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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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選擇題每個選項都解答
.題目答案直接對照閱讀超迅速
.重要法規判決函釋通通有
.直接閱讀不用自己花時間查
.省下時間可以多讀幾遍印象最深刻
【目錄】
01 112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1
貳、測驗題 1-3
02 111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2-1
貳、測驗題 2-3
03 110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3-1
貳、測驗題 3-4
04 109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4-1
貳、測驗題 4-2
05 108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5-1
貳、測驗題 5-4
06 107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6-1
貳、測驗題 6-3
07 106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7-1
貳、測驗題 7-2
08 105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8-1
貳、測驗題 8-3
09 104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9-1
貳、測驗題 9-3
10 103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0-1
貳、測驗題 10-3
11 102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1-1
貳、測驗題 11-3
12 101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2-1
貳、測驗題 12-2
13 100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3-1
貳、測驗題 13-2
14 99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4-1
貳、測驗題 14-2
15 98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5-1
貳、測驗題 15-2
16 97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6-1
貳、測驗題 16-2
17 97年第2次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7-1
貳、測驗題 17-3
18 96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8-1
貳、測驗題 18-2
19 96年第2次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19-1
貳、測驗題 19-3
20 95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壹、申論題 20-1
貳、測驗題 20-3
21 94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申論題 21-1
22 93年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申論題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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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測驗題完全制霸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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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出版緣起,係為提供報考高普考、三四等特考的考生多元化練習考古題之機會,蓋民法選擇題此一考科,考古題重複率極高,因此多做考古題成為準備此一考科之不二法門,然這些考生,絕大部分並非法律系科班出身,故對於民法相關條文之解釋及衍生之學說實務見解,難免感到陌生之至,而傳統選擇題之用書,往往又僅有解答而無具體說明,或者是雖有解答,但解析過度冗長,反而使得全書挑選之題目數量大幅減少,無法讓考生有多多練習相關考題之機會,因此本書特別重新設計,將歷年國考民法重要題型,以章節分類整理及逐題詳解,以期能節省讀者自我摸索之時間,收事半功倍之效!
本次改版,除例行性之錯漏字更正外,主要之修改內容乃「汰舊換新」,亦新增至112年及113年度最新之國家考試試題,並刪除若干102年前之舊考題,而解釋說明部分,若干較為複雜之考題,則以較詳細之文字說明,以免考生無法理解,希望藉由本次改版,能使考生更能迅速掌握命題趨勢與重點!
本書特色如下:
1.挑選之題目類型廣泛多元,包含高普考、地方特考及各類特考,藉此一網打盡所有可能之命題態樣及重點。
2.因應新法修正,淘汰過濾年度過舊,已無參考價值之試題,避免考生浪費不必要之時間,且更能貼近最新考題趨勢。
3.每題皆有解析,但若干純法條記憶之考題,因無必要重複針對條文解釋或摘錄,故僅標註條號使考生自行翻閱參考,僅就較為重要或抽象之概念方以文字強調說明,以達溫故知新之效果,節省考生查詢翻閱相關書籍之時間。
建議讀者可於研讀作者所著之《民法(概要)》時,搭配讀書進度使用本書以釐清觀念。另重點複習後可搭配作者另一著作《民法(概要)申論題完全制霸》實戰演練,以提升答題實力。
【目錄】
第一編 總 則
第1章 法例
第2章 人
第3章 物
第4章 法律行為
第5章 期日及期間
第6章 消滅時效
第7章 權利之行使
第二編 債
第1章 通則
第2章 各種之債
第三編 物 權
第1章 通則
第2章 所有權
第3章 地上權
第4章 農育權
第5章 不動產役權
第6章 抵押權
第7章 質權
第8章 典權
第9章 留置權
第10章 占有
第四編 親 屬
第1章 通則
第2章 婚姻
第3章 父母子女
第4章 監護
第5章 扶養
第6章 家
第五編 繼 承
第1章 遺產繼承人
第2章 遺產之繼承
第3章 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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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申論題完全制霸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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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乃作者將歷年國考民法重要題型,以章節分類整理及逐題詳解,並輔以表格整理易混淆的觀念,為準備考試不可或缺的參考用書。
本次改版除了將我國民法於近幾年間之大幅修正內容完整呈現外,並收錄至113年最新高普考試題及擬答,以期能節省讀者自我摸索之時間,收事半功倍之效!本書特色如下:
一、重點提要,輕鬆記憶
將歷年常考的概念,統整於章節之首,並以表格化方式呈現,以利讀者記憶。
二、考點摘要,掌握爭點
為使考生掌握爭點,訓練答題技巧,各題均有重要考點摘要解析,擬答採國考格線方式呈現。採分點分項摘要式說明,使考生精準掌握答題技巧。
三、深入解析,溫故知新
涉及概念探討或有必要深入解析其觀念者,以「學習補充站」之方式加以說明,透過溫故知新的方式,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達到複習目的。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三章 權利客體──物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
第六章 消滅時效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第二編 債
第一章 債之意義與債之發生
第二章 債之標的
第三章 債之效力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章 債之移轉
第六章 債之消滅
第七章 各種之債
第三編 物權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所有權
第三章 地上權
第四章 農育權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
第六章 抵押權
第七章 質權
第八章 典權
第九章 留置權
第十章 占有
第四編 親屬
第一章 親屬通則
第二章 婚約
第三章 結婚
第四章 父母子女
第五章 監護
第六章 扶養、家與親屬會議
第五編 繼承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 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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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題庫3Point─選擇&申論完全攻略(附加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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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POINT 1 ★編章重要題型 VS. 加強記憶點
經由各編章重要題型介紹,幫助讀者掌握關鍵重點與條文,由淺而深,由深精進。
POINT 2 ★測驗題型、解析重點字
運用90~110年相關民法重要考題,依民法條文順序編排,試題解析並反黑標示重點內容,藉以提升模擬答題之能力。
POINT 3 ★申論題型、關鍵步驟
首創「關鍵字聯想」及「分段內容預想」的寫作格式,教導讀者答題時如何鋪陳、起承轉合,熟悉作答技巧,等同掌握高分捷徑。
本 書 特 色
◆選擇題型依照民法五編的熱門考點與重點概念,製作成圖表分散於各編,並輔以「加強記憶點」說明該表格之運用方式,解析並標示重點字,提升其審題作答之能力。
◆申論題型首先點出答題之關鍵提示,強調利用簡單文字記憶重點,再教導讀者其作答之技巧,由淺而深學習特定主題的作答方式。
◆本書為選擇、申論二合一,不僅可作為民法申論與選擇題型的讀本,亦可作為考前衝刺的題庫用書,一魚多吃,節省準備民法的時間,以達事半功倍之效果。
目錄
第壹編 總則編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權利的主體
第三章 權利的客體
第四章 權利之變動─法律行為
第五章 權利之行使
第貳編 債 編 2-1
第一章 債的發生
第二章 債的標的
第三章 債之效力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章 債之移轉與債之消滅
第六章 債編各論
第參編 物權編 3-1
第一章 物權通則與所有權
第二章 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與典權
第三章 抵押權、質權與留置權、動產抵押權
第四章 占有
第肆編 親屬編 4-1
第一章 親屬、親系、親等、婚約與結婚
第二章 夫妻財產制與離婚
第三章 父母子女、監護與扶養
第伍編 繼承編 5-1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與應繼分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 遺產分割、拋棄與無人承認之繼承、遺囑與特留分
附 錄 110年重要申論題型彙編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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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試題
第一回
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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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題庫3Point─選擇&申論完全攻略(附加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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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壹編 總則編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權利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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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權利之變動─法律行為
第五章 權利之行使
第貳編 債 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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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章 債之移轉與債之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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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地政)題型破解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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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一、精準收錄歷屆考題
訪間唯一題目「均」收錄近年地政類科(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高普考、地方特考、身心障礙、原住民特考等)近15年歷屆考題,最能掌握地政民法之趨勢。
二、體系概念一網打盡
各章節均附上學習要點、體系架構與概念說明,讓讀者在學習初期可以循序漸進,逐步進入該章節之重點
三、必背法條一次回顧
完整示範該如何在考卷上呈現重要法條,幫助讀者更有效率記憶必考條文。
四、題型分析精準貼心
針對題目抽象概念、複雜爭點等等惱人的東西,透過題目分析及TIPS等方式提醒解題技巧,筆者手把手帶讀者一起思考問題、分析歷屆考題趨勢,彷彿筆者就是你的「專屬家教」。
五、參考擬答詳細易懂
本書之參考擬答詳細易懂,而非單純堆砌實務見解或學者看法,使讀者讀後得以消化成自己的寫法。
六、出處引註清楚明瞭
參考擬答所附上的學說或實務見解,來源皆一目瞭然,且參考書目版次皆為最新。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Chapter 1法律行為
第一節 行為能力 ‧1-1-2
題型 1-1-1 好土地就是要買—監護宣告與法定代理制度運用
【100年地政士第1題】 ‧1-1-8
題型 1-1-2 很不受控又要賣土地了—輔助宣告基本觀念
【節錄10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1
題型 1-1-3 這個交易怎麼怪怪的—輔助宣告進階考題
【105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3
題型 1-1-4 投胎當富二代—限制行為能力人基本題型
【改編並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1-17
題型 1-1-5 敗家女真的猛—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獨立營業判斷
【節錄並改編110年地政士第1題】 ‧1-1-21
第二節 意思表示 ‧1-1-26
題型 1-1-6 我不在家就給招領通知單—非對話意思表示生效判斷
【112年地政士第4題】 ‧1-1-33
題型 1-1-7 躲債與假買賣,終究還是善意的第三人承受了一切—民法第87條第1項與善意取得基本題型
【108年地政士第1題】 ‧1-1-39
題型 1-1-8 又是躲債與假買賣—民法第87條第1項與善意取得綜合運用【110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1-46
題型 1-1-9 假買賣的土地被無權占有了—民法第87條第1項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主體判斷
【113年普考地政第2題】 ‧1-1-51
題型 1-1-10 怎麼跟我想像的不一樣呢?—重大動機錯誤之分析
【105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54
Try again 【101年地政士第1題】 ‧1-1-57
題型 1-1-11 法律行為撤銷傻傻分不清楚—意思表示受詐欺與物權行為無因性
【10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59
題型 1-1-12 被自己人背刺的感覺如何呀—第三人詐欺的特殊情形
【111年地政士第2題】 ‧1-1-64
題型 1-1-13 想不到是自己信任的人在搞事啊—第三人詐欺的特殊情形
【113年地政士第1題】 ‧1-1-68
第三節 處分權 ‧1-1-73
題型 1-1-14 三心二意的無權處分者—無權處分與數處分相牴觸效力
【104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78
題型 1-1-15 天上掉下來的農地—借名登記契約分析
【108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82
Try again 【105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89
第四節 代理 ‧1-1-90
題型 1-1-16 擅自作主的代理人自食惡果—代理人意思表示瑕疵判斷
【節錄104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96
Try again 【100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99
題型 1-1-17 無極限的無權代理人—狹義無權代理綜合題型
【改編107年地政士第4題】 ‧1-1-100
題型 1-1-18 真的別結婚⋯⋯—狹義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區別
【109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104
Try again 【109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110
Try again 【11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11
Chapter 2 消滅時效
題型 1-2-1 經典的無權占用一定要做做看—消滅時效客體與期間判斷1
【107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2-7
題型 1-2-2 吃蔬菜有益身體健康—消滅時效客體與期間判斷2
【104年地政士第1題】 ‧1-2-11
Try again 【110年高考地政第1題】 ‧1-2-19
題型 1-2-3 這種好朋友給我一打好不好—消滅時效起算判斷
【105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2-20
第二編 債編
Chapter 1 債之發生
第一節 無因管理 ‧2-1-2
題型 2-1-1 大風吹,吹雞婆的人—適法無因管理判斷
【107年地政士第3題】 ‧2-1-4
第二節 不當得利 ‧2-1-10
題型 2-1-2 不要隨便把房子交給朋友保管—不當得利與善意無權占有判斷【111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1-15
題型 2-1-3 誰不想要 500 坪的精華土地呢—意思表示受脅迫與不當得利綜合運用【113年高考地政第1題】 ‧2-1-20
Chapter 2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 ‧2-2-2
題型 2-2-1 天外飛來橫禍撞上房屋—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給付不能基本題型
【節錄108年地政士第2題】 ‧2-2-12
題型 2-2-2 天外飛來政府徵收補償—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給付不能進階題型
【104年地政士第2題】 ‧2-2-16
題型 2-2-3 偷偷找其他仲介喔—可歸責於債權人之給付不能
【102年地政士第2題】 ‧2-2-21
題型 2-2-4 經典的一物二賣—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不能
【103年地政士第2題】 ‧2-2-23
第二節 債之保全 ‧2-2-29
題型 2-2-5 賣完東西又懶得交付的人—特定物債權與代位權行使
【107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2-37
Try again 【102年高考地政第2題】 ‧2-2-40
題型 2-2-6 債權人不爽債務人拋棄繼承—撤銷訴權要件判斷
【節錄100年地政士第1題】 ‧2-2-42
第三節 契約效力 ‧2-2-45
題型 2-2-7 貪婪無厭的建商啊—違約金酌減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112年地政士第1題】 ‧2-2-48
Chapter 3 債各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 ‧2-3-2
題型 2-3-1 日本進口的瑕疵除濕機非常稀少—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
【105年地政士第1題】 ‧2-3-5
題型 2-3-2 富二代應該不缺房子吧—物之瑕疵擔保責任2
【改編並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11
題型 2-3-3 漏水的房子根本不能住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3
【11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3-15
第二節 租賃契約 ‧2-3-24
題型 2-3-4 超熱門的靈骨塔買賣契約—所有權不破租賃之進階考題
【11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3-28
第三節 居間契約 ‧2-3-35
題型 2-3-5 仲介的心酸誰會知道呢—居間契約之服務費主張
【11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37
Try again 【104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43
題型 2-3-6 仲介沒有好好調查的後果—居間契約之服務費主張2
【11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44
第三編 物權
Chapter 1 所有權
第一節 物權通則 ‧3-1-2
題型 3-1-1 在鐵軌旁邊的樣品屋裡面有果實—不動產與動產基本定義
【101年鐵特地政第4題】 ‧3-1-9
題型 3-1-2 撿到勞力士才賣 2000 元—善意取得之例外
【105年地特四等地政第3題】 ‧3-1-14
題型 3-1-3 先來後到,敬老尊賢—物權優先效力運用
【112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20
題型 3-1-4 先好繼承登記不辦嗎?—民法第 759 條之概念
【改編10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24
Try again 【106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27
第二節 所有權通則 ‧3-1-28
題型 3-1-5 就不能好好給別人房子嗎?—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買賣契約【106年地政士第2題】 ‧3-1-36
題型 3-1-6 鎖鏈殺手酷拉皮卡(還沒下船)—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占有連鎖【108年地特四等地政第1題】 ‧3-1-40
Try again 【106年地特四等地政第1題】 ‧3-1-44
題型 3-1-7 時效取得地上權其實幾乎沒有了—時效取得地上權基本題型【111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45
題型 3-1-8 是要怎麼蒐集廢棄建材蓋房子啊—違章建築與時效取得地上權【108年地特三等地政第2題】 ‧3-1-48
題型 3-1-9 拖著不去辦理繼承登記—公同共有關係與時效取得
地上權【107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1-53
Try again 【109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59
題型 3-1-10 一碗滷肉飯一棟鐵皮屋—違章建築之買賣契約
【節錄105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60
題型 3-1-11 違章建築的劃時代概念—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
【節錄111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62
第三節 不動產相鄰關係與添附 ‧3-1-66
題型 3-1-12 一袋一袋一袋(滑倒)—袋地通行權分析
【110年地政士第3題】 ‧3-1-78
題型 3-1-13 不能隨便亂蓋東西在別人土地上—越界建築判斷
【111年地政士第3題】 ‧3-1-83
Try again 【106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1-87
Try again 【107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88
題型 3-1-14 越過去一點點可以嗎?—營繕之鄰地使用與越界建築
【111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89
題型 3-1-15 在自己的土地上挖呀挖呀挖—鄰地地基危害之防免
【105年地政士第2題】 ‧3-1-94
題型 3-1-16 大家知道公寓大多都是 6 樓以下嗎?
大樓則是 10 樓以上—區分所有建築物判斷
【103年地政士第3題】 ‧3-1-98
Try again 【109年地政士第1題】 ‧3-1-102
題型 3-1-17 加工完就變別人的東西了—添附要件與求償關係
【112年普考地政第4題】 ‧3-1-103
第四節 共有 ‧3-1-106
題型 3-1-18 偷偷地處理自己的應有部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106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125
題型 3-1-19 幫幫可憐的少數共有人—共有物之處分與優先承購權
【103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27
Try again 【110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133
題型 3-1-20 人多就嘴雜,該如何管理共有物呢?—共有物管理與共有之對外關係1
【10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34
Try again 【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39
題型 3-1-21 人多嘴雜,超級亂的共有物管理—共有物管理與共有之對外關係2
【110年地政士第2題】 ‧3-1-140
題型 3-1-22 老一輩的小默契—默示分管與受讓人之拘束力
【113年地政士第3題】 ‧3-1-145
題型 3-1-23 設定完抵押權後割起來—共有物分割效力1
【110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51
題型 3-1-24 割完土地後給補償金—共有物分割效力2
【10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156
題型 3-1-25 割完土地記得給補償金—共有物分割效力3
【101年地政士第2題】 ‧3-1-160
題型 3-1-26 以後小孩要念法律系,我一定掐死他,拜託一定要念電機系—公同共有物之處分
【106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63
題型 3-1-27 還好我兩個兒子一個有出息才能幫我要錢—準公同共有債權行使
【113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166
Try again 【113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71
Chapter 2 抵押權
題型 3-2-1 自己的土地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抵押人之權利
【113年普考地政第3題】 ‧3-2-14
題型 3-2-2 設定抵押權後就乖乖的好嗎?—併付拍賣基本題型1
【113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16
題型 3-2-3 設定抵押權後別找別人壞壞好嗎?—併付拍賣基本題型2【110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19
題型 3-2-4 土地跟建物原本都是同一人的,如何避免拆屋還地呢—抵押權實行與法定地上權【106年地政士第3題】 ‧3-2-23
題型 3-2-5 抵押權實行大亂鬥—抵押權實行、法定地上權與併付拍賣【改編108年地政士第3題】 ‧3-2-26
Try again 【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2-31
題型 3-2-6 任何人有 1 億元都可以參加慈善流抵契約大賽—流抵契約之概念【113年高考地政第3題】 ‧3-2-31
題型 3-2-7 來來去去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擔保範圍【108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2-37
Try again 【100年地政士第2題】 ‧3-2-40
Try again 【107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41
Chapter 3 地上權
題型 3-3-1 地上權的基本概念—地上權取得判斷
【110年不動產估價師第4題】 ‧3-3-7
題型 3-3-2 風險很高的未定期限地上權—地上權之終止
【106年普考地政第3題】 ‧3-3-11
題型 3-3-3 先來後到,懂不懂敬老尊賢啊—區分地上權之效力
【112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3-14
第四編 親屬
Chapter 1 婚姻關係
第一節 結婚 ‧4-1-2
題型 4-1-1 沉迷網路的爛人—夫妻財產制之判斷
【節錄107年地政士第1題】 ‧4-1-11
題型 4-1-2 30 年夫妻一場空—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1
【108年地政士第4題】 ‧4-1-13
題型 4-1-3 台商就是會玩—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2
【111年地政士第4題】 ‧4-1-19
題型 4-1-4 清官難斷家務事,管了就變你的事—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3【104年高考地政第3題】 ‧4-1-24
Try again 【107年高考地政第3題】 ‧4-1-29
第二節 離婚 ‧4-1-31
題型 4-1-5 不愛了就能成功離婚嗎?—離婚要件判斷
【105年原特三等地政第3題】 ‧4-1-36
題型 4-1-6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要再對我好一點—離婚請求權之消滅事由【105年地政士第3題】 ‧4-1-40
題型 4-1-7 證人都是我自己人,你要怎麼跟我鬥?—兩願離婚要件判斷
【節錄107年地政士第1題】 ‧4-1-44
Chapter 2 父母子女關係
第一節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4-2-2
題型 4-2-1 私生子的大逆襲—遺產繼承與死後認領之訴
【108年高考地政第3題】 ‧4-2-10
第二節 收養 ‧4-2-16
題型 4-2-2 天上掉下來一位阿公—收養效力之內容
【改編105年身特地政第3題】 ‧4-2-24
第三節 監護 ‧4-2-29
題型 4-2-3 不要隨便把房子交給朋友保管—意定監護制度
【112年地政士第3題】 ‧4-2-37
Try again 【109年地政士第3題】 ‧4-2-42
第五編 繼承
Chapter 1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資格 ‧5-1-2
題型 5-1-1 有誰可以繼承遺產呢?—繼承人類型1
【104年地政士第3題】 ‧5-1-7
題型 5-1-2 我離開了、我又回來繼承了—繼承人類型2
【節錄105年高考地政第3題】 ‧5-1-9
第二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1-12
題型 5-1-3 一言不合直接侵占遺產—繼承回復請求權與釋字第 771 號解釋
【改編111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5-1-15
Try again 【108年身特地政第4題】 ‧5-1-23
Chapter 2 遺產繼承
第一節 遺產清算程序與繼承效力 ‧5-2-2
題型 5-2-1 父債子償的年代已經過去了—所得遺產與無限責任
【10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4題】 ‧5-2-7
題型 5-2-2 自作聰明先清償—未提出遺產清冊之清算程序
【節錄105年高考地政第3題】 ‧5-2-11
第二節 繼承計算分配 ‧5-2-16
題型 5-2-3 水星逆行的一家人—遺產分配(餘額正)
與同時死亡判斷【改編103年地政士第4題】 ‧5-2-23
題型 5-2-4 死去丈夫留下的禮物—遺產分配(餘額正)與夫妻
剩餘財產分配【改編106年地政士第4題】 ‧5-2-31
題型 5-2-5 收養的小孩一起來分—遺產分配(餘額正)與夫妻
剩餘財產分配2【102年地政士第4題】 ‧5-2-35
題型 5-2-6 遺產分配大亂鬥—遺產分配(餘額正)與歸扣計算
【110年地政士第4題】 ‧5-2-40
Chapter 3 遺囑與特留分
第一節 遺囑 ‧5-3-2
題型 5-3-1 原本跟影本不同喔,遺囑就乖乖地寫—自書遺囑要件1
【節錄106年身特三等地政第3題】 ‧5-3-10
題型 5-3-2 遺囑真的不能隨便寫寫,拜託請個律師看過吧—自書遺囑要件2【113年地政士第4題】 ‧5-3-14
第二節 特留分計算 ‧5-3-19
題型 5-3-3 死後冒出來搶遺產的人— 遺產分配(餘額正)之特留分扣減權
【101年地政士第3題】 ‧5-3-22
題型 5-3-4 小三跟私生子都來分一杯羹—遺產分配(餘額正)之特留分扣減權、非婚生子女認定與剩餘財產分配【103年高考地政第3題】 ‧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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