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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這是一本值得推薦及珍藏的好書! 如果債各近三十種契約類型讓您眉頭深鎖,不知該從何讀起、更不知該如何有條理的學習,那麼,這本書是您的不二選擇。是的!債各的體系與精華,全都在本書裡。 如果您已經和債各奮戰多時,念了忘、忘了再念,而且總是不知道該如何將債總和債各變成一家人,那麼,這本書是您的必備寶典。是的!學習債各的方法,本書清楚地告訴您。 如果您正在考海裡浮浮沈沈的奮鬥,面對債各,沒有一套有效率的應戰措施,那麼,本書嚴選重要的實務見解和全真考題,示範如何舖陳絕佳的實例題答案、快速找出選擇題的爭點。是的!觀念與考試的連結,本書完整的傳達給您! 【目錄】 改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買賣契約 一、買賣契約之必要之點/1 二、出賣人之給付義務/5 三、買受人之給付義務/8 四、權利瑕疵擔保/9 案例1/9 五、物之瑕疵擔保/33 案例2/33 六、危險負擔/81 案例3/81 七、特種買賣──談「買回」/94 第二章 贈與契約 一、總 說/99 二、贈與契約之成立與生效/100 三、贈與人之給付義務/103 案例4/103 四、特殊贈與/113 第三章 租賃契約 一、租賃契約之必要之點/119 二、出租人之給付義務/129 案例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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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繼承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掌握爭點,乃將學說予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例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論,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目錄】 修訂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繼承之根據/1 第一項 總 說/1 第二項 我國民法上關於繼承之根據/2 第二節 繼承法之編定/7 第一項 民國十九年之制定/7 第二項 民國七十四年之修正/8 第三項 民國九十六年之修正/ 11 第四項 民國九十八年之修正/ 13 第五項 民國一○三年之修正/ 14 第六項 民國一○四年之修正/ 15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 17 第一項 繼承人之資格/ 17 第二項 繼承人之種類/ 18 第三項 繼承人之順序/ 18 第二節 法定應繼分/ 23 第一項 配偶之法定應繼分/ 23 第二項 血親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 24 第三節 代位繼承/ 26 第一項 代位繼承之立法沿革及立法意旨/ 26 第二項 代位繼承之性質/ 27 第三項 代位繼承之要件/ 28 第四項 代位繼承之效力/ 34 第四節 繼承權之喪失/ 35 第一項 立法理由/ 35 第二項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36 第三項 喪失繼承權之效力/ 46 第五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2 第一項 立法理由/ 52 第二項 侵害繼承權之意義及時點/ 54 第三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57 第四項 繼承回復請求之當事人/ 64 第五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 69 第六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與拋棄/ 71 ‧第三章 繼承之效力 第一節 繼承之標的/ 81 第一項 總 說/ 81 第二項 得為繼承之標的/ 82 第三項 不為繼承之標的/ 84 第四項 法律關係與繼承/ 85 第二節 繼承之費用/ 88 第一項 立法意旨/ 88 第二項 繼承費用之內容/ 88 第三節 遺產酌給請求權/ 90 第一項 總 說/ 90 第二項 遺產酌給請求之要件/ 90 第三項 遺產酌給之順序及標準/ 94 第四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性質/ 97 第五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99 ‧第四章 共同繼承 第一節 遺產之公同共有/ 101 第一項 總 說/ 101 第二項 遺產之管理/ 102 第三項 遺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 102 第二節 債務之繼承/106 第一項 外部關係/106 第二項 內部關係/106 第三節 遺產分割之自由與限制/108 第一項 遺產分割之自由/108 第二項 遺產分割之限制/108 第四節 遺產分割之方法/115 第一項 遺囑指定分割/115 第二項 協議分割/118 第三項 裁判分割/120 第五節 分割之實行/124 第一項 債務之扣還/124 第二項 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126 第六節 分割之效力/140 第一項 移轉主義/140 第二項 共同繼承人間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40 第三項 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146 第四項 各繼承人有無資力者時擔保責任之分擔/147 第五項 繼承人連帶責任之免除/148 ‧第五章 概括繼承與拋棄繼承 第一節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51 第一項 立法背景/151 第二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意義/152 第三項 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59 第四項 繼承人未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77 第五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於特殊情形之溯及適用/180 第二節 概括繼承無限責任/183 第一項 意定的無限責任/183 第二項 法定的無限責任/184 第三節 拋棄繼承/188 第一項 拋棄繼承之意義/188 第二項 拋棄繼承之要件/191 第三項 拋棄繼承之效力/193 ‧第六章 無人承認之繼承 第一節 總 說/201 第一項 無人承認繼承制度之存在理由/201 第二項 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202 第二節 遺產管理人/205 第一項 遺產管理人之選任/205 第二項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206 第三項 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213 第三節 繼承人之搜索/215 第四節 賸餘財產之歸屬/217 ‧第七章 遺 囑 第一節 通 則/221 第一項 遺囑之意義與特殊性/221 第二項 遺囑之內容/223 第三項 遺囑能力/225 第四項 共同遺囑/228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31 第一項 總 說/231 第二項 自書遺囑/232 第三項 公證遺囑/234 第四項 密封遺囑/238 第五項 代筆遺囑/242 第六項 口授遺囑/244 第七項 遺囑見證人之資格/254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7 第一項 總 說/257 第二項 遺囑撤回之方法/258 第三項 遺囑撤回之撤回/266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73 第一項 總 說/273 第二項 遺囑執行之準備程序/274 第三項 遺囑執行人/278 第五節 遺 贈/297 第一項 總 說/297 第二項 遺贈之效力/302 第三項 遺贈之要件/305 第四項 民法所定遺贈之種類/309 第五項 遺贈之承認與拋棄/320 第六節 特留分/326 第一項 特留分之意義/326 第二項 特留分之比例/328 第三項 特留分之算定/330 第四項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法律行為之效力/335 第七節 扣減權/337 第一項 扣減權之性質/337 第二項 扣減之標的/340 第三項 扣減權人及其相對人/345 第四項 扣減之效力/347 第五項 扣減權之消滅/350 ‧主要參考文獻/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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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將民事訴訟的一生區分成六大階段,每個階段要面臨的難題都不相同,請讀者將自己融入到整個民事訴訟程序中,隨著每個階段的進行,澈底掌握住民事訴訟法的重點,面對民事訴訟法概要的題目將無往不利! 另外本書使用大量表格方便讀者記憶,並且在考試上易產生誤會的地方,透過「咦~愛注意喔」提醒大家,以及在需要多一點思考的地方,透過「請你跟我這樣想」把難懂的概念一次想它個清清楚楚吧!!! ➤新增收錄試題 109-112年度國防法務官、關務/司法/地方特考試題 ➤近年修法更新 配合110-112年數度修法一併微調解題內容 ➤適用對象 三等、四等特考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Ⅰ 案例事實 Ⅴ 1 基礎觀念確立 【第一節】民事訴訟法之訴訟流程 1-3 第一項 起訴前階段 1-3 第二項 起訴合法要件審查階段 1-4 第三項 訴之利益審理階段 1-6 第四項 本案請求有無理由審理階段 1-7 第五項 程序終結階段 1-11 第六項 起死回生階段 1-12 【第二節】民事訴訟法之基礎原則 1-13 第一項 處分權主義 1-13 第二項 辯論主義 1-16 第三項 言詞審理主義 1-19 第四項 直接審理主義 1-19 第五項 公開審理主義 1-20 【第三節】民事訴訟法之三種訴訟類型 1-21 第一項 給付訴訟 1-21 第二項 確認訴訟 1-21 第三項 形成訴訟 1-22 【第四節】民事訴訟之三種訴訟程序 1-23 第一項 通常訴訟程序 1-23 第二項 簡易訴訟程序 1-23 第三項 小額訴訟程序 1-23 2 起訴前階段 【第一節】調解程序 2-3 第一項 調解之類型 2-3 第二項 調解程序之進行 2-5 第三項 調解結果 2-6 【第二節】督促程序 2-7 第一項 要件限制 2-7 第二項 審理 2-9 第三項 失效與效力 2-10 【第三節】保全程序 2-15 第一項 假扣押──針對金錢請求 2-15 第二項 一般假處分──針對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 2-23 第三項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針對爭執之法律關係 2-25 3 起訴合法要件審查階段 【第一節】起訴合法要件之體系建構 3-3 第一項 消極要件(訴訟障礙事項) 3-3 第二項 積極要件 3-4 【第二節】關於起訴合法程式 3-6 第一項 起訴狀之記載 3-6 第二項 裁判費 3-15 【第三節】關於當事人 3-30 第一項 當事人能力 3-30 第二項 訴訟能力 3-34 第三項 訴訟代理人 3-41 【第四節】關於法院 3-48 第一項 第一關:受訴法院是否有民事審判權 3-48 第二項 第二關:受訴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 3-53 【第五節】關於訴訟標的 3-73 第一項 訴訟標的之判斷 3-73 第二項 同一事件之禁止 3-75 4 訴之利益審理階段 【第一節】主觀訴之利益──當事人適格 4-3 第一項 一般之當事人適格──實體法上權利義務主體 訴訟上當事人 4-4 第二項 第三人之訴訟擔當──實體法上權利義務主體 訴訟上當事人 4-6 【第二節】客觀訴之利益──權利保護必要 4-31 第一項 將來給付之訴 4-31 第二項 確認之訴 4-32 5 本案請求有無理由審理階段 【第一節】一般程序性規定 5-3 第一項 送達 5-3 第二項 訴訟程序之停止 5-12 【第二節】爭點集中審理 5-19 第一項 當事人方面 5-19 第二項 法院方面 5-27 第三項 程序方面 5-33 【第三節】紛爭集中審理 5-85 第一項 原告側之紛爭集中審理 5-86 第二項 被告側之紛爭集中審理 5-135 第三項 第三人側之紛爭集中審理 5-143 6 程序終結階段 【第一節】法院所為──判決 6-3 第一項 判決主文 6-3 第二項 判決瑕疵與補救 6-10 第三項 效力 6-12 【第二節】原告所為──訴之撤回 6-45 第一項 要件 6-45 第二項 效果 6-46 【第三節】原、被告所為──和解 6-49 第一項 性質 6-49 第二項 要件 6-49 第三項 效力 6-50 7 起死回生階段 【第一節】再審 7-3 第一項 提出於管轄法院──管轄法院 7-4 第二項 表明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再審事由 7-5 第三項 再審期間 7-7 第四項 判決 7-8 【第二節】變更判決之訴 7-9 【第三節】第三人撤銷之訴 7-9 第一項 受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 7-10 第二項 不受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 7-10 索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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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目錄】 第一章 殺人與墮胎/1 第一節 普通殺人罪 4 第二節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18 第三節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41 第四節 過失致死罪 60 第五節 墮胎罪 65 第二章 遺棄與肇事逃逸/77 第一節 遺棄罪 79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 101 第三章 傷害身體/121 第一節 普通傷害罪 123 第二節 傷害致死罪 145 第三節 重傷罪 150 第四節 聚眾鬥毆罪 162 第五節 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 171 第四章 妨害自由/177 第一節 強制罪 179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 203 第三節 恐嚇個人罪 217 第四節 侵入住居罪 224 第五節 非法搜索罪 235 第六節 誘拐未成年人罪 238 第五章 妨害名譽與信用/251 第一節 公然侮辱罪 253 第二節 誹謗罪 271 第三節 妨害信用罪 289 第六章 妨害秘密/293 第一節 妨害文件秘密罪 295 第二節 入侵電腦罪 302 第三節 窺視竊聽竊錄罪 308 第四節 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322 第七章 性犯罪/331 第一節 強制性交或猥褻罪 333 第二節 其他妨害性自主與性發展罪 349 第三節 促成性交易罪 359 第四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366 第八章 公共危險/379 第一節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處所罪 381 第二節 其他放火罪 391 第三節 不能安全駕駛罪 396 第四節 其他交通危險罪 412 第五節 污染空氣、土壤或水體罪 428 第九章 偽造犯罪/441 第一節 文書概念 443 第二節 偽造或變造文書罪 456 第三節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78 第四節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83 第五節 行使經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 文書罪 490 第六節 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495 第七節 偽造貨幣罪 499 第十章 貪污/507 第一節 公務員犯罪概說 509 第二節 一般受賄罪 523 第三節 加重受賄罪 544 第四節 行賄罪 549 第五節 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54 第六節 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63 第十一章 妨害司法/571 第一節 藏匿人犯罪 573 第二節 妨害刑事證據罪 583 第三節 偽證罪 590 第四節 誣告罪 606 第五節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618 第六節 枉法行為罪 622 第十二章 妨害公權力與秩序/631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 633 第二節 侵害公務上掌管物品罪 644 第三節 妨害封印或查封標示與違背扣押效力罪 648 第四節 僭行公務員職權 653 第五節 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656 第六節 妨害投票罪 661 第七節 聚眾騷亂罪 670 第八節 恐嚇公眾與煽惑罪 688 名詞索引/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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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作承辦人員,都是政策分析人員。個個方案規劃工作,若制定不當,不但使得首長決策偏差,警察勤業務難以執行,成效無法彰顯,甚將造成社會疏離、民心流失等更嚴重的後果,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其理在此。反之,警察人員若具備問題分析與解決的知能,各項業務必當成功推展,勤務也能順利運作,則無異創造警察組織的寶貴資產。本書之出版,至盼對於我國警政策略發展、警察首長決策及個別警察人員從事政策分析工作,皆能有所助益。V作承辦人員,都是政策分析人員。個個方案規劃工作,若制定不當,不但使得首長決策偏差,警察勤業務難以執行,成效無法彰顯,甚將造成社會疏離、民心流失等更嚴重的後果,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其理在此。反之,警察人員若具備問題分析與解決的知能,各項業務必當成功推展,勤務也能順利運作,則無異創造警察組織的寶貴資產。本書之出版,至盼對於我國警政策略發展、警察首長決策及個別警察人員從事政策分析工作,皆能有所助益。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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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行政法導論(修訂十二版) 作者:李震山 出版商:三民 出版日期:2022-09-01 ISBN:978957147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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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刑法各論(上)(修訂五版) 作者:甘添貴 出版社:三民 出版日期:2019/09/00 ISBN:9789571466750 內容簡介 我國刑法典分則編共有36章之犯罪規定,大體上得將其分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以及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因體系甚為龐雜,犯罪類型眾多,本書爰將其分為上、下二卷分別加以論述。「上卷」係以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範圍,除侵害有關人格專屬法益之犯罪外,並兼及有關財產非專屬法益之犯罪。書中有諸多論點雖係摘取自拙著《體系刑法各論》第1、2卷之精華,但仍加以大幅度改寫,並增加不少司法實務及個人之最新見解。「下卷」則以侵害社會法益及國家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對象,除參酌舊著《刑法各論(上)》之部分見解外,無論深度及廣度,均與舊著有相當大之差異,希能有助於讀者之參酌與理解。 目錄 第一篇 序 論 第二篇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第一章 殺人罪 第二章 傷害罪 第三章 墮胎罪 第四章 遺棄罪 第五章 妨害自由罪 第六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七章 妨害秘密罪 第八章 竊盜罪 第九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十章 侵占罪 第十一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十二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十三章 贓物罪 第十四章 毀棄損壞罪 第十五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各論(下)(修訂五版) 叢書:法律 ISBN13:9789571474496 替代書名:Criminal Law—Specific Provisions 出版社:三民書局 作者:甘添貴-著 裝訂/頁數:平裝/568頁 規格:23.2cm*17.2cm*2.7cm (高/寬/厚) 版次:五 出版日:2022/08/31 中國圖書分類:刑法 內容簡介 我國刑法典分則編共有36章之犯罪規定,大體上得將其分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以及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因體系甚為龐雜,犯罪類型眾多,本書爰將其分為上、下二卷分別加以論述。「上卷」係以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範圍,除侵害有關人格專屬法益之犯罪外,並兼及有關財產非專屬法益之犯罪。書中有諸多論點雖係摘取自拙著《體系刑法各論》第1、2卷之精華,但仍加以大幅度改寫,並增加不少司法實務及個人之最新見解。「下卷」則以侵害社會法益及國家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對象,除參酌舊著《刑法各論(上)》之部分見解外,無論深度及廣度,均與舊著有相當大之差異,希能有助於讀者之參酌與理解。 目錄 第三篇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 第一章公共危險罪 第一節放火及失火罪 第二節決水罪 第三節妨害交通罪 第四節危險物罪 第五節妨害公共衛生罪 第六節妨害保護安全設備罪 第七節其他公共危險罪 第二章妨害公共信用之犯罪 第一節偽造貨幣罪 第二節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三節偽造度量衡罪 第四節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三章妨害性自主罪 第四章妨害善良風俗之犯罪 第一節妨害風化罪 第二節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三節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第四節賭博罪 第五章妨害國民經濟及健康之犯罪 第一節妨害農工商罪 第二節鴉片罪 第四篇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第一章侵害國家權力作用之犯罪 第一節瀆職罪 第二節妨害公務罪 第三節妨害投票罪 第四節妨害秩序罪 第五節脫逃罪 第六節藏匿人犯湮滅證據罪 第七節偽證及誣告罪 第二章侵害國家存在與安全之犯罪 第一節內亂罪 第二節外患罪 第三節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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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依法條排列,並將各條結構以圖像方式呈現,方便讀者建立架構,此乃特色一。本書除說明各罪名主觀及客觀構成要件外,並充分解析各要件之概念,並遴選憲法法庭判決、大法庭裁定及具有參考價值的判決等重要實務見解,此乃特色二。本書納入重要修法理由,為學習者奠定法學基礎,此乃特色三。 作者簡介 曾淑瑜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曾任: 國防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中正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實踐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著作: 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 刑法分則問題研析(一)(二) 輕鬆看民法總則 輕鬆看民法債編 輕鬆看民法物權 公司法實例研習 生命科學與法規範之調和 刑法分則實例研習-個人法益之保護 企業財經法律 圖解知識六法-刑法-總則編 圖解知識六法-刑法-分則編 醫療·法律·倫理 刑法分則實例研習-國家、社會法益之保護 醫療倫理與法律15講 刑法總則爭點精解 刑法分則爭點精解 四版序 這兩三年來社會發生了許多以往未曾遇見的新興犯罪類型,如果僅適用當時的罪名,有時是保護法益定性的差異,有的是舊罪名構成要件有爭議,無法適用新形態的犯罪情節,也有的犯罪情節嚴重,現行條文刑度不足,有加重處罰的必要。因此,刑法修正頻繁,使得教科書的改版刻不容緩。當然,國民權益意識提高,紛紛爭訟,不論是憲法法庭的判決、大法庭的裁定,甚至也有許多具有參考價值的判決,值得同學們學習及參考。本版的修訂除了將新增的法條加以法律邏輯分析及論述外,也遴選前開實務的見解,秉持著提供最新、最重要,也最有條理的內容,期待讀者充實刑法基礎。 感謝編輯們的辛勞,細心校對文字,且將我畫的很醜的圖變成詳細的圖像;也感謝新學林出版公司在實體書不景氣的現在,仍然屹力不搖,大力支持。最後還是祝福莘莘學子們,在本書的加持下練就扎實且深厚的功力,心想事成。 曾淑瑜 謹誌 2023年8月 目錄 第一章 內亂罪 001 第二章 外患罪 010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 050 第四章 瀆職罪 060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 103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23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39 第八章 脫逃罪 168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77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186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199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 291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 302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 315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322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346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373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92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411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 421 第二十章 鴉片罪 434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 453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 464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 491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 525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 542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558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94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609 第二十八章之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634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 653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665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687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96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725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 734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 739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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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刑法分則實例研習:個人法益之保護(修訂四版) 作者:曾淑瑜 出版商:三民 出版日期:2017-02-01 最新刷次: 2017-02-02 ISBN:9789571462738 內容簡介 DESCRIPTION 通常刑法教科書最讓法律學子頭痛,因其艱深的語詞、繁多的學理,不僅難以理解,適用時更是常有似是而非的感覺。本書嘗試使用案例式的寫作方式導引出相關概念及問題,且適時將實務案例穿插其中,使理論及實務並進;又每一問題最後亦列舉二相關問題供讀者練習,期增加學習效果。按刑法分則中個人法益犯罪乃是我國社會最常見的犯罪型態,舉凡個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的保護皆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故本書依刑法個人法益犯罪條文的編排次序,有系統地設計三十個問題,以擺脫傳統教科書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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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適合準備司律以外考試的考生選用。 前半段是課文說明,幫讀者鋪陳體系,建立基礎;其中穿插「上榜模板」,教各位如何答題取分! 此外,本書還附上題目演練,讓讀者讀得進去,寫得出來,上榜不等待! 【目錄】 附錄--近期重要刑事大法庭裁定彙整 ◎Chapter 1 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Section 1 既遂犯 壹、概說 貳、行為與結果間之關聯: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參、常見的犯罪類型1:實害犯v.危險犯 肆、常見的犯罪類型2:狀態犯(即成犯)v.繼續犯 伍、常見的犯罪類型3:加重結果犯 Section 2 未遂犯 壹、著手之認定 專題 加重竊盜罪著手之認定 貳、不能未遂(不能犯) 參、中止未遂(中止犯) 肆、準中止未遂(準中止犯) Section 3 預備犯 壹、何謂「預備」? 貳、形式預備犯v.實質預備犯 Section 4 故意犯 壹、直接故意 貳、間接故意 Section 5 過失犯 壹、概說 貳、過失犯行為不法:違反注意義務 參、阻卻過失犯行為不法:信賴原則 肆、過失犯結果不法:結果可避免性 Section 6 不純正不作為犯 壹、概說 貳、要件分析 參、不作為犯之著手 肆、案例討論 專題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 ◎Chapter 2 實質違法性 Section 1 違法之意義 Section 2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一):正當防衛 壹、概說 貳、要件分析 參、互毆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Section 3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二):緊急避難 壹、概說 貳、自招危難能否主張緊急避難? 參、負特別義務之人能否主張緊急避難? Section 4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三):依法令之行為 壹、自助行為 貳、現行犯逮捕 Section 5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四):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上命令之行為 壹、條文依據 貳、要件分析 Section 6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五):業務上正當行為 Section 7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壹、得被害人承諾 貳、推測承諾 參、義務衝突 Section 8 可罰違法性 ◎Chapter 3 罪責 Section 1 概說 壹、不法與罪責之區別 貳、罪責原則 參、期待可能性 肆、責任能力 Section 2 原因自由行為 壹、為何稱為「原因『自由』行為」? 貳、原因自由行為之可罰性 參、原因自由行為之結構 專題 原因自由行為之可罰性基礎 肆、刑法第19條第3項之分析 Section 3 寬恕罪責事由 壹、防衛過當 貳、避難過當 ◎Chapter 4 參與犯 Section 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別 Section 2 間接正犯 壹、概說 貳、實例:刑法第213條、第214條 Section 3 共同正犯 壹、歸責基礎:不法連帶,責任個別 貳、成立要件 專題 共謀(同謀)共同正犯 專題 參與構成要件以外行為之人,能否論以共同正犯? 專題 相續共同正犯 參、共同正犯之逾越 肆、共同正犯脫離與中止 伍、任意共同正犯v.必要共同正犯 Section 4 教唆犯 壹、意義 貳、從共犯獨立性走向共犯從屬性(限制從屬形式) 參、教唆犯v.共謀共同正犯 肆、教唆之逾越 Section 5 幫助犯 壹、意義 專題 幫助行為參與之時點 專題 幫助行為與構成要件行為間之因果關係 貳、中性行為 Section 6 共同正犯、共犯與身分犯 壹、概說 貳、刑法第31條第1項v.第2項 ◎Chapter 5 錯誤論 Section 1 客體錯誤 壹、意義 貳、法律效果 參、共犯對於正犯產生之等價客體錯誤,是否影響其故意? Section 2 打擊錯誤 Section 3 因果歷程錯誤 Section 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壹、概說 貳、常見案例:誤想防衛 Section 5 違法性認識錯誤(禁止錯誤) ◎Chapter 6 競合論 Section 1 行為單數 壹、常考類型:接續犯v.集合犯 專題 「真正競合」與「不真正競合」 貳、法律效果 專題 刑法廢除牽連犯後,應如何適用? Section 2 行為複數 壹、數罪併罰 貳、不罰後行為 ◎Chapter 7 刑罰論 Section 1 累犯 Section 2 自首 壹、條文依據 貳、要件分析 Section 3 緩刑 壹、重要條文 貳、緩刑之目的 參、緩刑之宣告 肆、緩刑之撤銷 Section 4 假釋 壹、重要條文 貳、假釋之目的 參、假釋之撤銷 Section 5 監護處分 壹、條文依據 貳、監護處分之立法目的 參、法院宣告監護處分之應注意事項 肆、以保護管束代替監護處分之應注意事項 ◎Chapter 8 沒收 Section 1 違禁物沒收 壹、法理基礎 貳、要件分析 Section 2 犯罪物沒收 壹、法理基礎 貳、要件分析 參、對第三人沒收 Section 3 犯罪所得沒收 壹、法理基礎 貳、審查體系 參、直接利得之計算:「中性成本支出」不應計入 肆、沒收犯罪所得時,是否扣除成本? 伍、發還被害人制度 Section 4 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之沒收、追繳或追徵 壹、犯罪所得沒收之法理基礎 貳、共同正犯犯罪所得沒收之處理機制 Section 5 過苛減免條款 壹、條文依據 貳、法務部之立法說明 參、適用時機 肆、批評 ◎Chapter 9 刑法適用法 Section 1 時之效力 壹、條文依據 貳、要件分析 Section 2 地之效力 壹、原則 貳、其他判斷標準 Section 3 外國裁判之效力 壹、條文依據 貳、規範目的 Section 4 立法解釋(一):刑法上之公務員 壹、條文依據 貳、要件分析 Section 5 立法解釋(二):刑法上之重傷 壹、條文依據 貳、要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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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申論題完全制霸 系列名:高普‧特考‧司特三四等 ISBN13:9786263340596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旭律師 裝訂/頁數:平裝/464頁 規格:23cm*17cm*2.2cm (高/寬/厚) 版次:4 出版日:2022/04/13 中國圖書分類:刑法總則 內容簡介 本書依刑法總則體系架構編排,在各章節前都有重要的基本概念講解及複習,並以歷屆試題為主軸,詳細分析題目「明示」、「暗示」的關鍵字,並與爭點作連結,讓讀者一看到關鍵字,能立即反應出爭點。另外,除了加上作者精心繪製的圖表加深概念外,亦在內文中針對讀者容易寫錯或觀念混淆的地方,加入作者這幾年教學及改題的心得,提醒讀者不要犯錯。 本書特色 1.網羅近10年高普考、地方特考、公務員升等考、警察特考等國考試題,依體系架構編排,分析考題趨勢,不僅掌握歷屆考題,同時複習觀念,是成功奪榜的致勝關鍵。 2.針對重要考點,加強基本觀念,由法條出發推演基本概念,爬梳實務與學說爭議,陪讀者一起進入人生的戰場。 3.透過詳細分析題目「明示」、「暗示」的關鍵字,並與爭點作連結,讓讀者一看到關鍵字,能立即反應出爭點。 4.針對考題解析命題趨勢,深入剖析試題精髓,透過作者淺白易懂文字,讓讀者快速吸收並掌握答題技巧。 5.許多考題皆由實務見解改編而來,本書蒐集最高法院重要決議、判例、值得參考價值裁判及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決議,補充重要實務見解,提升應考實力。 6.作者透過主題前的重點說明,除傳授實例題答題技巧外,釐清易錯觀念,提醒讀者易錯及易混淆觀念,不要掉入陷阱。 7.將易混淆及重要考點,以體系圖、心智圖、表格、流程圖等方式,將困難的刑法爭議,轉化成易懂圖表,考前快速複習不再煩惱。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旭律師 .刑事法學博士 .律師高考及格 科律師 .政大法研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目錄 第一章 刑法之用語及效力 第一節 刑法之用語 第二節 刑法之效力 第二章 犯罪類型 第一節 結合犯 第二節 己手犯 第三章 犯罪成立要件 第一節 刑法上的「行為」 第二節 故意既遂犯 第三節 過失犯 第四節 未遂犯 第五節 不作為犯 第四章 錯誤論 第一節 事實層面之錯誤 第二節 法律層面之錯誤 第五章 犯罪參與論 第一節 正犯 第二節 共犯 第三節 不作為與正共犯 第四節 共犯與身分 第六章 競合論 第七章 刑罰論 第一節 易刑處分 第二節 累犯 第三節 自首 第四節 時效 第五節 保安處分 第八章 沒收 第一節 物的沒收 第二節 不法利得的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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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最高法院裁判 ◆最高法院判例 ◆刑事庭會議決議 ◆相關大法官解釋 ◆具參考價值裁判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 駱克博覽判解函釋、學者論著,蒐集最新(99年後為主)判決見解,從中精粹最具考試重要性部分,省卻各位於茫茫見解中的摸索時間。 此次改版補充諸多學說見解、新增近年熱門出題章節,更整理101年迄今實務上極具重要性的「具參考價值裁判」,除徹底掌握最新學說及實務脈動外,再輔以經典試題,模擬實際考試臨場感。本書期能一網打盡最新裁判、傳統實務以及學說見解,並於實例題中操作演練爭議問題,兼顧抽象見解及具體應用。 【目錄】 CHAPTER1侵害生命身體犯罪 UNIT1殺人罪(一)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92號判例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692號判決 ◆胎兒獨立存活說、分娩開始說、一部露出說、全部露出說、獨立呼吸說、心跳終止說、呼吸停止說、腦死說 UNIT2殺人罪(二)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7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17號判決 ◆殺人故意、下手情形、用力輕重、砍向部位手段、所執兇器、致傷結果、雙方關係、行為後情狀 UNIT3墮胎罪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588號判決 ◆墮胎、法定代理人、人工流產同意權、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UNIT4傷害罪(一) 院解字第3711號解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3年度上易字第9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度上易字第1065號判決 ◆生理機能障礙說、身體完全性侵害說、折衷說 UNIT5傷害罪(二)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637號判決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476號判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676號判決 ◆治療行為、治療行為非傷害說(治療行為非該當傷害罪構成要件說)、治療行為傷害說(治療行為該當傷害罪構成要件說)、醫學適應性、醫療技術正當性、充分說明與同意(告知後同意)、說明原則(醫師之說明義務)、同意原則(患者之自我決定權) UNIT6重傷罪 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460號判例 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697號判例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94號判例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4680號判例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547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25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062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886號判決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6087號判決 ◆重傷害、重大不治或難治、重傷害之未必故意 UNIT7聚眾鬥毆罪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621號判例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243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22號判決 ◆聚眾鬥毆、參與鬥毆、下手實施 CHAPTER2侵害自由犯罪 UNIT1強制罪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650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03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270號判決 最高法院86年度台非字第122號判決 司法院(76)廳刑一字第1094號函 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475號判例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359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16號判決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853號判例 ◆開放性構成要件、直接或間接施強暴脅迫、手段與目的間之可非難性 UNIT2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私行拘禁罪)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701號判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6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546號判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781號判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723號判決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4676號判決 ◆潛在的行動自由、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強暴脅迫當然之結果 UNIT3恐嚇罪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 最高法院26年渝非字第15號判例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65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68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955號判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309號判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723號判決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6969號判決 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193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75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213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易字第171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 司法院(76)廳刑一字第1669號函 ◆免於恐懼自由、私生活的平穩、法的安全感、惡害通知、在外揚言加害、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兼具危險犯與實害犯說、具體危險說 UNIT4侵入住居罪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40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96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56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3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8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163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易字第1766號判決 ◆居住權說、平穩(安寧)說、自由說、顯在衝突、潛在衝突、監督關係、無故 UNIT5違法搜索罪 最高法院32年非字第265號判例(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26年滬上字第57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有搜索權限之人 CHAPTER3妨害性自主罪 UNIT1強制性交罪 最高法院99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22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663號判決 ◆未滿7歲之人、違反意願 UNIT2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 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064號判例(最高法院95年度 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242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57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997號判決 ◆二人以上皆既遂、一人既遂全體既遂 UNIT3強制性交、猥褻罪 最高法院97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1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670號判決 ◆強制猥褻、性騷擾、違反意願、強制手段不必要說、嚴格強制手段說、低度強制手段說 UNIT4對幼年人性交猥褻罪、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92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判決 ◆對幼年人性交猥褻、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吸收關係、重行為吸收輕行為、補充關係 CHAPTER4妨害名譽罪 UNIT1公然侮辱罪 院字第2179號解釋 院字第2033號解釋 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3663號判決 ◆公然、侮辱、外在名譽(社會名譽)、感情名譽(主觀名譽)、不特定或多數人、共見共聞 UNIT2誹謗罪 釋字第509號解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798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6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290號判決 ◆誹謗、事實陳述、真實惡意原則、能證明其為真實 CHAPTER5竊盜罪 UNIT1竊盜罪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73號判例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3867號判決 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2123號判決 ◆所有權及持有均保護說、持有說、所有權說(本權說) UNIT2竊盜罪既遂時點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436號判例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09號判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640號判決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5469號判決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4840號判決 ◆接觸說、移去說、隱匿說、掌握說、權力支配、破壞建立持有關係 UNIT3加重竊盜罪—攜帶兇器竊盜 最高法院74年度第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79年台上字第5253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623號判決 ◆攜帶兇器、器械、客觀上具有危險性、行兇意圖 UNIT4加重竊盜罪—結夥三人以上竊盜 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7210號判例 最高法院37年上字第2454號判例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240號判例 最高法院76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168號判決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770號判決 ◆結夥、共謀共同正犯、無責任能力人 CHAPTER6搶奪及強盜罪 UNIT1竊盜罪、搶奪罪、強盜罪之差別 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165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1334號判例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533號判例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828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90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71號判決 ◆乘人不備、公然奪取、公然掠取、當場侵害自由意志說、乘人不備不及抗拒說、乘人不備公然掠取說 UNIT2強盜罪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023號判例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82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16號判決 ◆至使不能抗拒、喪失意思自由、一般人、通常人 UNIT3準強盜罪 釋字第630號解釋 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2772號判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9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10號判決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7250號判決 ◆難以抗拒、不能抗拒、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湮滅罪證 UNIT4強盜結合罪 最高法院85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78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566號判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7288號判決 ◆犯意聯絡關係、結合關係、結合故意 CHAPTER7詐欺罪 UNIT1普通詐欺罪—不作為詐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906號判決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2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9號 ◆不作為、保證人地位、誠實信用原則、告知義務、犯意先行型、食宿先行型 UNIT2普通詐欺罪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95號判決 ◆詐欺、著手、未遂、施用詐術、陷於錯誤 UNIT3普通詐欺罪—財產損害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99號判例 ◆個別財產損害說、整體財產損害說、純法律財產概念、純 經濟財產概念、法律及經濟折衷的財產概念 UNIT4加重詐欺罪(一)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24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83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93號判決 ◆詐騙集團、車手、人頭帳戶 UNIT5加重詐欺罪(二)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99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24號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訴字第284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訴字第1826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上易字第1372號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易字第1947號判決 ◆虛構事實、恐嚇取財、詐欺取財、三人以上、集團詐欺 UNIT6機器詐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023號判決 ◆取得來源說、處分權人主觀意思說、設備使用規則說、詐欺近似說、不正方法 CHAPTER8背信與侵占罪 UNIT1侵占罪與竊盜罪之區隔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378號判例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71號判例 ◆侵占、竊盜、持有支配關係 UNIT2普通侵占罪—基於不法原因持有他人之物而加以侵占,是否構成侵占罪?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4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23號判決 ◆合法原因持有、法律或契約上原因持有 UNIT3普通侵占罪—不動產、共有物、合會(標會)會款是否為侵占之客體? 院字第1518號解釋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2304號判例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190號判例 最高法院95年度第16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69年度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一)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訴字第1527號判決 ◆侵占、竊佔、不動產、合會、標會、會款 UNIT4業務侵占罪 司法院院字第2353號解釋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481號判例 持有關係、業務關係、業務持有關係、構成身分、純正身分、 加減身分、不純正身分、罪責身分、雙重身分犯 UNIT5背信罪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660號判決 ◆財產事務、裁量權限、信託違背理論、權利濫用理論 CHAPTER9恐嚇取財與擄人勒贖罪 UNIT1恐嚇取財罪與強盜罪之異同 最高法院80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73號判決 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3064號判決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5023號判決 最高法院70年度台上字第4182號判決 ◆強暴、脅迫、恐嚇、惡害通知、不法腕力、不能抗拒、意志自由 UNIT2擄人勒贖罪(一)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508號判決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913號判決 ◆二面關係、三面關係、相續共同正犯、勒贖意圖、不法所有意圖 UNIT3擄人勒贖罪(二) 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43號判決 ◆自動終止勒贖意思、未經取贖、談妥條件或擔保 CHAPTER10重利罪 UNIT1重利罪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520號判例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4210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760號判決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988號判決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441號判決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5858號判決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5027號判決 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811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2號 ◆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 UNIT2加重重利罪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上訴字第726號判決 ◆取得、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方法 CHAPTER11贓物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UNIT1贓物罪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5號 ◆贓物、不動產、他人犯罪所得之物、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準贓物 UNIT2妨害電腦使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92號判決 ◆刪除、永久消除、無法回復 CHAPTER12公共危險罪 UNIT1放火罪、失火罪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434號判決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判決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8230號判決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170號判決 ◆燒燬、獨立燃燒說、全部效用喪失說、一部效用喪失說、主要效用喪失說、危及公共安全說 UNIT2放火罪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2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42號判決 ◆現供人使用、放火人犯以外之人、抽象危險犯 UNIT3失火罪 法務部78年檢二字第0909號函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23號判決 ◆失火、現供人使用、現有人所在 UNIT4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2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判決 ◆不能安全駕駛、客觀構成要件要素說、客觀處罰條件說、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 UNIT5肇事逃逸罪(一)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724號判決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732號判決 ◆發生交通事故、即時救護、救助義務、期待可能性、殺人或傷害之故意 UNIT6肇事逃逸罪(二)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269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70號判決 ◆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民事財產請求權、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保證人義務 UNIT7肇事逃逸罪(三)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7328號判決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882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45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2823判決 ◆致人死傷、客觀處罰條件、客觀構成要件、民事求償權、救助義務 CHAPTER13偽造罪 UNIT1偽造文書罪(一)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50號判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88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892號判決 ◆有形偽造、無形偽造、製作權人、結果犯說、具體危險犯說、文書性質限制說 UNIT2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1710號判例 最高法院91年第17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非字第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117號判決 ◆實質審查、形式審查 UNIT3偽造文書罪(二)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125號判例(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95年度第19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127號判決 ◆無權代理、偽造 CHAPTER14妨害家庭罪 UNIT1通姦罪、相姦罪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551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70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41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6號判決 法務部(87)法檢2字第02560號 ◆通姦、相姦、姦淫、性交、肛交、口交 UNIT2和誘罪、略誘罪 院解字第3859號解釋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72號判例 最高法院33年台上字第491號判例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553號判例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636號判例 ◆和誘、略誘、脫離家庭、監督權人 CHAPTER15瀆職罪 UNIT1公務員瀆職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一) ◆公務員、授權公務員、委託公務員、公共事務、採購事務 UNIT2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14次刑事會議(二)決議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216號判決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亮票 CHAPTER16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UNIT1藏匿犯人或使之隱蔽、頂替罪 最高法院33年上字第1679號判例 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974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614號判例 最高法院25年度決議(一) 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75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377號判決 ◆藏匿犯人、使之隱蔽、頂替、已經犯罪之人 UNIT2湮滅證據罪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4435號判例 司法院第2、4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法務部(80)法檢二字第1778號函 ◆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湮滅、證據 CHAPTER17偽證及誣告罪 UNIT1藏匿犯人或使之隱蔽、頂替罪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2427號判例 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1506號判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95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625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4065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62號判決 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13529號函 ◆偽證、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虛偽陳述、真正事實、所知實情 UNIT2誣告罪 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574號判例 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8號判例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986號判例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744號判例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1910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36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861號判決 ◆誣告、直接故意、己手犯 附錄:最高法院具參考價值裁判(103年至106年)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744號判決 ◆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親屬、可罰違法性、非難必要性、藏匿人犯、頂替、湮滅刑事證據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916號判決 ◆偽證、拒絕證言、家長、家屬、長久穩固家庭關係、永久共同生活、同居一家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42號判決 ◆放火、抽象危險犯、典型公共安全危害危險行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判決 ◆遺棄、無自救力、扶助養育保護義務、法令、契約、無因管理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6號判決 ◆賄賂、一般職務權限、職務性、具體擔負事務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216號判決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亮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70號判決 ◆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保證人義務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893號判決 ◆妨害秘密、無故、法律上正當理由、通訊監察、夫妻忠貞義務、蒐證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號判決 ◆強制性交、藥劑、加重條件、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