為何? 爭點限時通:高價值言論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誹謗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公然侮辱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商業性言論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虛假陳述是否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應採取何種審查標準? 第六節 學術自由 爭點限時通:在大學自治的範圍內,國家對於大學監督的範圍為何? 第七節 著作及出版自由 第八節 新聞自由與通訊傳播自由 爭點限時通:新聞自由的理論依據為何? 爭點限時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的處罰規定,使新聞採訪者的跟追行為受到限制,是否違憲? 第九節 秘密通訊自由 第十節 宗教自由 爭點限時通:宗教自由應如何審查其合憲性?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判斷國家是否違反政教分離原則? 爭點限時通:國家可否為實現宗教自由,而特別規定讓宗教團體或活動免於一般法律的規範? 第十一節 集會結社自由 爭點限時通:我國集遊法採取許可制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集遊法規定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劃設禁制區是否違憲? 第十二節 生存權 爭點限時通:死刑制度是否違憲? 第十三節 工作權 爭點限時通:是否符合道德或價值判斷的活動始屬於職業自由的保障範圍?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審查限制職業自由的合憲性? 爭點限時通:道交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計程車規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之規定是否侵害非視障者工作權? 第十四節 財產權 爭點限時通:人民有無主動請求徵收以獲補償的權利? 爭點限時通: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都市更新應踐行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年金改革三法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或比例原則? 第十五節 訴訟權 爭點限時通:憲法要求法官應迴避的事由有哪些? 爭點限時通:「受刑事有罪判決之被告,應有至少一次之上訴救濟機會」是否屬於訴訟權的核心範圍? 爭點限時通:受羈押被告得否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學生可否針對學校對其所為的處分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教師於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得否訴訟救濟? 爭點限時通:受刑人對於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得否向法院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公務人員就影響其權益之不當公權力措施,於申訴、再申訴後,得否續向法院請求救濟? 第十六節 參政權 爭點限時通: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及5%政黨門檻的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對於公民投票提案得否事先進行合憲性審查? 第十七節 應考試服公職權 第十八節 未列舉權 爭點限時通:構成未列舉權的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戶籍法捺指紋始核發身分證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個資法及健保法容許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健保資料,是否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意旨? 爭點限時通:已有子女或養子女之臺灣地區人民欲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應不予認可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通姦罪是否符合憲法第22條保障性自主權之意旨?釋字第554號解釋應否變更? 爭點限時通:槍砲條例及野保法限制原住民狩獵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原住民身分法關於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的身分認定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規定所保障的「原住民族」意涵為何? 第四部分 權利分立 第一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概述 爭點限時通:行政機關就所屬公務員有予以考績丁等免職,是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是否違憲? 第二節 政府體制 爭點限時通:內閣制、總統制與半總統制的比較 爭點限時通:我國憲法本文屬於何種政府體制? 爭點限時通:我國1997年第4次修憲後屬於何種政府體制? 第二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 統 爭點限時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的聲請要件及程序為何? 爭點限時通:總統是否對「違憲法律」有拒絕公布權? 爭點限時通:緊急命令得否再授權為補充規定?立法院得否變更緊急命令的內容? 爭點限時通:總統對於覆議案有無不核可的權限? 爭點限時通:總統刑事豁免權的範圍為何? 爭點限時通:總統得否拋棄刑事豁免權? 爭點限時通:總統是否享有國家機密特權?其範圍為何? 第二節 行政院 爭點限時通:立法委員改選後,行政院院長有無總辭的義務?新任總統就職時,行政院院長有無總辭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NCC委員的任命行政院院長幾乎沒有置喙餘地,是否侵害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決定權? 爭點限時通:行政院得否停止執行法定預算?行政院停建核四廠是否應向立法院報告? 第三節 立法院 爭點限時通:立委審議預算有何限制?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得否立法課予被提名人特定義務,或施以行政罰?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委託其內部委員會行使調查權?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的範圍及界限為何?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調閱檢察機關之偵查卷證?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文件、資料調取權時,得否課予人民提出文件、資料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詢問權時,得否課予特定人民出席調查程序而為作證之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時,得否就有作證義務的政府人員或人民科處罰鍰? 爭點限時通:參謀總長是否有出席質詢及備詢的義務?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是否有出席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地方政府人員有無赴立院委員會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受質詢的行政首長及到會備詢的政府人員,有哪些可以不予答復或揭露相關資訊的正當事由? 爭點限時通:質詢權的內容是否包含要求行政首長提供公務資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以科處罰鍰或刑罰等方式,使政府人員履行質詢答詢及到委員會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以科處罰鍰或刑罰等方式,強制人民到會備詢? 爭點限時通: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罪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爭點限時通:總統有無至立法院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得否指定國情報告內容,或對總統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聽取其建言? 爭點限時通: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為何? 第四節 司法院 爭點限時通:司法院是否具有規則制定權及司法行政監督權? 爭點限時通:庭長的行政職是否受到憲法第81條「法官為終身職」規定所保障? 爭點限時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是否包含其大法官的職位亦應一併喪失? 爭點限時通:大法官得否再任?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之預算違憲? 第五節 考試院 第六節 監察院 第五部分 其他爭點 第一章 憲法的基礎理論 爭點限時通:憲法解釋有哪些方法? 爭點限時通:憲法的修改有無界限? 爭點限時通:憲政慣例的內涵及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前言的效力為何? 爭點限時通:基本國策的效力為何? 第二章 憲法的基本原則 爭點限時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內涵及效果為何?真正溯及既往與不真正溯及既往的差別為何? 爭點限時通:信賴保護原則的要件及信賴保護的方式為何? 爭點限時通:政黨違憲解散的要件為何? 第三章 地方自治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審查中央與地方間的權限爭議? 爭點限時通:地方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距離限制之法規,較中央法規嚴格,是否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爭點限時通:地方制度法是否可規範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的產生方式? 爭點限時通: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之安全容許量標準,是否屬中央立法事項?地方得否另訂牴觸中央法定標準之自治法規? 爭點限時通:健保法要求地方政府補助保費的規定違憲? 附錄一 重要解釋及判決總整理 附錄二 答題模板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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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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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重點太多怎麼讀?用心智圖歸納章節重點就對了! ☆爭點、學說、實務通通整進來,一本就完勝! ☆埋頭苦讀很重要,以考點區分主題更是王道! ☆申論題字數到底要寫多少?直接寫給你看! 本書不管是高普考、司法特考、司律二試,只要有考刑法的國考考試科目,都可以在本書中找到由簡到繁的刑法內容,學說實務爭議一網打盡,藉此實現筆者的「一本書主義」。 本書是以刑法分則上的各個條文內容做編排,並且把刑總的概念放在刑法分則的條文做說明,並整理以下特色: (一)柚說刑總:我會在刑法分則的條文內容一併介紹刑總的概念,讓大家在複習刑法分則的時候,也可以一併的把刑總做一個完整的複習。 (二)爭點限時通:條文構成要件內容,如遇到比較大的爭議點時,就會用「爭點限時通」來為各位做爭點中各個見解的整理與複習。 (三)實務怎麼說:選錄了該爭點中重要的實務見解內容,講解該爭議的法概念,讓讀者們加深印象的學習。 (四)有題有真相:對照國考是怎麼考的,並且附上筆者自己撰寫的擬答,讓讀者知道解題技巧與答題架構上的編排。 (五)實務一把罩:最新的實務動態與之前重要的實務見解,現今不選判例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採取了值得參考判決,也一併收錄進讓各位讀者可以看出實務最新議題趨勢。 (六)試題大挑戰:如果這個章節或條文是比較常考,而且內容也是比較繁瑣與爭點很多的,我會在條文或章節的最後放上國考中,涵蓋的考點與條文比較多、比較大的考題,以供應用練習。 (七)限時聊天室:最後會在限時聊天室幫各位讀者做一個複習,以及需要注意的部分,聊聊目前關於條文罪名時事的分析即可。 【目錄】 三版序 推薦序(旭律師) 自 序 本書使用方法與編輯特色 解題技巧與答題模版 第一章 人格法益 第一節 殺人罪章 壹、殺人既遂罪(§271Ⅰ) 【柚說刑總】正犯與共犯 爭點限時通:區分正共犯的標準 爭點限時通:間接正犯著手之判斷 爭點限時通:間接正犯的逾越與錯誤 爭點限時通:共同正犯既未遂的認定 爭點限時通:教唆犯的既未遂 爭點限時通:教唆者之錯誤 爭點限時通:幫助行為與法益侵害的因果關係 【柚說刑總】不純正不作為犯 爭點限時通:「危險前行為」限於「違背義務」? 爭點限時通:不作為犯的著手時點 爭點限時通:不作為犯的犯罪參與 【柚說刑總】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第三人因過失行為製造風險 爭點限時通:風險升高問題/危險增加理論 爭點限時通:事實面錯誤:雙行為的因果歷程錯誤 【柚說刑總】違法性 爭點限時通:不法侵害應到達何種程度,始可稱為「現在」的侵害? 爭點限時通:侵害時點之判斷 爭點限時通:如果防衛行為逾越必要之程度,則屬防衛過當的問題 爭點限時通:挑撥防衛 爭點限時通:強制型緊急避難 爭點限時通:自招危難 爭點限時通:對於通說針對避難行為審查的反思 爭點限時通: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類型(誤想防衛、誤想避難) 爭點限時通:反面構成要件錯誤(偶然防衛、偶然避難) 【柚說刑總】罪 責 爭點限時通:原因自由行為可罰性爭議 爭點限時通:原因自由行為的例外模式修正說 貳、殺人未遂罪(§271Ⅱ) 爭點限時通:關於「未了未遂」與「既了未遂」之區分標準? 參、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272) 肆、義憤殺人罪(§273) 伍、生母殺嬰罪(§274) 陸、加工自殺罪(§275) 柒、過失致死罪(§276) 【柚說刑總】過失犯解題之體系設定 爭點限時通:超越承擔過失 第二節 墮胎罪章 壹、墮胎罪介紹 貳、孕婦自行或聽從墮胎罪(§288) 參、得孕婦囑託或得其承諾之墮胎罪(§289) 肆、意圖營利得孕婦同意墮胎罪(§290) 伍、未得孕婦同意墮胎罪(§291) 陸、介紹墮胎罪(§292) 第三節 傷害罪章 壹、概述 貳、普通傷害罪(§277) 參、重傷害罪(§278) 肆、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281) 伍、聚眾鬥毆罪(§283) 陸、過失傷害罪(§284) 柒、妨害幼童發育罪(§286) 第四節 遺棄罪章 壹、概述 貳、無義務者之遺棄罪(§293) 參、違背義務之遺棄罪(§294) 第五節 妨害自由罪章 壹、使人為奴隸罪(§296) 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302) 爭點限時通:是被害人於行為當下時的自由,或是潛在行動自由? 參、強制罪(§304) 爭點限時通:強暴行為之區辨 肆、恐嚇危害安全罪(§305) 爭點限時通:恐嚇是否以直接、確定或間接方式為限? 伍、侵入住居罪(§306) 爭點限時通:居住人有數人時,若有其中一人不同意行為人進入,如何認定同意權的效力? 爭點限時通:當行為人進入向公眾開放的營業場所時,若明顯違反業者的意思,此時如何認定有無構成本罪? 爭點限時通:當行為人誘騙使被害人同意進入時,是否構成本罪?需要考慮詐術的誘騙內容為何? 陸、公然侮辱罪(§309) 柒、誹謗罪(§310) 第六節 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風化罪章 壹、強制性交罪(§221) 爭點限時通: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爭點限時通:非涉及恐嚇性質的詐術獲得他人同意而性交的情形 貳、加重強制性交罪(§222) 參、強制猥褻罪(§224) 爭點限時通:猥褻是否以身體接觸為必要? 爭點限時通:強制猥褻罪與強制觸摸罪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突襲手段是否為本罪之違反其意願? 肆、乘機性交猥褻罪(§225) 伍、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226) 陸、與幼童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罪(§227) 柒、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228) 捌、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231) 玖、公然猥褻罪(§234) 拾、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235) 第七節 妨害秘密罪章 壹、妨害書信秘密罪(§315) 貳、妨害秘密罪(§315-1) 爭點限時通:對於秘密領域的形式界定? 爭點限時通:GPS追蹤他人行車路徑,是否屬非公開之活動? 參、圖利為妨害秘密罪(§315-2) 肆、洩漏電腦取得秘密罪(§318-1) 第八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壹、立法理由 貳、關於深偽技術色情影音之保護法益之定性 參、關於性影像之定義 肆、法條要件分析 第二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財產法益導論 爭點限時通:何謂財產概念? 爭點限時通:財產犯罪的分類 第二節 竊盜與侵占 壹、竊盜罪(§320) 爭點限時通:竊盜罪的保護法益為何? 爭點限時通:所有意圖的對象是誰? 爭點限時通:竊取存摺或提款卡會成立竊盜罪嗎? 爭點限時通:不法意圖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使用竊盜 貳、加重竊盜罪(§321) 參、侵占罪(§335) 爭點限時通:侵占行為如何認定? 爭點限時通:是否需具備持有原因? 第三節 搶奪、強盜與勒索 壹、搶奪罪(§325) 貳、強盜罪(§328~§332) 爭點限時通:如何認定被害人是否處於不能抗拒之狀態? 參、準強盜罪(§329) 爭點限時通:如何認定不能或難以抗拒? 爭點限時通:如何判斷準強盜之既遂或未遂? 肆、恐嚇取財罪(§346) 爭點限時通:惡害的區分? 伍、擄人勒贖罪(§347) 爭點限時通:是否具三面關係或兩面關係?(人質與付贖者是否須為不同人?) 第四節 詐欺與背信 壹、詐欺罪(§339) 爭點限時通:三角詐欺 貳、設備詐欺罪(§339-1~§339-3) 爭點限時通:無權使用他人提款卡是否成立本罪(關於不正方法的解釋) 爭點限時通:利用付款機器的瑕疵或人為控管疏失而提款? 參、其他詐欺罪(§341) 肆、背信罪(§342) 爭點限時通: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基礎? 第五節 損害財產 壹、毀損罪(§352) 貳、損害債權罪(§356) 第六節 其他重要罪名 壹、重利罪(§344) 貳、贓物罪(§349) 第三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公共危險罪章 壹、放火罪(§173Ⅰ、Ⅲ、Ⅳ+§174Ⅰ、Ⅱ、Ⅳ+§175Ⅰ、Ⅱ) 爭點限時通: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此「現有人所在」的意思? 貳、失火罪與準放火罪 參、交通危險罪(§183、§184、§185、§185-3、§185-4) 爭點限時通:關於飆車是否為本罪之他法 爭點限時通:致生不能安全駕駛? 爭點限時通: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保護法益之認定 爭點限時通:發生交通事故與無過失之性質?——2021修法簡析 肆、污染環境罪(§190、§190-1、§191、§191-1) 第二節 偽造犯罪章 壹、偽造貨幣罪章(§195~§200) 貳、偽造有價證券罪章(§201~§205) 參、偽造文書與印文罪章(§210~§212、§217~§220) 爭點限時通:無代理權人簽屬本票——最高法院95年第19次刑庭 爭點限時通:影本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肆、登載不實罪章(§213~§215) 第三節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壹、妨害婚姻罪(§237、§239) 貳、妨害家庭罪(§240、§241) 第四節 其他重要罪名 ◎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266~§270) 第四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瀆職罪章 爭點限時通:何謂刑法上的公務員? 爭點限時通:職務權限之範圍界限――談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 壹、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121) 貳、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122) 參、準受賄罪(§123) 肆、公務員圖利罪(§131) 伍、競 合 陸、濫權追訴罪(§125) 柒、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130) 第二節 妨害公務罪章 壹、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135) 貳、聚眾妨害公務罪(§136) 參、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150)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章 壹、逃脫罪章(§161~§163) 貳、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164~§167) 爭點限時通:是否以司法程序已開始進行之案件為限? 爭點限時通:湮滅關係自己之證據? 爭點限時通:湮滅多數人間之證據或與自己有關之共犯證據? 參、偽證及誣告罪(§168、§169) 第四節 妨害投票罪章 壹、投票收賄罪(§143) 貳、投票行賄罪(§144) 參、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146) 爭點限時通: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之可罰性? 爭點限時通:關於虛遷戶籍投票罪之既未遂著手時點 專題研討 競合論 壹、導 論 貳、想像競合 參、法條競合 肆、實質競合 專題研討 沒收論 壹、制度流變 貳、法理依據 參、違禁物沒收 肆、犯罪物沒收 伍、利得沒收/犯罪所得沒收(沒收新制的變革) 陸、利得沒收之審查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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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介紹 五回主題,30天衝刺 直擊考點,爭點濃縮 淺白解說,快速吸收 最新考題,精簡作答 身分法與家事事件法彙整,實體、程序一本書主義。 學說實務不一樣,筆者白話給你講。 寫題起頭難,手把手帶你看考點,擬答分量寫的完。 新見解都給你整理,大考當前4週救急。 作者簡歷 梁言 政大法研所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高考三級(法制類科)及格 【目錄】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回進度表 第一回 親屬通則、婚姻制度 考點1:身分法原理原則 題型透析1:112高考法制第1題 題型透析2:106高考戶政第2題 考點2:單純婚約、婚姻成立之積極、消極要件 題型透析1:109書記官四等第2題 題型透析2:107家事官第2題節錄、改編 題型透析3:106家事官第2題改編 題型透析4:108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1234再來一次:112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考點3:婚姻成立、解消之相應效力 題型透析1:112司律第2大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3家事官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11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題型透析2:111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3:110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3題 題型透析4:105律師第3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4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透析5:110北大法研(民法A)第4題改編 1234再來一次:108地特三等法制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13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第二回 父母子女親屬關係 考點1: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題型透析1:111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2:108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3:105司法官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11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題型透析4:106家事官第3題 考點2:收養子女 題型透析1:107司法官第1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3家事官第3題 考點3:父母之權利義務 題型透析1:106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5律師第3題改編 第三回 監護、扶養問題 考點1:未成年人監護 題型透析1:106律師第2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05地特四等財稅行政第2題 題型透析2:103書記官三等第4題 考點2:特殊情形──成年人監護 考點3:扶養 題型透析1:102律師第3題 題型透析2:108地特三等戶政第3題 題型透析3:109臺大法研(民法A)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04升官等薦任戶政第3題 題型透析4:104普考財稅行政第2題改編 第四回 繼承、遺囑專章 考點1:繼承之發生與繼承人的確立 題型透析1:106家事官第1題 題型透析2:108司律第2大題 題型透析3:106司事官(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4:106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1題 考點2:確立後之遺產繼承、分配 題型透析1:111司律第2大題節錄 題型透析2:104司法官第3題 題型透析3:107家事官第3題改編 題型透析4:103司法官第3題 考點3:遺產之清算、拋棄 題型透析1:107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1234再來一次:105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2:101律師第3題 1234再來一次:109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4題 題型透析3:104律師第3題節錄 考點4:遺囑之方式、內容、限制以及其他死後財產爭議 題型透析1:112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3題 題型透析2:109司事官三等(法律事務組)第4題 題型透析3:102高考法制第2題 1234再來一次:100律師第3題 題型透析4:107司法官第1大題節錄 1234再來一次:111臺大法研(民法B)第3題 題型透析5:110司律第2大題 題型透析6:112臺大法研(民法B)第3題 第五回 實體、程序法綜合題 考點1:家事事件法通則 題型透析1:106家事官第2題 題型透析2:102律師第5題 1234再來一次:112高考法制第1題 考點2:婚姻事件類型 題型透析1:104司法官第2題 題型透析2:103公證人第4題 考點3:認領、否認、收養子女類型 題型透析1:109司律第2大題 1234再來一次:105政大法研(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第3題 題型透析2:104律師第2題 題型透析3:104家事官第3題改編 考點4:請求扶養費類型 題型透析1:107律師第2大題 題型透析2:108高考法制第2題 考點5:家事事件法精選見解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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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介紹 基礎體系建構 探索上位法理 深度解析文章 進階思考培養 訓練解題思維 本書從私法基礎法理出發,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 強調進階學習和思考,培養民法思維,寫出有生命力的考卷。 豐富的文章、引註和精闢的解題,做120%的準備,寫100分的考卷。 完整學說介紹並整理成圖表幫助理解,清晰的思考審查流程。 【目錄】 自 序 本書使用方式 第一章 民法解題思維之建構 壹、請求權基礎方法 一、以請求權基礎為中心的思考 二、請求權基礎思考順序 三、三段論法? 貳、解題形式重點 一、縮 排 二、篇 幅 三、上位法理跟帥話 參、解題實質心法 一、起——整理法律關係或寫上位法理 二、承——爭點論述 三、轉——論述的轉折或另一種視角 四、合——結論或補充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觀念 壹、私法自治原則 一、何謂私法自治原則? 二、私法自治原則之基礎 三、私法自治之內涵與變遷 專題研究:私法自治與男女平等 專題研究:私法自治與反歧視 貳、權利的概念 一、何謂權利? 二、債之相對性與物權對世效 專題研究:債權物權化 參、法源 一、法 律 二、習 慣 三、法 理 肆、使用文字與決定數量的準則 一、使用文字準則 二、決定數量準則 第三章 權利主體 壹、自然人 一、權利能力的意義 二、行為能力自權利能力中分離出來 三、行為能力制度 四、權利能力的始期和終期 五、胎兒的權利能力 六、死亡宣告 貳、法 人 一、法人的意義 二、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三、無權利能力社團 專題研究:法人團體之侵權責任 四、董 事 五、社團法人 六、財團法人 參、人格權之保護 一、人格權之內涵 二、人格權救濟之請求權基礎 三、人格權侵害的法益衡量 四、重要人格權類型 五、人格權之經濟利益 六、人格權經濟利益之獲利返還 第四章 權力客體 壹、物的意義和原則 一、物的意義 二、物權客體之個別問題 專題研究:侵害他人寵物得否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專題研究:違章建築於民法上之爭議 三、一物一權主義與物權變動原則 貳、動產與不動產 一、不動產 二、物之成分 三、動 產 參、主物與從物 一、主從物之區別標準 二、處分主物的效力 肆、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 一、天然孳息 二、法定孳息 第五章 法律行為總論 壹、法律行為之概念 一、法律行為之本質 二、法律行為作為抽象法律概念及其功能性概念 三、其他法律事實 貳、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一、債權行為與債之關係 二、物權行為之概念 三、物權行為之要件 參、意思表示的概念 一、意思表示的要素 專題研究:意思表示中效果意思 二、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 第六章 法律行為內容限制 壹、概 說 貳、法律行為標的可能與確定 一、標的之確定 二、標的之可能 專題研究:「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者契約無效」法則存廢之遞嬗變遷 參、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一、強制禁止規定之意義與功能 二、違反強制規定 三、違反禁止規定 四、脫法行為 專題研究:原住民保留地買賣予非原住民 肆、法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一、公序良俗之意義與功能 二、我國案例類型 三、比較法之參考 伍、暴利行為 一、規範功能 二、制度繼受之來源 三、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四、準暴利行為和沙堆理論 五、我國實務案例類型與評析 陸、定型化契約 一、定型化契約之意義與功能 二、規制之必要性 三、定型化契約之審查流程 第七章 行為能力 壹、行為能力制度 一、類型化或階段化之行為能力制度 二、未成年人之保護優先於交易安全 專題研究:未成年子女訂定保證契約之效力 貳、無行為能力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二、無意思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參、限制行為能力人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二、無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之法律行為 三、須經允許之法律行為 四、須經允許但未得允許之法律效果 肆、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一、監護宣告 二、輔助宣告 第八章 意思表示瑕疵 壹、意思表示健全的意義 貳、虛偽意思表示 一、單獨虛偽意思表示(心中保留) 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三、借名登記契約 參、意思表示錯誤 一、意思表示錯誤的基本問題 二、意思表示解釋先行原則 三、錯誤撤銷之要件 四、撤銷權之行使與效果 五、我國錯誤法則之現代化——信賴主義的錯誤法則 肆、意思表示受詐欺或脅迫 一、詐 欺 二、脅 迫 第九章 條件與期限 壹、條件與期限的功能與區別 一、當事人自行管控風險的功能 二、條件與期限的區別 三、法律行為的附款 貳、條 件 一、條件的種類 二、不容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三、條件的效力 四、附條件利益(期待權)的保護 參、期 限 第十章 代 理 壹、總 說 一、代理是一種歸責規範 二、民事代理與商事代理 三、我國代理規定之特色 貳、有效代理之要件與效果 一、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二、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專題研究:代理公開原則 專題研究:本人姓名未公開之代理 專題研究:間接代理 三、代理權 專題研究:我國法代理權濫用理論之繼受 四、效 果 參、無權代理 一、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二、表見代理 專題研究:表見代理成本中本人之可歸責性 三、狹義無權代理之法律效果 第十一章 法律行為不生效力 壹、不生效力之概念與種類 一、不完全法律行為 二、無效法律行為效力的維持 貳、無效的法律行為 一、無效的意義 專題研究: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 二、法律行為一部無效、全部無效 三、無效法律行為的轉換 參、得撤銷的法律行為 一、撤銷的意義 二、無效法律行為的撤銷 肆、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 一、效力未定的概念 二、無權處分 三、善意取得 專題研究:權利外觀理論總整理 第十二章 消滅時效 壹、消滅時效的意義和功能 一、消滅時效的起源 二、消滅時效的意義和功能 三、除斥期間 貳、消滅時效的客體 一、人格權上的請求權 二、債權的請求權 三、物權的請求權 四、基於身分關係而生的請求權 參、消滅時效的期間 一、一般期間(長期消滅時效) 二、特別期間(短期消滅時效) 肆、消滅時效期間的起算 一、時效起算時間點 二、消費借貸契約之返還請求權時效起算 三、委任契約之財務交付請求權時效起算 四、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起算 五、代償請求權時效起算 六、情事變更後的報酬請求權時效起算 伍、消滅時效中斷與消滅時效不完成 一、消滅時效中斷 二、消滅時效不完成 專題研究:其他時效進行障礙事由 陸、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 一、拒絕給付抗辯權 二、消滅時效完成後的給付 專題研究:違約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三、時效利益的拋棄 第十三章 權利之行使 壹、概 說 貳、誠實信用原則之意義和功能 一、誠信原則之意義 二、誠信原則之功能 參、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案例 一、妨礙相對人行使權利 二、調整契約內容 三、補充法律規定或法律關係 四、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條款與誠信原則 專題研究:預付型交易中的抗辯延伸理論 肆、權利濫用 一、利益衡量 二、實務案例 伍、權利失效 一、權利失效制度起源 二、適用範圍 三、權利失效要件 陸、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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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解題原則為由基本觀念、原理出發,過程說明詳盡,使讀者易於理解,並在計算錯誤時,可方便作為核對。 工程數學 電路學 電力系統 電機機械 電子學 工業配電 電磁學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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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融合作者在備考時認為最受用的書籍元素,本於以下四個核心理念編寫,希望提供讀者一本適合打底、足夠深入,能夠再三研讀的行政法體系書。 一、觀念體系聚焦綜覽 所有理論、概念、學說與實務爭議,均在體系中有層次的呈現。幫助讀者一覽整體的學習圖像、一探爭議背後的體系脈絡,不再困於概念與爭點的迷霧森林。 二、法理深入剖析探尋 除了規範內容的整理與解說外,更強調規範背後所蘊涵的法理基礎與制度旨趣。讓讀者能正確地理解與運用規範,產出深蘊法理的精湛論述。 三、學說脈絡釐清通曉 以對話式的脈絡解說,為讀者梳理論證的層次、釐清不同見解的癥結、辨析概念間的關係。協助讀者明瞭學理的真意、進行深刻的思考,避免陷於空洞的概念迷思。 四、案例解析詳盡完整 附錄設計七個案例,提供首尾具足、層次分明、論證深入的完整解析。培養讀者針對問題鋪陳論述層次、在具體個案中涵攝抽象法則的能力。 【目錄】 第一編 行政法通論 第一章 行政法序說 第一節 行政法之概念與體系 第二節 行政之概念與類型 第三節 公法與私法之區別 第二章 依法行政 第一節 行政法律拘束 第二節 行政形成自由 第三節 依法行政與公法上權利 第三章 行政法之法源 第一節 法源之概念 第二節 成文法法源 第三節 不成文法法源 第二編 行政作用法 第四章 行政處分 第一節 行政處分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處分之要件要素 第三節 行政處分之類型 第四節 行政處分之合法性 第五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第六節 違法之行政處分 第七節 行政處分之廢棄 第八節 行政處分之附款 第九節 公法上消滅時效 第五章 行政契約 第一節 行政契約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契約之要件要素 第三節 行政契約之類型 第四節 行政契約之合法性與有效性 第五節 有效與無效之行政契約 第六節 行政契約之履行與進展 第七節 行政契約請求權之貫徹與爭訟 第六章 行政命令 第一節 行政命令之概念 第二節 法規命令 第三節 行政規則 第四節 行政命令的監督與審查 第七章 行政事實行為 第一節 行政事實行為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事實行為之合法性與救濟 第八章 行政程序 第一節 行政程序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程序法通論 第三節 正當行政程序 第九章 行政罰 第一節 行政罰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罰之原理原則 第三節 行政罰之處罰要件 第四節 行政罰之裁處 第五節 行政罰之競合 第十章 行政執行 第一節 行政執行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執行之總則規定 第三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第四節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第五節 即時強制 第三編 行政組織法 第十一章 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之意義與作用 第二節 行政組織之構成部分 第三節 管轄權 第四節 公私協力 第十二章 公務員法 第一節 公務員之概念與分類 第二節 公務員之義務與責任 第三節 公務員權利之保障 第十三章 公物法 第一節 公物之意義與特性 第二節 公物之成立與廢止 第三節 公物之利用 第四編 行政救濟法 第十四章 訴願法 第一節 訴願之概念 第二節 訴願之主體 第三節 訴願之實體決定要件 第四節 訴願程序 第五節 訴願決定 第十五章 行政訴訟法 第一節 行政訴訟之概念 第二節 訴訟主體 第三節 訴訟類型與實體裁判要件通論 第四節 撤銷訴訟 第五節 課予義務訴訟 第六節 一般給付訴訟 第七節 確認訴訟 第八節 暫時權利保護 第十六章 國家賠償法 第一節 國家責任之基本體系 第二節 國家賠償之基礎概念 第三節 國家賠償之構成要件 第四節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行使 附錄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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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行政法總論作為秩序理念-行政法體系建構的基礎與任務 作者:林明鏘.陳英鈐.孫迺翊.陳耀祥.許春鎮.張錕盛.張桐銳 出版商:元照 ISBN:97898625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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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歷 .司法官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全國前十名) .台大法研所民事法學組 .台大外文、法律雙主修 本書特色 本書以請求權基礎為單位撰寫,整理出各種請求權之審查要件及體系,並輔以爭點索引、精選試題等內容,讓讀者可以「一本書」同時吸收到教科書、專書以及文章的知識,以及檢驗自己知識內化、答題輸出的能力。 概念體系綜覽 本書突破打底書獨立爭點、專題研究之編排,以前後邏輯連貫的段落式文字呈現,期避免使讀者在打底期陷入「見樹不見林」的窘境。 法理脈絡釐清 民法爭點多彼此連貫,本書追本溯源,爬梳各說脈絡,帶領讀者知其所以然,而非僅知其肯否兩說之然。 審查體系建構 坊間打底書大多重細節性探討,而失實例題解決的審查體系。本書在顧及打底書定位之餘,抽繹各請求權基礎的要件,並以上位法理敘述其正當化基礎,以利讀者應付萬變之考試題目。 本書係「《民法體系建構(Ⅰ)-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的續編,從第(Ⅰ)冊的契約法、無因管理法、不當得利法,到第(Ⅱ)冊的侵權行為法、物上請求權法,描繪了整個民事財產法的請求權體系,並收斂於第(Ⅱ)冊的結編「請求權競合」。分為(Ⅰ)(Ⅱ)冊,將協助讀者建構臨危不亂的民法實例審查體系,增加應考時爭點辨識的廣度;並釐清上位法理,增進應考時的答題深度,對於輔考打底必能有所助益。 目錄 第四編 侵權行為 第一章 自己行為責任 第二章 非自己行為之侵權責任 第三章 侵權行為法上之損害賠償 第四章 時效 第五編 債之共同效力 第一章 多數債權人與多數債務人 第二章 債之保全 第三章 債之消滅 第六編 物上請求權 第一章 占有回復請求權 第二章 所有物物上請求權及返還關係人間之權利義務 第三章 時效 結編 請求權競合 第一章 請求權檢討與要件事實 第二章 妨害排除、妨害防止請求權 第三章 返還請求權 第四章 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五章 利得返還(利益歸入)請求權 第六章 支出費用返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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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程樂.于歆行政法體系書》套書 書籍簡介 適用對象 1.司法考試族群 2.高考以上各類科 3.大專在校生 使用功效 本課程會在原有的理論基礎上,用白話的方式幫你重新灌檔,協助你在作答的時候能夠寫得更深入、更貼近出題者的心證。 改版差異 1.提供學習行政法更完備的體系架構 2.時事分析與提供足夠的論證素材 3.一本兼具體系打底功能與查閱功能的行政法字典 本書特色 1. 提供學習行政法更完備的體系架構 鑑於司律考試近年廣泛而刁鑽的命題,本次改版將補足前版欠缺之章節,盡可能提供完善的行政法體系結構,並將散落於各章節的爭議,如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地方自治法、損失補償法、行政訴訟法的細節問題、行政程序法的程序規定等,以學說體系的方式逐一介紹,適合無法掌握行政法體系的初學者或擔心自己體系還不熟的進階讀者。 2. 時事分析與提供足夠的論證素材 論證為法律人之技藝,司律二試的答題關鍵之一乃具備細膩的論證,以及對於時事的分析能力。本次改版的重要目標是提供更多足以成為論證文字的爭點內容,並新增諸多時事案例,使讀者可於閱讀時,可以強化對時事的分析能力以及論證文字。 3. 一本兼具體系打底功能與查閱功能的行政法字典 本書提供完整的體系結構與爭點說明,對初學者而言,有助於充分打底後銜接其他解題書。即使已對行政法有初步了解的進階學習者,本書對爭點的深入分析,仍可供讀者遭遇問題時有文本可供查閱。這是一本考試、實務工作均實用的完全攻略。 4.新法、新實務見解、新題目 本書涵納了最新的學說問題和新法相關爭議問題,包括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法新法、國家賠償法新法,以及最新的行政法院判決與決議。 5.適用對象 本書適用於律師、司法官考試,以及司法三、四等、高考以上各級考試。不管是行政法的舊雨或新知,都歡迎你與我一起踏上解題的旅程。 【目錄】 第十章 行政罰法/10-1 第一節 行政罰法的基本決定/10-3 深度研析:行政罰法第5條的適用爭議:台鐵黃牛票案/10-9 第二節 行政罰的類型/10-13 第三節 行政罰的處罰對象/10-38 第四節 行政罰之不法性與可非難性/10-42 第五節 行政罰之競合/10-52 深度研析:繼續違法行為的行為數認定:兼論行政專法上「按日(次)連續處罰」的性質/10-61 專題研究:違法廣告是否為持續性行為之爭議/10-68 深度研析:沒收新制與沒入的競合問題/10-77 第六節 行政罰之時效/10-84 第七節 行政罰的裁罰程序/10-85 第十一章 行政執行法重要爭點/11-1 第一節 行政執行的基本概念/11-3 第二節 行政執行法的基本原則/11-5 第三節 行政執行之基本規定/11-6 第四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11-11 專題研究: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新執行方法:兼論行政執行法修正草案/11-17 第五節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11-20 第六節 即時強制/11-28 第七節 行政執行之救濟/11-32 第十二章 訴願法/12-1 第一節 訴願的基本概念/12-3 專題研究:訴願(訟)權能、訴願(訟)實施權、本案適格與權利保護的必要性/12-12 第二節 訴願管轄-一般性爭點/12-19 第三節 管轄權移轉的訴願管轄/12-25 第四節 訴願之提起與審議/12-38 深度研析:訴願法第58條和第59條「重新審查」的性質爭議/12-42 深度研析:訴願程序當中原處分機關可不可以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原處分?/12-43 第五節 訴願決定/12-48 第十三章 行政訴訟法/13-1 第一節 行政訴訟概論/13-3 第二節 行政訴訟的審判權/13-6 第三節 行政訴訟的類型選擇/13-9 深度研析:若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原處分機關可否以訴願決定為程序標的提起撤銷訴訟?兼論 公立大學對再申訴決定提起撤銷訴訟的可能性/13-15 專題研究:外國籍配偶的簽證核發爭議/13-20 深度研析:撤銷訴訟與課予義務訴訟的常考個案:兼論「行政處分附款的救濟」和「廢棄授益處分 的救濟」/13-28 專題研究:規範制定訴訟/13-36 專題研究:行政契約的救濟問題/13-37 專題研究:預防性不作為訴訟/13-39 專題研究:警察臨檢措施之救濟/13-57 第四節 行政法院的管轄/13-73 第五節 行政訴訟的主體/13-76 深度研析:當訴訟外第三人與原告在撤銷訴訟中「利害相反」,行政法院是否享有「不通知第三人 獨立參加」的裁量權?/13-85 第六節 起訴、訴訟標的、訴之變更追加、反訴與撤回/13-89 專題研究:撤銷訴訟與確認處分無效訴訟之標的與既判力範圍:最高行政法院111年抗字第56號 裁定/13-93 第七節 行政訴訟之審理與其基本原則/13-98 第八節 暫時性權利保護/13-104 第九節 行政法院之審理與裁判/13-118 第十節 上訴審、抗告、再審與重新審理制度/13-130 第十一節 簡易訴訟程序與道路交通裁決事件/13-136 第十二節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13-143 第十四章 國家賠償/14-1 第一節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基礎/14-3 專題研究:公務員怠於行使職務的國賠責任/14-12 深度研析:既成道路的概念與法律關係/14-20 第二節 國家賠償法上的相關程序規定/14-24 第三節 國賠訴訟與行政訴訟之關係/14-26 第十五章 損失補償法/15-1 第一節 損失補償法制與理論基礎/15-3 第二節 公用徵收與補償之要件/15-5 專題研究:土地徵收法律關係與救濟/15-6 第三節 其他類似公用徵收的損失補償類型/15-17 第十六章 行政組織法/16-1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總論/16-3 專題研究:機關法人化與行政法人法/16-12 專題研究:公營造物之概念與組織定位/16-15 第二節 公務員法概說/16-24 深度研析:懲戒制度中的違失行為一體性/16-43 深度研析:多階段行政處分的新類型?公務員對考績不服的救濟程序/16-54 第三節 地方自治法概說/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