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作者在高點任教多年,知道絕大多數的考生,不是觀念不懂、更不是不夠認真,但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將滿腹經綸轉化為文字,在短時間內寫出漂亮又可得高分的答案! 所以囉,這本書正是為了二試的考生而撰寫的。您可能沒有機會親自聆聽作者的課程,沒關係,透過本書告訴您:原來~實例題的答案,該這樣寫! 本次改版收錄至112年新出爐的國考試題及112年的研究所考題,同時,因應新的國考趨勢,即便是研究所考題,作者亦擴充內容與考點、增加配分,以符合國考的考法,如此更能達到練習之效。 本書內容架構及特色如下: 一、這本書是為誰而寫的呢? 為了讓本書內容更加全面性,但又不想讓書厚到~讓人根本不想翻開的程度,作者乃將本書定位為:二試實例題的題庫書,同時附有詳細的解說,讓您可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二、這本書有什麼特別的呢? 本書將「財產法」這三個字的範圍,放大到極致!作者從多年的教學經驗,歸結出一個出題脈絡:許多國考題目,都可以在歷年研究所考題裏看到它的蹤跡。本書收錄近年極具指標性的考題,閱讀本書,不但可以「緬懷過去」,還可以「放眼未來」! 三、這本書如何教考生寫實例題呢? 每一則實例題,作者都以三個層次來說明及解析: 1.Where Should I Start?看完了冗長的案例事實,究竟該從何開始思考?究竟有沒有什麼關鍵字或句型之類的,可以幫助「破題」呢?別緊張,作者很務實的、一題一題的仔細告訴您:這個題目,該從何著手! 2.Structure & Thesis:究竟實例題的寫作,有沒有公式可循?或者至少有個基本答題架構呢?當然有!作者羅列出擬答的架構,讓您可以一望即知答題的層次是什麼?如何帶出「大前提」?又如何抓出重要爭點(小前提),並將法條套入事實裏?最後又該如何言簡意賅的寫出結論? 3.Breakdown & Answer:作者花了許多時間構思及設計擬答的特有格式:【示範解答】乃是本書最為精華之所在;【Hints】則是將本題的大前提、小前提、關鍵字、爭點,還有結論等,一一點出。別忘了配合前面【Where Should I Start?】的說明,兩相對照,您一定可以深刻的了解到:原來~一個可以拿下高分的實例題答案,是要這樣寫! 本書集合了「易讀」、「真實」、「清楚」、「精闢」等等優點,絕對是幫助您通過二試的必備好書,可千萬不能錯過喔! 讀者除研讀本書之外,可相互配合 《財產法(Ⅰ)-契約法》、 《財產法(Ⅱ)-侵權行為法‧物權法》,體系重點書一起研讀,相信即可充分應付考試。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行為能力題型 .意思表示題型 .代理題型 .條件題型 .權利失效題型 .法律行為效力題型 第二部 契約法-債總篇 .債務不履行題型 .利益第三人契約題型 .債權讓與題型 .債之變更題型 .讓與擔保題型 第三部 契約法-債各篇 .買賣契約 .租賃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 .承攬契約 .特種承攬契約 .合夥契約 .保證契約 第四部 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之客體題型 .因果關係題型 .僱用人責任題型 .承攬人責任題型 .現代型紛爭題型 .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綜合題型 第五部 所有權&共有 .違章建築題型 .不動產所有權題型 .善意受讓題型 .共有人之處分權題型 .共有人之管理權題型 .共有之外部關係題型 .分割共有物題型 .區分所有題型 第六部 抵押權 .被擔保債權範圍題型 .抵押物之範圍題型 .抵押權vs.用益物權題型 .次序權變更題型 .流押契約題型 .共同抵押題型 .物上保證人責任題型 .最高限額抵押權題型 .綜合題型 第七部 民事法綜合題 .非法人團體題型 .無權代理vs.無權處分題型 .代位訴訟題型 .連帶債務題型 .僱用人責任與訴之變更追加題型 .袋地通行權題型 .共有、公同共有題型
還沒有人留下心得,快來搶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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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I):契約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115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688頁 規格:23cm*17cm*2.8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1/15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契約法是什麼? 第一樂章 權利移轉型契約-以買賣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當事人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步驟3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4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 步驟5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之要點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在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契約之履行-履行輔助人 步驟2 出賣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3 債務不履行 步驟4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5 權利出賣人之給付義務與特殊問題 步驟6 買受人之給付義務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步驟7 涉他契約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如何確保債權之實現? 步驟1 保全-代位權與撤銷訴權 步驟2 定金與違約金 步驟3 保證契約 步驟4 讓與擔保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成立後,為何會發生變動? 步驟1 債之變更 步驟2 債之更改 步驟3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買賣契約為例 序曲 契約之效力如何歸於消滅? 步驟1 清償、抵銷、抵銷契約 步驟2 消滅時效 步驟3 權利失效理論 第二樂章 權利授與型契約-以租賃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權利授與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標的 步驟3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4 其他於契約成立階段應審查要點-租賃期間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在租賃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出租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承租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押租金契約 步驟2 出租人之留置權 第四部 契約之變更-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特殊變更課題 步驟1 主體之變更-出租人之變更 步驟2 主體之變更-承租人之變更 步驟3 客體之變更 步驟4 情事變更原則 第五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租賃契約為例 序曲 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2 未定期限之租賃契約 步驟3 租賃契約之終止 步驟4 消滅時效 第三樂章 勞務型契約-以承攬契約為例 第一部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成立與生效要件-必要之點 步驟2 特別成立與生效要件-要式性 步驟3 特種承攬 第二部 契約之效力-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在承攬契約成立生效之後 步驟1 承攬人之給付義務 步驟2 債務不履行 步驟3 瑕疵擔保責任&危險負擔 步驟4 定作人之給付義務 第三部 契約之擔保-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勞務型契約之特殊擔保方法 步驟1 承攬人之特殊抵押權 步驟2 承攬人抵押權之效力 步驟3 履約保證書 第四部 契約之消滅與消滅時效-以承攬契約為例 序曲 承攬契約之效力如何走向消滅? 步驟1 定作人與委任人之終止權 步驟2 消滅時效與其他重要期間規範 財產法(II)侵權行為法‧物權法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3313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712頁 規格:23cm*17cm*2.7cm (高/寬/厚) 版次:7 出版日:2022/12/01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目錄 前奏曲 拉開侵權行為法和物權法的序幕 第一樂章 侵權行為法 第一部 侵權行為之成立-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兩套涇渭分明的體系-財產權vs.人格權 步驟1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步驟2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步驟3 民法第184條第2項 第二部 侵權行為之效力-以「財產權」之保護為中心 序曲 在侵權行為之債成立之後 步驟1 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2 非財產上損害之損害賠償方法 步驟3 損害賠償之範圍 步驟4 比較-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部 談「人格權」之保護 序曲 截然不同的思維-談人格權之特殊性 步驟1 一般人格權 步驟2 特別人格權之保護 步驟3 其他人格法益之保護 步驟4 身分法益 第四部 特殊侵權行為 序曲 「特殊侵權行為」之意義與規範上之必要性 步驟1 共同侵權行為 步驟2 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3 定作人與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責任 步驟4 商品製造人責任 步驟5 醫療責任 第二樂章 物權法 第一部 先來說說幾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序曲 從物權法的基礎談起-物 步驟1 「物」之定義與種類 步驟2 物權法定主義 步驟3 公示原則vs.公信原則vs.無權處分vs.善意受讓 第二部 不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不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定著物」與「土地」之間的微妙關係 步驟2 當土地與定著物同屬於一人所有 步驟3 當土地與定著物不同屬一人所有 步驟4 共有 步驟5 區分所有 第三部 動產所有權 序曲 了解動產物權變動之原因與過程 步驟1 有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2 無主物之所有權變動 步驟3 共有 第四部 普通抵押權 序曲 橫跨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抵押權 步驟1 普通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普通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普通抵押權之消滅 第五部 最高限額抵押權 序曲 很有個性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步驟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成立 步驟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被擔保債權 步驟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抵押物之範圍 步驟4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變更 步驟5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 步驟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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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一、紮實打底 透過各單元的重點整理,使初心者也能駕輕就熟地建立對應相關爭點之知識。 二、循序漸進 透過各實例題的淬鍊,檢視既有知識的熟悉度、建立辨識爭點的洞察力,並培養靈活運用知識作答的論述能力。 三、承上啟下 掌握刑法總則之解題邏輯後,縱使未來邂逅混雜著刑法總則與分則的綜合題(如本書第三篇所收錄的題目),也能一以貫之地使用。 四、洞燭先機 不拘泥於刑法總則的傳統固有領域,前瞻地引領讀者馳騁於沒收實體法的世界,並埋下未來銜接沒收程序法的楔子。 五、無限思考 透過【凌晨雜談】呈現筆者對於特定議題或疑問的思考脈絡,希冀能刺激讀者之思緒,萌生專屬於個人、有生命力的論證,並相符於新時代法科考試的要求。 【目錄】 【第1篇 犯罪審查體系】 -------------------------------------------------------------------------------------------------------------- Chapter 1 各種犯罪類型 ◎第一節 故意既遂犯 ‧1-1-3 ▲題型 1-1-1-1 擇一因果關係【改編自104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2題】 ‧1-1-7 ▲題型 1-1-1-2 未實現法不容許風險:第三人行為之介入【改編自109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10 ◆凌晨雜談1 本題存在另一種評價的可能性:如何形塑行為人的主觀面 ‧1-1-13 ◆凌晨雜談2 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關係 ‧1-1-14 ◆凌晨雜談3 急煞與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1-1-16 ◆凌晨雜談4 真的沒有其他抗辯了嗎? ‧1-1-17 ◆凌晨雜談5 真的真的沒有其他抗辯了嗎:超速闖黃燈是否具客觀歸責? ‧1-1-18 ▲題型 1-1-1-3 構成要件效力範圍:自我(被害人)負責【10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21 ◆凌晨雜談6 作答字數 ‧1-1-23 ▲題型 1-1-1-4 實現法不容許風險:風險升高論【改編自107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2題】 ‧1-1-24 ◆凌晨雜談7 淺談罪疑惟輕原則 ‧1-1-26 ▲題型 1-1-1-5 故意的判斷時點:故意要在行為時【改編自109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27 ▲題型 1-1-1-6 未必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分【11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31 ◎第二節 故意未遂犯 ‧1-1-34 ▲題型 1-1-2-1 未遂犯之犯罪審查體系【113地特三等法制 刑法第2題】 ‧1-1-43 Try again 著手時點之認定【113 身障三等法制 刑法第1題】 ‧1-1-44 Try again 未遂犯之犯罪審查體系【11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45 Try again 未遂犯之犯罪審查體系【107身障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46 ▲題型 1-1-2-2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手段不能)之區辨【10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47 ▲題型 1-1-2-3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客體不能)之區辨【104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48 ▲題型 1-1-2-4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客體不能)之區辨、等價客體錯誤【10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50 ▲題型 1-1-2-5 不能未遂(陷阱題)【10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52 ▲題型 1-1-2-6 失敗未遂與中止未遂之關係【10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54 ◆凌晨雜談8 失敗未遂與障礙未遂之內涵、定位與差異 ‧1-1-57 Try again、未遂犯之著手時點【111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58 Try again障礙未遂(非己意中止)【112一般警察三等 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59 ▲題型 1-1-2-7 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未發生(他人防果行為的介入)、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差別【112司法四等書記官 刑法概要第2題】 ‧1-1-60 Try again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未發生(他人防果行為的介入)【改編自106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1-1-62 ▲題型 1-1-2-8 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雖發生,但與行為人之行為欠缺因果關係或歸責關係【112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1-1-63 Try again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雖發生,但與行為人之行為欠缺因果關係或歸責關係【107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64 ◆凌晨雜談9 中止犯、準中止犯的「結果不發生」 ‧1-1-66 ◎第三節 故意不作為犯 ‧1-1-56 ▲題型 1-1-3-1 作為與不作為之區辨【113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1-69 ▲題型 1-1-3-2 保證人地位(特定共同體)【改編自104一般警察三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71 ◆凌晨雜談10 保證人地位 ‧1-1-74 ▲題型 1-1-3-3 保證人地位(同居)、準中止未遂:誤認可能既遂的中止【106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1-74 Try again 不作為犯、準中止未遂:誤認可能既遂的中止【改編自教科書】 ‧1-1-78 ◎第四節 過失犯 ‧1-1-80 ▲題型 1-1-4-1 結果可避免性【109一般警察三等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81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自我(被害人)負責【111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2題】 ‧1-1-84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自我(被害人)負責【111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 ‧1-1-85 ▲題型 1-1-4-2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改編自105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1-1-86 Try again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110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87 ◆凌晨雜談11 因果歷程錯誤 ‧1-1-89 ▲題型 1-1-4-3 過失犯的客觀歸責、酒駕的主觀故意【108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3題】 ‧1-1-90 ◆凌晨雜談12 法定酒精濃度標準的定性 ‧1-1-93 Try again 客觀處罰條件【111司法三等監獄官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題】 ‧1-1-94 ▲題型 1-1-4-4 主觀之預見可能性【改編自107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95 ◆凌晨雜談13 法科考試的時事題 ‧1-1-97 ▲題型 1-1-4-5 主觀之避免可能性【改編自113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1-97 ◎第五節 過失不作為犯 ‧1-1-99 ▲題型 1-1-5-1 保證人地位(危險源監督)【110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1-99 ◆凌晨雜談14 作為與不作為的判斷 ‧1-1-102 ◎第六節 加重結果犯 ‧1-1-104 ▲題型 1-1-6-1加重結果犯、默示之犯意聯絡【改編自111一般警察四等 刑法概要第1題】 ‧1-1-105 ◆凌晨雜談15 加重結果犯中的能預見(可預見) ‧1-1-109 Chapter 2 違法性 ◎第一節 正當防衛 ‧1-2-3 ▲題型 1-2-1-1 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行為【108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2-6 ◆凌晨雜談16 避難情狀是否以不法為必要 ‧1-2-8 Try again 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111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2-9 ▲題型 1-2-1-2 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109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1題】 ‧1-2-9 ▲題型 1-2-1-3防衛情狀:現時不法人力侵害「行為」、緊急避難【改編自113地特三等法制 刑法第1題】 ‧1-2-11 ▲題型 1-2-1-4 符合比例原則的防衛行為【108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3題】 ‧1-2-13 ◆凌晨雜談17 警察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1-2-15 題型 1-2-1-5 權利濫用之防衛行為【110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2-16 ◆凌晨雜談18 強制罪的違法性 ‧1-2-19 Try again 防衛情狀、權利濫用之防衛行為【107一般警察三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1-2-19 ▲題型 1-2-1-6 你來我往的正當防衛?互毆?【109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2題】 ‧1-2-20 ◆凌晨雜談19 互毆與正當防衛 ‧1-2-23 ◎第二節 緊急避難 ‧1-2-24 ▲題型 1-2-2-1 緊急避難【113普考法律廉政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第1題】 ‧1-2-26 ▲題型 1-2-2-2 過當避難【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2-28 ▲題型 1-2-2-3 自招危難之緊急避難【108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2-31 ▲題型 1-2-2-4 強制性緊急避難、準中止未遂:構成要件結果未發生(行為人原本的實行行為本質上即不可能引起犯罪結果)【自擬】 ‧1-2-34 ◆凌晨雜談20 強制治療(專斷治療)的法律評價 ‧1-2-38 ▲題型 1-2-2-5 緊急避難附隨過失結果【109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2-39 Try again 正當防衛附隨過失結果【112國防法務官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1-2-41 ◆凌晨雜談21 保全法益與犧牲法益同位階時能否主張緊急避難‧1-2-42 Try again 緊急避難之利益權衡【111普考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第4題】 ‧1-2-44 ▲題型 1-2-2-6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的交界(專武)【110台大法研所 刑法A第2題第1、2小題】 ‧1-2-46 ◎第三節 依法令之行為 ‧1-2-51 ▲題型 1-2-3-1 誤想逮捕【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1題】 ‧1-2-53 Try again 誤想逮捕(通緝犯逮捕)【111地特四等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第1題】 ‧1-2-56 ▲題型 1-2-3-2依法令之行為:公務員依上級命令之職務行為 【112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1-2-57 Try again依法令之行為:公務員依上級命令之職務行為【改編自112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1-2-58 ▲題型 1-2-3-3 依法令之行為、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防衛【112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1-2-59 ◎第四節 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1-2-65 ▲題型 1-2-4-1 構成要件該當性之同意【109司法三等監獄官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題】 ‧1-2-70 ◆凌晨雜談22 反面的禁止錯誤(誤想犯)和反面構成要件錯誤的區別 ‧1-2-72 Chapter 3 罪責 ◎第一節 禁止錯誤 ‧1-3-3 ▲題型 1-3-1-1 直接之禁止錯誤【自擬】 ‧1-3-4 ▲題型 1-3-1-2 間接之禁止錯誤(容許錯誤)【改編自105律師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5題第2小題】 ‧1-3-7 ◆凌晨雜談23 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 ‧1-3-10 ◎第二節 原因自由行為 ‧1-3-13 ▲題型 1-3-2-1 原因自由行為【105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1-3-14 【第2篇 犯罪審查體系之外】 -------------------------------------------------------------------------------------------------------------- Chapter 1 錯誤論 ◎第一節 構成要件(事實)之錯誤 ‧2-1-3 ◆凌晨雜談24 深論打擊錯誤 ‧2-1-4 ◆凌晨雜談25 過失殺人!? ‧2-1-8 ▲題型 2-1-1-1 打擊錯誤【111普考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第1題】 ‧2-1-9 ▲題型 2-1-1-2 不等價客體錯誤【112司法三等監獄官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題】 ‧2-1-11 ▲題型 2-1-1-3 等價客體錯誤【10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1-12 ◆凌晨雜談26 行為人的主觀想法 ‧2-1-14 Try again 打擊錯誤、等價客體錯誤、擇一錯誤、關於阻卻違法事由之錯誤【111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1-14 Try again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可罰違法性【改編自111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1-17 Try again 等價客體錯誤、犯意變更、重傷【11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1-18 Try again 等價客體錯誤、失敗未遂【113高考三級法律廉政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1-18 ▲題型 2-1-1-4 等價客體錯誤+打擊錯誤【106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1-20 ▲題型 2-1-1-5 等價客體錯誤、因果歷程錯誤(兩階段複數行為)【109高考二級法制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第1題】‧2-1-22 ◎第二節 關於阻卻違法事由之錯誤 ‧2-1-26 ▲題型 2-1-2-1 誤想防衛【改編自109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事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1-29 ▲題型 2-1-2-2 誤想防衛【11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1-31 ◆凌晨雜談27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前提 ‧2-1-35 ▲題型 2-1-2-3 偶然防衛【106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1-36 Try again 偶然防衛【11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刑法總則第3題】 ‧2-1-37 ▲題型 2-1-2-4 容許錯誤【改編自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1-38 ▲題型 2-1-2-5 容許錯誤、依法令之行為(父母懲戒子女權)【111身障三等戶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2題】 ‧2-1-40 Try again 容許錯誤(依法令上之行為:逮捕現行犯之行為)【改編自113司法四等 刑法概要第1題】 ‧2-1-44 Chapter 2 犯罪參與 ◎第一節 正犯 ‧2-2-3 ▲題型 2-2-1-1 客觀歸責論下的主觀特殊認知【改編自108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2-10 ◆凌晨雜談28 淺談主觀歸責論 ‧2-2-14 ▲題型 2-2-1-2 自以為的共同正犯【106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2-15 Try again 未遂教唆(失敗教唆)【112-2相當高考國防法務官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2-2-17 Try again 幫助行為之因果關係、幫助雙重故意【113地特四等法律廉政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第1題】‧2-2-18 ▲題型 2-2-1-3 共同正犯【改編自108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4題】 ‧2-2-19 ▲題型 2-2-1-4 相續共同正犯【109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4題】 ‧2-2-22 ◆凌晨雜談29 相續共同正犯與相續幫助犯的區辨 ‧2-2-25 ▲題型 2-2-1-5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過失犯之行為【104司法官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2-2-26 Try again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無故意之行為、間接正犯的未遂時點【110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3題】‧2-2-29 Try again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無故意之行為且無過失之行為【113高考三級法律廉政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2-2-31 Try again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無罪責之行為【113身障三等法制 刑法第4題】‧2-2-32 ▲題型 2-2-1-6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故意犯之行為【104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 ‧2-2-35 Try again 間接正犯:利用他人故意犯之行為【104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2題】‧2-2-35 ◎第二節 狹義共犯 ‧2-2-36 ▲題型 2-2-2-1 不作為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改編自108司法三等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民法與刑法第4題】 ‧2-2-38 ◆凌晨雜談30 不作為正犯與共犯之區分 ‧2-2-40 Try again 不作為正犯與共犯之區分【110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2-2-41 ▲題型 2-2-2-2 共犯從屬性【11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2-42 Try again 擬制共犯、純正與不純正特別犯、刑法第31條第1、2項【112高考三級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 ‧2-2-44 ◆凌晨雜談31 連鎖之共犯 ‧2-2-45 ▲題型 2-2-2-3 被教唆人實行行為之等價客體錯誤【105調查三等調查工作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2-46 Try again 被教唆人實行行為之等價客體錯誤、重傷【109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2-2-48 ▲題型 2-2-2-4 被教唆人實行行為之等價客體錯誤、教唆逾越【改編自110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2題】‧2-2-50 ◆凌晨雜談32 教唆逾越之教唆人行為評價 ‧2-2-53 ▲題型 2-2-2-5 預備犯之教唆犯【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2-53 ▲題型 2-2-2-6 中性幫助【10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2-56 ◆凌晨雜談33 中性幫助行為 ‧2-2-59 Try again 幫助故意【111一般警察四等 刑法概要第2題】 ‧2-2-60 ▲題型 2-2-2-7 相續幫助犯【改編自11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2-60 Chapter 3 犯罪競合 ▲題型 2-3-1 犯罪競合【改編自96司法官 刑法第3題】 ‧2-3-7 Chapter 4 沒收 ◎第一節 犯罪利得沒收 ‧2-4-4 壹、犯罪利得沒收之目的 ‧2-4-4 貳‧犯罪利得沒收之審查體系 ‧2-4-5 ▲題型 2-4-1-1 犯罪利得沒收(基本題)【105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刑法第1題】 ‧2-4-16 ▲題型 2-4-1-2 犯罪利得沒收(進階題)【109高考二級法制 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第3題】 ‧2-4-19 ◆凌晨雜談34 命題老師的用字喜好 ‧2-4-22 ▲題型 2-4-1-3 第三人利得沒收【改編自107高考二級法制 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第4題】 ‧2-4-22 ▲題型 2-4-1-4 發還排除沒收【105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3題】 ‧2-4-25 ▲題型 2-4-1-5 共同沒收/連帶沒收【改編文章題】 ‧2-4-27 ◆凌晨雜談35 共同沒收/連帶沒收的變遷與初步認識 ‧2-4-32 Try again 共同沒收/連帶沒收【109調查四等調查工作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第2題】 ‧2-4-34 Try again 共同沒收/連帶沒收、第三人利得沒收【113高考三級法制 刑法第3題】 ‧2-4-34 ◎第二節 犯罪物沒收 ‧2-4-37 壹、犯罪物沒收之基本認識 ‧2-4-37 貳‧犯罪物沒收之審查體系 ‧2-4-39 ▲題型 2-4-2-1 關聯客體、第三人犯罪物沒收【108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4-51 Try again 犯罪工具與關聯客體之區辨【自擬】 ‧2-4-53 ▲題型 2-4-2-2 供犯罪所用之物【自擬】 ‧2-4-55 Chapter 5 重傷 ▲題型 2-5-1 重傷之定義【改編自109 調查三等法律實務組 刑法第3題】 ‧2-5-3 Try again 重傷之定義【改編自11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2-5-7 Chapter 6 刑法效力範圍 ▲題型 2-6-1 境外竊盜【105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 刑法第1題】‧2-6-7 ▲題型 2-6-2 刑法適用法之新舊法適用【改編自111身障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6-8 Try again 刑法效力範圍、外國裁判效力【106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6-12 ◆凌晨雜談36 何謂中華民國領域內? ‧2-6-14 Chapter 7 累犯 ▲題型 2-7-1 累犯效果:裁量加重(罪質不相同)【108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2-7-5 ▲題型 2-7-2 累犯要件:受徒刑之「執行完畢」、累犯效果:裁量加重(罪質相同)【112身障三等一般行政、民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7-6 Try again累犯要件:受徒刑之「執行完畢」【112原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4題】 ‧2-7-8 ▲題型 2-7-3 累犯要件: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改編自105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第3題】 ‧2-7-9 【第3篇 綜合演練】 --------------------------------------------------------------------------------------------------------------- ▲題型 3-1 阻卻違法事由、過失犯的客觀歸責、加重結果犯【107司法官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3-3 ▲題型 3-2 中性幫助、教唆逾越、阻卻違法、重傷定義、夾結效果【108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3-10 ◆凌晨雜談37 夾結效果理論之種種:適用情形與限制 ‧3-18 ▲題型 3-3 擇一故意、偶然避難、保全及侵害法益同屬一人之緊急避難、誤想防衛、風險升高【自擬】 ‧3-20 ▲題型 3-4 等價客體錯誤、間接正犯、被利用人實行行為發生客體錯誤、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之混合、共犯著手前與著手後之脫離【自擬】 ‧3-31 Try again 相續共同正犯、共同正犯的逾越、著手後脫離與中止、正共犯區別、重傷【113司法官律師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題】 ‧3-39 ◆凌晨雜談38 危險前行為作為保證人地位?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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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收錄近十年國考重要題目,抓住考題大方向,透析考試核心。 ◎體系表:整理各種刑法架構,快速建立體系,考前速記重點。 ◎爭點整理與案例解析:熟練審題能力,迅速掌握出題爭點。 ◎作者的話與註解:解釋作者解題思路,並補充不同見解的來源。 ◎實務見解與知識補給站:濃縮重要實務判決,輔以各家學說見解。 【目錄】 三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及應考建議 第一單元 刑法總則 第一章 刑法基礎原則 Q1:行為地與重傷定義(109四等地特第1題) Q2:隔地犯(105三等地特法制第1題) Q3:在大陸犯罪算不算國外?(108三等書記官第1題) Q4:公務員認定(改編自108高考三級法制第3題) 第二章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Q:未遂教唆與反常因果歷程(96律師第1題) 第三章 違法性 Q1: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107司法官第1題) Q2:自招危難(10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Q3:延展型正當防衛(勇夫護妻)(103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3題) 第四章 罪 責 Q1:原因自由行為(例外說)(105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3題) Q2:原因自由行為(前置說)(94律師第1題) 第五章 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Q1:著手時點(104司法官第1題) Q2:中止未遂(99司法官第1題) Q3:不能未遂(108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3題) 第六章 過失犯與加重結果犯 Q1:過失論罪(109三等地特法制第1題) Q2:加重結果犯(109四等地特第2題) 第七章 錯誤理論 Q1: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106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3題) Q2:因果歷程錯誤(104三等地特法制第1題) Q3:構成要件前提事實錯誤(106律師第1題) Q4:容許構成要件錯誤(104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4題) 第八章 多人犯罪參與 Q1:共同正犯與加重結果犯(103司法官第1題) Q2:相續共同正犯(109高考三等法制第4題) Q3:過失共同正犯與被害人自我負責(105律師第1題) Q4:間接正犯與客體錯誤(104司法官第2題) Q5:不作為共犯與共犯的脫離(104律師第1題) Q6:共犯的脫離與中止(113律師司法官第1題) Q7:擬制共同正犯(109三等書記官第4題) Q8:未遂教唆與幫助教唆(101司法官第1題) Q9:教唆逾越與無效幫助(108司律第1題) Q10:中性幫助(105年司法官第2題) 第九章 不作為犯 Q1:故意、過失不作為犯(101律師第5題) Q2:保證人地位(107三等地特一般行政第4題) Q3:不作為未遂(10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Q4:作為未遂與不作為既遂(113年三等檢察事務官第1題) 第十章 競合理論 Q1:偽證與誣告的競合關係(103司法官第5題) Q2:部分合致的一行為(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4題) Q3:法益數計算(改編自104司法官第1題) Q4:不(與)罰的前行為(102四等地特第1題) 第十一章 沒 收 Q1:利得沒收(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3題) Q2:關聯客體(改編自105高考三級法制第3題) Q3:相對總額原則(105四等書記官第2題) Q4:被害人發還之排除(105三等地特法制第3題) 第二單元 刑法分則 第一章 殺人、遺棄、傷害、墮胎 Q1:義務遺棄(100司法官第1題) Q2:遺棄致死(改編自100律師第5題) Q3:墮胎既未遂認定、生母殺嬰(102律師第5題) 第二章 妨害自由、名譽、秘密 Q1:私行拘禁致死、妨害幼童生長發育(102律師第2題) Q2:侵入住居、加重誹謗、竊錄與散布(106三等書記官第3題) Q3:公然侮辱、誹謗與免責事由(105司法官二試第5題) Q4:拍攝、傳布他人性影像(106三等地特法制) Q5:強制罪、性影像犯罪(113高考三等法制第2題) Q6:強制罪、性影像犯罪(112年司律刑法 第三章 妨害性自主 Q1: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竊錄(104律師第5題) Q2:強制性交的強制手段(108三等地特法制第1題) Q3:強制行為後的性交(109三等書記官第2題) Q4:趁機性交與強制性交(107三等書記官第4題) 第四章 竊盜、侵占 Q1:竊盜的破壞與建立持有(107律師第1題) Q2:加重竊盜(改編自103律師第5題) Q3:竊盜與侵占贓物(109四等書記官第2題) Q4:竊盜信用卡(107三等地特法制第3題) Q5:詐欺式竊盜(109三等地特法制第4題) 第五章 搶奪、強盜 Q1:強盜未遂(103司法官第2題) Q2:搶奪與正當防衛(109高考三等法制第2題) Q3:搶錯東西──所有意圖對象(102司法官第1題) Q4:不作為強盜(109司律第1題) Q5:準強盜(109高考三等法制第3題) 第六章 詐欺與背信 Q1:加重詐欺(103律師第2題) Q2:溢領存款(106司法官第1題) Q3:深度偽造加重詐欺(111年司律刑法) Q4:深度偽造加重詐欺(113年三等監獄第2題) 第七章 恐嚇、擄人勒贖 Q1:擄人勒贖、恐嚇與詐欺之分(104律師第2題) Q2:擄人勒贖與減刑規定(改編自101司法官第5題) Q3:準擄人勒贖及準強盜(113年三等檢察事務官第2題) 第八章 公共危險罪 Q1:放火未遂與準縱火(105司法官第2題) Q2:縱火殺人、毀損建築物、阻塞逃生通道 (110司律第1題) Q3:公開物品投毒(100司法官第2題) Q4:不能安全駕駛(110高考三等法制第1題) Q5:肇事逃逸、酒駕、頂替(110三等書記官第3題) 第九章 偽造犯罪 Q1:變造身分證、偽造印文、偽造私文書 (110三等書記官第1題) Q2: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詐欺、恐嚇危安 (101司法官第2題) Q3: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證(105司法官第1題) Q4:盜領遺產(112年廉政升等第1題) 第十章 妨害司法 Q1:誣告、偽證(改編自103司法官第5題) Q2:準誣告、誣告及教唆偽證(113年三等行政執行官第2題) Q3:偽證、行賄罪、違背職務收賄罪(102律師第1題) Q4:藏匿人犯罪、滅證罪(102司法官第2題) 第十一章 瀆職罪 Q1:洩漏國防以外秘密與賄賂(100司法官第5題) Q2:公營公司採購賄賂(110高考三級法制第3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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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重點導覽 程序法很抽象嗎?本書直接告訴你刑訴重點在哪裡! .快速複習 從骨幹(爭點意識)到血肉(學說實務),考前複習更能言之有物。 .清晰易懂 用語淺白,並適時搭配體系圖表,複雜觀念不再混淆。 .最新收錄 113年增訂「特殊強制處分」專章、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23號判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家都在討論的,更不容錯過! 【目錄】 CHAPTER 1 法院 一、法院之管轄 1-2 (一)事務管轄(刑訴§4) 1-3 (二)土地管轄(刑訴§5) 1-4 (三)競合管轄(刑訴§8) 1-4 (四)牽連管轄(刑訴§6) 1-6 二、迴避 1-13 CHAPTER 2 被告與犯罪嫌疑人 一、基本概念 2-2 二、被告之權利 2-4 (一)不自證己罪原則 2-4 (二)緘默權 2-7 三、被告之訊問 2-9 (一)訊問之類型 2-9 (二)告知義務(刑訴§95) 2-11 (三)全程連續錄音、錄影(刑訴§100-1) 2-19 CHAPTER 3 辯護人 一、基本概念 3-2 二、辯護之種類 3-3 (一)選任辯護與指定辯護→以辯護人係經由被告抑或法院取得辯護地位為區別標準 3-3 (二)任意辯護與強制辯護→以程序之進行是否應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為區別標準 3-3 (三)多數辯護與共同辯護 3-13 三、辯護人之權利與義務 3-17 (一)閱卷權 3-17 (二)交通權 3-24 (三)在場權 3-28 (四)聲請調查證據權(刑訴§163Ⅰ) 3-34 四、實質有效辯護制度 3-35 CHAPTER 4 強制處分 一、對人的強制處分 4-2 (一)傳喚、通知、拘提、逮捕 4-2 (二)羈押 4-11 (三)身體檢查 4-20 (四)限制出境、出海 4-33 (五)暫行安置處分 4-41 二、對物的強制處分(搜索、扣押) 4-44 (一)搜索 4-44 (二)扣押 4-66 三、特殊偵查手段(含科技偵查) 4-73 (一)臨檢、盤查 4-73 (二)犯罪挑唆(誘捕偵查) 4-78 (三)通訊監察 4-86 (四)科技偵查 4-109 (五)指認 4-121 CHAPTER 5 證據論 一、自白法則與補強法則 5-2 (一)自白法則 5-2 (二)補強法則 5-15 二、傳聞法則 5-27 (一)基本概念 5-27 (二)傳聞例外 5-33 三、證據方法 5-61 (一)被告 5-61 (二)證人 5-62 (三)鑑定 5-82 (四)勘驗 5-93 (五)文書 5-99 四、私人不法取證 5-100 五、數位證據 5-105 CHAPTER 6 偵查程序 一、訴訟客體──案件 6-2 (一)案件單一性(刑訴§267) 6-2 (二)案件同一性 6-12 二、偵查之開始──告訴 6-31 (一)基本概念 6-31 (二)代行告訴人(刑訴§236) 6-236 (三)告訴期間(刑訴§237Ⅰ) 6-42 (四)告訴之效力 6-43 (五)告訴之補正 6-45 (六)告訴權之喪失 6-51 三、偵查之結束──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6-54 (一)提起公訴(刑訴§251) 6-54 (二)不起訴 6-63 (三)緩起訴 6-66 四、不起訴與緩起訴之監督與救濟 6-76 (一)內部監督機制──再議(刑訴§§256~258) 6-76 (二)外部監督機制──轉軌準提自訴新制6-79 CHAPTER 7 自訴程序 一、自訴權人 7-2 二、自訴案件不可分原則 7-4 (一)基本概念 7-4 (二)公訴優先原則 7-6 三、自訴之效力 7-9 四、自訴之撤回與效力(刑訴§325) 7-10 (一)限告訴乃論之罪或請求乃論之罪,且時間限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7-10 (二)不得再自訴、告訴或請求 7-10 (三)僅撤回自訴之人受此限制,其他得為告訴之人依法告訴者,檢察官仍得偵查起訴 7-10 (四)撤回自訴之人縱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項之事由,亦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自訴,若違反,法院應諭知同法第334條不受理判決 7-10 (五)自訴撤回之不可分效力 7-10 CHAPTER 8 第一審程序 一、準備程序(刑訴§273) 8-2 (一)基本概念 8-2 (二)準備程序之調查證據 8-4 二、審判程序 8-8 三、簡易型程序 8-25 (一)簡式審判程序(刑訴§273-1) 8-25 (二)簡易程序(刑訴§449) 8-29 (三)協商程序 8-34 CHAPTER 9 通常救濟途徑 一、上訴通則 9-2 (一)上訴權人 9-2 (二)上訴之範圍(刑訴§348) 9-9 二、第二審上訴 9-31 (一)審級構造 9-31 (二)原審法院之處理(刑訴§§362、363) 9-32 (三)第二審法院之審理 9-41 (四)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刑訴§370) 9-45 (五)不利益變更禁止與罪刑相當原則 9-58 (六)不利益之判斷 9-62 三、第三審上訴 9-65 (一)第三審上訴的限制 9-65 (二)第三審法院之審理 9-87 (三)第三審法院之判決類型 9-88 CHAPTER 10 特別救濟途徑 一、再審 10-2 (一)聲請再審的主體 10-2 (二)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原因(刑訴§420Ⅰ) 10-2 (三)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原因(刑訴§422) 10-20 (四)再審之程序與管轄 10-23 二、非常上訴 10-33 (一)非常上訴之客體(對象) 10-33 (二)非常上訴之原因 10-34 (三)非常上訴必要性 10-38 (四)非常上訴之判決 10-40 CHAPTER 11 沒收 一、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11-2 (一)程序主體→財產可能沒收之第三人 11-2 (二)開啟方式→第三人聲請、法院認為必要時依職權為裁定(刑訴§455-12Ⅰ、Ⅲ) 11-4 (三)通知義務→課予檢察官、法院通知第三人之義務,保障其資訊請求權 11-8 (四)訴訟經濟 11-9 (五)法院之審理程序(刑訴§§455-19~455-24) 11-9 (六)判決(刑訴§455-26) 11-10 (七)肯認參與人獨立上訴之權利 11-13 二、第三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程序 11-19 (一)概念 11-19 (二)要件 11-19 (三)效力(刑訴§455-30) 11-19 (四)法院之審理 11-19 三、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11-21 (一)管轄(刑訴§455-34) 11-21 (二)法院之審理 11-21 CHAPTER 12 被害人保護與訴訟參與 一、一般被害人保護之規定 12-2 (一)偵查中陪同在場之人 12-2 (二)移付調解及轉介修復機制 12-3 二、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增第7編之3) 12-4 (一)訴訟參與案件之範圍 12-4 (二)聲請參與之程序 12-4 (三)訴訟參與人之程序主體權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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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主要是著重在考試寫作的示範與教學,以及重要(常考)爭點的分析,在定位上雖然不是憲法的打底書,但在編排上仍非常重視整體架構,希冀讀者在讀完本書後,對於憲法體系以及考題走向都能完全掌握。因此本書在章節安排上,除了「憲法總論」、「基本權」、「權力分立」等必備章節外,有鑑於「憲法訴訟」在考試上的重要性逐漸提升,特別將其獨立為單一章節,並就相關考題做充分詳盡之說明。 在擬答撰寫方面,強調擬答內容篇幅符合真實考試,以及特別重視依各題情境進行個案涵攝、避免答題內容流於制式之弊,以期讀者能將本書寫作技巧運用於考試上,掌握高分上榜關鍵。在題型收錄上,精選歷年國考、研究所考試中經典與最新113年國考及114年法研所之重要試題,涵蓋諸多最新憲法考點,例如國會改革法案(113憲判9),憲法訴訟法關於憲法法庭裁判評議門檻規定之修法,以及跨性別者是否有申請身分證明文件性別登記變更之憲法上權利等。透過以上內容增補,使讀者能掌握最新考題趨勢與建立完整觀念,進而掌握高分上榜關鍵。 為了能讓讀者能夠有完整的學習,本書除了在每節開頭進行簡單觀念整理以及各題的完整擬答外,尚有以下特色: 一、觀念補充 針對題型所涉及的爭點或是該題所衍生出的其他問題,進行較為詳盡的文字說明,以彌補單純僅有擬答的不足,以期讀者未來遇到類似、相關爭點也能夠迎刃而解。 二、類似考題 在完整擬答後另收錄類似考題,並附簡略的解題提示,讓讀者可立刻檢測自己是否已將相關問題釐清、以及能否運用於考題中。 三、解題寫作說明 法律考試有時不是難在吸收相關專業知識(輸入),反而是難在要如何在短時間內將所學清楚呈現於考卷上(輸出)。因此對於各章節若有建議的寫作模板,或是該章節在寫作上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會另以「解題寫作說明」專欄進行額外說明。 【目錄】 第一章 憲法總論與基本國策 第一節 民主國原則 第二節 法治國原則 第三節 基本國策 第二章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之主體 第二節 基本權之功能 第三節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與國庫效力 第四節 基本權之違憲審查架構 第三章 基本權各論 第一節 平等權(原則) 第二節 人身自由 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 第四節 言論自由 第五節 宗教自由 第六節 社會權總論與生存權 第七節 工作權 第八節 財產權 第九節 訴訟權 第十節 參政權 第十一節 未列舉權 第十二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 第四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相關理論 第二節 我國政府體制 第五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 第二節 行政院 第三節 立法院 第四節 司法院 第五節 監察院與考試院 第六節 地方自治 第六章 憲法訴訟 第一節 憲法訴訟制度概論 第二節 聲請程序 第三節 裁判之類型與效力 第四節 其他爭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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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答案要這樣寫:財產法(含民事法綜合題)解題書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3340961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李淑明 裝訂/頁數:平裝/736頁 規格:23cm*17cm*3cm (高/寬/厚) 版次:6 出版日:2022/05/16 中國圖書分類:物權 內容簡介 作者在高點任教多年,知道絕大多數的考生,不是觀念不懂、更不是不夠認真,但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將滿腹經綸轉化為文字,在短時間內寫出漂亮又可得高分的答案! 所以囉,這本書正是為了二試的考生而撰寫的。您可能沒有機會親自聆聽作者的課程,沒關係,透過本書告訴您:原來~實例題的答案,該這樣寫! 本次改版重點收錄至111年新出爐的研究所考題及110年的國家考試試題,同時,因應新的國考趨勢,即便是研究所考題,作者亦擴充內容與考點、增加配分,以符合國考的考法,如此更能達到練習之效。 本書內容架構及特色如下: 一、這本書是為誰而寫的呢? 為了讓本書內容更加全面性,但又不想讓書厚到~讓人根本不想翻開的程度,作者乃將本書定位為:二試實例題的題庫書,同時附有詳細的解說,讓您可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二、這本書有什麼特別的呢? 本書將「財產法」這三個字的範圍,放大到極致!作者從多年的教學經驗,歸結出一個出題脈絡:許多國考題目,都可以在歷年研究所考題裏看到它的蹤跡。本書收錄近年極具指標性的考題,閱讀本書,不但可以「緬懷過去」,還可以「放眼未來」! 三、這本書如何教考生寫實例題呢? 每一則實例題,作者都以三個層次來說明及解析: 1.Where Should I Start Thinking?看完了冗長的案例事實,究竟該從何開始思考?究竟有沒有什麼關鍵字或句型之類的,可以幫助「破題」呢?別緊張,作者很務實的、一題一題的仔細告訴您:這個題目,該從何著手! 2.Structure & Thesis:究竟實例題的寫作,有沒有公式可循?或者至少有個基本答題架構呢?當然有!作者羅列出擬答的架構,讓您可以一望即知答題的層次是什麼?如何帶出「大前提」?又如何抓出重要爭點(小前提),並將法條套入事實裏?最後又該如何言簡意賅的寫出結論? 3.Breakdown & Answer:作者花了許多時間構思及設計擬答的特有格式:【示範解答】乃是本書最為精華之所在;【Hints】則是將本題的大前提、小前提、關鍵字、爭點,還有結論等,一一點出。別忘了配合前面【Where Should I Start Thinking?】的說明,兩相對照,您一定可以深刻的了解到:原來~一個可以拿下高分的實例題答案,是要這樣寫! 本書集合了「易讀」、「真實」、「清楚」、「精闢」等等優點,絕對是幫助您通過二試的必備好書,可千萬不能錯過喔! 目錄 第一部 契約法-民總篇 .行為能力題型 .意思表示題型 .代理題型 .條件題型 .權利失效題型 .法律行為效力題型 第二部 契約法-債總篇 .債務不履行題型 .利益第三人契約題型 .債權讓與、債務承擔題型 .契約之變更題型 .讓與擔保題型 第三部 契約法-債各篇 .買賣契約 .租賃契約 .使用借貸契約 .承攬契約 .特種承攬契約 .保證契約 第四部 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之客體題型 .因果關係題型 .僱用人責任題型 .承攬人責任題型 .現代型紛爭題型 .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綜合題型 第五部 所有權&共有 .違章建築題型 .不動產所有權題型 .善意受讓題型 .共有人之處分權題型 .共有人之管理權題型 .共有之外部關係題型 .分割共有物題型 .區分所有題型 第六部 抵押權 .被擔保債權範圍題型 .抵押物之範圍題型 .抵押權vs.用益物權題型 .次序權變更題型 .流押契約題型 .共同抵押題型 .物上保證人責任題型 .最高限額抵押權題型 .綜合題型 第七部 民事法綜合題 .非法人團體題型 .無權代理vs.無權處分題型 .代位訴訟題型 .連帶債務題型 .僱用人責任與訴之變更追加題型 .共有、公同共有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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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收錄至113年歷年國考、法研所智財等試題,以考題涉及之爭點分類編排,每一個考點均依考試時間予以示範擬答。本書不僅為解題書,亦是讀者自我訓練答題技巧以及建立答題架構的工具書,更可作為應試準備的必備模擬參考用書。本書內容特色如下: 一、完整掌握命題範圍與方向 蒐集至113年國考及法研所有關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之考題,內容完整豐富,有助於應試準備效果之提升。 二、抓出爭點,易於準備 各章依各考題所涉及之爭點予以編排,可清楚看出該章的出題方向與重點;同時,每一考題擬答前列出該題的爭點,讀者可明確掌握出題方向。 三、擬答內容仿真且完整 每一個考題均依照考試作答時間提供完整之擬答,提供讀者參考。 四、解題要領,建立答題能力 解題的重點在於如何以有條理的架構答到爭點,讀者可參考本書擬答的寫法,並搭配擬答旁的「解題要領」說明,瞭解該如何應對各種題型,架構應如何鋪陳等等。 五、相關實務見解,補充答題內涵 依歷年國家考試題目觀之,有部分的考題其實都是出自於實務判決,作者將這些考題所涉及的判決逐一彙整於該考題後,列為「相關實務見解」供讀者參考,提高得分機會。 建議讀者可搭配 《智慧財產權法》重點整理,學習成效更為加倍。 【目錄】 第1篇 專利法 第1章 專利權之種類 第2章 專利保護客體 第3章 專利要件 第4章 專利之申請 第5章 專利之審查 第6章 專利權限 第7章 專利權之撤銷與消滅 第8章 專利權之強制授權、標示與費用 第9章 專利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2篇 著作權法 第1章 著作保護客體暨其要件 第2章 著作權之取得與著作人之確定 第3章 著作權之內容 第4章 著作財產權之讓與、行使、限制與消滅 第5章 著作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3篇 商標法 第1章 商標之意義與種類 第2章 商標之註冊要件 第3章 商標註冊之申請暨審查程序 第4章 商標權限與效力不及情形 第5章 商標權之異議、評定與廢止 第6章 商標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4篇 綜合題型與營業秘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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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解題書 系列名:律師‧法研所‧檢事官 ISBN13:9786263341654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羽易 裝訂/頁數:平裝/440頁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5 出版日:2022/07/20 中國圖書分類:經濟法規 內容簡介 本書係將歷年國考、法研所(包括111年)智財等試題,以考題涉及之爭點分類編排,每一個考點均依考試時間予以示範擬答。本書不僅為解題書,亦是讀者自我訓練答題技巧以及建立答題架構的工具書,更可作為應試準備的必備模擬參考用書。 本書特色 一、完整掌握命題範圍與方向 蒐集至108年國考及111年法研所有關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之考題,內容完整豐富,有助於應試準備效果之提升。 二、抓出爭點,易於準備 各章依各考題所涉及之爭點予以編排,可清楚看出該章的出題方向與重點;同時,每一考題擬答前列出該題的爭點,讀者可明確掌握出題方向。 三、擬答內容仿真且完整 每一個考題均依照考試作答時間提供完整之擬答,提供讀者參考。 四、解題要領,建立答題能力 解題的重點在於如何以有條理的架構答到爭點,故使用本書時,讀者可參考擬答的寫法,並搭配擬答旁的「解題要領」說明,瞭解該如何應對各種題型,架構應如何鋪陳等等。 五、相關實務見解,補充答題內涵 依歷年國家考試題目觀之,有部分的考題其實都是出自於實務判決,作者將這些考題所涉及的判決逐一彙整於該考題後,列為「相關實務見解」供讀者參考,提高得分機會。 建議讀者可搭配 《智慧財產權法》重點整理,學習成效更為加倍。 目錄 第1篇 專利法 第1章 專利權之種類 第2章 專利保護客體 第3章 專利要件 第4章 專利之申請 第5章 專利之審查 第6章 專利權限 第7章 專利權之撤銷與消滅 第8章 專利權之強制授權、標示與費用 第9章 專利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2篇 著作權法 第1章 著作保護客體暨其要件 第2章 著作權之取得與著作人之確定 第3章 著作權之內容 第4章 著作財產權之讓與、行使、限制與消滅 第5章 著作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3篇 商標法 第1章 商標之意義與種類 第2章 商標之註冊要件 第3章 商標註冊之申請暨審查程序 第4章 商標之內容 第5章 商標權之異議、評定與廢止 第6章 商標權之侵害與救濟 第4篇 智慧財產權綜合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