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2025實務最前線行政法 (5版)
作者: 霸告
版次: 5
ISBN: 9786269953271
出版社: 學稔
出版日期: 2025/05
書籍開數、尺寸: 18開
頁數: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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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快速瀏覽近年實務見解,大幅節省考生自行搜尋及整理的時間 ◆預先演練爭點寫作,避免臨場慌亂 考場上即便看出爭點,在時間壓力下也不容易熟練鋪陳爭點及作答。因此,建議考生事先製作罐頭擬答,此時本書就能派上用場啦~ 課文中的「前導概念」用在答題第一段,也就是闡述題目相關法律概念的大前提;「相關爭點的Q&A」就是第二段鋪陳爭點及作答的最好素材! 【目錄】 .行政法總論. 1 法律保留原則 Q1 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下稱內政部97年令)就有關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之認定要件之解釋,是否增加戶籍法第21條所未規定之義務,違背法律保留原則,且違反比例原則? ‧1-2 Q2 律師考試制度的改革及「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不予及格」(下稱「系爭400分門檻條款」)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 ‧1-3 Q3 環保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令(下稱105年3月11日令釋)發布:「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所定繞流排放與第2項所定稀釋行為,為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污染附近水體品質之行為。」於個案事實查明確有水污法第18條之1第1項所定繞流排放行為時,是否即合致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之構成要件,而屬情節重大?【113座談會提案7】 ‧1-3 2 明確性原則 Q1 經主管機關命限期改正之內容若不明確,得否據為未為改正續以裁罰之基礎? ‧1-5 Q2 交通部觀光局命八仙樂園全區停止營業處分,關於處分書主旨所載「至所有調查釐清及缺失改善為止」之內容及範圍,違反明確性? ‧1-5 3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 Q1 行政法院對於下列爭議案件之審查密度? ‧1-7 Q2 如委員會之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足之資訊而作成,有無判斷出於恣意濫用之違法? ‧1-10 4 行政裁量 Q1 甲將違反區域計畫法之A地連同地上之鐵皮房屋出售並交付予乙,主管機關命拆除A地上之鐵皮房屋以恢復原狀時,應以何人為處分之對象?【110座談會提案4】 ‧1-12 5 平等原則 Q1 就警察考試規定體格合格標準,有無違反平等原則?【113憲判6】 ‧1-13 Q2 原確定判決送達日期為110年7月16日,提起再審之訴之不變期間自確定判決送達之翌日即110年7月17日起算30日,再審原告於110年8月19日始向本院提起再審之訴,因當事人及 其訴訟代理人之住居所,均不在本院所在地,且訴訟代理人有特別代理權,再審期間所應扣除之在途期間,究以當事人之住居所為據,或以訴訟代理人之住居所為據?【111大2】‧1-13 Q3 就合格代理教師與中小學專任教師之職前年資提敘事項, ( 得) 採取不同之處理方式, 有無違反平等原則?【113憲判7】 ‧1-14 Q4 釋字第760號解釋(下稱釋760)作成後,安排警察乙等(三等)特考及格、未具警大學歷之現職人員至警大完成必要之訓練,使之取得任用為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之「資格」,是否已屬除去因考試訓練機構訓練上之不利差別待遇? ‧1-14 6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Q1 民國107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下稱新法)關於性平會調查小組成員得「全部」外聘之規定,對於新法施行前性平會調查小組已完成調查報告,學校並據以作成之解聘處分,是否溯及適用?【109大5裁】 ‧1-17 Q2 農田水利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111憲判14】 ‧1-18 Q3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下稱系爭條例)第4條第1項(下稱系爭規定二)、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應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部分,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112憲判3】 ‧1-18 7 信賴保護原則 Q1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下稱系爭條例)第4條第1項(下稱系爭規定二)、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應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部分,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112憲判3】 ‧1-21 8 正當法律程序 Q1 行政程序法第74條關於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違背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釋797】 ‧1-23 Q2 對於行駛於一般道路上汽車在通過警告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間之違反速限規定行為,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執行取締,是否因該非固定式科學儀器未位於上開100公尺至300公尺範圍內,致使舉發程序違反行為時即103年1月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而不得予以裁罰?【112大1裁】 ‧1-25 9 其他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 Q1 公法上債權相互間、或公法債權與私法債權相互間,得否為抵銷?若得,行政訴訟被告欲以私法債權主張訴訟上抵銷,或提出以私法債權為訴訟外抵銷之抗辯,有無相關限制? ‧1-26 .行政處分. 1 行政處分之要件 Q1 以下爭議案件中之行政行為,其法律性質? ‧2-3 Q2 對多階段行政行為有所不服,僅得對終局之行政行為予以救濟?‧2-5 Q3 公務員考績處分應以何機關為被告?【107年9月決議】 ‧2-5 Q4 準備行為之爭議案例? ‧2-7 2 行政處分之附款 Q1 附款之救濟? ‧2-8 Q2 切結書之法律性質為何?未記載於書面行政處分中之切結書內容是否可認為是行政處分之附款?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所規定之5款廢止授益處分之事由,是屬於列舉或例示規定?是否容許行政機關以受益人未履行準負擔為由廢止行政處分? ‧2-8 3 行政處分之正當程序與效力 Q1 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受拘束之機關包括法院? ‧2-12 Q2 有關授益處分撤銷之信賴補償請求權時效,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2項規定:「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5年者,亦同。」又依同法第126條第2項規定,此項規定於廢止授益處分之信賴補償準用之。其2年之請求權消滅時效究應自行政機關告知廢止之事由時起算,或應自行政機關告知得請求損失補償之可能性時起算?【111座談會提案7】 ‧2-12 Q3 主管機關廢止授益處分之決定,若已逾行政程序法第124條所定之2年除斥期間,是否屬重大明顯瑕疵而使該廢止處分無效? ‧2-13 Q4 典試委員洩漏試題,使考生A於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致國家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考試院於知悉後2年內,得否撤銷考生A該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考試及格證書? ‧2-13 Q5 行政處分之更正是否溯及於為原處分時發生效力?是否影響對原處分訴願之不變期間? ‧2-14 Q6 以言詞作成之普通個案行政處分(即排除一般處分),未為救濟之教示時,法律效果是否有行政程序法第9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112大2裁】 ‧2-14 4 行政程序之重新進行 Q1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之解釋? ‧2-15 5 公法上請求權及其消滅時效 Q1 各別法律無明文消滅時效規定者,有無現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之適用?【109大4裁】 ‧2-17 Q2 人民有無依選舉相關規定,請求在戶籍所在區域為其個人因素,於性質上為管制封閉之場所例如矯正機關內(監獄)設置投票所,供收容人(含監獄受刑人)或因此牽涉要求同一戶籍區域之一般民眾進入該投票所投票,或以特殊方式供收容人行使投、開票之請求權? ‧2-18 .行政契約. 1 行政契約之定性 Q1 行政契約定性之爭議案例? ‧3-2 2 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行政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 Q1 以下爭議案例,行政機關於行政契約中,得否併用行政處分? ‧3-5 Q2 教師解聘之有無溯及效力? ‧3-6 3 「應經第三人書面同意」之行政契約 Q1 行政執行法第18條之擔保書係行政程序法第140條第1項所稱「應經第三人書面同意」之行政契約? ‧3-8 .行政命令. 1 法規命令 Q1 機關訂定之公共設施維護費規範,性質係法規命令者,如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其效力為何? ‧4-2 2 行政規則 Q1 解釋性行政規則未登載於政府公報,影響其效力? ‧4-3 Q2 行政規則得否作為廢止人民授益處分之依據? ‧4-3 .行政罰. 1 行政罰與管制性不利處分之區別─裁罰性之認定 Q1 以下爭議案例,是否為行政罰? ‧5-2 2 行政罰之法律原則 Q1 「刑事罰」變更為「行政罰」,屬法律變更?【109座談會提案5】 ‧5-4 Q2 主管機關依行為時(即112年5月3日修正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對汽機車所有人吊扣其車輛牌照時,是否應以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為同一人之時,始得適用吊扣汽機車牌照之處罰?【113交上統2判】 ‧5-5 3 行政罰之責任 Q1 得否以人民不遵守行政規則,認其具有主觀可歸責性或可非難性?‧5-7 Q2 員警對酒後騎乘機車(下稱系爭機車)之甲執行路檢攔查,實施酒精濃度測試(下稱酒測),於告知甲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時,漏未告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吊扣機車牌照2年部分,經甲表示拒絕接受酒測。試問:裁決機關得否對甲依系爭規定為吊扣機車牌照2年之處分?【113座談會提案3】 ‧5-8 4 處罰對象之認定─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 Q1 以下爭議案例,處罰對象之認定? ‧5-9 Q2 甲將違反區域計畫法之A地連同地上之鐵皮房屋出售並交付予乙,主管機關可否以乙為A地之所有人,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1項前段對乙裁處罰鍰?【110座談會提案4】 ‧5-11 5 裁處罰鍰之審酌、加減 Q1 行政罰法第23條追徵沒入,有無行政罰法第18條之適用? ‧5-12 6 處罰競合與一行為不二罰 Q1 非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之多次行為,其行為數之認定?【109大2裁】 ‧5-13 Q2 行為之全部或一部構成犯罪行為之全部或一部,即有刑罰優先原則之適用?在刑事審判程序尚未終局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逕予裁罰? ‧5-13 Q3 以下爭議案例,違反一行為不二罰? ‧5-14 7 數行為數罰 Q1 連續處罰之方式?【108年4月決議】 ‧5-17 Q2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條規定,以未經核准設置殯葬設施之人未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而按次連續處罰,是否須以其「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為前提? ‧5-18 Q3 行為人於主管機關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後,仍有排放廢水不符放流水標準之違規情事,應以「罰鍰處分送達時」或「限期改善之期限屆至」為基準,作為違規行為數切斷點? ‧5-19 Q4 當鋪業者違反當鋪業法第19條規定質當不得預扣利息及費用、同法第22條規定當舖業者須逐一登記每件收當物之行為數認定? ‧5-19 8 管轄機關 Q1 就公司主事務所在直轄市,未經民國106年1月4日修正前公路法第37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核准,而擅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交通部公路總局有無依同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對該公司予以裁處罰鍰並勒令停業之權限?【109大2裁】 ‧5-21 Q2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2號裁定見解之解釋範圍包括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情形? ‧5-22 9 裁處程序 Q1 如行政機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三章(第17條至第22條)為扣押處分,或依行政罰法第36條為扣留處分,物之所有權人對於扣留或扣押處分不服,得否在行政機關作成實體決定前,單獨對扣留或扣押決定及上級機關就聲明異議之決定提起行政爭訟? ‧5-23 .行政執行. 1 移送行政執行前之行政行為 Q1 告戒之法律性質?【107年7月決議】 ‧6-2 Q2 人民就定有履行期間之行政處分,逾期不履行,原處分機關在移送行政執行前,再以書面限期催告,該書面限期催告履行函之性質? ‧6-3 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Q1 要保人對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債權,得否為強制執行之客體?執行機關應如何執行? ‧6-4 Q1 土污法第43條第3項及第9項之規定所負連帶清償繳納費用責任,得否以間接強制之代履行方式進行執行?【110座談會提案2】 ‧6-4 3 行政執行之救濟 Q1 聲明異議後是否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107年4月決議】 ‧6-8 Q2 債務人異議之訴可否以執行名義成立後之事由提起?【107年10月決議】 ‧6-9 Q3 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2項「執行名義無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者」之債務人異議之訴,其標的是否包括行政處分? ‧6-10 Q4 行政執行已否逾執行時效之爭議,其救濟途徑為聲明異議,或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範圍? ‧6-10 .行政救濟. 1 行政救濟制度─以行政訴訟為中心 Q1 釋字第382號有關各級學校學生行政爭訟權之解釋,應否部分變更?【釋784】 ‧7-4 Q2 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就影響其權益之不當公權力措施,於申訴、再申訴後,不得續向法院請求救濟,是否違憲?【釋785】 ‧7-5 Q3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乙等得否提起行政訴訟?【109座談會提案7】‧7-7 Q4 教師不服年終成績考核考列為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之決定,及依同辦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所為申誡之決定,得否提行政訴訟?【108年3月決議】 ‧7-8 Q5 軍人因被記大過3次而遭撤職處分,若無法直接以各該記過處分為標的提起行政爭訟,則於後續之撤職處分訴訟中,法院得否一併審查各該記過決定之合法性? ‧7-9 Q6 地方自治團體若已聲請釋憲在案,得否再適用憲法訴訟法第83條第1項規定,另循行政爭訟途徑? ‧7-10 Q7 關於公立大學就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得否循序提起行政訴訟?【111憲判11】 ‧7-11 Q8 現役軍人經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為撤職、降階、降級、罰薪及悔過以外懲罰種類之懲罰,得否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112座談會提案10】 ‧7-11 Q9 因直轄市議會議長及副議長選舉事件所生的法律上爭議,得否提起行政訴訟,並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確認法律關係存在與否訴訟的規定? ‧7-12 2 審判權之認定 Q1 私立大學與其所聘僱之教師間之法律關係?行政法院對私立大學之停聘通知,有無審判權? ‧7-15 Q2 行政訴訟法第7條「合併請求」與國家賠償法第11條但書「附帶請求」之解釋?於何種情形下,當事人於行政訴訟中一併提起之國家賠償訴訟,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 ‧7-15 Q3 行政機關得否與人民合意將來發生爭議之審判權歸屬? ‧7-16 3 管轄權之認定 Q1 公務人員、教師平時考核受申誡之懲處,經復審程序等前置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或適用簡易訴訟程序?【111座談會提案5】 ‧7-18 Q2 某公立高中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1條規定訂有高級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其中規定「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記警告:⋯⋯十二、不遵守學生請假規則逾時請假,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5條辦理,懲處規定如下:逾期4日內記警告1次,逾期4日至7日,記警告2次⋯⋯。」學生受警告1次之懲處,經前置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或簡易訴訟程序?【112座談會提案9】 ‧7-19 Q3 甲之住所地在A法院轄區,因不服乙裁決機關(機關所在地在B法院轄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或第37條第6項之交通裁決,向A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交通裁決,且甲主張因此交通裁決受有損害,乃對乙合併提起一般給付之訴請求乙給付損害賠償新台幣(下同)10萬元。則A法院應如何處理?【113座談會提案11】 ‧7-19 Q4 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第49條之1聲請假扣押,倘無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情形,則假扣押聲請之管轄法院,應以一般行政訴訟聲請事件處置而適用普通審判籍規定(以原就被的原則),作為決定管轄法院的依據,此時是否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規定,以假扣押聲請債權金額決定由高等行政訴訟庭或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問題一)如有陳明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情形,則假扣押聲請之管轄法院為何?(問題二)【113座談會提案8】 ‧7-20 Q5 甲依社會救助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申請生活扶助,經主管機關調查其家庭環境、經濟狀況等事項後,核定符合該縣市當年度低收入戶第三類資格(下稱原核定),並通知甲。甲以其應符合低收入戶第一類資格之要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對原核定提出申復。主管機關重為審查後,仍認甲係具低收入戶第三類資格而以行政處分(下稱原處分)維持原核定。甲不服原處分而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聲明:1.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2.被告應作成核定原告生活扶助等級為低收入戶第一類資格之行政處分。則甲所提起之行政訴訟應以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下稱高行庭)或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下稱地行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112業務交流提案4】 ‧7-21 Q6 甲事業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第20條之限制競爭行為,經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調查屬實,乃依公平法第40條第1項前段規定,作成限期令甲事業停止違法(即限制競爭)行為之行政處分(原處分一);甲事業不服原處分一,循序提起行政訴訟,經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分案(下稱前案)。嗣於前案審理程序中,因甲事業屆期仍未依原處分一停止其違法行為,公平會遂依公平法第40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中罰鍰部分額度2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裁處罰鍰100萬元,並再次限期令甲事業停止其違法行為(原處分二);甲事業不服原處分二,亦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下稱後案),高等行政法院認後案符合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但書第2款之規定,分案由該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下稱地行庭)管轄。則先前甲事業提起之前案(即對原處分一不服提起撤銷訴訟)應由「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下稱高行庭)或由地行庭管轄?【112業務交流提案2】 ‧7-22 4 訴訟類型 Q1 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徵收補償價額不服,認補償價額過低,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如仍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應提起之訴訟種類為何?【109大1裁】 ‧7-23 Q2 祭祀公業甲(管理人原登記為乙)所有之A地經徵收後,丙直轄市政府已核定其徵收補償費並通知甲(原管理人乙)領取,嗣核定公告確定,乙因故未依限領取,丙直轄市政府遂將該徵收補償費存入所設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嗣乙死亡,祭祀公業甲選出管理人丁、戊、己3人,經備查有案,依規約該3位管理人均得單獨代表祭祀公業甲,惟派下員大會針對上開徵收補償費另決議應由管理人丁、戊、己3人一同領取。因3人意見不合,丁自行持規約規定單獨代表祭祀公業甲向丙直轄市政府申請領取全部徵收補償費,經丙直轄市政府查知上開派下員大會決議而發函拒絕發給。管理人丁得代表祭祀公業甲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11座談會提案8】 ‧7-24 Q3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自治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機關所議決之自治條例而為函告無效的負擔處分,地方自治團體如認其自治權之立法權受侵害,應由地方自治團體何機關提起何種救濟途徑? ‧7-25 Q4 於111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後,教師不服「公立大學」所為之不續聘、解聘通知,應對誰提起何種救濟途徑?又公立大學將教育部對此作成之核准決定轉知教師知悉,教師對該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行政處分,應對誰提起何種救濟途徑?【110上19】 ‧7-26 Q5 承上,教師不服「公立大學以外之其他公立學校」所為之不續聘、解聘通知,應對誰提起何種救濟途徑? ‧7-27 Q6 性騷擾事件之被害人甲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提出申訴,經該機關調查後函知性騷擾行為不成立。甲不服經向直轄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仍被函知再申訴駁回,甲不服提起訴願,亦遭決定駁回,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則甲究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或撤銷訴訟?【112座談會提案2】 ‧7-27 Q7 某甲於民國109年11月間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下稱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向乙鄉公所申請無償取得某一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所有權,經乙鄉公所派員於109年12月間實地調查,並召開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下稱土審會)審查後,認甲不符合無償取得該土地所有權之要件,乙鄉公所未報請縣政府核定於110年1月間逕以公函駁回甲之申請。甲不服,提起訴願,經縣政府決定駁回後,以乙鄉公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問題1:乙鄉公所否准函是否屬行政處分?問題2:若乙鄉公所否准函為行政處分,則甲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訴訟?【112座談會提案6】 ‧7-28 Q8 人民若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其應提起之訴訟種類為何? ‧7-29 Q9 民法第244條第1、2項規定所謂債務人所為有害債權的行為,是否僅限於私法上法律行為,或亦可包含公法上法律行為(例如與行政機關簽訂行政契約而負擔債務)在內?在以行政處分為撤銷客體的行政訴訟法第4條撤銷訴訟外,應否承認另一種形成訴訟類型? ‧7-30 5 一般訴訟合法要件─主觀公權利、訴訟權能與保護規範理論 Q1 以下爭議案例,人民有無訴權? ‧7-32 Q2 原告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法院審理結果認為欠缺公法上請求權,應如何駁回其訴?【110座談會提案5】 ‧7-35 Q3 對於人民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規定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給付,行政法院如認人民並無據以請求之公法上請求權存在,應以其起訴不備要件,裁定駁回?或起訴無理由,判決駁回?【112抗385】 ‧7-36 Q4 何種情形,可認提起行政爭訟,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7-37 6 課予義務訴訟之特別合法要件 Q1 甲依法向原處分機關申請作成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為原處分機關否准。甲提起訴願,請求:「撤銷原處分;原處分機關應就其申請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嗣訴願機關做成訴願決定:「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未及2個月,原處分機關尚未重為處分,甲即起訴請求:「原處分撤銷;被告應就系爭申請做成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其訴是否合法?【111座談會提案1】 ‧7-38 Q2 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經主管機關駁回,本國(籍)配偶得否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若否,得否提起撤銷訴訟?【111憲判20】 ‧7-39 7 一般給付訴訟之特別合法要件 Q1 一般給付之訴與課予義務之訴之區辨? ‧7-41 Q2 因國家機關不法行為所生之侵權損害賠償請求,屬行政訴訟法第8條所定之「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7-41 8 確認訴訟之特別合法要件 Q1 違反「確認訴訟之補充性」之法律效果? ‧7-42 Q2 「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訴訟」之標的? ‧7-43 9 訴訟審理程序與裁判 Q1 行政法院如何審理與裁判系列 ‧7-44 Q2 課予義務訴訟系列 ‧7-47 Q3 實施行政程序之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證據能力?【108業務交流提案5】 ‧7-48 Q4 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律在訴訟救濟程序中,經司法院解釋宣告違憲並立即失效者,行政法院判斷行政處分合法性之基準時點為何? ‧7-49 Q5 當事人前就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經法院以實體無理由而判決駁回確定在案後,復對同一行政處分提起「確認該處分無效訴訟」時,前後訴訟之訴訟標的是否同一或有包含關係?後訴訟之訴訟標的是否為前訴訟確定判決效力(既判力)所及,而屬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第9款所定起訴不合法之情形?【111抗56】 ‧7-50 Q6 學校委任其上級機關之法制人員為訴訟代理人,既非律師,亦非行政訴訟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所定之所屬專任人員,得否為訴訟代理人?【109上1165】 ‧7-51 Q7 在何種情況下,法院並無不命再開言詞辯論之裁量空間? ‧7-52 10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Q1 提起撤銷、確認訴訟,得否併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7-55 11 訴訟法之其他制度─訴願 Q1 訴願管轄是否以層級管轄為必要? ‧7-56 Q2 訴願機關受理訴願後,苟在上訴人之訴願請求範圍內,再度不自行調查事實,實質作成決定,而僅空泛要求原處分機關作成處分,此際人民得否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7-57 12 訴訟法之其他制度─參加制度 Q1 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4項「視為參加」之解釋?【108座談會提案4】 ‧7-58 Q2 原審應命第三人獨立參加訴訟而未依職權裁定命其等參加,如不影響判決結果,法律審得否以此為理由,而廢棄原判決? ‧7-59 .國家賠償. 1 公務員之國賠責任 Q1 執行職務型相關爭點 ‧8-2 Q2 怠於執行職務型相關爭點 ‧8-5 Q3 國賠法第2條第2項前段所保護之法益,是否以自由或權利為限?公務員因故意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之職務,或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人民,致人民之利益(含學說上所稱之純粹經濟上損失或純粹財產上損害)受有損害時,人民是否不得依國賠法第2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111台上大1706裁】 ‧8-7 2 公共設施瑕疵之國賠責任 Q1 以下爭議案例,被告機關是否為設置管理機關? ‧8-9 Q2 以下爭議案例,公共設施之設置、管理是否有欠缺? ‧8-10 Q3 以下爭議案例,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 ‧8-13 3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行使 Q1 得否以公務員為國賠訴訟之被告?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7條合併請求公務員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受訴法院應如何處理? ‧8-14 Q2 賠償義務機關與受求償機關均為國家之行政機關,受求償機關得否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 ‧8-15 4 賠償方法及範圍 Q1 國家機關負公共設施瑕疵責任,得主張人民與有過失?【110台上大3017】 ‧8-16 5 消滅時效 Q1 國賠法第8條第1項前段「知有損害時」起2年消滅時效之起算?‧8-17 Q2 持續性侵害行為之國賠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起算時點? ‧8-17 Q3 國賠法第8條第1項後段「損害發生時」,於土地登記違法情形之認定? ‧8-18 Q4 請求權人對行政處分提起行政爭訟,是否中斷其國家賠償請求權之時效? ‧8-18 Q5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時效完成後,係採消滅主義或抗辯主義?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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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無期徒刑假釋經撤銷後一律執行固定殘餘刑期25年,有無違反比例原則? 6時效 Q1 適用修正前刑法追訴權時效之犯人不明案件,所為調查仍係行使追訴權? Q2 追訴權時效之起算日為何? Q3 法院變更起訴法條是否影響追訴權時效之起算? Q4 行刑權時效之期間、停止原因及消滅,可否目的性擴張其適用範疇? 7保安處分 Q1 性犯罪者之強制治療期間,有無違反法律明確原則及比例原則? Q2 保安處分之強制工作制度,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明顯區隔原則? Q3 因精障而成限制責任能力之人如已受刑罰宣告,即無再施以監護之必要? .刑法總則─沒收. 1沒收論 Q1 沒收適用裁判時法律,有違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等原則? Q2 沒收之基本思維? Q3 沒收之執行時效可否中斷或停止? 2共同正犯沒收 Q1 數人共同犯罪時,對於違禁物、犯罪物應如何諭知沒收? Q2 數人共同犯罪時,對於犯罪所得應如何諭知沒收? Q3 對於未參與和解賠付之共同正犯,得否諭知沒收或追徵? 3第三人沒收 Q1 第三人沒收供犯罪所用之物之判斷準據? Q2 第三人沒收犯罪所得之前提要件? 4供犯罪所用之物 Q1 對於供犯罪所用之物,應如何解釋? 5犯罪所得 Q1 犯罪所得歸屬於何人,應如何認定? Q2 犯罪行為人與第三人間就犯罪所得沒收之競合,應如何為處理? Q3 犯罪所得應如何計算? Q4 犯罪所得之孳息得否沒收? 6利得沒收封鎖效果 Q1 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之解釋? Q2 被害人如放棄民事求償權,應否宣告沒收? Q3 犯罪行為人若僅對於部分被害人為賠付,應否宣告沒收? Q4 被害人之民事求償權僅部分受償時,應否諭知沒收? 7估算認定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 Q1 就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為估算認定者,前提要件為何? 8過苛調節條款 Q1 特別刑法中之義務沒收,得否適用過苛調節條款? 9第三人對沒收標的存有權利 Q1 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不受影響,應如何為解釋? .刑法分則─國家法益. 1賄賂罪 Q1 賄賂罪之職務上行為,應如何認定? Q2 立法委員之職務上行為? Q3 地方各級民意代表之職務上行為? Q4 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為關說,是否屬其職務上之行為? Q5 貪污行為人繳回全部所得賄賂,但未繳交不正利益,應否減輕其刑? Q6 賄賂罪之對價關係,應如何認定? 2圖利罪 Q1 司法警察是否因轄區不同、勤務不同,即影響主管事務之認定? Q2 圖利罪之不法利益內涵為何? Q3 公務員故意不予查報違章建築之行為,是否存有圖利罪之不法利益? 3妨害公務罪 Q1 刑法第140條關於侮辱公務員罪部分,是否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Q2 刑法第140條關於侮辱職務罪部分,是否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4妨害投票罪 Q1 投票行賄罪之成立要件? Q2 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所提出之競選政見,何情形會構成投票行 賄罪? ‧2-13 Q3 議員當選人行賄後因故不予宣誓就職,是否成立投票行賄罪? Q4 以家戶作為投票賄賂之對象,是否影響投票交付賄賂罪之成立? Q5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之構成要件釋疑? Q6 因支持親屬競選而虛遷戶籍,得否阻卻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 5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Q1 聚眾施強暴脅迫罪之構成要件釋疑? Q2 聚眾施強暴脅迫罪之共同正犯概念及競合關係? 6誣告罪 Q1 普通誣告罪與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區別? Q2 誣告罪主觀犯意之判斷依據? .刑法分則─社會法益. 1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Q1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中所稱之他法,概念為何? Q2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不能安全駕駛罪之法條適用? 2交通事故逃逸罪 Q1 交通事故逃逸罪之保護法益? Q2 交通事故逃逸罪中所稱之逃逸,概念為何? 3偽造有價證券、文書、特種文書、署押罪 Q1 在本票上簽署非戶籍登記之姓名,是否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 Q2 刑法上所稱之文書,要件為何? Q3 獲得他人授權處理事務,於其死亡後得否再以該他人名義製作文書? Q4 特種文書之本質及認定標準? Q5 刑法上署押之定義 4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Q1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公文書解釋? Q2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與變造公文書罪之分野? Q3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之區辨? Q4 合法繼承人以不實資料辦理繼承登記者,是否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5略誘罪 Q1 父母之一方私自攜其未成年子女離去共同居住處所,是否成立略誘罪? 6賭博罪 Q1 私人住宅是否屬於賭博罪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 Q2 包庇賭博罪之要件釋疑? .刑法分則─個人法益. 1妨害幼童發育罪 Q1 妨害幼童發育罪之凌虐定義? Q2 妨害幼童發育罪之加重結果犯成立要件? 2遺棄罪 Q1 傷害致死罪與遺棄致死罪之分野? Q2 違背義務遺棄罪之成罪釋疑? 3強制性交罪 Q1 性自主權之內涵? Q2 強制性交罪中有關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應如何解釋? Q3 對未滿14歲男女為強制性交之加重處罰,是否包含剛滿14歲之男女? Q4 侵入住宅犯強制性交罪之構成要件釋疑? Q5 強制性交罪之著手時點認定? 4強制猥褻罪 Q1 強制猥褻行為是否以觸碰被害人身體為必要? Q2 醫生利用觸診遂行猥褻行為,是否屬於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 Q3 強制猥褻罪與突襲觸摸罪之分野? 5強制罪 Q1 強制罪之違法性審查要素? 6妨害秘密罪 Q1 妨害秘密罪章中關於秘密之要件? Q2 駕駛汽車於公共道路上,是否屬於無故竊錄罪之非公開活動? Q3 使用GPS追蹤器蒐集車輛移動之信息,是否侵害駕駛人之隱私權? Q4 使用GPS追蹤器蒐集車輛信息,是否屬於無故竊錄罪之竊錄行為? Q5 無故竊錄罪中所稱之無故,概念為何? Q6 洩漏工商秘密罪中所稱之工商秘密,概念為何? 7妨害名譽罪 Q1 公然侮辱罪之保護法益及侮辱行為意涵? Q2 公然侮辱罪之審查流程? Q3 誹謗罪之免責條件釋疑? Q4 行為自我負責原理在誹謗罪中之運用? 8妨害信用罪 Q1 妨害信用罪之構成要件釋疑? 9竊佔罪 Q1 竊佔罪中所稱之竊佔,概念為何? 10詐欺罪 Q1 詐欺取財罪中所稱之交付,概念為何? Q2 騙取他人簽附條件買賣契約並交付標的物,該當詐欺取財/得利罪? Q3 被害人未確實查證詐術之真實性,是否仍得論以詐欺取財罪? Q4 被害人就受騙取之財物具有法律上權利,是否仍得論以詐欺取財罪? Q5 詐欺罪之犯罪行為流程,如何影響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 Q6 對公眾散布之加重詐欺罪,其對象應否限於不特定多數之公眾? 11背信罪 Q1 背信罪中有關違背其任務之行為,應如何判斷? 12妨害電腦使用罪 Q1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有關無故之解釋? Q2 因調查配偶有無外遇而涉犯破壞電磁紀錄罪,是否屬非無故? Q3 破壞電磁紀錄罪中所稱之取得,應如何解釋? Q4 妨害公務機關電腦使用罪之構成要件釋疑? Q5 公立學校是否屬於妨害公務機關電腦使用罪所規範之公務機關? .刑事訴訟法─基本概念與訴訟主體. 1土地管轄 Q1 利用網際網路遂行犯罪之案件,管轄法院是否限於實際行為地? 2牽連管轄 Q1 具備相同管轄權之相牽連案件,其合併審理之依據及適用限制? Q2 相牽連案件之合併審判與否,應否受當事人主觀意見之拘束? 3迴避 Q1 曾參與准予交付審判裁定之法官,於其後同一案件之審判應否自行迴避? Q2 曾參與確定判決之法官,於其再審案件中應否自行迴避? Q3 審判中曾依職權發動或作成強制處分之法官,應否自行迴避? Q4 迴避制度中關於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應如何認定? 4送達 Q1 指定送達代收人之要件及送達效力之認定? Q2 補充送達關於同居人之解釋? 5遲誤期間之聲請回復原狀 Q1 告訴人未請求上訴而檢察官遲誤上訴期間,得否聲請回復原狀? Q2 信賴法院錯誤記載之較長抗告期間致抗告逾期,得否聲請回復原狀? Q3 關於遲誤不變期間之回復原狀制度,管轄法院及審理流程為何? 6被告 Q1 被告放棄強制辯護依賴權之前提要件? Q2 被告得否聲請法院轉拷交付警詢、偵訊過程之錄音、錄影內容? Q3 判決確定後之被告,得否向判決之原審法院聲請交付卷證影本? Q4 被告於訴訟期間受輔助宣告,須否經輔助人同意始得續行訴訟? 7辯護人 Q1 刑事訴訟程序中有關辯護人之權限及其限制? Q2 被告應否接受律師辯護活動所產生一切有利或不利之法律效果? Q3 法院得否審查辯護人實質上有無善盡其適當有效之辯護? Q4 辯護人收受開庭通知後,得否以他案件衝庭為由請求改訂庭期? 8輔佐人 Q1 輔佐人之地位及其權限? .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 1拘提羈押 Q1 拘提被告之執行方式? Q2 預防性羈押之審查要件? Q3 看守所人員監視第三人接見羈押中被告所得之證據,有無證據能力? Q4 法院為管轄競合之不受理判決是否屬當然撤銷羈押之事由? 2攔停 Q1 警察攔停交通工具時,得以檢視、搜查之範圍? 3搜索 Q1 搜索地點並非受搜索人住所之有令狀搜索,是否屬於合法搜索? Q2 無令狀搜索之類型及其要件? Q3 附帶搜索之實施與否,係該當現行犯之前提要件? Q4 附帶搜索與同意搜索競合時之法律適用及程序遵守? Q5 逕行搜索之內涵及其適法性界線? Q6 逕行搜索或緊急搜索後未依法陳報法院,所扣得之物有無證據能力? Q7 同意搜索及撤回同意搜索之要件? Q8 執行搜索時在何種條件下,得不於執行前出示搜索票予受搜索人? Q9 夜間搜索或扣押之容許要件解釋? 4扣押 Q1 律師與潛在犯罪嫌疑人間之溝通紀錄及所生之文件資料得否搜索、扣押? Q2 扣押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其是否有證據能力之判斷準據? Q3 違法搜索扣押所取得之證據,應如何操作權衡法則以定其證據能力? Q4 偵查機關應適用何種程序扣押過去已結束之通訊內容? Q5 被告自願提出已存在之通信紀錄,是否須向法院聲請核發令狀? Q6 關於保全扣押裁定之程序性事項,是否須經嚴格證明程序為審查? Q7 扣押之贓物已無留存必要而應發還者,被害人是否須為發還之請求? Q8 另案扣押之合法性釋疑? Q9 司法警察勘察犯罪現場時,發現的另案證據得否予以扣押? 5採驗 Q1 強制採驗與同意採驗之法規依據及其要件? Q2 司法警察對拘捕被告以非侵入性方式採尿,應踐行何種正當法律程序? Q3 交通警員在何種條件下,得對肇事駕駛人強制採驗體內酒精濃度值? 6 GPS追蹤器偵查 Q1 偵查機關安裝GPS追蹤器於他人車上,是否屬於合法的強制偵查? 7通訊監察 Q1 合法監聽所側錄之被告自白,於證據法上之定性及其證據能力? Q2 違法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及其衍生證據,是否得適用權衡法則? Q3 執行機關違反期中報告義務者,監聽所取得之內容是否有證據能力? Q4 另案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及其衍生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Q5 依通訊監察書取得監察對象之共犯對話內容,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Q6 另案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如未陳報法院審查,應否排除其證據能力? .刑事訴訟法─證據. 1嚴格證明法則 Q1 證據能力之要件內涵及其證明方法? Q2 證據之同一性有爭執時,法院應如何調查審認? Q3 證據能力與證明力之區別? 2數位證據 Q1 法院得否以替代證據取代原始證據為調查? Q2 數位證據之複製品得否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 Q3 不同種類之數位證據下,其證據能力有無判斷應否受傳聞法則之檢驗? 3彈劾證據 Q1 彈劾證據之內涵? Q2 被告之自白得否以彈劾證據削弱其證明力? 4訊問被告 Q1 罪名告知義務所稱之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係指為何? Q2 罪名變更之界限及其告知義務內涵為何? Q3 檢察官第一次訊問被告已踐行告知義務、但其後漏未踐行者,是否違法? Q4 司法警察未踐行緘默權之告知義務,取得之自白有無證據能力? 5自白法則 Q1 自白與其他不利陳述之差異? Q2 自白與指訴之差異? Q3 被告行使緘默或拒絕陳述之舉,可否評價為默示自白? Q4 禁止不正方法取得自白規範中所稱之利誘,應如何解釋? Q5 被告自白是否具備任意性之判斷? Q6 不正方法取得之自白,如何遮斷非任意性自白之繼續效力? Q7 被告對自白任意性有爭執時,應由被告或偵查機關負舉證責任? 6補強證據 Q1 被告自白與共犯他白,是否均須有補強證據? Q2 補強證據之適格性及補強範圍? Q3 複數共犯之自白所述內容一致,得否作為彼此陳述之補強證據? Q4 同一共犯之數自白所述內容一致,是否須有補強證據? Q5 對於不同的犯罪類型,何者須有補強證據? Q6 被告自白的犯罪事實中,何種內容須有補強證據? Q7 被害人指述所需補強證據之適格性? Q8 測謊鑑定是否具備補強證據之適格? 7對質詰問權 Q1 被告聲請對質而法院不命為對質者,程序有無違法? Q2 被告未對證人行使反對詰問權,在何種情況下得例外採納其證言? Q3 就同一證人所為的證言,共同被告間是否均享有反對詰問權? Q4 法院就被告對質詰問權之行使採取隔離措施,是否即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8傳聞法則 Q1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所為之何種陳述,才屬於傳聞證據? Q2 審判外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得否直接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依據? Q3 我國警詢筆錄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Q4 他國警詢筆錄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Q5 被害人滯留國外而無法傳喚時,其警詢陳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Q6 證交所之監視報告、行為人或被害人之備忘紀錄是否屬於特信性文書? Q7 被告已明示同意之傳聞證據,得否追復爭執而撤回其同意? Q8 被告就傳聞證據表示無意見,可否認屬默示同意得作為證據? 9證人 Q1 未以傳票傳喚證人,是否影響其證述之證據能力? Q2 司法警察於同一處所詢問數證人時,須否隔離而各別單獨詢問? Q3 證人之供述如不具備任意性,是否影響其證據能力? Q4 法官對不得命具結之證人疏未告以應據實陳述,是否影響其證據能力? Q5 幼童證言前後不一致時,可否直接認定欠缺證據價值? 10拒絕證言權 Q1 未明確告知證人享有拒絕證言權,是否影響證人的具結效力? Q2 未告知證人享有拒絕證言權,被告得否主張其證言無證據能力? Q3 證人是否得以偽證罪主張應享有不自證己罪之拒絕證言權? Q4 證人享有不自證己罪之拒絕證言權中,何謂家長、家屬關係? Q5 證人得否以其陳述恐受刑事處罰為由,概括拒絕回答一切問題? Q6 關於醫師秘匿特權中,應秘密之事項為何? Q7 病患就自身的醫療資訊隱私事項,得否主張拒絕證言? Q8 藥師應秘密之事項並非源自其藥事服務,是否仍得主張藥師秘匿特權? Q9 委任人允許律師就其秘密事項為證述,律師是否仍得拒絕證言? Q10 主詰問受告知享有拒絕證言權仍為證述,反詰問得否拒絕證言? Q11 偵查中受告知享有拒絕證言權仍為證述,審判中得否拒絕證言? 11鑑定及通譯、勘驗 Q1 尚待鑑定之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是否即無庸舉證? Q2 鑑定所需資料之蒐集,是否應受訴訟法上相關證據法則之拘束? Q3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檢查所得之鑑定報告,得否作為刑事證據? Q4 通譯未具結者,是否影響其傳譯對象陳述之證據能力? Q5 學者專家之法律上意見,有無拘束法院之效力? Q6 現場照片是否應經法院勘驗,始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依據? 12私人不法取證 Q1 私人錄音取證就不相關部分予以剪接後之內容,得否作為證據資料使用? Q2 私人違法錄音錄影所取得之內容,是否具備證據能力? 13舉證責任 Q1 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告與檢察官所負舉證責任各自為何? Q2 被告行為時是否存在阻卻責任事由,應由何者負舉證責任? Q3 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應由何者負舉證責任? Q4 搜扣所得證據之原始狀態同一性如發生爭執,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14證據調查 Q1 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之前提要件? Q2 被告強迫證人出庭為有利供述,法院得否駁回調查證據之聲請? Q3 法院得依職權及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釋疑? .刑事訴訟法─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 1偵查 Q1 偵查機關知有犯罪嫌疑而為拘捕之依據,是否須具備證據能力? Q2 隱密型偵查之類型及其適法性? 2告訴 Q1 調解不成立之同時聲請檢察官偵查,才得視為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Q2 法院將起訴罪名變更為告訴乃論之罪後,被害人得否補正其告訴? Q3 非告訴權人於偵查中提告而審判時才取得告訴權,其告訴是否合法? Q4 告訴代理人逾越告訴期間後才補正委任書狀,其告訴是否合法? 3再議與交付審判 Q1 不起訴處分經再議而被撤銷後,原檢察署檢察官復提起公訴是否違法? Q2 交付審判中告訴人之律師欲檢閱偵查卷證,應由檢察官為准駁? 4犯罪事實 Q1 檢察官僅對幫助犯提起公訴,起訴書是否應記載正犯之犯罪事實? Q2 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之記載如有錯誤,法院得否自行予以更正? Q3 法院未踐行訊問被告犯罪事實之程序,得否據此提起第三審上訴? 5追加起訴 Q1 檢察官追加起訴之限制要件為何? ‧3-104 Q2 檢察官逕向非其對應之法院追加起訴,其瑕疵於何種情形下應認已治癒? 6單一案件與同一案件 Q1 同一案件經先後起訴而繫屬於數法院者,應如何裁判及救濟? Q2 數行為以一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一部無罪,他部應否裁判? 7審判 Q1 法院在刑事審判過程中,可否就待證事實存否或法律見解適時公開心證? Q2 審判長得否就性質相同之數證據,一次性調查並予當事人一併陳述意見? Q3 被告受不當誘導訊問而未適時聲明異議,得否提起第三審上訴? 8裁判 Q1 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應諭知何種判決? Q2 法院如認有免訴之情形,得否以起訴程序違背規定而諭知不受理判決? Q3 案件是否有起訴程序違背規定之情形,應以起訴時為斷? Q4 中華民國人民在領域外犯罪而無我國刑法之適用者,應諭知何種判決? Q5 數罪併罰已經定應執行刑確定之各罪,法院得否重複定其應執行刑? Q6 檢察官聲請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後受刑人死亡者,法院應否更為裁定? Q7 刑事判決之正本送達後,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範圍及其界限? Q8 不得以裁定更正之事項卻誤以裁定為更正,其上訴期間應如何計算? 9自訴 Q1 行為人偽造有價證券並持以行使,善意執票人得否提起自訴? Q2 非法人團體得否作為刑事案件之自訴人? .刑事訴訟法─通常與特別救濟程序. 1上訴利益 Q1 被告不服原審判決而提起上訴,是否應具備上訴利益? 2上訴不可分 Q1 對刑訴法第348條施行前已繫屬之案件提起上訴,仍應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Q2 上訴理由僅就原判決之一部敘述並指摘違法,法院得否逕認屬一部上訴? Q3 檢察官明示僅就判決之刑一部上訴,效力是否及於請求併辦之犯罪事實? Q4 僅被告明示只就判決之刑一部上訴,效力是否及於請求併辦之犯罪事實? Q5 上訴人明示僅就判決之刑提起一部上訴,效力是否及於刑法第59條? Q6 上訴人明示僅就緩刑部分提起上訴,效力是否及於宣告刑或應執行刑? Q7 上訴人明示僅就數罪併罰之法律適用一部上訴,效力是否及於犯罪事實? 3上訴具體理由 Q1 上訴應敘述具體理由之內涵及界限? Q2 原審辯護人是否有為被告撰寫上訴狀並敘述具體理由之權責? Q3 第一審辯護人未協助提出上訴具體理由,法院得否駁回其上訴? 4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Q1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內涵,以及其與罪刑相當原則之關係? Q2 第二審法院排除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前提? Q3 檢察官對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是否受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 Q4 數罪併罰如需再次定應執行刑,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Q5 刑法關於犯罪所得之沒收,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5一造缺席判決 Q1 被告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得否逕為一造缺席判決? Q2 在COVID-19三級警戒期間,第二審法院得否逕為一造缺席判決? 6輕微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 Q1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輕微案件應如何判斷? Q2 裁判上一罪之部分罪名屬輕微案件者,得例外上訴第三審之情形? Q3 第二審更審後才初次改判第376條第1項各款之罪,得否例外上訴第三審? Q4 第二審初次判決輕微案件有罪,檢察官得否對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 Q5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致影響輕微案件之認定者,該案件得否上訴第三審? 7上訴第三審之限制 Q1 第二審判決未糾正第一審法院之訴訟行為瑕疵,得否上訴第三審? Q2 法院已曉諭聲請調查證據但檢察官不為聲請者,得否上訴第三審? Q3 法院未依被告請求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者,得否上訴第三審? Q4 就裁判上一罪案件之一部,第二審判決維持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有無嚴格法律審之適用? Q5 違背依大法庭裁定見解所為之判決,在嚴格法律審下屬判決違背判例? 8第二審及第三審程序 Q1 第一審違法改行簡式審判程序所為之判決,第二審應否將其發回第一審? Q2 第三審之審判期日被告未到庭者,法院得否進行審判? 9協商程序之救濟 Q1 依協商程序所為第一審之科刑判決如未提起上訴者,應於何時確定? Q2 依協商程序所為第二審之科刑判決,得否上訴第三審? 10抗告 Q1 辯護人得否為被告之利益而提起抗告? Q2 檢察官禁止辯護人於訊問被告時筆記之處分,辯護人得否聲明不服? Q3 再審代理人得否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而提起抗告? Q4 再審聲請人欲委任代理人提起抗告,抗告代理人應否具備律師資格? Q5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之裁定一律不得抗告? Q6 上級檢察署檢察官對於下級法院之裁判,得否提起上訴或抗告? Q7 抗告應敘述之理由是否須具體? 11再審 Q1 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之有罪判決,得否聲請再審? Q2 受判決人得否為其利益,僅就裁判上一罪之部分犯罪事實聲請再審? Q3 再審事由中新事實、新證據之內涵? Q4 再審理由中,新事證與重要證據漏未審酌之適用上區別? Q5 證人於判決確定後翻供,其新供述是否屬再審事由中之新事證? Q6 再審聲請人於判決確定後自行委託鑑定,是否屬再審事由中之新事證? Q7 經法院認定無再審理由之事證,得否再與其他新事證合併後聲請再審? Q8 再審理由之新事證中,何謂應受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 Q9 第二審法院因一部上訴而僅為實體科刑之判決確定後,受判決人聲請再審應以何審法院為管轄法院? Q10 聲請再審之案件,於何種情形下毋庸開啟徵詢程序? Q11 再審聲請程序中,法院應否及如何踐行證據調查? Q12 聲請再審未提出原判決之繕本,法院得否逕自駁回再審聲請? 12非常上訴 Q1 提起非常上訴之理由適法與否,應如何認定? Q2 開始再審之裁定得否作為非常上訴之客體? Q3 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者,是否採行卷證併送制度? Q4 第二審法院因一部上訴而僅為實體科刑之判決確定後,非常上訴之撤銷及改判範圍是否包括罪名? .刑事訴訟法─沒收特別程序與執行. 1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Q1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開啟,是否有控訴原則之適用? Q2 第三人如何參與沒收程序及其權利行使範圍為何? Q3 法院於沒收特別程序中如何踐行對第三人聽審請求權之保障? Q4 法院就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案件應如何為判決? Q5 輕微案件之第二審判決諭知沒收第三人財產部分,得否上訴第三審? Q6 第二審維持第一審不予沒收之判決者,有無嚴格法律審之適用? Q7 上訴人就本案提起第三審上訴後死亡者,效力是否及於第三人沒收判決? Q8 法院對於聲請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審理流程? Q9 法院對於聲請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裁定內容? 2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Q1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概述? Q2 犯罪行為人死亡後,就其犯罪所得應如何向繼承人宣告沒收? Q3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應否踐行實質證據調查及言詞辯論? 3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處分之聲明異議 Q1 檢察官在否准受刑人易科罰金之執行指揮裁量前,是否應親自訊問聽取受刑人之意見? Q2 檢察官所為沒收物發還之執行指揮處分,何人得向法院聲明異議? Q3 受刑人對檢察官不行使合併定應執行刑聲請權之執行指揮聲明異議,應由何法院為管轄法院? Q4 法院就受刑人聲明異議所為之裁定,有無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 Q5 第二審就被害人對檢察官發還沒收物之執行指揮處分聲明異議所為之裁定,得否抗告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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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精選近年最高法院裁判,以條文體系分類排列,將其中可能命題的潛在爭點萃取而出。為達到考前複習之功效,除對於爭點進行整理、分析外,亦一併介紹與爭點附連的重要基本概念、法條,適時以表格呈現,並延伸更多思考,幫助讀者們於短時間內掌握近期熱門考點。 包括: ●裁判要旨  摘要最高法院裁判重點,快速掌握實務見解 ●法條速覽  涉及法條一網打盡,一併複習條文概念 ●爭點說明  點出判決所涉考點,解析實務與學理各方說法 《精選實務》 表見代理之本人責任、拍賣最高限額抵押物裁定之執行力客觀範圍、違約金酌減與同時履行抗辯、寵物被害之非財產上損害、特留分扣減權之除斥期間起算時點、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袋地通行權之訴與合一確定、未成年子女在家事程序之正當程序保障……等 【目錄】 .民法總則編 1 交易相對人之特定;借名登記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2號判決 2 人格權除去侵害請求權不受時效限制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77號判決 3 社團總會普通決議有無出席人數限制?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33號判決 4 意思表示不成立、意思表示有瑕疵與意思表示不合致之區別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400號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66號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431號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759號判決 5 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53號判決 6 無權代理人繼承本人,是否得拒絕承認該無權代理行為?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83號判決 7 表見代理之本人責任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22號判決、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767號判決 8 消滅時效─民法第128條之起算方式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39號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再字第47號判決 9 消滅時效─時效抗辯權與誠信原則 -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9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34號判決 .民法債編. 1 經由第三人媒介意思表示是否成立分管契約?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291號判決 2 不當得利;使用借貸契約債權物權化?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51號判決 3 不當得利─利益型態變更與消滅時效計算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 4 不當得利與扶養義務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028號判決 5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與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比較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790號判決 6 侵權行為─法人單獨侵權責任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 7 侵權行為─物之使用利益喪失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8 侵權行為─民法第197條規定「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之起算方式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254號、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007號判決 9 侵權行為─故意侵權行為與與有過失原則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394號判決 10 侵權行為之態樣以及時效起算時點、消滅時效權利濫用;舉證責任之轉換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7號判決 11 侵權行為─往來交易安全義務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48號判決 12 侵權行為──詐欺他人訂立契約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50號判決 13 侵害名譽權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8號判決 14 侵害名譽權─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之作為義務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15號判決 15 被遺忘權之發展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344號判決 16 未成年人與其法定代理人之與有過失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927號判決 17 何謂詐害債權?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618號判決 18 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認定與無效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6號判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認定)、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472號判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無效) 19 違約金酌減與同時履行抗辯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13號判決、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裁定 20 懲罰性賠償金之損害額是否包括非財產上損害?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680號裁定 21廣告內容是否成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 22寵物被害之非財產上損害 -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消上易字第16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消上易字第8號判決 23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之競合;消費者保護法之保護對象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15號判決 24民法第227條之2之性質與權利行使期間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54號判決 25約定排除調整條款之效力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61號判決 26預示拒絕給付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0號判決 27出租人瑕疵擔保責任之判斷時點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2號判決 28推定租賃關係之給付租金期間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13號判決 29債權物權化公式之最新發展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21號判決 30民法第495條損害賠償範圍以及要件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75號判決 31承攬法律關係之過失相抵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9號判決 32違約金適用民法第514條時效?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38號判決 33借名登記之內、外關係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37號判決 .民法物權編 1善意受讓制度的侷限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061號判決 2民法第796條之1越界建築;不當得利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31號判決 3袋地通行權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68號判決、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215號判決 4民法第793條之適用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37號判決 5違反優先承購權通知義務之損害賠償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大上字第2169號裁定 6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93號判決 7法定地上權 -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51號判決 8讓與擔保與借名登記之不同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132號判決 9 金融機構(債務人)於受債權質權設定通知時,是否須告知質權人其將來可能行使抵銷權,始得行使抵銷權?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9號判決 .民法親屬繼承編 1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 -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612 號判決 2終止姻親關係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簡抗字第79號裁定、最高法院112年度台簡抗字第106號裁定 3收養之要件;舉證責任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4號判決 4自幼撫養為子女者之收養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1719號裁定 5強制認領生父之主觀意思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759號判決 6監護人之代理權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90號判決 7民法第1069條但書之限縮解釋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80號判決 8代位撤銷拋棄繼承或遺產分割協議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 9死因贈與相關爭點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1號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721號裁定 10撤銷贈與權之性質與繼承 -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重家上更1字第5號判決、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87號判決 11撤銷遺贈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 12遺囑信託 -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家上字第393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重家上字第5號判決 13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額之酌減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561號判決、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817號判決 14特留分扣減權之除斥期間起算時點 -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403號判決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 1共同被告之國際審判管轄權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084號裁定、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693號裁定 2客觀訴之合併與專屬管轄 -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51號裁定 3管委會之當事人適格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087號判決 4公同共有關係之當事人適格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200號判決 5拒絕成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共同原告之後續程序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893號裁定 6袋地通行權之訴與合一確定 -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331號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556號裁定 7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人上訴與撤回上訴之效力 -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重上字第418號判決 8反訴之當事人適格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244號裁定 9爭點效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51號判決、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37號判決 10爭點簡化協議之對象與合意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9號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17號判決 11辯論主義與事案解明義務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86號判決、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66號判決 12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26號判決、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663號判決 13第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9號判決 14拍賣最高限額抵押物裁定之執行力客觀範圍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1069號裁定 15任意訴訟擔當之再審當事人適格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257號裁定 16撤銷不當保全程序之損賠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87號判決 17離婚事件所適用之法理;身分訴訟之判決效力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51號判決 18家事訴訟事件反請求之被告適格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02號判決 19未成年子女在家事程序之正當程序保障 - 111年憲判字第8號【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366號判決、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304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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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不是專為「風險管理部門」而寫,也不涉及該風管部門使用的統計方法與工具,除因相關領域的書本已很多外,秉持的信念是:「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應涵蓋所有業務、包括任何成員,不一定要量化所有問題,看不見的往往比看見的重要」。因此,將本書讀者定位在金融機構的所有部門之從業人員,是風險管理的入門書籍,也期待是各銀行教育訓練「風險管理儲備人才」、「中高階業務主管」的理想教材,適合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及大專院校財金系所師生入門參考,除作為「風險管理基本能力測驗」參考用書外,亦能作為各銀行「風險管理儲備人才」、「中高階業務主管」教育訓練之理想教材。 【目錄】 第一章 風險類別概述 第二章 風險管理的價值體系、功能與組織運作 第三章 責任中心制度、作業成本與轉撥價格 第四章 企業金融業務與信用評等制度 第五章 消費金融業務與信用評等制度 第六章 信用評等機構的信用評等制度 第七章 授信對象的經營特性與風險限額 第八章 授信特徵與產業別的集中性風險 第九章 國家風險與國家主權評等 第十章 商業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的資本適足率管理 第十一章 證券金融、保險與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適足率管理 第十二章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一) 第十三章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二) 第十四章 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管理 第十五章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與利率風險管理 第十六章 商業銀行的作業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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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水電工程的施工範圍包羅廣泛,從電氣工程、給排水設備、消防設備到弱電系統等,彼此看似連結緊密,實則又可各自視為專業領域;而水電工程的施工項目亦相當繁雜,初入業界的入門者,往往深受理論與實務無法銜接的迷惑之苦,因而感到無所適從。本書作業以多年來參與水電工程設計與施工的實務經驗編撰此書,由實務工作之需求出發,對水電工程業內必備專業知識有完整而詳盡的介紹,俾使讀者依此建構出此領域的整體概念與系統藍圖。 【目錄】 第1章 施工前準備工作 1-1 詳閱工程合約及工程圖說 1-2 送審圖件之追蹤與處理 1-3 核對送審後之圖件 1-4 核對建築施工圖 1-5 召開施工設計協調會 1-6 熟悉相關法令 第2章 水電工程施工計劃書之擬定 2-1 整體施工計畫書的擬定 施工之前的整體規劃/工地管理組織架構/水電工程施工程序作業計畫之擬定/水電工程施工品質管制要點/品質管理/工務管理/人力資源需求分析/設備資源需求分析/工程分包計畫/工地進度總表/環境衛生維護/勞工安全管理 2-2 分項施工計畫之擬定 確定分項施工項目/訂定分項施工作業檢驗流程/設備材料及施工之檢驗/品質管制計畫/訂定自主施工檢查表/繪製施工大樣圖/工期管制 第3章 物料管理 3-1 物料管理的重要 3-2 物料送審制度之建立 3-3 物料貨源之掌握 3-4 物料的分類與儲存 3-5 物料的領用與搬運 第4章 衛生設備及給排水工程 4-1 給水工程 給水方式/給水設備材料及配件/給水箱水位之控制方式/給水抽水機之控制線路圖/給水管施工注意事項 4-2 衛生設備 4-3 衛生器具安裝 坐式馬桶之施工方法/浴缸安裝方法 4-4 排水工程 排水配管/污廢排水管及配管接頭 4-5 污水泵浦控制原理 第5章 電氣工程 5-1 配電系統概況 5-2 開關設備 開關設備的分類/高壓配電盤/高壓配電盤的結構/匯流排的製作/配電盤之除鏽、酸洗與塗裝 5-3 高壓配電盤 5-4 高壓配電盤主要器材規格 5-5 斷路器之控制線路 5-6 馬達控制中心 5-7 馬達控制線路圖 5-8 配電盤之檢驗 5-9 配電變壓器主要規格 5-10 配電變壓器之檢驗 5-11 電容器設備 5-12 電線電纜之配線 導線槽之配線/電纜溝配線/電線管之穿線/高壓電纜之中間接續及末端處理 5-13 建築物之配電工程 建築物之配電方式/配管工程之施工/出線匣之施工/門廳公共錶箱之安裝/柴油發電機/柴油發電機特性試驗/發電機之安裝 5-14 柴油發電機 5-15 避雷針 5-16 接地工程 接地方式/接地種類與接地電阻及接地導線之大小/接地電阻之施工/工場設備接地/接地電阻之測量 第6章 弱電系統 6-1 電視天線系統 電視天線/強波器與混合器/分配器與分歧器/壁內分歧器 6-2 電視對講機系統 建築外牆和 PAL/建築設備和 CEC 6-3 電信系統 電信引進管線/電信配線箱/電信配線/垂直幹管與水平配置/電信接地 6-4 閉路電視系統 6-5 停車場管理系統 停車場交通管制系統/停車場計費管理系統/停車場停車管理設施施工應注意事項/停車場自動化 6-6 網路工程 建築物網路的配置/網路配線/網路線的施工/網路線的測試與驗證 6-7 大樓自動化系統 建築設備自動化之中央監控系統/建築設備自動化之監控項目及功能/建築設備監控系統設計規劃前之施工介面協調/監控設備之施工程序/監控設備之安裝環境/中央監控設備底座安裝/監控設備配線施工/監控設備試驗 第7章 消防火警設備工程 7-1 火警自動警報系統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設置場所/火警自動警報設/火警自動警報之配線規定/火警警報系統之使用說明 7-2 自動撒水設備系統 自動撒水設備應設置場所/自動撒水設備/自動撒水系統之使用說明/撒水頭之配置應注意事項/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 7-3 自動泡沫滅火設備系統 自動泡沫滅火設備/自動泡沫系統之使用說明/泡沫頭之配置應注意事項 7-4 消防栓系統 消防栓設置的場所/消防栓設備/消防栓系統使用說明 7-5 防排煙系統 防排煙設備應配置場所/防排煙設備/防排煙設備使用說明 7-6 避難逃生及滅火設備 避難逃生標示設備/避難逃生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滅火器 7-7 消防泵浦 消防泵浦主要之機組功用/消防泵浦安裝注意事項/消防泵浦之性能測試 7-8 消防幫浦性能之檢測 7-9 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要項 幫浦組/消防安全設備緊急電源發電機/滅火器/室內消防栓/室外消防栓:同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水霧滅火設備:同自動撒水設備/泡沫滅火設備/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乾粉滅火設備:同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標示設備/避難器具/緊急照明燈/連結送水管/消防專用蓄水池/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附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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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本書以彩色印刷,重點字標示藍色,歷屆重要考試重點標上紅色年代,溫馨提醒同學,這是一定要融會貫通的超級明星考試重點。 2.每一章起始有研讀重點,為同學分析考試重點。 3.為便利學生研讀,內文多以表格方式呈現,力求簡單易懂。 4.本書利用大量手繪地圖,協助學生對地理概念的理解,進而更能吸收相關資訊。 5.第四章的各種茶類製程和第六章各種酒類的製程,都是較難理解的重點,本書利用手繪製程圖,讓學生吸收更Easy。 6.第七章雞尾酒的調製,特將雞尾酒的材料、成品以實體照片呈現,便於將酒名與酒瓶連結;配方與成品連結,輕鬆背記酒譜。 內容簡介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佈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飲料實務」課程綱要之架構,並參考國內外學者著作、各項法令規章編輯而成。本書將飲料實務各章節作重點整理,並集結自91年起的歷屆試題,以利學生研讀,是餐旅群學生準備升學考試之必備良書。 【目錄】 第一章 飲務的作業規範 第一節 飲料的定義與分類 第二節 飲料業的分類與營運 第三節 飲料調製安全與衛生 第四節 吧檯設備與作業規範 第二章 器具、材料與調製法 第一節 飲料調製的器具 第二節 飲料調製的材料 第三節 飲料調製法 第三章 飲品的認識與調製 第一節 包裝飲料的認識 第二節 台灣特有飲料的認識 第三節 飲料的調製 第四章 茶的認識與調製 第一節 茶歷史與發展趨勢 第二節 茶的分類與特性 第三節 茶葉的製程 第四節 茶的沖泡方法及調製 第五章 咖啡的認識與調製 第一節 咖啡歷史與發展趨勢 第二節 咖啡豆種類 第三節 咖啡烘焙原理 第四節 咖啡萃取原理 第五節 咖啡萃取方法與調製 第六章 酒的分類與製程 第一節 釀造酒的分類與製程 第二節 蒸餾酒的分類與製程 第三節 合成酒的分類與製程 第七章 混合性飲料調製 第一節 混合性飲料的種類 第二節 混合性飲料的調製

原價: 560 售價: 493 現省: 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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