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 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同時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範圍包含無因管理、侵權行為、債之效力等,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編緒論
第一節 債之關係的重要基本原則
第二節 債權的實現與自然債務
第三節 債之關係的義務群
第四節 債編規範體系
第二章 債之發生—契約
第一節 契約自由原則與契約正義原則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三節 契約成立的方式
第四節 懸賞廣告
第三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之成立
第三節 適法無因管理
第四節 不適法無因管理
第五節 無因管理之承認
第六節 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四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積極成立要件(民第179條)
第三節 消極成立要件(民第180條)
第四節 返還客體(方法)(民第181條)
第五節 返還範圍(民第182條)
第六節 不當得利與其他請求權之競合
第五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四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損害賠償
第六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之履行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第三節 債之保全
第四節 契約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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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簡明六法(含:律師選考相關法規) (5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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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廣納法律在校生學習、國家考試及實務研究等所需之相關法規(含:律師選考相關法規),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坊間小六法所罕見。
除此之外,為便利讀者洞悉最新修法動態,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修正前條文及立法理由,方便比較查閱。
本書之編排體例如下:
立法沿革
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現行條文
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洞悉立法現況
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關連性條文索引
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相關大法官解釋。
歷屆試題索引
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高普特考、書記官、專利師等。
大法官解釋
完整收錄至最新之解釋文及解釋爭點,以利查考。
憲法法庭裁判
收錄至最新憲判案名及主文,以利查閱。
法規索引表
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3年7月中旬三讀條文,包含律師選考科目(財稅法、勞動社會法、智慧財產法、海商法),以及證券交易法、地方制度法、中華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所得稅法、勞動基準法、土地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商標法施行細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勞動事件法、法官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補充資料:
113年7月3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113年8月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地方制度法」
【目錄】
壹、憲法及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
法院組織法(111.06.22)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111.06.2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111.01.19)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13.06.24)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12.06.0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2.06.09)
集會遊行法(110.01.27)
憲法訴訟法(112.06.21)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2.09.15)
貳、行政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行政罰法(111.06.15)
行政執行法(99.02.03)
訴願法(101.06.27)
行政訴訟法(111.06.22)
國家賠償法(108.12.18)
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110.09.02)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109.06.08)
行政法人法(100.04.27)
地方制度法(113.07.16三讀)
政府採購法(108.05.2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10.07.14)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
公務人員任用法(112.02.15)
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
稅捐稽徵法(110.12.17)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5.12.28)
所得稅法(113.07.15三讀)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勞動基準法(113.07.15三讀)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13.03.27)
性別平等工作法(112.08.16)
勞工保險條例(110.04.28)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0.04.30)
全民健康保險法(112.06.28)
工會法(111.11.30)
團體協約法(104.07.01)
勞資爭議處理法(110.04.28)
參、民事法規
民 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第二編 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第三編 物權(101.06.13)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99.02.03)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第五編 繼承(104.01.14)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02.01.3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112.06.09)
動產擔保交易法(96.07.11)
信託法(98.12.3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4.11.16)
土地法(113.07.15三讀)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99.05.26)
民事訴訟法(112.11.29)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112.11.29)
家事事件法(112.06.21)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101.05.11)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
強制執行法(108.05.29)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08.05.31)
勞動事件法(112.12.15)
非訟事件法(107.06.13)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102.06.19)
商業事件審理法(109.01.15)
肆、商事法規
公司法(110.12.29)
有限合夥法(104.06.24)
企業併購法(111.06.15)
票據法(76.06.29)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
海商法(98.07.08)
保險法(111.11.30)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證券交易法(113.07.16三讀)
銀行法(112.06.28)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111.11.25)
伍、刑事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113.07.16三讀)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2.02.08)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5.26)
貪污治罪條例(105.06.22)
性騷擾防治法(112.08.16)
刑事訴訟法(113.07.16三讀)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112.12.15)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112.09.21)
刑事妥速審判法(108.06.19)
少年事件處理法(112.06.21)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110.12.1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3.07.12三讀)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103.06.26)
家庭暴力防治法(112.12.06)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12.02.15)
陸、經濟法規
著作權法(111.06.15)
商標法(112.05.24)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
專利法(111.05.04)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
公平交易法(106.06.14)
柒、法律倫理
法官守則(88.12.18)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
法官法(112.12.15)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109.06.05)
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89.01.25)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109.10.19)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
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109.07.31)
律師法(112.06.09)
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110.01.19)
律師推展業務規範(111.07.03)
法律扶助法(104.07.01)
捌、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裁判
大法官解釋
憲法法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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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式六法(在校生入門必備) (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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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收錄重要法學概念、實務見解及最新六法相關法規,清楚剖析法條精義,充分理解修法動態,精心編整重要且常用之法規,最適合法商學院在校生研習法規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憲法法庭裁判:收錄最新憲法法庭裁判案名及主文,以利查閱。
(九)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3年7月中旬三讀條文,包含:中華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地方制度法、土地法、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勞動事件法、證券交易法、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性騷擾防治法、法官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目錄】
憲法及其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
憲法訴訟法(112.06.21)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2.09.15)
司法院組織法(111.01.19)
法院組織法(111.06.22)
行政法院組織法(111.06.2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111.01.19)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13.06.24)
公民投票法(108.06.2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
行政法及其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行政罰法(111.06.15)
行政執行法(99.02.03)
訴願法(101.06.27)
行政訴訟法(111.06.22)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06.22)
國家賠償法(108.12.18)
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110.09.02)
行政法人法(100.04.27)
地方制度法(113.07.16三讀)
個人資料保護法(112.05.3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12.06.0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2.06.09)
教師法(108.06.05)
政府採購法(108.05.22)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11.12.21)
公務員法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
公務人員任用法(112.02.15)
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
土地法規
土地法(113.07.15三讀)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
警察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
集會遊行法(110.01.27)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5.26)
民法及其相關法規
民 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 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 法 第三編 物權(101.06.13)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99.02.03)
民 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民 法 第五編 繼承(104.01.14)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02.01.3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112.06.09)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99.05.26)
信託法(98.12.30)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05.11)
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規
民事訴訟法(112.11.29)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112.11.29)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10.12.29)
家事事件法(112.06.21)
勞動事件法(112.12.15)
強制執行法(108.05.29)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08.05.3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0.06.16)
破產法(107.06.13)
非訟事件法(107.06.13)
公證法(108.04.03)
仲裁法(104.12.02)
商業事件審理法(109.01.15)
商事法及其相關法規
公司法(110.12.29)
有限合夥法(104.06.24)
企業併購法(111.06.15)
證券交易法(113.07.16三讀)
銀行法(112.06.28)
票據法(76.06.29)
海商法(98.07.08)
保險法(111.11.3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智慧財產及商事法院組織法(112.04.26)
刑法及其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113.07.31)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2.02.08)
洗錢防制法(113.07.3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2.05.24)
性騷擾防治法(112.08.1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05.04)
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113.07.31)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112.12.15)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112.09.21)
刑事妥速審判法(108.06.19)
少年事件處理法(112.06.21)
羈押法(109.01.15)
提審法(103.01.08)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3.07.31)
家庭暴力防治法(112.12.06)
證人保護法(107.06.1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12.02.15)
監獄行刑法(109.01.15)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3.01.22)
法律倫理
法官守則(88.12.18)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
法官法(112.12.15)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109.06.05)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109.10.19)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
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109.07.31)
律師法(112.06.09)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110.01.19)
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
律師推展業務規範(111.07.03)
憲法法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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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Ⅰ)學霸筆記書—民總、債總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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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如何能有效率的把民法考好】
一、本書符合考生的不同需求:本書對於民法的整理,除了盡可能完整,並且去蕪存菁;同時也花了很多心力在解題思考上,在面對題目時,如何建立自己的思考模式,進而寫出一份漂亮的擬答,透過本書能滿足不管是打底、複習、解題等等的考生需求。
二、本書能讓考生對民法有完整的了解:本書在「考試的必要」以及「論述的完整」中取得平衡,這點在現今的國考或是法研所考試更顯得重要,因為近年的出題方向,多要求考生能針對問題意識,進行完整的論述,從法理的鋪陳、現行法規的侷限、法律的解釋適用、具體事實的涵攝,都要求考生能更「全方位的打擊」,而非只要打到爭點就好,也因此考生是否具備「說故事」的能力,就更加重要。
三、本書符合考生的經濟效益:本書是筆者自己讀了「多本書」之後的整理。筆者自己在準備國考階段,是以閱讀大量教科書來備戰,但考生的時間片刻珍貴,也因此本書便將我個人的閱讀精華,整理出來,以期能符合考生的經濟效益,透過一本書便能將民法考好。
【如何利用本書】
一、爭點討論:吸收市面上爭點書的優點,提供正反立論。爭點,其是考試上重要的爭議點,具有很高的考試價值。考生必須要具備針對爭點加以論述的能力,是考試的基本分。
二、補充說明:提供進階的討論,不同教授的見解或考試價值稍微較低的爭點。其內容,可為志在追求高分者增加論述深度的工具。
三、筆者的話:是作者對某些概念的理解,或點出自己在學習上曾有的困惑,白話分享看法,並對法律爭議,提供「本文見解」。
四、試題大挑戰:有解題思考、答題架構、擬答,解題思考是面對實例題所應建立的思考模式,答題架構專注在版面的呈現上,應如何開標;擬答則是面對實例題在有限的時間內最完整的作答,並附上字數供讀者自我評估。
五、體系化編排:建立體系是學習法律的重要步驟,透過大標題、小標題,層層建立體系,針對內容繁雜的章節,在本章導讀中會提供架構圖供讀者閱讀時使用。另外,某些標題會加上網底,避免讀者迷失於茫茫文字海中,而能抓緊核心、提綱挈領。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第一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 基本觀念
壹、現代民法的指導原則
貳、民法的法源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一節 權利主體──人
壹、自然人的權利能力
爭點:死亡宣告人之多數婚姻關係
貳、行為能力
參、人格權保護
第二節 權利主體──法人
壹、法人的意義與本質
貳、民法上法人的種類
參、法人的能力
爭點:法人之目的上限制?
第三章 權利主體
第一節 概 說
◎、物的意義與種類
第二節 動產與不動產
壹、不動產
貳、動 產
第三節 主物與從物
壹、概念區分
貳、從物之要件
參、處分主物之效力
第四節 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
壹、天然孳息
貳、法定孳息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總 論
壹、法律事實
貳、私法自治
參、意思表示
肆、法律行為的種類
【專題討論】債權物權化
伍、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壹、法律行為的內容控制
爭點:出賣他人債權
貳、行為能力
參、健全的意思表示
【專題討論】借名登記契約
爭點:表意人無過失的過失標準為何?
第五章 代 理
壹、總 說
爭點:代理人詐欺或脅迫相對人時,是否有民法第105條之適用?
貳、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爭點:代理權的限制與撤回:第107條與第169條之區別
第六章 消滅時效
壹、消滅時效的意義
貳、消滅時效的客體
爭點:釋字第771號──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
參、消滅時效的期間
爭點:「相當於租金的利益」之消滅時效
肆、消滅時效的起算
伍、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
陸、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
第二編 債法總論
第七章 債編緒論
壹、概 說
貳、基本理論
爭點:不動產出賣人甲已交付占有予買受人乙,但尚未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
爭點:不動產出賣人甲已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但尚未交付占有
參、債之關係義務群
爭點: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而拒絕自己之給付?
爭點:附隨義務與解除契約
爭點:次給付義務的消滅時效起算時點為何?
第八章 債之發生——契約
壹、契約自由原則與契約正義原則
貳、債權契約的類型
爭點:混合契約的法律適用
爭點:繼續性契約的法律適用
參、契約之成立
爭點:預售屋廣告是「要約的引誘」還是「要約」?
爭點:網頁上出售實體商品
爭點:要約拘束力的排除
爭點:意思實現是否以相對人主觀上「有承諾之意思」為必要?
【專題討論】定型化契約
【專題討論】懸賞廣告
【專題討論】締約上過失
爭點:如於締約階段發生附隨義務違反之情形,惟契約嗣後有效成立,是否仍構成締約上過失責任?
第九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壹、總 說
貳、無因管理的成立
爭點:管理人是否須有行為能力?
參、正當的無因管理(適法的無因管理)
爭點:管理人開始管理後,有無繼續管理的義務?
爭點:管理人能否就其管理事務請求報酬?
肆、不正當的無因管理(不適法的無因管理)
伍、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十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第一節 緒 論
壹、不當得利的機能
貳、不當得利的基本內容
參、不當得利的類型化
第二節 給付型不當得利
壹、請求權基礎
貳、給付不當得利請求權的排除
參、重要案例分析
第三節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壹、權益侵害不當得利
爭點:無權占有基地、房屋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請求權
【專題討論】無權處分與侵害權益不當得利
貳、支出費用的不當得利
參、求償不當得利
第四節 多人關係的不當得利
壹、雙重瑕疵的給付連鎖
貳、縮短給付
參、指示給付關係
肆、第三人利益契約
爭點:若補償關係不存在(如甲丙間的買賣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債務人丙應向誰請求不當
得利?
第五節 多人關係的不當得利
壹、返還客體(方法)
爭點:基於法律行為之交易所得,是否為民法第181條本文所稱「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
貳、返還範圍
爭點:未成年人應如何判斷是否「知」無法律上原因?
第十一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
壹、緒 論
貳、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爭點: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權利」,範圍為何?
【專題討論】生育自主決定權
爭點:無權占有人得否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爭點:第三人過失侵害債權
【專題討論】純粹經濟上損失Pure Economic Loss
爭點:動產商品自傷
參、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肆、民法第184條第2項
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
壹、共同侵權行為(§185)
貳、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187)
參、僱用人之侵權責任(§188)
爭點:執行職務之解釋
爭點:僱用人依民法第188條第3項向受僱人求償時,分擔比例應如何計算?
【專題討論】消保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第三節 侵權行為的法律效果
壹、損害賠償的方法
爭點:被害人死亡後,家屬(間接被害人)得否請求,假如被害人生存時所應得的利益?
貳、損害賠償的範圍
【專題討論】法人的侵權責任
第十二章 債之標的
壹、概 說
貳、種類之債
參、選擇之債
第十三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履行
壹、意 義
貳、誠實信用原則
參、情事變更原則
爭點:法院可否依情事變更原則來解消或終止契約?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壹、歸責事由
貳、為履行輔助人負責
爭點:使用人是否以受債務人指示或指揮監督者為限?
爭點:民法第224條「使用人」,是否包含使用人的使用人?
【專題討論】民法第224條之類推適用
參、債務不履行之體系
爭點:自始主觀不能是否以「可歸責於債務人」為成立要件?
爭點:交易所得之利益,是否為民法第225條第2項之代償利益?
爭點:代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時點
爭點:同時履行抗辯權與遲延責任之關係
爭點:預示拒絕給付
爭點:買賣契約標的物之自始瑕疵是否構成不完全給付?
第三節 債之保全
壹、代位權
貳、撤銷訴權
爭點:債務人以自己財產對特定債權人為清償,是否構成民法第244條之詐害債權?
第四節 契約之效力
壹、契約之確保
爭點:主契約解除而消滅時,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爭點:違約金債權之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貳、契約解除
爭點:契約解除後,始陷於返還不能
參、雙務契約之效力
爭點:押租金返還請求權與租賃物返還請求權間,有無同時履行抗辯權之適用?
肆、涉他契約
第十四章 多數主體之債
壹、可分之債
貳、連帶之債
爭點:求償權的發生
【專題討論】真正與不真正連帶債務
參、不可分之債
第十五章 債之變更與消滅
壹、債之變更
爭點:債權人承認前,該債務承擔契約之效力為何?
貳、債之消滅
爭點:盜領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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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代理)土地登記 :考試用書99年8月最新登記規則修訂版 <考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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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土地登記:法規圖解與實務運用(修訂4版)
作者:鍾麗娜
出版社:文笙
出版日期:2019/01/01
ISBN:9789862971734
內容簡介
全書以內政部民國107年11月16日最新修正發布之土地登記規則的章節為主要架構,計分為十二章,介紹土地登記之基本概念及涵義,並增列民國99年2月3日修正公佈之民法物權編(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及典權等用益物權)之條文內容;另於附錄中介紹登記書表簿冊圖狀,尤以產權憑證一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及所有權狀之介紹,期使讀者能進一步了解並關心自己的不動產產權,理論與實務合而為一,一以貫之,便於掌握土地登記之全貌,融會貫通。
本書編撰之重點特色:
一、 心智圖法結構分析
本書運用心智圖法之部分技巧,將各章節之綱要及其重點部分以架構圖圖示分析,並將相關登記之作業流程圖示分析,及專有名詞或概念作比較分析表,以啟發思維結構與脈絡,方便讀者閱讀理解與記憶。
二、 掌握土地登記全貌
本書以土地登記規則為論述主軸,兼論其相關之法規,如土地法第二編地籍、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地政士法,及民法等等,以及其他相關法規,兼顧理論與實務,便於掌握土地登記之體系架構與內涵。
三、 個案實務運用分析
蒐集相關個案,針對重要之土地登記法規條文實務之運用,以個案分析方式闡述問題關鍵,讓讀者充分了解法條之精義及其運用,藉由理論與實務的結合,以確保不動產之財產權。
四、 試題集錦完備充實
彙整近四年來,相關科系之國家相關考試(如高普考、特考、地政士)試題等,加以分門別類,以利讀者參與各類相關考試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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