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民法(概要)題庫3Point─選擇&申論完全攻略(附加影音)
作者: 顏台大
ISBN: 9786263230149
出版社: 志光教育文化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11
定價: 680
售價: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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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POINT 1 ★編章重要題型 VS. 加強記憶點 經由各編章重要題型介紹,幫助讀者掌握關鍵重點與條文,由淺而深,由深精進。 POINT 2 ★測驗題型、解析重點字 運用90~110年相關民法重要考題,依民法條文順序編排,試題解析並反黑標示重點內容,藉以提升模擬答題之能力。 POINT 3 ★申論題型、關鍵步驟 首創「關鍵字聯想」及「分段內容預想」的寫作格式,教導讀者答題時如何鋪陳、起承轉合,熟悉作答技巧,等同掌握高分捷徑。 本 書 特 色 ◆選擇題型依照民法五編的熱門考點與重點概念,製作成圖表分散於各編,並輔以「加強記憶點」說明該表格之運用方式,解析並標示重點字,提升其審題作答之能力。 ◆申論題型首先點出答題之關鍵提示,強調利用簡單文字記憶重點,再教導讀者其作答之技巧,由淺而深學習特定主題的作答方式。 ◆本書為選擇、申論二合一,不僅可作為民法申論與選擇題型的讀本,亦可作為考前衝刺的題庫用書,一魚多吃,節省準備民法的時間,以達事半功倍之效果。 目錄 第壹編 總則編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權利的主體 第三章 權利的客體 第四章 權利之變動─法律行為 第五章 權利之行使 第貳編 債 編 2-1 第一章 債的發生 第二章 債的標的 第三章 債之效力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章 債之移轉與債之消滅 第六章 債編各論 第參編 物權編 3-1 第一章 物權通則與所有權 第二章 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與典權 第三章 抵押權、質權與留置權、動產抵押權 第四章 占有 第肆編 親屬編 4-1 第一章 親屬、親系、親等、婚約與結婚 第二章 夫妻財產制與離婚 第三章 父母子女、監護與扶養 第伍編 繼承編 5-1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與應繼分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 遺產分割、拋棄與無人承認之繼承、遺囑與特留分  附 錄 110年重要申論題型彙編 6-1   enlightened QR Code收錄 我的加分試題   模擬試題   第一回   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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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善意取得制度 A-100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A-104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A-107 柒、專題研究:借名登記契約 A-109 Ch 4 法律行為之代理 A-121 第一節 有權代理 A-121 壹、基本概念 A-121 貳、有權代理要件 A-123 參、有權代理效果 A-126 肆、概念比較:代表與代理 A-126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A-126 第二節 無權代理 A-128 壹、概念 A-128 貳、類型 A-128 參、概念比較: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 A-135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A-136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A-139 Ch 5 消滅時效 A-141 壹、答題思路 A-142 貳、基本概念 A-143 參、客體 A-146 肆、期間 A-149 伍、起算 A-150 陸、中斷 A-150 柒、完成效力 A-152 捌、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A-154 B 債編總論 Ch 1 債之發生 B-9 第一節 無因管理 B-9 壹、制度特色 B-10 貳、真正無因管理之成立 B-11 參、適法無因管理(民§176) B-12 肆、不適法無因管理(民§§174Ⅰ、177Ⅰ) B-14 伍、不法管理 B-16 陸、誤信管理 B-17 柒、幻想管理 B-18 捌、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8 第二節 不當得利 B-20 壹、背景 B-20 貳、成立要件 B-21 參、法律效果 B-26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30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34 第三節 侵權行為 B-38 壹、背景 B-39 貳、成立要件:一般侵權行為(民§184) B-40 參、成立要件:特殊侵權行為 B-49 肆、法律效果 B-57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65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72 柒、專題研究:法人自己侵權責任 B-75 捌、專題研究: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強制道歉案㈡】 B-82 第四節 連帶債務 B-86 壹、前言 B-86 貳、意義 B-87 參、成立 B-87 肆、法律效果 B-87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91 Ch 2 債之效力 B-92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 B-93 壹、債務「履行」與「不履行」之基礎概念 B-93 貳、為履行輔助人之行為負責(民§224) B-98 參、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 B-100 肆、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 B-106 伍、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 B-113 陸、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18 柒、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125 第二節 債之保全 B-130 壹、背景 B-130 貳、代位權 B-130 參、撤銷訴權 B-134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38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140 第三節 契約效力 B-143 壹、背景 B-143 貳、契約之確保 B-143 參、雙務契約之特別效力 B-145 肆、最新實務見解 B-146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48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150 第四節 債之移轉 B-153 壹、債權讓與 B-153 貳、債務承擔 B-155 參、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57 Ch 3 債之消滅 B-159 壹、清償 B-159 貳、抵銷 B-163 參、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B-165 肆、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B-167 C 債編各論 Ch 1 買賣契約 C-10 壹、成立 C-10 貳、效力㈠:對於「出賣人」之效力 C-11 參、效力㈡:對於「買受人」之效力 C-22 肆、效力㈢:對於「買賣雙方當事人」之效力(危險負擔) C-23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C-26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C-37 Ch 2 贈與契約 C-42 壹、成立 C-42 貳、效力 C-43 參、撤銷 C-44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C-47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C-48 Ch 3 租賃契約 C-51 壹、成立 C-52 貳、效力 C-53 參、租賃契約之擔保 C-55 肆、租賃權之強化 C-57 伍、承租人變更:轉租 C-64 陸、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C-67 Ch 4 承攬契約 C-72 壹、成立 C-72 貳、承攬契約之效力㈠:承攬人之義務 C-73 參、承攬契約之效力㈡:定作人之義務 C-79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C-83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C-90 D 物權編 Ch 1 物權通則 D-8 壹、不動產之物權變動 D-8 貳、動產之物權變動(民§761) D-11 參、善意取得制度 D-12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16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D-20 Ch 2 所有權 D-22 第一節 所有權通則 D-22 壹、所有權之基本概念 D-22 貳、物上請求權(民§767) D-23 參、時效取得 D-26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29 伍、專題研究:占有連鎖概念探討 D-32 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 D-34 壹、體系 D-34 貳、相鄰關係 D-34 參、建築物區分所有 D-41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46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D-50 陸、專題研究:違章建築相關爭議 D-52 第三節 共有 D-56 壹、體系 D-56 貳、概說 D-57 參、分別共有 D-57 肆、公同共有 D-78 伍、準共有(民§831) D-82 陸、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82 柒、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D-93 捌、專題研究: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號裁定(符合多數決之情形) D-96 Ch 3 抵押權 D-100 第一節 抵押權概說 D-100 壹、擔保物權概說 D-100 貳、抵押權之體系 D-101 參、抵押權意義與取得 D-102 肆、抵押權特性 D-103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109 第二節 抵押權所擔保之範圍 D-110 壹、擔保債權之範圍(民§861) D-110 貳、擔保標的物之範圍 D-111 參、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116 第三節 抵押權之效力 D-117 壹、對抵押人之效力 D-117 貳、對抵押權人之效力 D-118 參、普通抵押權之實行 D-121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124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D-127 陸、專題研究:併付拍賣 D-129 第四節 最高限額抵押權 D-144 壹、基本概念 D-144 貳、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效力 D-146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民§881-12) D-147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D-149 E 親屬編 Ch 1 婚姻 E-8 第一節 結婚之要件與瑕疵 E-8 壹、體系 E-8 貳、形式要件(民§982) E-9 參、實質要件 E-10 肆、婚姻之瑕疵:無效與撤銷 E-16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22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E-26 第二節 結婚之效力 E-28 壹、身分效力 E-28 貳、財產效力:夫妻財產制 E-28 參、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41 肆、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E-46 第三節 離婚 E-48 壹、概說 E-48 貳、離婚 E-48 參、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59 肆、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E-65 伍、專題研究: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 E-67 Ch 2 父母子女 E-73 第一節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E-73 壹、體系 E-73 貳、婚生子女 E-73 參、非婚生子女 E-76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83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E-90 第二節 收養 E-92 壹、體系 E-92 貳、意義 E-92 參、要件 E-93 肆、效力 E-99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100 第三節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E-102 壹、體系 E-102 貳、親權之意義 E-102 參、子女之姓氏 E-102 肆、身分上權利義務 E-103 伍、財產上權利義務 E-103 陸、親權行使與限制 E-105 柒、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106 第四節 監護 E-108 壹、類型 E-108 貳、法定監護:未成年監護 E-108 參、意定監護 E-115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122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E-125 第五節 扶養 E-128 壹、體系 E-128 貳、意義 E-128 參、要件 E-128 肆、扶養之順序 E-133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E-134 F 繼承編 Ch 1 遺產繼承人 F-12 第一節 繼承人資格 F-12 壹、繼承權發生 F-12 貳、繼承人(民§1138) F-16 參、應繼分 F-20 肆、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F-21 伍、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F-29 第二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F-31 壹、意義 F-31 貳、性質 F-31 參、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當事人 F-31 肆、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物上請求權」關係(兼論釋771) F-32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F-36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F-38 第三節 拋棄繼承 F-41 壹、意義 F-41 貳、性質 F-41 參、要件 F-41 肆、效力 F-42 伍、案例思考 F-43 陸、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F-43 Ch 2 遺產之繼承 F-46 第一節 繼承效力與共同繼承 F-46 壹、體系 F-46 貳、繼承效力(民§1148) F-47 參、共同繼承 F-50 肆、遺產之分割 F-51 伍、私房心得×一點就通 F-59 陸、歷屆試題×鑑往知來 F-69 第二節 遺囑 F-72 壹、體系 F-72 貳、通則 F-73 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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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地政)題型破解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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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一、精準收錄歷屆考題 訪間唯一題目「均」收錄近年地政類科(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高普考、地方特考、身心障礙、原住民特考等)近15年歷屆考題,最能掌握地政民法之趨勢。   二、體系概念一網打盡 各章節均附上學習要點、體系架構與概念說明,讓讀者在學習初期可以循序漸進,逐步進入該章節之重點   三、必背法條一次回顧 完整示範該如何在考卷上呈現重要法條,幫助讀者更有效率記憶必考條文。   四、題型分析精準貼心 針對題目抽象概念、複雜爭點等等惱人的東西,透過題目分析及TIPS等方式提醒解題技巧,筆者手把手帶讀者一起思考問題、分析歷屆考題趨勢,彷彿筆者就是你的「專屬家教」。   五、參考擬答詳細易懂 本書之參考擬答詳細易懂,而非單純堆砌實務見解或學者看法,使讀者讀後得以消化成自己的寫法。   六、出處引註清楚明瞭 參考擬答所附上的學說或實務見解,來源皆一目瞭然,且參考書目版次皆為最新。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Chapter 1法律行為 第一節 行為能力 ‧1-1-2 題型 1-1-1 好土地就是要買—監護宣告與法定代理制度運用 【100年地政士第1題】 ‧1-1-8 題型 1-1-2 很不受控又要賣土地了—輔助宣告基本觀念 【節錄10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1 題型 1-1-3 這個交易怎麼怪怪的—輔助宣告進階考題 【105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3 題型 1-1-4 投胎當富二代—限制行為能力人基本題型 【改編並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1-17 題型 1-1-5 敗家女真的猛—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獨立營業判斷 【節錄並改編110年地政士第1題】 ‧1-1-21 第二節 意思表示 ‧1-1-26 題型 1-1-6 我不在家就給招領通知單—非對話意思表示生效判斷 【112年地政士第4題】 ‧1-1-33 題型 1-1-7 躲債與假買賣,終究還是善意的第三人承受了一切—民法第87條第1項與善意取得基本題型 【108年地政士第1題】 ‧1-1-39 題型 1-1-8 又是躲債與假買賣—民法第87條第1項與善意取得綜合運用【110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1-46 題型 1-1-9 假買賣的土地被無權占有了—民法第87條第1項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主體判斷 【113年普考地政第2題】 ‧1-1-51 題型 1-1-10 怎麼跟我想像的不一樣呢?—重大動機錯誤之分析 【105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54 Try again 【101年地政士第1題】 ‧1-1-57 題型 1-1-11 法律行為撤銷傻傻分不清楚—意思表示受詐欺與物權行為無因性 【10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59 題型 1-1-12 被自己人背刺的感覺如何呀—第三人詐欺的特殊情形 【111年地政士第2題】 ‧1-1-64 題型 1-1-13 想不到是自己信任的人在搞事啊—第三人詐欺的特殊情形 【113年地政士第1題】 ‧1-1-68 第三節 處分權 ‧1-1-73 題型 1-1-14 三心二意的無權處分者—無權處分與數處分相牴觸效力 【104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78 題型 1-1-15 天上掉下來的農地—借名登記契約分析 【108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82 Try again 【105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89 第四節 代理 ‧1-1-90 題型 1-1-16 擅自作主的代理人自食惡果—代理人意思表示瑕疵判斷 【節錄104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96 Try again 【100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99 題型 1-1-17 無極限的無權代理人—狹義無權代理綜合題型 【改編107年地政士第4題】 ‧1-1-100 題型 1-1-18 真的別結婚⋯⋯—狹義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區別 【109年高考地政第1題】 ‧1-1-104 Try again 【109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1-110 Try again 【11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1題】 ‧1-1-111 Chapter 2 消滅時效 題型 1-2-1 經典的無權占用一定要做做看—消滅時效客體與期間判斷1 【107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1-2-7 題型 1-2-2 吃蔬菜有益身體健康—消滅時效客體與期間判斷2 【104年地政士第1題】 ‧1-2-11 Try again 【110年高考地政第1題】 ‧1-2-19 題型 1-2-3 這種好朋友給我一打好不好—消滅時效起算判斷 【105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1-2-20   第二編 債編 Chapter 1 債之發生 第一節 無因管理 ‧2-1-2 題型 2-1-1 大風吹,吹雞婆的人—適法無因管理判斷 【107年地政士第3題】 ‧2-1-4 第二節 不當得利 ‧2-1-10 題型 2-1-2 不要隨便把房子交給朋友保管—不當得利與善意無權占有判斷【111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1-15 題型 2-1-3 誰不想要 500 坪的精華土地呢—意思表示受脅迫與不當得利綜合運用【113年高考地政第1題】 ‧2-1-20 Chapter 2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 ‧2-2-2 題型 2-2-1 天外飛來橫禍撞上房屋—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給付不能基本題型 【節錄108年地政士第2題】 ‧2-2-12 題型 2-2-2 天外飛來政府徵收補償—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給付不能進階題型 【104年地政士第2題】 ‧2-2-16 題型 2-2-3 偷偷找其他仲介喔—可歸責於債權人之給付不能 【102年地政士第2題】 ‧2-2-21 題型 2-2-4 經典的一物二賣—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不能 【103年地政士第2題】 ‧2-2-23 第二節 債之保全 ‧2-2-29 題型 2-2-5 賣完東西又懶得交付的人—特定物債權與代位權行使 【107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2-37 Try again 【102年高考地政第2題】 ‧2-2-40 題型 2-2-6 債權人不爽債務人拋棄繼承—撤銷訴權要件判斷 【節錄100年地政士第1題】 ‧2-2-42 第三節 契約效力 ‧2-2-45 題型 2-2-7 貪婪無厭的建商啊—違約金酌減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112年地政士第1題】 ‧2-2-48 Chapter 3 債各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 ‧2-3-2 題型 2-3-1 日本進口的瑕疵除濕機非常稀少—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 【105年地政士第1題】 ‧2-3-5 題型 2-3-2 富二代應該不缺房子吧—物之瑕疵擔保責任2 【改編並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11 題型 2-3-3 漏水的房子根本不能住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3 【11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3-15 第二節 租賃契約 ‧2-3-24 題型 2-3-4 超熱門的靈骨塔買賣契約—所有權不破租賃之進階考題 【11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2-3-28 第三節 居間契約 ‧2-3-35 題型 2-3-5 仲介的心酸誰會知道呢—居間契約之服務費主張 【11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37 Try again 【104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43 題型 2-3-6 仲介沒有好好調查的後果—居間契約之服務費主張2 【11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2-3-44   第三編 物權 Chapter 1 所有權 第一節 物權通則 ‧3-1-2 題型 3-1-1 在鐵軌旁邊的樣品屋裡面有果實—不動產與動產基本定義 【101年鐵特地政第4題】 ‧3-1-9 題型 3-1-2 撿到勞力士才賣 2000 元—善意取得之例外 【105年地特四等地政第3題】 ‧3-1-14 題型 3-1-3 先來後到,敬老尊賢—物權優先效力運用 【112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20 題型 3-1-4 先好繼承登記不辦嗎?—民法第 759 條之概念 【改編10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24 Try again 【106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27 第二節 所有權通則 ‧3-1-28 題型 3-1-5 就不能好好給別人房子嗎?—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買賣契約【106年地政士第2題】 ‧3-1-36 題型 3-1-6 鎖鏈殺手酷拉皮卡(還沒下船)—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占有連鎖【108年地特四等地政第1題】 ‧3-1-40 Try again 【106年地特四等地政第1題】 ‧3-1-44 題型 3-1-7 時效取得地上權其實幾乎沒有了—時效取得地上權基本題型【111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45 題型 3-1-8 是要怎麼蒐集廢棄建材蓋房子啊—違章建築與時效取得地上權【108年地特三等地政第2題】 ‧3-1-48 題型 3-1-9 拖著不去辦理繼承登記—公同共有關係與時效取得 地上權【107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1-53 Try again 【109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59 題型 3-1-10 一碗滷肉飯一棟鐵皮屋—違章建築之買賣契約 【節錄105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60 題型 3-1-11 違章建築的劃時代概念—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 【節錄111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62 第三節 不動產相鄰關係與添附 ‧3-1-66 題型 3-1-12 一袋一袋一袋(滑倒)—袋地通行權分析 【110年地政士第3題】 ‧3-1-78 題型 3-1-13 不能隨便亂蓋東西在別人土地上—越界建築判斷 【111年地政士第3題】 ‧3-1-83 Try again 【106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1-87 Try again 【107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88 題型 3-1-14 越過去一點點可以嗎?—營繕之鄰地使用與越界建築 【111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89 題型 3-1-15 在自己的土地上挖呀挖呀挖—鄰地地基危害之防免 【105年地政士第2題】 ‧3-1-94 題型 3-1-16 大家知道公寓大多都是 6 樓以下嗎? 大樓則是 10 樓以上—區分所有建築物判斷 【103年地政士第3題】 ‧3-1-98 Try again 【109年地政士第1題】 ‧3-1-102 題型 3-1-17 加工完就變別人的東西了—添附要件與求償關係 【112年普考地政第4題】 ‧3-1-103 第四節 共有 ‧3-1-106 題型 3-1-18 偷偷地處理自己的應有部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106年普考地政第2題】 ‧3-1-125 題型 3-1-19 幫幫可憐的少數共有人—共有物之處分與優先承購權 【103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27 Try again 【110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133 題型 3-1-20 人多就嘴雜,該如何管理共有物呢?—共有物管理與共有之對外關係1 【102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34 Try again 【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39 題型 3-1-21 人多嘴雜,超級亂的共有物管理—共有物管理與共有之對外關係2 【110年地政士第2題】 ‧3-1-140 題型 3-1-22 老一輩的小默契—默示分管與受讓人之拘束力 【113年地政士第3題】 ‧3-1-145 題型 3-1-23 設定完抵押權後割起來—共有物分割效力1 【110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1-151 題型 3-1-24 割完土地後給補償金—共有物分割效力2 【103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1-156 題型 3-1-25 割完土地記得給補償金—共有物分割效力3 【101年地政士第2題】 ‧3-1-160 題型 3-1-26 以後小孩要念法律系,我一定掐死他,拜託一定要念電機系—公同共有物之處分 【106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63 題型 3-1-27 還好我兩個兒子一個有出息才能幫我要錢—準公同共有債權行使 【113年普考地政第1題】 ‧3-1-166 Try again 【113年高考地政第2題】 ‧3-1-171 Chapter 2 抵押權 題型 3-2-1 自己的土地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抵押人之權利 【113年普考地政第3題】 ‧3-2-14 題型 3-2-2 設定抵押權後就乖乖的好嗎?—併付拍賣基本題型1 【113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16 題型 3-2-3 設定抵押權後別找別人壞壞好嗎?—併付拍賣基本題型2【110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19 題型 3-2-4 土地跟建物原本都是同一人的,如何避免拆屋還地呢—抵押權實行與法定地上權【106年地政士第3題】 ‧3-2-23 題型 3-2-5 抵押權實行大亂鬥—抵押權實行、法定地上權與併付拍賣【改編108年地政士第3題】 ‧3-2-26 Try again 【節錄106年不動產經紀人第1題】 ‧3-2-31 題型 3-2-6 任何人有 1 億元都可以參加慈善流抵契約大賽—流抵契約之概念【113年高考地政第3題】 ‧3-2-31 題型 3-2-7 來來去去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擔保範圍【108年不動產經紀人第2題】 ‧3-2-37 Try again 【100年地政士第2題】 ‧3-2-40 Try again 【107年普考地政第4題】 ‧3-2-41 Chapter 3 地上權 題型 3-3-1 地上權的基本概念—地上權取得判斷 【110年不動產估價師第4題】 ‧3-3-7 題型 3-3-2 風險很高的未定期限地上權—地上權之終止 【106年普考地政第3題】 ‧3-3-11 題型 3-3-3 先來後到,懂不懂敬老尊賢啊—區分地上權之效力 【112年不動產估價師第1題】 ‧3-3-14   第四編 親屬 Chapter 1 婚姻關係 第一節 結婚 ‧4-1-2 題型 4-1-1 沉迷網路的爛人—夫妻財產制之判斷 【節錄107年地政士第1題】 ‧4-1-11 題型 4-1-2 30 年夫妻一場空—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1 【108年地政士第4題】 ‧4-1-13 題型 4-1-3 台商就是會玩—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2 【111年地政士第4題】 ‧4-1-19 題型 4-1-4 清官難斷家務事,管了就變你的事—夫妻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3【104年高考地政第3題】 ‧4-1-24 Try again 【107年高考地政第3題】 ‧4-1-29 第二節 離婚 ‧4-1-31 題型 4-1-5 不愛了就能成功離婚嗎?—離婚要件判斷 【105年原特三等地政第3題】 ‧4-1-36 題型 4-1-6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要再對我好一點—離婚請求權之消滅事由【105年地政士第3題】 ‧4-1-40 題型 4-1-7 證人都是我自己人,你要怎麼跟我鬥?—兩願離婚要件判斷 【節錄107年地政士第1題】 ‧4-1-44 Chapter 2 父母子女關係 第一節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4-2-2 題型 4-2-1 私生子的大逆襲—遺產繼承與死後認領之訴 【108年高考地政第3題】 ‧4-2-10 第二節 收養 ‧4-2-16 題型 4-2-2 天上掉下來一位阿公—收養效力之內容 【改編105年身特地政第3題】 ‧4-2-24 第三節 監護 ‧4-2-29 題型 4-2-3 不要隨便把房子交給朋友保管—意定監護制度 【112年地政士第3題】 ‧4-2-37 Try again 【109年地政士第3題】 ‧4-2-42   第五編 繼承 Chapter 1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資格 ‧5-1-2 題型 5-1-1 有誰可以繼承遺產呢?—繼承人類型1 【104年地政士第3題】 ‧5-1-7 題型 5-1-2 我離開了、我又回來繼承了—繼承人類型2 【節錄105年高考地政第3題】 ‧5-1-9 第二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1-12 題型 5-1-3 一言不合直接侵占遺產—繼承回復請求權與釋字第 771 號解釋 【改編111年地特三等地政第1題】 ‧5-1-15 Try again 【108年身特地政第4題】 ‧5-1-23 Chapter 2 遺產繼承 第一節 遺產清算程序與繼承效力 ‧5-2-2 題型 5-2-1 父債子償的年代已經過去了—所得遺產與無限責任 【101年原特三等地政第4題】 ‧5-2-7 題型 5-2-2 自作聰明先清償—未提出遺產清冊之清算程序 【節錄105年高考地政第3題】 ‧5-2-11 第二節 繼承計算分配 ‧5-2-16 題型 5-2-3 水星逆行的一家人—遺產分配(餘額正) 與同時死亡判斷【改編103年地政士第4題】 ‧5-2-23 題型 5-2-4 死去丈夫留下的禮物—遺產分配(餘額正)與夫妻 剩餘財產分配【改編106年地政士第4題】 ‧5-2-31 題型 5-2-5 收養的小孩一起來分—遺產分配(餘額正)與夫妻 剩餘財產分配2【102年地政士第4題】 ‧5-2-35 題型 5-2-6 遺產分配大亂鬥—遺產分配(餘額正)與歸扣計算 【110年地政士第4題】 ‧5-2-40 Chapter 3 遺囑與特留分 第一節 遺囑 ‧5-3-2 題型 5-3-1 原本跟影本不同喔,遺囑就乖乖地寫—自書遺囑要件1 【節錄106年身特三等地政第3題】 ‧5-3-10 題型 5-3-2 遺囑真的不能隨便寫寫,拜託請個律師看過吧—自書遺囑要件2【113年地政士第4題】 ‧5-3-14 第二節 特留分計算 ‧5-3-19 題型 5-3-3 死後冒出來搶遺產的人— 遺產分配(餘額正)之特留分扣減權 【101年地政士第3題】 ‧5-3-22 題型 5-3-4 小三跟私生子都來分一杯羹—遺產分配(餘額正)之特留分扣減權、非婚生子女認定與剩餘財產分配【103年高考地政第3題】 ‧5-3-28

原價: 880 售價: 748 現省: 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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