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法律問題,原則上乃邏輯學中「是非對錯判斷」的問題。
本書認為,要探討一個法律問題,須先有問題層次的概念,否則容易失去解決問題的邏輯性及客觀性,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不同的重點及處理方式。所有法律問題,概可劃歸下列四個層次其中之一:(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及(4)法適用論。
首先,所擬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法律問題」,若屬「政治問題」,則無法透過法學方法解決。故縱使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問題」,仍然可以透過法學方法論解決;但「法律性的政治問題」,則不適宜由法學方法解決。其次,既屬法律問題,則必須再探討其屬何一個層次的問題,才用那一個層次的方法尋求解決。本書選輯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以平易近人的說理,解明深奧的法律問題。
【目錄】
翁序 1
第五版序 3
初版自序 5
本書引用簡語 11
本書導讀1 17
本書導讀2 25
本書導讀3 39
第一章 形式法論 1
第一節 法規範的意義 3
第二節 法規範制定權 11
第三節 法之構成 15
第二章 實質法論──法律命題論 27
第一節 法律內涵的構成因素 30
第二節 法律命題的成立 94
第三節 法律命題的選擇 109
第四節 經典性法律命題 110
第三章 法效力論 113
第一節 法效力來源之理論 115
第二節 法規範實效性的內涵 117
第三節 法規範生效之要件 122
第四節 法律效力的內容 131
第四章 法政策論 143
第一節 立法政策應考量的要素 145
第二節 立法規制的基礎 153
第三節 立法政策的抉擇舉隅 155
第四節 實現立法政策的法律手段 159
第五節 立法裁量 164
第六節 立法規制的必要性 167
第七節 立法行為的界限 174
第八節 法安定性與正義的衡量──以知悉身世基本權為例 198
第五章 法體系論 203
第一節 立法體系的概念 205
第二節 法律體系之建構 206
第三節 體系正義論 211
第四節 立法技術之選擇 219
第六章 違憲審查論 243
第一節 違憲審查制度之歷史發展 245
第二節 違憲審查的類型 245
第三節 規範審查在法理上之困境及排除 248
第四節 違憲審查的本質 253
第五節 聲請釋憲的程序 257
第六節 違憲審查的基準 265
第七節 違憲審查的標準 266
第八節 違憲審查標的及重要關聯性理論 279
第九節 憲法法庭裁判的效力 283
第七章 一般法律解釋方法 285
第一節 法律之適用 287
第二節 法律解釋的目標 297
第三節 一般法律解釋方法之步驟 306
第八章 不確定法律概念論 349
第一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的基本性質 350
第二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之類型 357
第三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程序 360
第四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之類型 366
第五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之司法審查 373
第九章 法律漏洞論 377
第一節 法律解釋與法律漏洞填補的區別 378
第二節 法律漏洞的概念 378
第三節 法院填補法律漏洞的理論基礎 381
第四節 法律漏洞的種類 382
第五節 法律漏洞的填補──法律之續造 392
第六節 法律漏洞填補的界限 408
第十章 證據法論 411
第一節 證據法則 413
第二節 證據種類 417
第三節 證據能力 421
第四節 證據證明力 432
第五節 調查證據程序 442
第六節 證據移用 443
第七節 舉證責任之分配 444
第八節 不同法域證據制度之比較 452
第十一章 因果關係論 455
第一節 因果關係的本質 456
第二節 因果關係種類 458
第三節 因果關係的證明方法 467
第四節 因果關係論對實體法的影響 470
第十二章 法律裁量論 473
第一節 法律上裁量的概念 474
第二節 法律裁量的種類 474
第三節 裁量行為之審查 490
中文基本參考文獻 495
案名索引 497
關鍵字索引 499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索引 507
古語、法諺索引 511
圖3-1 釋字第620號解釋所涉及的個案事實圖示 134
圖4-1 國家管制手段介入圖 173
表2-1 銓敘部有關公職與黨職之退休年資之歷來解釋 41
表2-2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命題探索 104
表2-3 醫師法第12條之1命題探索 106
表4-1 國家對危險及風險的管理義務 173
表10-1 各法域證據證明力量化表 442
表10-2 民、刑事及行政訴訟及程序證據法則的比較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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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思維小學堂——法學方法論密集班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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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法律人的技藝,就是論證。學會論證說理的方法,可讓自己在面對從未思考過的問題時,不至於毫無頭緒。本書作者在德國刑法學界享有盛名,這本書是其集自己數十年的研教功力,為法律人撰寫的一本思維導引手冊,重在各種方法於具體事例中的實際操演,可讓讀者在短時間內瞭解各種不同方法的運用。
目錄
作者簡介/前3
譯者簡介/前4
原著五版序/前5
原著四版序/前7
原著三版序/前8
原著二版序/前10
原著一版序/前11
譯者說明(中譯本二版)/前16
譯者說明(中譯本一版)/前20
縮語表/前31
第一課 法律中的概念
第一章 法律人為什麼要爭執概念?/3
第二章 法律概念的意義/12
一、描述性概念/12
二、模糊概念/15
三、制度性事實與制度性概念/20
四、評價性概念/24
五、論斷式概念/36
第三章 概念形式/49
一、分類概念/49
作者簡介
Ingeborg Puppe
現 職
.德國波昂大學法學院退休教授
譯者簡介
蔡聖偉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比較法資料中心主任
學 歷
.德國福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及副教授(2005/8~2012/7)
.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訪問學者(2010~2011)
.國家考試命題暨閱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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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方法論
ISBN13:9786263433069
出版社:五南圖書出版
作者:Karl Larenz
譯者:陳愛娥
裝訂/頁數:平裝/580頁
規格:23cm*17cm*2.6cm (高/寬/厚)
重量:840克
版次:2
出版日:2022/09/25
中國圖書分類:法律哲學;法理學
內容簡介
法是一種極為複雜的研究對象,例如因牽涉「正當性」的問題而與哲學相關,因涉及文字理解須納入詮釋學的認知,因牽涉社會行為的規範而與社會學關係糾葛。無論如何,法的研究均應由法的特質出發,來確定法學的特徵、法學的方法及其思考方式。
本書作者選擇由薩維尼開始,追溯過去180年來法學方法的學術史,藉此貫串了法學方法的根本性問題:法的效力與關聯性,法的規範性與實存關聯性,立法、司法與學理對法之建構的參與。自薩維尼以來,法學方法受利益法學的洗禮,承認法規範及法律判斷均包含價值判斷,法規範的發現亦不僅是法律適用;因此,現代法學方法的課題即在於尋找使法之發現與包含其內之價值判斷客觀化的方法。本書堪稱此一努力的代表作之一。其一方面藉由歷史性的批判,清晰呈現法學方法紛雜的問題面貌,另一方面條理井然地說明作者對確定案件事實、尋找與適用法規範之方法所持的見解。藉本書之助,當可了解法學何以有資格稱為一門科學。
目錄
第六版序
第一版序
第二版譯序
第一版譯序
導 論
第一篇 歷史性批判部分
第一章 薩維尼的方法論
第二章 十九世紀的「概念法學」
第一節 普赫塔的「概念系譜學」
第二節 耶林早期之「自然史的方法」
第三節 溫德賽之理性主義的法律實證主義
第四節 「客觀的」解釋理論
第三章 實證主義之學術概念影響下的法理論與方法論
第一節 比林之心理學的法理論
第二節 耶林之轉向實用主義法學
第三節 較老的「利益法學」
第四節 自由法運動之轉向唯意志論
第五節 轉向法社會學
第六節 凱爾生的「純粹法學」
第七節 溫伯格之「制度性的法實證主義」
第四章 二十世紀上半葉法哲學的背離實證主義
第一節 施塔姆勒之《法學理論》與其《正確之法》的理論
第二節 「西南德」新康德主義與價值理論
第三節 客觀的唯心論與辯證法
第四節 現象學之法理論
第五章 現代方法上的論辯
第一節 由「利益法學」到「評價法學」
第二節 關於超越法律之評價標準的問題
第三節 規範的內涵及事實的結構
第四節 尋求正當的個案裁判
第五節 類觀點學與論證程序
第六節 法律拘束與涵攝模型
第七節 關於體系的問題
第八節 法哲學上關於正義的討論
第二篇 體系性部分
第一章 導論:法學的一般特徵
第一節 法的表現方式及其研究學科
第二節 作為規範科學的法學、規範性陳述的語言
第三節 作為「理解性」科學的法學
第四節 法學中的價值導向思考
第五節 法學對於法律實務的意義
第六節 法學在知識上的貢獻
第七節 方法論作為法學在詮釋上的自我反省
第二章 法條的理論
第一節 法條的邏輯結構
第二節 不完全法條
第三節 法條作為規制的組成部分
第四節 多數法條或規制的相會(競合)
第五節 法律適用的邏輯模式
第三章 案件事實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斷
第一節 作為事件及作為陳述的案件事實
第二節 選擇形成案件事實之基礎的法條
第三節 必要的判斷
第四節 意思表示的解釋
第五節 實際發生的案件事實
第四章 法律的解釋
第一節 解釋的任務
第二節 解釋的標準
第三節 共同影響解釋的因素
第四節 解釋的特殊問題
第五章 法官之法的續造的方法
第一節 法官之法的續造—解釋的賡續
第二節 法律漏洞的填補(法律內之法的續造)
第三節 藉「法益衡量」解決原則衝突及規範衝突
第四節 超越法律計畫之法的續造(超越法律之法的續造)
第五節 「判決先例」對形成「法官法」的意義
第六章 法學中概念及體系的形成
第一節 外部體系(或稱抽象概念性體系
第二節 類型及類型系列
第三節 「內部的」體系
簡寫表
文獻詳目
中德詞彙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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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法律推論與解釋:法學方法論文集<翰蘆>
作者:劉幸義
出版社:翰蘆圖書
出版日期:2015/11/05
ISBN:9789865860783
內容簡介
本書從三大面向論述法律推論與解釋。先從法律上的命題與推論談起,繼之談法學的思維途徑,最後談到關於法律的解釋與適用。這三大面向,涵蓋了法理學的基礎認識,思維方法,以及從法理學如何實際應用。
作者是國內知名的法理學領域的學者,德國法學博士的學術訓練,具備非常嚴謹和細膩的思想系統,本書更以清楚的邏輯,易讀的文字和非常有層次的論說,帶領讀者深入探究法理學的內涵。
作者歷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所主任,也擔任過台北大學副校長,是國內頂尖的刑法、法理學的學者。本書不同於一般的法學方法論集,是融合基礎與精研所需的重量級著作。
本書與另一著作《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同時出版。
目錄
第一章 法律命題與推論
壹、概說
貳、概念、命題與推論概述─以刑法為例
參、法外空間─刑法信條論、法律邏輯與法律哲學上的難題
第二章 法學思維途徑
壹、概說貳、基本的法律思維途徑─由規範、事實、包攝到判決
參、鸚鵡罵人─刑事案例之判斷程序
肆、由法治國家原則與法學方法論的角度─評司法院釋字第三四二號解釋
伍、論法學思維上幾個謬誤問題
陸、複合問句的謬誤與誘導詢問
柒、由法學方法論角度思考「安樂死」之難題
捌、「安樂死」刑事政策的擬定與論證
第三章 法律之解釋與適用
壹、概說
貳、「論理」及「論理解釋」之意義與功能─以刑事法學及刑事實務為例
參、解釋與理解─以德國刑法贓物概念為例
肆、論刑法第十五章的「文書」意義─由法學方法論與記號學角度觀察
伍、論刑法第十五章的「準文書」意義─擬制、法律概念與體系
陸、由法律信條論觀察─刑法第十五章準文書的適用範圍
柒、由最高法院九一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九號刑事判決─反思「傷害」的意義內涵與體系
捌、總統的「刑事豁免權」並非免除刑事責任
玖、總統應提出釋憲案,法官應避免枉法裁判
拾、不知者無罪?打斷狗腿的犯罪判斷問題
拾壹、偷電行為─法律漏洞與禁止類推
拾貳、罪刑法定原則的理論與實務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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