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憲法學霸筆記書 (3版)
作者: 項勻
版次: 3
ISBN: 9786267570050
出版社: 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原:波斯納)
出版日期: 2024/11
書籍開數、尺寸: 18開
頁數: 832
#法律
#憲法
#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定價: 750
售價: 615
庫存: 庫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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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讀好憲法就靠這一本 解題架構 白話說明 最新文章 進階補充 拆解判決 關鍵字句 大量圖表 答題模板 ☆憲法的内容好抽象? 用白話的方式娓娓道來憲法的重點! ☆不知道怎麼寫憲法的題目? 手把手教你憲法的解題架構,並提供答題模板! ☆憲判字又多又長怎麼辦? 分點分項拆解憲判字內容,再附上背景事實及重要意見書! ☆內容讀完就忘? 體系架構圖及經典試題幫你複習! 【目錄】 三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第一部分 憲法解題架構  第一章 基本權利解題架構    爭點限時通:基本權利保障範圍應從寬或從嚴解釋?    爭點限時通:層級化法律法律保留原則的內涵    爭點限時通:授權明確性原則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法律明確性原則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美國模式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德國模式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採取什麼樣的審查模式?  第二章 權力分立解題架構 第二部分 憲法訴訟  第一章 總 論    爭點限時通:我國採取集中審查或分散審查?    爭點限時通:我國採取抽象審查或具體審查?    爭點限時通: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是否應由釋憲機關解釋?    爭點限時通: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是否屬於政治問題?    爭點限時通:釋憲機關得否審查立法院法律案的審議程序?  第二章 憲法訴訟法的原理原則    爭點限時通:憲法訴訟法與其他法律聲請釋憲規定的適用關係  第三章 組織與程序    爭點限時通:關於案件的聲請,應由審查庭或憲法法庭為案件的不受理裁定?  第四章 訴訟類型   第一節 概述    爭點限時通:刪除憲法疑義解釋的原因為何?    爭點限時通:刪除統一法令解釋中「機關」作為聲請人的原因為何?   第二節 國家機關、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應如何計算?是否應限於表決時持少數意見的立法委員始得聲請?    爭點限時通:立法委員可否針對「尚在研擬或修正」的法案聲請釋憲?    爭點限時通: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行使職權」的範圍為何?於監察院聲請釋憲時應如何適用?   第三節 法院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行政命令違憲?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大法庭裁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法院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地方自治條例違憲?   第四節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判例和決議違憲?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大法庭裁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人民得否僅針對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釋憲?    爭點限時通:裁判關聯性──大法官可否擴張標的範圍審理?    爭點限時通:裁判憲法審查的制度爭議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應如何與各級法院分工?    爭點限時通:「窮盡救濟途徑」是否容許例外情形?   第五節 機關爭議   第六節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第七節 統一解釋法令  第五章 憲法法庭裁判的效力及類型    爭點限時通:暫時處分的聲請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大法官宣告法規範未違憲後,得聲請變更判決的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判決的效力是否及於「已合法聲請卻未及併案的案件」?    爭點限時通:判決前已適用立即失效的法規範作成的確定裁判,其效力是否受影響?    爭點限時通:人民聲請憲法審查案件,憲法法庭宣告法規範立即失效,對於個案的效力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法律定期失效,於法令失效前相關案件得否據以請求救濟? 第三部分 基本權利   第一章 基本權利總論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承認哪些制度保障功能?    爭點限時通:外國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公法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國營事業是否享有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私人相互間是否可以主張基本權利?    爭點限時通:國家從事私法行為是否受到基本權利的拘束?  第二章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節 人性尊嚴   第二節 平等權(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何謂「實質平等」?它與「形式平等」有何差別?    爭點限時通:「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的區別為何?    爭點限時通:平等權應該如何違憲審查?    爭點限時通:何謂優惠性差別待遇?其審查標準為何?    爭點限時通:平等權與自由權競合時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消防警察人員考試所設的身高標準,排除女性應考人的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社會秩序維護法僅以性交易意圖得利的一方為處罰對象,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    爭點限時通: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進用者令繳代金的規定,違憲?   第三節 人身自由    爭點限時通:憲法第8條第1項的「逮捕拘禁」、「司法機關」、「警察機關」及「法院」應如何解釋?    爭點限時通:刑事案件限制人身自由應遵循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憲法第8條對於非刑事案件是否有適用?    爭點限時通:非刑事案件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應遵循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刑法強制治療制度及強制治療期間之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    爭點限時通:刑法等法律所規定的強制工作是否違憲?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    爭點限時通: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須經許可之規定違憲?   第五節 言論自由    爭點限時通:言論自由保障哪些表現的形式?    爭點限時通:象徵性言論的內涵及審查    爭點限時通: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由法院為回復名譽適當處分是否合憲?    爭點限時通:我國釋憲實務對於言論自由的目的,採取什麼樣的看法?    爭點限時通:我國大法官對於言論的事前限制如何審查其違憲性?    爭點限時通:雙軌理論的內涵為何?    爭點限時通:什麼是公共論壇理論?    爭點限時通:雙階理論的內涵為何?    爭點限時通:高價值言論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誹謗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公然侮辱罪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商業性言論應如何審查?    爭點限時通:虛假陳述是否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應採取何種審查標準?   第六節 學術自由    爭點限時通:在大學自治的範圍內,國家對於大學監督的範圍為何?   第七節 著作及出版自由   第八節 新聞自由與通訊傳播自由    爭點限時通:新聞自由的理論依據為何?    爭點限時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的處罰規定,使新聞採訪者的跟追行為受到限制,是否違憲?   第九節 秘密通訊自由   第十節 宗教自由    爭點限時通:宗教自由應如何審查其合憲性?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判斷國家是否違反政教分離原則?    爭點限時通:國家可否為實現宗教自由,而特別規定讓宗教團體或活動免於一般法律的規範?   第十一節 集會結社自由    爭點限時通:我國集遊法採取許可制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集遊法規定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劃設禁制區是否違憲?   第十二節 生存權    爭點限時通:死刑制度是否違憲?   第十三節 工作權    爭點限時通:是否符合道德或價值判斷的活動始屬於職業自由的保障範圍?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審查限制職業自由的合憲性?    爭點限時通:道交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計程車規定違憲?    爭點限時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之規定是否侵害非視障者工作權?   第十四節 財產權    爭點限時通:人民有無主動請求徵收以獲補償的權利?    爭點限時通: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都市更新應踐行什麼樣的正當程序?    爭點限時通:年金改革三法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或比例原則?   第十五節 訴訟權    爭點限時通:憲法要求法官應迴避的事由有哪些?    爭點限時通:「受刑事有罪判決之被告,應有至少一次之上訴救濟機會」是否屬於訴訟權的核心範圍?    爭點限時通:受羈押被告得否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學生可否針對學校對其所為的處分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教師於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得否訴訟救濟?    爭點限時通:受刑人對於監獄處分或其他管理措施得否向法院請求救濟?    爭點限時通:公務人員就影響其權益之不當公權力措施,於申訴、再申訴後,得否續向法院請求救濟?   第十六節 參政權    爭點限時通: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及5%政黨門檻的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對於公民投票提案得否事先進行合憲性審查?   第十七節 應考試服公職權   第十八節 未列舉權    爭點限時通:構成未列舉權的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戶籍法捺指紋始核發身分證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個資法及健保法容許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健保資料,是否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意旨?    爭點限時通:已有子女或養子女之臺灣地區人民欲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應不予認可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通姦罪是否符合憲法第22條保障性自主權之意旨?釋字第554號解釋應否變更?    爭點限時通:槍砲條例及野保法限制原住民狩獵之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原住民身分法關於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的身分認定規定是否違憲?    爭點限時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規定所保障的「原住民族」意涵為何? 第四部分 權利分立  第一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概述    爭點限時通:行政機關就所屬公務員有予以考績丁等免職,是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是否違憲?   第二節 政府體制    爭點限時通:內閣制、總統制與半總統制的比較    爭點限時通:我國憲法本文屬於何種政府體制?    爭點限時通:我國1997年第4次修憲後屬於何種政府體制?  第二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 統    爭點限時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的聲請要件及程序為何?    爭點限時通:總統是否對「違憲法律」有拒絕公布權?    爭點限時通:緊急命令得否再授權為補充規定?立法院得否變更緊急命令的內容?    爭點限時通:總統對於覆議案有無不核可的權限?    爭點限時通:總統刑事豁免權的範圍為何?    爭點限時通:總統得否拋棄刑事豁免權?    爭點限時通:總統是否享有國家機密特權?其範圍為何?   第二節 行政院    爭點限時通:立法委員改選後,行政院院長有無總辭的義務?新任總統就職時,行政院院長有無總辭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NCC委員的任命行政院院長幾乎沒有置喙餘地,是否侵害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決定權?    爭點限時通:行政院得否停止執行法定預算?行政院停建核四廠是否應向立法院報告?   第三節 立法院    爭點限時通:立委審議預算有何限制?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得否立法課予被提名人特定義務,或施以行政罰?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委託其內部委員會行使調查權?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的範圍及界限為何?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調閱檢察機關之偵查卷證?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文件、資料調取權時,得否課予人民提出文件、資料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詢問權時,得否課予特定人民出席調查程序而為作證之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時,得否就有作證義務的政府人員或人民科處罰鍰?    爭點限時通:參謀總長是否有出席質詢及備詢的義務?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是否有出席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地方政府人員有無赴立院委員會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受質詢的行政首長及到會備詢的政府人員,有哪些可以不予答復或揭露相關資訊的正當事由?    爭點限時通:質詢權的內容是否包含要求行政首長提供公務資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以科處罰鍰或刑罰等方式,使政府人員履行質詢答詢及到委員會備詢的義務?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得否以科處罰鍰或刑罰等方式,強制人民到會備詢?    爭點限時通: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罪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爭點限時通:總統有無至立法院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得否指定國情報告內容,或對總統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聽取其建言?    爭點限時通: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為何?   第四節 司法院    爭點限時通:司法院是否具有規則制定權及司法行政監督權?    爭點限時通:庭長的行政職是否受到憲法第81條「法官為終身職」規定所保障?    爭點限時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是否包含其大法官的職位亦應一併喪失?    爭點限時通:大法官得否再任?    爭點限時通: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之預算違憲?   第五節 考試院   第六節 監察院 第五部分 其他爭點  第一章 憲法的基礎理論    爭點限時通:憲法解釋有哪些方法?    爭點限時通:憲法的修改有無界限?    爭點限時通:憲政慣例的內涵及要件為何?    爭點限時通:憲法前言的效力為何?    爭點限時通:基本國策的效力為何?  第二章 憲法的基本原則    爭點限時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內涵及效果為何?真正溯及既往與不真正溯及既往的差別為何?    爭點限時通:信賴保護原則的要件及信賴保護的方式為何?    爭點限時通:政黨違憲解散的要件為何?  第三章 地方自治    爭點限時通:應如何審查中央與地方間的權限爭議?    爭點限時通:地方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距離限制之法規,較中央法規嚴格,是否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爭點限時通:地方制度法是否可規範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的產生方式?    爭點限時通: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之安全容許量標準,是否屬中央立法事項?地方得否另訂牴觸中央法定標準之自治法規?    爭點限時通:健保法要求地方政府補助保費的規定違憲? 附錄一 重要解釋及判決總整理 附錄二 答題模板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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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原價: 750 售價: 615 現省: 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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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霸筆記書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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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重點太多怎麼讀?用心智圖歸納章節重點就對了! ☆爭點、學說、實務通通整進來,一本就完勝! ☆埋頭苦讀很重要,以考點區分主題更是王道! ☆申論題字數到底要寫多少?直接寫給你看!   本書不管是高普考、司法特考、司律二試,只要有考刑法的國考考試科目,都可以在本書中找到由簡到繁的刑法內容,學說實務爭議一網打盡,藉此實現筆者的「一本書主義」。   本書是以刑法分則上的各個條文內容做編排,並且把刑總的概念放在刑法分則的條文做說明,並整理以下特色: (一)柚說刑總:我會在刑法分則的條文內容一併介紹刑總的概念,讓大家在複習刑法分則的時候,也可以一併的把刑總做一個完整的複習。 (二)爭點限時通:條文構成要件內容,如遇到比較大的爭議點時,就會用「爭點限時通」來為各位做爭點中各個見解的整理與複習。 (三)實務怎麼說:選錄了該爭點中重要的實務見解內容,講解該爭議的法概念,讓讀者們加深印象的學習。 (四)有題有真相:對照國考是怎麼考的,並且附上筆者自己撰寫的擬答,讓讀者知道解題技巧與答題架構上的編排。 (五)實務一把罩:最新的實務動態與之前重要的實務見解,現今不選判例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採取了值得參考判決,也一併收錄進讓各位讀者可以看出實務最新議題趨勢。 (六)試題大挑戰:如果這個章節或條文是比較常考,而且內容也是比較繁瑣與爭點很多的,我會在條文或章節的最後放上國考中,涵蓋的考點與條文比較多、比較大的考題,以供應用練習。 (七)限時聊天室:最後會在限時聊天室幫各位讀者做一個複習,以及需要注意的部分,聊聊目前關於條文罪名時事的分析即可。 【目錄】 三版序 推薦序(旭律師) 自 序 本書使用方法與編輯特色 解題技巧與答題模版 第一章 人格法益 第一節 殺人罪章  壹、殺人既遂罪(§271Ⅰ)   【柚說刑總】正犯與共犯    爭點限時通:區分正共犯的標準    爭點限時通:間接正犯著手之判斷    爭點限時通:間接正犯的逾越與錯誤    爭點限時通:共同正犯既未遂的認定    爭點限時通:教唆犯的既未遂    爭點限時通:教唆者之錯誤    爭點限時通:幫助行為與法益侵害的因果關係   【柚說刑總】不純正不作為犯    爭點限時通:「危險前行為」限於「違背義務」?    爭點限時通:不作為犯的著手時點    爭點限時通:不作為犯的犯罪參與   【柚說刑總】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第三人因過失行為製造風險    爭點限時通:風險升高問題/危險增加理論    爭點限時通:事實面錯誤:雙行為的因果歷程錯誤   【柚說刑總】違法性    爭點限時通:不法侵害應到達何種程度,始可稱為「現在」的侵害?    爭點限時通:侵害時點之判斷    爭點限時通:如果防衛行為逾越必要之程度,則屬防衛過當的問題    爭點限時通:挑撥防衛    爭點限時通:強制型緊急避難    爭點限時通:自招危難    爭點限時通:對於通說針對避難行為審查的反思    爭點限時通: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類型(誤想防衛、誤想避難)    爭點限時通:反面構成要件錯誤(偶然防衛、偶然避難)   【柚說刑總】罪 責    爭點限時通:原因自由行為可罰性爭議    爭點限時通:原因自由行為的例外模式修正說  貳、殺人未遂罪(§271Ⅱ)    爭點限時通:關於「未了未遂」與「既了未遂」之區分標準?  參、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272)  肆、義憤殺人罪(§273)  伍、生母殺嬰罪(§274)  陸、加工自殺罪(§275)  柒、過失致死罪(§276)   【柚說刑總】過失犯解題之體系設定    爭點限時通:超越承擔過失 第二節 墮胎罪章  壹、墮胎罪介紹  貳、孕婦自行或聽從墮胎罪(§288)  參、得孕婦囑託或得其承諾之墮胎罪(§289)  肆、意圖營利得孕婦同意墮胎罪(§290)  伍、未得孕婦同意墮胎罪(§291)  陸、介紹墮胎罪(§292) 第三節 傷害罪章  壹、概述  貳、普通傷害罪(§277)  參、重傷害罪(§278)  肆、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281)  伍、聚眾鬥毆罪(§283)  陸、過失傷害罪(§284)  柒、妨害幼童發育罪(§286) 第四節 遺棄罪章  壹、概述  貳、無義務者之遺棄罪(§293)  參、違背義務之遺棄罪(§294) 第五節 妨害自由罪章  壹、使人為奴隸罪(§296)  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302)    爭點限時通:是被害人於行為當下時的自由,或是潛在行動自由?  參、強制罪(§304)    爭點限時通:強暴行為之區辨  肆、恐嚇危害安全罪(§305)    爭點限時通:恐嚇是否以直接、確定或間接方式為限?  伍、侵入住居罪(§306)    爭點限時通:居住人有數人時,若有其中一人不同意行為人進入,如何認定同意權的效力?    爭點限時通:當行為人進入向公眾開放的營業場所時,若明顯違反業者的意思,此時如何認定有無構成本罪?    爭點限時通:當行為人誘騙使被害人同意進入時,是否構成本罪?需要考慮詐術的誘騙內容為何?  陸、公然侮辱罪(§309)  柒、誹謗罪(§310) 第六節 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風化罪章  壹、強制性交罪(§221)    爭點限時通: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爭點限時通:非涉及恐嚇性質的詐術獲得他人同意而性交的情形  貳、加重強制性交罪(§222)  參、強制猥褻罪(§224)    爭點限時通:猥褻是否以身體接觸為必要?    爭點限時通:強制猥褻罪與強制觸摸罪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突襲手段是否為本罪之違反其意願?  肆、乘機性交猥褻罪(§225)  伍、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226)  陸、與幼童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罪(§227)  柒、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228)  捌、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231)  玖、公然猥褻罪(§234)  拾、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235) 第七節 妨害秘密罪章  壹、妨害書信秘密罪(§315)  貳、妨害秘密罪(§315-1)    爭點限時通:對於秘密領域的形式界定?    爭點限時通:GPS追蹤他人行車路徑,是否屬非公開之活動?  參、圖利為妨害秘密罪(§315-2)  肆、洩漏電腦取得秘密罪(§318-1) 第八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壹、立法理由  貳、關於深偽技術色情影音之保護法益之定性  參、關於性影像之定義  肆、法條要件分析 第二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財產法益導論    爭點限時通:何謂財產概念?    爭點限時通:財產犯罪的分類 第二節 竊盜與侵占  壹、竊盜罪(§320)    爭點限時通:竊盜罪的保護法益為何?    爭點限時通:所有意圖的對象是誰?    爭點限時通:竊取存摺或提款卡會成立竊盜罪嗎?    爭點限時通:不法意圖之區辨    爭點限時通:使用竊盜  貳、加重竊盜罪(§321)  參、侵占罪(§335)    爭點限時通:侵占行為如何認定?    爭點限時通:是否需具備持有原因? 第三節 搶奪、強盜與勒索  壹、搶奪罪(§325)  貳、強盜罪(§328~§332)    爭點限時通:如何認定被害人是否處於不能抗拒之狀態?  參、準強盜罪(§329)    爭點限時通:如何認定不能或難以抗拒?    爭點限時通:如何判斷準強盜之既遂或未遂?  肆、恐嚇取財罪(§346)    爭點限時通:惡害的區分?  伍、擄人勒贖罪(§347)    爭點限時通:是否具三面關係或兩面關係?(人質與付贖者是否須為不同人?) 第四節 詐欺與背信  壹、詐欺罪(§339)    爭點限時通:三角詐欺  貳、設備詐欺罪(§339-1~§339-3)    爭點限時通:無權使用他人提款卡是否成立本罪(關於不正方法的解釋)    爭點限時通:利用付款機器的瑕疵或人為控管疏失而提款?  參、其他詐欺罪(§341)  肆、背信罪(§342)    爭點限時通: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基礎? 第五節 損害財產  壹、毀損罪(§352)  貳、損害債權罪(§356) 第六節 其他重要罪名  壹、重利罪(§344)  貳、贓物罪(§349) 第三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公共危險罪章  壹、放火罪(§173Ⅰ、Ⅲ、Ⅳ+§174Ⅰ、Ⅱ、Ⅳ+§175Ⅰ、Ⅱ)    爭點限時通: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此「現有人所在」的意思?  貳、失火罪與準放火罪  參、交通危險罪(§183、§184、§185、§185-3、§185-4)    爭點限時通:關於飆車是否為本罪之他法    爭點限時通:致生不能安全駕駛?    爭點限時通: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保護法益之認定    爭點限時通:發生交通事故與無過失之性質?——2021修法簡析  肆、污染環境罪(§190、§190-1、§191、§191-1) 第二節 偽造犯罪章  壹、偽造貨幣罪章(§195~§200)  貳、偽造有價證券罪章(§201~§205)  參、偽造文書與印文罪章(§210~§212、§217~§220)    爭點限時通:無代理權人簽屬本票——最高法院95年第19次刑庭    爭點限時通:影本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肆、登載不實罪章(§213~§215) 第三節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壹、妨害婚姻罪(§237、§239)  貳、妨害家庭罪(§240、§241) 第四節 其他重要罪名  ◎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266~§270) 第四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瀆職罪章    爭點限時通:何謂刑法上的公務員?    爭點限時通:職務權限之範圍界限――談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  壹、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121)  貳、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122)  參、準受賄罪(§123)  肆、公務員圖利罪(§131)  伍、競 合  陸、濫權追訴罪(§125)  柒、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130) 第二節 妨害公務罪章  壹、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135)  貳、聚眾妨害公務罪(§136)  參、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150)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章  壹、逃脫罪章(§161~§163)  貳、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164~§167)    爭點限時通:是否以司法程序已開始進行之案件為限?    爭點限時通:湮滅關係自己之證據?    爭點限時通:湮滅多數人間之證據或與自己有關之共犯證據?  參、偽證及誣告罪(§168、§169) 第四節 妨害投票罪章  壹、投票收賄罪(§143)  貳、投票行賄罪(§144)  參、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146)    爭點限時通: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之可罰性?    爭點限時通:關於虛遷戶籍投票罪之既未遂著手時點 專題研討 競合論  壹、導 論  貳、想像競合  參、法條競合  肆、實質競合 專題研討 沒收論  壹、制度流變  貳、法理依據  參、違禁物沒收  肆、犯罪物沒收  伍、利得沒收/犯罪所得沒收(沒收新制的變革)  陸、利得沒收之審查順序

原價: 700 售價: 574 現省: 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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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學霸筆記書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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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介紹 基礎體系建構 探索上位法理 深度解析文章 進階思考培養 訓練解題思維 本書從私法基礎法理出發,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 強調進階學習和思考,培養民法思維,寫出有生命力的考卷。 豐富的文章、引註和精闢的解題,做120%的準備,寫100分的考卷。 完整學說介紹並整理成圖表幫助理解,清晰的思考審查流程。 【目錄】 自 序 本書使用方式 第一章 民法解題思維之建構  壹、請求權基礎方法   一、以請求權基礎為中心的思考   二、請求權基礎思考順序   三、三段論法?  貳、解題形式重點   一、縮 排   二、篇 幅   三、上位法理跟帥話  參、解題實質心法   一、起——整理法律關係或寫上位法理   二、承——爭點論述   三、轉——論述的轉折或另一種視角   四、合——結論或補充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觀念  壹、私法自治原則   一、何謂私法自治原則?   二、私法自治原則之基礎   三、私法自治之內涵與變遷    專題研究:私法自治與男女平等    專題研究:私法自治與反歧視  貳、權利的概念   一、何謂權利?   二、債之相對性與物權對世效    專題研究:債權物權化  參、法源   一、法 律   二、習 慣   三、法 理  肆、使用文字與決定數量的準則   一、使用文字準則   二、決定數量準則 第三章 權利主體  壹、自然人   一、權利能力的意義   二、行為能力自權利能力中分離出來   三、行為能力制度   四、權利能力的始期和終期   五、胎兒的權利能力   六、死亡宣告  貳、法 人   一、法人的意義   二、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三、無權利能力社團    專題研究:法人團體之侵權責任   四、董 事   五、社團法人   六、財團法人  參、人格權之保護   一、人格權之內涵   二、人格權救濟之請求權基礎   三、人格權侵害的法益衡量   四、重要人格權類型   五、人格權之經濟利益   六、人格權經濟利益之獲利返還 第四章 權力客體  壹、物的意義和原則   一、物的意義   二、物權客體之個別問題    專題研究:侵害他人寵物得否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專題研究:違章建築於民法上之爭議   三、一物一權主義與物權變動原則  貳、動產與不動產   一、不動產   二、物之成分   三、動 產  參、主物與從物   一、主從物之區別標準   二、處分主物的效力  肆、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   一、天然孳息   二、法定孳息 第五章 法律行為總論  壹、法律行為之概念   一、法律行為之本質   二、法律行為作為抽象法律概念及其功能性概念   三、其他法律事實  貳、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一、債權行為與債之關係   二、物權行為之概念   三、物權行為之要件  參、意思表示的概念   一、意思表示的要素    專題研究:意思表示中效果意思   二、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 第六章 法律行為內容限制  壹、概 說  貳、法律行為標的可能與確定   一、標的之確定   二、標的之可能    專題研究:「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者契約無效」法則存廢之遞嬗變遷  參、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一、強制禁止規定之意義與功能   二、違反強制規定   三、違反禁止規定   四、脫法行為    專題研究:原住民保留地買賣予非原住民  肆、法律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一、公序良俗之意義與功能   二、我國案例類型   三、比較法之參考  伍、暴利行為   一、規範功能   二、制度繼受之來源   三、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四、準暴利行為和沙堆理論   五、我國實務案例類型與評析  陸、定型化契約   一、定型化契約之意義與功能   二、規制之必要性   三、定型化契約之審查流程 第七章 行為能力  壹、行為能力制度   一、類型化或階段化之行為能力制度   二、未成年人之保護優先於交易安全    專題研究:未成年子女訂定保證契約之效力  貳、無行為能力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二、無意思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參、限制行為能力人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   二、無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之法律行為   三、須經允許之法律行為   四、須經允許但未得允許之法律效果  肆、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一、監護宣告   二、輔助宣告 第八章 意思表示瑕疵  壹、意思表示健全的意義  貳、虛偽意思表示   一、單獨虛偽意思表示(心中保留)   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三、借名登記契約  參、意思表示錯誤   一、意思表示錯誤的基本問題   二、意思表示解釋先行原則   三、錯誤撤銷之要件   四、撤銷權之行使與效果   五、我國錯誤法則之現代化——信賴主義的錯誤法則  肆、意思表示受詐欺或脅迫   一、詐 欺   二、脅 迫 第九章 條件與期限  壹、條件與期限的功能與區別   一、當事人自行管控風險的功能   二、條件與期限的區別   三、法律行為的附款  貳、條 件   一、條件的種類   二、不容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三、條件的效力   四、附條件利益(期待權)的保護  參、期 限 第十章 代 理  壹、總 說   一、代理是一種歸責規範   二、民事代理與商事代理   三、我國代理規定之特色  貳、有效代理之要件與效果   一、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二、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專題研究:代理公開原則    專題研究:本人姓名未公開之代理    專題研究:間接代理   三、代理權    專題研究:我國法代理權濫用理論之繼受   四、效 果  參、無權代理   一、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二、表見代理    專題研究:表見代理成本中本人之可歸責性   三、狹義無權代理之法律效果 第十一章 法律行為不生效力  壹、不生效力之概念與種類   一、不完全法律行為   二、無效法律行為效力的維持  貳、無效的法律行為   一、無效的意義    專題研究: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   二、法律行為一部無效、全部無效   三、無效法律行為的轉換  參、得撤銷的法律行為   一、撤銷的意義   二、無效法律行為的撤銷  肆、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   一、效力未定的概念   二、無權處分   三、善意取得    專題研究:權利外觀理論總整理 第十二章 消滅時效  壹、消滅時效的意義和功能   一、消滅時效的起源   二、消滅時效的意義和功能   三、除斥期間  貳、消滅時效的客體   一、人格權上的請求權   二、債權的請求權   三、物權的請求權   四、基於身分關係而生的請求權  參、消滅時效的期間   一、一般期間(長期消滅時效)   二、特別期間(短期消滅時效)  肆、消滅時效期間的起算   一、時效起算時間點   二、消費借貸契約之返還請求權時效起算   三、委任契約之財務交付請求權時效起算   四、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起算   五、代償請求權時效起算   六、情事變更後的報酬請求權時效起算  伍、消滅時效中斷與消滅時效不完成   一、消滅時效中斷   二、消滅時效不完成    專題研究:其他時效進行障礙事由  陸、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   一、拒絕給付抗辯權   二、消滅時效完成後的給付    專題研究:違約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三、時效利益的拋棄 第十三章 權利之行使  壹、概 說  貳、誠實信用原則之意義和功能   一、誠信原則之意義   二、誠信原則之功能  參、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案例   一、妨礙相對人行使權利   二、調整契約內容   三、補充法律規定或法律關係   四、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條款與誠信原則    專題研究:預付型交易中的抗辯延伸理論  肆、權利濫用   一、利益衡量   二、實務案例  伍、權利失效   一、權利失效制度起源   二、適用範圍   三、權利失效要件  陸、自力救濟

原價: 680 售價: 558 現省: 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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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新論 (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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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自2004年出版迄今九次改版,伴隨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的憲法變遷,彙整國內外精湛多元的憲法論述,整理、解析豐沛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相關重要意旨。本書以憲法本質重要性的「共和」、「民主」、「法治」與「社會」國原則之憲法基本秩序為主軸,強化理論,並輔以實例,貫穿本書。   本次改版全面檢視憲法法庭裁判與不同(協同)意見書,整理分析引用論證,尤其就「正當法律程序」、「人權保障」、「人民義務」與「平等權」等違憲審查標準提供了完整圖像。   本次修訂引用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為止,特別針對法治國原則、多元文化國原則、基本權利之保障、憲法訴訟法,以及國會改革法案涉及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之議題作清楚的介述,並於書末新增名詞索引以利查閱,盼能呈現最新、最佳之內容。 【目錄】

原價: 800 售價: 775 現省: 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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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註釋書 (2版)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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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係個人所計畫編著民事訴訟法注釋書系列之第二冊,範圍自第116條至243條,除部分程序進行之規定外,關於當事人真實義務、法官闡明義務及自由心證主義等,在此書中均有大篇幅之評釋,用供參考。 作者簡介 姜世明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板橋、宜蘭及台中地院法官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委員 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 仲裁協會仲裁院委員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參審員 作者著作: 民事訴訟法(上冊) 民事訴訟法(下冊) 非訟事件法新論 家事事件法論 法律倫理學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二) 任意訴訟及部分程序爭議問題 舉證責任與證明度 律師倫理法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二)暨判決評釋 舉證責任與真實義務 律師民事責任論 新民事證據法論 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 法院組織法 民事訴訟法判解導讀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 證據評價論 家事事件法理與實踐之虛與實 數位證據與程序法理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二)~(四)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合著) 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一)~(十五)(主編) 法袍的背影—美、台法官懲戒案例選 民事證據法 調解法 二版序   終於改版了!   感謝本書第一版的讀者,因為你們的使用,才使本書有改版的機會,意義重大,感恩!   在三權分立下之法治國,法官本應依法裁判,但因近年來,為反於早期之黨政操控,以致過度自由化解構,而將審判獨立乃解為不受任何先例及實務通見之拘束,以致在各法庭中,依不同法官之不同法素養及文化智識,乃將法律解釋及運用私人化、個性化,每有淪於一國多制,法官恣意之反法安定性之窘境!   注釋書係貫通文義、立法旨趣、要件解釋之學說、實務見解整理之工具書,乃法庭中法官與當事人及其訴代從事法討論之基礎。一國之注釋書之昌盛與否,即顯示該國法庭之法律討論之品質高低。其對於防止突襲性裁判及法安定性之功能,可謂大矣!   近年來,國內之公法類、刑訴類法規,已漸重視注釋書之寫作、編譯,甚為可喜!希國內識者,群策群力,共同在此一志業場域,貢獻一份心力!幸甚! 姜世明 25.07.2023 目錄 二版序 i 序言 iii 第四章 導讀 1 第116條 修法、實務 1 第117條 修法、實務 6 第118條 修法、實務 8 第119條 修法、實務 9 第120條 修法、實務 10 第121條 修法、實務 11 第122條 修法、實務 14 送達 導讀 15 第123條 修法、實務 23 第124條 修法、實務 24 第125條 修法、實務 26 第126條 修法、實務 26 第127條 修法、實務 26 第128條 修法、實務 29 第129條 修法、實務 29 第130條 修法、實務 30 第131條 修法、實務 32 第132條 修法、實務 32 第133條 修法、實務 38 第134條 修法、實務 44 第135條 修法、實務 45 第136條 修法、實務 46 第137條 修法、實務 49 第138條 修法、實務 58 第139條 修法、實務 62 第140條 修法、實務 64 第141條 修法、實務 65 第142條 修法、實務 68 第143條 修法、實務 69 第144條 導讀 71 第144條 修法、實務 72 第145條 修法、實務 72 第146條 修法、實務 73 第147條 修法、實務 73 第148條 修法、實務 74 第149條 導讀 74 第149條 修法、實務 75 第150條 導讀 77 第150條 修法、實務 77 第151條 修法、實務 78 第152條 導讀 79 第152條 修法、實務 79 第153條 修法、實務 81 第153條之1 導讀 81 第153條之1 修法、實務 81 第154條 導讀 82 第154條 修法、實務 82 第155條 修法、實務 83 第156條 修法、實務 83 第157條 導讀 84 第157條 修法、實務 84 第158條 導讀 84 第158條 修法、實務 84 第159條 導讀 85 第159條 修法、實務 85 第160條 導讀 86 第160條 修法、實務 87 第161條 導讀 88 第161條 修法、實務 88 第162條 導讀 89 第162條 修法、實務 89 第163條 導讀 93 第163條 修法、實務 93 第164條 導讀 95 第164條 修法、實務 95 第165條 修法、實務 100 第166條 修法、實務 101 第167條 修法、實務 101 第168條 導讀 101 第168條 修法、實務 102 第169條 導讀 105 第169條 修法、實務 105 第170條 導讀 111 第170條 修法、實務 111 第171條 導讀 112 第171條 修法、實務 112 第172條 導讀 113 第172條 修法、實務 113 第173條 導讀 113 第173條 修法、實務 114 第174條 導讀 115 第174條 修法、實務 116 第175條 導讀 117 第175條 修法、實務 117 第176條 導讀 117 第176條 修法、實務 118 第177條 導讀 119 第177條 修法、實務 119 第178條 導讀 121 第178條 修法、實務 121 第179條 修法、實務 122 第180條 導讀 122 第180條 修法、實務 123 第181條 導讀 123 第181條 修法、實務 124 第182條 導讀 126 第182條 修法、實務 126 第182條之1 導讀 136 第182條之1 修法、實務 136 第182條之2 導讀 138 第182條之2 修法、實務 138 第183條 導讀 139 第183條 修法、實務 139 第184條 修法、實務 146 第185條 修法、實務 146 第186條 導讀 147 第186條 修法、實務 147 第187條 修法、實務 148 第188條 導讀 149 第188條 修法、實務 149 第189條 導讀 154 第189條 修法、實務 154 第190條 導讀 155 第190條 修法、實務 155 第191條 導讀 158 第191條 修法、實務 158 第192條 導讀 162 第192條 修法、實務 163 第193條 導讀 163 第193條 修法、實務 163 第194條 導讀 166 第194條 修法、實務 166 第195條 導讀 166 第195條 修法、實務 169 第195條之1 導讀 177 第195條之1 修法、實務 177 第196條 導讀 178 第196條 修法、實務 178 第197條 導讀 192 第197條 修法、實務 192 第198條 導讀 195 第198條 修法、實務 196 第199條、第199條之1 導讀 196 第199條 修法、實務 240 第199條之1 導讀 292 第199條之1 修法、實務 293 第200條 導讀 312 第200條 修法、實務 312 第201條 導讀 312 第201條 修法、實務 313 第202條 導讀 314 第202條 修法、實務 314 第203條 修法、實務 314 第204條 導讀 316 第204條 修法、實務 316 第205條 導讀 319 第205條 修法、實務 319 第206條 導讀 320 第206條 修法、實務 320 第207條 修法、實務 321 第208條 導讀 322 第208條 修法、實務 322 第209條 導讀 323 第209條 修法、實務 323 第210條 導讀 323 第210條 修法、實務 324 第211條 導讀 325 第211條 修法、實務 325 第211條之1 修法、實務 327 第212條 導讀 328 第212條 修法、實務 328 第213條 修法、實務 329 第213條之1 修法、實務 330 第214條 修法、實務 330 第215條 修法、實務 330 第216條 導讀 331 第216條 修法、實務 331 第217條 導讀 331 第217條 修法、實務 332 第218條 修法、實務 333 第219條 導讀 333 第219條 修法、實務 333 第220條 導讀 334 第220條 修法、實務 335 第221條 導讀 336 第221條 修法、實務 336 第222條 導讀 341 附論  367 第222條 修法、實務 376 第223條 導讀 474 第223條 修法、實務 474 第224條 修法、實務 476 第225條 導讀 477 第225條 修法、實務 477 第226條 導讀 478 第226條 修法、實務 479 第227條 導讀 482 第227條 修法、實務 483 第228條 導讀 483 第228條 修法、實務 483 第229條 修法、實務 484 第230條 修法、實務 485 第231條 導讀 485 第231條 修法、實務 485 第232條 導讀 486 第232條 修法、實務 487 第233條 導讀 491 第233條 修法、實務 491 第234條 導讀 495 第234條 修法、實務 496 第235條 導讀 496 第235條 修法、實務 496 第236條 修法、實務 498 第237條 導讀 499 第237條 修法、實務 499 第238條 導讀 499 第238條 修法、實務 500 第239條 修法、實務 501 第240條 導讀 502 第240條 修法、實務 502 第240條之1 修法、實務 503 第240條之2 導讀 503 第240條之2 修法、實務 503 第240條之3 導讀 504 第240條之3 修法、實務 504 第240條之4 導讀 505 第240條之4 修法、實務 505 第241條 導讀 510 第241條 修法、實務 510 第242條 導讀 511 第242條 修法、實務 511 第243條 修法、實務 513

原價: 600 售價: 570 現省: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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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解題書 (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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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是著重在考試寫作的示範與教學,以及重要(常考)爭點的分析,在定位上雖然不是憲法的打底書,但在編排上仍非常重視整體架構,希冀讀者在讀完本書後,對於憲法體系以及考題走向都能完全掌握。因此本書在章節安排上,除了「憲法總論」、「基本權」、「權力分立」等必備章節外,有鑑於「憲法訴訟」在考試上的重要性逐漸提升,特別將其獨立為單一章節,並就相關考題做充分詳盡之說明。 在擬答撰寫方面,強調擬答內容篇幅符合真實考試,以及特別重視依各題情境進行個案涵攝、避免答題內容流於制式之弊,以期讀者能將本書寫作技巧運用於考試上,掌握高分上榜關鍵。在題型收錄上,精選歷年國考、研究所考試中經典與最新112年國考及113年法研所之重要試題,涵蓋諸多最新憲法考點,例如113年總統立委選舉所衍生之相關憲政爭議、憲法法庭關於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合憲性之最新見解、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之權利及社群媒體平台責任等。另鑑於112年憲法訴訟法修正,部分試題亦配合舊題新解。透過以上內容增補,使讀者能掌握最新考題趨勢與建立完整觀念,進而掌握高分上榜關鍵。 為了能讓讀者能夠有完整的學習,本書除了在每節開頭進行簡單觀念整理以及各題的完整擬答外,尚有以下特色: 一、觀念補充 針對題型所涉及的爭點或是該題所衍生出的其他問題,進行較為詳盡的文字說明,以彌補單純僅有擬答的不足,以期讀者未來遇到類似、相關爭點也能夠迎刃而解。 二、類似考題 在完整擬答後另收錄類似考題,並附簡略的解題提示,讓讀者可立刻檢測自己是否已將相關問題釐清、以及能否運用於考題中。 三、解題寫作說明 法律考試有時不是難在吸收相關專業知識(輸入),反而是難在要如何在短時間內將所學清楚呈現於考卷上(輸出)。因此對於各章節若有建議的寫作模板,或是該章節在寫作上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會另以「解題寫作說明」專欄進行額外說明。 建議搭配作者另一著作《憲法爭點解讀》,及高點雲端影音講解《憲法熱門案例解析》使用,該書將「體系」與「爭點」結合,使讀者們一方面能清楚憲法的思考體系架構、在考場上活學活用,另一方面也將憲法所有最新、經典的爭點一網打盡,讓讀者只藉由一本參考書,就能建立完整的思考架構,在實際考試上能更加得心應手。 【目錄】 第一章 憲法總論與基本國策  第一節 民主國原則  第二節 法治國原則  第三節 基本國策 第二章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之主體  第二節 基本權之功能  第三節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與國庫效力  第四節 基本權之違憲審查架構 第三章 基本權各論  第一節 平等權(原則)  第二節 人身自由  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  第四節 言論自由  第五節 宗教自由  第六節 社會權總論與生存權  第七節 工作權  第八節 財產權  第九節 訴訟權  第十節 參政權  第十一節 未列舉權  第十二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 第四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相關理論  第二節 我國政府體制 第五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  第二節 行政院  第三節 立法院  第四節 司法院  第五節 監察院與考試院  第六節 地方自治 第六章 憲法訴訟  第一節 憲法訴訟制度概論  第二節 聲請程序  第三節 裁判之類型與效力  第四節 其他爭議研究

原價: 720 售價: 590 現省: 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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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 1版 <新學林>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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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 作者:姜世明、劉明生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7/1/2019 版次:1版 條碼:9789862959916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係民事訴訟法註釋書第一冊,內容涵括自第一條至第一二○條各條文之注釋,其中對於管轄、迴避、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訴訟擔當、共同訴訟、第三人程序參與及訴訟代理等議題,廣蒐各類實務學說見解,分析檢討,應有助於實務運用並供研習者參考用。

原價: 700 售價: 630 現省: 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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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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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希望藉由法院實務判決的案例,闡釋法律概念的精義,演繹實際案例的應用,期使讀者得以了解民法總則規定的體系架構與重要觀念。為節省篇幅,放棄鉅細靡遺的教科書書寫方式,對於實務上極少應用的名詞解釋,及理論上不具重要性的概念,一概略而不論。在章節編排上,本書注意到文本前後敘述的流暢性,力求減少讀者閱讀上的障礙。   以法院裁判的實務案例為主要素材,兼採歐洲民法新近發佈文件(如DCFR及PECL)的規定,展現臺灣法院及外國法制的最新發展趨勢。因資料繁多,案例豐富,本書內容密度較高,需要讀者慢讀、細讀、慎思而明辨之。   本次修訂,主要為改寫成年監護制度及違反善良風俗二節,增補德國法上物權行為道德中立性理論及肖像權授權契約之效力,並增加許多最高法院新近判決,如使用LINE通訊軟體之意思表示生效時期、誠信原則得否作為請求權基礎等,以饗讀者。 【目錄】 增修五版序 序 凡 例 Chapter 1 民法的基本觀念  第一節 社會生活、社會規範與法律/1   第一項 國家法的形成/1   第二項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2  第二節 私法的領域/5   第一項 公法與私法/5   第二項 私法優位思想與公法優位思想/9   第三項 民法的範圍與發展/10  第三節 現代民法的指導原則/14   第一項 近代私法之原理/14   第二項 權利鬥爭、權利本位與義務之強化/17 Chapter 2 民法的法源與法律適用  第一節 民法的法源/21   第一項 法源的意義/21   第二項 法 律/22   第三項 習 慣/28   第四項 法 理/31   第五項 法律行為規範(尤其是契約)/35  第二節 法律的解釋適用:法學方法論/36   第一項 案例分析的方法/36   第二項 法律的解釋/43   第三項 法律的補充:法律漏洞與類推適用/50  第三節 使用文字與決定數量的準則/59   第一項 使用文字的準則/59   第二項 決定數量的準則/61 Chapter 3 權利主體──人  第一節 自然人/63   第一項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63   第二項 行為能力/78   第三項 人格權保護/90   第四項 住所與居所/107  第二節 法 人/112   第一項 法人的功能、意義與本質/112   第二項 法人的種類/116   第三項 法人的能力/126   第四項 社團法人/135   第五項 財團法人/157 Chapter 4 權利客體──物  第一節 概 說/185   第一項 物的意義與種類/185  第二節 動產與不動產/191   第一項 不動產/191   第二項 動 產/196  第三節 主物與從物/197   第一項 主從物的概念/197   第二項 處分主物的效力/198  第四節 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199   第一項 天然孳息/199   第二項 法定孳息/200 Chapter 5 權利變動關係──法律行為總論  第一節 權利變動總論/203   第一項 法律事實與權利得喪變更/203   第二項 私法自治原則/210  第二節 意思表示/218   第一項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218   第二項 意思表示的生效時期/229   第三項 意思表示的解釋/233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種類與要件/249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意義/249   第二項 法律行為的種類/250   第三項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292  第四節 法律行為的效力/294   第一項 概 說/294   第二項 無效的法律行為/296   第三項 得撤銷的法律行為/301   第四項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305 Chapter 6 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第一節 行為能力/307   第一項 行為能力制度/307   第二項 無行為能力人/308   第三項 限制行為能力人/312  第二節 法律行為內容的管制/320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標的/320   第二項 標的之確定/320   第三項 標的可能/323   第四項 標的合法/324   第五項 標的違反公序良俗/336  第三節 健全的意思表示/354   第一項 意思自主與信賴保護/354   第二項 心中保留:單獨虛偽表示/355   第三項 通謀虛偽表示/357   第四項 意思表示錯誤/374   第五項 詐欺與脅迫/408 Chapter 7 條件與期限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附款/423   第一項 條件與期限/423   第二項 條件與負擔/424   第三項 條件與不確定期限之清償期/425  第二節 條 件/427   第一項 條件的種類/427   第二項 不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433   第三項 附條件的效力/434   第四項 期待權的保護/438  第三節 期 限/441   第一項 期限的意義/441   第二項 期限的種類/441   第三項 不許附期限的行為/442   第四項 附條件規定的準用與類推適用/442 Chapter 8 法律行為的代理  第一節 代理的意義與功能/443   第一項 本人與代理人之間/444   第二項 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444   第三項 本人與相對人之間/444  第二節 代理的要件/445   第一項 代理行為/445   第二項 以本人名義/446   第三項 代理權的發生/453  第三節 代理與類似制度/460   第一項 代理人與使者/460   第二項 代理人與代表/461  第四節 代理的法律效果/462   第一項 代理行為效力的歸屬/462   第二項 代理行為的瑕疵/462  第五節 代理權的消滅/465   第一項 基礎法律關係終了/465   第二項 撤 回/465   第三項 本人死亡/466   第四項 代理人死亡/467   第五項 喪失行為能力/467  第六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467   第一項 概 說/467   第二項 無權代理/468   第三項 表見代理/475 Chapter 9 期日與期間  第一節 概 說/491  第二節 期日的意義及期日的決定/492  第三節 期間的意義及其計算/492   第一項 意 義/492   第二項 期間的計算方法/492   第三項 期間的起算與終止/493  第四節 年齡計算法/498 Chapter 10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概 說/499   第一項 消滅時效的意義/499   第二項 除斥期間/502  第二節 消滅時效的客體/504   第一項 債權請求權/504   第二項 物權關係上的請求權/506   第三項 其他請求權/510  第三節 消滅時效的期間/512   第一項 一般時效期間(長期時效)/512   第二項 特別時效期間(短期時效)/513  第四節 消滅時效的起算/522   第一項 事實上障礙與法律上障礙/523   第二項 借貸契約/528   第三項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529   第四項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533  第五節 消滅時效的中斷/537   第一項 時效障礙事由/537   第二項 請 求/540   第三項 承 認/541   第四項 起 訴/545   第五項 與起訴有同一效力者/547  第六節 消滅時效的不完成/552   第一項 意 義/552   第二項 時效不完成的事由/553  第七節 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557   第一項 拒絕履行抗辯權/557   第二項 效力及於從權利/558   第三項 時效完成後的給付/561   第四項 時效利益的拋棄/562 Chapter 11 權利的行使  第一節 概 說/563  第二節 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564   第一項 禁止違反公益/565   第二項 禁止權利濫用/566   第三項 誠實信用原則/571  第三節 權利的自力救濟/583   第一項 正當防衛/583   第二項 緊急避難/585   第三項 自助行為/586

原價: 720 售價: 706 現省: 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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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憲法to Go!輕薄短小!方便攜帶! 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讀這本就對了! 爭點層層相疊自然湧現,地圖一目瞭然盡收眼底! 篇幅降至所需最低限度,風馳電掣呈現豐富內容! 濃縮相關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院判決後,透過「自問自答法」來檢視對於爭點的熟悉程度,當熟悉程度已掌握七成時,便可進一步透過文字修飾與淬鍊。 ✦改版重點 從上一版107年釋字重點更新收錄至最新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目錄】 Chapter 1急救要訣 1-1 Chapter 2基本原則 2-1 一、民主共和國 2-2 二、法治國 2-5 (一)依法行政原則 2-5 (二)法安定性原則 2-6 (三)比例原則 2-8 (四)平等原則 2-9 (五)信賴保護原則 2-9 三、多元文化國 2-11 四、憲政慣例 2-11 五、憲法施行修改 2-12 六、憲法增修條文 2-14 Chapter 3基本權論 3-1 一、基本權理論 3-2 (一)基本權之主體 3-2 (二)基本權之功能 3-5 (三)基本權之核心 3-5 (四)基本權之拘束對象 3-8 (五)違憲審查標準之操作 3-9 二、人民之權利 3-10 (一)平等權(憲§7) 3-12 (二)人身自由(憲§8) 3-29 (三)不受軍事審判自由(憲§9) 3-35 (四)居住遷徙自由(憲§10) 3-36 (五)表現自由(憲§11) 3-40 (六)秘密通訊自由(憲§12) 3-58 (七)宗教自由(憲§13) 3-60 (八)集會結社自由(憲§14) 3-62 (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憲§15) 3-69 (十)請願、訴願及訴訟權(憲§16) 3-96 (十一)參政權(憲§17) 3-122 (十二)應考試服公職權(憲§18) 3-128 (十三)概括基本權(憲§22) 3-135 三、人民之義務 3-157 (一)納稅義務(憲§19) 3-157 (二)兵役義務(憲§20) 3-159 (三)受教育之權義(憲§21) 3-161 四、國家賠償責任 3-162 五、基本國策 3-165 Chapter 4國家組織 4-1 一、理論 4-2 二、水平面 4-2 (一)憲法總綱 4-4 (二)總統 4-5 (三)五院 4-11 三、垂直面 4-37 (一)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4-37 (二)地方制度 4-43 Chapter 5憲法訴訟 5-1 一、違憲審查之理論 5-2 二、違憲審查之界限 5-4 三、違憲審查之聲請 5-8 (一)憲法訴訟法之訴訟類型概覽 5-8 (二)國家機關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機關爭議案件 5-10 (三)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5-12 (四)少數立法委員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5-15 (五)各級法院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5-16 四、違憲審查之保全 5-19 五、違憲審查之效力 5-22 六、違憲審查與地方制度法 5-26

原價: 420 售價: 357 現省: 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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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寫選擇題的技巧或解題思維,我覺得放諸各科中皆適用(除了法英這種沒背沒順的啦,到底誰有時間背啦……)。一來是如何快速掌握題意,二來是時間分配。 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先回答。扣掉傳考卷(最後一排的考生哭哭)、劃卡、檢查答案的時間,其實每題作答時間不到2分鐘,非常有限,故切記:遇到不會或在兩個選項中猶豫的題目,切勿戀棧,趕快在答案卡上猜一個選項,快速進入下一題。拜託別沒猜選項直接跳過啊,不然很有可能答案卡後面全部跟著畫錯,直接GG+365,這種低級失誤是要不得的。 第一個問題,其實筆者一直以來習慣偷懶,直接先看題目最後一句在問啥(題目最後一句真的hen重要!),看能不能從選項中直接選出答案(因有時候題目前面都在屁話,出題老師用來湊字數的),在非實例題的選擇題中,這招滿有用的。但如果真遇到包裝成實例題的選擇題時,就真的崩潰啦(訴訟法、商法很常這樣出,其實有點缺德啦),不過這時候筆者其實還是一樣會先看最後一句,再看選項,再回頭看題目敘述是啥。好處是,若選項的內容能跟題目敘述對應或感覺有擦邊時,就能快速選出答案,撇除眼殘的話,通常錯誤率不高啦XDD 以上幾點解題思維、心得分享,希望讀者能受用無窮。最後還是強調,考試當天的身心狀態很重要,考前一天就看開早點睡吧,寧願早起讀點書,也不要熬夜導致隔天失常或是交通阻塞遲到,得不償失啊~ 【目錄】 Chapter 1 憲法訴訟法 ●重點整理(引自司法院憲法訴訟新制簡介)1-3 一、違憲審查之法理基礎1-3 二、修正要點說明1-3 三、新舊法對照1-5 四、審理流程(憲訴§§15、32、61)1-5 五、當事人(憲訴§6)1-6 六、聲請書及答辯書公開(憲訴§18Ⅰ、Ⅱ)1-7 七、專家諮詢制度(憲訴§19Ⅰ)1-8 八、法庭之友制度(憲訴§20)1-8 九、言詞辯論(憲訴§§25、26)1-9 十、公開法庭(憲訴§27Ⅰ)1-9 十一、憲法法庭判決之評決門檻(憲訴§§30、75、80、87)1-10 十二、裁判書顯名與裁判所持立場標示(憲訴§33Ⅰ、Ⅱ)1-10 十三、憲法法庭判決(憲訴§§38、39、40、42)1-10 十四、新法施行前確定終局裁判已送達之案件(憲訴§92)1-11 十五、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1-13 十六、實例演練1-13 Chapter 2 基本權 壹、基本權總論2-3 一、重點整理2-3 二、實例演練2-27 Q1. 112司律2-27 Q2. 111司律2-27 Q3. 111司律2-28 Q4. 110司律2-29 Q5. 110司律2-29 Q6. 109司律2-30 Q7. 109司律2-31 Q8. 109司律2-31 Q9. 108司律2-32 Q10. 108司律2-33 Q11. 107司律2-33 Q12. 106司律2-34 Q13. 106司律2-34 Q14. 105司律2-35 Q15. 105司律2-36 Q16. 104司律2-37 Q17. 103司律2-37 Q18. 103司律2-38 貳、平等權2-39 一、重點整理2-39 二、實例演練2-56 Q1. 112司律2-56 Q2. 112司律2-57 Q3. 111司律2-57 Q4. 109司律2-58 Q5. 109司律2-59 Q6. 109司律2-59 Q7. 108司律2-60 Q8. 107司律2-60 Q9. 106司律(複選)2-61 Q10. 105司律2-63 Q11. 105司律2-64 參、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2-66 一、人身自由之重點整理2-66 二、居住遷徙自由之重點整理2-71 三、實例演練2-72 Q1. 112司律2-72 Q2. 111司律2-73 Q3. 110司律2-73 Q4. 108司律2-74 Q5. 108司律2-74 Q6. 107司律2-75 Q7. 107司律2-76 Q8. 106司律2-76 Q9. 103司法官2-77 肆、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 2-79 一、言論自由之重點整理2-79 二、集會結社自由之重點整理2-86 三、實例演練2-90 Q1. 112司律2-90 Q2. 110司律2-90 Q3. 109司律2-91 Q4. 108司律2-91 Q5. 107司律2-92 Q6. 106司律(複選)2-93 Q7. 105司律2-94 Q8. 104司律2-94 Q9. 104司律(複選)2-95 Q10. 103司律2-97 Q11. 103司律(複選)2-98 伍、學術自由2-99 一、重點整理2-99 二、實例演練2-102 Q1. 112司律2-102 Q2. 109司律2-103 Q3. 106司律2-104 Q4. 103司律2-104 陸、秘密通訊自由與宗教自由2-106 一、秘密通訊自由之重點整理2-106 二、宗教自由之重點整理2-107 三、實例演練2-108 Q1. 111司律2-108 Q2. 110司律2-108 Q3. 107司律2-109 Q4. 106司律2-110 柒、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2-111 一、生存權之重點整理2-111 二、工作權之重點整理2-112 三、財產權之重點整理2-117 四、實例演練2-123 Q1. 112司律2-123 Q2. 112司律2-123 Q3. 109司律2-124 Q4. 107司律2-125 Q5. 103司律2-126 捌、權利救濟請求權2-128 一、重點整理2-128 二、實例演練2-138 Q1. 112司律2-138 Q2. 111司律2-139 Q3. 109司律2-139 Q4. 109司律2-140 Q5. 107司律2-141 Q6. 106司律2-142 玖、參政權、應考試服公職權與憲法義務2-143 一、參政權之重點整理2-143 二、應考試服公職權之重點整理2-145 三、憲法義務之重點整理2-148 四、實例演練2-149 Q1. 111司律2-149 Q2. 110司律2-150 Q3. 109司律2-150 Q4. 108司律2-151 Q5. 108司律2-152 Q6. 106司律2-152 Q7. 105司律2-153 Q8. 104司律2-153 Q9. 104司律2-154 Q10. 104司律(複選)2-155 拾、概括基本權2-156 一、重點整理2-156 二、實例演練2-165 Q1. 112司律2-165 Q2. 112司律2-166 Q3. 111司律2-166 Q4. 111律師2-167 Q5. 108司律2-167 Q6. 107司律2-168 Q7. 107司律2-169 Q8. 107司律2-170 Q9. 107司律2-170 Q10. 106司律2-171 Q11. 106司律(複選)2-172 Q12. 104司律2-173 Q13. 104司律2-173 Q14. 103司律2-174 Q15. 103司律(複選)2-175 Chapter 3 權力分立與基本國策 壹、權力分立概論3-3 一、重點整理3-3 二、實例演練3-6 Q1. 112司律3-6 Q2. 106司律(複選)3-7 Q3. 105司律3-8 Q4. 105司律(複選)3-8 Q5. 104司律(複選)3-9 Q6. 104司律(複選)3-10 Q7. 103司律3-11 Q8. 103司律3-11 Q9. 103司律(複選)3-12 貳、總統3-13 一、重點整理3-13 二、實例演練3-17 Q1. 111司律3-17 Q2. 110司律3-18 Q3. 109司律3-18 Q4. 108司律3-19 Q5. 107司律3-20 Q6. 106司律3-20 Q7. 106司律3-21 Q8. 105司律3-22 Q9. 104司律3-22 參、行政院3-24 一、重點整理3-24 二、實例演練3-29 Q1. 112司律3-29 Q2. 109司律3-30 Q3. 109司律3-30 Q4. 108司律3-31 Q5. 108司律3-32 Q6. 107司律3-32 Q7. 105司律3-33 Q8. 105司律3-34 Q9. 104司律3-35 Q10. 104司律(複選)3-36 肆、立法院3-38 一、重點整理3-38 二、實例演練3-50 Q1. 112司律3-50 Q2. 112司律3-50 Q3. 112司律3-51 Q4. 111司律3-52 Q5. 111司律3-52 Q6. 111司律3-53 Q7. 110司律3-53 Q8. 110司律3-54 Q9. 110司律3-54 Q10. 109司律3-55 Q11. 108司律3-56 Q12. 107司律3-56 Q13. 105司律3-57 Q14. 103司律3-58 Q15. 103司律(複選)3-59 伍、司法院3-61 一、重點整理3-61 二、實例演練3-67 Q1. 112司律3-67 Q2. 111司律3-67 Q3. 110司律3-68 Q4. 110司律3-68 Q5. 109司律3-69 Q6. 108司律3-70 Q7. 107司律3-71 Q8. 105司律3-71 Q9. 改編自105司律(複選)3-72 Q10. 104司律3-72 Q11. 104司律3-73 Q12. 103司律3-73 Q13. 103司律3-74 陸、監察院、考試院 3-76 一、監察院之重點整理3-76 二、考試院之重點整理3-80 三、實例演練3-80 Q1. 112司律3-80 Q2. 109司律3-81 Q3. 108司律3-81 Q4. 107司律3-82 Q5. 106司律3-82 Q6. 104司律3-83 柒、地方自治與基本國策3-85 一、重點整理3-85 二、實例演練3-89 Q1. 111司律3-89 Q2. 111司律3-90 Q3. 109司律3-90 Q4. 108司律3-91 Q5. 108司律3-91 Q6. 108司律3-92 Q7. 107司律3-93 Q8. 106司律3-93 Q9. 105司律(複選)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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