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民法債編各論(中) (2版)
作者: 劉春堂
版次: 2
ISBN: 4711366090166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23/01
#法律
#民法
#債法
定價: 570
售價: 542
庫存: 庫存: 4
LINE US! 詢問這本書 團購優惠、書籍資訊 等

付款方式: 超商取貨付款 line pay
信用卡 全支付
線上轉帳 Apple pay
物流方式: 超商取貨
宅配
門市自取

詳細資訊

民法債編各論(上) 書號 : 5EB19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2-07-31 ISBN/ISSN : 4711366090111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60頁 民法債編各論(中) 書號 : 5EB23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3-01-31 ISBN/ISSN : 4711366090166 書系 : 入門教科書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60頁 民法債編各論(下) 書號 : 5EB28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2-03-31 ISBN/ISSN : 4711366090012 版別 : 修訂版4刷 裝幀 : 平裝 18開 464頁 上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二章 買 賣 5 第一節 總 說 5 第二節 買賣之效力 27 第三節 特種買賣 121   第三章 互 易 183   第四章 交互計算 189   第五章 贈 與 207 第一節 總 說 207 第二節 贈與之效力 212 第三節 贈與之撤銷 221 第四節 特種贈與 227   第六章 租 賃 239 第一節 總 說 239 第二節 租賃之效力 257 第三節 租賃之變更 323 第四節 租賃之消滅 375 第五節 特種租賃 387   第七章 借 貸 451 第一節 使用借貸 451 第二節 消費借貸 475   參考書目 531 中目錄 第八章 僱傭 第一節 總說 1 第二節 僱傭之效力 5 第三節 僱傭之消滅 16   第九章 承攬 第一節 總說 21 第二節 承攬之效力 32 第三節 承攬之消滅 109   第十章 出版 第一節 總說 115 第二節 出版之效力 121 第三節 出版之消滅 138   第十一章 委任 第一節 總說 141 第二節 委任之效力 158 第三節 委任之消滅 196   第十二章 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一節 總說 211 第二節 經理人 213 第三節 代辦商 241   第十三章 居間 第一節 總說 257 第二節 居間之效力 265 第三節 居間之消滅 280   第十四章 行紀 第一節 總說 281 第二節 行紀之效力 287 第三節 行紀之消滅 314   第十五章 寄託 第一節 總說 315 第二節 寄託之效力 325 第三節 寄託之消滅 347 第四節 特殊寄託 350   第十六章 倉庫 第一節 總說 381 第二節 倉庫契約之效力 389 第三節 倉庫關係之消滅 413   第十七章 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15 第二節 物品運送 421 第三節 旅客運送 486   第十八章 承攬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99 第二節 承攬運送之效力 505 第三節 承攬運送關係之消滅 522   參考書目 523 下目錄 修訂版序言 自序   第十九章 旅遊 第一節 旅遊營業人及旅遊契約 2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成立 8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性質及特性 11 第四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15 第五節 旅遊之消滅 38   第二十章 合夥 第一節 總說 41 第二節 合夥之效力 48 第三節 合夥人之退夥及入夥 80 第四節 合夥之消滅 92   第二十一章 隱名合夥 第一節 總說 101 第二節 隱名合夥之效力 108 第三節 隱名合夥之消滅 117   第二十二章 合會 第一節 總說 123 第二節 合會之成立、性質及其類似概念 142 第三節 合會之效力 150 第四節 合會之變更 167 第五節 合會之倒會 184 第六節 合會之消滅 190   第二十三章 指示證券 第一節 總說 193 第二節 指示證券之發行 202 第三節 指示證券之讓與 217 第四節 指示證券之承擔 224 第五節 指示證券之給付 228 第六節 指示證券之消滅 237   第二十四章 無記名證券 第一節 總說 241 第二節 無記名證券之發行 244 第三節 無記名證券之流通 252 第四節 無記名證券之給付 258 第五節 無記名證券喪失之救濟 268 第六節 無記名證券之消滅 281   第二十五章 終身定期金 第一節 總說 283 第二節 終身定期金之效力 295 第三節 終身定期金之消滅 299   第二十六章 和解 第一節 總說 307 第二節 和解之效力 318 第三節 和解之消滅 326   第二十七章 保證 第一節 總說 331 第二節 保證人與債權人間之關係 345 第三節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關係 365 第四節 保證之消滅 377 第五節 特殊保證 388 第六節 銀行法關於保證之特殊規定 399   第二十八章 人事保證 第一節 總說 409 第二節 人事保證之成立及特性 414 第三節 人事保證之效力 416 第四節 人事保證之消滅 425   參考書目 431   後記 439

為您推薦

民法債編各論(上) 2/E 2022 (2版)

民法債編各論(上) 2/E 2022 (2版)

人氣推薦!已有34位會員共同選購!!

民法債編各論(上) 書號 : 5EB19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2-07-31 ISBN/ISSN : 4711366090111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60頁 民法債編各論(中) 書號 : 5EB23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3-01-31 ISBN/ISSN : 4711366090166 書系 : 入門教科書 版別 : 2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560頁 民法債編各論(下) 書號 : 5EB28 編/著者 : 劉春堂 出版社 : 新學林 出版日期 : 2022-03-31 ISBN/ISSN : 4711366090012 版別 : 修訂版4刷 裝幀 : 平裝 18開 464頁 上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二章 買 賣 5 第一節 總 說 5 第二節 買賣之效力 27 第三節 特種買賣 121   第三章 互 易 183   第四章 交互計算 189   第五章 贈 與 207 第一節 總 說 207 第二節 贈與之效力 212 第三節 贈與之撤銷 221 第四節 特種贈與 227   第六章 租 賃 239 第一節 總 說 239 第二節 租賃之效力 257 第三節 租賃之變更 323 第四節 租賃之消滅 375 第五節 特種租賃 387   第七章 借 貸 451 第一節 使用借貸 451 第二節 消費借貸 475   參考書目 531 中目錄 第八章 僱傭 第一節 總說 1 第二節 僱傭之效力 5 第三節 僱傭之消滅 16   第九章 承攬 第一節 總說 21 第二節 承攬之效力 32 第三節 承攬之消滅 109   第十章 出版 第一節 總說 115 第二節 出版之效力 121 第三節 出版之消滅 138   第十一章 委任 第一節 總說 141 第二節 委任之效力 158 第三節 委任之消滅 196   第十二章 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一節 總說 211 第二節 經理人 213 第三節 代辦商 241   第十三章 居間 第一節 總說 257 第二節 居間之效力 265 第三節 居間之消滅 280   第十四章 行紀 第一節 總說 281 第二節 行紀之效力 287 第三節 行紀之消滅 314   第十五章 寄託 第一節 總說 315 第二節 寄託之效力 325 第三節 寄託之消滅 347 第四節 特殊寄託 350   第十六章 倉庫 第一節 總說 381 第二節 倉庫契約之效力 389 第三節 倉庫關係之消滅 413   第十七章 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15 第二節 物品運送 421 第三節 旅客運送 486   第十八章 承攬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99 第二節 承攬運送之效力 505 第三節 承攬運送關係之消滅 522   參考書目 523 下目錄 修訂版序言 自序   第十九章 旅遊 第一節 旅遊營業人及旅遊契約 2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成立 8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性質及特性 11 第四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15 第五節 旅遊之消滅 38   第二十章 合夥 第一節 總說 41 第二節 合夥之效力 48 第三節 合夥人之退夥及入夥 80 第四節 合夥之消滅 92   第二十一章 隱名合夥 第一節 總說 101 第二節 隱名合夥之效力 108 第三節 隱名合夥之消滅 117   第二十二章 合會 第一節 總說 123 第二節 合會之成立、性質及其類似概念 142 第三節 合會之效力 150 第四節 合會之變更 167 第五節 合會之倒會 184 第六節 合會之消滅 190   第二十三章 指示證券 第一節 總說 193 第二節 指示證券之發行 202 第三節 指示證券之讓與 217 第四節 指示證券之承擔 224 第五節 指示證券之給付 228 第六節 指示證券之消滅 237   第二十四章 無記名證券 第一節 總說 241 第二節 無記名證券之發行 244 第三節 無記名證券之流通 252 第四節 無記名證券之給付 258 第五節 無記名證券喪失之救濟 268 第六節 無記名證券之消滅 281   第二十五章 終身定期金 第一節 總說 283 第二節 終身定期金之效力 295 第三節 終身定期金之消滅 299   第二十六章 和解 第一節 總說 307 第二節 和解之效力 318 第三節 和解之消滅 326   第二十七章 保證 第一節 總說 331 第二節 保證人與債權人間之關係 345 第三節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關係 365 第四節 保證之消滅 377 第五節 特殊保證 388 第六節 銀行法關於保證之特殊規定 399   第二十八章 人事保證 第一節 總說 409 第二節 人事保證之成立及特性 414 第三節 人事保證之效力 416 第四節 人事保證之消滅 425   參考書目 431   後記 439

原價: 570 售價: 542 現省: 28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各論 (下) 2022 <新學林> (1版)

民法債編各論 (下) 2022 <新學林> (1版)

人氣推薦!已有27位會員共同選購!!

民法債編各論(下) ISBN13:4711366090012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劉春堂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修訂版 4刷 出版日:2022/03/01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我國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其所規範者,實質上係各種契約之債,可謂係抽象契約或法律行為之具體化,屬於契約法各論,本書即以此為論述對象。   由於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不僅條文多,內容錯綜複雜,且為理論及適用之經緯,在在與吾人之實際生活有密切關聯。故本書在敘述上,除介紹一般理論外,主要在闡釋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區別並比較各種契約之特性及適用範圍,說明其體系位置及法律效果,此外,亦引用較多之判例或解釋,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的交流。 作者簡介 劉春堂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自序   我國民法債編,分為二章,第一章「通則」(自第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三百四十四條),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第二章「各種之債」(自第三百四十五條至第七百五十六條之九),係就各種典型的債之關係而為規定,計分二十七節,共四五六條,由二十七種契約及二種單獨行為(證券之發行)所組成。由此可知,我國民法債編各種之債,其所規範者,實質上係各種契約之債,可謂係抽象契約或法律行為之具體化,屬於契約法各論,此部分通稱為「民法債編各論」或「債編各論」,本書即以此為論述對象。   由於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不僅條文多,內容錯綜複雜,且為理論及適用之經緯,在在與吾人之實際生活有密切關聯。故本書在敘述上,除介紹一般理論外,主要在闡釋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區別並比較各種契約之特性及適用範圍,說明其體系位置及法律效果,此外,亦引用較多之判例或解釋,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的交流。由於本書所詮釋者,係以我國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之規定為主,因而採用通稱,名為「民法債編各論」,計分為上、中、下冊,先後刊行,上冊係以財產性契約為論述對象;中冊係以勞務性契約為論述對象;下冊則以其他類型契約及證券之發行為論述對象。本書之撰寫及出版,除在方便教學所需並鞭策自己外,當在廣求教益;又書中之一字一句,雖曾經過相當的斟酌,但為學養及時間所限,疏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 宏達不吝教正是幸。   最後我要衷心的感謝多年來提攜我、教導我、鼓勵我的師長及親友,而促使我持續不斷從事民法的學習及研究者,除了個人之興趣及使命感外,則為課堂上認真上課的同學,因此我也要感謝他們。內子陳民治女士多年來承擔全部家務,讓我於公餘有充分的時間,得以從事研究及撰寫工作;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方國輝博士校閱本書初稿,林亞齡小姐協助整理並擔任本書之編排及校讎工作,使本書得以順利出版,均備極辛勞,心感之餘,併此致謝。 劉春堂 謹誌 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 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目錄 修訂版序言 自序 第十九章 旅遊 第一節 旅遊營業人及旅遊契約 2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成立 8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性質及特性 11 第四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15 第五節 旅遊之消滅 38 第二十章 合夥 第一節 總說 41 第二節 合夥之效力 48 第三節 合夥人之退夥及入夥 80 第四節 合夥之消滅 92 第二十一章 隱名合夥 第一節 總說 101 第二節 隱名合夥之效力 108 第三節 隱名合夥之消滅 117 第二十二章 合會 第一節 總說 123 第二節 合會之成立、性質及其類似概念 142 第三節 合會之效力 150 第四節 合會之變更 167 第五節 合會之倒會 184 第六節 合會之消滅 190 第二十三章 指示證券 第一節 總說 193 第二節 指示證券之發行 202 第三節 指示證券之讓與 217 第四節 指示證券之承擔 224 第五節 指示證券之給付 228 第六節 指示證券之消滅 237 第二十四章 無記名證券 第一節 總說 241 第二節 無記名證券之發行 244 第三節 無記名證券之流通 252 第四節 無記名證券之給付 258 第五節 無記名證券喪失之救濟 268 第六節 無記名證券之消滅 281 第二十五章 終身定期金 第一節 總說 283 第二節 終身定期金之效力 295 第三節 終身定期金之消滅 299 第二十六章 和解 第一節 總說 307 第二節 和解之效力 318 第三節 和解之消滅 326 第二十七章 保證 第一節 總說 331 第二節 保證人與債權人間之關係 345 第三節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關係 365 第四節 保證之消滅 377 第五節 特殊保證 388 第六節 銀行法關於保證之特殊規定 399 第二十八章 人事保證 第一節 總說 409 第二節 人事保證之成立及特性 414 第三節 人事保證之效力 416 第四節 人事保證之消滅 425 參考書目 431 後記 439

原價: 500 售價: 475 現省: 25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通則(上)—緒論.代理權之授與.契約.定型化契約與消費者契約.債之標的.債務履行與債務不履行 (1版)

民法債編通則(上)—緒論.代理權之授與.契約.定型化契約與消費者契約.債之標的.債務履行與債務不履行 (1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我國民法債編第一章「通則」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本書係以其有關規定及問題為論述對象,著重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之闡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分析,理論與體系之建構,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溝通交流。 本書之撰寫,在體例上未採傳統上民法債編總論(或通則)之編排順序,是一種嘗試。本冊書以法定之債以外之規定為對象,計分十章,字數甚多,因而將第一章至第五章編為上冊,第六章至第十章編為中冊。 作者簡介 劉春堂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自序 我國民法第二編「債」,分為二章。第一章「通則」(自第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三百四十四條),係規定債之關係之一般原則,為各種債權債務關係共通適用之法則,此部分通稱為「民法債編總論」或「債法總論」。本書係以其有關規定及問題為論述對象,因此命名為「民法債編通則」,著重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之闡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分析,理論與體系之建構,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溝通交流。又本書之撰寫,在體例上,未採傳統上民法債編總論(或通則)之編排順序,是一種嘗試。本書原擬分上下兩冊刊行,上冊以法定之債(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以外之規定為對象,計分十章,因字數甚多,若編為一冊,將太過厚重而不方便閱讀,因而乃將第一章至第五章編為上冊;第六章至第十章編為中冊。 本書之撰寫及出版,除在方便教學所需並鞭策自己外,當在廣求教益,方便研究債法者參考或批評,略盡法學研究園丁棉薄之力,對我國債法之發展及進步,能留下一些可供比較、批評與討論的痕跡。本冊書於民國一○四年七月間開始撰寫,數度中斷,於「民法債編通則(下)」一書完成付梓後,始得全力進行,前後長達五年有餘始告完成。本冊書參考許多學者專家之論著及解釋判決(例),若有可讀之處,全得自他們的啟發,因此我要向他們致上最大之敬意,書中之一字一句,雖曾經過相當的斟酌,但因筆者才疏學淺,為學養所限,疏誤之處,在所難免,凡所論述,恐有未當,尚祈 宏達不吝教正是幸。 「讀書、寫書、教書」,是我所嚮往的人生,因此我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自願提前從公職退休,轉到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擔任教職時,即決定以「讀書、寫書、教書」為生活主軸。「民法債編通則」一書(上、中、下冊)之撰寫已告完成,接下來將就有關契約之通則部分,除民法規定外,並參考國際買賣條約(CISG)、國際契約法文件(如UNIDROIT PRINCIPLES、PECL、DCFR等),撰寫「契約法總論」一書,希望有餘力能完成。 我要衷心的感謝多年來提攜我、教導我、鼓勵我的師長及親友,尤其要特別感謝我的長官張教授則堯先生、我的老師鄭教授玉波先生,在兩位先生不斷的鼓勵、督促、教導及推薦下,開啟我鑽研學術及撰寫論文之志趣,讓我有信心在為學的道路上繼續努力前進。張教授則堯先生與鄭教授玉波先生雖均已作古多年,惟四十多年前對我的鼓勵、督促、教導、期盼及提攜,其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長官之情及老師之恩,永難忘懷。我有幸受教於王教授澤鑑先生,因為他與鄭教授玉波先生共同悉心指導,讓我得已完成「締約上過失之研究」一文,而獲得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又因長期受教於王教授澤鑑先生,讓我學習到法學思考及問題分析的方法,尤其是有關判決(例)的比較及評析,引領我走入學術的殿堂,得以成為法學研究之園丁。凡此均銘感腑內,謹借本書撰寫之完成,併誌感恩之忱。內子陳民治女士多年來承擔全部家務,讓我於公餘有充分的時間,得以從事研究及撰寫工作;現任職於監察院擔任簡任秘書之林亞齡小姐,將近三十年來一直協助我整理全部著書,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本書之編排及校讎工作,亦係在她的全力協助下,始得以順利出版,均備極辛勞,心感之餘,並此誌謝。 劉春堂 謹誌 民國一一○年元月十日 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概 說 1 第一項 債之意義、標的及債法 1 第二項 債權與債務 3 第一款 債 權 3 第二款 債 務 10 第三項 債之發生原因──契約原則 14 第二節 代理權之授與 16 第一項 代理權之發生 16 第二項 共同代理 19 第三項 無權代理 20 第一款 表見代理 20 第二款 狹義的無權代理 27 第二章 契 約 第一節 概 說 33 第一項 契約之意義及種類 33 第二項 好意施惠關係 49 第三項 契約自由原則與其限制 53 第二節 契約之成立 60 第一項 概 說 60 第二項 契約之締結 66 第一款 要約與承諾 66 第一目 要 約 66 第二目 承 諾 82 第三目 契約之競爭締結 89 第二款 要約交錯 90 第三款 意思實現 91 第三項 契約之方式 96 第四項 事實上契約關係 102 第三節 懸賞廣告與優等懸賞廣告 108 第一項 懸賞廣告 108 第二項 優等懸賞廣告 120 第四節 締約上過失責任 123 第三章 定型化契約及消費者契約 第一節 定型化契約 151 第一項 概 說 151 第二項 一般契約條款之意義及規制 155 第三項 一般契約條款之拘束力 162 第四項 一般契約條款之解釋 172 第五項 一般契約條款之無效 176 第二節 消費者契約 187 第四章 債之標的 第一節 概 說 195 第二節 種類之債 200 第三節 貨幣之債 206 第四節 利息之債 213 第五節 選擇之債 226 第六節 損害賠償之債 235 第一項 概 說 235 第二項 損害賠償之方法 244 第三項 損害賠償之範圍 256 第一款 約定賠償範圍 256 第二款 法定賠償範圍 257 第一目 一般範圍 257 第二目 特殊範圍 259 第四項 損害賠償之效力 275 第五章 債務履行與債務不履行 第一節 概 說 283 第一項 債之效力之發生及內容 283 第二項 債之關係上之義務 288 第一款 給付義務、附隨義務及保護義務 289 第二款 先契約義務及後契約義務 300 第三款 不真正義務 306 第二節 債務履行 307 第一項 誠實信用原則 308 第二項 情事變更原則 312 第三節 債務不履行 325 第一項 概 說 325 第一款 債務不履行之意義及責任 326 第二款 歸責事由 328 第三款 責任能力 334 第四款 對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的責任 338 第五款 契約責任之擴張 346 第二項 給付不能 351 第三項 遲 延 370 第一款 給付遲延 370 第二款 受領遲延 384 第四項 不完全給付 393 第五項 給付拒絕 407 主要參考書目 419 名詞事項索引 431 解釋、判決(例)及決議索引 441

原價: 400 售價: 380 現省: 20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通則(中)—契約之效力.保全.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 (1版)

民法債編通則(中)—契約之效力.保全.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 (1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民法債編通則(上) ISBN13:4717385757530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劉春堂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1/02/01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民法債編通則(中) ISBN13:4717385757585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劉春堂 裝訂/頁數:平裝/558頁 規格:23cm*17cm*3.1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1/04/01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民法債編通則(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ISBN13:4717385757424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劉春堂 裝訂/頁數:平裝/860頁 規格:23cm*17cm*5cm (高/寬/厚) 出版日:2020/03/31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原價: 550 售價: 523 現省: 27元
立即查看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 1/E 2022 (1版)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 1/E 2022 (1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V 系列名:臺大法學教科書 ISBN13:9789865262969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自強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探討債之涉他關係。代理制度之運用,使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效果直接歸屬於本人,真正利他契約有效性之承認,使第三人對債務人取得直接給付請求權,均為契約相對性原則之例外(本書第一章及第二章)。債權讓與、免責債務承擔及契約承擔,使第三人取代原本債之關係之當事人,成為債權人、債務人或契約當事人(本書第三章)。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除原本之債之關係(對外關係)外,多數當事人間亦發生內部關係,互為當事人與第三人。多數債務人對同一債務負責,常具有擔保他人債務之履行之功能,保證及其他債務擔保契約,亦復如是(本書第四章)。代位權及詐害行為撤銷權,因涉及第三人,學說認為屬於債之對外效力,第三人之法律地位因保全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而受到影響(本書第五章)。 目錄 自 序 i 導 論 1 第一章 代 理 7 I 總說 7 一 歸責規範 7 二 民事代理與商事代理 14 三 我國代理規定之特色 17 II 有效代理之要件與效果 22 一 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22 二 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23 三 代理權 32 四 效果 53 III 無權代理 58 一 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58 二 表見代理 59 三 狹義無權代理之法律效果 76 第二章 涉他契約 81 I 真正利他契約及其成立 81 一 概念及法律性質 81 二 三角關係 84 三 法律發展與經濟上功能 87 II 真正利他契約成立與效力 89 一 真正利他契約之成立 89 二 要約人之權利 91 三 債務人之抗辯 91 四 第三人之權利 92 III 利他契約以外之涉他契約 95 一 第三人負擔契約 95 二 附保護第三人作用之契約 97 三 利益第三人之免責條款 98 第三章 債之移轉 99 I 總說 99 一 物權之變更與契約之變更 99 二 債之變更與債之移轉 100 三 契約主體之變更 102 II 債權讓與 103 一 總說 103 二 有效債權讓與之要件 111 三 債權讓與之效力 124 四 債務人之保護 130 III 免責債務承擔 141 一 總說 141 二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141 三 效力 145 IV 契約承擔 148 一 約定契約承擔 149 二 買賣不破租賃 156 第四章 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 163 I 多數債權人 165 一 連帶債權 166 二 可分債權 167 三 不可分債權 169 II 多數債務人 179 一 給付可分 179 二 給付不可分 185 III 連帶債務法則 193 一 絕對效與相對效 194 二 內部關係 209 三 真正與不真正連帶債務 217 IV 保證及其他債務擔保契約 224 一 總說 224 二 保證人與債權人間之關係 228 三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之關係 241 四 特殊保證及其他型態之人保 244 第五章 責任財產之保全 265 I 總說 265 II 代位權 266 一 總說 266 二 代位權發生之要件 268 三 代位之客體 270 四 代位權之行使 274 III 詐害行為撤銷權 278 一 總說 278 二 撤銷權發生要件 281 三 撤銷之訴與撤銷之效力 292 事項索引 301

原價: 470 售價: 447 現省: 23元
立即查看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5/E 2022 (5版)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5/E 2022 (5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II 系列名:臺大法學教科書 ISBN13:9789865262884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自強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5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第一章「債之關係總論」,除從債權與物權之不同說明債權之本質外,尚特別強調債編通則法定之債以外其他規定最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第二、第三章關於契約內容部分,除探討契約關係內容的形成及其義務群與債權的類型外,也從契約類型論的觀點,將債編各種之債紛然雜陳的契約,耙梳釐清其輪廓,架構其體系,並針對若干交易上重要的有名契約,敘述其基本法律關係與核心問題,期使讀者不僅能對債權的內容,也能對契約類型特徵與基本的契約內容有所認識。第四章「債之消滅」,對清償、代物清償、間接給付、債之更改契約的法律性質論,提出不少與通說不同的看法。 目錄 第五版 自序 i 第一版 序言 iii 第一章 債之關係總論 1 I 債之關係之概念 1 一 債之關係之相對性 1 二 對人關係 3 三 法律上特別結合關係 5 II 債權 8 一 債權為給付請求權 8 二 債權與物權之不同 15 三 債權之實現 24 四 債權為財產權 26 III 債務與責任 28 一 責任之概念 28 二 自然債務 31 IV 以契約為中心的債總體系 31 一 約定債之關係 32 二 其他債之關係 33 三 債編通則主要適用對象為雙務契約 36 第二章 契約之內容 41 I 契約內容之形成 41 一 約定之內容與法律規定 42 二 契約內容之確定 53 三 契約之解釋及漏洞之填補 63 II 契約關係之義務群及權能 76 一 主給付義務 77 二 主給付義務以外之其他義務 81 三 其他構成要素 90 四 契約關係之整體性與有機體性 94 III 債權典型之內容 96 一 債權內容之類型化 96 二 種類之債 100 三 選擇之債 111 四 金錢之債 114 第三章 契約之類型 123 I 有名契約與有償契約 123 一 有名契約與典型契約類型 123 二 有償契約為有名契約規定的重心 124 三 交換契約與非交換契約 125 II 以終局移轉財產權為內容之有名契約 127 一 物之買賣 128 二 互易 141 三 贈與 141 III 法定租借契約 144 一 總說 144 二 租賃 151 三 有償消費借貸 169 四 無償借貸契約 182 IV 勞務契約 184 一 總說 184 二 僱傭 188 三 承攬 193 四 委任(事務處理契約) 215 V 其他有名契約類型 234 VI 廣義非典型契約類型 235 一 定性理論 235 二 傳統大陸法系之非典型契約 243 三 現代契約類型 249 第四章 債之消滅 253 I 總說 253 II 清償 254 一 清償之概念與法律性質 255 二 依債務本旨為清償 264 三 代物清償與間接給付 282 四 清償之抵充 293 III 其他債務消滅原因 295 一 提存 296 二 抵銷 300 三 免除 312 四 混同 313 五 更改 314 事項索引 321

原價: 500 售價: 475 現省: 25元
立即查看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IV 3/E 2022 (3版)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IV 3/E 2022 (3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IV 系列名:臺大法學教科書 ISBN13:9789865262921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自強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cm (高/寬/厚) 版次:3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為作者關於契約違反救濟體系的後半部,探討契約違反損害賠償及契約解消兩大救濟。歸責事由之判斷及違約損害賠償之內容,傳統債總教科書多語焉不詳,卻為訴訟成敗的關鍵。因歸責事由並非契約違反之內涵,乃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之要件,本書特從違約責任之觀點探討歸責事由之概念,關於契約違反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則側重在觀察我國民法在無契約違反損害賠償特別規定而適用損害賠償一般規定情形下,基於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質的不同,違約損害賠償所應呈現之面貌。契約解消之部分,除論述契約違反契約解除之要件及回復原狀關係外,尚探討因契約無效、被撤銷、合意解消、終止權之行使、解除條件成就等使契約給付返還關係發生的情形,適用給付不當得利之規定的困境。 目錄 自 序 i 前 言 1 第一章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事由 5 I 歸責事由與歸責原因 6 一 損害賠償之歸責原因 6 二 契約責任之歸責事由與歸責原因 9 II 過失與無過失責任 21 一 一般過失責任 21 二 一般過失責任之減輕 27 三 無過失責任─責任加重 31 四 為履行輔助人而負責 36 III 個別違約型態之歸責事由 57 一 遲延責任之歸責事由 57 二 標的物瑕疵之損害賠償 69 三 其他違約責任之歸責事由 77 第二章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81 I 損害賠償一般原則 81 一 總說 81 二 損害之概念與型態 83 三 損害賠償之目的 94 四 損害賠償之方法 96 五 損害賠償之範圍及限制 101 II 履行利益損害賠償 134 一 違約損害賠償總說 134 二 因遲延所生損害之賠償 139 三 不請求原定給付而請求損害賠償 144 四 其他違約損害賠償 150 III 信賴利益與固有利益之損害賠償 154 一 信賴利益損害賠償 155 二 固有利益損害賠償 159 三 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合 161 IV 定金及違約金 172 一 定金 172 二 違約金 180 三 類似制度 191 第三章 契約之解消 195 I 解除權之行使 196 一 總說 196 二 根本不履行債務 200 三 其他契約違反 210 四 約定解除權 223 五 解除權行使及限制 224 II 終止權之行使 229 一 法定終止權 229 二 約定終止權 235 III 合意解消與條件成就 236 一 合意解消(廢止)契約 236 二 解除條件成就 238 第四章 契約給付之返還 241 I 契約失敗之回復與返還 241 一 契約失敗 241 二 契約失敗之回復 242 三 契約給付返還關係 244 II 契約解除之效果 248 一 給付義務消滅 248 二 契約解除之回復原狀關係 250 三 契約解消與損害賠償之關係 256 III 契約給付返還不當得利法之適用 263 一 給付不當得利 264 二 雙務契約無效或被撤銷 279 三 契約解消 291 四 解除條件成就 297 事項索引 299

原價: 470 售價: 447 現省: 23元
立即查看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VII (1版)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VII (1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VII 系列名:台大法學叢書 ISBN13:9789865262730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自強 裝訂:平裝 規格:21cm*15cm*2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第一章點出我國不當得利法所借鏡的德國民法不當得利規定並非建立在成熟的理論基礎上。第二章及第三章分別說明目的不達案例及不法原因給付案例,不當得利法並無法提供實質的問題解決基準,均須回歸契約法秩序。第四章介紹日本民法關於無效有償契約給付返還之修正,並從歷史的立法者知識背景,探索我國民法第113條不為人知的規範目的。第五章論證以不當得利法則處理雙務契約無效或被撤銷、解除權之行使、合意解除、解除條件成就、契約終止後之返還關係,均非最佳選擇。第六章到第八章,將不當得利非統一說依其法律發展成熟度,區別為非統一說1.0到非統一說3.0,並對不當得利之責任體系提出個人的淺見。 目錄 第一章 從返還訴權到一般不當得利請求權 1 一 前言 1 二 羅馬法返還訴權 6 A 演進 7 B 不當得利之返還 10 C 羅馬法返還訴權之傳承 17 D 返還理論 21 三 一般不當得利請求權之登場 26 A 德國民法前之歐陸立法 26 B 一般不當得利理論 30 C 德國民法之制定 34 四 結語 40 第二章 給付目的不達不當得利 43 一 問題之說明 43 二 從羅馬法到德國民法之繼受 45 A 古代羅馬法 46 B 中世紀以後到19世紀 53 C 德國民法 57 D 我國目的不達不當得利之承認 65 三 相關案例之檢討 68 A 先給付案例 69 B 期待或促發案例 85 C 有償契約附帶目的不達 91 四 目的之概念及目的不達之救濟 94 A 原因與目的 94 B 救濟 105 C 給付不當得利之給付 109 五 結論 113 第三章 不法原因給付 117 一 問題之說明 117 二 歷史發展及返還請求權之性質 121 A 羅馬法目的不達返還訴權 121 B 德國民法之制定 123 C 第180條第4款但書之法律性質 125 三 不法原因給付不得請求返還 128 A 適用範圍限制之比較法觀察 128 B 民法第180條第4款本文之適用 141 C 不當得利法外之適用 157 四 結論 159 第四章 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 161 一 德不孤必有鄰? 161 二 日本民法契約無效或被撤銷之回復 164 A 雙務契約原物返還不能─修正前 165 B 無效有償契約給付返還之修正 168 C 特別規定 176 三 我國民法何去何從? 180 A 窮本溯源 180 B 第113條回復原狀規定之規範價值 183 C 立法抉擇 190 四 結語 192 第五章 雙務契約給付返還不當得利法之適用 195 一 問題之提出 195 二 不當得利法則處理無效雙務契約返還 199 A 標的物返還不能之危險 199 B 給付不當得利返還之排除 211 C 指示給付關係 214 D 給付不當得利不適於處理無效雙務契約返還 217 三 適用不當得利法處理契約之解除 224 A 解除權之行使 224 B 合意解消 233 C 解除條件成就 238 四 結論 242 第六章 不當得利法體系之再構成 245 一 前言 245 二 統一說與非統一說 248 A 舊統一說 248 B 非統一說 250 C 非債返還 260 三 非統一說下不當得利體系之構成 263 A 無法律上原因判斷脈絡下之非統一說 263 B 要件獨立之不當得利體系 264 C 不當得利返還責任二分體系 265 四 各得其所的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267 A 屬於契約法規範對象之利得返還 270 B 屬於事務處理法規範對象之利得返還 272 C 屬於法益靜態保護之利得返還 274 五 結語 276 第七章 不當得利返還效果責任體系之展開 279 一 前言 279 二 返還責任之法律發展 281 A 18世紀以前 282 B 19世紀 287 C 惡意受領人責任 292 三 返還效果責任體系之構成 297 A 德國善意惡意返還二元體系 298 B 我國效果統一之責任體系 303 C 類型化之責任體系 313 四 結論 317 第八章 大陸民法典不當得利返還責任體系之展開 319 一 前言 319 二 民法典無效雙務契約給付之返還 322 A 日本民法不當得利之規定 322 B 日本民法第121條之2 323 C 民法典第157條之規範功能 326 三 民法典不當得利返還內容 330 A 返還客體 330 B 所受利益不存在 331 C 惡意得利人之損失賠償責任 332 四 結論 333 事項索引 335 參考文獻 343 一 中文 343 二 西文 348 三 日文 355

原價: 500 售價: 475 現省: 25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各論 (6版)

民法債編各論 (6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書乃針對國考趨勢,自創或改編國考、法研所試題,以案例之形式,切入問題爭點,導引學習民法債編基本概念及其應用,配合「學習補充站」、實務見解、「作者的叮嚀」等,釐清讀者重要觀念,提升問題意識。此外各章末均附有「爭點地圖」,以心智圖方式呈現該章之體系及相關爭點,在複習時可以再次確認自己對於該爭點的理解程度,經過基本概念之訓練後,再藉由擬答檢視爭點掌握是否完整,強化答題技巧。 本次改版,除新增113年之重要學說、實務見解外,亦新增113年司法官、律師、司法三等之相關國考試題及各校法研所入學重點試題,不僅可讓讀者多加練習,更提供讀者比較、驗證考點之所在。 本書特色如下: 一、精選案例,掌握爭點 以國考試題、自創題或改編題來模擬國考趨勢之案例,並條列出問題爭點,並輔以各家學說見解,以條理式循序說明,對於各類實例型考題將可迎刃而解。 二、圖示說明,釐清問題 將較複雜的問題,以清楚的圖示呈現,以圖輔題,清楚掌握問題的爭點所在。 三、實務見解,加強學習 收錄相關實務見解,讓理論與實務可以相輔相成,加強學習與理解的能力。 四、精闢擬答,驗收實力 案例最後之擬答,可讓讀者在前面之觀念研讀完畢後,作一實力的驗收,達到理論與實務充分運用的最佳效果。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總則》、《民法物權》,讓同學能對財產法建立起完整而全面性的認識。還有《圖解式法典-民法(總則、債、物權)》參酌學說理論之體系及實務見解,將相關法條之關連性或其實際操作方式,以「樹狀體系圖」、「處理流程圖」等方式呈現,藉由圖像式的解析法條,希冀能夠幫助讀者有效率地建立財產法之完整體系概念,並能迅速地理解並記憶法條的重要內涵。 【目錄】 第一章 債編各論概說 第二章 移轉所有權為標的之契約(一)買賣  第一節 買賣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出賣人之義務  第三節 買受人之義務  第四節 危險負擔(民法第373、374、377條)  第五節 特種買賣 第三章 移轉所有權為標的之契約(二)贈與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贈與人之義務  第三節 贈與契約之撤銷與拒絕履行  第四節 附負擔贈與 第四章 移轉使用權為標的之契約(一)租賃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出租人之義務  第三節 承租人之義務  第四節 變更  第五節 消滅 第五章 移轉使用權為標的之契約(二)借貸  第一節 使用借貸  第二節 消費借貸 第六章 勞務契約(一)委任  第一節 勞務契約概論  第二節 委任契約之成立  第三節 受任人之義務  第四節 委任人之義務  第五節 消滅 第七章 勞務契約(二)承攬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承攬人之義務  第三節 定作人之義務  第四節 消滅  第五節 合建契約與委建契約 第八章 勞務契約(三)旅遊 第九章 勞務契約(四)寄託  第一節 一般寄託  第二節 特殊寄託 第十章 勞務契約(五)運送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物品運送  第三節 旅客運送 第十一章 團體性契約:合夥與合會  第一節 合夥  第二節 合會 第十二章 承擔風險之契約(一)和解 第十三章 承擔風險之契約(二)保證 第十四章 承擔風險之契約(三)人事保證

原價: 650 售價: 533 現省: 117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各論(精)  1995 <三民>

民法債編各論(精) 1995 <三民>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原價: 350 售價: 298 現省: 52元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爭點即時通 (4版)

民法債編爭點即時通 (4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完整體系架構,串聯法條與必考概念、爭點,考前衝刺秘笈。 ◎定期更新學說、實務見解,提供多面向觀點,豐富答題素材。 ◎收錄最新(含113司律、法研)重要考題,藉由詳細之擬答及解析,掌握「大考趨勢」。 【目錄】 四版序 本書使用方法 第一編 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編緒論 爭點1:債權相對性在「不動產買賣」之實踐? 爭點2:主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與附隨義務之差異?  第二章 債之發生:契約 爭點1:「要約」與「要約之引誘」之差別? 爭點2:「到達」與否如何認定? 爭點3:交錯要約得否成立契約? 爭點4:懸賞廣告之定性 爭點5:無行為能力人完成廣告所定行為有無報酬請求權? 爭點6:「代理權之授與」是否為債之發生的原因? 爭點7:當本人與代理人間之基本法律關係無效、不生效力或被撤銷時,代理權授與行為之效力是否受其影響? 爭點8:§110之消滅時效? 爭點9:交付印章、身分證與他人是否屬於表見事實? 爭點10:§107是否屬於「代理權繼續存在之表見代理」的規定? 爭點11:表見代理人之相對人可否不主張使本人負授權人責任,而依§110向無權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三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爭點1:兼為自己與他人利益而為管理時,可否成立無因管理? 爭點2:§176所謂「利於本人」所指為何? 爭點3:適法無因管理人管理事務應盡之注意義務標準? 爭點4:管理人得否請求報酬? 爭點5:不適法無因管理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  第四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爭點1:統一說及非統一說之爭議? 爭點2:如何處理「無償無權處分」所涉及的不當得利?(§183之類推適用) 爭點3:善意取得是否需以有效的原因行為為其要件? 爭點4: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法上「損害」概念之區辨? 爭點5:不當得利價額計算方法與強迫得利? 爭點6:基於法律行為而取得之對價,是否屬於「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得」?  第五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 爭點1:不作為是否得成立侵權行為? 爭點2:過失侵權責任之保護客體是否以「絕對權」為限? 爭點3:侵權行為「因果關係」之判斷方法? 爭點4:§184Ⅰ前段「不法性」之判斷 爭點5:§185Ⅰ前段加害行為之共同性 爭點6:§188Ⅰ「需具僱用人與受僱人關係」之要件判斷? 爭點7:§188Ⅰ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判斷? 爭點8:§190「動物占有人」之判斷? 爭點9:§213Ⅲ、§215及§196「金錢賠償」內容之差異? 爭點10:「技術性貶值」與「交易性貶值」之差異與請求權基礎? 爭點11:被害人身心狀況之個人因素,導致損害之發生或擴大,在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加害人之賠償義務應否減免? 爭點12:§192Ⅱ對於「扶養權利之損害」有無§216-1「損益相抵」適用?  第六章 債之效力 爭點1:§224之代理人是否包含「法定代理人」? 爭點2:「自始主觀不能」之契約債務人負賠償責任,是否需以債務人對自始主觀不能之情事係「可歸責」為要件? 爭點3:代償物是否包含債務人經由法律行為所取得之物? 爭點4:代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何時起算? 爭點5:§226Ⅰ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時點? 爭點6:§225Ⅱ代償請求權於可歸責於債務人時可否適用? 爭點7:於具有同時履行抗辯的債之關係中,同時履行抗辯權與遲延責任間之關係? 爭點8:「預示拒絕給付」可否適用§227? 爭點9: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後,是否因此防礙債務人自己行使同一權利? 爭點10:特定物債權處於「得轉換但尚未轉換為金錢債權之情形」時,債權人得否行使§244Ⅰ之撤銷權? 爭點11:若於締約階段發生附隨義務違反之情形,而嗣後契約仍有締結時,受損害之一方是否仍得主張締約上過失之損害賠償? 爭點12:於締約階段因違反保護義務致他方當事人發生「固有利益」之損害時,得否依締約上過失之規定請求? 爭點13:時效抗辯前已發生尚未罹於時效之利息、違約金,是否為§146所稱之從權利? 爭點14:「債務人」債務不履行時,應由「要約人」或「利益第三人」取得解除權? 爭點15:利益第三人契約遭「債務人」解除後,應由要約人或第三人負擔§259回復原狀義務?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爭點1:不真正連帶債務之成立與意義? 爭點2:不真正連帶債務間,得否適用或類推適用§280及§281連帶債務人間求償關係? 爭點3:給付是否可分之判斷標準?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爭點1:債權人違反不得讓與債權之特約,而 第三人又為惡意時,該讓與行為之效力? 爭點2:若讓與人和受讓人未將讓與之情事通知債務人,惟債務人明知債權讓與之情事,是否發生債權讓與之效力? 爭點3:在§298規範下,若債務人自他處得知讓與未完成或讓與無效之事,是否仍發生債權讓與之效力? 爭點4: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在債權人承認前,該債務承擔契約之效力為何?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爭點1:§311Ⅱ「有無利害關係」之標準? 爭點2:§310債務人之「善意」是否需以「無過失善意」為限?第二編 債編各論 第一章 買賣契約 爭點1:出賣人履行§348Ⅰ規定之「交付義務」時,是否得任意選擇以§761所規定之四種交付方式以為履行? 爭點2:權利瑕疵擔保與債務不履行之適用時機? 爭點3:「公法上之負擔」係屬「權利瑕疵」或「物之瑕疵」? 爭點4:買賣契約自始客觀不能時,§246與§350的競合關係? 爭點5:物之瑕疵擔保之性質及其適用情形? 爭點6:§360請求損害賠償之賠償範圍為何?除「瑕疵損害」(履行利益)外,是 否包含「瑕疵結果損害」(固有利益)? 爭點7:物有瑕疵時,買受人是否享有「瑕疵修補請求權」? 爭點8: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否拒絕受領? 爭點9:若出賣人給付之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否拒絕支付價金?亦即買受人得否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為理由,主張價金給付之同時履行抗辯權? 爭點10:「§360條損害賠償請求權」及「§364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請求權」之權利行使期間,是否應「適用」或「類推適用」§365期間之限制? 爭點11:§367買受人「受領標的物」之義務,究為「對他義務」或「對己義務」?買受人可歸責受領標的物遲延者,出賣人得否依§254以買受人「給付遲延」為由解除契約?  第二章 贈與契約 爭點1:贈與人給付遲延之歸責事由? 爭點2:贈與人就不完全給付,應否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第三章 租賃契約 爭點1:§434承租人失火責任之特別規定,係「強行規定」或「任意規定」? 爭點2:§434承租人之失火責任與§184Ⅰ前段侵權責任之競合問題? 爭點3:承租人依§433規定為其同居人等負擔「失火責任」時之注意義務程度? 爭點4:同居人因失火對出租人負擔之過失侵權責任之注意義務程度? 爭點5:押租金契約是否屬於要物契約? 爭點6:適用§425買賣不破租賃時,押租金債權是否當然隨同移轉? 爭點7:租賃期滿後,出租人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與承租人之「押租金返還請求權」有無§264同時履行抗辯權之適用? 爭點8:§425之適用須以出租人「交付」租賃物與承租人為其要件,§761四種「交付」方式,是否均能發生§425「租賃權物權化」之效力? 爭點9:強制執行或破產程序之拍賣、出租他人之物及違章建築有無§425之適用? 爭點10:所有權讓與不破「使用借貸」?  第四章 勞務契約:委任、承攬、僱傭契約 爭點1:借名登記契約之出名人逕自處分財產之效力? 爭點2:借名登記契約於當事人死亡時,該契約關係消滅與否? 爭點3:非原住民欲購買原住民保留地,而與原住民成立借名登記契約,並以該原住民之名義購買原住民保留地,則借名登記契約、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爭點4:受任人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事務,其法律關係? 爭點5:合法複委任與違法複委任之法律關係? 爭點6:承攬人之交付義務與定作人之報酬給付義務間,有無§264之適用? 爭點7:§502是否排除§254之適用? 爭點8:定作人協力義務之法律性質為「真正義務」或「不真正義務」? 爭點9:§494瑕疵「重要」與否之判斷? 爭點10:§495Ⅱ增訂後,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3265號判例是否仍有其適用? 爭點11:定作人得否以工作具有瑕疵為由,主張報酬支付之同時履行抗辯? 爭點12:工作尚未完成但已發生瑕疵者,定作人得否於該工作完成及交付前,主張瑕疵擔保權利? 爭點13:§493Ⅰ、§493Ⅱ、§494及§495間之適用與競合關係? 爭點14:「承攬契約§495與§227之競合關係」與「買賣契約§360與§227之競合關係」?  第五章 寄託、旅遊、運送契約 爭點1:「一般寄託」、「消費寄託」及「混藏寄託」之區別? 爭點2:§631損害賠償責任之成立,是否以託運人具有過失為必要? 爭點3:提單之意義與效力? 爭點4:民法針對「通常事變責任」與「不可抗力責任」之規定?  第六章 保證契約與人事保證契約 爭點1:保證契約之特性及其例外? 爭點2:§739-1「溯及效力」之範圍為何(最高法院94年第5次民庭決議)? 爭點3:「連帶保證契約」之保證人,未為§746Ⅰ先訴抗辯權之拋棄,是否得主張§745「先訴抗辯權」? 爭點4:§747「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是否包括§129Ⅰ之「承認」? 爭點5:人事保證人之「代負責任範圍」?附 錄 最新試題解析

原價: 600 售價: 492 現省: 108元
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