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 (1版)
作者: 果殼、果核
版次: 1
ISBN: 9789574642052
出版社: 讀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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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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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商事法解題書 系列名:這是一本解題書 ISBN13:9789574642052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果殼;果核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0/09/01 中國圖書分類:商事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果殼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篇章之主要撰寫,果核負責保險法篇章之主要撰寫,然後互相就各題有爭議之處、撰寫架構上討論,點出另一種思維,並呈現給讀者更寬廣的思考。法律的世界學無止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盲點,作者是如此,考生也是如此。 作者簡介 果殼 東吳大學法律系畢 台北大學財經法研所 國家考試律師及格 在科普中科學家會自比松鼠,盼望著松果去尋找宇宙間真理與公式。考生在準備國考過程就像等待游泳過河的松鼠,希望成為松鼠們飄洋過海時,手中抱著的那顆小果殼,只求一起上岸。 果核 政治大學法律系畢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研究所 國家考試律師及格 因為某人,取名果殼。 果核由種子和環繞種子的堅硬種皮組織組成。面對律師考試,除了滿懷希望的種子,厚實的實力也非常重要。期待各位考生,永保積極,確立決心,並讓堅實的法律基礎成為環繞種子的堅硬果殼。各位,成為最堅強的果核吧。 二版序 奇怪的巧合,上次寫書,筆者在越南胡志明市;此次改版,筆者人在越南峴港。一樣的熙熙攘攘,卻完全不一樣的時空環境,身為芸芸眾生的考生也是如此。 筆者很為考生感到不平。煎熬的考生將比往日更多,因為司法考試改制減少了律師名額。筆者一向不喜歡陰謀論,法律服務市場裡,律師是一個重要組成份子,透過門檻制度,真的達到減少律師錄取人數的目標了。從民國105年錄取的860人、106年的924人,到107年減少了近160人變成759名;108年,只剩549名,再減少近200名。 這對市場有什麼影響? 其一,對既有律師有利,因為新進律師減少,等於競爭對手減少,削價競爭的狀況也會減緩。而且台灣目前沒有真正的律師評鑑制度,考到證照,不管之後努不努力,有無持續進修,一輩子就是「符合資格」的律師。考上律師之後,就可以安穩守好這個既有市場,哪管Legal Tech或是其他創新的法律服務,反正大家都有各自的市場,就不用這麼拼、不用斜槓、不用那麼麻煩。(未來筆者將會成為第一屆律師會員代表,也會努力推動律師評鑑及在職進修制度,期待各位上榜!) 其二,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律師市場的大門越來越窄,要投入法律服務恐怕不能只以律師證照為首要或唯一目標。每年,考生被迫持續接受這種浮動的門檻,改制後第一年名額減少160名;第二年又再減少200名,無止盡地、默默地忍受,只因為考生是全世界第二沒人權的族群,不會吵、也不敢鬧。 拿著這本書的讀者們都知道,律師的身分很特殊,可以是魔鬼代言人,也可以像在《我們與惡的距離》裡,成為人民的代言人。 這一年來發生很多事情,有疫情、有政治局勢大幅轉變,但不變的是,我們都擁有同樣的想像──一個對於律師工作的美好想像,筆者的角色很單純,就是幫助更多有著同樣夢想的考生,走完最後一哩路。 果殼 筆 考試是一時,分數是虛幻 在峴港的黃金海灘旁寫下這段話 希望在現實世界裡,跟各位再相見 筆者今年又跑去越南了,真的蠻喜歡越南的悠閒、景緻,還有超美味的食物。先推薦各位準道長,考完試可以去越南玩,北越下龍灣跟中越峴港都是很值得去的地方。 以下想跟大家談談司法考試改制的問題。在名額大幅減少下,上榜難度大幅提升,因此想跟各位談談唸書的配重。過去很多人會挑熱門科目、考點研讀,也的確有人因而用最效率的方式上榜;但在考試難度大幅提升的現在,筆者認為不要去區分冷門、熱門才是正確的唸書方式。誠然,每一個科目的冷門考點可能五年才考一次,然而,一次司法考試有二十幾個大小法科需要研讀,假設每一科的冷門考點五年考出一次,但平均下來,每年一定會有某個考科考出冷門考點,加上近年來持續降低的錄取率,很抱歉,這可能就是落榜的原因。 司法考試真的很靠運氣,有時候出現的考點,不僅是冷門考點,更是獨門暗器,但細細精讀每一個觀念卻可以讓自己依靠最少的運氣上榜;再講更遠一點,每一個冷門觀念在日後實務上都用得到,也不會有法官、客戶在跟你區分冷門、熱門。希望大家真的好好加油,在109年順利上岸,也希望這本書真的可以幫助到各位。 果核 筆 2020.02.02 寫於中越會安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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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都市更新條例自民國87年發布實施後,都市更新已成為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國內3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藉由都市更新重建可保障居住安全、改善環境品質,及增進公共利益;而整建維護則藉由建物的改建、修建或充實設備,提升劣化的機能,延長使用年限。   惟都市更新的推動涉及建築、都市計畫、地政、稅務與法律等多種專業領域,一般民眾很難全盤了解,最常見的有同意書與合約書的簽署、建築規劃設計與建材設備、權益分配、權利變換的計算、房屋車位的選配、補貼與補償等等。因此建議除了尋求相關專業者的協助外,自己也需要具備自身權益有關的都市更新相關法令知識。【目錄】 前言 1 書前簡介 3 全國業界首創!都市更新專業證照認證制度 5 第一篇 中央法律 1-1 一、都市更新條例 1-3 二、國土計畫法 1-68 三、都市計畫法 1-85 四、建築法 1-103 五、信託法 1-128 六、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1-142 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1-145 第二篇 中央法規命令 2-1 一、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2-3 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2-16 三、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2-26 四、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2-34 五、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2-39 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2-51 七、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2-59 八、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2-62 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 2-65 十、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2-74 十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2-76 十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2-98 十三、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2-104 十四、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 2-109 十五、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2-112 十六、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2-117 十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2-230 十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2-266 十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2-324 二十、縣市合法建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 2-327 二十一、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2-329 二十二、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2-332 第三篇 中央行政規則 3-1 一、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 3-3 二、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 3-11 三、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都市更新計畫作業要點 3-16 四、內政部都市更新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3-19 五、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 3-21 六、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 3-24 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作業要點 3-26 八、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 3-28 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地價改算作業原則 3-31 十、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要點 3-34 十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執行注意事項 3-36 十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受理申請徵收讓售執行應注意事項 3-37 十三、都市更新前置作業融資計畫貸款要點 3-38 第四篇 新北市自治規則 4-1 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4-3 第五篇 新北市行政規則 5-1 一、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5-3 二、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 5-8 三、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補助要點 5-13 四、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 5-16 五、新北市創意建築容積獎勵申請及審議處理原則 5-27 六、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 5-29 七、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提供諮詢服務與資訊揭露處理要點 5-37 八、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 5-40 九、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收費標準 5-46 十、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5-48 十一、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原則 5-51 十二、新北市都市更新土地改良物存記作業要點 5-59 十三、新北市市有不動產參加都市更新處理原則 5-61 十四、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案協調諮詢小組設置運作要點 5-65 十五、新北市政府執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案件補充規定 5-67 十六、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及管考作業要點 5-69 十七、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申請變更處理原則 5-72 十八、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後申請辦理都市更新之處理原則 5-73 十九、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5-75 二十、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會場規則 5-77 二十一、新增「臺北縣都市更新審議原則」有關重大建設項目之「其他經本府認定為重大建設」共計6處地區 5-79 二十二、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推動師培訓及執行實施要點 5-80 二十三、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5-83 第六篇 台北市自治條例 6-1 一、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6-3 二、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 6-12 第七篇 台北市自治規則 7-1 一、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7-3 二、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 7-6 三、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 7-9 四、臺北市整建住宅更新初期規劃費補助辦法 7-13 第八篇 台北市行政規則 8-1 一、臺北市更新單元劃定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之更新案件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原則 8-3 二、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補助款申請須知 8-5 三、「為利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前召開鄰地協調會,申請提供第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之處理方式 8-11 四、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 8-13 五、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申請分配更新後房地注意事項 8-29 六、臺北市都更新案提升環境貢獻及公益性審議原則 8-32 七、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8-34 八、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8-39 九、臺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及審查注意事項 8-42 十、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 8-44 十一、「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審查作業原則 8-46 十二、臺北市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召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及相鄰土地協調會須知 8-49 十三、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作業要點 8-51 十四、臺北市政府處理都市更新案撤銷同意作業程序 8-54 十五、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處理原則 8-56 十六、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空地過大基地認定基準 8-60 十七、臺北市都市更新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原則 8-62 十八、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要點 8-64 十九、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件處理原則 8-68 二十、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8-70 二十一、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歷次會議通案重要審議原則 8-89 二十二、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 8-93 二十三、臺北市代為拆除或遷移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改良物許可收費標準 8-95 二十四、臺北市政府處理都市更新事業程序終結前自行修正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件作業要點 8-97 二十五、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 8-99 二十六、臺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審議核復作業要點 8-101 附錄 危險老屋條例解釋函令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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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申論輸出,決定勝負。」 這本解題書就是為了「申論輸出」而生。 如果你翻開它,你會看見入手這本書的理由。 它能把你放在「簡明清楚、大量而多次閱讀題型、破題關鍵和思考解題」的環境裡,掌握「以終為始」的攻讀方向,厚植「申論輸出」的獨立實戰能力。 隨時隨地,不受限制。 如果你繼續耕讀而活用它,你會成為這本書存在的目的。 「申論輸出,決定勝負。」 【目錄】 練功使用說明 1 本書使用說明 7 本書所涉法條全稱簡稱縮寫一覽表 13 Chapter1公職與公務員 1.1 圈圈圓圓圈圈,天天年年天天的我,不想再考一年【108普考—人事行政】 1-3 1.2 學理一般種vs.台灣特有種【106普考—法律廉政】 1-8 1.3 你我之間是什麼關係?來證明一下吧!【106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11 【106原特—人事行政(三等)】1-16 【98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1-16 1.4 負責講清楚【107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7 1.5 把這題當作激勵吧!【106普考—人事行政】 1-21 Chapter2人事體制與人事機構 Topic1 人事分類制度 2-2 2.1.1 官職併立制的設計內容【101鐵特—人事行政(高員)】 2-3 2.1.2 老佛心題,更要用心處理【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2-6 2.1.3 官職併立制對陞遷的影響【100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 2-10 2.1.4 地球上沒有完美的制度啦!【105普考—人事行政】 2-13 【105地特—人事行政(三等)】2-16 2.1.5 這個合起來,那個分開來,趕快寫出來【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2-17 Topic2 考試院職權 2-22 2.2.1 憲法對於考試院職權的規定【9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2-22 2.2.2 大廚一起進廚房,誰高誰低見真章【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2-26 2.2.3 台灣的壓縮機跟日本的一樣稀少【104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2-30 【113上校轉任—人事行政】2-33 Topic3 人事一條鞭管理體系 2-34 2.3.1 人事一條鞭運作體系【102普考—人事行政】 2-34 2.3.2 考普考居然要叫你寫簡任官要想的事【106普考—人事行政】 2-37 2.3.3 寶潔你說說看你說說看【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2-42 2.3.4 轉吧轉吧人事一條鞭~策略人資講了好幾遍~【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2-46 2.3.5 精實又效率,好聽又好用【111普考—人事行政】 2-49 Chapter3組織編制、員額規劃管理 Topic1 官職併立制基本結構 3-2 3.1.1 連廉政都考組編了,你人事的各位啊,愛注意捏~【110普考—法律廉政】 3-3 3.1.2 職務列等公道價目表【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3-6 3.1.3 「時空環境改變」,這句話好好味啊【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3-10 3.1.4 職務說明書【10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3-13 Topic2 組織編制 3-18 3.2 挖蘿蔔坑的作業【筆者自擬—高考level】 3-18 Topic3 員額管理 3-22 3.3 人事主管的日常(難關)之一【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3-22 Chapter4考試 Topic1 初任公務人員考試 4-3 4.1.1 應考資格也有4面【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3 4.1.2 乍看考得很佛,其實藏了一點魔【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7 4.1.3 正反、反正都是獨門暗器【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4-10 4.1.4 經典劇本再復刻,一人兩角互拉扯【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15 4.1.5 你可以囚禁我的肉體,但不能囚禁我的靈魂!【105原特—人事行政(四等)】 4-19 4.1.6 限制轉調總匯題【108普考—人事行政】 4-22 4.1.7 一個考上了直接工作,另一個考到了要找案子作【109普考—人事行政】 4-26 Topic2 公開競爭 4-29 4.2 公開競爭的意涵與立法意旨【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29 Topic3 考試方法與舉行方式 4-32 4.3.1 考試方法運用、優缺點與改進之道【100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4-32 4.3.2 口試考到這樣很有事【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37 4.3.3 如果願意正視危機,很有可能會是轉機【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40 4.3.4 行銷吸引人很重要,對人才好更重要【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43 Topic4 正額錄取人員vs.增額錄取人員 4-46 4.4.1 正額與增額錄取的異同【101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4-47 4.4.2 保留資格停看聽【107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49 4.4.3 增額錄取人員定期依序分配【100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54 4.4.4 任用考與資格考【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56 Topic5 公務人員考試五大特色(原則) 4-58 4.5.1 這一年地特三等考得好佛【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59 4.5.2 有特色的暗器【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4-62 【9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4-66 4.5.3 特種考試主要特色【10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67 4.5.4 你不是AI機器人,別只丟法條給我們【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71 Topic6 考試的違規情事與處理方式 4-74 4.6 看看誰有真才實學【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74 Topic7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4-79 4.7.1 猜猜看誰手上握著門票?【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4-79 4.7.2 獨門暗器連三發【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4-83 Chapter5任用 Topic1 消極與積極任用資格 5-2 5.1.1法理邏輯有意義,但硬啃死背就沒意義【11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5-3 5.1.2撤銷任用不等於沒有積極任用資格【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5-7 5.1.3這個加拿大國籍不便宜【110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5-10 5.1.4以前冷門,現在不冷【11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13 Topic2 初任人員任用的流程 5-16 5.2.1 初任人員任用的流程【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6 【96普考—法律政風】5-18 5.2.2 人生十字路口【107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9 Topic3 考試及格、分發任用 5-24 5.3 好想被平凡地分發,但要先寫出奇行種的例外【110普考—人事行政】 5-24 Topic4 注意與查核 5-27 5.4 消極任用資格與查核的關係【10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27 Topic5 試用、送審與合格實授 5-31 5.5.1 試用試用,是用不膩還是考不膩?【105普考—法律廉政】 5-31 5.5.2 試用考核比你想像中還多【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34 Topic6 任官(命)令 5-38 5.6 薦任官只會有一張任官令【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節錄)】 5-38 Topic7 調任與指名商調 5-40 5.7.1 調任三神器,一件都不能少【103鐵特—財經廉政(高員)】 5-40 5.7.2 指名商調的皮裡,藏著調任的骨肉【100退役轉任—法律政風(三等)】 5-44 5.7.3 連陞遷都排除,也太小氣了吧【107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47 【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5-50 5.7.4 老梗也可以走不同路線【111普考—人事行政】 5-51 5.7.5 魔法師也是可以轉職的【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55 【109地特—人事行政(三等)】5-59 Topic8 權理 5-59 5.8.1 任用經典考點大亂鬥!【104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59 5.8.2 再認真負責,也得看有沒有任用資格【107普考—人事行政】 5-62 Topic9 轉任 5-66 5.9 專技轉任放寬給誘因,但我們考試寫起來很誅心【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66 Topic10 升官囉! 5-70 5.10.1 碰到佛的題目,還是要掌握好體系邏輯【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70 【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5-73 5.10.2 委升薦的天花板【101高考—法律廉政(三級)(節錄)】 5-74 5.10.3 就算是老佛心題,也要細心處理【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75 Topic11 任用的原則(立法目的) 5-78 5.11.1 老梗傳統佛心題,加點公共人資給它全新感受【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78 5.11.2 看事辦事、權變最重要【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82 5.11.3 首長的愛,最重要【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86 Topic12 迴避任用 5-90 5.12.1 迴避任用基礎題【104普考—法律廉政】 5-90 5.12.2 也是傳統經典,但記得給點全新感受啊【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92 5.12.3 他爸爸跟他兒子是什麼關係?【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96 Topic13 起身放炮 5-98 5.13.1 要起身惹,哪些炮不能放?【10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98 5.13.2 起身放炮限制到哪裡?【103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5-101 5.13.3 有意義也有限制的任用宇宙【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104 5.13.4 回鄉之路,路迢迢【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07 Topic14 留職停薪 5-111 5.14 不得拒絕的留職停薪【103普考—人事行政】 5-111 Topic15 機要人員 5-115 5.15 機要人員經典款題【10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5-115 Topic16 聘用人員、約僱人員 5-118 5.16 聘用約僱的佛心題,但只佛心一半而已【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118 Chapter6陞遷 Topic1 陞遷的必備要素 6-2 6.1.1 陞遷好佛心題【108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6-3 6.1.2 首長對你的愛,還是最重要【109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6-6 6.1.3 跟組織速配的職能最重要【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6-9 6.1.4 功績導向,兼顧鬆綁【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6-13 Topic2 內陞與外補 6-16 6.2.1 又來了,陞遷實在很愛問這題【106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6-16 6.2.2 又是陞遷老問題【110普考—人事行政】 6-20 Topic3 濕背秀ㄟ~免經甄審(選) 6-24 6.3 老闆跟學者愛玩大風吹,我們社畜只覺得心好累【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6-24 Topic4 優先陞任vs.不得陞任 6-28 6.4 自願降調後,可以優先陞任嗎?【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6-28 Chapter7俸給待遇與福利 Topic1 俸給的基本架構 7-2 7.1.1 俸給結構及俸表的型態【100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 7-3 7.1.2 俸點【97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7-6 7.1.3 換敘【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7-7 7.1.4 要留住人,得重視他的「薪」情!【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8 7.1.5 三等考俸給居然還考這麼佛【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11 Topic2 任用動態與俸給 7-14 7.2.1 初任人員的俸給【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節錄)】 7-15 7.2.2 碰到佛心的題目,更要瞻前顧後別失誤【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16 7.2.3 調任人員的俸給【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19 7.2.4 公務人員的年收入有哪些啊?【99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7-23 7.2.5 復職後要不要補加給?【102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7-26 Topic3 俸給制度的特色與檢討議題 7-29 7.3 有特色還是被檢討【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29 Topic4 待遇福利調整機制 7-33 7.4.1 這個城市難道叫佛心市【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34 7.4.2 拜託趕快加薪,這不用再商榷【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40 Chapter8倫理與服務法制 Section1 服務8-2 Topic1 服務法適用對象 8-3 8.1 老蘇是不是公務員?【改編自101鐵特—財經政風(員級)】 8-3 Topic2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 8-6 8.2.1 認真上班是義務,健康上班是權利【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7 8.2.2 題目再佛,也要按照題意來回答【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11 8.2.3 兼職要說明、還要討論【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14 8.2.4 會一直潮(吵)下去的兼職話題【改編自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17 8.2.5 科長好樣的,一轉身就過人了【改編自104鐵特—法律廉政(高員三級)】 8-20 8.2.6 不要一看到高大上,就覺得其中必有男盜女娼【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8-23 8.2.7 不能說我不要的個人見解【112普考—人事行政】 8-25 Section2 廉政倫理規範極簡版8-29 Topic3 廉政倫理基本概念 8-29 8.3 免錢的最貴【100普考—法律政風】 8-29 Section3 行政中立8-32 Topic4 中立法適用與準用對象 8-33 8.4.1 為何沒包括政務人員哩?【100普考—法律政風】 8-33 8.4.2 機要人員也要中立嗎?【104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8-36 Topic5 應為行為與禁止行為 8-39 8.5.1 鶼鰈情深但中立要顧【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40 8.5.2 公務人參好多層面要顧【109普考—人事行政】 8-43 8.5.3 就算下了班上網聊天,別忘了你還是公務人員【110普考—人事行政】 8-46 8.5.4 表面在管制你,其實也保護你【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49 8.5.5 去這個說明會有必要嗎?【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53 8.5.6 倫理還要分五類【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56 Section4 財產申報與利益衝突迴避法極簡版8-60 Topic6 財產申報法與利益衝突迴避法極簡基本觀念 8-60 8.6.1 利衝來衝康【109普考—人事行政】 8-60 8.6.2 利衝又來衝衝衝【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64 8.6.3 三種角色一起衝衝衝【112普考—人事行政】 8-68 8.6.4 迴避很重要,規定好多條【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71 Chapter9考績 Topic1 考績委員會 9-2 9.1.1 考績委員會與考績程序【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9-3 9.1.2 一條鞭的宇宙,很特別【102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9-6 【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9-9 Topic2 考績基本架構 9-10 9.2.1 這題真的佛到不行,難道是出題老師在初一、十五出的題?【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9-10 9.2.2 考績之目的、類別、獎懲及流程【9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9-14 【102高考—法律廉政(三級)】9-18 9.2.3 錢錢好多錢科員、顏面盡失顏科員【改編自104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9-18 Topic3 年終、另予與專案考績的重要獎懲要件 9-23 9.3.1 申誡有兩種,頭家你知影無?【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9-23 9.3.2 天兒啊~這題搞得好藍色蜘蛛網【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9-26 Topic4 考績的功能與相互關係 9-32 9.4.1 差異好像不太大,有點給他小尷尬【111普考—人事行政】 9-33 9.4.2 檢討修正要對好【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9-36 9.4.3 這題應該跑去公共人資那棚比較適合【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9-40 9.4.4 考績連動著很多宇宙【112普考—人事行政】 9-43 9.4.5 「平時考核」、「年終考績」、「專案考績」的功能與相互關係【98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9-46 Topic5 考績懲處權行使期間 9-50 9.5 考績懲處權賞味期間【103普考—法律廉政】 9-50 Chapter10懲戒 Topic1 懲戒基本架構 10-3 10.1.1 懲戒基本款【107普考—人事行政】 10-4 【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10-8 10.1.2 前面很老梗,最後爆冷門【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10-9 10.1.3 懲戒大亂鬥題【改編自108普考—人事行政】 10-13 10.1.4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0-16 10.1.5 沒職務,有關係!有職務,沒關係!【104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0-20 Topic2 懲戒判決、懲戒權行使期間 10-23 10.2 懲戒賞味期客製化【改編自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0-23 Topic3 救濟 10-26 10.3 上訴、再審,我全都要會【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0-26 Topic4 懲戒與刑事 10-30 10.4 除了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改編自102鐵特—財經政風(員級)】 10-30 Topic5 懲戒與懲處 10-32 10.5.1 這題競合得很(狠)【108普考—人事行政】 10-32 10.5.2 兩者要比三個面【111普考—法律廉政】 10-37 10.5.3 行使期間也可以比一比【110普考—法律廉政】 10-40 10.5.4 越比越難了【111高考—法律廉政】 10-42 Chapter11訓練進修 Topic1 保訓會與總處對於培訓業務的分工 11-2 11.1 現在怎麼分工,未來就怎麼變革【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11-3 Topic2 訓練類別 11-7 11.2.1 訓練連連看,效益來看看【108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8 11.2.2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1 Topic3 進修 11-14 11.3.1 進修的意涵、類別與參與條件【101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4 11.3.2 聽起來是新朋友,但其實是老朋友【107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6 11.3.3 別人是三宅一生,我們是學習一生【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1-20 Topic4 訓練進修作業的實務規劃與執行 11-24 11.4.1 訓練計畫書【10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1-24 11.4.2 我就問:什麼時候要考「規劃公務人員財富自由訓練」【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29 Chapter12權益保障與協會 Section1 權益保障12-2 Topic1 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 12-3 12.1 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2-3 Topic2 實體保障項目 12-5 12.2 心裡知道重要,但寫出來不容易啊【110普考—人事行政】 12-6 Topic3 救濟標的區分與程序 12-9 12.3.1 釋785內容很多,但要簡單寫不囉嗦【109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2-9 12.3.2 吃丙了,怎麼辦?【105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12 12.3.3 制度性保障,讓我想一想【107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16 12.3.4 可以打,但要說理由再開打【111普考—法律廉政】 12-19 12.3.5 時空環境不同,這句話真的好用【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2-22 12.3.6 不服可以打,但先想態樣【109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2-25 12.3.7 軍人不是保障法的適用對象【103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28 12.3.8 辦公環境影響真的很大【106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2-32 12.3.9 球員不能兼裁判【109普考—法律廉政】 12-35 Topic4 因公涉訟輔助主要架構 12-38 12.4 因公涉訟輔助可以用在同事相罵否?【104普考─人事行政】 12-38 Section2 協會12-42 Topic5 協會基本架構 12-43 12.5.1 協會真的很特殊【105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2-43 12.5.2 請你犧牲一部分,讓國家利益更完整【106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2-48 12.5.3 團結但協商有限【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2-52 12.5.4 協議有點難【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2-57 Chapter13保險退休撫卹 Section1 保險13-2 Topic1 保險基本架構 13-3 13.1.1 保險基本架構【10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3 13.1.2 養小孩很需要錢【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8 Section2 退休13-12 Topic2 現行退撫法的申辦程序 13-13 13.2 幫別人辦退休,總有股淡淡的哀桑【改編自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3-13 Topic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焦點 13-17 13.3 跨世代同堂,好不溫馨【改編自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3-22 【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13-26 Topic4 18%優惠存款制度 13-27 13.4 這題寫到趴也領不到18趴【104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3-27 Topic5 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 13-32 13.5 沒辦法閃退了!【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3-32 Topic6 防肥貓條款 13-36 13.6 哪些才算肥貓?【改編自101普考—人事行政】 13-36 Topic7 人在天堂,錢財家人享 13-39 13.7 努力保健活久一點,自己花卡實在【改編自104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13-39 Topic8 資遣 13-42 13.8 資遣佛心題,BUT哇靠裡面有魔啊【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42 Section3 撫卹13-46 Topic9 撫卹基本架構 13-46 13.9.1 因公死亡撫卹【改編自10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47 13.9.2 撫卹金計算【100普考—人事行政】 13-49 Section4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焦點13-53 Topic10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架構 13-56 13.10.1 多幫自己留點錢準沒錯【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3-56 13.10.2 專戶制和DC,永遠不分離【113上校轉任—人事行政】 13-59 13.10.3 就算內容差不多,但是條號都要說【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13-62 Chapter14綜合格鬥技題型 14.1 多焦點切換,注意別渙散【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 14.2 考試有得比,上班沒得比【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4-6 14.3 江湖在走,有些話不能說【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11 14.4 大家一起來找碴【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4-15 14.5 老素材,新炒法【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19 14.6 請鬼拿藥單,抓鬼不簡單【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3 14.7 條條大路通羅馬,到了羅馬靠造化【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8 14.8 人生的抉擇,是自己選的【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14-32 14.9 真是歷經千辛萬苦啊【106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4-36 14.10 看起來很佛心,寫起來好誅心【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14-40 14.11 停職、休職的三層面混戰【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43 14.12 好多層的倫理@@這樣玩考生對嗎?你評評理~【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14-48 索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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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刑法選擇題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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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1-48 Q 101司法官 A-1-48 捌 罪責(有責性) A-1-50 Q 103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A-1-50 Q 109司律 A-1-51 Q 108司律 A-1-52 Section2 小試身手 A-1-54 Chapter 2 犯罪行為階段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2-4 壹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 A-2-4 Q 102律師 A-2-4 貳 中止未遂與準中止未遂 A-2-6 Q 104司律(複選) A-2-6 Q 106司律 A-2-7 Q 100律師 A-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A-2-10 Chapter 3 錯誤論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3-4 壹 客體錯誤 A-3-4 Q 103司律 A-3-4 貳 打擊錯誤 A-3-6 Q 100律師 A-3-6 Q 106司律 A-3-8 Q 110司律 A-3-9 參 因果歷程錯誤 A-3-10 Q 102律師 A-3-10 Q 109警察升官等—消防人員(警正) A-3-13 Q 109司律 A-3-14 肆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A-3-17 Q 105司律 A-3-17 伍 禁止錯誤 A-3-19 Q 104身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A-3-19 陸 包攝錯誤 A-3-21 Q 112司律 A-3-21 柒 反面錯誤 A-3-23 Q 改編自105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A-3-23 Section2 小試身手 A-3-25 Chapter 4 犯罪參與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4-3 壹 正犯 A-4-3 Q 101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A-4-3 Q 102律師 A-4-5 Q 102律師 A-4-6 Q 103原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A-4-7 Q 106移特—移民行政人員(三等) A-4-12 Q 108司律 A-4-13 Q 101司法官 A-4-14 Q 109司律 A-4-16 貳 共犯 A-4-17 Q 98高考—法制(三級)(法學知識與英文) A-4-17 Q 111司律 A-4-20 Q 104原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A-4-21 Q 104司律 A-4-22 Q 9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法學知識) A-4-23 Q 106司特—書記官(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A-4-26 參 共犯與身分 A-4-27 Q 104司律 A-4-27 Q 106司律 A-4-28 Q 教科書案例改編 A-4-29 Section2 小試身手 A-4-31 Chapter 5 沒收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5-2 Q 113警大—警佐 A-5-4 Q 108司律 A-5-6 Q 108司律 A-5-8 Q 106司律 A-5-9 Q 107司律 A-5-10 Section2 小試身手 A-5-12 Chapter 6 競合論與刑罰論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6-3 第一項 競合論 A-6-3 Q 102律師 A-6-6 Q 109司律 A-6-7 Q 110司律 A-6-8 Q 111警察升官等—消防人員(警正) A-6-9 Q 104司律 A-6-11 第二項 刑罰論 A-6-13 壹 刑罰的種類 A-6-13 Q 100律師 A-6-13 Q 104司律 A-6-14 貳 易刑處分 A-6-16 Q 102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A-6-16 參 累犯 A-6-19 Q 106司律 A-6-19 Q 107司律 A-6-20 Q 改編自103司律 A-6-21 肆 刑之酌科及加減 A-6-24 Q 111司律 A-6-24 Q 改編自109司特—書記官(四等) A-6-27 Q 113司律 A-6-30 Q 107司律 A-6-31 伍 緩刑 A-6-32 Q 100司法官 A-6-32 Q 104司律 A-6-34 Q 112司律 A-6-35 陸 假釋 A-6-36 Q 102司法官 A-6-36 Q 108司律 A-6-38 柒 時效 A-6-39 Q 105司律(複選) A-6-39 捌 保安處分 A-6-40 Q 107司律 A-6-40 Q 105司律 A-6-41 Q 102司法官 A-6-42 Q 110司律 A-6-43 Section2 小試身手 A-6-45 B刑分重要考點 Chapter 1 侵害國家公務執行之公正及人民對公務員之信賴—瀆職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1-3 壹 賄賂型犯罪 B-1-3 Q 改編自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法學知識) B-1-7 Q 102司法官 B-1-8 Q 101律師 B-1-9 Q 101司法官 B-1-14 Q 111司律 B-1-15 貳 濫權型犯罪 B-1-16 Q 101司法官 B-1-18 Q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B-1-19 Q 106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B-1-20 Q 改編自107司律 B-1-21 Q 110關務升官等—關務(薦任)(法學知識) B-1-22 參 其他重要考點 B-1-23 Q 103司律 B-1-23 Q 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法學知識) B-1-26 Q 102律師 B-1-27 Q 108司律 B-1-29 Q 102司法官 B-1-31 Section2 小試身手 B-1-34 Chapter 2 侵害國家公務之圓滑行使—妨害公務罪章、妨害投票罪章、妨害秩序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2-3 壹 妨害公務罪章 B-2-3 Q 104司律 B-2-4 Q 112原特—法警(四等) B-2-6 Q 108身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B-2-7 Q 106司律 B-2-8 Q 112司律 B-2-10 Q 100司法官 B-2-12 Q 100司法官 B-2-16 貳 妨害投票罪章 B-2-18 Q 112司律 B-2-18 Q 109司律 B-2-20 Q 113警大—警佐 B-2-21 Q 110司律 B-2-31 參 妨害秩序罪章 B-2-35 Q 改編自113警大—警佐(複選) B-2-3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2-39 Chapter 3 侵害刑事司法權之正確行使—脫逃罪章、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偽證及誣告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3-3 壹 脫逃罪章 B-3-3 Q 102律師 B-3-4 Q 100律師 B-3-6 貳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 B-3-7 Q 104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B-3-7 Q 105司律(複選) B-3-10 Q 107司律 B-3-13 參 偽證及誣告罪章 B-3-14 Q 103司律(複選) B-3-14 Q 106警大—二技 B-3-16 Q 112司律 B-3-18 Q 100律師 B-3-19 Q 111司律 B-3-21 Q 103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3-23 Q 108司律 B-3-24 Q 改編自104司律 B-3-27 Q 104司律 B-3-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B-3-30 Chapter 4 侵害公共安全—公共危險罪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4-3 壹 公共危險罪章 B-4-3 Q 110司律 B-4-3 Q 106司律 B-4-4 Q 112司律 B-4-5 Q 104司律(複選) B-4-6 Q 103司律 B-4-7 Q 106司律 B-4-8 Q 110司律 B-4-9 Q 102律師 B-4-10 Q 107司律 B-4-14 Q 106司律(複選) B-4-15 Q 改編自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B-4-17 Q 111司律 B-4-19 Q 112司律 B-4-20 Q 112原特—法警(四等) B-4-22 貳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B-4-24 Q 108原特—法警(四等) B-4-24 Q 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B-4-2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4-26 Chapter 5 侵害公共信用—偽造貨幣罪章、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5-3 壹 偽造貨幣罪章 B-5-3 Q 108司律 B-5-3 Q 113司律 B-5-4 Q 104司律 B-5-5 Q 104司律 B-5-6 Q 113警大—警佐(複選) B-5-7 貳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 B-5-8 Q 107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B-5-8 Q 105司律 B-5-9 Q 103司律(複選) B-5-10 參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 B-5-12 Q 104警大—警佐 B-5-12 Q 104司律 B-5-14 Q 107司律 B-5-15 Q 107鐵特—事務管理(佐級)(法學大意) B-5-17 Q 107司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B-5-18 Q 105原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B-5-19 Q 110司律 B-5-20 Q 108司律 B-5-22 Q 112司律 B-5-23 Q 101律師 B-5-25 Q 107司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B-5-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B-5-30 Chapter 6 侵害善良風俗—妨害風化罪章、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賭博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6-3 壹 妨害風化罪章 B-6-3 Q 103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6-3 Q 筆者自擬(複選) B-6-5 Q 105司律 B-6-6 貳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B-6-10 Q 112司律 B-6-10 Q 101司法官 B-6-11 Q 109司律 B-6-13 參 賭博罪章 B-6-15 Q 101司法官 B-6-1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6-17 Chapter 7 侵害個人專屬法益—殺人罪章、遺棄罪章、墮胎罪章、傷害罪章、妨害自由罪章、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妨害秘密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7-4 壹 個人生命實害及危險之保護、胎兒生命實害之保護—殺人罪章、遺棄罪章、墮胎罪章 B-7-4 Q 100律師 B-7-5 Q 102司法官 B-7-6 Q 109司律 B-7-7 Q 109司律 B-7-8 Q 102律師 B-7-10 貳 個人身體健康之保護—傷害罪章 B-7-11 Q 102律師 B-7-11 Q 113律師 B-7-12 參 個人自由之保護—妨害自由罪章 B-7-14 Q 102律師 B-7-14 Q 104司律 B-7-17 Q 112司律 B-7-18 肆 個人性自主權之保護—妨害性自主罪章 B-7-21 Q 112司律 B-7-22 Q 103司律(複選) B-7-24 Q 109司律 B-7-30 Q 108司律 B-7-31 Q 102司法官 B-7-33 Q 112司律 B-7-34 Q 105司律(複選) B-7-35 Q 107司律 B-7-36 Q 113司律 B-7-37 伍 個人名譽、信用、秘密之保護—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妨害秘密罪章 B-7-38 Q 104司律 B-7-41 Q 110司律 B-7-42 Q 109司律 B-7-43 Q 改編自11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B-7-45 Q 105司律 B-7-46 Q 111司律 B-7-47 Q 106司律 B-7-48 陸 個人性隱私與人格權之保護—妨害性隱私及不實不實性影像罪章 B-7-49 Q 114警大警佐(複選) B-7-50 Section2 小試身手 B-7-52 Chapter 8 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竊盜罪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毀棄損壞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8-4 壹 個別財產之保護⑴—取得型犯罪 B-8-4 Q 103司律 B-8-6 Q 107司律 B-8-7 Q 104司律 B-8-8 Q 104警大—二技(複選) B-8-10 Q 104警大—警佐 B-8-14 Q 105司律 B-8-15 Q 105司律 B-8-16 Q 106司律(複選) B-8-17 Q 101司法官 B-8-19 Q 100司法官 B-8-20 Q 108司律 B-8-22 Q 106稅特—財稅行政(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B-8-23 Q 102警大—二技(複選) B-8-24 Q 106警大—二技(複選) B-8-25 Q 101律師 B-8-26 Q 103警大—二技 B-8-29 Q 105司律 B-8-30 Q 102司法官 B-8-31 貳 個別財產之保護⑵—侵占型犯罪 B-8-33 Q 100律師 B-8-34 Q 109司律 B-8-35 Q 97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B-8-37 Q 102司法官 B-8-38 參 個別財產之保護⑶—損壞型犯罪 B-8-40 Q 107司律 B-8-40 Q 106司律 B-8-41 Q 111司律 B-8-42 Q 105司律 B-8-44 肆 整體財產之保護⑴—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 B-8-46 Q 105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8-49 Q 106司律 B-8-50 Q 111警大—警佐 B-8-51 Q 102律師 B-8-53 Q 105司律(複選) B-8-57 Q 107司律 B-8-58 伍 整體財產之保護⑵—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 B-8-61 Q 108原特—法警(四等) B-8-61 Q 102律師 B-8-62 Q 110警大—二技 B-8-66 Q 101律師 B-8-67 陸 財產之後續處理—贓物罪章 B-8-70 Q 106司律 B-8-70 Q 101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B-8-71 Q 103司律(複選) B-8-72 Section2 小試身手 B-8-75 【附錄】須告訴乃論之罪之整理 I

原價: 750 售價: 638 現省: 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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