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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智慧財產行政 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關特三等 關稅法務 財稅行政 ✧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司特四等 法院書記官 ✧專技普考 地政士 ✧專技高考 民間公證人 ✧其他 軍法官 網羅爭點、試題精選,上榜就在前方不遠!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 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 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 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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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特色?不藏私!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內容~誰人知? .新增112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2司律】 –【112司律(節錄)】 –【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112台大A卷】 –【112台大B卷】 –【112政大民法組】 –【112政大財經法組】 –【112東吳C組】 .更新2023年最新學者見解 –王澤鑑教授2023年2月最新改版之物權法教科書 –謝在全教授2023年9月最新改版之物權法聖經 –謝在全教授近期針對最高限額抵押權所發表之文章 .增補112年度最新實務見解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848號判決【共有物之分割】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704號判決【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612號判決【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無須再比較雙方可歸責程度大小】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452號判決【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無須再比較雙方可歸責程度大小】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974號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修正前之法律適用】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99號判決【違章建築與債之關係請求──民法第426條之1】 ●必買原因?報你知! .本書第一部分整理物權主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清楚、流暢的解析,豐富答題思考層次。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更多好書?望周知! 【目錄】 PART 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物權法定主義 A-3 爭點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A-3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A-4 爭點3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A-4 爭點4 善意取得制度 A-5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A-9 爭點5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A-9 爭點6 拋棄 A-11 爭點7 時效取得制度 A-12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4 section 1 所有權之保護 A-14 爭點8 物上請求權 A-14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 A-17 爭點9 鄰地通行權 A-17 爭點10 越界建築 A-18 爭點11 區分所有建築物 A-19 section 3 動產物權 A-23 爭點12 添附 A-23 section 4 共有 A-23 壹、分別共有 A-23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A-23 爭點13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A-23 爭點14 應有部分之處分 A-24 爭點15 共有物之處分 A-33 爭點16 共有物之管理 A-36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A-41 爭點17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A-41 三、分割 A-42 爭點18 共有物之分割 A-42 貳、公同共有 A-45 爭點19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A-45 3定限物權 A-47 section 1 擔保物權 A-47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A-47 爭點20 抵押權之取得 A-47 爭點21 抵押權之特性 A-48 爭點22 抵押權之效力 A-51 爭點23 抵押權之實行 A-53 爭點24 法定地上權 A-56 爭點25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A-58 爭點26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A-58 爭點27 共同抵押 A-60 爭點28 抵押權之消滅 A-63 爭點29 最高限額抵押權 A-64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A-67 爭點30 動產質權 A-67 爭點31 債權質權 A-69 參、留置權 A-69 爭點32 留置權 A-69 肆、讓與擔保 A-70 爭點33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A-70 section 2 用益物權 A-75 壹、地上權 A-75 爭點34 地上權 A-75 貳、不動產役權 A-78 爭點35 不動產役權 A-78 4占有 A-80 爭點36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A-80 爭點37 占有之保護 A-81 PART 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 【104台大A卷(節錄)】 B-3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B-5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B-7 一、物權行為之概念 B-7 1.2.1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 【96東吳E組(節錄)】 B-7 二、物權變動之公示要件 B-9 1.2.2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 【93律師】 B-9 1.2.3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 【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B-12 1.2.4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 【111政大民法組】 B-17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B-20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B-20 1.2.5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 【98高考─法制(三級)】 B-20 1.2.6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 【105台大A卷】 B-23 NEW 1.2.7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 【112政大財經法組】 B-30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B-34 1.2.8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03台大B卷】 B-34 1.2.9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 【104政大民法組】 B-37 1.2.10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 【110台大A卷】 B-40 1.2.11動產所有權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行使期間 【93政大財經法組】 B-46 1.2.12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 【95東吳E組】 B-48 1.2.13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 【111東吳E組】 B-50 三、借名登記 B-54 1.2.14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 【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B-54 1.2.15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 【106政大財經法組】 B-69 1.2.16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 【109北大B卷(節錄)】 B-76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B-81 1.2.17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 【89司法官】 B-81 1.2.18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 【102公證人】 B-85 肆、時效取得 B-90 1.2.19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 【99律師】 B-90 1.2.20占有狀態之繼承、時效取得地上權 【97司事官㈠】 B-95 1.2.21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 【98輔大民商法組】 B-97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9 section 1 物上請求權 B-99 壹、請求權人 B-99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 【88律師】 B-99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 【99輔大民商法組】 B-102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B-104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 【102司法官】 B-104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B-109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 【107司法官(節錄)】 B-109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 【109東吳E組】 B-113 2.1.6占有連鎖 【97政大民法組(節錄)】 B-118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 【94司法官(節錄)】 B-121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 【110司律】 B-123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 【99台大B卷】 B-125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 【103台大A卷】 B-130 NEW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 【112台大A卷】 B-135 NEW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 【112台大B卷】 B-140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 【96台大A卷】 B-150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B-154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 【103台大B卷】 B-154 NEW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 【112司律(節錄)】 B-160 NEW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 【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B-165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B-167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 【105司法官】 B-167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 【105律師】 B-171 2.1.19事實上處分權 【106司法官】 B-177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 【109司律】 B-183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 B-192 壹、相鄰關係 B-192 一、過水權 B-192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 【97台大A卷】 B-192 二、通行權 B-196 2.2.2管線鋪設權 【105台大B卷】 B-196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 【88司法官(節錄)】 B-199 三、越界建築 B-201 2.2.4越界建築 【102北大(節錄)】 B-201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B-203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B-203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 【103地政士】 B-203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 【100司法官】 B-206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B-210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 【98政大民法組】 B-210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B-212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 【95政大財經法組】 B-212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 【103北大】 B-217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 【99東吳E組】 B-223 2.2.11規約之效力 【改編自98軍法官】 B-225 ㈣停車位問題 B-229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 【92政大民法組】 B-229 section 3 動產物權 B-235 2.3.1動產加工 【82律師】 B-235 2.3.2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 【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237 section 4 共有 B-239 壹、分別共有 B-239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B-239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B-239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 【98律師(節錄)】 B-239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B-241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92司法官】 B-241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 【103高考─法制(三級)】 B-244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 【104台大A卷(節錄)】 B-246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 【98司法官(節錄)】 B-249 ㈢共有物之處分 B-251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 【90司法官】 B-251 NEW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 【112政大民法組】 B-255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 【103司法官】 B-258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 【102北大(節錄)】 B-261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 【93政大民法組(節錄)】 B-263 ㈣共有物之管理 B-266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 【96律師(節錄)】 B-266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 【99地政士】 B-268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 【98司法官(節錄)】 B-270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 【98東吳A、C組】 B-272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 【106台大B卷】 B-274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 【108台大A卷】 B-280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 【91司法官(節錄)】 B-286 ㈤共有物之分割 B-288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B-288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 【97司法官】 B-288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B-293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 【88司法官(節錄)】 B-293 2.4.20裁判分割 【91司法官(節錄)】 B-296 2.4.21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 【103東吳A組】 B-298 2.4.22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 【101東吳E組】 B-301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B-303 2.4.23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 【104高考─法制(三級)】 B-303 2.4.24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 【91律師(節錄)】 B-304 2.4.25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 【98律師(節錄)】 B-306 2.4.26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 【101司法官】 B-308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B-311 2.4.27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 【104台大A卷(節錄)】 B-311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 【103律師】 B-313 貳、公同共有 B-318 2.4.29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 【87律師】 B-318 2.4.30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 【99東吳A組】 B-321 2.4.31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107台大A卷】 B-324 2.4.32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 【111司律】 B-332 NEW 2.4.33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112司律】 B-357 2.4.34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 【101政大民法組】 B-371 3定限物權 B-374 section 1 擔保物權 B-374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B-374 一、抵押權 B-374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B-374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 【95司法官】 B-374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 【96東吳E組(節錄)】 B-377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93司法官(節錄)】 B-379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 【97東吳A、C組】 B-382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 【105台大A卷】 B-386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 【86司法官】 B-389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 【91律師(節錄)】 B-392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 【102律師(節錄)】 B-394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B-396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 【100地特─法制(三等)】 B-396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 【作者自編】 B-398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 【100台大B卷】 B-401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 【96律師(節錄)】 B-404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 【104律師(節錄)】 B-406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 【99政大民法組】 B-412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 【109台大A卷(節錄)】 B-415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 【111台大A卷(節錄)】 B-418 ㈢抵押權之實行 B-423 1.拍賣及併付拍賣 B-423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 【96司法官】 B-423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 【104輔大民商法組】 B-426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 【95司特─書記官(四等)】 B-428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 【103台大A卷】 B-431 3.1.21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 【107公證人】 B-436 3.1.22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 【102律師(節錄)】 B-439 3.1.23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 【109民間公證人】 B-442 2.法定地上權 B-446 3.1.24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 【84司法官】 B-446 3.1.25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 【101台大B卷】 B-449 3.1.26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 【92律師】 B-453 3.1.27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 【110成大】 B-456 3.1.28法定地上權 【98公證人】 B-463 3.1.29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 【104律師(節錄)】 B-466 3.1.30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 【107北大】 B-469 3.1.31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 【110北大A卷】 B-475 3.1.32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 【109台大A卷(節錄)】 B-490 3.流抵約款 B-492 3.1.33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 【99司法官2】 B-492 3.1.34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 【111東吳C組】 B-496 3.1.35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 【99台大A卷】 B-501 3.1.36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 【改編自100台大A卷】B-506 3.1.37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 【105東吳E組】 B-509 ㈣抵押權之次序 B-514 3.1.38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 【97律師】 B-514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 【98政大公法組】 B-517 ㈤多數擔保競合 B-520 1.共同抵押 B-520 3.1.40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 【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520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 【104政大財經法組】 B-522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B-525 3.1.42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 【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B-525 3.1.43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 【101律師】 B-530 3.1.44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 【110輔大民商法組】 B-536 NEW 3.1.45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 【112東吳C組】 B-541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B-547 3.1.46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 【99政大財經法組】 B-547 3.1.47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 【108司律(節錄)】 B-549 3.1.48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 【100律師】 B-553 3.1.49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 【90律師】 B-556 3.1.50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 【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B-559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 【111政大財經法組】 B-563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B-567 3.1.52轉質權、責任轉質 【95律師】 B-567 3.1.53質權設定之要件 【93司法官(節錄)】 B-571 3.1.54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 【89司法官(節錄)】 B-572 3.1.55質權之行使 【101地特─法制(三等)】 B-574 3.1.56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 【110東吳E組(節錄)】 B-576 參、讓與擔保 B-579 3.1.57信託讓與擔保 【103司法官(節錄)】 B-579 section 2 用益物權 B-582 壹、地上權 B-582 一、普通地上權 B-582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 【104司法官】 B-582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 【94律師】 B-588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 【102高大甲組】 B-591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 【84律師】 B-594 二、區分地上權 B-596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 【95輔大民商法組】 B-596 貳、不動產役權 B-599 3.2.6不動產役權之設定主體、不動產役權之設定客體 【91政大民法組】 B-599 3.2.7不動產役權之時效取得 【102輔大民商法組】 B-602 3.2.8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 【104台大B卷】 B-603 參、典權 B-608 3.2.9定存續期間典權之延長、回贖期間、處分上一體性 【102政大民法組】 B-608 3.2.10絕賣條款之效力 【100軍法官】 B-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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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額折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9574643684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張璐-編 裝訂/頁數:平裝/450頁 規格:23cm*17cm*3cm (高/寬/厚) 版次:6 出版日:2023/04/01 中文圖書分類:物權 內容簡介 本書第一部分整理物權主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試題,而且每題除了書面文字外,都有錄音說明。對,每一題!清楚、流暢的解析,豐富答題思考層次,文字說明+錄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的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 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 通則A-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A-3 爭點1 物權法定主義A-3 爭點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A-3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4 爭點3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A-4 爭點4 善意取得制度A-5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9 爭點5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A-9 爭點6 拋棄A-10 爭點7 時效取得制度A-12 2 完全物權──所有權A-14 section 1 所有權之保護A-14 爭點8 物上請求權A-14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A-17 爭點9 鄰地通行權A-17 爭點10 越界建築A-17 爭點11 區分所有建築物A-18 section 3 動產物權A-22 爭點12 添附A-22 section 4 共有A-22 壹、分別共有A-22 一 共有之內部關係A-22 爭點13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A-22 爭點14 應有部分之處分A-23 爭點15 共有物之處分A-32 爭點16 共有物之管理A-35 二 共有之外部關係A-40 爭點17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A-40 三 分割A-41 爭點18 共有物之分割A-41 貳、公同共有A-44 爭點19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A-44 3 定限物權A-46 section 1 擔保物權A-46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A-46 爭點20 抵押權之取得A-46 爭點21 抵押權之特性A-47 爭點22 抵押權之效力A-50 爭點23 抵押權之實行A-52 爭點24 法定地上權A-55 爭點25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A-56 爭點26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A-57 爭點27 共同抵押A-59 爭點28 抵押權之消滅A-62 爭點29 最高限額抵押權A-62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A-64 爭點30 動產質權A-64 爭點31 債權質權A-65 參、留置權A-66 爭點32 留置權A-66 肆、讓與擔保A-67 爭點33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A-67 section 2 用益物權A-72 壹、地上權A-72 爭點34 地上權A-72 貳、不動產役權A-75 爭點35 不動產役權A-75 4 占有A-77 爭點36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A-77 爭點37 占有之保護A-78 PART B 試題精選解析 1 通則B-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B-3 1.1.1 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B-3 1.1.2 物權法定主義【102地政士】B-5 1.1.3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B-7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B-9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B-9 一、物權行為之概念B-9 1.2.1 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96東吳E 組(節錄)】B-9 1.2.2 不動產之認定、不動產物權移轉之要件【96律師(節錄)】B-11 二、物權變動之公示要件B-13 1.2.3 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93律師】B-13 1.2.4 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B-16 1.2.5 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B-21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B-24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B-24 1.2.6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B-24 1.2.7 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B-27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B-34 1.2.8 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B-34 1.2.9 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B-37 1.2.10 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B-40 1.2.11 動產所有權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行使期間【93政大財經法組】B-46 1.2.12 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B-48 1.2.13 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B-50 三、借名登記B-54 1.2.14 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B-54 1.2.15 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B-69 題Extension.【106行政執行官(三等)】B-75 1.2.16 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B-76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B-81 1.2.17 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B-81 1.2.18 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B-85 肆、時效取得B-90 1.2.19 就自己共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對自己共有土地時效取得地上權、物上返還請求權【94司法官(節錄)】B-90 1.2.20 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B-93 1.2.21 占有狀態之繼承、時效取得地上權【97司事官㈠】B-98 1.2.22 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B-100 2 完全物權──所有權B-102 section 1 物上請求權B-102 壹、請求權人B-102 2.1.1 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B-102 2.1.2 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B-105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B-107 2.1.3 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B-107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B-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