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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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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系列名:這是一本解題書
ISBN13:9789574643165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林政豪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2/04/01
中國圖書分類:民法總則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明明已經念完一本厚厚的民法總則,明明已經上完一輪又一輪的面授或函授課程,但在面對考卷時,仍然不知道如何下筆嗎?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讓你將來面對考題的時候,不再回想起那個被國考巨人支配的恐懼。
這本書的使用方式
這本書收錄了近年各類國家考試的題目,同性質的題目其實也蠻多的,如果讀者對相同考點的考題已經麻痺了,可以趕快跳過,進到下一個單元,不用硬著拳頭每題都做完,可以留下一些題目以後複習的時候做。如果是不熟悉的考點,則可透過大量類似的題目去練習,慢慢理解這些爭點要如何處理。
什麼樣的人適合買這本書?
本書的考題並「不包括」近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的題目(請右轉正好的民法解題書進階篇),因此對於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為目標的讀者來說,這本書難度確實偏低。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於以高考、普考、司法特考、其他各類國家考試、甚至轉學考為目標的讀者,這本書的題目及解題思考,絕對可以幫你在各個考試攻城掠地搶分數。
謝謝願意給這本書機會的你。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舉例來說 5
體系圖 9
關於民法109年的修正 13
Chapter1權利與法律行為
Chapter0重.要.訊.息
Topic1 權利的內容1-3
1.1.1 民法的中心思想是個「人」―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95司特―書記官(四等)】 1-8
1.1.2 媽!我上封面了!―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89司特―書記官2(四等)】 1-11
1.1.3 漏水的空中花園―法人的侵權責任【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6
【106鐵特―材料管理(高員三級)】1-18
【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19
【109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0
1.1.4 左鄰右舍的愛恨情仇―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22
1.1.5 踩著油門的17歲少年―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
1.1.6 抽象的人別說痛苦―法人之慰撫金請求權【10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27
【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29
1.1.7 民法的任督二脈―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102地特─戶政(三等)】 1-33
Topic2 權利主體與客體1-35
1.2.1 真是毒到臍帶裡啊!―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特―司法事務官1(三等)】 1-49
1.2.2 亡者再臨―死亡宣告之效力【100軍法官】1-52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55
【103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56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57
1.2.3 這裡有批土地好便宜!―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59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61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62
【102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62
1.2.4 不懂事的董事―董事代表權之限制【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5
1.2.5 再不幫員工投保嘛―法人之侵權責任【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8
1.2.6 重起爐灶―死亡宣告之效力【102高考─戶政(三級)】 1-71
【108地特―戶政(三等)】1-73
【109地特―地政(三等)】1-74
1.2.7鋪路種稻好農民―物之所有權歸屬【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76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78
【103地特―戶政(三等)】1-79
【103原特―地政(三等)】1-79
【104地特―法制(三等)】1-81
1.2.8假董事真盜採―法人之侵權責任【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83
Topic3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㈠:行為能力1-86
1.3.1 電子遊戲機的奇幻旅程―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101普考─財稅行政】 1-97
1.3.2 好汽水,不買嗎?―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99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02
【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03
1.3.3 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與詐欺【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05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7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108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09
【106地特─地政(三等)】1-110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11
1.3.4 酷炫小神童―行為能力【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12
【103民間公證人】1-116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16
1.3.5 愛亂花錢的韓粉―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當得利【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118
【9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1-120
【103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21
【108身特―書記官(四等)】1-121
1.3.6 愛情真偉大―輔助宣告【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1-123
【105地特―戶政(三等)】1-126
【105身特―戶政(三等)】1-126
1.3.7 身為一個維修員先買車也是很正常的事―限制行為能力【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28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0
1.3.8 別人的祖父總是不會讓人失望―限制行為能力人【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1
【103地特─戶政(四等)】1-134
【102家調官(三等)】1-134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5
【104高考─戶政(三級)】1-136
【109地特―地政(三等)】1-136
1.3.9 你的錢就是我的錢?―輔助人的權限【102司特―書記官(三等)】 1-138
【102身特─書記官(四等)】1-140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40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41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141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142
【107地特―戶政(四等)】1-143
1.3.10 別人笑我太瘋癲―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行為能力【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44
【103家調官(三等)】1-146
【103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147
【102原特─地政(三等)】1-147
【102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148
【108普考―財稅行政】1-149
1.3.11 這個高中生也太有錢―法律行為之效力【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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