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與心理治療: 理論與實務 (5版)
其他會員也一起購買
書名: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 中文第五版 2024年 (Theory & Practice of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11/E)
作者: Corey
譯者:修慧蘭
出版社:雙葉
ISBN:9786269737956
目錄
第一篇 諮商實務的基本議題
第01章 導論與概述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撰寫立場
第三節 使用本書的建議
第四節 理論章節的概述
第五節 Stan 個案簡介
第六節 Gwen 個案簡介
第02章 諮商員:兼具人性及專業的工作者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諮商員即是具療癒性的人
第三節 諮商員的個人諮商經驗
第四節 諮商員的價值觀與治療歷程
第五節 成為有效的多元文化諮商員
第六節 新手諮商員面臨的議題
第七節 摘要
第03章 諮商實務的倫理議題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把當事人的需求放在自己的前面
第三節 做倫理決定
第四節 知後同意的權利
第五節 保密原則的面向
第六節 多元文化觀點的倫理議題
第七節 衡鑑過程的倫理議題
第八節 以證據為基礎的實務之倫理議題
第九節 管理諮商實務中的多重關係
第十節 成為具倫理的諮商員
第十一節 摘要
第十二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十三節 第一部分之推薦補充讀物
第二篇 心理諮商理論與技術
第04章 精神(心理)分析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Jung 對人格發展的洞見
第六節 當代精神分析發展趨勢:客體關係理論、自體心理 學與關係取向心理分析
第七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心理分析治療
心理分析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心理分析治療在Gwen個案上的應用
第八節 摘要與評論
第九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十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十一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05章 阿德勒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阿德勒治療
阿德勒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阿德勒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06章 存在主義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存在主義治療
存在主義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存在主義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07章 個人中心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個人中心表達性藝術治療
第六節 動機式晤談
第七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個人中心治療
個人中心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個人中心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八節 摘要與評論
第九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十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十一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08章 完形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完形治療
完形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完形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09章 行為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行為治療
行為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行為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10章 認知行為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Albert Ellis 的理情行為治療
第三節 主要概念
第四節 治療歷程
第五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六節 Aaron Beck 的認知治療
第七節 Christine Padesky 和 Kathleen Mooney的優勢基礎認知行為治療
第八節 Donald Meichenbaum 的認知行為矯治
第九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認知行為治療
認知行為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認知行為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十節 摘要與評論
第十一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十二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十三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11章 抉擇理論/現實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抉擇理論/現實治療
現實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現實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12章 女性主義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主要概念
第三節 治療歷程
第四節 應用:治療技術與程序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女性主義治療
女性主義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女性主義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13章 後現代取向
第一節 當代的後現代治療代表人物
第二節 社會建構論導論
第三節 焦點解決短期治療
第四節 敘事治療
第五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後現代取向
後現代取向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後現代取向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六節 摘要與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14章 家庭系統治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家庭系統治療的發展
第三節 家庭治療的多層歷程
第四節 從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家庭系統治療
家庭治療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家庭治療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五節 摘要與評論
第六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七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八節 推薦補充讀物
第三篇 整合與應用
第15章 整合式觀點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朝向心理治療整合的趨勢
第三節 治療歷程的相關議題
第四節 技術與評估在諮商中的地位
整合取向在Stan 個案上的應用
整合取向在Gwen 個案上的應用
第五節 摘要
第六節 總結評論
第七節 自我反思與問題討論
第八節 進一步的資訊
第九節 推薦補充讀物
立即查看
票據法
系列名:律司‧高考法制‧法研所
ISBN13:9789578148710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賴宏宗
裝訂/頁數:平裝/656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0/11/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全面性著作,以期使讀者能同時兼顧「實體面的法學實力」及「程序面的答題能力」,作者於此詳加整理教科書、期刊論文、實務見解、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法律研究所考試試題。因作者本身同時兼具學術及實務背景,故本書不但所含內容既廣且深,且作者能以極平易近人的寫作方式,帶領讀者自淺而深地研習票據法,以助讀者兼顧國考及法研所考試之準備。
本書取材及內容涵蓋以下:
(一)教科書部分:本書大量參考梁宇賢、李欽賢、王志誠、曾宛如、王文宇、楊竹生等教授之著作,並整合鄭洋一、曾世雄、陳世榮、鄭玉波、楊與齡、劉興善、施文森等教授之看法,廣度及深度俱足。
(二)期刊論文部分:大量補充學者之文章及特別見解,使讀者省去自行蒐集及重新理解期刊論文之不便。
(三)實務見解部分:收錄重要之實務見解,並為讀者以粗體字標明重點所在,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實務之核心及結論。
(四)試題部分:除解說「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之外,並蒐集「法研所考試試題」,細細解說獨特見解之處。
(五)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此單元之內容涵蓋記憶題型及申論題型常考之重點,並整合圖表,使讀者能於考前一天,及考前的一個小時,快速地以「主題式」的方法複習,熟悉考點。
(六)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作者從109~99年試題中挑選具代表性的試題,並說明各選項之正確或錯誤之理由,以使讀者知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模式及深度為何。至於全面之考題範圍及解答,建議可搭配作者所著之《考點式票據法一本通》乙書演練。
(七)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作者為讀者精心挑選多年具代表性、高複雜性之國家考試申論綜合題型試題(本版新增至109年之高考法制及地特法制試題),帶領讀者以分析爭點或判斷試題重心所在之方式,進行完整之解題。
(八)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就某些學者獨有之見解,主要出現於法研所試題,作者特意將其與國家考試之共通議題予以區隔,讓讀者能依己需求來加強研讀之範圍。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票據法》,透過案例分析的圖示方法,釐清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快速掌握法條重點。
目錄
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
起手式 基礎功
第壹編 總論
第一章 「票據權利」與「票據關係主體」(主觀面)
第二章 票據之法律關係(客觀面)
第三章 票據行為(一)─基礎說明
第四章 票據行為(二)─票據行為性質之爭論及票據行為之「交付要件」
第五章 票據行為(三)─票據行為之「實質要件」
第六章 票據行為(四)─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
第七章 票據行為(五)─票據行為之代理
第八章 票據行為(六)─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九章 票據之瑕疵─偽造、變造、塗銷、毀損
第十章 票據權利之取得、行使與保全
第十一章 票據之抗辯
第十二章 票據之喪失及救濟
第十三章 票據時效
第十四章 票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
第貳編 各論-「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發票
第三章 背書
第四章 承兌
第五章 參加承兌
第六章 保證
第七章 到期日
第八章 付款
第九章 參加付款
第十章 追索權
第參編 各論-「本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本票之發票
第三章 本票之見票
第四章 本票之強制執行
第五章 甲存本票
第六章 本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第肆編 各論-「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種類、支票之法律關係
第二章 支票之發票
第三章 支票之付款提示
第四章 支票之付款
第五章 特殊支票之一─保付支票
第六章 特殊支票之二─平行線支票
第七章 特殊支票之三─遠期支票
第八章 支票之追索權
支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附錄一 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
附錄二 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
附錄三 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
第一章 李欽賢教授之學說
第二章 曾宛如教授之學說
第三章 王志誠教授之學說
第四章 梁宇賢教授之學說
附錄四 票據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立即查看
Forensic Science: The Basics (2版)
相關熱銷的書籍推薦給您
As forensic science continues to play a wider role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crimes and apprehension of criminals, those without crime scene or crime lab training must now become familiar with the techniques and language of the forensic scientist. Avoiding the complicated science and graphic violence typical of most forensic references, this book is written specifically for those without forensic science experience. While it provides a professional reference for those not steeped in the details of forensic science, the wealth of instructor material available for teachers and its pedagogical approach make this an ideal textbook for high school and introductory level courses.
Following up on the tremendously popular first edition, Forensic Science: The Basics, Second Edition now adds the insight of a new co-author who is known nationally for training instructors how to teach forensic science at all levels of education. The book takes readers from the initial evidence collection process, through the evaluation procedures, right up to and including the courtroom presentation.
Packed with case studies, photographs, and exercises, this book provides everything the non-scientist needs to be able to understand and utilize the vital research approaches that forensic science can offer.
"Test Yourself" questions at the end of each chapter familiarize you with the language and approaches needed to understand and communicate with experienced crime scene investigators and laboratory personnel.
Offering the forensic sciences at their most accessible, Forensic Science: The Basics, Second Edition is a valuable resource for detectives, journalists, prosecutors, defense attorneys, and other non-science professionals who need to understand, interpret, and report on the newest advances in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PowerPoint® lecture slides, test bank, and other ancillary material on CD-ROM is available with qualifying course adoption
立即查看
就是這本刑法概要體系+解題書 2版 <讀享> (2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書名:就是這本刑法概要體系+解題書
作者:周易著
出版社:讀享
出版日期:9/1/2019
版次:2版
條碼:9789574641260
本書特色
「刑法概要」雖名為「概要」,惟範圍之大、內容之廣,讀來每每讓人扶額。加上近年考題難度漸增,對考生來說更是雪上加霜。為解決以上困境,筆者以簡馭繁,透過淺白的筆法、詳實的口吻,說明複雜的刑法體系。而在題目收錄上,本書大量蒐集三四等、普考,以及轉學考試題,並撰寫分析或擬答,以收學習之效。
希望讀者閱讀本書後,能一舉榮登金榜,加油!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
補教名師
(刑法相關著作10餘本)
來自桃園,作者和講師雙棲,仍在補教舞台走跳中。
對於法律的愛源自刑法,目前仍持續耕耘。近期跨足刑訴,希望透過整合,讓同學不再畏懼刑事法,甚或愛上它。這就是我努力最大的回報吧!
二版序
有很多人問我:「你怎麼那麼愛寫書?寫書很燒腦,稿費換算時薪也不高,為什麼還要寫?」我想,因為一口氣吧!想當年,因為覺得市面上考試用書選擇太少,加上自己年輕氣盛,想闖出名號,所以投身其中,讓市場上多一種選擇。殊不知開始寫之後,害怕寫錯的恐懼竟不斷襲來。但頭都洗下去了,可不能反悔,所以只能戰戰兢兢、字字斟酌,為讀者負責。
回顧過往寫作生涯,一直以來都以司律的高度來寫書,總想把問題講得複雜一點。然而,對很多同學來說,在他們面前建立起一道道專業的高牆,讓他們無法攀越,最終只會澆熄對於刑法的熱情,這絕非任何考試用書作者的寫作本意。所以,筆者痛定思痛,從今年起,努力撰寫「給司律以外同學」念的刑法書籍,力求白話易懂,就好像白居易的文字一樣老嫗能解,因為沒人喜歡阿嬤的裹腳布。希望這次花新台幣買這本書的你,能看見筆者改版的用心。
除了課文變得更簡單白話外,題目的選輯也做了調整。筆者增補了107、108年司律以外考題的解析,更加上許多轉學考考題。由於市面上專門給準備轉學考的體系書不多,許多同學反應希望有一本刑法參考書可供閱讀,因此本書二版收錄其中,讓大家能好好練習。希望這本書會成為你應試的首選。
再者,關於大法庭新制施行後,沒有案例事實的判例已停止適用。因此,在本次改版時,筆者和編輯已經將這些停止適用的判例拿掉了,剩下有案例事實的判例,但它們的效力跟一般判決沒有兩樣,所以字號不需要記,只要瞭解內容即可。
這本書能再版,筆者不知吞了幾顆半熟的日出才完成的,實在累炸。首先要感謝編輯們的包容,因為筆者的龜毛,加上修法來搗亂,本書的內容一改再改,深感抱歉;當然,更要謝謝一直陪在身邊的北鼻,這陣子因為趕稿,經常把你晾在一邊,謝謝你的體諒,我愛你。
最後,筆者要說:沒有讀者,就沒有我。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祝各位考試順利,築夢踏實!
2019年7月29日 周易
於賀運咖啡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Ⅰ
實例題之解題架構 Ⅲ
A 刑法總則
1 單獨行為人犯罪之刑事責任
【第一節】縱向觀察—犯罪三階層體系 A-1-6
一、審查階層1: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A-1-7
二、審查階層2:違法性 A-1-39
三、審查階層3:罪責 A-1-62
四、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A-1-79
【第二節】橫向觀察—犯罪行為階段 A-1-81
一、概說 A-1-81
二、預備階段 A-1-83
三、未遂階段 A-1-84
【第三節】交錯適用—錯誤論 A-1-113
一、從各階層的功能出發,釐清錯誤的本質 A-1-113
二、對於禁止規範產生之錯誤 A-1-113
三、對於容許規範產生之錯誤 A-1-127
四、另一種觀察視角—正面錯誤vs.反面錯誤 A-1-134
2 多數行為人參與犯罪之刑事責任
【第一節】概說 A-2-4
一、多數行為人參與刑事犯罪之特殊性 A-2-4
二、學說對於正犯與共犯之區別 A-2-5
三、實務對於正犯與共犯之區別 A-2-6
【第二節】正犯論 A-2-7
一、概說 A-2-7
二、學說理解之間接正犯 A-2-8
三、實務理解之間接正犯 A-2-16
四、學說理解之共同正犯 A-2-18
五、實務理解之共同正犯 A-2-25
【第三節】共犯論 A-2-37
一、共犯從屬性原則 A-2-37
二、教唆犯 A-2-39
三、幫助犯 A-2-52
【第四節】連鎖共犯 A-2-58
【第五節】正犯、共犯與身分 A-2-61
3 競合論
【第一節】為什麼需要競合? A-3-4
【第二節】行為數:一行為或數行為?—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之區辨 A-3-5
一、概說 A-3-5
二、行為單數 A-3-5
三、行為複數 A-3-10
【第三節】罪名數:一罪或數罪?—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法律效果之區辨 A-3-11
一、一罪之法律效果⑴—法條競合(法規競合) A-3-11
二、一罪之法律效果⑵—想像競合 A-3-12
三、一罪之法律效果⑶—與罰前、後行為 A-3-12
四、數罪之法律效果—數罪併罰 A-3-13
4 其他重要考點
【第一節】刑法之效力 A-4-4
一、時之效力 A-4-4
二、地之效力 A-4-7
三、外國裁判之效力 A-4-11
【第二節】刑法之解釋 A-4-13
一、解釋方法舉隅 A-4-13
二、立法解釋(刑§10) A-4-16
【第三節】刑罰與保安處分 A-4-29
一、刑事制裁體系概說 A-4-29
二、刑罰 A-4-30
三、保安處分 A-4-36
【第四節】沒收 A-4-39
一、概說 A-4-39
二、犯罪物沒收 A-4-41
三、犯罪所得沒收(利得沒收) A-4-46
四、沒收之過苛調節條款 A-4-54
五、沒收之宣告 A-4-55
B 刑法分則
1 概說
【第一節】刑法規範結構 B-1-4
【第二節】法益的編排體系 B-1-6
2 侵害個人法益犯罪
【第一節】侵害個人專屬法益之犯罪 B-2-4
一、侵害個人生命身體型 B-2-4
二、侵害個人自由型 B-2-35
三、侵害性自主型 B-2-52
四、侵害名譽信用型 B-2-79
五、侵害個人秘密隱私型 B-2-84
【第二節】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之犯罪 B-2-93
一、概說 B-2-93
二、侵害個別財產型 B-2-95
三、侵害整體財產型 B-2-145
四、財產後續處理型 B-2-176
3 侵害超個人法益犯罪
【第一節】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 B-3-4
一、放火失火型 B-3-4
二、妨害交通型 B-3-19
三、妨害公共場所安全型 B-3-33
四、妨害公共衛生型 B-3-34
五、妨害電腦使用型 B-3-38
六、侵害公共信用型 B-3-43
七、妨害善良風俗型 B-3-78
八、妨害婚姻與家庭型 B-3-84
九、妨害社會公序良俗型 B-3-89
【第二節】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B-3-92
一、貪污濫權不忠型 B-3-92
二、妨害公務運作型 B-3-110
三、妨害人民參政權正常行使型 B-3-114
四、妨害社會公共秩序型 B-3-121
五、妨害刑事司法權正確行使型 B-3-129
歷屆試題索引 i
立即查看
周易的基礎刑法總則解題書 (2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先求有再求好,學好刑總沒煩惱
對於初學刑法的讀者來說,掌握答題重點無疑是邁向刑法學習之路的第一步。本書
透過重點回顧、圖表整理等編排,帶領讀者先穩固基本觀念,再藉由精準擬答讓瞭
解答題架構、深化其內涵。
◐考題與實務一次更新
本次改版收錄最新國考、轉學考考題,且一併增補相關實務判決與學說整理,協助
你在上榜之路更加順利!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 故意作為既遂犯 1-1
TOPIC 1 因果關係、客觀歸責 1-4
1 雙重(擇一)因果關係【11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9
2 反常因果歷程【106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1-11
3 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改編自109身特─執達員(四等)(節錄)】 1-17
TOPIC 2 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1-19
4 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1-19
TOPIC 3 重要阻卻違法事由1:正當防衛 1-24
5 現在性之認定:預先防衛(兼論防衛行為必要性之認定)【108地特─一般
行政(三等)】 1-35
6 現在性之認定:對於個別財產犯罪之正當防衛【109司特─書記官(三等)】
1-38
7 防衛情狀之認定、正當防衛之社會倫理限制【改編自101身特─一般行政(三
等)】 1-41
8 防衛情狀之認定、防衛過當【101律師(節錄)】 1-45
9 受虐、家暴案例之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改編自9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
(四等)】 1-49
10 正當防衛之綜合考題【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1-52
TOPIC 4 重要阻卻違法事由2:緊急避難 1-55
11 自招危難【10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59
12 攻擊性緊急避難【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63
13 避難行為之利益衡量:以法益所受危險程度為判準【106一般警察—行政
警察人員(四等)】 1-66
14 緊急避難之綜合考題【10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1-68
15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交錯──涉及「防衛第三人」的問題【106地特─法
律廉政(四等)】 1-70
TOPIC 5 其他阻卻違法事由 1-74
16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緊急避難【108高考─一般行政(三
級)】 1-77
TOPIC 6 原因自由行為 1-80
17 原因自由行為之審查:以「構成要件模式」之「前置說」為例【105身特─
一般行政(三等)】 1-84
Chapter2 未遂犯 2-1
TOPIC 1 著手之認定 2-4
1 竊盜罪、加重竊盜罪之著手【改編自104升官等─廉政(薦任)】 2-6
2 放火罪之著手【107台綜大轉學考(節錄)】 2-10
3 虛遷戶籍投票罪之著手【改編自108高考─法制(三級)】 2-12
TOPIC 2 不能未遂 2-14
4 不能未遂1【改編自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18
5 不能未遂2【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2-21
TOPIC 3 中止/準中止未遂 2-25
6 中止未遂1【99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32
7 中止未遂2【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2-34
8 準中止未遂【100地特─法制(三等)】 2-38
Chapter3 刑法上之錯誤 3-1
TOPIC 1 構成要件錯誤 3-3
1 等價客體錯誤【107原特─法警(四等)】 3-7
2 擇一故意與打擊錯誤之區別【104高考─法制(三級)】 3-9
3 結果提前發生之因果歷程錯誤【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14
4 結果延後發生之因果歷程錯誤【108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3-16
TOPIC 2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3-18
5 正當防衛與誤想防衛之界線:「表見侵害」之探討【109調查局─調查工作
組(三等)】 3-22
6 典型案例:誤想防衛【108台大B卷(節錄)】 3-26
TOPIC 3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3-31
7 偶然防衛【111地特─法制(三等)】 3-31
TOPIC 4 禁止錯誤 3-34
8 可避免之禁止錯誤【改編自10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3-35
Chapter4 不純正不作為犯、過失犯與加重結果犯 4-1
TOPIC 1 不純正不作為犯 4-4
1 保證人地位:緊密生活共同體【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4-8
2 保證人地位:事實上自願承擔【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4-10
3 保證人地位:危險前行為【改編自107律師】 4-12
4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綜合考題【106高考─法制(三級)】 4-15
TOPIC 2 過失犯 4-17
5 行為不法【改編自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4-20
6 結果不法【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4-22
TOPIC 3 故意與過失之結合:加重結果犯 4-25
7 加重結果犯【改編自103原特─法制(三等)】 4-28
Chapter5 犯罪參與 5-1
TOPIC 1 正犯與共犯的區別 5-3
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別理論【改編自108司律】 5-7
TOPIC 2 正犯各論1:共同正犯 5-9
2 預備犯能否成立共同正犯?【9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22
3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1【106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5-24
4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2、共同正犯逾越【109司事官─營繕工程事務組(三等)】
5-26
5 共同正犯與加重結果犯【105高考─法制(二級)】 5-30
6 相續共同正犯【109高考─法制(三級)】 5-32
7 共同正犯著手前脫離【改編自107高考─法制(二級)】 5-36
8 共同正犯著手後脫離、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38
9 不純正不作為犯正犯之認定【改編自106律師】 5-41
10 共同正犯之綜合考題【改編自77司法官】 5-46
TOPIC 3 正犯各論2:間接正犯 5-49
11 間接正犯vs.教唆犯【108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5-51
12 間接正犯之著手【11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53
13 間接正犯之綜合考題【改編自104司法官】 5-55
TOPIC 4 共犯各論1:教唆犯 5-57
14 共犯限制從屬性【9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5-59
15 正犯發生等價客體錯誤,是否影響教唆犯之刑責?【112退役轉任─一般行
政(三等)】 5-61
16 教唆犯於刑法分則之應用:犯人教唆他人頂替、被告教唆證人偽證之行為
評價【103司特─書記官(三等)】 5-66
TOPIC 5 共犯各論2:幫助犯 5-70
17 幫助未遂之評價【106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74
18 幫助行為與正犯行為之因果關係【109身特─執達員(四等)】 5-76
19 中性行為【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5-78
TOPIC 6 交錯適用:正犯、共犯與身分犯 5-81
20 刑法第31條第2項之適用【10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5-82
21 雙重身分犯【105海巡─海巡行政(三等)】 5-85
Chapter6 其他重要考點 6-1
TOPIC 1 犯罪競合 6-1
1 接續犯與集合犯之區別【10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6-4
TOPIC 2 沒收 6-6
2 犯罪所得沒收1──「中性成本支出」非犯罪所得【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節錄)】 6-14
3 犯罪所得沒收2──「事實上共同處分權」之認定【文章改編題】 6-18
TOPIC 3 刑法適用範圍 6-21
4 屬地原則【108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6-23
5 世界法原則【107移特─移民行政(四等)(節錄)】 6-27
Chapter7 轉學考解題專區 7-1
1 累積因果關係【111台綜大轉學考】 7-1
2 正當防衛之社會倫理限制:挑唆防衛【106東吳轉學考】 7-4
3 延展型防衛過當【106北大轉學考】 7-7
4 於過失犯主張正當防衛,是否以具有「防衛意思」為必要?【109東吳轉學
考】 7-14
5 反常因果歷程、中止未遂【106東吳轉學考】 7-17
6 形式預備犯能否類推適用中止未遂規定、準中止未遂【105政大轉學考】 7-20
7 保證人地位之綜合考題【107高大轉學考】 7-23
8 雙重具體化錯誤【111政大轉學考】 7-25
9 雙重錯誤【108台綜大轉學考】 7-32
10 共同正犯逾越【106高大轉學考】 7-36
11 共同正犯著手後脫離【100東吳轉學考】 7-38
12 共犯之綜合考題【102東吳轉學考(節錄)】 7-40
Chapter8 綜合考點解題專區 8-1
1 客觀歸責理論、不能未遂、準中止未遂【92司特─書記官(四等)】 8-1
2 不作為幫助、犯罪物沒收【改編自108司事官─財經事務組(三等)】 8-5
3 強制罪正面審查違法性、剝奪行動自由罪與傷害罪之競合【108司特─書記
官(四等)】 8-9
4 犯意變更(以轉念強盜為例)、形式結合犯故意之認定(以強盜罪結合犯為
例)【104地特─法制(三等)】 8-14
索引 A
立即查看
刑法實務學說對話解題書 (2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為了備戰新型態100分型司律考題,本書針對許多議題補充大量學說與實務見解之對應,並結合曾經出現過之國考考題供大家練習。另外亦在每題的擬答中,盡可能針對「己見」之部分增加論述,達到學說、實務、己見三者並陳,以因應現在閱卷老師想要看到大家有深度論述的答題趨勢。
本次改版加入修法的性隱私影像相關犯罪、加重私行拘禁罪,及收錄相關最新實務見解,也加入最新試題。特色如下:
.作者閱讀了大量的文章,希望透過濃縮整理,把重要的爭議內容及看教科書時不見得會細看的問題,以白話文的方式,作介紹。
.作者大量搜集法院實務判決,並針對一些爭點在本文或註腳內並列不同或相反見解,供讀者參照。除可應付考試外,將來順利上岸從事實務工作時,仍可帶給大家延續性的幫助。
.為了因應新型態考試,在答題方面的論述有所增加。此外,在解題後,除了呈現實務與學說之對話,更增加不少作者與讀者間之對話,以謝律師的補充方式呈現,幫助讀者快速吸收繁雜的刑法概念。
【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總則
第一章 刑法之效力
肯亞詐騙案(王皇玉老師文章)
第二章 刑法之解釋
壹、前情提要
貳、重傷(改編自108年司律)
參、凌虐(102年律師)
肆、性隱私影像(112年三等調查局)
第三章 構成要件
第三人行為介入與客觀歸責(改編自108年東吳法研)
第四章 違法性
壹、現在不法侵害之判斷(改編自107年司法官)
貳、容許構成要件錯誤(108年台大法研)
參、延展型防衛過當(103年三等一般行政)
肆、挑唆防衛(筆者自擬)
伍、文章補充:過失犯與正當防衛(許恒達老師文章)
陸、強制型緊急避難(筆者自擬)
柒、自招危難(陳志輝老師文章)
捌、額外補充:強制輸血與緊急避難(吳耀宗老師文章)
第五章 著手與未遂犯
壹、前情提要
貳、分則之著手(放火)(105年司法官
參、分則之著手(竊盜)(104年司法官)
肆、中止犯之既了未遂與未了未遂(謝煜偉老師文章)
伍、預備犯之中止(99年司法官)
陸、不能未遂與準中止犯(筆者自擬)
第六章 教唆犯與幫助犯
壹、幫助犯之因果關係(108年司律)
貳、中性幫助行為(105年司法官)
參、加重教唆(100年律師)
肆、教唆與錯誤(筆者自擬)
伍、不作為正共犯(106年台大法研)
第七章 間接正犯
利用他人過失之間接正犯(104年司法官)
第八章 共同正犯
壹、相續共同正犯(108年政大法研)
貳、共同正犯脫離(108年北大法研)
第二部分 刑法分則
第九章 人格法益
壹、所知所犯法理之運用(刑法第271條VS刑法第275條)(改編自106年律師)
貳、生母殺嬰罪與墮胎罪(102年律師)
參、遺棄罪(107年台大法研)
肆、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筆者自擬)
伍、強制罪(節錄自106年政大法研)
陸、侵入住宅建物罪(筆者自擬)
柒、妨害名譽罪章(105年司法官)
捌、妨害秘密罪章(改編自104年退除役軍人轉任法律廉政)
玖、妨害性自主罪章(節錄自105年台大法研)
第十章 財產法益
壹、各類財產犯罪之區別(103年司法官、改編自101年司法官)
貳、竊盜罪(節錄自103年律師)
參、侵占罪(99年高考法制)
肆、強盜罪(108年台大法研)
伍、準強盜罪(節錄自104年司法官)
陸、詐欺罪(106年司法官)
柒、擄人勒贖罪(104年律師)
第十一章 社會法益
壹、放火罪(105年北大法研)
貳、妨害往來安全(104年律師、105年律師)
參、不能安全駕駛罪(108年檢察事務官偵查組)
肆、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99年司法官)
伍、刑法第185條(許恒達老師文章)
陸、千面人(100年司法官)
柒、偽造系列(101年司法官、105年司法官、100年律師、改編自107年台大法研)
第十二章 國家法益
壹、賄賂罪(105年台大法研、改編自100年司法官、103年律師)
貳、妨害公務罪(107年輔大法研)
參、提前賄選(蔡聖偉老師文章)
肆、妨害投票罪(109年台大法研)
伍、脫逃罪(97年律師)
陸、妨害司法(102年司法官)
第十三章 一百分考題專區
立即查看
就是這本刑事訴訟法概要體系+解題書 (2版)
類似書籍推薦給您
【簡介】
□本次改版重點
包含近年刑事訴訟法增修與實務見解更新並收錄109~112年司法特考、高普考、地方特考考題。
□最直觀的思考脈絡,照著刑事案件流程走準沒錯
本書作者依實際刑事實務經驗編寫,也就是一般人思考刑案「最直觀」的脈絡,絕非純粹按照法條條號順序撰寫、造成讀者觀念破碎。
□讀什麼,就記什麼;記什麼,就寫什麼!
本書內容盡量直接以擬答方式呈現給讀者,加上實務見解及簡潔有力的講解,協助讀者理解、求最有效率上榜。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I
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概述 Ⅲ
偵查至一審法院的刑事訴訟程序流程 V
A 偵查程序
1 由檢察官發動偵查
【前 言】檢警關係 A-1-3
一、發查制度 A-1-3
二、退案審查制度 A-1-3
【第一節】偵查開始的原因 A-1-4
一、告訴 A-1-4
110司特─執行員(四等) A-1-19
109司特─法警(四等) A-1-19
109普考─法律廉政 A-1-20
108普考—法律廉政 A-1-20
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21
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A-1-21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22
105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A-1-23
104司特—法警(四等) A-1-23
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24
103司特—法警(四等) A-1-24
100地特—法律政風(四等) A-1-25
二、告發 A-1-26
三、自首 A-1-26
四、其他知有犯罪嫌疑之情形 A-1-26
【第二節】偵查中的搜索、扣押 A-1-27
一、搜索 A-1-27
112司特—法警(四等) A-1-50
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1
111司特─法警(四等) A-1-51
110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2
109普考─法律廉政 A-1-53
109司特─執行員(四等) A-1-53
109司特─法警(四等) A-1-53
109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5
107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5
105司特—法警(四等) A-1-57
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7
103司特—法警(四等) A-1-57
101普考—法律廉政 A-1-58
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58
100普考—法律政風 A-1-59
100司特—法警(四等) A-1-59
二、扣押 A-1-60
109普考─法律廉政 A-1-67
106普考—法律廉政(節錄) A-1-68
103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A-1-69
三、經「違法搜索、扣押」所取得之證據 A-1-71
110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A-1-74
107司特—法警(四等) A-1-74
106司特—法警(四等) A-1-76
106司特—書記官(四等) A-1-78
105司特—法警(四等) A-1-80
104司特—書記官(四等) A-1-82
103普考—法律廉政 A-1-85
103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86
102司特—書記官(四等) A-1-86
102普考—法律廉政 A-1-88
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A-1-89
四、勘察 A-1-90
109司特─法警(四等) A-1-91
【第三節】偵查中聲請羈押 A-1-92
一、嫌疑人、被告到場接受偵訊之方式 A-1-92
110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100
107司特—法警(四等) A-1-100
106普考—法律廉政(節錄) A-1-101
106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A-1-101
106普考—法律廉政 A-1-102
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102
二、羈押 A-1-103
112司特─執行員(四等) A-1-115
112普考─法律廉政 A-1-115
111普考─法律廉政 A-1-115
110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116
110普考─法律廉政 A-1-117
110司特—法警(四等) A-1-117
106司特—法警(四等) A-1-117
105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118
103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A-1-119
【第四節】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偵查中之辯護人 A-1-120
一、偵查不公開原則 A-1-120
二、偵查中之辯護人 A-1-122
112司特─書記官(四等) A-1-128
112司特─法警(四等) A-1-128
110普考—法律廉政 A-1-129
109司特—執行員(四等) A-1-129
108普考—法律廉政 A-1-129
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129
107司特—執行員(四等) A-1-130
107鐵特—法律廉政(員級)(節錄) A-1-130
105司特—法警(四等) A-1-130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A-1-131
103司特—法警(四等) A-1-131
2 由檢察官終結偵查—檢察官的起訴裁量
【第一節】不起訴與緩起訴 A-2-3
一、不起訴 A-2-3
二、緩起訴 A-2-11
三、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A-2-17
112司特—執行員(四等) A-2-18
110普考—法律廉政 A-2-18
107司特—執行員(四等)(節錄) A-2-18
106司特—法警(四等) A-2-19
105司特—法警(四等) A-2-19
105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A-2-20
105普考—法律廉政 A-2-21
102司特—法警(四等) A-2-23
100地特—法律政風(四等) A-2-23
【第二節】提起公訴 A-2-24
【第三節】行政簽結 A-2-24
B 法院審理程序
1 起訴—案件繫屬於法院
【第一節】送達 B-1-3
一、期日與期間 B-1-3
二、送達 B-1-4
三、以上訴期間計算為例 B-1-9
108司特—執行員(四等) B-1-10
101司特—書記官(四等) B-1-10
【第二節】起訴種類之一—公訴 B-1-12
一、公訴程式 B-1-12
106司特—法警(四等) B-1-15
105普考—法律廉政 B-1-15
108司特—法警(四等) B-1-22
105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22
104普考—法律廉政 B-1-23
二、法院對公訴之程序審查 B-1-24
112普考─法律廉政 B-1-34
112司特─法警(四等) B-1-34
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35
110普考─法律廉政 B-1-35
109司特—書記官(四等) B-1-36
108普考—法律廉政 B-1-36
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B-1-37
108司特—法警(四等) B-1-38
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B-1-39
107司特—法警(四等) B-1-40
106普考—法律廉政 B-1-40
三、起訴審查制 B-1-42
【第三節】案件單一性與同一性 B-1-44
一、何謂「案件單一性」? B-1-44
二、何謂「案件同一性」? B-1-52
三、數罪併罰 B-1-55
四、「漏未判決」與「已受理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 B-1-56
112司特─書記官(四等) B-1-58
111司特─書記官(四等) B-1-58
111司特─書記官(四等) B-1-59
111普考─法律廉政 B-1-60
109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60
109司特─法警(四等) B-1-61
104司特—法警(四等) B-1-62
102司特—法警(四等) B-1-62
102普考—法律廉政 B-1-63
【第四節】起訴種類之二—自訴 B-1-64
一、自訴程式 B-1-64
二、公訴優先於自訴原則、自訴不可分原則 B-1-66
三、自訴的其他相關規定 B-1-72
109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73
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B-1-73
104普考—法律廉政 B-1-74
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75
2 準備程序進行
【第一節】基本概念—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B-2-3
100地特—法律政風(四等) B-2-4
【第二節】法官、書記官、檢察官等人員之迴避 B-2-5
一、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B-2-5
二、經「聲請迴避」之事由 B-2-7
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9
111司特─法警(四等) B-2-9
109普考─法律廉政 B-2-9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10
103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10
【第三節】受命法官應處理之事項 B-2-11
一、確認被告是否認罪,以決定是否適用「簡式程序」或「簡易程序」
B-2-11
112司特─法警(四等) B-2-12
二、確認被告對「證據能力」之意見 B-2-13
112普考─法律廉政 B-2-39
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39
111普考─法律廉政 B-2-39
111司特─書記官(四等) B-2-40
111司特─法警(四等) B-2-40
111司特─執行員(四等) B-2-41
110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42
110司特—法警(四等) B-2-42
109司特—書記官(四等) B-2-43
109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43
109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B-2-45
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46
107鐵特—法律廉政(員級)(節錄) B-2-46
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B-2-47
105普考—法律廉政(節錄) B-2-48
105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50
104司特—書記官(四等) B-2-51
104司特—法警(四等) B-2-53
104普考—法律廉政 B-2-54
104普考—法律廉政(節錄) B-2-54
103普考—法律廉政 B-2-55
102司特—書記官(四等) B-2-55
102普考—法律廉政 B-2-57
102司特—法警(四等) B-2-58
101普考—法律廉政 B-2-59
101司特—法警(四等) B-2-59
101普考—法律廉政 B-2-60
100司特—法警(四等) B-2-60
100司特—法警(四等) B-2-60
100司特—法警(四等) B-2-61
100普考—法律政風 B-2-61
【第四節】被害人保護及訴訟程序參與(民國109年增修) B-2-62
一、一般被害人均得主張此次新增修的「被害人保護」規定 B-2-62
二、特定犯罪被害人得主張此次新增修的「被害人訴訟參與」規定
B-2-65
3 審判程序進行
【第一節】審判中之辯護人 B-3-3
一、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原因」 B-3-3
二、實質辯護原則 B-3-7
三、審判中辯護人之「權限」 B-3-11
112普考─法律廉政 B-3-13
110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B-3-13
108司特—法警(四等) B-3-14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14
104司特—法警(四等) B-3-15
103普考—法律廉政 B-3-16
103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17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18
【第二節】嚴格證明法則與證據調查 B-3-19
一、嚴格證明法則 B-3-19
二、合法調查 B-3-20
108普考—法律廉政 B-3-31
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32
107司特—法警(四等) B-3-32
107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33
107鐵特—法律廉政(員級) B-3-34
104普考—法律廉政(節錄) B-3-35
103普考—法律廉政 B-3-36
102司特—法警(四等) B-3-37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37
101司特—書記官(四等) B-3-37
101司特—法警(四等) B-3-38
101司特—法警(四等) B-3-39
100普考—法律政風 B-3-40
【第三節】量刑辯論程序(民國109年增修) B-3-40
【第四節】更新審判程序 B-3-41
一、更新審判程序之「原因」 B-3-41
二、更新審判之意義 B-3-42
110司特─法警(四等) B-3-44
4 判決
【第一節】被告缺席判決 B-4-3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B-4-6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4-7
【第二節】判決確定 B-4-8
C 上訴法院之審理與判決
1 二審法院
【第一節】提起二審上訴 C-1-3
一、如何合法提起上訴? C-1-3
二、上訴權之喪失 C-1-8
108司特—法警(四等) C-1-10
107司特—執行員(四等)(節錄) C-1-10
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C-1-11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節錄) C-1-12
【第二節】二審法院之審理範圍與判決(民國110年增修) C-1-13
一、二審法院之審理範圍 C-1-13
二、二審法院應如何判決? C-1-15
110司特─書記官(四等) C-1-18
105普考—法律廉政 C-1-18
103司特—法警(四等) C-1-19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C-1-20
101司特—法警(四等) C-1-20
2 三審法院
【第一節】提起三審上訴 C-2-3
一、得上訴三審之案件 C-2-4
二、上訴三審之限制 C-2-7
三、「判決違背法令」之上訴理由 C-2-7
111司特─法警(四等) C-2-9
110司特─法警(四等) C-2-9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C-2-10
【第二節】三審法院之審理範圍與判決 C-2-11
一、三審法院之審理範圍 C-2-11
二、三審法院應如何判決? C-2-12
D 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程序
1 再審
一、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據以開啟再審之原因 D-1-3
二、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有權聲請再審之人 D-1-6
三、聲請再審之程序 D-1-6
四、當法院認為再審之聲請有理由 D-1-7
110司特─執行員(四等) D-1-7
2 非常上訴
一、原判決有何違法之情形,始得尋求非常上訴之救濟? D-2-3
二、就檢察總長所提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應如何處理? D-2-5
111普考─法律廉政 D-2-6
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D-2-6
E 沒收特別程序
一、偵查時 E-3
二、審理時 E-3
三、關於上訴救濟 E-7
四、聲請撤銷確定之沒收判決(刑訴§§455-29~455-33) E-9
五、單獨宣告沒收 E-10
立即查看
刑事訴訟法解題書
系列名:律師、司法官、法研所
ISBN13:9786269678327
出版社:波斯納
作者:唯勳
裝訂/頁數:平裝/808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3/01/01
中文圖書分類:刑事訴訟法
內容簡介
◎爭點體系總攬,快速掌握、複習,減輕國考準備壓力。
◎「說在前頭」提點章節重點,相關考題爭議扎根學習。
◎擬答學說實務併採,輔以「筆者的話」提醒細節,詳盡擬答學習更完整。
◎濃縮相關實務、學說爭點與精華,增加解題素材,精簡考前準備時間。
◎波斯納讀書會,講解試題影音化,審題考點、體系講解增強解題架構。
目錄
二版序
本書使用及功能介紹
第一篇 時為核心:訴訟流程之展開
第一章 偵查程序
主題一 告訴開始偵查
Q1:分公司得否為告訴、代行告訴之要件
Q2:告訴主觀效力──絕對告訴乃論與相對告訴乃論
Q3:告訴客觀效力
主題二 偵查終結──起訴、不起訴、緩起訴、再議與交付審判
Q1:起訴門檻區分、他字案與偵字案區別
Q2:起訴審查制檢討
Q3:不起訴效力與無效不起訴效力
Q4:提起再議之人判斷
Q5:交付審判
Q6:撤銷緩起訴合法性要件
Q7:緩起訴、不起訴最終章:緩起訴、不起訴後可否再為偵查?
第二章 審理程序
主題一 自訴
Q1:追加自訴要件
Q2:自訴強制代理
Q3:公自訴競合問題
Q4:緩起訴、再議與自訴合法與否判斷
主題二 管轄權
Q1:土地管轄
Q2:事物管轄與牽連管轄
Q3:競合管轄
主題三 簡易型程序(又稱簡捷程序)
Q1:簡易判決合法性與否判斷與上訴救濟
Q2:協商判決合法性判斷與上訴救濟
主題四 準備程序
Q1:準備程序調查刑求之自白?
Q2:準備程序後得否變更追加主張
主題五 訴訟客體:單一性、同一性
Q1:區分函請併案、追加起訴或另行起訴
Q2:追加起訴與限縮
Q3:單一性──審判不可分:經典題
Q4:單一性──上訴不可分、上訴第三審不可分VS.第348條修法
Q5:上訴不可分之限縮──VS.第348條修法
Q6:自訴與同一性關係(研究所答題模版參考)
Q7:同一性與踐行變更法條程序(國考答題模版參考)
主題六 裁判程序
Q1:冒名應訊
Q2:併案、分案審理規則與法定法官原則
Q3:判例力範圍
Q4:定罪與量刑
第二篇 以人為本──談權責與權利
第一章 法院
主題一 法官迴避判斷
Q1:再審與上訴審迴避點判斷
Q2:法官迴避與審理程序
主題二 法院的角色──刑事訴訟法第163條法院職調查爭議
Q:法院的調查義務vs.檢察官(客觀)證明義務:第163條第2項
主題三 國民法官法──正義不該從偏見探詢
Q1:國民法官法對訴訟制度影響
Q2:國民法官法對上訴審影響
Q3:國民法官法調查證據之必要與最佳證據法則
第二章 偵查機關
主題一 檢察官與警察之關係
Q:單偵查主體v.s.雙偵查主體
主題二 偵查不公開
Q:偵查不公開
主題三 檢察官與警察的告知義務
Q1:被告地位形成時點、告知義務應完整
Q2:刻意規避告知與疏未告知法律效果
Q3:警察的閒聊(教誨)是否構成不正訊問
Q4:司法警察違反告知義務:第95條第1項第2、3款
Q5:加重告知義務
主題四 不正訊問禁止與連續錄音、錄影
Q1:不正訊問:誘導訊問
Q2:利誘下的自白
Q3:遲延訊問、夜間訊問禁止
Q4:未為連續錄音錄影法律效果
Q5:綜合題──違反告知義務、不正訊問、全程錄音錄影
第三章 被告
主題一:不自證己罪與緘默權
Q1:不自證己罪原則內涵
Q2:不自證己罪、告知義務與緘默權與禁止不正訊問之內涵
Q3:美派解題:不自證己罪與緘默權──供述基準
Q4:德派解題:強迫走直線──非供述基準
Q5:不自證己罪射程範圍
Q6:不自證己罪(緘默權)的行使範圍:不包含選擇性陳述
主題二 閱卷權
Q1:偵查中的閱卷權
Q2:閱卷權──釋字第737號解釋
Q3:釋字第762號與閱卷權
主題三 接見交通權
Q1:接見律師權
Q2:監看而不與聞、拆開而不閱覽、知悉而不使用
第四章 辯護人──兼談輔佐人與被害人訴訟參與
主題一 辯護人的義務與實質辯護權
Q1:辯護人第二審代撰寫上訴理由義務、辯護人實質辯護義務
Q2:可否臨時替換辯護人辯護?
Q3:強制辯護案件判斷(§31)、審判中加重踐行變更法條(§300)
Q4:偵查中的辯護權
Q5:準備程序中的強制辯護
主題二 輔佐人與被害人訴訟參與
Q1:輔佐人與辯護人差異;輔佐人未到場效果
Q2:被害人訴訟參與
Q3:被害人卷證資訊獲知權
第三篇 強制處分
第一章 強制處分
主題一 臨檢與搜索界線
Q:逾越臨檢的搜索
主題二 搜索
Q1:附帶搜索(§130)
Q2:逕行搜索與緊急搜索(§131)探討
Q3:第三人同意搜索權源
Q4:同意搜索自願性判斷
Q5:搜索電磁紀錄──Hibox爭議
主題三 扣押
Q1:附帶扣押與事後陳報義務
Q2:另案扣押
Q3:非附隨於扣押但得為證據之物
主題四 羈押
Q1:延長羈押正當性/速審法
Q2:預防性羈押正當性
Q3:重罪羈押合法性
Q4:羈押替代手段:具保
Q5:撤銷羈押、停止羈押擊其替代措施
Q6:限制出境與限制住居
Q7:獨立限抑或替代型之限制出境、出海
Q8:暫行安置
主題五 拘提與逮捕
Q:逾越搜索權之拘提
主題六 身體檢查與鑑定留置
Q1:鑑定留置
Q2:強制取證合法性
Q3:跡證原則、拒絕證言特權衝突
第二章 特殊型態之強制處分
主題一 新型科技偵查專章GPS
Q1:線上搜索(騎著木馬大監聽)
Q2:GPS偵查合法性
Q3:破案神器──M化車判決
Q4:無聲簡訊
Q5:來源端通訊監察
Q6:雲端搜索
主題二 線民與犯罪挑唆
Q1:線民與犯罪挑唆案
Q2:網路巡邏與犯罪挑唆
第三章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主題一 通聯紀錄與使用者資料之調取
Q:調取通聯紀錄、使用者資料
主題二 監聽
Q1:監聽合法與否判斷──得一方同意監聽
Q2:監聽事前聲請為原則與監聽譯文傳聞檢視
Q3:合法之另案監聽與違法另案監聽區別
Q4:另案監聽所取得通訊內容的證據能力
Q5:逾期陳報期中報告
第四篇 證據
第一章 總論
Q1:試水溫:證據調查方式──勘驗與被告自白
Q2:國家機關保存證據義務
Q3:數位資訊的原件與複製品
第二章 各論
主題一 被告
Q1:共同被告的自白
Q2:共同被告一方測謊結果可否作為他方補強證據
主題二 證人
Q1:幼童結合性侵案件的問題
Q2:性侵害案件
Q3:性犯罪被害人證人訊問筆錄
Q4:證人拒絕證言權行使與對質詰問權衝突
Q5:證人拒絕證言權
Q6:指認程序相關問題
主題三 鑑定人/鑑定機關
Q1: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區分
Q2:機關鑑定問題
Q3:概括鑑定問題
Q4:RTS性質
主題四 勘驗筆錄
Q:勘驗在場權
第三章 證據使用禁止之放射效力/毒樹果實原則
主題一 國家機關追訴下證據使用禁止(排除法則)適用範疇
Q1:權衡領域理論、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三階段審查理論操作
Q2:非任意性自白繼續效力
Q3:美派證據排除與毒樹果實
Q4:約定取槍──證據禁止內涵
主題二 私人不法取證
Q:私人不法取證
...
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