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簡介
在法學教育中,案例式的教學法為使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得以結合之重要方式。而就一般教科書而言,多以學說之理論為主,甚少能以實例演練,解決具體之法律疑難。有鑑於此,本書乃以案例方式,配合三戴合著之「親屬法」教科書,深入淺出說明學理如何運用,以加強法律在推理上之思考能力為重點。本書共分八章,即第一章:親屬;第二章:婚約;第三章:結婚要件及其效力:第四章:夫妻財產制;第五章:離婚;第六章:父母子女之關係;第七章:收養;第八章:扶養與監護。每章以五至六個實例題,分為事實關係、法律問題、討論重點、問題解說與問題結論,依次加以說明。每一實例題並附以「標題」,以收畫龍點睛之效。本書內容係從德、瑞、日立法例之觀點、學者不同之主張及法院實務之見解,以法條規定為核心,如何一步一步依邏輯推理之方法,解決法律之疑難。
圖書目錄
民國七十九年出版序/戴東雄
民國九十六年增訂版序/戴東雄
民國一一二年修訂版序/戴瑀如
作者簡介
第一章 親 屬
例題1 血親之概念/3
例題2 姻親之概念/9
例題3 血親之親等計算及其效力/14
例題4 姻親之親等計算及其效力/21
第二章 婚 約
例題5 婚約撤銷及其損害賠償/33
例題6 婚約解除及其損害賠償/42
例題7 無理由解除婚約(違反婚約)之過失及其損害賠償請求權/54
例題8 婚約解除與違背婚約之過失認定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差異性/64
第三章 結婚要件及其效力
例題9 未達結婚年齡之人與未成年人之結婚及監護人與受監護人之結婚/75
例題10 違反結婚實質要件之詐欺與脅迫之效力/85
例題11 自然血親與法定血親之禁婚/95
例題12 民法第983條禁止結婚之親屬範圍/105
作者簡介
戴東雄
現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學歷
德國梅茵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系主任(72~78年)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79~84年)
第六屆司法院大法官(84~93年)
榮獲德國聯邦總統一級十字勛章(94年)
法務部民法親屬繼承編修改委員會召集人(85年~)
戴瑀如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德國梅茵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110年~)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111年~)
政治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110年~)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108年~)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性別友善工作小組常任委員(107年~)
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107年~)
序 文
民國一一二年修訂版序
一、本書由家父於民國71年著作出版,開啟我國身分法以案例方式分析討論的先河。嗣面臨民法親屬編數次修正,曾於民國92年增修再版至今。其後因家父公務繁忙,而未能與時俱進。思及本書於理解親屬法理論與將之連結實務之重要性,遂接手後續修訂工作,期能承先啟後,將民法親屬編之內容與脈絡透過本書完整呈現。
二、民法親屬編所規範者為身分關係,其中最核心者為夫妻、親子關係,亦因婚姻家庭結構的變遷,使得彼此間之權利義務有所更動,而使法規範受到影響,在民法親屬編自民國20年制定以來,歷經多次的重大修正,惟所發生的法律疑義,卻因為身分關係的特殊性,甚至連結到繼承紛爭,有時必須了解昔日的規範方能解決。故本書在修訂時,尤為留意在適用新舊法所產生的不同情形,以利讀者充分掌握身分法的特殊性。
三、在法學教育中,案例式教學法為使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得以結合之重要方式。一般教科書中多以學說理論為主,甚少能以實例演練解決具體法律疑難。有鑑於此,本書乃以案例方式,配合三戴合著「親屬法」教科書,深入淺出說明學理如何運用,以加強法律在推理上之思考能力為重點。
四、本書共分八章,包括親屬、婚約、結婚要件及其效力、夫妻財產制、離婚、父母子女之關係、收養、扶養與監護。每章以五至六個實例題,分為事實關係、法律問題、討論重點、問題解說與問題結論,依次加以說明。本書內容係從外國立法例之觀點、學者不同之主張及法院實務見解,以法條規定為核心,依邏輯推理之方法,解決法律疑難。
五、本書校稿承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陳奕亨、陳昱蘋通力協助,編排與出版則有賴元照出版公司編輯部鼎力完成,特此致謝。
戴瑀如 謹識
民國112年8月8日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 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同時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範圍包含無因管理、侵權行為、債之效力等,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編緒論
第一節 債之關係的重要基本原則
第二節 債權的實現與自然債務
第三節 債之關係的義務群
第四節 債編規範體系
第二章 債之發生—契約
第一節 契約自由原則與契約正義原則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三節 契約成立的方式
第四節 懸賞廣告
第三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之成立
第三節 適法無因管理
第四節 不適法無因管理
第五節 無因管理之承認
第六節 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四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積極成立要件(民第179條)
第三節 消極成立要件(民第180條)
第四節 返還客體(方法)(民第181條)
第五節 返還範圍(民第182條)
第六節 不當得利與其他請求權之競合
第五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四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損害賠償
第六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之履行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第三節 債之保全
第四節 契約之效力
立即查看
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之債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之債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債務承擔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清償
第二節 抵銷
第二編 民法債編各論
第一章 買賣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出賣人之義務
第三節 買受人之義務
第四節 危險負擔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
第二章 贈與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章 租賃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主體之變更
第四節 消滅
第四章 委任契約
第一節 委任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委任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委任契約之消滅
第五章 寄託契約
第一節 一般寄託
第二節 特殊寄託
第六章 承攬契約
第一節 承攬契約之效力
第二節 承攬契約之消滅
第七章 旅遊契約
第一節 旅遊契約之意義與成立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消滅
第八章 運送契約
第一節 運送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物品運送
第三節 旅客運送
第九章 合會契約
第一節 意義、種類及性質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效力
第四節 會份之轉讓
第五節 合會之清算
第十章 保證契約
第一節 保證契約之特性
第二節 保證人之義務
第三節 保證人之權利
第十一章 人事保證契約
第一節 意義與性質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消滅
立即查看
【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繼承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掌握爭點,乃將學說予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例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論,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目錄】
修訂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繼承之根據/1
第一項 總 說/1
第二項 我國民法上關於繼承之根據/2
第二節 繼承法之編定/7
第一項 民國十九年之制定/7
第二項 民國七十四年之修正/8
第三項 民國九十六年之修正/ 11
第四項 民國九十八年之修正/ 13
第五項 民國一○三年之修正/ 14
第六項 民國一○四年之修正/ 15
‧第二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 17
第一項 繼承人之資格/ 17
第二項 繼承人之種類/ 18
第三項 繼承人之順序/ 18
第二節 法定應繼分/ 23
第一項 配偶之法定應繼分/ 23
第二項 血親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 24
第三節 代位繼承/ 26
第一項 代位繼承之立法沿革及立法意旨/ 26
第二項 代位繼承之性質/ 27
第三項 代位繼承之要件/ 28
第四項 代位繼承之效力/ 34
第四節 繼承權之喪失/ 35
第一項 立法理由/ 35
第二項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36
第三項 喪失繼承權之效力/ 46
第五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 52
第一項 立法理由/ 52
第二項 侵害繼承權之意義及時點/ 54
第三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57
第四項 繼承回復請求之當事人/ 64
第五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 69
第六項 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與拋棄/ 71
‧第三章 繼承之效力
第一節 繼承之標的/ 81
第一項 總 說/ 81
第二項 得為繼承之標的/ 82
第三項 不為繼承之標的/ 84
第四項 法律關係與繼承/ 85
第二節 繼承之費用/ 88
第一項 立法意旨/ 88
第二項 繼承費用之內容/ 88
第三節 遺產酌給請求權/ 90
第一項 總 說/ 90
第二項 遺產酌給請求之要件/ 90
第三項 遺產酌給之順序及標準/ 94
第四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性質/ 97
第五項 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99
‧第四章 共同繼承
第一節 遺產之公同共有/ 101
第一項 總 說/ 101
第二項 遺產之管理/ 102
第三項 遺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 102
第二節 債務之繼承/106
第一項 外部關係/106
第二項 內部關係/106
第三節 遺產分割之自由與限制/108
第一項 遺產分割之自由/108
第二項 遺產分割之限制/108
第四節 遺產分割之方法/115
第一項 遺囑指定分割/115
第二項 協議分割/118
第三項 裁判分割/120
第五節 分割之實行/124
第一項 債務之扣還/124
第二項 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126
第六節 分割之效力/140
第一項 移轉主義/140
第二項 共同繼承人間權利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140
第三項 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146
第四項 各繼承人有無資力者時擔保責任之分擔/147
第五項 繼承人連帶責任之免除/148
‧第五章 概括繼承與拋棄繼承
第一節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151
第一項 立法背景/151
第二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意義/152
第三項 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59
第四項 繼承人未提出遺產清冊時之清算程序/177
第五項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於特殊情形之溯及適用/180
第二節 概括繼承無限責任/183
第一項 意定的無限責任/183
第二項 法定的無限責任/184
第三節 拋棄繼承/188
第一項 拋棄繼承之意義/188
第二項 拋棄繼承之要件/191
第三項 拋棄繼承之效力/193
‧第六章 無人承認之繼承
第一節 總 說/201
第一項 無人承認繼承制度之存在理由/201
第二項 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202
第二節 遺產管理人/205
第一項 遺產管理人之選任/205
第二項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206
第三項 遺產管理人之法律地位/213
第三節 繼承人之搜索/215
第四節 賸餘財產之歸屬/217
‧第七章 遺 囑
第一節 通 則/221
第一項 遺囑之意義與特殊性/221
第二項 遺囑之內容/223
第三項 遺囑能力/225
第四項 共同遺囑/228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31
第一項 總 說/231
第二項 自書遺囑/232
第三項 公證遺囑/234
第四項 密封遺囑/238
第五項 代筆遺囑/242
第六項 口授遺囑/244
第七項 遺囑見證人之資格/254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7
第一項 總 說/257
第二項 遺囑撤回之方法/258
第三項 遺囑撤回之撤回/266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73
第一項 總 說/273
第二項 遺囑執行之準備程序/274
第三項 遺囑執行人/278
第五節 遺 贈/297
第一項 總 說/297
第二項 遺贈之效力/302
第三項 遺贈之要件/305
第四項 民法所定遺贈之種類/309
第五項 遺贈之承認與拋棄/320
第六節 特留分/326
第一項 特留分之意義/326
第二項 特留分之比例/328
第三項 特留分之算定/330
第四項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法律行為之效力/335
第七節 扣減權/337
第一項 扣減權之性質/337
第二項 扣減之標的/340
第三項 扣減權人及其相對人/345
第四項 扣減之效力/347
第五項 扣減權之消滅/350
‧主要參考文獻/354
立即查看
繼承法
ISBN13:9789575116071
出版社:元照
作者: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
裝訂/頁數:平裝/344頁
規格:23cm*17cm*1.5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1/10/01
中國圖書分類:繼承法I
內容簡介
俗語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個人畢生努力之財產,不能隨其死亡帶離世界。國家為處置人民死亡後之財產關係,特規定民法繼承編,以解決該權利義務之歸屬。為此,本書以論述民法繼承編為目的,分為兩大部分:序論與本論。於序論中闡明民法繼承權與繼承財產之特色,共分五章,依次為繼承之根據、繼承之意義及分類、繼承法之編訂、繼承法之性質與繼承權。在本論中,依民法繼承編之體系,共分為三章,首先為遺產繼承人,說明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由何人為其繼承人;其次為遺產之繼承,闡述繼承人繼承財產之方法,與繼承所生之權利與義務;最後為遺囑,乃為尊重被繼承人處置個人財產之自由意思而設,並應優先法定繼承。
本書為三代傳承之著作,由大戴(炎輝)、中戴(東雄)及小戴(瑀如)所共同撰述。各代有不同的時代背景與社會環境,而呈現立法與修法之進展。本書之主要特色有二:其一,繼承法在於解決被繼承人之財產如何由繼承人繼承,而以財產法之規定易發生牴觸。於發生牴觸時,應如何優先適用,有深人檢討。其二,理論之探討,需要實務之配合,方能融會貫通,為此本書另以「繼承法實例解說」予以搭配,以期讀者能融會貫通,而有條理的解決因繼承所生之法律疑難。
目錄
自 序/戴炎煇
繼承編修訂版自序/戴東雄
民國一一○年修訂版自序/戴瑀如
作者簡介
【第一編 序 論】
第一章 繼承之根據/3
第二章 繼承之意義及分類/7
第三章 繼承法之編訂/13
第四章 繼承法之性質/29
第五章 繼承權/31
【第二編 本 論】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37
第一節 繼承之開始/37
第二節 繼承人之資格、種類及順序/40
第一款 繼承人之資格/40
第二款 繼承人之種類及順序/43
第三節 各種繼承人/48
第四節 代位繼承/58
第五節 應繼分/67
第六節 繼承權之喪失/72
第一款 繼承權喪失制度之沿革/72
第二款 繼承喪失之意義、事由及效力/76
第七節 繼承回復請求權/84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107
第一節 繼承之效力/107
第一款 繼承之標的物/107
第二款 繼承之費用/112
第三款 遺產受酌給權/113
第四款 共同繼承/120
第二節 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130
第一款 總 說/130
第二款 民國19年限定繼承之主要內容/138
第三款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法定限定繼承)之特色/141
第四款 遺產之清算/157
第五款 強制無限責任繼承與任意無限責任繼承/171
第六款 過渡條款之溯及適用/175
第三節 遺產之分割/177
第一款 繼承遺產之分割/177
第四節 繼承之拋棄/199
第一款 總 說/199
第二款 拋棄繼承之效力/211
第五節 無人承認繼承/221
第一款 總 說/221
第二款 繼承財產之管理及清算/224
第三款 繼承人之搜索及賸餘財產之歸屬/231
第三章 遺 囑/235
第一節 總 論/235
第一款 遺囑制度之沿革及存在理由/235
第二款 遺囑之意義及內容/239
第三款 遺囑能力/240
第二節 遺囑之方式/243
第一款 總 論/243
第二款 普通方式之遺囑/244
第三款 特別方式之遺囑/252
第四款 見證人之資格/256
第三節 遺囑之撤回/258
第一款 總 說/258
第二款 遺囑撤回之方法/260
第三款 遺囑撤回之效力/263
第四節 遺囑之執行/266
第一款 遺囑之提示與開視/266
第二款 遺囑執行人/268
第五節 遺囑之效力/275
第六節 遺 贈/278
第一款 總 說/278
第二款 遺贈之效力/280
第三款 遺贈之承認及拋棄/285
第七節 特留分/288
第一款 總 說/288
第二款 特留分之意義及拋棄/291
第三款 特留分權利人及其數額/293
第四款 特留分之算定/294
第五款 特留分之扣減/297
主要參考書/309
立即查看
兩岸繼承經典法律案例解析 (1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兩岸繼承經典法律案例解析》是鄭律師多年實務經驗的精華之作,內容豐富且具高度實務價值。書中從兩岸繼承法制的重大差異切入,深入解析具體案例,為讀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探討。無論是第一章中對兩岸繼承法制關鍵差異的比較,還是後續章節中針對實務經典案例的詳細分析,書中專業的見解均能讓讀者豁然開朗。
這本書不僅是法律專業人士的寶典,更是有兩岸繼承需求者不可或缺的實用指南。鄭律師憑藉豐富的實務經驗,結合兩岸繼承法的特殊性,讓讀者在面對複雜的法律問題時都能找到解答。從本書中,讀者不僅能學習法律知識,還能獲得實際的法律指引,每一頁都凝聚了鄭律師的智慧與心血,這本書的出版,無疑是對兩岸法制交流與發展的一大貢
【目錄】
立即查看
老師開講-民法(親屬.繼承) (4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目錄】
立即查看
東亞脈絡下的釣魚台:繼承、轉化、再前進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四十年來,世界局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著冷戰的結束,中國的崛起,日本的衰退,四小龍的經濟起飛,跟隨帶動整體亞洲的發展。
近年來歐美的金融風暴,隨之而來的歐債危機,歐美的影響明顯逐漸地萎縮,一個以亞洲為中心的世界秩序在逐漸地形成。 然而,近年來釣魚台的爭議不減反增,近日來更隨著日韓獨島的爭議,南韓總統李明博戲劇性強勢地登島。加上14名香港保釣人士搭乘「啟豐二號」,意外地突破日本海防巡邏船重重的包圍,成功登陸釣魚台,並插上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
這個動作透過現代媒體,迅速地傳播全球,不僅震驚了日本外務省,也觸及了兩岸敏感的神經,頓時成為全球的首頁新聞。突然之間,領土的主權、民族的驕傲、歷史的仇恨,一夕之間成為國際新聞的焦點,暗地裡更洶湧著中、美、日角力的暗潮。
上述種種突顯了亞洲仍存在許多危險的領土主權爭議,如不妥善處理,隨時可能爆發成全球的機。 因此這一次釣魚台論壇,我們決定採取一個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希望不論新或舊世代的知識分子、老或年輕的保釣人士,不要只侷限在華人社會裡,緬懷釣運轟轟烈烈的過去、緊握住民族主義的大旗吶喊,而能更進一步嘗試以新世代的眼光和思維來探討、分析及開拓釣魚台的新水平線。
保釣運動不只是一代熱血青年的青春夢,更是一段活生生的當代史。正是這四十年來未曾稍息的紛爭讓我們看見國家主權的虛無與荒謬,如何伴隨著戰爭記憶與冷戰結構張牙舞爪,威脅著邊境居民的安全與島嶼海洋生態的存續。
本書選擇將釣魚台問題置放在東亞區域和平與冷戰結構的雙重脈絡中來理解,因為反抗強權、尋求和平亦是保釣運動的精神遺產。
我們認為,保釣運動的論述不應以領土主權為終點,而該以尋求東亞和平為起點,面對日益惡劣的資本掠奪與環境破壞,我們需要開展不同的保釣論述,跳脫愛國主義、領土主權與開發思維,以尋求區域的和平發展與土地正義。釣魚台不只是一個懸而未決的領土爭議,更是一個具有歷史厚度和複雜度的思想問題,值得我們持續回顧、反思與繼承。
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