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力的修練(增訂更新版):達成極重要目標,與成功有約的4個紀律 (3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每天忙得團團轉,你如何落實最重要的目標?
執行不到位,是不效率忙碌的大黑洞!
☆ 長銷十年,累銷超過50萬冊
☆《華爾街日報》暢銷書排行榜Top 1
☆ Amazon 4.7顆星!長踞領導、商管暢銷排行榜
☆名人重磅推薦:當代最具影響力商業思想家 克里斯汀生、《與成功有約》作者 柯維、玉山金控董事長 黃永仁、聯強國際集團總裁 杜書伍
目標實踐的成果,為什麼總是不如預期?
專案目標清楚、資源足夠,為什麼最後卻仍是不了了之?
做正事所需的時間與精力,為什麼總被每日的急迫事務吞噬?
目標訂得再好,總是失敗收場
全都是因為執行不力!
目標很重要,但我們卻時常搞不清楚什麼是真正的目標,不僅想做的目標羅列一大堆,也沒有全心投入,不知道為了達成目標必須採取哪些行動,也不承諾為目標的進展與達成負責,這是欠缺執行力的結果!
了解「該做什麼」與採取行動「如何做到」兩端之間有著巨大落差,需要大力修補!
以暢銷書《與成功有約》影響全球一千五百萬人的富蘭克林柯維顧問公司,將焦點落在「如何做到」的實際執行面,投入15年的時間、從全球超過一千五百個各領域組織中高階主管的執行經驗,淬煉出「執行力四紀律」的修練之道,告訴讀者「如何才能貫徹執行力?」
紀律1 鎖定極重要目標
在日常工作瑣事的分心干擾中,聚焦處理第一要事
紀律2 從領先指標下手
全神貫注在最能造就目標成功的指標行動上
紀律3 設置醒目計分板
記錄具體進展,隨時掌握狀況與提升投入程度
紀律4 落實當責
打造對彼此負責的團隊與文化,促成突破性成果
執行力四紀律不是理論,而是一套實證有效的實踐方法。它代表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在今天日益競爭的環境中,個人若想蓬勃發展,執行力四紀律不可或缺,身為組織領導者更不能錯過《執行力的修練》的增訂更新版,其修訂的內容超過30%,包括具體的實務指引與對管理議題的最新洞見:
*身為高階領導者如何貫徹執行力四紀律
*長期維持執行力成果的績效評分指標
*策略承諾必須仰賴的三種領導心態
*創造執行力文化的路線圖
執行力四紀律是
實現你最重要優先目標的革命性作業系統
針對全球十七個產業、一萬三千名員工進行問卷調查,並完成五百家公司的內部評量,訪查近三十萬名領導者和團隊成員,為本書奠定實務基礎與指引。全球企業、政府與教育組織中,超過十萬個團隊採用執行力四紀律,徹底改變了團隊與組織推動計畫或策略目標的方式。
《執行力的修練》提供明確的執行步驟、輔助案例、設計實用的查核與練習表,不論組織各層級人員都可以依循落實執行力。並且舉出在飯店業、製造業、銷售團隊、政府機構的實例,對各行各業都極具參考價值。
執行力四紀律不僅教你做得少還做得更好,無論組織、團隊或個人,都能全面提升行動效能,在達成日常營運任務之外,年復一年地保持或超越最重要的目標成果!
來自各界的讚語
「《執行力的修練》是所有領導人都應該閱讀的書。」——破壞式創新大師、《創新的兩難》系列書籍作者 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
「在由上而下、控管導向管理方法掛帥的工商時代,執行力四紀律為目標與策略的執行提供了一個釋放導向、知識工作者時代的方法,這個方法引導人員把心智投入於同一個目標。方法簡單,但意義與影響深遠!」——管理學大師、《與成功有約》作者 史蒂芬.柯維(Stephen R. Covey)
「各產業的生態系統與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企業面臨的挑戰也持續變化,然而,真正影響成敗的關鍵卻依然不變,那就是:如何打造精準的策略與超強的執行力。」——玉山金控董事長 黃永仁
「知識本身沒有價值,而是被運用後的『結果』才有價值。創意也好,雄才大略也好,沒有執行、執行不好或無法執行,都是沒有價值的。」——聯強國際集團總裁 杜書伍
【目錄】
增訂更新版推薦序
落實執行的力量 華克
第一版推薦序
贏在執行力 克里斯汀生
執行力,贏得未來的力量 黃永仁
空有策略,只會光說不練 杜書伍
前言 執行紀律造就卓越成果
Part 1 學習執行力四紀律 4DX
第1章 策略失敗的真正原因
第2章 紀律一:鎖定極重要目標
第3章 紀律二:從領先指標下手
第4章 紀律三:設置醒目計分板
第5章 紀律四:落實當責
Part 2 高階領導者應用 4DX
第6章 選擇聚焦點
第7章 把組織的焦點轉為可執行目標
第8章 邀請各層級領導者參與
第9章 運用4DX執行專案
第10章 維持4DX的成果與投入程度
Part 3 前線團隊領導者應用4DX
第11章 不同階段的挑戰
第12章 實行紀律一:鎖定極重要目標
第13章 實行紀律二:從領先指標下手
第14章 實行紀律三:設置醒目計分板
第15章 實行紀律四:落實當責
後記 成功執行不可或缺的要素
附錄 讀書會主持人教戰守則:讀通《執行力的修練》
立即查看
與成功有約最後一堂課:柯維的向上心態 (1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卓越經典《與成功有約》的最後一堂課成功學大師史蒂芬.柯維遺作
提供你人生各階段追求向上心態的指引
活出漸強人生
你最好的人生、最大的貢獻、成就,甚至快樂
不是只在過去,更總是在前方等著你
我向來認為,無論處於人生哪個階段,我的最佳代表作都還未出現,仍有待我去發掘和傳授。維持「向上心態」,是終身保有熱情、夢想、幹勁、使命的關鍵。這是你我每天要起床的理由。──史蒂芬.柯維
國際暢銷書《與成功有約》作者、領導力專家史蒂芬.柯維漫長且聲譽卓著的事業生涯,曾鼓舞千百萬人,讓人們過得更有效能、有意義。
晚年時,他深感還有一個重要理念要傳達給眾人:「追求向上人生」。人們不分年齡,如何活出最充實的人生?面對改變一生的挑戰,如何做出最佳回應?如何在年屆退休時,仍追求貢獻的機會?
本書是柯維對這些提問的答案。他敦促人人「追求向上人生」,不斷從貢獻、學習、影響中成長,鼓勵大家運用自身擁有的一切──時間、才華、資源、天賦、熱情、金錢、影響力,去豐富你周遭所有人的人生,包括家人、鄰居、社區、世界。他認為,使靈魂產生意義的是貢獻,而持續做出貢獻,你會發現,你最好的歲月還在前頭。
柯維與大女兒辛希雅.柯維.海勒共同完成此書,並在他身後出版,這是一本改變人生及肯定人生的著作,也是對柯維的慷慨與智慧最佳注解。值此紛擾動盪的年代,此書帶給我們重新掌握人生的力量。
◆人生各關鍵階段都能追求向上人生◆
你可以選擇向上漸強的人生,持續創造佳績,
也可以選擇向下漸弱的人生,終歸會淡出,喪失影響力。
猶如音樂演奏,音符一一過去,聽眾卻期待下一個音符或和音,
人生也是,走過從前,但未來可期。
➢中年掙扎 掌控原地踏步的人生,主動勇敢出擊,擴大視野和機會,為人生下一個精采的機會做好準備。
➢成功的顛峰 如果你在人生的某部分曾極為成功,難免會有休憩旁觀、坐享其成,輕鬆度日的傾向。可是追求向上人生的意義是,不要只注意過往成就(或失敗),而是要向前看看下一個值得的目標或重要貢獻是什麼。
➢改變人生的挫折 人生可能遭遇重大挫折。突然發生事故、遭資遣或被診斷出不治之症……。你會讓這類遭遇決定你的人生嗎?又或者這正是面對挑戰的時刻,調整人生方向,繼續前行,做出重要貢獻?
➢人生下半場 你可以從正職退休,但請千萬不要從為生命做出極有意義的貢獻退休。你已體驗過太多人生,現在,請保持好奇心,看看你還能成就什麼。
――――好評推薦――――
亞當.格蘭特│《逆思維》作者
穆罕默德.尤努斯│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亞利安娜.哈芬登│Thrive Global 創辦人兼執行長
盧英德│百事可樂前執行長暨董事長
丹尼爾.品克│《動機,單純的力量》作者
葛瑞格.麥基昂│《少,但是更好》、《努力,但不費力》作者
◆高效能人士有一個習慣:從向上的軌跡展望將來。這件史蒂芬.柯維送給我們的最後禮物,啟迪我們懷抱更遠大更勇敢的夢想。
──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紐約時報》冠軍暢銷書《逆思維》作者
◆賺錢或許是樂事,但帶給別人快樂是超級樂事。簡單說,快樂有很多來源,不只是賺很多錢。當我們分享及服務有困難的人,才會體驗到更深層、更令人滿足的最真實喜樂。本書教導我們如何全心全意為大愛努力付出,以活出有目的、意義及貢獻的人生。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 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鄉村銀行創辦人
◆本書是史蒂芬.柯維關於領導力的遺作,由女兒辛希雅接續完成。柯維主張,我們應改變對退休的思維。他建議,雖然從職業或事業退休,但是對周遭的人做出有意義的貢獻,這方面不必退休。本書有新洞見,有發人深省的個別故事,目的在幫助讀者用追求事業成功的相同熱情,去過以服務為重心的人生。
──亞利安娜.哈芬登(Arianna Huffington),Thrive Global 創辦人兼執行長
◆退休不是終點,而是真正的起點。我們有更多時間去建立更緊密的關係,以及貢獻與回饋社會。這本發人深省的精采好書,提供實例、故事,及流芳後世所需的智慧,那些事蹟會在我們身後繼續流傳。
──盧英德(Indra Nooyi),百事可樂前執行長暨董事長
◆無論你是否享受過成功,遭遇過逆境,或感到有志難伸,人生的最佳時刻仍可能在前方等著你。以史蒂芬.柯維特有的智慧及溫暖,這本令人愉悅、充滿希望之書告訴我們,如何讓人生真的愈來愈好。
──丹尼爾.品克(Daniel H. Pink),《紐約時報》暢銷書《動機,單純的力量》作者
◆人之常情難免認為,我已竭盡全力。我已到達最高點。現在正走下坡。光輝的日子已是明日黃花。所以史蒂芬.柯維與辛希雅.柯維.海勒合寫的這本書,帶來一股清新氣息。本書完全顛覆這種情況,要我們相信自己最大的貢獻,永遠尚有待完成。
──葛瑞格.麥基昂(Greg McKeown),《紐約時報》暢銷書《少,但是更好》、《努力,但不費力》作者
【目錄】
序 創造最美好的未來 辛希雅.柯維.海勒
前言 向上心態
PART 1 中年掙扎
Chapter 1 人生是使命,不是事業
Chapter 2 樂在服務
PART2 成功的顛峰
Chapter3 人比事重要
Chapter4 領導是溝通價值與潛能
Chapter5 努力擴大影響圈
PART3 改變人生的挫折
Chapter6 選擇漸強而非漸弱的人生
Chapter7 找到你的「存在理由」
PART4 人生下半場
Chapter8 維持前進的動力
Chapter9 創造有意義的回憶
Chapter10 察覺人生目的
PART5 結語
柯維家的向上人生旅程
馬上希望:瑞秋.柯維基金會
作者誌
謝詞
注釋
立即查看
【簡介】
★人生因7個習慣而改變!
全球銷售4,000萬冊超級暢銷書
《與成功有約》作者史蒂芬.柯維親自監修
看漫畫,讀通《與成功有約》
(原書名:漫畫讀通柯維成功學)
‧7個習慣精解
‧第8個習慣完全追蹤
‧44關鍵詞索引整理
西園寺七海才剛轉學,就因驕傲的個性被同學討厭、排擠。她雖然明白問題在哪裡,卻不知怎麼拉下臉來改善人際關係,生活一團糟。
巧的是,七海在新班級遇到兒時玩伴榊愁平,他幫助七海藉由成功學大師柯維的「7個習慣」,每天一點一滴的改變,七海也終於融入新環境,人生逐漸往好的方向前進……
比起物質的充足,品德上的富足,更能帶來真正的成功和幸福。「7個習慣」是為了邁向成功的方法論。而所謂的「成功」,並非靠技巧或談話術就能獲得,必須從根本改變自己!──史蒂芬.柯維
★七個習慣,與成功有約
第1個習慣 主動積極
意識到自己的缺點,改變對問題的反應方式
第2個習慣 以終為始
設定目標,思考自己為了達到目標能做什麼
第3個習慣 要事第一
決定重要事項的順序,配合目標善用時間
第4個習慣 雙贏思維
不是選擇只對自己有利的事,而要轉變成能和對方一起進步的思維模式
第5個習慣 知彼解己
不可主觀詮釋對方的心情,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和他對話
第6個習慣 統合綜效
對於相反意見,既不壓制,也非妥協,而是結合兩者並想出更好的方法
第7個習慣 不斷更新
為了提升自己的潛力,持續投資自己
★在七個習慣後增加一個新習慣,提升自我
第8個習慣 傾聽內在的聲音
強化七個習慣的深度,發現生存的力量,以及幫助世界的能力
【目錄】
史蒂芬.柯維專訪1
「七個習慣」讓你掌握自己的人生,發揮領導力
序章 「七個習慣」改變人生!
──受到信賴、達成目標者所遵循的法則──
漫畫讀通 柯維是什麼樣的人?
「習慣」的力量足以改變一切 要做的,只有7件事!
CHAPTER1改變思維,「問題」也會改變
──開始「七個習慣」前要先理解的事──
漫畫讀通 由內而外──改變觀點就能成長
1真正的「成功」是什麼? 比起物質的充足,品德上的富足更能帶來真正的成功和幸福
2自問:「我的觀點正確嗎?」 人總是以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3失敗者和成功者的差別是什麼? 改變結果,要從改變觀點開始
4觀點(思維)的轉換 只要能轉換思維,人生就會改變!
5成長需要「習慣」的過程 每天一點一滴的變化,能讓自己大幅成長
6希望能馬上解決問題,這種想法本身正是「問題」 成功的人不會想要知道祕訣
7「由內而外」的思考方式 只有改變自己,才能改變環境
8讓「正確」成為習慣所需具備的條件 新習慣需藉由知識、技巧和意願而養成
9「七個習慣」帶來的結果 讓你成為精神年齡成熟的真正「大人」
10什麼是個人的成功和公眾的成功? 人生有「公」與「私」兩種層面的成功
CHAPTER2自己思考、行動,成為真正的「大人」
──培養獨立的習慣一、二、三──
漫畫讀通 習慣一、二、三──稟持目的、積極行動
1習慣一/主動積極① 對於「為什麼這樣做」有所自覺
2習慣一/主動積極② 改變自己的做法,對方也會改變
3習慣一/主動積極③ 意識到自己的「影響範圍」有多大
4習慣一/主動積極④ 改變自己,就從小事開始
5習慣二/以終為始① 以終為始,引領自己走往正確方向
6習慣二/以終為始② 找到人生目標的三種能力
7習慣二/以終為始③ 清楚自己的「原則」,迷惑時以其為依歸
8習慣二/以終為始④ 將人生的「原則」寫成標語
9習慣三/要事第一① 時間不能管理!要決定重要事項的順序
10習慣三/要事第一② 增加時間處理「不急迫但重要的事」
11習慣三/要事第一③ 先確定角色和目標再行動
12習慣三/要事第一④ 時間不夠用時,「委託他人」也很重要
史蒂芬.柯維專訪2
「七個習慣」是跨文化的真理 讓自己成為開創的領導者吧!
CHAPTER3和夥伴合作,創造傑出成果
──因為合作而帶來成功的習慣四、五、六──
漫畫讀通 習慣四、五、六──自己先為對方帶來貢獻!
1習慣四/雙贏思維① 充實人際關係,增加「感情帳戶」的存款
2習慣四/雙贏思維② 雙方都接受的方式,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3習慣四/雙贏思維③ 「給予」的人才是最富足的人
4習慣五/知彼解己① 要善於傾聽,先去理解他人
5習慣五/知彼解己② 四個階段的傾聽方式,讓對方敞開心房
6習慣五/知彼解己③ 擁有信賴和協調性,就能得到他人理解!
7習慣六/統合綜效① 認識不一樣的夥伴,能激發新事物
8習慣六/統合綜效② 有效的溝通,強化統合綜效的效果
9習慣六/統合綜效③ 統合所有習慣,堅忍不拔的面對他人
CHAPTER4日復一日提升自己的能力
──讓前六個習慣更穩固的習慣七──
漫畫讀通 習慣七──均衡成長,不斷提升
1習慣七/不斷更新① 不投資自己,就不可能成功
2習慣七/不斷更新② 每天鍛鍊身體也磨練心靈
3習慣七/不斷更新③ 在人際關係中鍛鍊社會情感
4習慣七/不斷更新④ 不斷磨練自己,成為支持周遭的力量
5將「七個習慣」視為一體來回顧 「七個習慣」相輔相成,產生更大效果
6再一次回到「由內而外」的思考 自己就能改變自己的人生!
CHAPTER5了解人生意義,找到生存方式
──發現自我真正價值的第八個習慣──
1第八個習慣/發現內在的聲音① 自己的「心聲」能呼喚動力
2第八個習慣/發現內在的聲音② 相信與生俱來的三項天賦
3第八個習慣/發現內在的聲音③ 聽從「心聲」的生活方式,能激勵周遭他人
專欄
1找出你缺少的「習慣」 你今後人生的成功機率是多少?
2各個習慣之間有何關係? 實踐「七個習慣」邁向持續的成長!
3為了得到結果,要重視過程 「產出/產能平衡」的觀念
4七個習慣教育案例 讓孩子實際感受到「有志者事竟成」!
索引
「七個習慣」的44個關鍵詞
立即查看
與成功有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30週年全新增訂版) (1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查理‧蒙格讚譽:
李彔不是常人,他是中國巴菲特
查理‧蒙格的合夥人
李彔解讀價值投資理念與實踐原則
從現代文明本質預測中國經濟、政治、文化未來演進
找出讓財富持續、有效、安全且可靠成長的投資機會
★收錄哥倫比亞大學、哈佛大學、北京大學經典演講
喜馬拉雅資本公司創辦人兼董事長李彔是著名的價值投資人。他秉持葛拉漢、巴菲特與蒙格的價值投資原則,瞄準亞洲上市的公司投資,特別是中國公司。不但查理‧蒙格的家族財產交給他操盤,他還成功引介波克夏投資中國電動車廠比亞迪。
他認為,投資的核心是對未來的預測,而想要投資一國的企業,需要對那個國家有基本的認知。在這本書中,他以三十多年對現代化的深刻理解、思考、假設與論證,預測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未來,並無私分享價值投資的核心概念與實踐經驗,能作為判斷投資標的與建立投資心法的重要參考。
投資人可以從這本書中學到價值投資的精髓,包括:
辨別投資和投機
投機是零和遊戲,投資是複利成長。投機是利用資訊不對稱賺錢,投資是利用價值成長賺錢。投資可以將社會所有要素進入一種正向循環,幫助社會現代化。
畫出你的能力圈
抱持對知識誠實的態度,知道自己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並找出自己的能力範圍,只投資自己知道的東西,而且透過長期的學習擴大自己的能力圈。
鍛鍊價值投資人的品性
獨立、客觀、果決、對商業感興趣,這些都是身為價值投資人的成功因素。
把握中國的投資機會
隨著中國進行經濟轉型,金融市場的融資角色愈來愈重要,價值投資人會發揮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透過本書,投資人也能建立起價值投資最重要的四大觀念,包括:
1.股票不只是一張可以買賣的紙,而是公司的部分所有權。
2.因為投資的本質是對未來進行預測,所以判斷時要預留很大的安全邊際,買進股票的價格比公司的價值愈低愈好。
3.了解市場先生的存在。市場是來服務你的,不是來指導你的。
4.投資人需要透過長期的學習建立自己的能力圈,在自己的能力範圍投資。
名人推薦
波克夏海瑟威公司副董事長 查理‧蒙格
價值投資者、暢銷作家 雷浩斯
財報狗共同創辦人 Jeff
――誠摯推薦
【目錄】
代 序 蒙格評李彔 查理.蒙格
推薦序 走在價值投資的正道上 財報狗共同創辦人Jeff
推薦序 傳承查理.蒙格的價值投資大師 雷浩斯
台灣版序 對現代化本質的理解正是價值投資的基石
自 序 真知即是意義
第一部 文明、現代化與中國
老問題和新史學
文明的軌跡
人類文明的第一次飛躍
農業文明的誕生
農業文明的天花板及三次攻頂
農業文明中的思想革命與制度創新
美洲大陸的發現及其劃時代影響
現代化的誕生
現代化有沒有可能在中國誕生
現代化的傳播與現代化的道路之爭
現代化的本質和鐵律
對中國未來幾十年的預測
──經濟可能的演進
對中國未來幾十年的預測
──文化可能的演進
對中國未來幾十年的預測
──社會政治可能的演進
從文明史角度看當今中美關係及科技文明時代的東西方關係
人類未來的共同命運
第二部 價值投資與理性思考
價值投資在中國的展望
──二〇一五年十月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演講
價值投資的知行合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演講
價值投資的常識與方法
──二〇〇六年在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的講座
投資是一個發現自己的過程
──二〇一三年三月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葛拉漢和陶德雜誌採訪精編
投資、投機與股市
──二〇一八年三月在哈佛商學院投資會議上的主題演講
從外國投資人角度看中國經濟的未來
──二〇一九年一月在國際投資人會議上的主題演講
第三部 閱讀、思考與感悟
書中自有黃金屋
──《窮查理的普通常識》中文版序
獲取智慧是人類的道德責任
──二〇一七年年度書評及感悟
中國經濟未來可期
──二〇一九年年度書評及感悟
見證TED十七年
──寫在TED三十歲之際
人性與金融危機
──二〇一六年新年感言
思索我們的時代
五十述懷
後 記
附 錄 推薦閱讀書單
立即查看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 總則篇 (1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適用對象
對於刑法總則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
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
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
使用功效
使讀者了解刑法總則之內容,並藉由書中的題目熟悉解題技巧。
改版差異
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刪除部分舊年度試題與內容。
書籍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刑法so easy,解題so happy!
只要擁有一本解題趣,
就能建立思維脈絡、學習寫作技巧、
掌握答題要領、洞悉各類題型、突破各個爭點1. 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2. 對於考點明確瞭解,並確知答題架構
3. 針對各類科考試一網打盡本書在體例上不採取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而採取刑法總則之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一來便利同學查閱,二來也是為了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過程中,可以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可以透過本書知道該章節之重點所在及命題方式與作答技巧。另本書共分成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答題技巧的概述、說明;
第二部分闡釋刑法的體系架構與基本概念,裡面的圖表是思考解題的脈絡與體系;
第三部分是各種犯罪型態的檢驗架構,這些解題構造是考生容易疏忽的東西,卻是答題鋪陳時很重要的工具;
第四部分是重要案型與題答,收錄了經典的國考或研究所試題,其中所涉及的都是刑法的重要爭點,並將各題的最重要爭點以主題式標明,讓同學在有解題的任何疑問時,可以翻閱目錄找到相關題目與答案;
第五部分為結語。
【目錄】
第壹單元 命題方向與寫作技巧/1
第一部分 命題趨勢/3
壹、固有學說爭點型考題/3
貳、實務見解考題/3
參、時事型考題/4
肆、修法動態考題/4
伍、新議題考題/5
第二部分 答題技巧/6
壹、把握臨考時間/6
貳、審題及註記考點/6
參、控制時間與篇幅/6
肆、按題號順序作答/6
伍、分點分段敘述/7
陸、完整引述條號項次/7
柒、不要留白/7
捌、切忌出現讓人誤有作弊之嫌的字詞/8
玖、申論題答題技巧/8
拾、實例題答題技巧/8
第貳單元 重要案型及題答/19
第一部分 基本原則/21
第一篇 罪刑法定原則/22
考點1 罪刑法定原則-申論題型/22
第二篇 刑法之效力/25
第一章 時之效力/25
考點2 時之效力之各種學說/25
考點3 時之效力-補充空白構成要件之行政命令內容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2Ⅰ)之適用?/26
考點4 時之效力-行為「中」法律發生變更,有無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28
考點5 時之效力的限制/29
第二章 地之效力/31
考點6-1 地之效力Part1/31
考點6-2 地之效力Part2/33
考點6-3 地之效力Part3/35
第三章 外國裁判之效力 (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37
考點7-1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1(兼論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37
考點7-2 外國裁判之效力Part2/39
第三篇 刑法之解釋與用語/43
考點8-1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1/43
考點8-2 刑法之用語-公務員Part2/45
考點9-1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1(開門見山申論型)/47
考點9-2 刑法之用語-重傷Part2(實例解析設問型)/49
第二部分 犯罪論/51
第一篇 導論/51
第一章 犯罪理論/51
考點10 犯罪理論之比較/51
第二章 行為理論/55
考點11 刑法上「行為」品質之探討/57
第二篇 故意之作為犯/61
第一章 基本架構/61
第一節 構成要件該當性/63
壹、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63
考點12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63
考點13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65
考點14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己手犯與非己手犯/68
考點15 犯罪類型之性質及區分實益-狀態犯與繼續犯/69
考點16 因果關係/71
考點17-1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1-基礎事實明確型/74
考點17-2 雙重因果關係(擇一因果關係、修正條件理論)Part2-基礎事實不明型/75
考點18 客觀可歸責性-製造不受容許之風險/77
考點19-1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Part1/79
考點19-2 客觀可歸責性-風險實現(累積因果關係)Part2/82
考點20-1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1/84
考點20-2 客觀可歸責性-構成要件效力範圍Part2(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之例外)/87
貳、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89
考點21 事前故意、事後故意/90
考點22 故意之分類/91
考點23-1 間接故意Part1/92
考點23-2 間接故意Part2/93
考點24 故意與過失之區別-申論型考題/93
考點25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之區別-實例型考題/95
考題26 擇一故意/98
考點27 累積故意/100
第二節 違法性/102
壹、正當防衛(§23本文)/102
考點28 正當防衛-「侵害」限於人類之行為(人類意志支配之行為或現象)/102
考點29 對於「整體利益」之侵害,可否主張正當防衛?/104
考點30 正當防衛-判斷侵害是否存在之時間點/105
考點31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過去之侵害」的界限/109
考點32 侵害之「現在性」-「現在之侵害」與「未來之侵害」的界限/110
考點33 侵害之現在性-「持續性之危險」是否屬現在之侵害?/113
考點34 侵害之「現在性」-預設防衛裝置是否係針對未來之侵害主張正當防衛?/115
考點35 正當防衛-現在「不法」之侵害/118
考點36 防衛行為須客觀必要(即具備適當性及必要性)且僅得對侵害者為之/120
考點37 防衛行為需具備必要性-兼論防衛過當-強度型防衛過當/122
考點38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124
考點39 防衛行為是否須考量衡平性?/126
考點40 防衛行為須非權利濫用(申論型考題)/127
考點41-1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1-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兼論所謂「不法」侵害,是否必須是有罪責之侵害)/128
考點41-2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2-侵害者係顯然欠缺罪責者、侵害者係防衛者之最近親屬/131
考點41-3 防衛行為之限制之實例型考題Part3-挑唆防衛/133
考點42 正當防衛之主觀要件-「防衛意思(識)」/137
考點43-1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1-相約互毆/138
考點43-2 防衛意識:互毆可否主張正當防衛Part2-偶然互毆/140
考點44 正當防衛之綜合型考題(數考點合併出題型)/141
貳、緊急避難(§24Ⅰ本文)/143
考點45-1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防衛情狀-緊急「危難」Part1/143
考點45-2 緊急「危難」Part2:對於他人之合法行為負有忍受之義務者,即非危難/147
考點46 緊急避難之客觀要件-避難行為須符合「適當性」/148
考點47-1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1/151
考點47-2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2/153
考點47-3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3(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原則無法符合衡平性)/156
考點47-4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4(生命法益與生命法益例外可符合衡平性)/157
考點47-5 避難行為是否過當:「衡平性」之審查-優越利益原則Part 5(兼論防衛性緊急避難、攻擊性緊急避難)/160
考點48 「衡平性」-行為相當性原則(兼論強制性緊急避難)/161
考點49 緊急避難之限制-特別法律關係之危險承受義務(§24Ⅱ)/164
考點50-1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1/167
考點50-2 緊急避難之限制-自招危難Part2/169
考點51 防衛意思轉換為避難意思?/170
考點52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申論型考題)/173
考點53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區別(實例型考題)/174
參、依法令之行為(§21Ⅰ)/177
一、自助(救)行為/177
考點54 依法令之行為-自助(救)行為/177
二、(準)現行犯逮捕/179
考點55 依法令之行為-現行犯逮捕/179
肆、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21Ⅱ)/181
考點56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181
伍、業務上之正當行為(§22)/184
考點57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184
陸、得被害人承諾/186
考點58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能力」如何判斷?/186
考點59 得被害人承諾-承諾人對於所涉及之法益具有處分權/188
考點60 得被害人承諾-重大手術不可能僅基於「同意」而阻卻違法/189
柒、推測之承諾/192
考點61-1 推測之承諾Part1-須客觀上無法取得法益持有人事實上之承諾始得適用/192
考點61-2 推測之承諾Part2(兼論「專斷之醫療行為」)/194
捌、教師懲戒權/196
考點62 教師懲戒權-概念及操作/196
玖、可罰違法性/198
考點63 可罰違法性-概念及操作/198
第三節 罪責/200
壹、責任能力/200
考點64-1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1/200
考點64-2 責任能力如何判斷Part2/202
考點65 原因自由行為-定義及可罰性/204
考點66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及種類-故意原因自由行為(故意+故意)/206
考點67 原因自由行為之立法評析/207
考點68 原因自由行為之定義、要件-過失原因自由行為(過失+故意)/209
考點69 原因自由行為之要件(兼論麻醉狀態下之違法行為)/212
考點70 原因自由行為之成立要件/214
考點71 原因自由行為與客體錯誤之結合、原因自由行為之著手實行/215
考點72 參與他人原因自由行為者是否成立共犯/218
貳、不法意識/219
考點73 不法意識-體系定位/219
考點74 欠缺不法意識之法律效果/220
參、期待可能性/222
考點75 期待可能性/222
第四節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其他可罰性要件/224
考點76-1 客觀處罰條件Part1(申論型考題)/224
考點76-2 客觀處罰條件Part2(申論型考題)/225
考點76-3 客觀處罰條件Part 3(實例型考題)/227
考點77 客觀處罰條件-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185-4)之「致人死傷」係構成要件要素或客觀處罰條件?/229
《專題研究—錯誤》/233
壹、構成要件錯誤/233
一、客體錯誤/233
考點78 等價客體錯誤/233
考點79 不等價客體錯誤/237
二、打擊錯誤/238
考點80 打擊錯誤/238
考點81-1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1/240
考點81-2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競合Part2/242
三、因果歷程錯誤/245
考點82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型/245
考點83 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之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型/247
貳、禁止錯誤/249
考點84-1 禁止錯誤Part1-直接禁止錯誤(申論型考題)/249
考點84-2 禁止錯誤Part2-直接禁止錯誤(實例型考題)/250
考點84-3 禁止錯誤Part3-間接禁止錯誤(容許錯誤)(實例型考題)/252
參、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53
考點85-1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53
考點85-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58
考點85-3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3:山寨版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雙重錯誤/259
考點85-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4-不發生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阻卻違法事由/262
考點85-5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5:變化型考題-參與他人發生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者應如何論處?/264
肆、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66
考點86-1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1-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66
考點86-2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Part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如何論處?/269
伍、空白構成要件錯誤/271
考點 87 空白構成要件錯誤/271
第二章 故意犯罪之階段 (既遂犯、未遂犯、預備犯)/274
第一節 故意犯罪行為之階段及處罰之前置化/274
壹、高低不同的「可罰程度」/274
貳、到底行為「可不可罰」/275
第二節 預備犯/276
第三節 未遂犯/277
壹、未遂犯之概念及種類/277
考點88 未遂犯之概念/277
貳、未遂犯之處罰基礎/279
考點89-1 未遂犯之處罰基礎Part1/279
考點89-2 未遂犯之處罰基礎Part2/281
參、未遂犯之成立要件/282
考點90-1 著手實行之判斷標準Part1/282
考點90-2 著手實行之判斷標準Part2-竊盜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283
肆、不能未遂/286
考點91-1 不能未遂Part1-申論型考題(小題大作型)/286
考點91-2 不能未遂Part2-申論型考題(大題小作型)/287
考點91-3 不能未遂Part3-申論帶出實例型考題/289
考點91-4 不能未遂Part4-實例型考題(完整版)/290
考點91-5 不能未遂Part5-實例型考題(精簡版)/293
考點91-6 不能未遂Part6: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對於無危險不能未遂得否主張正當防衛?/294
考點91-7 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Part7-參與他人無危險之不能未遂的行為是否成立共犯?/296
考點91-8 不能未遂之變化型考題Part8-參與他人無危險之不能未遂的行為是否成立共犯?(兼論迷信犯)/299
伍、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301
一、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302
考點92-1 中止未遂Part1-中止未遂減免刑罰之理由/302
考點92-2 中止未遂Part2-中止未遂之概念(申論型考題)/304
考點92-3 中止未遂Part3-單一行為人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概念(實例型考題)/305
考點92-4 中止未遂Part4: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須具備未遂犯之成立要件(兼論形式預備犯之中止可否適用§27?)/307
考點92-5 中止未遂Part5: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毋須是「通常有效之防果手段」(客觀上足以擔保結果不發生之行為)/309
考點92-6 中止未遂Part6: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與結果不發生有因果關係/311
考點92-7 中止未遂Part7: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中止行為與結果不發生有因果關係(兼論透過不可歸責之途徑所發生的結果與中止)/313
考點92-8 中止未遂Part8: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中止(「自願性」如何判斷?)/315
考點92-9 中止未遂Part9: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如何認定行為人具中止意思或中止係出於己意?)/317
考點92-10 中止未遂Part10: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319
考點92-11 中止未遂Part11:中止未遂(§27I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主觀上欠缺犯罪期待利益或無意義而停止,是否係自願性中止?)/322
考點92-12 中止未遂Part12: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自願中止之動機是否以有良善者為必要?)/324
考點92-13 中止未遂Part13: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326
考點92-14 中止未遂Part14:單一行為人之中止未遂(§27Ⅰ前段)之成立要件-自願性(兼論失敗未遂無法成立中止犯或準中止犯)/327
考點92-15 中止未遂Part15:單一行為人之準中止未遂(§27Ⅰ後段)之成立要件(實例型考題)/328
考點92-16 中止未遂Part16:單一行為人之準中止未遂(§27Ⅰ後段)之成立要件-真摯努力為防果行為(積極性+相當性)/330
考點92-17 中止未遂Part17-不能未遂及(準)中止未遂之審查順序(單一行為人型)/331
二、複數行為人之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27Ⅱ)/333
考點93-1 中止未遂Part1-複數行為人中止未遂(§27Ⅱ前段)之概念(實例型考題)/333
考點93-2 中止未遂Part2-不能未遂及(準)中止未遂之審查順序(複數行為人型)/335
第三章 犯罪之參與型態/338
第一節 緒論(正犯與共犯之概說)/338
考點94-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標準Part1(申論型考題)/338
考點94-2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標準Part2(實例型考題)/340
第二節 正犯/342
壹、間接正犯/342
考點95 間接正犯之定義(兼論間接正犯與教唆犯之區分)/344
考點96 可否以不作為成立間接正犯?(即可否以不作為之方式利用他人實現犯罪?)/346
考點97-1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1/348
考點97-2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2/349
考點97-3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3-利用他人成立過失犯之行為/350
考點97-4 間接正犯之型態Part4-正犯後正犯(即利用他人成立故意犯之行為)/351
考點98 間接正犯之成立要件/354
考點99 間接正犯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355
考點100 間接正犯之錯誤(誤認具有犯罪支配力)/356
貳、共同正犯/359
考點101-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1/364
考點101-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2/366
考點101-3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二人以上」人數如何計算?(兼論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3/368
考點102-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實施」是否等於「實行」?Part1(申論型考題)/369
考點102-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客觀要件-「實施」是否等於「實行」?Part2(兼論共同正犯之成立範圍)(實例型考題)/371
考點103-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Part1:共謀共同正犯之意義及評析/372
考點103-2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2-犯意聯絡-行為人彼此的意思聯絡,必須內容一致,若不一致,則至多僅在同質重合之範圍內,成立共同正犯/373
考點103-3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3-犯意聯絡-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可否形成犯意聯絡而成立共同正犯?/376
考點103-4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4-犯意聯絡-相續(承繼)共同正犯/377
考點103-5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主觀要件Part5-犯意聯絡-相續(承繼)共同正犯/381
考點103-6 共同正犯:主觀成立要件Part6-過失共同正犯?/383
考點104 共同正犯之既未遂-直接交互歸責原則(整體承擔原則)/384
考點105-1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兼論「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 Part1-申論型考題/386
考點105-2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兼論「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 Part2-實例型考題/388
考點106-1 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Part1-無須脫離型/390
考點106-2 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Part2-脫離失敗型/395
考點106-3 共同正犯及共犯關係脫離論Part3-脫離成功型/398
考點107 共同正犯之逾越/401
考點108-1 共同正犯之等價客體錯誤Part1/402
考點108-2 共同正犯之等價客體錯誤Part2/405
考點109-1 共同正犯之打擊錯誤Part1/407
考點109-2 共同正犯之打擊錯誤Part2/409
第三節 共犯/411
壹、概說/415
考點110 共犯之概說-共犯從屬性/415
貳、教唆犯/417
考點111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之區別/417
考點112 教唆犯之客觀要件:教唆行為-加重教唆與精神幫助之區分/418
考點113 教唆犯之成立要件-教唆犯之主觀要件是否須具備促使主行為人既遂之意思(兼論「陷害教唆」之申論型考題)/419
考點114-1 陷害教唆(虛偽教唆)之實例型考題Part1/421
考點114-2 陷害教唆(虛偽教唆)之實例型考題Part2/423
考點115 教唆犯之既未遂(兼論未遂教唆)/424
考點116 未遂教唆(被教唆人所為係有處罰明文之預備行為)/427
考點117 未遂教唆(被教唆人所為係無處罰明文之預備行為)/429
考點118 未遂教唆(被教唆人所為未達於預備行為)/430
考點119-1 教唆犯之中止未遂Part1/432
考點119-2 教唆犯之中止未遂Part2/433
考點120-1 共犯從屬性之鬆動Part1/435
考點120-2 共犯從屬性之鬆動Part2/437
考點121-1 共犯之逾越(即正犯行為之過剩)Part1/439
考點121-2 共犯之逾越(即正犯行為之過剩)Part2-被教唆者成立加重結果犯,教唆者應如何論處?/441
考點122-1 共犯之減縮Part1/442
考點122-2 共犯之減縮Part2/444
考點123-1 教唆犯之等價客體錯誤Part1-被教唆者發生等價客體錯誤,教唆者應如何論處?/446
考點123-2 教唆犯之等價客體錯誤Part2-被教唆者發生等價客體錯誤後再攻擊原欲攻擊之客體,教唆者如何論處?/448
考點124 教唆犯之打擊錯誤-被教唆人發生打擊錯誤,教唆者應如何論處?/452
考點125 教唆犯之客體錯誤、打擊錯誤、加重結果犯/454
參、幫助犯/456
考點126-1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幫助之時點(相續幫助犯)Part1/456
考點126-2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幫助之時點(相續幫助犯)Part2/459
考點127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與正犯之故意不法主行為須有因果關係(兼論未遂幫助)/460
考點128-1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與正犯故意不法主行為須有客觀可歸責性(兼論中性行為之幫助性質)Part1/462
考點128-2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與正犯故意不法主行為須有客觀可歸責性(兼論中性行為之幫助性質)Part2/463
考點128-3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行為與正犯故意不法主行為須有客觀可歸責性(兼論中性行為之幫助性質)Part3/465
考點129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故意/467
考點130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幫助故意-片面幫助犯/470
考點131 幫助犯之等價客體錯誤-被幫助者發生等價客體錯誤,幫助者應如何論處?/471
考點132 未遂幫助/473
《專題研究》—共犯之特殊問題/474
壹、輾轉共犯/474
考點133 輾轉共犯(連環共犯)/474
貳、第31條之問題/477
考點134 第31條第1項-共同正犯(無構成身分者與有構成身分者共同實行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77
考點135-1 第31條第1項:共犯Part1-無構成身分者參與有構成身分者實行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81
考點135-2 第31條第1項:共犯Part2間接正犯(加強型共犯)-無構成身分者利用有構成身分者實行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82
考點135-3 第31條第1項之問題:共犯Part3-有構成身分者參與無構成身分者實行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84
考點136 第31條第2項:共同正犯-無罪責身分者與有罪責身分者共同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85
考點137-1 第31條第2項:共犯Part1-無罪責身分者參與有罪責身分者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89
考點137-2 第31條第2項:共犯Part2-有罪責身分者參與無罪責身分者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492
考點138 第31條:雙重身分犯-共同正犯型/494
考點139 第31條:雙重身分犯-共犯型/496
參、必要正犯與共犯/498
考點140 必要正犯與共犯無第28、29、30條之適用-以「對向犯」為例/498
第三篇 過失之作為犯/502
考點141 過失之種類-有認識過失/504
考點142 共同正犯、間接正犯、共犯不能成立過失犯-教唆犯無法成立過失犯/505
考點143 過失犯之檢驗體系架構/507
考點144-1 過失犯之成立要件-客觀注意義務違反Part1/510
考點144-2 過失犯之成立要件-客觀注意義務違反Part2(兼論「信賴原則」之限制)/511
考點145 過失犯之成立要件-客觀注意義務違反、客觀預見可能性及可避免性/513
考點146-1 過失犯之違法性Part1-以過失行為進行正當防衛?/515
考點146-2 過失犯之違法性Part2―正當防衛附隨過失結果可否阻卻違法?/518
考點147-1 加重結果犯Part1(申論型考題)/520
考點147-2 加重結果犯Part2(實例型考題)/524
考點148-1 加重結果犯之成立要件-行為人能預見加重結果之發生Part1/526
考點148-2 加重結果犯之成立要件-行為人能預見加重結果之發生Part2/528
考點149-1 故意基本構成要件與加重結果之間必須有「特殊危險及直接的關聯性」Part1-傷害致死罪之特殊危險關聯係來自於故意基本犯罪之「結果危險」(結果續生型)/530
考點149-2 故意基本構成要件與加重結果之間必須有「特殊危險及直接的關聯性」Part2-強盜致死罪之特殊危險關聯係來自於故意基本犯罪之「行為危險」(行為續生型)/534
考點150-1 共同正犯之過剩-共同正犯中之一人成立加重結果犯,其他共同行為人應否對加重結果負責Part1(申論型考題)/535
考點150-2 共同正犯之過剩-共同正犯中之一人成立加重結果犯,其他共同行為人應否對加重結果負責Part2(實例型考題)/537
考點151 教唆犯之過剩-被教唆者成立加重結果犯,教唆者應如何論處?/539
第四篇 不作為犯/540
第一章 故意之不純正不作為犯/540
壹、既遂之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540
貳、未遂之不純正不作為犯/541
考點152 作為與不作為之區分/542
考點153 不作為犯之種類/543
考點154-1 不作為之著手實行Part1/545
考點154-2 不作為之著手實行Part2/547
考點155-1 保證人地位Part1/549
考點155-2 保證人地位Part2/551
考點155-3 保證人地位Part3/552
考點155-4 保證人地位Part4:危險前行為(§15Ⅱ)-故意不法前行為可否建構保證人地位?/554
考點155-5 保證人地位Part5:危險前行為(§15Ⅱ)-違背義務之危險前行為理論/556
考點155-6 保證人地位Part6:危險前行為(§15Ⅱ)-違背義務之危險前行為理論/558
考點156 作為可能性/560
考點157-1 義務衝突Part1/561
考點157-2 義務衝突Part2/563
考點158 義務衝突之成立要件-須行為人對於義務衝突情況之產生無故意或過失(有爭議)/564
第二章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566
考點159-1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不作為之過失犯)Part1/567
考點159-2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不作為之過失犯)Part2/569
考點159-3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不作為之過失犯)Part3/570
考點159-4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不作為之過失犯)Part4/571
考點159-5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不作為之過失犯)Part5/572
第三部分 競合論/573
第一篇 緒論/573
第一章 基本概念/573
壹、功能/573
貳、目的/573
參、體系表/574
第二章 判斷標準/574
壹、行為單複數之認定/574
考點160 行為數之認定-接續犯/574
考點161 集合犯之概念/575
考點162 接續犯與集合犯之區別-投票行賄罪之性質係接續犯或集合犯?/576
貳、侵害法益個數之計算/577
考點163 判斷標準-侵害法益單複數之認定/577
第二篇 不純正競合與純正競合/580
考點164 不純正競合/580
考點165 不純正競合、純正競合/582
第三篇 競合之類型、態樣/584
第一章 法條競合/584
考點166-1 法條競合Part1(申論型考題)/584
考點166-2 法條競合Part2(實例型考題)/585
第二章 與罰前(後)行為/587
考點167 與罰之前行為/587
考點168-1 與罰之後行為Part1(申論型考題)/589
考點168-2 與罰之後行為Part2(實例型考題)/590
考點169 與罰之前行為、與罰之後行為/592
考點170 法律競合、與罰之前(後)行為概念的比較/592
第三章 想像競合/594
考點171 想像競合之基本概念/594
考點172-1 想像競合之成立要件:「一行為」如何認定Part1-夾結效果/595
考點172-2 想像競合之成立要件:「一行為」如何認定Part2-夾結效果之限制/598
考點173 同質重合構成要件中,重罪未遂與輕罪既遂應如何競合?(以殺人未遂與傷害既遂為例)/600
第四章 數罪併罰/603
考點174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之意義/603
考點175 數罪併罰-應如何定執行刑?/604
考點176 數罪併罰異於常態之定執行刑方式-二裁判以上之數罪併罰(§53)/605
第五章 競合論之特殊問題/607
壹、結合犯/607
考點177 形式結合犯之既未遂如何判斷?/607
貳、包括一罪/610
考點178 包括一罪之概念/610
參、犯意變更/611
考點179 犯意變更與另行起意之區分/611
第四部分 刑罰論/615
第一篇 刑罰理論(刑罰之目的)/615
考點180 刑罰之目的/615
第二篇 刑罰之種類/617
壹、主刑/617
考點181 刑罰之種類/617
貳、從刑-褫奪公權/619
考點182 褫奪公權-基本概念/619
參、具獨立法律效果之刑法手段-沒收(準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620
考點183-1 犯罪物沒收Part1/620
考點183-2 犯罪物沒收Part2汽車與犯罪工具之沒收/622
考點184 利得沒收(犯罪利益沒收)/623
考點185 共同正犯之犯罪所得應如何宣告沒收/625
考點186 單獨宣告沒收(§40Ⅲ)/626
第三篇 刑罰之科處/629
考點187 刑罰之科處-量刑之基準/629
考點188-1 刑罰之科處-概念區別Part1/630
考點188-2 刑罰之科處-概念區別Part2/631
考點189 刑罰之科處-科刑之限制/632
考點190-1 刑罰之科處:加重刑罰事由-「累犯」之成立要件Part1/633
考點190-2 刑罰之科處:加重刑罰事由-「累犯」之成立要件Part2/636
考點190-3 刑罰之科處:加重刑罰事由-「累犯」之成立要件Part3/636
考點191-1 「累犯」之法律效果Part1/637
考點191-2 「累犯」之法律效果Part2/637
考點192 刑罰之科處-加重刑罰事由:擬制累犯/638
考點193-1 刑罰之科處:減輕刑罰事由-自首Part1/640
考點193-2 刑罰之科處:減輕刑罰事由-自首Part2/642
考點193-3 刑罰之科處:減輕刑罰事由-自首Part3/643
考點193-4 刑罰之科處:減輕刑罰事由-自首Part4/643
考點193-5 刑罰之科處:減輕刑罰事由-自首Part5/644
第四篇 刑罰之執行/645
第一章 易刑處分/645
壹、易科罰金/645
考點194 刑罰之執行:易刑處分-易科罰金/645
貳、易服社會勞動/646
考點195 刑罰之執行:易刑處分-易服社會勞動/646
第二章 緩刑/648
考點196-1 刑罰之執行:緩刑Part1-立法目的/648
考點196-2 刑罰之執行:緩刑Part2-緩刑負擔及指令/648
考點196-3 刑罰之執行:緩刑Part3-緩刑之要件、撤銷緩刑之要件/649
第三章 假釋/652
考點197-1 刑罰之執行-假釋Part1/652
考點197-2 刑罰之執行-假釋Part2/653
第五篇 刑罰之消滅(處罰之障礙)/655
壹、追訴權時效/655
考點198 追訴權時效之起算時點/655
考點199 追訴權時效之計算(兼論追訴權時效之停止原因、停止原因的擬制消滅事由)/655
考點200 追訴權時效之計算方式/657
貳、行刑權時效/658
考點201-1 刑罰之消滅-行刑權時效Part1/658
考點201-2 刑罰之消滅-行刑權時效Part2/659
考點201-3 刑罰之消滅-行刑權時效Part3/660
考點202-1 追訴權時效與行刑權時效之概念比較Part1/660
考點202-2 追訴權時效與行刑權時效之概念比較Part2/661
第六篇 保安處分/662
考點203 保安處分之概念/662
考點204 保安處分之種類及執行/663
考點205 保安處分-強制治療/665
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