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 330
售價: 281
庫存: 庫存: 1
LINE US! 詢問這本書 團購優惠、書籍資訊 等

付款方式: 超商取貨付款
信用卡
線上轉帳
物流方式: 超商取貨
宅配
門市自取

詳細資訊

這是一本民法關鍵實務 系列名:國考實務 ISBN13:9789574642434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荷米斯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 (高/寬) 出版日:2021/03/01 中國圖書分類:民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這是一本考前必備的實務錦囊 有了這本, 國家考試的答題即戰力將大幅提升! 有了這本, 您就可以遨遊民法,直至金榜題名! 重點收錄 大法官釋字 最高法院判例 最高法院判決 民事庭會議決議 具參考價值之重要判決 國考科目眾多,懂得善用工具才能發揮最大效率,本書就民法各編章中所涉及之考點依序為考生們蒐集了相關重要實務見解並說明其意旨。 此外,當有與實務見解持不同意見之學者看法時,亦同時整理其中,讓各位考生能迅速掌握目前實務見解與學者看法,以豐富答題內容。 作者簡介 荷米斯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民商法組 曾任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訴訟輔導員 現為執業律師 所謂正義不應只是居高臨下的同情,我們該相信什麼,要靠自己去找,致力成為頑固的夢想家,才能支撐起高壓的法律工作。 作者序 立法院於民國109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部分條文,總統於民國110年1月13日公布,訂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主要內容涉及「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將原規定訂婚年齡為男性17歲、女性15歲,結婚年齡為男性18歲、女性16歲,分別修正為訂婚年齡一律為17歲,結婚年齡一律為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使民眾原依法令、行政處分、法院裁判、契約得享有至20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如撫卹金、遺屬年金、父母離婚後約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等)於新法施行後,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之既有權益,明文保障持續享有至20歲;並就本次修正前已結婚、修正施行後仍未滿18歲者,明定其婚姻之要件及相關身分事宜不受本次修法影響。此外,立法院另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205條、第1030條之1,總統於民國110年1月20日公布,其中民法第205條訂自民國110年7月20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涉及「調降最高約定利率」【將現行週年利率20%調降至16%,且修正施行前之約定,於修正施行後始發生之利息債務,亦適用之(參照同時公布之民法債編施行法§10-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權衡」(增列法院於個案審理中調整或免除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之認定要件及審酌因素)。當有新法律之修正,往往將成為國家考試上之熱門考點,乃扼要說明相關條文修正內容,提醒各位讀者注意,國家考試科目眾多,想必讀者常覺得時間不夠用,本書為讀者省去自行翻找相關實務見解、整理相關學說見解的時間,希望能成為讀者準備考試的一股助力。 文末筆者要感謝編輯CC容忍我拖稿,並感謝本書美編Cash和責任編輯宛蓉協助排版、修正稿件錯誤之處,老話一句:祝福正在閱讀本書的你(妳),金榜題名,早日上岸,努力必將收穫美好果實! 110年3月7日 荷米斯 於律師事務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