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民法總則精選判決評釋
作者: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7/01
ISBN:9789575110963
內容簡介
民法是規範人民權利義務,具生活化特質的基礎法律,為法律初學者必備的法學知識。且民法可說是學習一切法律之入門。近年來法院判決對於民法進行解釋,所形成的法理也扮演著重要角色。
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從眾多判決中,嚴選重要民法總則相關判決二十餘則,進行分析及檢討。希望透過解說,使關心民法議題之人員對於判決事實及要旨能進一步理解。也期待此研究的成果,在民法學教育上或是實務上能有所貢獻。
目錄
序 言/杜怡靜
序 言/戴瑀如
◆非法人團體原則上有侵權行為能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15號判決/姜炳俊/1
◆對合夥及合夥人請求連帶責任得類推適用民法第28條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695號判決/王怡蘋/11
◆民法第28條執行職務的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060號判決/侯岳宏/21
◇非律師的法律服務與公序良俗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5號判決/陳榮傳/31
◇政府「悔標」的違法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976號判決/陳榮傳/51
◆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意思表示與監護宣告之關係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02號判決/戴瑀如/67
◆未成年子女訂定保證契約之效力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判決/戴瑀如/79
◆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游進發/99
◆意思表示錯誤之本質乃抽象輕過失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78號判決/游進發/107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的區別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722號判決/徐慧怡/117
◆電桿為民法第66條第1項規定之定著物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28號判決/蔡瑄庭/129
◆民法第101條之類推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453號判決/呂彥彬/143
◆「知之歸責」的擴大:民法第105條規定之類推適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6號判決/呂彥彬/155
◆公司機關之代表行為與代理之規定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949號判決/杜怡靜/175
◇無法自謀生活或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不等同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922號判決/杜怡靜/187
◇借名登記中出名人的處分為有權處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73號判決/向明恩/199
◇無權代理人之責任不得超過相對人因契約有效所得利益之程度——原契約約定之違約金屬損害賠償額預定性質者,應以該預定額數為限?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41號判決/楊佳元/227
◆定期給付的不當得利有民法第126條規定短期時效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36號判決/郭玲惠/237
◆權利失效理論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32號判決/郭玲惠/249
◆權利濫用的標準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20號判決/王怡蘋/265
本書前有◆標示之文章,表示有影音實錄可供線上閱覽!請見 【臺北大學民事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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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憲法與法治國行政
作者:許宗力
出版社:元照
條碼:9789867279859
選錄文章橫跨憲法、行政法總論與各論領域,處理憲法與公民投票、憲法與政治、釋憲權行使的程序與範圍、普通法院法官應否具有違憲審查權、兩岸關係法律定位、行政程序的透明化與集中化、中央與地方人事權之分際、地方立法權之研究等饒富現實意義之議題,學術與實用價值兼具,適合有志公法研習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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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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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 1/E 2017 元照出版公司
作者: 曾宛如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7/08
ISBN:9789862559109
本書簡介
本書以現行公司法為基礎,提出許多現行法制在學理上應重新檢討之處,更期待的是,打破現有僵硬之思考,重新打造一部現代公司法制。在既有法規下小處修改試圖解決眼前一時之問題,將使政府、公司經營者、公司經營之挑戰者疲於奔命,忙於應付層出不窮的「新」花招,不僅對公司治理無益,且使我國公司法制有見樹不見林之憾,期盼各界能對我國公司法制之精進共同努力之。
圖書目錄
三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導 論
──公司法制未解之問題
第一節/公司章程之意義及效力/7
第二節/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之劃分/11
第三節/董事長與董事會之關係/14
第四節/董事之定義與範圍/16
一、董事定義並未改變/18
二、影子董事與關係企業/21
三、影子董事與政府/24
第五節/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對象/25
第六節/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效果/27
第七節/多數股東權行使之界限/28
第八節/小 結/30
第二章/公司之權利能力
第一節/緒 論/31
第二節/公司權利能力之角色/32
第三節/資本維持原則之著力點/35
第四節/經營者之自我交易/39
第五節/上市公司之特別規定/46
第六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實務見解/51
第七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有無應與認許脫勾/55
第八節/公司法第19條與未經認許外國公司間之關連/55
第九節/小 結/56
第三章/章程自治之範疇
第一節/緒 論/61
第二節/章程內容之彈性與自治/62
一、英國公司法有關章程之改革/62
二、不得任意修改之章程條款/64
三、公司章程上之所營事業(Objects clause)/65
四、我國之公司章程/67
第三節/對中小型公司管制之放寬/72
一、公司法制與中小型公司/72
二、英國公司法之變革/74
三、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決議之設計/82
第四節/小 結/85
第四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股東會之程序設計及董事會之干擾觀察
第一節/緒 論/87
第二節/股東會之運作與干擾/91
一、「出席」股東會行為之性質/91
二、股東會運作之干擾
──從董事會操控之角度切入/96
三、董事會操控行為應否准許之判斷標準/105
四、股東會決議之撤銷與無效/109
第三節/公司治理下股東會之功能與設計/116
一、股東提案權/116
二、董事之解任及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131
三、股東會功能之發揮與落實/140
第四節/小 結/145
第五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多數股東行使表決權之界限觀察
第一節/緒 論/147
第二節/章程與盈餘分派/148
第三節/盈餘分派決策權之歸屬及現行法下之救濟/157
第四節/司法介入與少數股東之保護/161
一、英國法之思維/161
二、我國未來之發展/165
第五節/小 結/170
第六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代位訴訟有效性觀察
第一節/緒 論/173
第二節/現行代位訴訟之缺失及建議之改革/174
第三節/代位訴訟之盲點/175
一、公司權利或股東權利/175
二、濫訴與同時存在原則
(contemporaneous ownership rule)/177
三、空白的訴訟規則/178
第四節/雙重代位訴訟/179
第五節/投保中心的角色
──代位訴訟之新戰場/182
第六節/小 結/185
第七章/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司法實踐
第一節/緒 論/187
第二節/注意義務
──98年度台上字第1302號判決之啟示/189
一、注意義務與侵權行為/192
二、商業判斷法則之適用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193
第三節/自我交易
──98年度台上字第2050號判決所凸顯之理念/195
第四節/違反忠誠義務之利益吐還/202
第五節/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起訖
──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1154號判決顯示之現象/203
第六節/小 結/209
第八章/公司之資金籌措
──公司內部決策瑕疵與對外效力之連動性
第一節/緒 論/211
第二節/相關案例及爭點/212
第三節/董事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式瑕疵對決議效力之影響/216
第四節/董事會決議與新股發行
──董事會之專屬權限?/218
第五節/新股發行之效力
──與董事會決議效力脫勾?/220
第六節/小 結/222
第九章/公司及其負責人於資本市場之義務與責任
──內線交易與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關連
第一節/緒 論/225
第二節/禁止內線交易之理論基礎/227
一、詐欺與內線交易/227
二、詐欺論述可能產生之盲點/231
三、市場法益與內線交易/234
第三節/我國內線交易之規定與模糊/253
一、證交法第20條與第157條之1所隱含之保護法益/253
二、實務見解/255
三、理論與實務之落差/260
第四節/以市場誠信之保護解構與建構我國內線交易之規範/262
一、內部人之範圍/263
二、規範標的/265
三、行為態樣/267
四、損害賠償責任之必要性/268
五、資訊即時揭露之調整/271
六、免責要件之設計/273
七、其他限縮之規定/278
第五節/小 結/282
第十章/公司法全盤修正
第一節/公司法制之現況/285
一、公司種類/285
二、組織僵化/287
三、董事規範不足/287
四、籌資方式不足/288
第二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打造具有彈性的公司組織/288
第三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釐清董事權義並強化公司治理/291
第四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不適任之人應予排除於公司經營之外/295
第五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股東會之變革及少數股東救濟機制之引進/298
第六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關係企業章與董事忠實義務之扞格/299
第七節/小 結/301
索 引/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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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次改版重點】
配合前版至今3年來的修法以及實務上重要的新見解進行修改,同時在部分環節增添些許內容。改動幅度較大者,像是【第二講】關於加重或減輕刑罰規定的審查架構建議,以及在【第六講】案例演練中所加入的國考案例:《狀似斷腕》。
這是一本犯罪審查體系的完整版使用說明書,主要任務就是解說如何進行完整的犯罪審查,以及怎樣把刑法課堂上所學到的抽象知識、理論,合乎犯罪階層體系地運用在具體案例中。打個比方,本書也就是要教導初學者如何蹲好刑法的馬步、如何打出刑法拳術的完整套路。儘管武林大會上不會有蹲馬步這項競賽,但不表示初學者無需學會並熟練這項基本功。此外,本書也同時整理了法律適用的基本觀念與一般性原則,適合作為法學院新生入門的基礎參考讀物。
目錄
【第一講】法律人的養成及考試
壹、本書定位:基本功教學/3
貳、法律人的學習目標與考試制度/6
一、考試目的為何?/6
二、台灣刑法教學的演進/9
【第二講】案例解析方法指引
壹、案例審查者的任務/15
貳、鑑定模式vs. 判決模式/18
參、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20
一、法律語言的精準要求/20
二、法律適用與邏輯三段論法/24
三、涵攝/27
四、法律爭點的處理/33
五、事實不明的處理:罪疑唯輕原則/45
肆、處理刑法實例題的特殊原則/51
一、我國刑法典的適用準則/51
二、以個別犯罪參與者的人別作為單位/52
三、標題的寫法/54
四、個別罪名間的先後審查順序/58
五、加重或減輕刑罰規定的審查/62
六、犯罪審查架構:三階or 二階?/68
七、小結/71
【第三講】犯罪審查體系概說
壹、審查清單的功能/75
貳、體系演進的回顧與展望/78
參、三階層犯罪審查體系的基本架構/80
肆、不法與罪責的區分實益/82
伍、犯罪審查流程圖/84
【第四講】各種犯罪類型的審查架構
壹、故意作為既遂犯/89
一、前審查階層:行為/89
二、構成要件該當性/92
三、違法性/117
四、罪責/128
五、客觀可罰性條件/144
六、限制刑罰事由/148
七、審查流程簡表/152
貳、未遂犯/157
一、未遂理論的意義/157
二、現行法的設計/158
三、所謂的「前審查階層」/159
四、構成要件該當性/165
五、違法性與罪責/173
六、限制刑罰事由/176
參、正犯與共犯/190
一、犯罪參與體系:區分制度/190
二、正犯與共犯的區分爭議/191
三、參與者間審查順序的安排/194
四、正犯/196
五、共犯/202
六、刑法第31條的適用/209
肆、過失犯/219
一、概念釐清/219
二、理論史簡介/221
三、過失作為犯的審查架構/230
四、結果加重犯的審查/237
伍、不作為犯/244
一、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244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犯罪結構/245
【第五講】錯誤與競合問題的處理
壹、錯誤問題的處理/263
一、鳥瞰錯誤理論/263
二、關於構成要件該當事實的錯誤/265
三、關於阻卻違法事實的錯誤(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75
四、剩餘的事實錯誤類型/283
五、關於行為違法屬性的錯誤(禁止錯誤)/284
貳、競合關係的處理/287
一、概說/287
二、行為單數vs.行為複數/290
三、真正競合vs.不真正競合/293
四、不真正競合(含單一之構成要件實現)/299
五、審查技術提示/304
【第六講】案例演練
使用說明/315
1.雙重揍/317
2.在劫難逃/322
3.真假之姦/328
4.無毒有嘔/335
5.醉無可赦/344
6.刎頸之教/349
7.錯上加錯/356
8.謀財之悼/362
9.血上加雙/370
10.狀似斷腕/379
11.要命的招牌/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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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原是筆者任教東吳大學債編各論之上課講義,以逐條釋義方式編排,就條文中之各關鍵字以註腳方式解說,雖逐條釋義但其編寫亦不忘建構體系。以此講義授課二年後,見學習效果極佳,遂成書,至今已是第十版。
於法院組織法修法後,案例法學成為方法論上不容忽視的環節,不僅具有實務重要性,亦成為法律學習應有的態度。此次改版得以補充大量最新實務觀點,恰可與理論法學互為表裡,賦予本書嶄新風貌,自修、實戰兩相宜。
【目錄】
十版序 吳序
十版序 管序
此書緣由
第一章 總 說/1
第二章 各 論/15
第一節 買 賣/17
第二節 互 易/89
第三節 交互計算/91
第四節 贈 與/95
第五節 租 賃/111
第六節之一 使用借貸/204
第六節之二 消費借貸/213
第七節 僱 傭/223
第八節 承 攬/233
第八節之一 旅 遊/296
第九節 出 版/303
第十節 委 任/310
第十一節 經理人及代辦商/357
第十二節 居 間/368
第十三節 行 紀/377
第十四節 寄 託/385
第十五節 倉 庫/404
第十六節 運 送/411
第十七節 承攬運送/441
第十八節 合 夥/448
第十九節 隱名合夥/483
第十九節之一 合 會/489
第二十節 指示證券/498
第二十一節 無記名證券/506
第二十二節 終身定期金/512
第二十三節 和 解/515
第二十四節 保 證/528
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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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有別於一般教科書按法條之順序編排內容,本書共計十二章之編排,則採取前九章為一般之債,尤其是契約關係為論述重點,後三章始為特別之債。全書內容包括第一章概論、第二章債之發生、第三章債之標的、第四章債之對內效力、第五章債之對外效力、第六章契約效力、第七章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第八章債之移轉、第九章債之消滅、第十章無因管理、第十一章不當得利及第十二章侵權行為。
為使讀者能有效建立清晰且完整的民法債編總論體系,本書於各章節均附有圖表,並於各章節之末增加相關例題及簡析;對於有爭議的問題,本書均以使讀者能夠瞭解之通說及實務見解為主,並以重點方式擇要介紹其他之不同見解,相關的中外附註皆以盡量精簡為要,並適度表達作者個人之意見。
【目錄】
七版序 ①
序 ③
第一章 概論 1
第一節 債、債權、請求權 2
第二節 債務與責任 19
第三節 請求權基礎 25
第二章 債之發生 33
第一節 契約 35
第二節 代理權之授與 81
第三章 債之標的 107
第一節 意義 108
第二節 法定之種類 113
第四章 債之對內效力 157
第一節 意義 158
第二節 債務履行 160
第三節 債務不履行之一般要件 173
第四節 給付不能 183
第五節 給付遲延 196
第六節 受領遲延 208
第七節 不完全給付 217
第八節 給付拒絕 226
第五章 債之對外效力 231
第一節 意義 232
第二節 代位權 233
第三節 撤銷權 239
第六章 契約之效力 255
第一節 意義 256
第二節 一般之效力 257
第三節 特殊之效力 301
第七章 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339
第一節 意義 340
第二節 可分之債 343
第三節 連帶之債 346
第四節 不可分之債 365
第五節 準共有之債及共有之債務 370
第八章 債之移轉 379
第一節 意義 380
第二節 債權讓與 383
第三節 債務承擔 403
第九章 債之消滅 417
第一節 概說 418
第二節 清償 422
第三節 提存 445
第四節 抵銷 451
第五節 免除 461
第六節 混同 463
第十章 無因管理 465
第一節 概說 466
第二節 準無因管理 479
第十一章 不當得利 485
第一節 概說 486
第二節 構成要件 489
第三節 特殊之不當得利 504
第四節 不當得利之效力 510
第十二章 侵權行為 537
第一節 概說 538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541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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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重量:710克
版次:1
出版日:2022/09/10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內容簡介
民法為萬法之母,而債法為財產法之基礎法,其內容浩繁,涵蓋範圍甚廣,故如何掌握民法債編總論規範之重點,正確解釋及適用法律,將債法理論應用於實際之民事事件,誠屬重要。作者從事民事審判多年,本於教學及實務之經驗,本諸國學說、實務見解及審判經驗,將民法債編總論為總括及系統化之解說,並以例題之方式,說明及分析債法之原則,使實務與理論相互印證,將債法理論轉化成實用之學。本書計有實例80題,茲於介紹各章節理論之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了解債法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目錄
第一章 債之發生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契 約
第三節 代理權之授與
第四節 無因管理
第五節 不當得利
第六節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七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八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
第二章 債之標的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種類之債
第三節 貨幣之債
第四節 利息之債
第五節 選擇之債
第六節 損害賠償之債
第三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給 付
第三節 遲 延
第四節 保 全
第五節 契約之一般效力
第六節 契約之特殊效力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連帶債務
第三節 連帶債權
第四節 不可分之債
第五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債權讓與
第三節 債務承擔
第六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概 論
第二節 清 償
第三節 提 存
第四節 抵 銷
第五節 免 除
第六節 混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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