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規重點整理 系列名:高普考‧特考‧升等升資考試 ISBN13:9786263342392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許文昌 裝訂/頁數:平裝/864頁 規格:23cm*17cm*3.5cm (高/寬/厚) 版次:23 出版日:2022/09/27 中國圖書分類:土地法規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乃作者依最新修訂法規、相關大法官會議解釋,以及最新上課教材全新整編而成,並收錄111~110年歷屆試題,俾能契合時事,掌握考題趨勢,為準備地政人員考試不可或缺的最佳參考用書。 ‧參照土地相關法規多達二十餘種,一一切入考點,內容詳實、豐富。 ‧將法規以表解方式編撰,除可通透瞭解完整之法規架構,亦方便記憶、背誦。 ‧每章末精選申論題型,供讀者模擬演練,熟悉考題趨勢所在。 ‧將近年重要實例題統一收入於第八章,以適應最近考試日漸增多之實例題與應用題,提升學生應考實力。 ‧將土地法規熱門的爭議問題,另闢一專章討論,深入分析探討。 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地權 第三章地籍 第四章地用 第一節通用 第二節國土計畫 第三節區域計畫 第四節都市計畫 第五節不動產租用 第六節空地與荒地 第七節土地重劃 第八節土地更新 第九節特殊不動產管制 第五章地價 第六章地稅 第一節地價稅 第二節土地增值稅 第三節房地合一所得稅 第四節其他稅費 第七章土地徵收與照價收買 第一節土地徵收 第二節區段徵收 第三節照價收買 第八章實例與應用 附錄歷屆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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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繼承者們:共有土地繼承者們分合疑難鬆綁術 作者:郭睦萱 出版社:詹氏 出版日期:2019/07/01 條碼:9789577055897 內容簡介 阿公沒交代清楚的事 公同共有-針對不動產 分割遺產之訴 法定繼承人 代筆遺囑 特留分 我的多數決算盤 共有土地之出售(§34-1) 不動產買賣契約-出售共有物 土地法§34-1之書面通知-出售共有物 提存價金-出售共有物 某共有人失蹤-設置財產管理人 真的談不攏,斷開關係! 共有物之分割-權利分割 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 分割方案-分割共有物之訴 價金找補-分割共有物之訴 協議分割之調處 小動作一直來 強行過戶 切結不實 試水溫-為規避他共有人行使優購權 共有土地之設定地上權 不甘示弱!小,不是我願意的 以大吃小 土地法§34-1條之優先購買權-針對共有人出售自己的持分 假贈與-規避共有人之優購權 共有人處分其持分-交換 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針對出售全部共有物 蒙在鼓裡,最後一個知道的是我? 土地法§34-1之優先購買權-針對共有人出售全部共有物 解除買賣契約-他共有人假意行使優購權 請公證人辦理公證體驗-他共有人假意行使優購權 假扣押-為規避多數決出售共有物 虛偽設定抵押-他共有人阻擾共有物出售 本書特色 這些共有土地的迷思,引爆手足戰爭 你的就是我的 共有人可以擅自在土地上興建房屋? 家產不落外姓、嫁出去的女兒不能繼承? 只要多數贊成,共有人可以將土地賣出卻不告知少數? 我的還是我的 兄弟姊妹中我最孝順,父母可以把遺產全部留給我一個人? 繼承了一筆公同共有土地,卻不知自己持分是多少? 建商來談購地,就是不想賣,他能拿我怎麼樣? 大家都在偷談的共有土地, 閃開,讓專業的來! #不動產法律權威 #郭睦萱律師 #18年實務經驗做好做滿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郭睦萱 現職 一、敦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二、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三、士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四、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五、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監事 學歷及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國立政治大學畢業 授課資訊 一、排除地上物之法律攻防術 二、破解土地謄本上的疑難雜症 三、洞悉不動產買賣之法律風險 四、共有土地處分之實際案例解析 五、包租公防身術 六、銷售房屋糾紛知多少-建商之法律風 目錄 疑難之前 推薦序 作者序 共有土地簡化術 繼承者們的真人實事 Case1 土地被共有人長期占用,每年除了乖乖繳稅,也無法收益,共有人可否以多數決將整筆土地出售給他人? Case2 共有人需錢孔急,可否將土地之公同共有潛在持分出售給他人? Case3 2人以上行使優先購買權,怎麼判斷?事後解約有用嗎? Case4 他共有人假意行使優購權阻止過戶,怎麼辦? Case5 如何預立遺囑,避免身後子女爭產? 共有物持有的難題 共有的型態 分別共有-針對不動產 公同共有-針對不動產 變更共有型態-公同共有變為分別共有 管理爭端 共有不動產之管理 分管協議 默示分管契約 共有人無權占有-訴請返還土地 共有人無權占有-訴請返還不當得利 共有物出售的攻防 風暴醞釀 土地開發 以大吃小 土地謄本 手足出走 土地法§34-1之優先購買權-針對共有人出售自己的持分 假贈與-規避共有人之優購權 共有人處分其土地持分-交換 分裂競爭 共有土地之出售(土地法§34-1) 不動產買賣契約-出售共有物 土地法§34-1所指之建築改良物 土地法§34-1-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 土地法§34-1所指之「處分」 土地法§34-1之書面通知-出售共有物 土地法§34-1之公告-出售共有物 提存價金-出售共有物 監護宣告 遺產管理人-某共有人死亡,且其所有繼承人均拋棄繼承 某共有人失蹤-設置財產管理人 土地法§34-1之優先購買權-針對共有人出售全部共有物 同一條件優先購買 共有土地出售相關爭議-仲介費 土地法§104之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之競合-共有人與基地承租人 關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債權效力 關於土地法§104之優先購買權-物權效力 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針對出售全部共有物 解除買賣契約-他共有人假意行使優購權 請公證人辦理公證體驗-他共有人假意行使優購權 訴願程序-多數決出售共有物遭阻止過戶 假扣押-為規避多數決出售共有物 虛偽設定抵押-他共有人阻擾共有物出售 強行過戶 切結不實 試水溫-為規避他共有人行使優購權 共有土地之設定地上權 劃清界線 共有物之分割-權利分割 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 分割方案-分割共有物之訴 合併分割-分割共有物之訴 價金找補-分割共有物之訴 分割共有物之訴-抵押權轉載 變賣共有物時之優購權 協議分割之調處 遺產分割協議書 特別代理人-遺產分割協議 分割遺產之訴 被繼承人的身後規劃 繼承與遺囑 法定繼承人 遺囑 代筆遺囑 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 遺囑執行人 特留分 繼承者們的工具箱 認識土地謄本-「分別共有」 認識土地謄本-「公同共有」 地籍謄本申請書及切結書填寫範例 戶籍謄本申請書填寫範例 認識提存書 通知他共有人行使權利存證信函填寫範例 他共有人同意優購存證信函填寫範例 附錄 土地法第34-1條執行要點 關鍵字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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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測量平差法精要(修訂二版) 作者:蘇安三 出版社:文笙 出版日期:2013/09/01 ISBN:9789862970737 內容簡介 凡測量必有誤差,測量成果之良窳及是否可用,有賴於精度之計算及判定。測量上通常以中誤差(標準誤差)作為精度之判別基準,而中誤差大小則須經平差計算始能得之。對於平差理論,本書儘量避開艱澀難懂的數學及詞彙,而以精要淺顯的理論配合甚多計算例及高.普.特及專技考試試題題解。本書編撰著重計算,主要目的乃讓讀者能從諸多不同題型之解題過程中瞭解平差,並知所運用。 利用重複觀測或多餘觀測以求出待求值之最或是值及其中誤差,均需經過平差計算。重複觀測採用直接觀測平差,計算較為簡易。而多餘觀測可選擇採用間接觀測平差或條件觀測平差,計算較為繁瑣,一般常用矩陣法解之,故在閱讀本書第三章之前,若對矩陣法尚覺生疏者,建議先閱讀本書之附錄:矩陣。 間接觀測平差或條件觀測平差均為求解多餘觀測問題之方法,各有優缺點。本書特以諸多相同題目分別在第三章以間接觀測平差為例解之,並在第四章以條件觀測平差為例解之,同樣題目在第三章及第四章之題目排序盡量相同,讓讀者能方便翻閱對照,並互相比及熟悉兩種方法之運算要領。 「測量平差法」在測量及空間資訊系為必修科目,測量類科之高.普.特及專技考試為必考;而「測量學」為土木、水利、水保、採礦、地政等類科之必修科目,「誤差理論」是測量學之重要章節。而誤差理論為測量平差法的一部份,故測量平差法也是高.普.特及專技考試之重要考題。但坊間甚少有關測量平差法專書。很多學生問我,到那裡買書?他們買不到書,因而讓我興起寫書的念頭。本人教授此學科,累積多年授課經驗編寫「測量平差法精要」,讓想買書的人可以多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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