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法(I):契約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115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688頁 規格:23cm*17cm*2.8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1/15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契約法是什麼? 第一樂章 權利移轉型契約-以買賣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當事人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步驟3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4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5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之要點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在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契約之履行-履行輔助人 步驟2 出賣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3 債務不履行 步驟4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5 權利出賣人之給付義務與特殊問題 步驟6 買受人之給付義務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步驟7 涉他契約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如何確保債權之實現? 步驟1 保全-代位權與撤銷訴權 步驟2 定金與違約金 步驟3 保證契約 步驟4 讓與擔保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成立後,為何會發生變動? 步驟1 債之變更 步驟2 債之更改 步驟3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效力如何歸於消滅? 步驟1 清償、抵銷、抵銷契約 步驟2 消滅時效 步驟3 權利失效理論 第二樂章 權利授與型契約-以租賃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權利授與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3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4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要點-租賃期間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在租賃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出租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承租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押租金契約 步驟2 出租人之留置權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變更課題 步驟1 主體之變更-出租人之變更 步驟2 主體之變更-承租人之變更 步驟3 客體之變更 步驟4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2 未定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3 租賃契約之終止 步驟4 消滅時效 第三樂章 勞務型契約-以承攬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3 特種承攬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在承攬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承攬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定作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承攬人之特殊抵押權 步驟2 承攬人抵押權之效力 步驟3 履約保證書 第四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承攬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作人與委任人之終止權 步驟2 消滅時效與其他重要期間規範 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313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712頁 規格:23cm*17cm*2.7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2/01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拉開侵權行為法和物權法的序幕 第一樂章 侵權行為法 第一部 侵權行為之成立-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兩套涇渭分明的體系-財產權vs.人格權 步驟1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步驟2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步驟3 民法第184條第2項 第二部 侵權行為之效力-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在侵權行為之債成立之後 步驟1 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2 非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3 損害賠償之範圍 步驟4 比較-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部 談「人格權」之保護 序曲 截然不同的思維-談人格權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人格權 步驟2 特別人格權之保護 步驟3 其他人格法益之保護 步驟4 身分法益 第四部 特殊侵權行為 序曲 「特殊侵權行為」之意義與規範上之必要性 步驟1 共同侵權行為 步驟2 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3 定作人與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4 商品製造人責任 步驟5 醫療責任 第二樂章 物權法 第一部 先來說說幾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序曲 從物權法的基礎談起-物 步驟1 「物」之定義與種類 步驟2 物權法定主義 步驟3 公示原則vs.公信原則vs.無權處分vs.善意受讓 第二部 不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不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定著物」與「土地」之間的微妙關係 步驟2 當土地與定著物同屬於一人所有 步驟3 當土地與定著物不同屬一人所有 步驟4 共有 步驟5 區分所有 第三部 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有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2 無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3 共有 第四部 普通抵押權 序曲 橫跨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抵押權 步驟1 普通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普通抵押權之消滅 第五部 最高限額抵押權 序曲 很有個性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步驟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 步驟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消滅
還沒有人留下心得,快來搶頭香!
為您推薦
人氣推薦!已有17位會員共同選購!!
財產法(I):契約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115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688頁 規格:23cm*17cm*2.8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1/15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契約法是什麼? 第一樂章 權利移轉型契約-以買賣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當事人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步驟3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4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5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之要點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在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契約之履行-履行輔助人 步驟2 出賣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3 債務不履行 步驟4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5 權利出賣人之給付義務與特殊問題 步驟6 買受人之給付義務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步驟7 涉他契約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如何確保債權之實現? 步驟1 保全-代位權與撤銷訴權 步驟2 定金與違約金 步驟3 保證契約 步驟4 讓與擔保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成立後,為何會發生變動? 步驟1 債之變更 步驟2 債之更改 步驟3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效力如何歸於消滅? 步驟1 清償、抵銷、抵銷契約 步驟2 消滅時效 步驟3 權利失效理論 第二樂章 權利授與型契約-以租賃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權利授與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3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4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要點-租賃期間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在租賃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出租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承租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押租金契約 步驟2 出租人之留置權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變更課題 步驟1 主體之變更-出租人之變更 步驟2 主體之變更-承租人之變更 步驟3 客體之變更 步驟4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2 未定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3 租賃契約之終止 步驟4 消滅時效 第三樂章 勞務型契約-以承攬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3 特種承攬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在承攬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承攬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定作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承攬人之特殊抵押權 步驟2 承攬人抵押權之效力 步驟3 履約保證書 第四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承攬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作人與委任人之終止權 步驟2 消滅時效與其他重要期間規範 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313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712頁 規格:23cm*17cm*2.7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2/01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拉開侵權行為法和物權法的序幕 第一樂章 侵權行為法 第一部 侵權行為之成立-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兩套涇渭分明的體系-財產權vs.人格權 步驟1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步驟2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步驟3 民法第184條第2項 第二部 侵權行為之效力-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在侵權行為之債成立之後 步驟1 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2 非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3 損害賠償之範圍 步驟4 比較-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部 談「人格權」之保護 序曲 截然不同的思維-談人格權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人格權 步驟2 特別人格權之保護 步驟3 其他人格法益之保護 步驟4 身分法益 第四部 特殊侵權行為 序曲 「特殊侵權行為」之意義與規範上之必要性 步驟1 共同侵權行為 步驟2 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3 定作人與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4 商品製造人責任 步驟5 醫療責任 第二樂章 物權法 第一部 先來說說幾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序曲 從物權法的基礎談起-物 步驟1 「物」之定義與種類 步驟2 物權法定主義 步驟3 公示原則vs.公信原則vs.無權處分vs.善意受讓 第二部 不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不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定著物」與「土地」之間的微妙關係 步驟2 當土地與定著物同屬於一人所有 步驟3 當土地與定著物不同屬一人所有 步驟4 共有 步驟5 區分所有 第三部 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有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2 無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3 共有 第四部 普通抵押權 序曲 橫跨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抵押權 步驟1 普通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普通抵押權之消滅 第五部 最高限額抵押權 序曲 很有個性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步驟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 步驟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消滅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簡介】 ✧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站 ▷隨文註釋 ▷實務解析 ▷範題精選 ▷模擬試題 ▷邱說解析 ✦改版重點 ✧20版隆重獻聲──6大主題有聲導讀,讓你一飽耳福、民訴法喜充滿 ▷基礎理論(訴訟架構及程序法理) ▷當事人適格及訴訟擔當 ▷共同訴訟類型及處理 ▷訴訟標的理論及訴權理論 ▷當事人恆定及重複起訴禁止 ▷舉證責任之分配 *實體書、有聲導讀一次滿足,即可升級為有聲書! *只在「新學林官網」獨家販售! ✧新增113年度考題 ▷113司律 ▷113台大 ▷113政大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 民事訴訟法總論:程序架構及基礎理論 一、前言:本法的研讀與準備 1-3 ㈠訴訟法的特性 1-3 ㈡如何學習──體系的建構及法理基礎的記憶 1-5 二、民事訴訟之程序架構 1-6 ㈠起訴階段 1-7 ㈡言詞辯論階段 1-7 ㈢證據調查階段 1-8 ㈣判決階段 1-8 三、民事訴訟之理論基礎 1-11 ㈠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 1-11 ㈡本法之理念(程序法上之基本要求) 1-11 四、民事訴訟之審理原則(訴訟法理) 1-16 ㈠處分權主義 1-16 ㈡辯論主義 1-18 專題研究──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之綜合說明 1-21 ㈢公開主義 1-26 ㈣直接審理主義 1-27 ㈤言詞審理主義 1-28 ㈥適時提出主義 1-29 ㈦集中審理主義 1-31 ㈧自由心證主義 1-32 五、訴訟事件與非訟事件之程序進行與法理適用 1-33 ㈠事件性質及程序法理之差異 1-33 ㈡程序法理之交錯適用 1-37 ㈢程序法理之法定轉化 1-37 Chapter2 訴訟主體論㈠:法院 壹、概說 一、意義 2-5 二、組織 2-5 ㈠審級制度 2-5 ㈡審判體之組成 2-5 三、審判權限之分配 2-6 ㈠法定法官原則 2-6 ㈡審判權之分配 2-6 ㈢管轄權之分配 2-7 ㈣法院內部事務之分配 2-7 專題研究──訴訟要件之審查:「先程序後實體」之審理模式 2-8 貳、民事審判權 一、意義 2-14 二、性質 2-14 ㈠訴訟要件之一 2-14 ㈡職權調查事項 2-14 三、認定及處理 2-15 ㈠認有審判權:續為審理其他程序要件 2-15 ㈡認無審判權:裁定移送或駁回 2-15 ㈢審判權恆定原則 2-15 專題研究──國際審判管轄權之認定 2-16 參、管轄權 一、意義 2-20 二、性質 2-20 ㈠訴訟要件之一 2-20 ㈡職權調查事項 2-20 ㈢無審判權即無管轄權 2-21 三、型態 2-21 ㈠職務管轄 2-21 ㈡土地管轄 2-21 ㈢專屬管轄 2-25 ㈣任意管轄 2-26 ㈤合意管轄 2-30 ㈥應訴管轄 2-33 ㈦指定管轄 2-34 四、調查及欠缺之處理 2-35 ㈠管轄恆定原則 2-35 ㈡訴訟之移送 2-36 肆、迴避 一、意義 2-38 二、自行迴避 2-38 ㈠前審裁判 2-38 ㈡仲裁 2-40 三、裁定迴避(聲請迴避) 2-41 四、經兼院長之法官同意之迴避 2-41 五、司法事務官、法院書記官及通譯之迴避 2-41 Chapter3 訴訟主體論㈡:當事人 Section1 基礎理論 壹、當事人概念 一、意義 3-7 二、形式當事人與實質當事人概念 3-7 ㈠形式當事人一元主義 3-7 ㈡賦予實質當事人相當之程序主體權 3-8 三、當事人之基本特徵 3-8 ㈠當事人兩造對立原則 3-8 ㈡當事人應受判決效力所拘束 3-9 四、當事人享當事者權(程序主體權、訴訟法上之基本人權) 3-10 ㈠辯論權 3-10 ㈡當事人公開 3-11 ㈢其他權利事項 3-11 貳、當事人確定 一、意義 3-13 二、性質 3-1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1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13 三、確定標準及具體認定 3-14 ㈠以已死亡之人為當事人 3-14 ㈡冒名起訴或冒名應訴 3-14 ㈢本無其人之捏名起訴 3-14 ㈣未使用真名之化名起訴 3-15 參、當事人能力 一、意義 3-16 二、性質 3-16 ㈠訴訟要件之一 3-16 ㈡職權調查事項 3-16 ㈢屬一般抽象之資格 3-17 三、範圍 3-17 ㈠有權利能力者 3-17 ㈡胎兒 3-17 ㈢非法人團體 3-18 肆、當事人適格 一、意義 3-23 二、性質 3-2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2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24 ㈢屬須具體認定之資格 3-24 ㈣有當事人適格者具訴訟實施權 3-24 三、判斷標準 3-24 ㈠原則標準:訴訟標的之實體法上權利義務法律關係歸屬主體,具當事人適格 3-24 ㈡衍生標準:依不同訴訟之種類定當事人適格之標準 3-27 ㈢例外情況:訴訟擔當(訴訟信託) 3-29 專題研究──訴訟類型與判決效力概說 3-30 專題研究──確認訴訟之當事人適格與確認利益 3-34 四、訴訟擔當(當事人適格認定之例外類型) 3-38 ㈠意義 3-38 ㈡性質:形式當事人與實質當事人分離 3-38 ㈢類型 3-39 ㈣效力 3-40 五、法定訴訟擔當 3-42 ㈠具體事例之一:破產訴訟(破產§§75、90、92 e) 3-42 ㈡具體事例之二:債權人代位訴訟(民§242) 3-43 ㈢具體事例之三:共有人代位訴訟(民§821) 3-44 ㈣具體事例之四: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消保§53、民訴§44-3,妨害制止請求訴訟、法定訴訟擔當團體訴訟) 3-46 六、任意訴訟擔當 3-49 ㈠法定類型之一:選定當事人制度(民訴§41) 3-50 ㈡法定類型之二:選定公益社團法人為選定當事人(民訴§44-1,任意訴訟擔當團體訴訟) 3-58 ㈢法定類型之三:追加選定當事人制度(消保§54、民訴§44-2,公告曉示制度與併案請求) 3-60 ㈣法定類型之四:消費者保護法上之消費者團體訴訟(消保§50Ⅰ)? 3-63 專題研究──現代型紛爭事件及訴訟制度 3-66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之認定與訴訟擔當與否 3-72 專題研究──訴訟擔當中判決效力擴張之正當化依據 3-77 專題研究──非法人團體之當事人適格及判決效力之擴張 3-81 伍、訴訟能力 一、意義 3-93 二、性質 3-93 ㈠訴訟要件之一 3-93 ㈡職權調查事項 3-93 三、立法意旨 3-94 四、判斷標準 3-94 ㈠有訴訟能力者 3-94 ㈡無訴訟能力者 3-94 ㈢限制訴訟能力者 3-95 ㈣外國人 3-95 五、欠缺之救濟 3-95 陸、辯論能力 一、意義 3-96 二、立法意旨 3-96 三、判斷標準 3-96 Section2 複數當事人(共同訴訟) 壹、共同訴訟 一、概說 3-116 ㈠意義 3-116 ㈡功能 3-116 ㈢發生原因 3-119 ㈣類型及分類標準 3-121 二、普通共同訴訟 3-125 ㈠意義 3-125 ㈡性質 3-125 ㈢程序設計 3-125 ㈣程序效果 3-127 三、必要共同訴訟 3-129 ㈠意義 3-129 ㈡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3-129 ㈢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3-135 ㈣程序設計 3-138 ㈤程序效果 3-142 專題研究──合一確定之認定方式及爭議處理 3-144 四、特殊型態共同訴訟: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3-163 ㈠意義 3-163 ㈡性質 3-163 ㈢立法目的 3-164 ㈣要件 3-164 ㈤審理 3-166 貳、訴訟參加 一、概說 3-168 ㈠意義 3-168 ㈡制度目的 3-168 ㈢類型 3-169 二、輔助參加(從參加) 3-170 ㈠意義 3-170 ㈡要件 3-170 ㈢程序 3-172 ㈣地位 3-172 ㈤權限 3-173 ㈥效力 3-174 ㈦參加人承當訴訟 3-177 ㈧當事人之告知訴訟 3-177 ㈨法院之職權通知訴訟 3-179 三、特殊型態訴訟參加:共同訴訟參加、共同訴訟輔助參加 3-183 ㈠類型 3-183 ㈡共同訴訟參加 3-183 ㈢共同訴訟輔助參加 3-185 Chapter4 訴訟程序㈠:訴訟程序通則 壹、訴訟代理人 一、概說 4-9 ㈠意義 4-9 ㈡性質:訴訟要件之一 4-9 ㈢限制:雙方代理之禁止 4-10 二、法定代理人 4-10 ㈠意義 4-10 ㈡種類 4-10 ㈢權限 4-11 ㈣為訴訟所必要之允許 4-12 三、訴訟代理人 4-12 ㈠意義 4-12 ㈡資格 4-12 ㈢委任行為 4-13 ㈣權限 4-15 ㈤效力 4-16 ㈥消滅 4-19 四、輔佐人 4-22 ㈠意義 4-22 ㈡必要性 4-22 ㈢要件 4-22 ㈣效力 4-22 ㈤輔佐人、訴訟代理人及參加人之比較 4-23 貳、訴訟費用 一、概說 4-24 ㈠意義 4-24 ㈡目的 4-24 二、訴訟費用之範圍 4-26 ㈠意義 4-26 ㈡具體內涵 4-26 三、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 4-27 ㈠意義 4-27 ㈡訴訟標的價額恆定原則 4-28 ㈢訴訟標的價額核定標準 4-28 四、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4-30 ㈠意義 4-30 ㈡徵收標準 4-30 ㈢溢收費用之退還 4-32 五、訴訟費用之負擔 4-32 ㈠意義 4-32 ㈡標準 4-32 ㈢訴訟費用之確定及裁判 4-34 ㈣未納訴訟費用之效果 4-35 六、訴訟費用之擔保 4-36 ㈠意義 4-36 ㈡立法意旨 4-36 ㈢命供擔保之要件 4-36 ㈣命供擔保之裁定 4-37 ㈤供擔保之方法與效力 4-37 ㈥擔保物之返還 4-37 ㈦擔保物之變換 4-38 ㈧訴訟費用供擔保規定之準用 4-38 七、訴訟救助 4-40 ㈠意義 4-40 ㈡立法意旨 4-40 ㈢要件 4-40 ㈣程序 4-41 ㈤效力 4-41 ㈥撤銷 4-43 ㈦訴訟費用之徵收及歸還 4-43 ㈧訴訟費用之裁定減免 4-44 ㈨救濟 4-44 參、當事人書狀 一、概說 4-45 二、書狀之程式 4-45 三、書狀欠缺之效果及補正 4-45 四、代書狀之筆錄 4-45 五、科技設備傳送書狀 4-46 肆、送達 一、意義 4-47 二、送達機關或送達人 4-48 ㈠法院書記官及執達員 4-48 ㈡郵務機構 4-48 ㈢囑託送達人 4-48 三、應受送達人 4-49 ㈠原則 4-49 ㈡例外 4-49 四、應送達之文書 4-53 ㈠文書之繕本或影本 4-53 ㈡通知書 4-53 ㈢判決或裁定正本 4-53 五、送達之處所 4-53 ㈠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4-53 ㈡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 4-53 六、送達之時間 4-54 ㈠原則 4-54 ㈡例外:允許於例假日及夜間送達者 4-54 七、送達之方法 4-54 ㈠交付送達 4-54 ㈡寄存送達 4-56 ㈢留置送達 4-56 ㈣公示送達 4-57 ㈤以科技設備傳送送達 4-58 八、送達之效力 4-58 伍、期日及期間 一、期日 4-60 ㈠意義 4-60 ㈡種類 4-60 ㈢指定 4-60 ㈣開始與終了 4-61 ㈤變更與延展 4-61 二、期間 4-62 ㈠意義 4-62 ㈡種類 4-62 ㈢起算與計算 4-65 ㈣伸長或縮短 4-67 ㈤聲請回復原狀 4-68 陸、訴訟程序之停止 一、概說 4-69 ㈠意義 4-69 ㈡立法目的 4-69 二、當然停止 4-70 ㈠意義 4-70 ㈡承受訴訟 4-75 三、裁定停止 4-78 ㈠意義 4-78 ㈡原因 4-78 ㈢撤銷 4-81 四、合意停止 4-82 ㈠意義 4-82 ㈡原因 4-82 五、訴訟停止之效力 4-84 ㈠當然停止及裁定停止之效力 4-84 ㈡合意停止之效力 4-85 專題研究──法院間審判權爭議之處理 4-86 Chapter5 訴訟客體論㈠:訴訟上請求 Section1 基礎理論 壹、訴之基本觀念 一、總論 5-4 ㈠訴之意義 5-4 ㈡訴之基本內涵 5-4 二、訴之種類 5-5 ㈠給付之訴 5-6 ㈡確認之訴 5-7 ㈢形成之訴 5-8 貳、審判之對象 一、訴訟要件(程序要件)之審查 5-12 ㈠訴訟要件 5-12 ㈡訴訟法上之權利保護要件(權利保護必要) 5-13 ㈢實體法上之權利保護要件 5-14 二、訴訟標的與訴訟標的理論 5-17 ㈠訴訟標的之認定 5-18 ㈡訴訟標的對訴訟程序之重要影響 5-21 ㈢舊訴訟標的理論(傳統訴訟標的理論) 5-22 ㈣新訴訟標的理論 5-22 專題研究──新、舊訴訟標的理論之內涵及差異 5-25 ㈤訴訟標的相對論 5-33 ㈥其他訴訟標的理論 5-35 Section2 複數訴訟上請求(訴之客觀合併) 壹、通論 一、意義 5-45 二、功能 5-46 ㈠保障當事人之實體及程序利益 5-46 ㈡達成訴訟經濟 5-46 ㈢防止裁判之牴觸 5-46 三、發生原因 5-46 四、要件 5-47 ㈠須原告於同一訴訟程序中合併主張數宗訴訟 5-47 ㈡須受訴法院就數宗訴訟中之一訴訟有管轄權 5-47 ㈢須數個請求得行同種訴訟程序 5-47 ㈣須數訴無禁止合併之規定 5-47 五、調查與處理 5-48 ㈠移送 5-48 ㈡命分別辯論或改用程序 5-48 ㈢命補正或為駁回裁定 5-48 貳、訴之客觀合併之態樣 一、單純合併 5-49 ㈠意義 5-49 ㈡型態 5-49 ㈢審判方式 5-50 二、預備合併 5-51 ㈠意義 5-51 ㈡制度目的 5-51 ㈢要件 5-53 ㈣審判方式 5-54 專題研究──預備合併之上訴 5-57 專題研究──代償請求之起訴方式 5-62 三、競合合併(傳統上所稱「重疊合併」) 5-64 ㈠意義 5-64 ㈡要件 5-64 ㈢審判方式 5-64 四、選擇合併 5-65 ㈠意義 5-65 ㈡要件 5-65 ㈢審判方式 5-66 五、特殊之合併態樣㈠:訴之客觀合併類型之擴大 5-70 ㈠預備合併適用範圍之擴大 5-70 ㈡重疊合併意義之變更 5-73 ㈢其他合併類型之承認 5-73 六、特殊之合併態樣㈡:訴之主觀預備合併 5-76 ㈠類型 5-76 ㈡審理 5-78 ㈢承認與否 5-78 Chapter6 訴訟程序㈡:起訴階段 壹、起訴之程式 一、訴之提起 6-5 二、起訴狀之記載 6-5 ㈠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6-5 ㈡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6-5 ㈢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訴之聲明) 6-8 ㈣宜記載事項 6-11 貳、起訴之效力:訴訟繫屬 一、意義 6-12 二、效果 6-12 ㈠審判權恆定原則 6-12 ㈡管轄恆定原則 6-12 ㈢訴訟標的價額恆定原則 6-13 ㈣當事人恆定原則 6-13 ㈤實體法上之效力 6-29 參、起訴之審查 一、程序要件之審查 6-30 ㈠審查內涵 6-30 ㈡審查程序 6-32 二、訴有無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之審查(一貫性審查) 6-33 三、濫行起訴之處理 6-33 肆、起訴之限制:特定訴之利益之具體化標準 一、提起將來給付之訴之限制 6-35 ㈠立法意旨 6-36 ㈡限制要件:有預為請求之必要 6-37 ㈢具體類型 6-38 ㈣判決方式 6-40 二、提起確認訴訟之限制 6-40 ㈠確認客體須具請求對象適格(權利保護之資格) 6-40 ㈡確認訴訟須具確認利益(權利保護之利益) 6-42 三、更行起訴之限制 6-44 ㈠立法意旨 6-45 ㈡要件:前後二訴屬同一事件 6-45 ㈢違反效果 6-48 四、提起一部訴求之限制 6-51 ㈠種類 6-52 ㈡承認與否 6-53 ㈢相關說明 6-57 Chapter7 訴訟程序㈢:言詞辯論階段 一、意義 7-5 ㈠名詞意義 7-5 ㈡動詞意義 7-5 二、種類 7-7 ㈠必要之言詞辯論與任意之言詞辯論 7-7 ㈡本案之言詞辯論與非本案之言詞辯論 7-7 三、言詞辯論之準備:爭點整理之進行 7-8 ㈠目的 7-8 ㈡程序設計 7-9 專題研究──訴訟中重要的事實群內涵及其存在目的 7-12 四、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應為之行為 7-15 ㈠聲明應受裁判事項 7-15 ㈡就訴訟關係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 7-15 ㈢聲明證據 7-15 ㈣當事人就事實及證據上之陳述 7-15 ㈤不公開審判 7-22 ㈥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攻擊防禦方法 7-23 ㈦得對訴訟程序之違背提出異議 7-24 ㈧得聲請審判長為必要之發問,並得向審判長陳明後自行發問 7-25 五、法院之訴訟指揮與闡明權 7-25 ㈠開閉及指揮言詞辯論 7-25 ㈡闡明權(闡明義務)之踐行 7-26 專題研究──闡明制度之內涵及發展 7-28 ㈢因闡明或確定訴訟關係之處置 7-44 ㈣就參與辯論人提出之異議而為裁定 7-44 ㈤因便利訴訟之進行或防止裁判之牴觸而為相關辯論裁定 7-44 ㈥其餘規定 7-46 Chapter8 訴訟客體論㈡: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壹、訴之變更追加 一、意義 8-5 ㈠訴之變更 8-5 ㈡訴之追加 8-5 二、立法設計 8-6 ㈠要件 8-6 ㈡制度考量因素 8-7 三、訴之變更追加之允許 8-8 ㈠被告同意(民訴§255Ⅰ①、Ⅱ) 8-9 ㈡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民訴§255Ⅰ②) 8-9 ㈢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訴§255Ⅰ③) 8-15 ㈣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民訴§255Ⅰ④) 8-16 ㈤必要共同訴訟追加其原非被告之人為被告(民訴§255Ⅰ⑤) 8-16 ㈥追加中間確認之訴(民訴§255Ⅰ⑥) 8-17 ㈦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民訴§255Ⅰ⑦) 8-19 ㈧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之變更、追加(民訴§247Ⅲ) 8-19 ㈨家事訴訟程序之統合審理 8-20 ㈩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 8-20 四、程序 8-22 ㈠程式 8-22 ㈡要件 8-22 ㈢裁判及救濟 8-22 五、效果 8-24 ㈠訴之變更:舊訴視為當然撤回 8-24 ㈡訴之追加:構成訴之合併 8-24 專題研究──當事人之變更追加 8-25 貳、反訴 一、概說 8-29 ㈠意義 8-29 ㈡性質 8-30 ㈢立法意旨 8-30 二、程序 8-31 ㈠要件(民訴§§259、260) 8-31 ㈡起訴與撤回 8-33 ㈢審理 8-34 三、特殊反訴型態 8-35 ㈠預備反訴 8-35 ㈡離婚之本反訴 8-36 ㈢強制反訴 8-38 Chapter9 訴訟程序㈣:證據調查階段 壹、通則 一、概說 9-8 ㈠證據之作用 9-8 ㈡證據之相關概念 9-8 二、證據之種類 9-11 ㈠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9-11 ㈡本證與反證 9-12 三、證明之種類 9-13 ㈠心證度與證明度 9-13 ㈡證明與釋明 9-16 ㈢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9-17 ㈣民事訴訟上之確信與刑事訴訟上之確信 9-18 四、要證事項與免證事項 9-19 ㈠要證事項(證明之對象、證據客體) 9-19 ㈡免證事項(不要證事實) 9-22 五、自由心證主義之運用 9-31 ㈠內容 9-31 專題研究──本法中違法取得證據之可利用性 9-32 ㈡依自由心證認定事實之過程 9-39 ㈢損害數額之酌定 9-41 六、舉證責任 9-43 ㈠概說 9-43 ㈡舉證責任之分配 9-47 專題研究──當事人之訴訟上陳述與舉證責任分配 9-53 專題研究──實務上採取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以票據債權與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為例 9-61 ㈢舉證責任之減輕 9-71 專題研究──舉證責任體系建構綜合整理 9-83 專題研究──本法上之推定概念與舉證責任 9-86 貳、證據調查程序 一、概說 9-93 ㈠證據聲明 9-93 ㈡證據取捨 9-94 ㈢依職權調查證據 9-95 ㈣調查機關 9-95 ㈤調查證據前應先曉諭爭點 9-95 ㈥集中調查證據 9-96 二、人證 9-96 ㈠意義 9-96 ㈡證人之義務 9-96 ㈢證人之訊問 9-97 三、鑑定 9-98 ㈠意義 9-98 ㈡鑑定人之義務 9-98 ㈢鑑定之程序 9-98 ㈣概念區分 9-100 ㈤仲裁鑑定契約 9-101 四、書證 9-103 ㈠意義 9-103 ㈡文書之種類 9-103 ㈢文書之證據能力及證據力 9-104 ㈣文書之證據調查程序 9-107 ㈤當事人之文書提出義務 9-107 五、勘驗 9-111 ㈠意義 9-111 ㈡程序 9-111 ㈢新種類證據之調查程序 9-112 六、當事人訊問 9-113 ㈠意義 9-113 ㈡立法理由 9-113 ㈢當事人聽取制度與當事人訊問制度之區別 9-113 ㈣程序 9-115 專題研究──調查證據、認定事實過程之綜合整理 9-117 參、證據保全階段 一、證據保全 9-118 ㈠意義 9-118 ㈡功能 9-118 ㈢類型 9-119 ㈣程序 9-120 二、證據保全協議 9-122 ㈠意義 9-122 ㈡性質 9-122 ㈢內涵 9-122 ㈣法理基礎 9-123 專題研究──本法架構中之促進訴訟義務 9-125 看更多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書籍介紹 作者在高點任教多年,知道絕大多數的考生,不是觀念不懂、更不是不夠認真,但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將滿腹經綸轉化為文字,在短時間內寫出漂亮又可得高分的答案! 所以囉,這本書正是為了二試的考生而撰寫的。您可能沒有機會親自聆聽作者的課程,沒關係,透過本書告訴您:原來~實例題的答案,該這樣寫! 本次改版收錄至112年新出爐的國考試題及112年的研究所考題,同時,因應新的國考趨勢,即便是研究所考題,作者亦擴充內容與考點、增加配分,以符合國考的考法,如此更能達到練習之效。 本書內容架構及特色如下: 一、這本書是為誰而寫的呢? 為了讓本書內容更加全面性,但又不想讓書厚到~讓人根本不想翻開的程度,作者乃將本書定位為:二試實例題的題庫書,同時附有詳細的解說,讓您可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二、這本書有什麼特別的呢? 本書將「財產法」這三個字的範圍,放大到極致!作者從多年的教學經驗,歸結出一個出題脈絡:許多國考題目,都可以在歷年研究所考題裏看到它的蹤跡。本書收錄近年極具指標性的考題,閱讀本書,不但可以「緬懷過去」,還可以「放眼未來」! 三、這本書如何教考生寫實例題呢? 每一則實例題,作者都以三個層次來說明及解析: 1.Where Should I Start?看完了冗長的案例事實,究竟該從何開始思考?究竟有沒有什麼關鍵字或句型之類的,可以幫助「破題」呢?別緊張,作者很務實的、一題一題的仔細告訴您:這個題目,該從何著手! 2.Structure & Thesis:究竟實例題的寫作,有沒有公式可循?或者至少有個基本答題架構呢?當然有!作者羅列出擬答的架構,讓您可以一望即知答題的層次是什麼?如何帶出「大前提」?又如何抓出重要爭點(小前提),並將法條套入事實裏?最後又該如何言簡意賅的寫出結論? 3.Breakdown & Answer:作者花了許多時間構思及設計擬答的特有格式:【示範解答】乃是本書最為精華之所在;【Hints】則是將本題的大前提、小前提、關鍵字、爭點,還有結論等,一一點出。別忘了配合前面【Where Should I Start?】的說明,兩相對照,您一定可以深刻的了解到:原來~一個可以拿下高分的實例題答案,是要這樣寫! 本書集合了「易讀」、「真實」、「清楚」、「精闢」等等優點,絕對是幫助您通過二試的必備好書,可千萬不能錯過喔! 讀者除研讀本書之外,可相互配合 《財產法(Ⅰ)-契約法》、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法‧物權法》,體系重點書一起研讀,相信即可充分應付考試。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行為能力題型 .意思表示題型 .代理題型 .條件題型 .權利失效題型 .法律行為效力題型 第二部 契約法-債總篇 .債務不履行題型 .利益第三人契約題型 .債權讓與題型 .債之變更題型 .讓與擔保題型 第三部 契約法-債各篇 .買賣契約 .租賃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 .承攬契約 .特種承攬契約 .合夥契約 .保證契約 第四部 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之客體題型 .因果關係題型 .僱用人責任題型 .承攬人責任題型 .現代型紛爭題型 .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綜合題型 第五部 所有權&共有 .違章建築題型 .不動產所有權題型 .善意受讓題型 .共有人之處分權題型 .共有人之管理權題型 .共有之外部關係題型 .分割共有物題型 .區分所有題型 第六部 抵押權 .被擔保債權範圍題型 .抵押物之範圍題型 .抵押權vs.用益物權題型 .次序權變更題型 .流押契約題型 .共同抵押題型 .物上保證人責任題型 .最高限額抵押權題型 .綜合題型 第七部 民事法綜合題 .非法人團體題型 .無權代理vs.無權處分題型 .代位訴訟題型 .連帶債務題型 .僱用人責任與訴之變更追加題型 .袋地通行權題型 .共有、公同共有題型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筆者以前在準備行政法時,剛開始先讀行政法用書,讀得很慢,總覺得什麼都要記、什麼都要背。等到真正讀完一遍(心中小劇場上演的劇情是→哈哈!所有題目我應該都可以迎刃而解了),結果翻開考古題發現……我寫不出來(驚),每寫一題都是挫折。 筆者後來慢慢摸索出讀書方式,其實第一遍還是先讀過去,有個底之後,再來讀解題書。此時挫折感一定超大,但是這階段卻很重要,要嘗試把這些錯誤和讀過的爭點作成筆記。等做完這扎實的步驟後,再回去好好讀一遍行政法用書。這時候應該會豁然開朗,你會慢慢發現你讀第一遍時所認知的重點,有些考試根本不會出;有些你覺得不是重點的,出題老師卻很愛,這時再讀的時候,對於這些部分必須再加強。於是心中就會有種比較踏實的感覺,知道「就考試所應著重的重點」在哪。而本解題書就是在增強讀者信心之用的書籍,請大家細心品味。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 總論 第一節 行政與私法 ‧1-3 公私法事件之區別 ‧1-4 題型 1-1-1 【107北大第4題】 ‧1-4 題型 1-1-2 【101律師第4題第1小題】 ‧1-6 第二節 行政法基本原則—以依法行政原則為中心 ‧1-9 法律保留原則 ‧1-9 題型 1-2-1 【93檢察事務官第1題】 ‧1-9 題型 1-2-2 【104律師第2題】 ‧1-12 題型 1-2-3 【97司法官第1題】 ‧1-15 第三節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18 壹、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18 題型 1-3-1 【99司法官第3題】 ‧1-18 貳、信賴保護原則 ‧1-21 題型 1-3-2 【95律師第1題】 ‧1-21 參、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1-23 題型 1-3-3 【9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1-23 題型 1-3-4 【108司律第2題】 ‧1-25 第四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33 題型 1-4-1 【94司法官第1題】 ‧1-34 題型 1-4-2 【9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1-36 第五節 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1-40 壹、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學校與學生 ‧1-40 題型 1-5-1 【105司法官第3題第1、2小題】 ‧1-40 題型 1-5-2 【100輔大第2題】 ‧1-43 Try again 【109中正第1題】 ‧1-48 貳、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公法上勤務關係 ‧1-50 題型 1-5-3 【97司法官第4題】 ‧1-50 參、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公立學校教師與學校關係 ‧1-53 題型 1-5-4 【108高考─法制(三等)第2題】 ‧1-53 Chapter2 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 行政機關 ‧2-3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區別 ‧2-3 題型 2-1-1 【95司法官第2題】 ‧2-3 題型 2-1-2 【111台大第1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第3題】 ‧2-14 第二節 管轄權 ‧2-16 壹、管轄恆定與管轄變更 ‧2-16 題型 2-2-1 【98司法官第1題】 ‧2-16 題型 2-2-2 【99律師第1題】 ‧2-19 貳、管轄移轉類型—行政委託 ‧2-23 題型 2-2-3 【96司法官第1題】 ‧2-23 題型 2-2-4 【100律師第2題】 ‧2-27 第三節 地方自治 ‧2-32 題型 2-3-1 【94律師第3題】 ‧2-33 題型 2-3-2 【103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2-36 第四節 公務員 ‧2-40 壹、公務員服從義務 ‧2-43 Try again 【99輔大第2題第1小題】 ‧2-43 Try again 【113中正第1題】 ‧2-45 貳、公務員保障 ‧2-45 題型 2-4-1 【99北大第3題】 ‧2-45 Try again 【106中正第1題】 ‧2-50 Try again 【100政大第1題】 ‧2-51 Try again 【110中正第3題】 ‧2-53 題型 2-4-2 【103司法官第2題】 ‧2-55 Try again 【107東吳第1題】 ‧2-60 Chapter3 行政作用法 第一節 行政處分 ‧3-4 壹、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素 ‧3-4 題型 3-1-1 【100北大第4題】 ‧3-4 Try again 【105政大第3題】 ‧3-8 題型 3-1-2 【110中正第2題】 ‧3-9 題型 3-1-3 【98律師第1題】 ‧3-11 Try again 【97輔大財法第3題第1小題】 ‧3-13 題型 3-1-4 【95政大第1題】 ‧3-13 題型 3-1-5 【99司法官第2題】 ‧3-15 Try again 【99成大第3題】 ‧3-19 題型 3-1-6 【107律師第2題】 ‧3-22 Try again 【110北大第2題】 ‧3-30 題型 3-1-7 【104北大第4題】 ‧3-31 貳、一般處分 ‧3-35 題型 3-1-8 【96律師第3題】 ‧3-35 題型 3-1-9 【99司法官第1題】 ‧3-38 題型 3-1-10 【101司法官第2題】 ‧3-40 參、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 ‧3-44 題型 3-1-11 【96司法官第2題】 ‧3-44 肆、多階段行政處分 ‧3-46 題型 3-1-12 【97台大第2題】 ‧3-46 題型 3-1-13 【102政大第3題】 ‧3-51 伍、行政處分之廢棄 ‧3-53 題型 3-1-14 【99律師第2題】 ‧3-54 題型 3-1-15 【100律師第3題第1小題】 ‧3-58 題型 3-1-16 【106台大第1題】 ‧3-61 題型 3-1-17 【105律師第4題】 ‧3-63 題型 3-1-18 【106司法官第2題】 ‧3-68 陸、行政處分附款 ‧3-75 題型 3-1-19 【103律師第2題】 ‧3-76 題型 3-1-20 【97政大第1題】 ‧3-81 題型 3-1-21 【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 ‧3-82 題型 3-1-22 【111司律第2題第1、2小題】 ‧3-84 題型 3-1-23 【105台大第2題】 ‧3-90 Try again 【100北大第3題第1小題】 ‧3-93 題型 3-1-24 【96律師第2題】 ‧3-94 題型 3-1-25 【111北大第2題】 ‧3-96 題型 3-1-26 【113政大第1題】 ‧3-99 Try again 【113中正第2題】 ‧3-102 第二節 行政契約 ‧3-103 壹、行政契約之概念 ‧3-104 題型 3-2-1 【110司律第2題】 ‧3-105 Try again 【110東吳第3題】 ‧3-112 題型 3-2-2 【112司律第1題第2小題】 ‧3-112 題型 3-2-3 【101律師第3題】 ‧3-116 題型 3-2-4 【112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級)第2題】 ‧3-119 題型 3-2-5 【100輔大第1題】 ‧3-124 題型 3-2-6 【106政大第3題】 ‧3-128 貳、行政契約之類型 ‧3-131 參、行政契約之合法性 ‧3-132 肆、行政契約之效力 ‧3-132 伍、行政契約之履行 ‧3-133 題型 3-2-7 【98司法官第2題】 ‧3-133 題型 3-2-8 【92律師第1題】 ‧3-135 陸、行政契約之爭訟 ‧3-139 題型 3-2-9 【106台大第3題第1小題】 ‧3-139 題型 3-2-10 【99政大第3題】 ‧3-143 題型 3-2-11 【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3-146 第三節 行政命令 ‧3-148 行政命令之定性 ‧3-148 題型 3-3-1 【10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3-148 Try again 【109輔大第1題】 ‧3-151 題型 3-3-2 【113司律第1題節錄】 ‧3-153 第四節 行政指導 ‧3-158 第五節 行政計畫 ‧3-159 Try again 【108北大第4題】 ‧3-159 第六節 行政罰法 ‧3-163 壹、行政罰之概念及種類 ‧3-163 貳、行政罰法之定位 ‧3-163 題型 3-6-1 【98台大第1題第2、3小題】 ‧3-164 參、行政罰之法律原則 ‧3-166 肆、行政罰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3-167 題型 3-6-2 【97司法官第3題】 ‧3-168 題型 3-6-3 【100司法官第2題】 ‧3-172 題型 3-6-4 【109台大第2題】 ‧3-175 Try again 【109政大第3題】 ‧3-179 伍、行政罰之處罰對象 ‧3-182 題型 3-6-5 【98政大第2題】 ‧3-183 Try again 【98東吳第3題】 ‧3-188 題型 3-6-6 【94司法官第2題】 ‧3-190 題型 3-6-7 【102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3-194 題型 3-6-8 【102台大第2題】 ‧3-197 題型 3-6-9 【104律師第4題第1∼3小題】 ‧3-202 第七節 行政執行法 ‧3-205 壹、公法上行為不行為義務 ‧3-208 題型 3-7-1 【95律師第2題】 ‧3-208 題型 3-7-2 【96司法官第3題第3小題】 ‧3-210 題型 3-7-3 【98司法官第3題】 ‧3-211 貳、即時強制 ‧3-214 題型 3-7-4 【94司法官第4題】 ‧3-214 題型 3-7-5 【97律師第1題】 ‧3-217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3題】 ‧3-221 參、連續處罰性質 ‧3-223 題型 3-7-6 【98律師第2題】 ‧3-223 題型 3-7-7 【109高大第4題】 ‧3-225 肆、行政執行之聲明異議 ‧3-228 題型 3-7-8 【100律師第4題】 ‧3-228 題型 3-7-9 【108台大第3題第1小題】 ‧3-232 Try again 【109輔大第3題】 ‧3-234 第八節 行政程序法 ‧3-235 壹、陳述意見程序 ‧3-235 題型 3-8-1 【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3-236 題型 3-8-2 【107司法官第2題】 ‧3-238 題型 3-8-3 【97律師第3題】 ‧3-244 題型 3-8-4 【113台大第1題】 ‧3-248 貳、卷宗閱覽請求權與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之區辨 ‧3-251 題型 3-8-4 【112北大第1題】 ‧3-254 題型 3-8-5 【111政大第3題】 ‧3-256 題型 3-8-6 【101司法官第3題】 ‧3-259 題型 3-8-7 【108政大第2題】 ‧3-262 Chapter4 行政爭訟 第一節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4-3 題型 4-1-1 【95司法官第4題】 ‧4-4 Try again 【106北大第2題】 ‧4-7 Try again 【9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8 第二節 訴願法 ‧4-10 壹、訴願類型與提起要件 ‧4-10 貳、訴願管轄 ‧4-11 題型 4-2-1 【98司法官第4題】 ‧4-11 題型 4-2-2 【113北大第2題】 ‧4-13 題型 4-2-3 【98律師第3題】 ‧4-15 題型 4-2-4 【105司法官第2題】 ‧4-18 參、訴願之審理與決定 ‧4-21 題型 4-2-5 【99政大第2題】 ‧4-21 題型 4-2-6 【98台大第2題】 ‧4-23 題型 4-2-7 【111司律第1題第1、2小題】 ‧4-26 Try again 【111台大第2題】 ‧4-31 肆、訴願與其他爭訟程序之關聯 ‧4-32 第三節 行政訴訟法 ‧4-34 壹、行政訴訟類型概論 ‧4-34 題型 4-3-1 【103輔大第4題】 ‧4-34 題型 4-3-2 【105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4-37 題型 4-3-3 【103司法官第3題】 ‧4-42 Try again 【104律師第3題】 ‧4-46 題型 4-3-4 【112台大第2題】 ‧4-47 題型 4-3-5 【104東吳第3題】 ‧4-50 Try again 【112輔大第1題】 ‧4-55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第3小題前半段】 ‧4-56 Try again 【108中正第3題】 ‧4-58 Try again 【112中正第3題】 ‧4-59 題型 4-3-6 【113中正第3題】 ‧4-61 題型 4-3-7 【113司律第2題節錄】 ‧4-64 題型 4-3-8 【105司法官第4題第3小題】 ‧4-70 Try again 【113輔大第2題節錄】 ‧4-75 題型 4-3-9 【104輔大第4題】 ‧4-77 題型 4-3-10 【106律師第2題】 ‧4-80 題型 4-3-11 【107司法官第1題】 ‧4-86 題型 4-3-12 【112台大第3題】 ‧4-90 題型 4-3-13 【104司法官第2題】 ‧4-94 題型 4-3-14 【103律師第4題】 ‧4-97 題型 4-3-15 【109司律第1題第2、3小題】 ‧4-100 題型 4-3-16 【110台大第2題】 ‧4-103 題型 4-3-17 【109司律第2題第1、2小題】 ‧4-105 貳、行政法院判決拘束力 ‧4-110 題型 4-3-18 【99律師第3題】 ‧4-110 題型 4-3-19 【106輔大第3題】 ‧4-113 題型 4-3-20 【104輔大第2題】 ‧4-118 題型 4-3-21 【112司律第2題第1、2小題】 ‧4-120 Chapter5 國家責任 第一節 國家賠償 ‧5-3 壹、國家賠償責任之理論與原則 ‧5-3 貳、國家賠償責任之類型與要件 ‧5-4 題型 5-1-1 【98成大第2題】 ‧5-4 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4題】 ‧5-7 題型 5-1-2 【98北大第4題】 ‧5-10 Try again 【105律師第2題】 ‧5-12 參、國賠程序與行政爭訟程序之關聯 ‧5-13 題型 5-1-3 【103台大第2題】 ‧5-14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 ‧5-17 題型 5-1-4 【98檢察事務官第4題】 ‧5-18 第二節 損失補償 ‧5-22 題型 5-2-1 【93司法官第4題】 ‧5-22 題型 5-2-2 【102律師第4題】 ‧5-24 題型 5-2-3 【103律師第3題】 ‧5-31 Try again 【110輔大第3題】 ‧5-35 Try again 【110輔大第4題】 ‧5-37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站 ▷隨文註釋 ▷實務解析 ▷範題精選 ▷模擬試題 ▷邱說解析 ✦改版重點 ✧20版隆重獻聲──6大主題有聲導讀,讓你一飽耳福、民訴法喜充滿 ▷判決概說及種類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㈠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㈡ ▷上訴程序概說及上訴不可分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㈠:程序轉換論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㈡:爭點整理方法論 *實體書、有聲導讀一次滿足,即可升級為有聲書! *只在「新學林官網」獨家販售! ✧新增113、114年度司律、法研所考題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 section1 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㈤捨棄、認諾判決 10-13 ㈥一造辯論判決 10-16 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㈩對待給付判決 10-33 (十一)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㈠判決之時期 10-42 ㈡為判決之法院 10-42 ㈢判決之資料 10-43 ㈣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4 ㈠原則 10-44 ㈡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㈠意義 10-47 ㈡時期 10-48 ㈢方式 10-48 ㈣效力 10-48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49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一: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49 ㈠非判決 10-50 ㈡無效判決 10-50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二: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2 ㈠判決之更正 10-52 ㈡判決之補充 10-54 參、裁定 一、種類 10-58 二、程序 10-59 三、宣示及送達 10-59 ㈠宣示 10-59 ㈡送達 10-59 ㈢效力 10-59 四、救濟 10-59 section2 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7 二、時點 10-78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3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4 ㈠意義 10-84 ㈡效力 10-84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5 ㈠意義 10-85 ㈡效力 10-85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6 ㈠意義 10-86 ㈡目的 10-87 ㈢根據(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7 ㈣性質 10-90 ㈤作用 10-90 ㈥範圍 10-96 專題研究──「區分說」下,特定繼受人之三階段目的性限縮適用 10-124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6 專題研究──代位訴訟綜合說明 10-150 四、執行力 10-157 ㈠意義 10-157 ㈡效力 10-157 ㈢範圍 10-157 五、形成力 10-158 ㈠意義 10-158 ㈡效力 10-158 ㈢範圍 10-158 六、附隨效力 10-159 ㈠意義 10-159 ㈡性質 10-159 ㈢類型 10-160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67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68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69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73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㈠要件 11-7 ㈡程序 11-9 四、效力 11-9 ㈠視同自始未起訴 11-9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㈠解決紛爭 11-11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1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1 三、性質 11-14 ㈠學說爭論 11-14 ㈡區別實益 11-15 四、要件 11-16 ㈠程序要件 11-16 ㈡實體要件 11-17 五、程序 11-18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8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8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8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9 六、效力 11-21 ㈠和解不成立 11-21 ㈡和解成立 11-21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3 ㈠構造 11-23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5 ㈢程序 11-27 ㈣審理 11-27 ㈤其他救濟管道 11-28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30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9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12-9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3 ㈤須具備各審級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4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5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5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5 ㈠依據 12-17 ㈡要件 12-20 ㈢適用範圍 12-20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7 ㈠立法例 12-47 ㈡我國現制 12-49 二、上訴要件 12-51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2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5 三、審理方式 12-57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7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60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1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1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8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7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7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79 五、附帶上訴 12-82 ㈠意義 12-82 ㈡目的 12-82 ㈢性質 12-82 ㈣要件 12-83 ㈤效果 12-84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4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4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4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89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90 ㈠法律審之性質 12-90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12-90 二、上訴要件 12-90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90 ㈡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2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97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2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3 三、審理方式 12-104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4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6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7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07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08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08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09 section3 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2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2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2 二、要件 12-134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4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4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4 ㈣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4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5 三、效力 12-138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38 ㈡移審效力 12-138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38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38 四、審理方式 12-139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39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40 五、再抗告程序 12-141 ㈠主體 12-141 ㈡客體 12-141 ㈢程序 12-141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2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3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㈠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㈠主體要件 13-10 ㈡客體要件 13-11 ㈢管轄法院 13-13 ㈣再審期間 13-16 ㈤程式要件 13-18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20 ㈠類型 13-20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1 ㈢具體事由 13-22 七、審判 13-32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2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3 八、效力 13-36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6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6 九、準再審 13-36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7 二、目的 13-38 ㈠立法理由 13-38 ㈡法理基礎 13-39 ㈢適用範圍 13-40 三、程序要件 13-42 ㈠主體要件 13-42 ㈡客體要件 13-43 ㈢管轄法院 13-44 四、審判 13-45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5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5 ㈢判決效力 13-45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6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6 ㈡概念區分 13-46 六、制度疑義 13-47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8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8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8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㈠屬非訟程序 14-8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㈠強制調解事件 14-14 ㈡任意調解事件 14-20 ㈢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㈠調解之聲請 14-21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5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6 七、程序終結 14-30 ㈠調解成立 14-30 ㈡調解不成立 14-31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3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3 ㈠構造 14-33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5 ㈢程序 14-36 ㈣效力 14-36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7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8 二、法理基礎 14-38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9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9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9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40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40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40 三、構造 14-40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40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1 四、適用範圍 14-41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1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2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4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5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5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8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14-50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51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5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5 ㈠處理原則: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5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6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7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9 二、法理基礎 14-59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60 三、構造 14-60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60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60 四、適用範圍 14-61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61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61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2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2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7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8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9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71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72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㈠管轄法院 15-11 ㈡聲請程式 15-12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㈠行書面審理 15-13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㈠程式 15-15 ㈡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3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7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8 ㈠意義 15-28 ㈡性質 15-28 二、假扣押程序 15-31 ㈠意義 15-31 ㈡要件 15-33 ㈢程序 15-34 ㈣審理 15-38 ㈤救濟 15-39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7 三、假處分程序 15-48 ㈠意義 15-48 ㈡要件 15-48 ㈢特殊規定 15-49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50 ㈠意義 15-50 ㈡要件 15-54 ㈢程序 15-56 ㈣審理 15-56 ㈤救濟 15-59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62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3 ㈠意義 15-63 ㈡要件 15-63 ㈢程序 15-64 ㈣審理 15-64 ㈤救濟 15-65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6 ㈠意義 15-66 ㈡性質 15-66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7 ㈠意義 15-67 ㈡聲請 15-67 ㈢裁定 15-67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68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6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72 ㈠意義 15-72 ㈡聲請 15-73 ㈢裁定 15-73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74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75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6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7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5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㈡程序保障論 A-23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7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A-31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A-38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1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1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3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7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A-47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9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3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4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5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60 ㈠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60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60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4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A-64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A-64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5 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A-66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A-80 ㈥爭點整理之效果 A-82 ㈦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5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6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本書特色 ●本書特色?不藏私! .梓潼老師繼《民事訴訟法概要解題書》後,又一嶄新力作! .依最新修法撰寫,當然也包含民事訴訟法於112年11月29日熱騰騰、剛出爐的最新修正! .精選司律一試選擇題、二試申論題、各校法研所試題,以及高普考、三四等特考試題! .選擇、申論一把抓,學習、練筆兩相宜! >>>立即上滑,點擊試閱,助您上榜~~~ 目錄 PART A UNIT 1 民事訴訟法概論及一貫性審查 A3 1 選擇題 A3 2 申論題 A8 3 法研專區 A26 專題〈一貫性審查之要件事實──爭點整理之法律思維方法㈠〉 A41 4 相關考題 A47 UNIT 2 訴訟主體──法院 A48 1 選擇題 A48 2 申論題 A57 3 法研專區 A79 4 相關考題 A83 UNIT 3 訴訟主體──當事人 A85 1 選擇題 A85 2 申論題 A96 壹 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 A96 貳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A105 參 當事人恆定原則 A119 3 法研專區 A126 4 相關考題 A140 UNIT 4 複數當事人 A144 1 選擇題 A144 2 申論題 A148 3 法研專區 A169 4 相關考題 A171 5 相關補充 A173 UNIT 5 其他訴訟關係人 A176 1 選擇題 A176 2 申論題 A179 3 相關考題 A195 UNIT 6 訴訟客體 A197 1 選擇題 A197 2 申論題 A202 3 法研專區 A244 4 相關考題 A252 PART B UNIT 7 法院之訴訟行為 B3 1 選擇題 B3 2 申論題 B9 壹 闡明義務 B9 貳 送達 B22 3 相關考題 B36 UNIT 8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B38 1 選擇題 B38 2 申論題 B46 壹 訴之追加 B46 貳 反訴 B59 3 法研專區 B65 4 相關考題 B70 UNIT 9 證據 B73 1 選擇題 B73 2 申論題 B84 壹 辯論主義與職權調查主義 B84 貳 自認 B89 專題〈論反對抵銷〉 B103 參 舉證責任 B110 3 法研專區 B127 4 相關考題 B137 UNIT 10 訴訟終結 B142 1 選擇題 B142 2 申論題 B147 3 相關考題 B185 UNIT 11 救濟 B191 1 選擇題 B191 2 申論題 B214 3 法研專區 B233 4 相關考題 B237 UNIT 12 特殊訴訟程序 B245 1 選擇題 B245 2 申論題 B259 3 相關考題 B272 UNIT 13 保全程序 B279 1 選擇題 B279 2 申論題 B285 3 法研專區 B292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簡介】 大學課堂‧公法系列 行政法內容龐雜、概念繁多、理論抽象,行政法規又多如牛毛、變動頻仍,初學者常感瞭解不易,難以入門。本書嘗試用較為淺顯的方式,逐講解說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與原則,並輔以實例及圖示,期有助於初學者建立行政法的基礎觀念,並培養行政法的思維能力與掌握問題的基本要領,進而漸入行政法的堂奧。 【目錄】 十五版序 凡 例 第零講 行政法問題模式與思維方法 壹、問題模式與思考層次/2 貳、基礎案例解析/23 參、行政法實例問題的思考步驟/48 肆、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思維步驟/50 第一講 行政的概念與特徵 壹、序 說/55 貳、行政的概念界定/55 參、行政的特徵描述/58 肆、綜合分析/63 第二講 行政的種類與型態 壹、導言:行政「分類」在行政法學上的意義/69 貳、行政組織觀點的分類/71 參、行政作用角度的分類/74 肆、行政規範內涵的分類/88 伍、行為效力體系的分類/93 第三講 行政法的概念與體系 壹、序說:法與行政/103 貳、行政法的意義/104 參、行政法的類別與體系/106 肆、行政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111 伍、結語:行政法的體系化與改革/120 第四講 公法與私法的區別 壹、序 說/123 貳、法律條文的屬性界分/127 參、法律事件的性質認定/143 肆、反思與延伸課題/152 第五講 行政法的法源、規範、位階及其效力 壹、行政法的法源論/159 貳、法源衍生規範的類別/163 參、法源及其衍生規範之位階/198 肆、私法作為行政法的法源/207 伍、行政法的效力/213 陸、特論:司法院解釋的效力/243 第六講 行政法律關係序說 壹、導 言/249 貳、行政法律關係的概念/251 參、行政法律關係的成立/254 肆、行政法律關係的變更與消滅/258 伍、行政法律關係的分類/259 陸、行政法律關係的理論展望/266 柒、所謂「特別權力關係」/267 第七講 依法行政原則──法律優位原則 壹、序 說/297 貳、法律優位原則之基本要義/300 參、法律優位原則於私法(國庫)行政之適用/304 肆、違反法律優位原則之法律效果/306 伍、結語:法律優位原則與行政效能/307 第八講 依法行政原則──法律保留原則 壹、序 說/311 貳、法律保留原則之基本要義/312 參、法律保留原則之理論演進/314 肆、法律保留原則於干預行政之適用/318 伍、法律保留原則於給付行政之適用/324 陸、法律保留原則於行政組織及程序之適用/327 柒、結語:依法行政原則之理念與實踐/329 第九講 行政裁量與判斷餘地 壹、序 說/331 貳、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336 參、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349 肆、行政裁量與判斷餘地的區分爭議與問題反思/358 伍、結 語/361 第十講 公法上權利的概念、理論與運用 壹、序 說/365 貳、公法上權利的認定問題與保護規範理論/367 參、保護規範理論在行政爭訟上之運用/372 肆、保護規範理論與國家賠償責任/388 伍、相關爭議問題/392 第零之一講 行政法問題模式與思維方法的複習 壹、問題模式與思考層次/402 貳、基礎案例解析/415 附錄 同步思考擬答/441 索 引/46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索引/465 大法庭裁定索引/471 憲法法庭裁判索引/473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套書為財產法(Ⅰ)、(Ⅱ)冊,適合已具基礎的考生用來打擊各個考點,理解法條重點,並適當舉例供考生理解法條、概念或爭點應用於哪些具體情境,且本書特別強調法條背後的規範意義,因為考場上的題目千變萬化,唯有理解每個法規範背後的目的、意旨,並融會貫通,方能有效提升考生在考場上冷靜面臨完全陌生考題事實並提出正確解決方案的能力。 除研讀本書之外,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民法物權爭點解讀》、《民法物權解題書》一起研讀,可加強考生之爭點意識,藉由考題說明引導考生融會貫通,掌握高分關鍵上榜! 【目錄】 第一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民法之規範功能與定位 第二節 法例 第三節 權利變動關係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一節 自然人 第二節 法人 第三章 權利客體 第四章 法律行為總論 第一節 意思表示 第二節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法律行為之有效性 第一節 當事人之行為能力 第二節 法律行為內容之限制 第三節 健全意思表示 第六章 法律行為之附款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條件 第三節 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代理之意義 第二節 代理之要件 第三節 代理之效力 第四節 代理之消滅 第五節 無權代理 第八章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消滅時效之意義 第二節 消滅時效之期間 第三節 消滅時效之起算 第四節 消滅時效之中斷 第五節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 第六節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第九章 權利之行使 第一節 禁止違反公益 第二節 禁止權利濫用 第三節 誠信原則 第二編 債 法 第一章 契約之成立 第一節 契約之基本要素 第二節 締約上過失責任 第三節 定型化契約 第四節 預約 第二章 債之標的 第一節 種類之債 第二節 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章 債務履行 第一節 給付義務群 第二節 同時履行抗辯權 第三節 情事變更原則 第四章 債務不履行 第一節 歸責事由 第二節 給付不能 第三節 給付遲延 第四節 不完全給付 第五節 給付拒絕 第六節 解除契約 第五章 債之確保及保全 第一節 債之確保 第二節 債之保全 第六章 涉他契約 第一節 第三人負擔契約 第二節 第三人利益契約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第一節 多數債務 第二節 多數債權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債務承擔 第三節 契約承擔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清償 第十章 無因管理 第一節 無因管理之意義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 第三節 不法管理 第十一章 不當得利 第一節 不當得利之意義 第二節 給付型不當得利 第三節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第四節 不當得利之效力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翻開覆蓋的「爭點地圖」,開啟你的上榜時代! 實務、學說見解併陳,豐富答題素材! 肯定、否定、折衷說,充實個人見解! ✔主題式「爭點」:全方位收錄「經典」、「熱門」、「新興」爭議! ✔一起讀「專題」:進階議題討論,一起挑戰更深層的思考! ✔一起練「考題」:消化、吸收完爭點,馬上練習如何輸出! 報考「司法官」、「律師」;「法研所」;「高考三級」、「各類特考三等」 千萬別錯過《財產法爭點地圖》! ✦改版重點|新增篇幅將近100頁! ✧法人負民法第184條之故意侵權責任可能性?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99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586號判決 ✧河川浮覆地土地及日治時期已登記但逾我國土地總登記期限而未依我國法令登記土地之時效?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呂大法官太郎提出,詹大法官森林、謝大法官銘洋、楊大法官惠欽加入之不同意見書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日治時期私有土地經土地總登記程序登記為國有案】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45號判決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所為之廣告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746號判決(要約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22號判決(要約引誘說)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6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4號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 ✧定型化契約條款衝突應如何處理?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陳聰富,〈論契約上之承諾〉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成立之贈與契約,撤銷後得否請求返還?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2197號判決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王澤鑑,《不當得利》 ✧民法第180條第4款但書之解釋?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2342號判決 .林更盛,〈基於不法原因給付之不當得利〉 ✧詐欺使他人訂立契約,侵害他人之意思決定自由,是否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侵害? .最高法院67年度第13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6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5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損害賠償? .王澤鑑,《損害賠償》 .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 .向明恩,〈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賠償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之肯認 以德國司法實務之發展為指引〉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楊佳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證券公司營業員盜賣客戶股票,是否屬於執行職務?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97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2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92號判決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責任?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175號裁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39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634號判決 ✧違約金得否酌減至零?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51號判決 .吳從周,〈近年來違約金酌減之裁判發展〉 ✧解除契約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922號判決先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4號判決 ✧違約金酌減後應返還部分之性質為何?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裁定 .吳從周,〈2023年民事法發展回顧:以民事大法庭關於民事實體法之裁定為中心〉 .顏佑紘,〈論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價金全部沒收充為違約金之法律關係——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民事裁定〉 ✧基於相鄰關係而對不動產所加之法律上限制,是否構成權利瑕疵?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09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77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標的範圍為何?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8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8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63號判決 .謝哲勝,〈以同一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三九號民事判決評釋〉 .吳珮君,〈基地使用權人優先購買權之行使——以「同樣條件」之探討為中心〉 ✧抵押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之規定?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5號判決 .顏佑紘,〈2018年民事法發展回顧〉 ✧【113司律】 ✧【113台大A卷】 ✧【112台大B卷】 ✧【111台大B卷】 ✧【110東吳C組】 【作者簡介】 賴川 執業律師,是法律人也是經濟學徒。 喜好觀察民事法學說及實務見解,希望能從風險分配與利益衡量角度,與讀者一同思考民法問題。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民事法組)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學士(財經法組) 經歷 全國律師聯合會商事法委員會 委員 世新大學 兼任講師 【序】 八版序 本次改版增加近年實務及學說重要見解,並酌為修正本書部分文字。 感謝過去曾與我討論本書內容的讀者及學生,你們的建議都使本書更為完善。 賴川 【目錄】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㈡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34 ㈠意義 1-34 ㈡不動產與動產 1-35 ㈢主物與從物 1-37 ㈣原物與孳息 1-38 三、法律行為 1-40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40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45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7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50 ㈤借名登記 1-52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㈢限制行為能力 1-108 六、代理 1-116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6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20 ㈢無權代理 1-121 七、消滅時效 1-139 ㈠消滅時效意義 1-139 ㈡消滅時效體系 1-140 ㈢消滅時效期間 1-141 ㈣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51 ㈤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6 ㈥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67 ㈦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70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5 ㈠要約及承諾 2-25 ㈡懸賞廣告 2-39 ㈢締約上過失 2-42 ㈣預約 2-43 ㈤定型化契約 2-49 三、無因管理 2-56 ㈠緒論 2-56 ㈡真正無因管理 2-57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63 四、不當得利 2-71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71 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89 ㈢返還客體 2-101 ㈣返還範圍 2-102 五、侵權責任 2-109 ㈠一般侵權責任 2-109 ㈡特殊侵權責任 2-180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213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221 六、債務不履行 2-249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249 ㈡給付不能 2-254 ㈢給付遲延 2-265 ㈣受領遲延 2-270 ㈤不完全給付 2-278 七、債之保全 2-281 ㈠緒論 2-281 ㈡代位權 2-281 ㈢撤銷權 2-283 八、契約之效力 2-295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95 ㈡契約之解除 2-310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321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336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338 ㈠概論 2-338 ㈡連帶債務 2-338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346 ㈠債之移轉 2-346 ㈡債之消滅 2-358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5 ㈢專題討論——出賣人擔保責任與債務不履行之關係 3-16 ㈣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9 二、租賃契約 3-31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31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50 三、承攬契約 3-60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60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88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4 ㈠物上請求權 4-14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7 ㈢時效取得 4-62 ㈣相鄰關係 4-64 ㈤區分所有建物 4-73 三、共有 4-81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81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98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111 ㈣共有物分割 4-112 ㈤公同共有 4-121 四、抵押權 4-142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42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47 ㈢流抵契約 4-164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67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74 ㈥次序調整權 4-179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82 ㈧共同抵押 4-188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93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目錄】 第一章 導論/1 第一節 刑法各罪體系 4 第二節 財產犯罪導論 7 第二章 竊盜與侵占/19 第一節 竊盜罪 21 第二節 加重竊盜罪 67 第三節 侵占罪 84 第四節 竊佔罪 101 第三章 詐欺與背信/109 第一節 詐欺罪 111 第二節 電腦詐欺罪 175 第三節 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 185 第四節 收費設備詐欺罪 193 第五節 逃漏稅捐罪 199 第六節 背信罪 215 第四章 強盜與勒索/239 第一節 強盜罪 241 第二節 準強盜罪 262 第三節 強盜罪結合犯 281 第四節 勒索罪 286 第五節 強盜得利罪 302 第六節 擄人勒贖罪 311 第五章 重利與賭博及吸金/325 第一節 重利罪 327 第二節 賭博罪 342 第三節 違法吸金罪 349 第六章 損害財產/357 第一節 毀損罪 359 第二節 詐術損財罪 368 第三節 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 372 第四節 干擾他人電腦使用罪 380 第七章 阻擾債權執行/385 第一節 妨害債權執行罪 387 第二節 破產罪 393 第八章 贓物與洗錢/403 第一節 贓物罪 405 第二節 洗錢罪 422 名詞索引/443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廣納各方讀者意見及考量使用者之便利性,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具備資料豐富、蒐錄最新之特色外,西式之編排方式,完全符合人體工學閱讀的國際化主張。此系列之編寫要旨係針對法學概念、實務見解及百種以上最新法規,清楚剖析法條精義,充分理解法源出處,精心編整,為最適在校生、國考生、實務界研習法律時,兼具法典查閱及法學概念、實務見解查閱之功能。其編排體例特色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法規名稱筆畫暨簡稱表、司法院解釋、大法庭裁定、判例、決議、裁判、行政法院裁判、智財及商業法院裁判、法律問題,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5年1月中之最新法規,包含:船舶法、公司法、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保險法、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證券交易法、商標法及其施行細則、銀行法、企業併購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專利法施行細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等。 【目錄】 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 公司法(114.12.26)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14.07.16) 有限合夥法(104.06.24) 企業併購法(111.06.15) 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107.11.08) 證券交易法(113.08.07)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114.04.25)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97.05.20) 銀行法(112.06.28) 票據法(76.06.29)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 海商法(98.07.08) 船舶法(115.01.05) 1924年海牙規則 1968年海牙‧威斯比規則 1978年漢堡規則 保險法(114.06.18)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4.07.30)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4.01.0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111.11.25) 智慧財產權法 著作權法(111.06.15) 商標法(112.05.24)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專利法(111.05.04)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12.04.26) 競爭法 公平交易法(106.06.14)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營業秘密法(109.01.15) 索 引 索引一 法規索引表 索引二 法規名稱筆畫暨簡稱表 索引三 司法院解釋索引表 索引四 大法庭裁定索引表 索引五 判例索引表 索引六 決議索引表 索引七 裁判索引表 索引八 行政法院裁判索引表 索引九 智財及商業法院裁判索引表 索引十 法律問題索引表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套書係由廣受在校生、國考生之愛用的《學習式六法》所衍生出的《來勝基本法分科》系列,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了將學習式六法之設計概念運用至其中,提高讀者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方便性! 本書《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含智慧財產法)》收錄國家考試重要且常用之相關法規,最適合在校生、法研所、國考、實務界等使用,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坊間研習商事法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5年1月中之最新法規,包含:公司法、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保險法、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證券交易法、商標法施行細則、銀行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專利法施行細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等。 【目錄】 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 公司法(114.12.26)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14.07.16) 有限合夥法(104.06.24) 企業併購法(111.06.15) 證券交易法(113.08.07)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 銀行法(112.06.28) 票據法(76.06.29)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 海商法(98.07.08) 1924年海牙規則 1968年海牙‧威斯比規則 1978年漢堡規則 保險法(114.06.18)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4.07.30)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4.01.0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111.11.25) 智慧財產法 著作權法(111.06.15) 商標法(112.05.24)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專利法(111.05.04)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12.04.26) 競爭法 公平交易法(106.06.14)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營業秘密法(109.01.15)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