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名: | 張璐的民法選擇題 (7版) | |||
| 作者: | 張璐 | |||
| 版次: | 7 | |||
| ISBN: | 9789574645336 | |||
| 出版社: | 讀享數位文化 | |||
| 出版日期: | 2026/01 | |||
| 書籍開數、尺寸: | 18開 | |||
| 頁數: | 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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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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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歷經近年來的試題洗禮,可以看到考題難度逐年增加,依然必須稍稍地將一試放在心上。本書針對歷屆試題提供詳盡解析,並徵引相關條文,讓讀者迅速地在一、二天之內複習完民事實體法的一試,專心準備二試。 【目錄】 1 民法總則1 壹、法例1 貳、權利主體(人)3 一、自然人3 ㈠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及死亡宣告3 ㈡ 監護、輔助宣告9 ㈢ 人格權保護16 ㈣ 住居所18 二、法人20 ㈠ 通則20 ㈡ 社團法人24 ㈢ 財團法人27 參、物29 肆、法律行為38 一、通則-法律行為的妥當、適法兼論法律事實38 二、行為能力43 三、意思表示52 ㈠ 基本問題-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52 ㈡ 意思表示之瑕疵55 1. 單獨與通謀虛偽意思表示55 2. 意思表示錯誤63 3. 詐欺、脅迫66 四、條件及期限70 五、代理、無權代理、表見代理73 ㈠ 有權代理73 ㈡ 無權代理89 ㈢ 表見代理96 六、無效及撤銷101 七、無權處分101 伍、期日及期間107 陸、消滅時效108 柒、權利之行使122 2 債編125 section 1 債之個別發生原因125 壹、意定之債125 一、契約法總論125 ㈠ 契約之基本原則及成立125 ㈡ 契約之履行135 ㈢ 契約之不履行138 1. 給付不能138 2. 給付遲延148 3. 不完全給付152 4. 受領遲延-非屬不履行之型態156 ㈣ 契約之特殊效力160 1. 定金與違約金160 2. 契約之解消-解除與終止164 3. 同時履行抗辯與不安抗辯167 4. 涉他契約168 5. 締約上過失168 二、契約法各論169 ㈠ 財產權移轉類型169 1. 買賣169 2. 贈與194 ㈡ 使用權取得類型201 1. 租賃201 2. 借貸222 ㈢ 勞務提供類型226 1. 僱傭、承攬、委任227 2. 其他勞務契約249 ㈣ 信用提供類型251 ㈤ 團體性契約類型258 1. 合夥258 2. 合會266 ㈥ 其他契約267 1. 懸賞廣告267 2. 和解269 3. 終身定期金272 三、單獨行為之債273 ㈠ 指示證券273 ㈡ 無記名證券274 貳、法定之債276 一、無因管理276 二、不當得利280 三、侵權責任290 ㈠ 侵權責任之成立290 1. 一般侵權責任290 2. 特殊侵權責任293 ㈡ 侵權責任之效力305 section 2 債之共通效力327 壹、債之標的327 貳、債之保全330 參、債之移轉337 肆、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350 伍、債之消滅356 3 物權361 壹、通則361 一、一般原理原則361 二、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4 三、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4 四、違章建築及事實上處分權368 五、不動產信賴登記375 六、物權之消滅381 七、時效取得382 貳、所有權394 一、通則394 二、不動產所有權399 ㈠ 相鄰關係399 ㈡ 區分所有建物404 三、動產所有權409 ㈠ 遺失物拾得、無主物先占及發現埋藏物409 ㈡ 添附412 四、共有415 ㈠ 分別共有415 1. 共有之內部關係416 ⑴ 應有部分之處分416 ⑵ 共有物之處分421 ⑶ 共有物之用益423 ⑷ 共有物之管理425 ⑸ 共有物之分割429 2. 共有之外部關係442 ㈡ 公同共有443 參、地上權447 一、普通地上權447 二、區分地上權459 肆、農育權462 伍、不動產役權462 陸、抵押權464 一、普通抵押權466 ㈠ 抵押權之特性466 ㈡ 抵押權之效力474 ㈢ 抵押權之實行484 ㈣ 抵押權之次序500 ㈤ 複數擔保503 1. 共同抵押503 2. 物保與人保505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507 三、其他抵押權512 柒、質權512 一、動產質權512 二、權利質權516 捌、讓與擔保520 玖、典權522 一、典權之性質522 二、絕賣條款522 三、典權人之轉典權522 四、典權人之回贖權522 拾、留置權525 拾壹、占有528 4 親屬541 壹、通則541 貳、婚姻546 一、婚約546 二、結婚549 三、婚姻之普通效力567 四、夫妻財產制570 ㈠ 通則570 ㈡ 法定財產制571 ㈢ 約定財產制583 五、離婚584 參、父母子女600 一、父母子女關係之發生600 ㈠ 婚生子女600 ㈡ 認領及準正、婚生否認602 ㈢ 收養613 二、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627 肆、監護632 一、未成年人之監護632 二、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636 三、成年人之意定監護639 伍、扶養642 陸、家645 柒、親屬會議646 5 繼承647 壹、遺產繼承人647 貳、遺產之繼承665 一、效力665 二、遺產之分割689 三、繼承之拋棄701 四、無人承認之繼承711 參、遺囑713 一、通則713 二、方式717 三、效力720 四、執行723 五、撤回725 六、特留分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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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強執最新考題──測驗、申論全收錄 本次改版新增112~114年考題,除有司律一試測驗題外,並包含公證人、民間之公證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三等書記官、財稅及關稅法務人員等申論題型,收錄範圍豐富,讓你得以面對各類科考試。 ▰ 體系搭配試題練習──一本書搞定強執! 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三等考試的深度為設定,整理學說、實務上主流及有力見解,於相關章節蒐集並解析歷屆試題,藉此建立強制執行法的完整體系。 【目錄】 1 強制執行法緒論 一、強制執行之意義 1-3 【專題】強制執行法於民事法律關係中之定位 1-4 二、強制執行之基本構造 1-6 【專題】執行程序的三面關係概論 1-10 三、強制執行之種類 1-13 【專題】各種請求之執行方式圖示 1-20 2 強制執行法總論㈠:執行名義、執行主體、執行客體 一、強制執行之依據:執行名義 2-3 【專題】執行名義之作成方式 2-7 【專題】金錢債權請求執行程序之基本架構 2-9 【專題】人的執行名義/物的執行名義 2-29 二、強制執行之主體 2-48 【專題】合夥所受裁判效力對合夥人之擴張──兼論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 2-75 【專題】執行法上救濟程序概論 2-86 三、強制執行之客體 2-88 3 強制執行法總論㈡:強制執行之進行、救濟、強制處分 一、強制執行之進行 3-3 【專題】執行程序之進行概論 3-4 【專題】執行契約 3-17 【專題】當事人於執行程序死亡之處理 3-33 二、強制執行之救濟 3-49 【專題】執行法上救濟程序綜合整理 3-89 三、強制執行之強制處分 3-99 4 強制執行法各論㈠:金錢債權請求之執行程序 一、概說 4-5 二、參與分配 4-7 【專題】參與分配流程綜合圖示 4-41 三、對動產之執行 4-44 【專題】對動產之執行程序綜合圖示 4-83 四、對不動產之執行 4-84 【專題】不動產拍賣之優先承買 4-112 【專題】拍賣抵押物之執行程序綜合說明 4-136 【專題】對不動產之執行程序綜合圖示 4-150 五、對船舶及航空器之執行 4-151 六、對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4-159 【專題】對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方式綜合圖示 4-186 七、對公法人財產之執行 4-199 5 強制執行法各論㈡:非金錢債權請求之執行程序 一、概說 5-3 二、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5-5 三、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5-17 6 強制執行法各論㈢:保全程序及家事事件之執行程序 一、保全程序之執行 6-3 二、家事事件之執行 6-20 7 強制執行法附論:執行之競合 一、強制執行之競合 7-3 二、民事執行與行政執行之競合 7-15 歷屆試題索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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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翻開覆蓋的「爭點地圖」,開啟你的上榜時代! 實務、學說見解併陳,豐富答題素材! 肯定、否定、折衷說,充實個人見解! ✔主題式「爭點」:全方位收錄「經典」、「熱門」、「新興」爭議! ✔一起讀「專題」:進階議題討論,一起挑戰更深層的思考! ✔一起練「考題」:消化、吸收完爭點,馬上練習如何輸出! 報考「司法官」、「律師」;「法研所」;「高考三級」、「各類特考三等」 千萬別錯過《財產法爭點地圖》! ✦改版重點|新增篇幅將近100頁! ✧法人負民法第184條之故意侵權責任可能性?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99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586號判決 ✧河川浮覆地土地及日治時期已登記但逾我國土地總登記期限而未依我國法令登記土地之時效?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呂大法官太郎提出,詹大法官森林、謝大法官銘洋、楊大法官惠欽加入之不同意見書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日治時期私有土地經土地總登記程序登記為國有案】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45號判決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所為之廣告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746號判決(要約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22號判決(要約引誘說)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6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4號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 ✧定型化契約條款衝突應如何處理?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陳聰富,〈論契約上之承諾〉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成立之贈與契約,撤銷後得否請求返還?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2197號判決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王澤鑑,《不當得利》 ✧民法第180條第4款但書之解釋?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2342號判決 .林更盛,〈基於不法原因給付之不當得利〉 ✧詐欺使他人訂立契約,侵害他人之意思決定自由,是否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侵害? .最高法院67年度第13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6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5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損害賠償? .王澤鑑,《損害賠償》 .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 .向明恩,〈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賠償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之肯認 以德國司法實務之發展為指引〉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楊佳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證券公司營業員盜賣客戶股票,是否屬於執行職務?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97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2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92號判決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責任?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175號裁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39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634號判決 ✧違約金得否酌減至零?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51號判決 .吳從周,〈近年來違約金酌減之裁判發展〉 ✧解除契約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922號判決先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4號判決 ✧違約金酌減後應返還部分之性質為何?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裁定 .吳從周,〈2023年民事法發展回顧:以民事大法庭關於民事實體法之裁定為中心〉 .顏佑紘,〈論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價金全部沒收充為違約金之法律關係——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民事裁定〉 ✧基於相鄰關係而對不動產所加之法律上限制,是否構成權利瑕疵?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09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77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標的範圍為何?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8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8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63號判決 .謝哲勝,〈以同一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三九號民事判決評釋〉 .吳珮君,〈基地使用權人優先購買權之行使——以「同樣條件」之探討為中心〉 ✧抵押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之規定?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5號判決 .顏佑紘,〈2018年民事法發展回顧〉 ✧【113司律】 ✧【113台大A卷】 ✧【112台大B卷】 ✧【111台大B卷】 ✧【110東吳C組】 【作者簡介】 賴川 執業律師,是法律人也是經濟學徒。 喜好觀察民事法學說及實務見解,希望能從風險分配與利益衡量角度,與讀者一同思考民法問題。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民事法組)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學士(財經法組) 經歷 全國律師聯合會商事法委員會 委員 世新大學 兼任講師 【序】 八版序 本次改版增加近年實務及學說重要見解,並酌為修正本書部分文字。 感謝過去曾與我討論本書內容的讀者及學生,你們的建議都使本書更為完善。 賴川 【目錄】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㈡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34 ㈠意義 1-34 ㈡不動產與動產 1-35 ㈢主物與從物 1-37 ㈣原物與孳息 1-38 三、法律行為 1-40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40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45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7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50 ㈤借名登記 1-52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㈢限制行為能力 1-108 六、代理 1-116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6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20 ㈢無權代理 1-121 七、消滅時效 1-139 ㈠消滅時效意義 1-139 ㈡消滅時效體系 1-140 ㈢消滅時效期間 1-141 ㈣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51 ㈤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6 ㈥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67 ㈦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70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5 ㈠要約及承諾 2-25 ㈡懸賞廣告 2-39 ㈢締約上過失 2-42 ㈣預約 2-43 ㈤定型化契約 2-49 三、無因管理 2-56 ㈠緒論 2-56 ㈡真正無因管理 2-57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63 四、不當得利 2-71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71 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89 ㈢返還客體 2-101 ㈣返還範圍 2-102 五、侵權責任 2-109 ㈠一般侵權責任 2-109 ㈡特殊侵權責任 2-180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213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221 六、債務不履行 2-249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249 ㈡給付不能 2-254 ㈢給付遲延 2-265 ㈣受領遲延 2-270 ㈤不完全給付 2-278 七、債之保全 2-281 ㈠緒論 2-281 ㈡代位權 2-281 ㈢撤銷權 2-283 八、契約之效力 2-295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95 ㈡契約之解除 2-310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321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336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338 ㈠概論 2-338 ㈡連帶債務 2-338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346 ㈠債之移轉 2-346 ㈡債之消滅 2-358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5 ㈢專題討論——出賣人擔保責任與債務不履行之關係 3-16 ㈣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9 二、租賃契約 3-31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31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50 三、承攬契約 3-60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60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88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4 ㈠物上請求權 4-14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7 ㈢時效取得 4-62 ㈣相鄰關係 4-64 ㈤區分所有建物 4-73 三、共有 4-81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81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98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111 ㈣共有物分割 4-112 ㈤公同共有 4-121 四、抵押權 4-142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42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47 ㈢流抵契約 4-164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67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74 ㈥次序調整權 4-179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82 ㈧共同抵押 4-188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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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透過自創題目的設計,從中探討晚近實務、學說之爭議,並透過「初出茅廬」與說明提供同學解題指引,希望同學能夠將不同犯罪類型的檢討架構及犯罪階層理論,內化到自己的答題當中。 本書篇幅精簡,主要定位為司律、研究所考前總複習及最新見解補充。本書的重要目標之一,是向同學介紹傳統通說、實務見解與新近見解不同的理由構成,以及運用不同見解對解題脈絡的影響。對傳統見解熟悉的同學,也有機會從中汲取新見解,以供答題之用。其特色如下: .最新實務與學術自創題型 整合作者對重要判決與學術論述的精粹,創造高度符合考試需求的試題。 .精準掌握應試關鍵 詳述題型結構、配分標準、作答時間與試題來源,確保答題篇幅及重點分配得宜。 .審題架構深度解析 如同隨身法律助教,協助拆解試題關鍵概念,確保審題方向正確,降低誤判風險。 .「大展身手」擬答示範與疑難突破 作者結合讀書會成功輔導經驗,示範擬答,並針對易混淆考點提供「初出茅廬」式解題指引。 .難題試題精講 搭配高點微課,攻克多考點試題,使解題邏輯清晰,應試不再迷惘。 【目錄】 第1題 自動射擊系統、侵害不法性與偶然防衛 第2題 因果歷程延後發生、教唆犯的客體錯誤與無罪責者之攻擊 第3題 加重結果犯、規範保護目的、推測承諾與利益衡量 第4題 失敗未遂、既了/未了未遂區分、不能未遂與中性幫助 第5題 停止服藥的原因自由行為、擇一共同正犯與過失參與的客觀歸責 第6題 誤想防衛、間接正犯與第三人負責 第7題 重傷認定、違背義務遺棄罪與受囑吒殺人罪之錯誤 第8題 墮胎罪的參與關係、實質適性犯之遺棄罪及凌虐與傷害行為的競合關係 第9題 私行拘禁罪及強制罪、和誘罪之不成文要件與強制性交罪、權勢性交罪之適用 第10題 誹謗罪、公然侮辱罪與侮辱公務員罪的憲判適用及洩漏使用電腦知悉秘密罪之解釋 第11題 竊盜罪所有意圖與加重竊盜罪 第12題 準強盜罪與強制性緊急避難 第13題 詐欺罪的審查構造、犯罪參與及擄車勒贖的實務案型 第14題 詐欺罪的財產損害、處分意思與詐欺性交 第15題 毀損罪、放火罪的既遂標準與不能安全駕駛、逃逸概念之解釋 第16題 互斥構成要件錯誤、湮滅證據中的選擇要素 第17題 無權代理是否屬偽造行為、毀損文書罪的文書定義與誤認文書授權之錯誤性質 第18題 賄賂罪的對價關係、圖利罪的不法利益與偽證罪的具結陳述 第19題 虛遷戶籍投票、詐領助理費之刑事責任及煽惑、聚眾施強暴脅迫行為之限縮解釋 第20題 綜合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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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我國民事訴訟法自1999年至2003年完成全面修正,將民事程序法制大幅推進,近年來又朝向紛爭類型化之專業審判,制定特別程序法,諸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之根本大法,為上開特別程序法適用之基礎,必須充分理解掌握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立法旨趣及中心思想,始能為合體系性、目的性之解釋論。本書以民事訴訟法之重要基本理論為核心,進行體系架構之說明,並分析實務案例,期使讀者一窺民事訴訟法之精髓。上冊涵蓋四大主題,即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訴訟客體論(訴訟要件及訴訟標的)及起訴效力、訴訟主體論(法院及當事人)、複雜訴訟;下冊則涵蓋事證蒐集與證據法、裁判論、救濟制度、保全程序及特別程序。各章最後另附有「案例演練」,以供讀者檢視學習成效。 【目錄】 二版序/i 序言/iii 主要參考文獻/xxv 第一編 民事訴訟概論及基本原則 1 第一章 民事訴訟概論 1 壹、民事訴訟事件與民事非訟事件 2 貳、民事訴訟事件之類型 5 參、民事訴訟法之沿革及重要修正 13 肆、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之區別及關係 15 伍、訴訟觀之變遷 17 陸、民事訴訟之訴訟權保障 19 柒、民事訴訟之基本理念與各基本要求之兼顧 20 捌、民事訴訟之目的 29 玖、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 32 拾、民事訴訟之鳥瞰 45 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 63 壹、處分權主義 66 貳、辯論主義(當事人提出主義) 79 參、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91 肆、適時提出主義 92 伍、集中審理主義 95 陸、公開主義 98 柒、言詞審理主義 103 捌、直接審理主義 106 玖、聽審請求權保障原則 109 拾、平等原則 114 拾壹、自由心證主義 118 拾貳、信賴真實主義 119 第二編 訴之客體與起訴效力 123 第一章 訴 123 壹、訴之意義及起訴之要式 124 貳、訴之種類 128 參、訴種類三分法之侷限與特殊訴訟型態 148 第二章 審判之對象(一):訴訟要件 157 壹、訴訟要件之意義 158 貳、訴訟要件之審理順序 159 參、訴訟要件之分類 160 肆、訴之利益(權利保護必要) 161 伍、濫行起訴之限制及制裁 166 陸、訴訟要件之裁判:裁定及訴訟判決 169 第三章 審判之對象(二): 訴訟標的 173 壹、訴訟標的之概念與機能 174 貳、訴訟標的之理論 176 參、各訴訟類型之特殊問題 200 第四章 起訴之效力 217 壹、訴訟繫屬 218 貳、程序法上效力 219 參、實體法上效力 260 第三編 訴訟主體 267 第一章 法院 267 壹、民事審判權 268 貳、管轄權 287 參、迴避制度 315 第二章 當事人 321 壹、當事人之概念 322 貳、當事人能力 336 參、當事人適格及訴訟擔當 359 肆、訴訟能力 398 伍、當事人之代理 407 第四編 複雜訴訟 421 前言 421 第一章 訴之客觀合併 424 壹、概說 425 貳、客觀合併之要件 425 參、客觀合併之類型 431 第二章 訴之變更、追加 459 壹、概說 460 貳、訴變更、追加之要件 462 參、變更、追加之相關程序 479 肆、簡易及小額程序之訴變更、追加 483 伍、家事訴訟程序之訴變更、追加 485 第三章 反訴 489 壹、反訴之意義及制度目的 490 貳、反訴之要件 492 參、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500 肆、反訴之類型 502 伍、反訴之審理及裁判 505 第四章 訴之主觀合併:共同訴訟 507 壹、共同訴訟概說 508 貳、共同訴訟之要件 509 參、共同訴訟之類型論 513 肆、普通共同訴訟 519 伍、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527 陸、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554 柒、特殊之共同訴訟:干預訴訟 584 捌、主觀合併之態樣 592 玖、當事人之變更、追加 606 第五章 第三人之程序參與:訴訟參加、訴訟告知、職權通知 615 壹、訴訟參加 616 貳、當事人訴訟告知 642 參、法院職權通知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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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民事訴訟法下冊之重點為證據法、裁判論、救濟程序、督促程序、暫時權利保護制度及特殊程序(含簡易訴訟、小額訴訟及法院之調解),並特別說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商業事件審理法及勞動事件法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及分析家事調解、勞動調解及商事調解制度。事證蒐集調查及判決之效力實與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爭點整理及集中審理制度息息相關,宜與上冊之相關說明前後參照,俾能對民事訴訟法之體系架構及整體制度運作有更全面之理解。 【目錄】 序言/i 主要參考文獻/xxvii 第五編 證據法─民事訴訟之事證蒐集及調查 1 第一章 爭點整理與事證蒐集 1 壹、概說 2 貳、事證蒐集之協力 2 參、當事人之陳述義務 6 肆、事案解明協力義務與摸索證明 11 伍、爭點整理程序及方法 22 陸、訴訟促進義務與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之失權限制 44 第二章 證據法導論 63 壹、基本概念 64 貳、證據之種類 73 參、心證度與證明度 76 肆、證明之對象 84 伍、無須證明之事項 90 陸、自由心證主義 104 柒、推定 118 捌、表見證明或暫時的推定 121 玖、疫學上證明 124 拾、證據契約 125 第三章 舉證責任及分配 131 壹、舉證責任之基本概念 132 貳、舉證責任之分配 137 參、舉證責任分配之爭議問題 156 肆、證明妨礙 174 第四章 證據調查程序 187 壹、證據聲明 188 貳、證據之取捨 189 參、人證 190 肆、鑑定 206 伍、書證 226 陸、勘驗 244 柒、當事人訊問 246 捌、證據保全程序 250 第六編 裁判論 263 第一章 法院之裁判 263 壹、裁判之意義及類型 264 貳、判決之生效及其內容 270 參、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272 肆、判決之範圍與聲明之拘束性 274 第二章 判決之效力 277 壹、概說 278 貳、羈束力 279 參、確定力 281 肆、既判力之意義及正當性 284 伍、既判力之範圍 286 陸、構成要件效力 344 柒、外國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 347 第三章 確定判決效力之推翻 355 壹、概說 356 貳、變更判決之訴 357 參、再審之訴 363 肆、第三人撤銷之訴 385 第四章 裁判之假執行宣告 403 壹、意義及其制度目的 404 貳、類型 404 參、宣告假執行之障礙 407 肆、附條件之假執行宣告或免為假執行之宣告 407 伍、假執行宣告之失效 409 陸、宣告假執行之本案判決失效之回復原狀及損害賠償聲明 409 柒、第二審關於假執行裁判之特別規定 411 第七編 救濟程序 415 第一章 上訴制度總論 415 壹、上訴之意義 416 貳、上訴利益 417 參、上訴之效力 420 肆、上訴不可分原則 422 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423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 427 壹、第二審之基本結構 428 貳、第二審之上訴合法要件 433 參、第二審程序之進行 443 肆、附帶上訴 455 伍、第二審之判決 459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 463 壹、第三審之制度目的及限制 464 貳、第三審之上訴合法要件 466 參、第三審法院之審理範圍 497 肆、第三審程序之進行 499 伍、第三審裁判 500 陸、訴訟程序終結 501 柒、大法庭制度 502 第四章 抗告程序 509 壹、意義 510 貳、抗告之效力 510 參、抗告之要件 511 肆、抗告之裁定 514 伍、再抗告 515 陸、異議制度 516 第八編 督促程序 519 壹、意義及制度目的 520 貳、要件 521 參、程序之進行及釋明 523 肆、支付命令之裁定 526 伍、支付命令之送達 526 陸、債務人異議 527 柒、支付命令之效力 527 捌、債務人異議之訴及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529 玖、再審及其他救濟途徑 530 第九編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保全程序 535 第一章 概論 535 壹、機能之差異 536 貳、審理程序之差異 540 參、供擔保免為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差異 545 肆、暫時性權利保護之同質性 546 第二章 假扣押 551 壹、假扣押之意義 552 貳、假扣押之程序標的 552 參、假扣押之管轄法院 554 肆、假扣押之聲請及釋明 555 伍、假扣押之裁判 559 陸、假扣押裁定之撤銷 560 第三章 假處分 567 壹、假處分之意義 568 貳、假處分之要件 568 參、準用假扣押規定 568 肆、假處分裁定 569 伍、假處分裁定之撤銷及限制 569 陸、債權人實行自助行為後之保全處分 571 第四章 定暫時狀態處分 575 壹、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意義及機能 576 貳、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要件 576 參、限期起訴 582 肆、審理方式 582 伍、緊急處置 584 陸、回復原狀請求之非訟化處理 586 柒、損害賠償之限制 588 第五章 智慧財產事件及商業事件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591 壹、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管轄法院 592 貳、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特別規定 592 參、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程序標的 594 肆、釋明之強化 595 伍、擔保提供之目的 596 陸、強化陳述意見之程序保障 597 柒、損害賠償責任與併案請求 598 第六章 勞動事件之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601 壹、裁決程序與民事保全程序 602 貳、擔保金之減免 605 參、定暫時狀態處分之特別要件 607 肆、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撤銷與受領工資之返還請求 614 第十編 特殊程序論 617 第一章 簡易訴訟程序 617 壹、簡易訴訟事件 618 貳、簡易訴訟程序之特別規定 622 參、判決 628 肆、救濟程序 629 第二章 小額訴訟程序 635 壹、小額訴訟程序之法理基礎 636 貳、小額事件 636 參、管轄法院 637 肆、程序進行 637 伍、程序轉換 642 陸、判決 643 柒、救濟程序:第二審法律審兼事實審 646 捌、再審 650 第三章 法院之調解 653 壹、概說:裁判外紛爭處理程序之法理基礎 654 貳、法院調解制度之變革 657 參、調解之模式 659 肆、調解程序之原則 661 伍、民事調解制度 662 陸、家事調解制度 667 柒、勞動調解制度 673 捌、商事調解制度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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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4年度台大法研所試題,並刪除部分較不合時宜之題目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5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 通則 A-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物權法定主義A-3 爭點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A-3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4 爭點3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A-4 爭點4 善意取得制度A-5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11 爭點5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A-11 爭點6 拋棄A-13 爭點7 時效取得制度A-14 2 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 1 所有權之保護A-16 爭點8 物上請求權A-16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A-19 爭點9 鄰地通行權 A-19 爭點10 越界建築 A-21 爭點11 區分所有建築物 A-21 section 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添附 A-25 section 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A-25 一 共有之內部關係 A-25 爭點13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A-25 爭點14 應有部分之處分 A-26 爭點15 共有物之處分 A-35 爭點16 共有物之管理 A-38 二 共有之外部關係 A-43 爭點17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A-43 三 分割 A-44 爭點18 共有物之分割 A-44 貳、公同共有 A-47 爭點19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A-47 3 定限物權 A-49 section 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A-49 爭點20 抵押權之取得 A-49 爭點21 抵押權之特性 A-50 爭點22 抵押權之效力 A-53 爭點23 抵押權之實行 A-56 爭點24 法定地上權 A-59 爭點25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A-61 爭點26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A-62 爭點27 共同抵押 A-64 爭點28 抵押權之消滅 A-66 爭點29 最高限額抵押權 A-67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A-70 爭點30 動產質權 A-70 爭點31 債權質權 A-72 參、留置權 A-72 爭點32 留置權 A-72 肆、讓與擔保 A-73 爭點33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A-73 section 2 用益物權 A-79 壹、地上權 A-79 爭點34 地上權 A-79 貳、不動產役權 A-82 爭點35 不動產役權 A-82 4 占有 A-84 爭點36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A-84 爭點37 占有之保護 A-85 PARTB 試題精選解析 1 通則 B-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 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B-3 1.1.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B-5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B-7 1.2.1 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B-7 1.2.2 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B-12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B-15 一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B-15 1.2.3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B-15 1.2.4 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B-18 1.2.5 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B-25 二 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B-29 1.2.6 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B-29 1.2.7 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B-32 1.2.8 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B-37 1.2.9 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B-40 1.2.10 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B-46 三 借名登記 B-50 1.2.11 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B-62 1.2.12 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B-69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B-74 1.2.13 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B-74 1.2.14 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B-78 肆、時效取得 B-83 1.2.15 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B-83 2 完全物權─所有權 B-88 section 1 物上請求權 B-88 壹、請求權人 B-88 2.1.1 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B-88 2.1.2 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B-91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B-93 2.1.3 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B-93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B-99 2.1.4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B-99 2.1.5 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B-103 2.1.6 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B-108 2.1.7 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 司法官(節錄)】 B-111 2.1.8 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B-113 2.1.9 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B-115 2.1.10 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B-120 2.1.11 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B-125 2.1.12 塗銷先行主義、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4台大A卷】 B-130 2.1.13 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B-135 2.1.14 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B-145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B-149 2.1.15 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B-149 2.1.16 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B-155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B-161 2.1.17 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B-161 2.1.18 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B-165 2.1.19 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B-171 2.1.20 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B-177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 B-186 壹、相鄰關係 B-186 一 過水權 B-186 2.2.1 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B-186 二 通行權 B-190 2.2.2 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B-190 2.2.3 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B-193 三 越界建築 B-195 2.2.4 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B-195 四 區分所有建築物 B-197 (一)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B-197 2.2.5 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B-197 (二)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B-201 2.2.6 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B-201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B-203 2.2.7 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 政大財經法組】 B-203 2.2.8 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B-208 2.2.9 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 組】 B-214 2.2.10 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B-216 (四)停車位問題 B-220 2.2.11 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B-220 section 3 動產物權 B-226 2.3 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226 section 4 共有 B-228 壹、分別共有 B-228 一 共有之內部關係 B-228 (一)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B-228 2.4.1 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B-228 (二)應有部分之處分 B-230 2.4.2 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 司法官】 B-230 2.4.3 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 高考─法制(三級)】 B-233 2.4.4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 台大A卷(節錄)】 B-235 2.4.5 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 司法官(節錄)】 B-238 (三)共有物之處分 B-240 2.4.6 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B-240 2.4.7 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B-244 2.4.8 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B-247 2.4.9 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B-250 2.4.10 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B-252 (四)共有物之管理 B-255 2.4.11 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B-255 2.4.12 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B-257 2.4.13 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1【106台大B卷】 B-259 2.4.14 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2【108台大A卷】 B-265 2.4.15 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B-271 (五)共有物之分割 B-273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B-273 2.4.16 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B-273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B-278 2.4.17 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B-278 2.4.18 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281 2.4.19 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B-284 2.4.20 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B-286 2.4.21 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B-289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B-291 2.4.22 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B-291 2.4.23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B-292 2.4.24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 律師(節錄)】 B-294 2.4.25 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B-296 二 共有之外部關係 B-299 2.4.26 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B-299 2.4.27 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B-301 貳、公同共有 B-306 2.4.28 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B-306 2.4.29 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B-309 2.4.30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B-312 2.4.31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B-320 2.4.32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B-345 2.4.33 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B-359 2.4.34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B-362 3 定限物權 B-372 section 1 擔保物權 B-372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B-372 一 抵押權 B-372 (一)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B-372 3.1.1 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B-372 3.1.2 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B-375 3.1.3 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B-377 3.1.4 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B-380 3.1.5 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B-384 3.1.6 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B-387 3.1.7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B-390 3.1.8 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B-392 (二)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B-394 3.1.9 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B-394 3.1.10 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B-396 3.1.11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B-399 3.1.12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B-402 3.1.13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B-404 3.1.14 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B-411 3.1.15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B-414 3.1.16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B-417 (三)抵押權之實行 B-422 1.拍賣及併付拍賣 B-422 3.1.17 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B-422 3.1.18 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B-425 3.1.19 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B-427 3.1.20 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B-430 3.1.21 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B-435 3.1.22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B-440 3.1.23 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B-443 3.1.24 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B-446 2.法定地上權 B-450 3.1.25 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B-450 3.1.26 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B-453 3.1.27 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B-457 3.1.28 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B-460 3.1.29 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B-467 3.1.30 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B-470 3.1.31 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B-473 3.1.32 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B-479 3.1.33 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B-496 3.流抵約款 B-498 3.1.34 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2】 B-498 3.1.35 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B-502 3.1.36 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B-507 3.1.37 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B-510 3.1.38 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B-513 (四)抵押權之次序 B-518 3.1.39 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1【97律師】 B-518 3.1.40 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2【98政大公法組】 B-521 (五)多數擔保競合 B-524 1.共同抵押 B-524 3.1.41 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524 3.1.42 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B-526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B-529 3.1.43 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B-529 3.1.44 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B-534 3.1.45 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B-540 3.1.46 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B-545 3.1.47 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B-551 二 最高限額抵押權 B-554 3.1.48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1【99政大財經法組】 B-554 3.1.49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2【108司律(節錄)】 B-556 3.1.50 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 B-560 3.1.5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 B-563 3.1.5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 (二) ─法律事務組(三等)】 B-566 3.1.5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B-570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B-574 3.1.54 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B-574 3.1.55 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B-578 3.1.56 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B-579 3.1.57 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B-581 3.1.58 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B-583 參、讓與擔保 B-586 3.1.59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B-586 3.1.60 借名登記、信託讓與擔保【114台大B卷】 B-589 section 2 用益物權 B-596 壹、地上權 B-596 一 普通地上權 B-596 3.2.1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B-596 3.2.2 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B-602 3.2.3 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B-605 二 區分地上權 B-607 3.2.4 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B-607 貳、不動產役權 B-610 3.2.5 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B-610 參、典權 B-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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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是「刑法分則」教科書,也是學習刑法總則之後,應進一步學習之刑法進階書。本書主題,以殺人罪、傷害罪、墮胎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妨害性自主罪等九個罪章的犯罪構成要件,依序說明。寫作體例延續本人「刑法總則」的撰寫方式,在每個章節一開始,先以「案例事實」作為引導,並在後續的內容中,就案例事實所涉爭點加以解說。此外,本書除刑法學說見解之整理分析外,並收錄許多重要憲法判決與刑事判決,以供讀者可以同時掌握理論與實務見解。 目錄 二版序 i 序言 iii 主要參考書目 ix 第一章 殺人罪 001 壹、基本概念 003 貳、殺人罪 013 參、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20 肆、殺未滿7歲之人罪 025 伍、義憤殺人罪 027 陸、生母殺嬰罪 032 柒、加工自殺罪 037 捌、過失致死罪 050 第二章 傷害罪 057 壹、基本概念 061 貳、普通傷害罪 066 參、重傷罪 073 肆、義憤傷害罪 080 伍、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84 陸、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085 柒、加工自傷罪 087 捌、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 093 玖、過失傷害、重傷罪 098 拾、凌虐未滿18歲之人罪 100 第三章 墮胎罪 109 壹、基本概念 111 貳、懷胎婦女自行墮胎罪 117 參、加工墮胎罪 124 肆、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 131 第四章 遺棄罪 135 壹、基本概念 137 貳、普通遺棄罪 146 參、違反法令契約義務之遺棄罪 150 肆、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168 第五章 妨害自由罪 171 壹、基本概念 175 貳、使人為奴隸罪 177 參、買賣、質押人口罪 182 肆、營利詐騙出國罪 189 伍、略誘婦女罪 191 陸、移送被誘人出國罪 197 柒、私行拘禁與剝奪自由罪 198 捌、強制罪 219 玖、恐嚇危害安全罪 236 拾、無故侵入住居罪 242 拾壹、違法搜索罪 251 第六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57 壹、基本概念 259 貳、公然侮辱罪 265 參、誹謗罪 281 肆、毀謗死人名譽罪 303 伍、妨害信用罪 306 第七章 妨害秘密罪 313 壹、基本概念 315 貳、妨害書信秘密罪 316 參、竊視、竊聽、竊錄罪 322 肆、加重妨害隱私罪 343 伍、洩漏業務秘密罪 352 陸、洩漏業務上知悉持有工商秘密罪 360 柒、公務員洩漏工商秘密罪 364 捌、洩漏利用電腦知悉持有秘密罪 366 第八章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371 壹、基本概念 373 貳、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379 參、以強制手段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385 肆、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 他人性影像 388 伍、意圖散布以電腦合成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罪 392 第九章 妨害性自主罪 399 壹、基本概念 403 貳、普通強制性交罪 406 參、加重強制性交罪 427 肆、強制猥褻罪 445 伍、乘機性交猥褻罪 455 陸、強制性交殺人結合犯 462 柒、對於年幼之人為性交、猥褻罪 467 捌、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472 玖、詐術性交罪 484 案例索引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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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的民法選擇題 書號 : TLU02 編/著者 : 張璐 出版社 : 讀享 出版日期 : 2023-06-15 ISBN/ISSN : 9789574643837 書系 : 張璐民法系列 版別 : 5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704頁 本書特色 歷經111年度的試題洗禮,可以看到考題難度逐年增加,依然必須稍稍地將一試放在心上。本書針對歷屆試題提供詳盡解析,並徵引相關條文,讓讀者迅速地在一、二天之內複習完民事實體法的一試,專心準備二試。 作者簡介 張璐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及法研所民事法組 公費留學考試民事法組榜首暨榜尾 律師 史特拉斯堡大學比較私法碩士(Mention : Très bien) 史特拉斯堡大學博士班 五版序 本次改版除新增111年度試題外,並刪除過往問題爭點較為重複的題目,避免頁數過度膨脹,徒增讀者負擔。 一試試題的難度似乎逐年提升,由過往的條文題,漸次轉換為近似實例題的偽選擇題,題幹敘述也隨之拉長,考驗考生瞬時反應的能力。考古題的練習與詳細的檢討,以及對於法條至少有一定的熟悉程度,無非是通過一試的重要基本能力。希望本書對各位準備路程,有所助益。 張璐 目錄 1 民法總則 1 壹、法例 1 貳、權利主體(人) 5 一、自然人 5 ㈠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及死亡宣告 5 ㈡ 監護、輔助宣告 12 ㈢ 人格權保護 22 ㈣ 住居所 25 二、法人 26 ㈠ 通則 26 ㈡ 社團法人 30 ㈢ 財團法人 34 參、物 37 肆、法律行為 47 一、通則—法律行為的妥當、適法兼論法律事實 47 二、行為能力 55 三、意思表示 64 ㈠ 基本問題—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 64 ㈡ 意思表示之瑕疵 67 四、條件及期限 79 五、代理、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81 ㈠ 有權代理 81 ㈡ 無權代理 96 ㈢ 表見代理 103 六、無效及撤銷 110 七、無權處分 110 伍、期日及期間 116 陸、消滅時效 117 柒、權利之行使 132 2 債編 135 section 1 債之個別發生原因 135 壹、意定之債 135 一、契約法總論 135 ㈠ 契約之基本原則及成立 135 ㈡ 契約之履行 147 ㈢ 契約之不履行 153 ㈣ 契約之特殊效力 182 二、契約法各論 192 ㈠ 財產權移轉類型 192 ㈡ 使用權取得類型 219 ㈢ 勞務提供類型 241 ㈣ 信用提供類型 264 ㈤ 團體性契約類型 270 ㈥ 其他契約 277 三、單獨行為之債 284 ㈠ 指示證券 284 ㈡ 無記名證券 285 貳、法定之債 287 一、無因管理 287 二、不當得利 291 三、侵權責任 299 ㈠ 侵權責任之成立 299 ㈡ 侵權責任之效力 316 section 2 債之共通效力 334 壹、債之標的 334 貳、債之保全 336 參、債之移轉 340 肆、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352 伍、債之消滅 356 3 物權 359 壹、通則 359 一、一般原理原則 359 二、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362 三、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369 四、不動產信賴登記 374 五、時效取得 377 貳、所有權 385 一、通則 385 二、不動產所有權 389 ㈠ 相鄰關係 389 ㈡ 區分所有建物 395 三、動產所有權 399 ㈠ 遺失物拾得、無主物先占及發現埋藏物 399 ㈡ 添附 402 四、共有 407 ㈠ 分別共有 407 ㈡ 公同共有 436 參、地上權 439 一、普通地上權 439 二、區分地上權 449 肆、農育權 452 伍、不動產役權 452 陸、抵押權 454 一、普通抵押權 457 ㈠ 抵押權之特性 457 ㈡ 抵押權之效力 465 ㈢ 抵押權之實行 473 ㈣ 抵押權之次序 485 ㈤ 複數擔保 490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494 三、其他抵押權 498 柒、質權 498 一、動產質權 498 二、權利質權 501 捌、典權 505 一、典權之性質 505 二、絕賣條款 505 三、典權人之轉典權 505 四、典權人之回贖權 505 玖、留置權 506 拾、占有 507 4 親屬 519 壹、通則 519 貳、婚姻 525 一、婚約 525 二、結婚 527 三、婚姻之普通效力 541 四、夫妻財產制 544 ㈠ 通則 544 ㈡ 法定財產制 545 ㈢ 約定財產制 555 五、離婚 556 參、父母子女 564 一、父母子女關係之發生 564 ㈠ 婚生子女 564 ㈡ 認領及準正、婚生否認 566 ㈢ 收養 573 二、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 585 肆、監護 589 一、未成年人之監護 589 二、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 592 三、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596 伍、扶養 598 陸、家 601 柒、親屬會議 601 5 繼承 603 壹、遺產繼承人 603 貳、遺產之繼承 621 一、效力 621 二、遺產之分割 638 三、繼承之拋棄 647 四、無人承認之繼承 658 參、遺囑 659 一、通則 659 二、方式 662 三、效力 665 四、執行 667 五、撤回 669 六、特留分 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