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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歐盟GDPR與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比較說明 系列名:專論系列 ISBN13:9789865262389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張陳弘;莊植寧 裝訂/頁數:平裝/356頁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2/07/01 中國圖書分類:民法總則 本書特色 歐盟GDPR施行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制的影響,不僅侷限在歐盟境內,更由於GDPR關於個人資料跨境傳輸之「適足性」要求規定,讓其施行影響擴及與歐盟各會員國有個資傳輸需求之全球各國與組織,臺灣亦然。本書兩位作者融合學術與實務經驗,就歐盟GDPR與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比較說明之撰寫,目的除了幫助讀者瞭解新時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外,也期盼能對於個資法修正與取得歐盟適足性認定事務提供助益。本書在寫作架構安排上,於每章內容先進行GDPR之論述,再為個資法的比較觀察,最後輔以案例說明,冀裨益讀者除了學理概念之理解外,亦能有效運用於實務案例操作。 目錄 修訂序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依GDPR第97條規定,於西元2020年6月24日提出GDPR實施兩週年評估報告(Data protection as a pillar of citizens’ empowerment and the EU’s approach to the digital transition - two years of application of the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報告的核心重點在期待使GDPR成為強化公民賦權之支柱與歐盟之數位轉型的重要力量,並藉由GDPR的實施推展,創立新的資料治理模式、樹立新的資料運用文化。其中就如何創立新的治理模式部分,報告中強調「獨立專責的資料保護機關搭配強化的執法權力」的重要性。就此,本版次因應修訂新增第10章「獨立監管機關」之介紹,以提供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未來的立法政策參考。 此外,歐盟此一全球化個資保護法制(全球性資料運用文化)的推展趨勢,臺灣勢必無法置身事外,故臺灣立法者於個資保護法律制定或修訂時,尤應特別注意與全球接軌之需求。就此,本版次持續性地增補歐盟相關文件,期使本書能跟上歐盟個資保護文化發展脈動。 目錄 修訂序 i 序 iii 參考文獻引用與名詞使用說明 v 第1章 「誰」的「何種行為」將受規範──立法管轄權範圍之界定 1 第2章 規範「何種資料」的蒐用行為──個人資料之定義 17 第3章 個資蒐用行為應遵循之一般性合法原則要求 59 第4章 蒐用一般(非特種)個人資料之合法事由規範 81 第5章 個人資料蒐用之「目的限定原則」──兼論「目的外使用」個人資料行為之合法性控制 123 第6章 蒐用敏感性(特種)個人資料之合法事由規範 143 第7章 資料主體之權利 167 第8章 資料管控者(或蒐用者)之義務 241 第9章 境外傳輸個資──將個人資料傳輸給第三國或國際組織 291 第10章 獨立監管機關 303 第11章 資料管控者及蒐用者之法律責任與資料主體之救濟權利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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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的市場競爭與管制:我國與歐盟競爭法的觀點 ISBN13:9789575117474 出版社:元照 作者:魏杏芳 裝訂/頁數:平裝/472頁 規格:21cm*15cm*2.1cm (高/寬/厚) 出版日:2022/06/01 中國圖書分類:經濟法規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探討我國公平法與歐盟競爭法各別觀點的論文集。主要的範疇包括持續自由化進程的電信業、電子商務中普遍存在的經銷議題,以及現行公平法相關規定可能的再詮釋等,以因應數位經濟對競爭法立法與執法帶來的挑戰。書中絕大多數的專論,即使題目未特別指出是以歐盟法為比較對象,但內容都會以相當篇幅,討論歐盟競爭法的政策、立法與執行,以及對我國相關領域的借鏡參考意義。作者以歐盟競爭法為各篇獨立的文章建立連結,呈現一貫的研究脈絡,是本論文集的特色,與制度介紹性質的書寫不同,對嘗試進一步瞭解歐盟競爭法的讀者或研究者而言,本論文集實具高度參考價值。 目錄 序 言 【競爭法與產業自由化】 ‧由歐盟電信法制與實踐談寬頻時代電信事業共享基礎設施的競爭法適用問題 壹、前 言/3 貳、歐盟電信業與競爭法的適用/7 一、近代歐洲電信業法制變遷簡述──競爭法的導入與發展/7 二、「歐洲電子通訊指令」(EECC)的新觀點/10 參、電信基礎設施共享的歐盟實踐/16 一、「義務共享」與「自願共享」/16 二、電信基礎設施共享的模式/19 三、電信基礎設施共享仍有競爭法的適用/21 肆、「遠傳亞太共頻共網案」分析/29 一、行動通訊網路共享的分類/30 二、「遠傳亞太共頻共網案」的合作態樣與主管機關審查/32 伍、我國電信業適用電管法與公平法的調和──代結論/37 ‧以歐盟規範與實踐論電信業價格擠壓的管制 壹、前 言/43 貳、經濟觀點(more economic-based approach)的管制策略──「指導文件」的內涵/44 一、背景說明/44 二、「指導文件」與電信業價格擠壓/46 參、歐盟電信業價格擠壓案例的觀察/61 一、Deutsche Telekom(DT)案/61 二、Telefónica案/66 三、小 結/69 肆、歐盟規範與實踐於我國電信業價格擠壓管制的借鑑意義/70 一、重新思考「市場主導者」的內涵與定義/72 二、正確界定電信業相關市場為根本前提/73 三、公平會應積極承擔電信業價格擠壓「事後」管制的任務/75 伍、結 語/77 ‧歐盟電信規範架構與匯流發展下的電信市場界定 壹、前 言/79 貳、歐盟「2002電信規範架構」與競爭法原則/81 一、顯著市場力量(Significant Market Power, SMP)與支配地位(A Dominant Position)的認定/84 二、接取與互連(Access and Interconnection)/89 參、適於「事前」(ex ante)管制市場的選擇及其標準/93 一、三項累積適用的標準/95 二、以「用戶迴路市場」為例的分析/98 肆、技術創新與電信市場界定(Market Definition)/103 一、創新與「需求替代性」/104 二、創新與「供給替代性」/106 三、創新與「潛在性競爭」/108 伍、網路電話(VoIP)與市場界定/110 陸、結 論/115 ‧藥廠銷售合作、製藥產業競爭與公平交易法──歐盟產業調查的啟示 壹、前 言/119 貳、藥品供需概述/120 一、藥品支出──我國與外國的比較/121 二、藥品供應鏈簡述/123 參、藥廠間的銷售合作協議──歐盟產業的觀察與案例/127 一、原廠與學名藥廠間的銷售協議/129 二、原廠間的銷售協議/138 肆、歐盟經驗的借鏡意義──適合我國產業發展的公平法執行策略/148 一、在合作的基礎上競爭/149 二、藥廠共同推廣與行銷的重視/150 三、結合規範適用的必要/152 伍、結 論/156 【競爭法與電子商務】 ‧論數位經濟時代的網路經銷限制──以歐盟規範管制與實踐為核心 壹、前言──問題的提出/161 貳、網路經銷限制與歐盟規範管制的實踐/162 一、網路銷售管道/162 二、網路經銷的限制/164 參、歐盟電子商務產業調查報告的發現/181 肆、結 論/185 後 記/185 ‧論網路經銷的價格限制 壹、前 言/187 貳、網路經銷與價格限制措施/189 一、網路、價格競爭與經銷價格維持/189 二、與網路經銷價格維持有關的作法/192 三、轉售價格維持與「搭便車」問題/201 參、網路最低廣告價格與網路轉售價格維持/203 一、美 國/203 二、歐 盟/209 肆、公平法第19條與網路經銷價格限制──代結論/215 ‧電子商務、轉售價格維持與演算法──由歐盟產業調查與華碩案談起 壹、前 言/223 貳、電子商務中事業普遍實施轉售價格維持──歐盟電子商務產業調查的發現/225 一、價格透明性促進價格競爭/226 二、線上線下搭便車/226 三、製造商直接參與零售活動增加/226 四、擴大實施選擇性經銷/227 參、轉售價格維持與華碩案中的演算法/230 一、華碩案事實簡述/231 二、華碩案中的垂直合意──協議與一致性行為(agreement and concerted practices)/232 三、華碩案中的演算法/234 四、由華碩案看電子商務中歐盟執行競爭法的幾點觀察/235 肆、演算法與競爭法的適用問題/242 一、演算法的基本概念/242 二、演算法與事業間共謀/246 伍、他國經驗的啟示與我國執行實務的改進建議──代結論/258 ‧論合意證明的溝通證據──由預拌混凝土處分案談起 壹、問題的提出──預拌混凝土處分案中的合意推定/265 貳、合意證明的情況證據與溝通證據/267 一、「有意識平行行為」與「一致性行為」之辨/267 二、情況證據中的溝通證據(communication evidence)/271 參、各國在合意證明上運用溝通證據的實踐/275 一、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與情況證據的運用/275 二、美國、歐盟暨我國實務案例與溝通證據/278 三、評 析/291 肆、公平法第14條的再詮釋──預拌混凝土案合意證明的檢討/295 一、「意思聯絡」等於「合意」?/296 二、第14條第2項「意思聯絡」的再解釋/299 三、第14條第3項「合意推定」規定的再思考/302 四、對預拌混凝土案有關「合意推定」的評析/305 伍、溝通證據與數位經濟時代查處聯合行為的關係/307 陸、結 論/311 【競爭法立法、執法與政策】 ‧論「相對市場優勢地位」於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壹、前言──問題的提出/317 貳、各國法制處理「相對市場優勢地位」的作法/319 一、國內法有特定條文規範濫用「優勢議約地位」/323 二、國內法未設特定條文規範濫用「優勢議約地位」/333 三、適用一般競爭法處理濫用「優勢議約地位」問題/335 參、適用競爭法處理濫用「優勢議約地位」的歐盟經驗/338 一、界定獨立的「後市場」(aftermarket)/340 二、支配地位與「義務的交易伙伴」(Obligatory trading partner)/345 肆、「相對市場優勢地位」於我國公平法之適用/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