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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2024年8月為止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投保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證券法令及最新且重要之法院判決為藍本,針對其主要內容,以實例方式並運用證券法學理加以解說。研讀法律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區別相關規範之異同,也才能真正掌握規範之意旨。財經法律,尤其是證券交易法這部規範資本市場發展的大法,更是如此。實例研習方式,即是以具體問題意識為導向的學習方法。此種學習方式應有助於精密法律思維的培養。 【目錄】 增訂二十版序 增訂十九版序 增訂十八版序 增訂十七版序 增訂十六版序 增訂十五版序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十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證券管理哲學 10 第二節 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 22 第三節 主管機關 25 第四節 名詞定義 37 第一項 證交法上「公司」之定義 37 第二項 發行人 40 第三項 有價證券 42 第五節 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關係 65 第六節 證券契約訂定方式 68 第二章 公司治理 70 第一節 世界上三種主要治理之模式 70 第二節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與公司治理制度之強化 72 第三節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 122 第三章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與主要股東)之規範 126 第一節 財務業務的公開與管理 126 第一項 財務業務之繼續公開 126 第二項 強制特別盈餘公積提列與以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之限制 140 第二節 股東會的召集與委託書的管理 147 第一項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之特殊規範 147 第二項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與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股東會決議之事項 153 第三項 委託書戰爭與公司經營權 162 第四項 委託書徵求人消極資格規定之合憲性檢視 191 第三節 庫藏股 197 第四節 股份公開收購的管理 207 第一項 取得大量股權之申報 207 第二項 有價證券之公開收購、強制公開收購與申報制 217 第三項 敵意公開收購、內線交易與競爭收購 235 第五節 董事、監察人的持股規定─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的分合 242 第六節 內部人股權移轉的管理 253 第一項 公司內部人持股之轉讓方式 253 第二項 受益所有人 260 第七節 公司控制型態、公司治理與敵意併購 267 第四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 275 第一節 證券發行之審查-核准制與申報生效制之選取與申報生效制之勝出 275 第二節 強制股權分散 286 第三節 募集與私募 291 第一項 募集與私募 291 第二項 證券之私募法制 297 第三項 私募有價證券之轉售、內線交易與強制執行 316 第四節 發行 324 第五節 轉換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附認股權公司債與交叉持股之禁止 327 第五章 有價證券的買賣 334 第一節 上市之基本問題與場外交易之禁止 334 第二節 證券集中保管與帳簿劃撥制度 347 第三節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之法律關係 353 第六章 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 358 第一節 證券商 358 第二節 證券交易所 364 第七章 外國公司來臺上市櫃或登錄興櫃規範 373 第八章 證交法之民事、刑事責任 387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未依規定交付或虛偽不實的民事責任 387 第一項 未依法交付公開說明書之民事責任 387 第二項 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虛偽隱匿之法律責任 395 第二節 證券詐欺與因果關係 412 第三節 公司資訊不實與會計師等人之民事責任 432 第四節 公司資訊不實時證券持有人之請求權 487 第五節 公司不實資訊之內容具重大性是責任成立要件 499 第六節 證交法第171條與第174條第1項之競合問題 518 第七節 掏空公司資產之法律責任 528 第八節 普通股、特別股與短線交易之規範 569 Kern County Land Co. v. Occidental Petroleum Corp. 411 U.S. 582 (1973) 591 第九節 內線交易的責任 597 第一項 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 597 第二項 實際知悉、專門職業人員與內線交易責任 647 第三項 消息之沉澱時間、喪失身分之內部人、行為客體、事實狀態與重大消息及傳遞內線消息 663 第四項 內線交易重大消息的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的認定 674 第五項 內線交易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及計算 714 第六項 預定的交易計畫作為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事由 726 第七項 內線交易刑事責任犯罪所得如何計算 736 第十節 操縱市場的責任 754 第一項 違約不交割與間接正犯 754 第二項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行為之禁止 762 第三項 連續交易與炒股 776 第四項 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 797 第五項 融券放空投資人得否請求操縱股價者損害賠償? 801 第六項 操縱犯罪不法利得之計算與沒收、追徵 806 第十一節 時效 812 第十二節 證券仲裁之法制 814 第十三節 投資人保護與團體訴訟 822 第十四節 投保中心提起解任董監事及代表訴訟之新規範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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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精選並收錄會計師、檢事官及高考考題,非律師司法官考生亦可使用 2.大量附隨例題,一網打盡相同爭點,練習效果加倍 3.分析解構鉅細靡遺,作答前先掌握題目關鍵字 4.旁徵博引的豐富答題參考,建構完整的證券交易法體系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認定 ‧1-4 題型 1-1-1 證交法上有價證券 【86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1-6 Try again 【9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8 Try again 【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1-8 題型 1-1-2 投資契約【95會計師第2題】 ‧1-9 Try again 【89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1題】 ‧1-12 Try again 【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1-13 題型 1-1-3 票券【83會計師第4題】 ‧1-13 題型 1-1-4 股條【89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1-16 第二節 募集與發行 ‧1-20 題型 1-2-1 對特定人私募與對不特定人募集之區分 【99公費留學第2題】 ‧1-2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節錄】 ‧1-24 Try again 【100東吳E組第2題】 ‧1-25 Try again 【96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2題】 ‧1-26 Try again 【94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7 題型 1-2-2 「發行」之意義【90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1-27 題型 1-2-3 再次發行【91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1-30 題型 1-2-4 證券發行之管制─申報生效制 【95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1-33 Try again 【94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6 第三節 私募 ‧1-37 題型 1-3-1 私募制度之規定【99東吳E組第1題】 ‧1-37 Try again 【113台大丙組第3題】 ‧1-40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3-2 轉售限制之例外規定【100東吳E組第1題】 ‧1-43 Try again 【93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1-46 Try again 【109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1-48 題型 1-3-3 私募與內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99北大財經法組第6題】 ‧1-49 Try again 【104東吳E組第4題】 ‧1-55 題型 1-3-4 私募與短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55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節錄】 ‧1-60 Chapter 2 公開收購及場外交易之禁止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5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5 Try again 【112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2-9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2-10 題型 2-1-2 公開收購與強制公開收購 【99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2-11 Try again 【96 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3 題型 2-1-3 強制公開收購【96會計師第2題】 ‧2-14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2-17 題型 2-1-4 公開收購之應賣人任意撤銷應賣權 【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2-18 題型 2-1-5 公開收購制度之檢討 【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2-20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24 第二節 場外交易之禁止 ‧2-27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 【109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2-27 題型 2-2-2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2 【101司法官第5題】 ‧2-30 Try again 【104台大法研所丙、辛組第2題】 ‧2-33 Try again 【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2-34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及內部人之管理 第一節 股東會特別規定及董監事資格 ‧3-4 題型 3-1-1 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 【9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3-5 題型 3-1-2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1【102律師第5題】 ‧3-8 Try again 【108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3-12 題型 3-1-3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2【106律師第1題節錄】 ‧3-13 第二節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3-17 題型 3-2-1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1【96台大己組第4題】 ‧3-17 題型 3-2-2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2【107司法官第2題】 ‧3-21 題型 3-2-3 審計委員會職權與決議方式 【99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3-24 Try again 【96公費留學第4題】 ‧3-27 題型 3-2-4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相關問題 【100台大己組第3題】 ‧3-28 題型 3-2-5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程序制度 【113司法官、律師第3題】 ‧3-32 Try again 【112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3-35 題型 3-2-6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制度檢討 【9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7 Try again 【113台大己組第2題】 ‧3-40 Try again 【110東吳E組第3題】 ‧3-42 Try again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43 題型 3-2-7 報酬委員會【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44 第三節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要求 ‧3-50 題型 3-3-1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規範對象及制度檢討 【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3-50 第四節 內部人轉讓持股 ‧3-54 題型 3-4-1 轉讓股權之限制─轉讓對象之特定人範圍 【98東吳E組第1題】 ‧3-54 Try again 【93會計師第4題】 ‧3-57 題型 3-4-2 受益所有人【94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4題】 ‧3-58 Try again 【100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3-59 第五節 公積之特別規定 ‧3-60 題型 3-5-1 證交法上公積之特別規定 【88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3-60 Try again 【86會計師第3題】 ‧3-62 第六節 委託書制度 ‧3-65 題型 3-6-1 委託書用紙【87會計師第4題節錄】 ‧3-65 題型 3-6-2 委託書之規範目的及制度檢討 【93台大己組第2題】 ‧3-67 Try again 【96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3-72 Try again 【93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73 題型 3-6-3 徵求行為及代理股數之限制【99台大己組第4題】 ‧3-74 第七節 庫藏股 ‧3-78 題型 3-7-1 庫藏股之決議作成及買回限制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8 Try again 【93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3-81 Try again 【93台大己組第4題】 ‧3-82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原則及公開之條件 ‧4-4 題型 4-1-1 資訊揭露制度之要求【98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不實記載之民事責任 ‧4-8 題型 4-2-1 請求權人範圍之認定【110台大丙組第3題】 ‧4-8 Try again 【96東吳E組第3題】 ‧4-14 題型 4-2-2 賠償義務人之範圍【108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16 題型 4-2-3 上市公開說明書之類推適用 【102 北大財經法組第 3 題】 ‧4-21 Try again 【104 司法官第 5 題節錄】 ‧4-27 Try again 【99 東吳 E 組第 2 題】 ‧4-28 第三節 繼續公開 ‧4-30 題型 4-3-1 繼續公開內容【98地特三等商業行政第3題】 ‧4-30 題型 4-3-2 大量取得股權申報制度【96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33 第四節 資訊不實之民事賠償責任 ‧4-36 題型 4-4-1 因果關係認定1【105司法官第5題】 ‧4-36 Try again 【94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4-42 題型 4-4-2 因果關係認定2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3 Try again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6 題型 4-4-3 持有人範圍之認定【97公費留學第2題】 ‧4-48 Try again 【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1 Try again 【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52 題型 4-4-4 資訊不實之賠償義務人及責任類型 【100台大己組第2題】 ‧4-53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7 Try again 【102台大己組第4題】 ‧4-58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9 題型 4-4-5 資訊不實之客體認定1—財務預測 【104律師第4題】 ‧4-63 題型 4-4-6 資訊不實之客體認定2—重大性判斷標準 【111司法官、律師第3題】 ‧4-66 Try again 【112台大丙組第1題】 ‧4-74 題型 4-4-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法官、律師第3題】 ‧4-77 題型 4-4-8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1【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81 題型 4-4-9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2【102司法官第5題】 ‧4-86 題型 4-4-10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3【103東吳E組第1題】 ‧4-92 題型 4-4-11 外國公司之準用【104台大己組第4題】 ‧4-98 Chapter 5 證券市場上公平交易機制 第一節 操縱市場之禁止 ‧5-5 題型 5-1-1 違約不交割【97會計師第2題】 ‧5-6 題型 5-1-2 沖洗買賣【96公費留學第3題】 ‧5-10 題型 5-1-3 連續交易─ 主觀意圖認定1:誘使他人買賣 之意圖【9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14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9 題型 5-1-4 連續交易─主觀意圖2:基於其他理由之抗 辯及民事損害賠償要件【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0 Try again 【97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7 題型 5-1-5 連續交易─客觀要件「高價買入、低價賣出」 之認定【98公費留學第2題】 ‧5-30 題型 5-1-6 連續交易─整合題【103律師第5題】 ‧5-32 題型 5-1-7 散布流言【84委任升等證券管理第3題節錄】 ‧5-36 題型 5-1-8 操縱市場制度之檢討【105台大己組第3題】 ‧5-39 第二節 短線交易之禁止 ‧5-44 題型 5-2-1 短線交易之立法目的與主體 【98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5-44 題型 5-2-2 「取得」行為之認定1【99台大己組第3題】 ‧5-47 題型 5-2-3 「取得」行為之認定2【9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3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5-57 題型 5-2-4 受益所有人之準用【10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9 Try again 【105律師第4題】 ‧5-66 題型 5-2-5 歸入權計算—基本型【97東吳E組第2題】 ‧5-68 題型 5-2-6 歸入權計算—進階型【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75 第三節 內線交易之禁止 ‧5-80 題型 5-3-1 行為主體1—內部人【99會計師第2題】 ‧5-81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83 題型 5-3-2 行為主體2—基於職業獲悉消息之人 【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85 題型 5-3-3 行為主體3—間接消息受領人(遠端消息受領人)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91 Try again 【111台大丙組第3題】 ‧5-96 Try again 【107台大己組第3題】 ‧5-98 Try again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00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02 題型 5-3-4 行為主體4—間接消息受領人(消息傳遞理論) 【106律師第1題節錄】 ‧5-102 Try again 【103台大己組第3題】 ‧5-105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06 Try again 【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5-107 Try again 【98東吳E組第4題】 ‧5-109 Try again 【92台大己組第3題】 ‧5-110 Try again 【99司法預試第5題】 ‧5-111 Try again 【9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2 Try again 【91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12 Try again 【86高考二級金融法組第4題】 ‧5-112 題型 5-3-5 行為主體5—法人【101台大己組第2題】 ‧5-113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5-118 題型 5-3-6 重大消息之認定【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9 題型 5-3-7 「影響該證券之市場供求」—政府重大政策 【96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5-125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7 Try again 【95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28 題型 5-3-8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1【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9 題型 5-3-9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2【100律師第5題】 ‧5-135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40 題型 5-3-10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3【107律師第2題】 ‧5-142 Try again 【100東吳E組第3題】 ‧5-145 Try again 【99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46 Try again 【98台大己組第4題】 ‧5-148 題型 5-3-11 公開方式及時點【108 司律第 2 題】 ‧5-150 Try again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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