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 | ||||
售價: | 298元 | |||
庫存: | 已售完 | |||
LINE US! | 詢問這本書 團購優惠、書籍資訊 等 | |||
此書籍已售完,調書籍需2-5工作日。建議與有庫存書籍分開下單 | ||||
付款方式: | 超商取貨付款 |
![]() |
|
信用卡 |
![]() |
||
線上轉帳 |
![]() |
||
物流方式: | 超商取貨 | ||
宅配 | |||
門市自取 |
為您推薦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實體書+有聲書 + 童話故事,從學齡前到上國中前, 聽到故事就記住關鍵字,看到關鍵字就記住重點句! 如同廣播劇的故事錄製方式,讓孩子一聽就被吸引! 並在孩子與家長的共讀中,品格力與英語力同步提升, 同時一起速通英文文法! 採中英並重、雙向理解的學習方式 課後自行製作中英字典,培養字彙擴充能力 關鍵字、主題句、文法重點 附QR碼線上音檔,隨時隨地,坐著躺著趴著, 都能用「聽」的穩固英文基礎! ◆ 不用怕!用中文說故事給小朋友聽,照樣能教好英文!不再讓用心良苦的家長,從孩子的英文學習中缺席! 很多家長極重視小孩的英語教育,但常會因為害怕自己的英文程度會影響小孩,所以一談到要跟小朋友一起學英文就逃得遠遠的…但只要靠本書的「說故事學習法」,這些顧慮根本是多餘的! 本書先用中文講述《木偶奇遇記》、《綠野仙蹤》、《小飛俠》......等知名童話的某段情節來吸引小朋友的注意,讓爸爸媽媽在說故事的同時自然地把文法的重點帶入。每段故事都有要讓小朋友學習的關鍵字彙、主題句型,以及所要解說的文法重點,讓小朋友「聽到故事就能記住關鍵字,想到關鍵字就能記住重點句,想到重點句就能記住該句的文法運用」,最後還能讓小朋友動筆製作自己的「中英文字典」,貫徹兒童「先聽、說,後讀、寫」的順序。父母親即使「用中文」說故事,也能輕鬆教導小朋友英文,並且是全方位的英文。 ◆ 買全英文教材丟給小朋友,小朋友的英文不會自己變好! 爸爸媽媽們是否也有這樣的經驗?常常野心勃勃地買了一大堆英語故事書回家,剛買回來偶而還會陪孩子看幾頁,過不了幾天就懶得陪孩子讀了,然後擺在書架上長灰塵,小朋友自己看不懂也提不起興趣,英文總是沒有進步!再不然就是每天播放音檔對孩子疲勞轟炸,希望靠聽「背景音樂」的方式孩子就能自然的講英文,但要更進一步的參與小孩子的英語學習,卻又裹足不前! 很多家長都有同樣的盲點,明明花了很多錢,買了昂貴的英語教材,卻又礙於時間及能力等問題,無法運用這些教材與孩子互動,只能買回來直接丟給小朋友,寄望小朋友哪天會突然自己開竅、對這些教材產生興趣,並利用這些教材發奮圖強學習英文,變成英文高手……。但多半的情況是,這些教材最後被堆放在家中某個角落,變成家裡的「傳家之寶」,這實在太可惜了呀! ◆ 外師、視聽教材,無法取代「父母為孩子說故事」 除了部分的父母親真的能用流利的英文為小孩說英文故事外,其實大部分的爸爸媽媽無法辦到這一點。因此,為了讓小孩有「全美語環境」,讓小孩「泡」出英文力,父母親只好把「為孩子說故事」的任務寄託在英文教材、影片或與外籍老師的一對一視訊上,結果常常就像上面所講的那樣,英文教材束之高閣,成為美麗的裝飾品。 然而「為孩子說故事」是培養親子感情、教養小孩正確觀念的最好方式,是父母與孩子拉近距離的最佳媒介,這項權利不容被剝奪與取代!為了避免家長在孩子學習英文的過程中有「無法參與」的遺憾,本書特別採用榮獲專利的學習法編輯,讓家長們即使「使用中文」為孩子說故事,也能得到和「浸泡式學習」相同的學習效果。 ◆ 只要用故事起個頭,後面的英文我們幫你搞定!廣播劇的故事開頭錄音,吸引孩子的注意與興趣。QR碼線上音檔,免註冊、免安裝APP,隨掃隨聽! 如前面所述,很多家長覺得自己英文不好,害怕自己教會影響孩子,其實不用怕,我們都幫你想好了!只要你打開書,跟孩子一起看、一起聽,後面的故事帶入、中英文對照、句型替換、文法解析我們幫你搞定!如同廣播劇的開頭方式,可以立刻吸引小朋友繼續聽下去並完成學習! 此外,只要用智慧型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一下 QR 碼,就能夠馬上聽到需要學習的音檔,不需註冊會員,保障您的私人資料,或額外安裝自己不熟悉的播放 APP 才能聽,到哪裡都能夠「行動學英文」!亦可掃描全書 MP3 下載 QR 碼更省去每次聽音檔都要掃描的麻煩!(註:由於 iOS 系統對檔案下載的限制,iPhone 用戶需升級至 iOS 13 以上,方可使用全書完整打包下載連結。) 本書特色 有情節的童話故事導入英文學習,每個家長都能輕鬆使用 中、英文並重,培養雙語優勢 按照語言自然學習模式,先模仿後造句,一句造出100句 單字連鎖記憶,有趣又好記 閱讀後的活動──讓孩子製作自己的中英字典 中英雙語劇場式故事線上MP3,忙碌時孩子的學習也不中斷 【目錄】 ◇本書內頁導覽 ◇學習方法簡介 A 木偶奇遇記22 【文法】動詞 teach 現在進行式 疑問詞 + to不定詞 【關鍵字】ant 【關鍵句】I am teaching the ants how to count. B 綠野仙蹤32 【文法】助動詞 will 動詞 make 比較級 【關鍵字】big 【關鍵句】I will make the other a little bigger. C 長腿叔叔42 【文法】動詞 want 動詞 think 【關鍵字】coward 【關鍵句】I don’t want you to think I am a coward. D 森林王子52 【文法】使役動詞 make 【關鍵字】dance 【關鍵句】The sun makes the rocks dance in the heat. E 小氣財神60 【文法】動詞 devote 【關鍵字】evening 【關鍵句】They didn’t devote the whole evening to music. F 賣火柴的小女孩70 【文法】感官動詞 see 【關鍵字】feast 【關鍵句】She saw a marvelous feast spread before her. G 快樂王子78 【文法】nothing + to不定詞 【關鍵字】give 【關鍵句】His mother has nothing to give him but river water. H 祕密花園88 【文法】虛主詞&真主詞 【關鍵字】hard 【關鍵句】It is hard for my mother to feed them all. I 格列佛遊記96 【文法】be動詞+形容詞+介系詞 被動語態 介系詞+動名詞 【關鍵字】island 【關鍵句】I was weary of being confined to an island. J 小婦人106 【文法】兩個字構成的動詞 【關鍵字】jacket 【關鍵句】She put on her hat and jacket as noiselessly as possible. K 湯姆叔叔的小屋116 【文法】動詞 remember 【關鍵字】knife 【關鍵句】I remember seeing a great sharp bowie-knife on the table. L 愛麗絲鏡中奇緣126 【文法】動詞 take 【關鍵字】long 【關鍵句】It won’t take long to see him off. M 彼得潘134 【文法】動詞 want 【關鍵字】man 【關鍵句】I don’t want to be a man. N 小公子144 【文法】enough 的用法 【關鍵字】newspaper 【關鍵句】The boy is old enough to sell newspapers. O 阿拉丁神燈154 【文法】動詞 order 【關鍵字】order 【關鍵句】He ordered that the palace be carried back to China. P 阿爾卑斯山的少女海蒂164 【文法】動詞 forget 【關鍵字】pray 【關鍵句】We must never forget to pray. Q 人面巨石174 【文法】動詞 grow 【關鍵字】quiet 【關鍵句】He grew up to be a mild and quiet boy. R 小公主184 【文法】use to 【關鍵字】room 【關鍵句】She used to look into the warm rooms. S 清秀佳人194 【文法】動詞 finish 【關鍵字】shell 【關鍵句】I will finish shelling them myself. T 小王子204 【文法】引導詞 there 【關鍵字】tiger 【關鍵句】There are no tigers on my planet. U 安妮的日記214 【文法】動詞 spend 【關鍵字】upstairs 【關鍵句】I spent nearly an hour preparing the meatballs upstairs. V 湯姆歷險記224 【文法】動詞 seem 【關鍵字】village 【關鍵句】The village seemed empty and dead. W 狐狸與山羊234 【文法】ask~whether 【關鍵字】water 【關鍵句】He asked the fox whether the water was good and plentiful. ◇習題解答 ◇出現在這本書的世界名著 ◇我的中字典大集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智慧財產行政 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關特三等 關稅法務 財稅行政 ✧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司特四等 法院書記官 ✧專技普考 地政士 ✧專技高考 民間公證人 ✧其他 軍法官 網羅爭點、試題精選,上榜就在前方不遠!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 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 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 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參、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泛自閉症者的社交能力訓練:學校沒有教的人際互動法則 系列名:教子有方 ISBN13:9789864513017 出版社:書泉 作者:劉萌容-作;Fyn Chang-繪 裝訂/頁數:平裝/256頁 規格:23cm*17cm*1.6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3/03/31 內容簡介 「為什麼特殊學生的社會技能很難顯著地提升?」這個問題其實可分為幾個面向來思考: 第一是教學時數的限制,社交技能本來就相當仰賴大量且持續時間一點一點地修正、磨練,但是特殊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足夠的教學時數是很大的挑戰。 第二是教學的內容,因為每學期能夠上社交技能的課程時數有限,老師通常會挑選立即能促進特殊學生與普通學生互動的課程,例如:「如何聊天」,而同理心相關的課程則較少有機會被提及。另外,不成文的社交規則在日常生活中多如牛毛,老師或許也不知道該如何有系統地針對學生的需求擷取生活中的素材來編製課程。 第三是生活中的社交學習相當仰賴家長的協助與支持,但是家長可能沒有覺知到學生的問題在哪裡以及如何與其子女討論、解釋。 因此,作者考量台灣的社會文化,蒐集日常生活中高頻率出現的不成文社交規則,並且參考多年輔導自閉症與亞斯伯格症學生的經驗,擷取出他們在各個生活層面的需求,以強調「他人或自我感受」的方式設計了10個單元,內容淺顯、生活化,除了可供教師教學、適合家長帶孩子們討論,國小高年級以上的學生亦可自行閱讀。 目錄 一、飲食男女 二、衣的藝術 三、有巢?有嘲? 四、有「禮」行遍天下 五、休閒與生活 六、我的學校生活 七、常見禮儀通則 八、跨出交友的第一步 九、男女翹翹板 十、你該懂的話中有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