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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 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學術科通關寶典(第十五版)-附MOSME行動學習一點通:評量.詳解.影音.擴增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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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勞動部最新公告學術科試題編寫。
2. 學科試題細分工作項目,試題與解析做一明顯區別,提升學習效果。
3. 術科【操作影片】真人教學鞏固基礎,於考場技驚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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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MOSME 行動學習一點通」,進行學科題庫線上測驗,可自我練習增強記憶力,反覆測驗提升應考戰鬥力,即學即測即評,強化試題熟練度。
‧ 評量:可在線上反覆練習學科試題,強化題目熟練度;依檢定抽題比例,進行模擬測驗。
‧ 詳解:可於線上閱讀本書詳解。
‧ 影音:登錄本書序號後,點選學習資源中的影音教學,即可反覆觀看學習。
‧ 擴增:提供數位閱讀電子書模式,可隨時隨地於行動裝置閱讀學習。
目錄
第一章 低壓工業配線元件介紹
第二章 術科試題應檢須知
術科試題應檢須知
術科檢定現場說明
術科檢定工具參考表
術科檢定設備表
術科檢定試題評審表
術科檢定試題注意事項
第三章 技能檢定試題術科實作
第一題:房內線路與手動、自動液位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二題:屋內線路與單相感應電動機正逆轉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三題:屋內線路與電動機故障警報電路之裝置
第四題:屋內線路與二部電動機自動交替運轉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五題:屋內線路與簡易昇降機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六題:屋內線路與近接開關控制電動機交替運轉與停止電路之裝置
第七題:常用電源與備用電源自動切換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八題:屋內線路與單相感應電動機機械停車場控制電路之裝罝
第九題:屋內線路與單相感應電動機瞬間停電再啟動控制電路之裝置
第十題:屋內線路與單相感應電動機手動正逆轉兩處控制電路之裝置
術科試題材料表
附 錄
學科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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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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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ISBN13:9789865262839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陳冠甫;劉琦富
裝訂:平裝
規格:21cm*15cm*1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就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為逐條釋義與解說,並參照最新的學說與實務見解撰寫而成,可做為教學用書使用。第二部分乃就內政部所編列的解釋函令輔佐判決加以說明,可供業者作為查閱資料之用;最後一大部分則是以案例方式讓讀者得以較為淺白的方式理解具體實務上在租賃法律關係當中,如何應用法條的操作。本書可作為租賃服務業人員管理訓練的補充教材,也可作為民眾或是租賃服務業在日常生活中,面對租賃問題時,可檢索的參考書。
目錄
推薦序(王成機) I
推薦序(鄭俊杰) III
自 序 V
第一編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逐條解說(陳冠甫) 1
第一章 總 則 1
第一節 立法緣起 1
第二節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用語定義 3
第三節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適用範圍 8
第二章 健全住宅租賃關係 13
第一節 租賃關係之法律適用 13
第二節 租金與押租金 18
第三節 出租人之義務 27
第四節 轉租人之義務 29
第五節 出租人的期前終止權 31
第六節 承租人的期前終止權 38
第七節 租賃終止後的點交義務 43
第八節 出租人的廣告資訊提供義務 46
第九節 糾紛與調處 52
第十節 租稅優惠 58
第三章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動向 64
第一節 租賃登記制度 64
第二節 點交程序的修法 67
第二編 實務判解與函令解析(陳冠甫) 69
第一節 個人資料保護法 69
第二節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72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法 79
第四節 民 法 86
第五節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91
第三編 實務判決選輯與解說(劉琦富) 117
壹、終止契約 117
貳、不定期租約欠租的收回 122
參、未經同意轉借(租)住宅的收回 127
肆、契約終止後的不當得利怎麼計算? 130
伍、關於修法前後的租賃問題 145
第四編 調解及訴訟程序篇(劉琦富) 159
第一章 訴訟外紛爭解決 159
第一節 調解程序 159
第二節 專責的租賃糾紛調處機制 166
第二章 訴訟程序 168
第三章 實務程序 175
第五編 近期實務判決精選(民國109年至111年)(陳冠甫) 183
第一節 高等法院重要裁判精選 183
第二節 地方法院重要裁判精選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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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租賃暨社會住宅相關法規彙編 2022 <讀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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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實務問題Q&A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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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解決常見的公寓大廈實務問題,釐清公寓大廈內各種角色間的權利義務,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謬論一 管委會依委員會議決議,每次委員會出席委員發放500元出席費,是否合法?
A:不合法。應依規約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謬論二 管委會可以公布未繳交管理費之住戶姓名?
A:不可以。但可以公布住戶棟別。
謬論三 規約內可以有「禁止成立宗教團體的集會場所」之規定嗎?
A:不適當。規約內不宜有「禁止成立宗教團體的集會場所」之規定,以免限制他人之財產權。
謬論四 承租人積欠管理費,管委會可限制其搬遷嗎?
A:不可以。不得限制其住居,以免觸犯妨害自由之罪,但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謬論五 夏日蚊蟲孳生,住戶是否可以在樓梯間點蚊香驅蟲?
A:不可以。在樓梯間點燃蚊香,係非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使用共用部分。
公寓大廈已成為都會地區住居生活型態的主流,面對這種住宅建構的社會變遷,原以民法物權編為主的法律架構已不足以規範解決公寓大廈層出不窮的複雜問題,因而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本書將常見的公寓大廈實務問題,透過淺顯的文字敘述,以QA方式解說,並附上相關的法院判決及主管機關見解,期能有助於民眾對於公寓大廈問題的了解。
【目錄】
PART 1 公寓大廈的管理費
Q1 管理費的繳納
Q2 住戶拒繳或欠繳管理費
Q3 未繳納管理費之處理
Q4 空屋或餘屋的管理費
Q5 地下室或1樓住戶之管理費
Q6 頂樓違建戶之管理費
Q7 管理費之收取標準
Q8 管理費併戶繳納
Q9 承租人積欠管理費
Q10 積欠管理費的繳納義務(1):房屋前手及後手
Q11 積欠管理費的繳納義務(2):房東與房客
Q12 積欠管理費的繳納義務(3):法拍屋
Q13 管委會請律師之委任費
Q14 管委會與特定住戶協議免除管理費
PART 2 住戶權利義務
Q15 公寓大廈住戶的噪音問題
Q16 公寓大廈住戶飼養寵物的處理
Q17 住戶在「小公」堆置雜物(1):定義說明
Q18 住戶在「小公」堆置雜物(2):管委會之處理
Q19 住戶在「小公」堆置雜物(3):他住戶之處理
Q20 住戶排放油煙熱氣的處理
Q21 住戶亂倒垃圾、任意堆置廢棄物的處理
Q22 住戶占用防火巷加蓋廚房的處理
Q23 住戶變更大樓外牆面的顏色問題
Q24 住戶將騎樓占為己有
Q25 樓地板或共同牆壁漏水之修繕(1):責任歸屬
Q26 樓地板或共同牆壁漏水之修繕(2):進入他住戶修繕
Q27 廊道之約定專用
Q28 住戶於樓梯間點蚊香驅蟲
Q29 大樓住戶之夾層
Q30 請求除去屋頂加蓋違建的問題
Q31 地下停車場禁停機車並罰款上鎖
Q32 大樓電梯內吸菸
Q33 瓦斯管線的問題
Q34 公寓大廈裝設遮雨棚
Q35 社區大樓之民宿或日租套房問題
Q36 個別住戶增設使用之信箱
Q37 大樓地下室馬達低頻共振問題
Q38 大樓保全人員的品德問題
Q39 老舊社區頂樓安裝冷氣室外機問題
Q40 大樓冷氣排熱問題
Q41 住戶變更自家大門形式
Q42 使用公共管道間問題
Q43 大樓抽水馬達修繕與約定專用部分問題
Q44 廠辦戶之員工使用社區共用部分
Q45 陽臺外牆以外之空間
Q46 公寓大廈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問題
Q47 在二戶套房中間牆增設出入口之問題
Q48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之問題(1):於外牆面裝設窗型冷氣機
Q4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之問題(2):於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
Q50 住戶任意撕毀公告欄上張貼的公告
Q51 地下地車位之租賃問題
Q52 住戶使用不雅的言語污辱人
PART 3 管理委員會
Q53 擔任管理委員或主任委員
Q54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的改選程序
Q55 管理委員任期內請辭
Q56 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共有人選任為管理委員會之管理委員
Q57 同一人擁有數個區分所有權與管理委員之參選問題
Q58 管理委員未辦理改選之處理
Q59 管委會主任委員不能行使職權時之處理
Q60 大廈規約排除某區之管理委員不得出任主任委員
Q61 管理委員之出席率問題
Q62 管委會依委員會議決議發放出席費
Q63 一戶同時有兩人擔任管理委員
Q64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報備事項
Q65 未經報備的管理委員會之效力
Q66 管委會使用公共基金的時機和注意事項
Q67 管理委員會得否向起造人請求其提列公共基金
Q68 前屆管理委員會財委拒絕移交公共基金
Q69 社區財委罷工之處理
Q70 管委會辦活動以管理費支應
Q71 公寓大廈共用空地之出租問題
Q72 管理服務人或是管理維護公司之相關問題(1):管委會委任
Q73 管理服務人或是管理維護公司之相關問題(2):合約到期前之解約
Q74 管理服務人或是管理維護公司之相關問題(3):試用期內之解約
Q75 管委會如何處理住戶在自家門前私設路障、占用道路停車
Q76 住戶違反規約設置鐵鋁窗時管委會之處理
Q77 管委會自行決定在公寓大廈樓頂平臺設置強波發射設備
Q78 以管理委員會決議拆除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
Q79 管委會公布未繳交管理費住戶姓名
Q80 管理委員會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部分,訴請返還不當得利等問題
Q81 管理委員會財務月報表之公告
Q82 管委會約定排除共用部分之修繕義務
Q83 公共設施之移交
Q84 管理委員會之設址與房屋稅之關係
Q85 住戶私接大樓公共用電
Q86 管理委員會聘僱員工之勞健保投保問題
PART 4 規約與區分所有權人
Q87 承租人或使用人遵守規約的義務
Q88 修正規約之投票法
Q89 修正後規約的處理程序
Q90 公寓大廈修繕費用之決定
Q91 分管契約之效力
Q92 社區規約禁養寵物
Q93 社區內成立宗教團體集會場所之相關問題
Q94 規約規定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得否溯及既往
Q95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方式
Q96 承租人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或臨時召集人
Q97 由無召集權人所召集而召開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Q98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不符程序之解決方法
Q99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違反法院判決之效力
Q100 養子(女)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Q101 區分所有權人委託他人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Q102 區分所有權人人數與公共基金之設置
Q103 區分所有權人負賠償責任之起訴請求
PART5 其他
Q104 海砂屋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之重建問題
Q105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Q106 非起造人提列之公共基金的收取
Q107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之移交
Q108 4個建案基地(4張使用執照)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關係
Q109 建築物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疑義
Q110 建築物外牆加裝伸縮式帆布棚架
Q111 違章建築之拆除及補照
Q112 有關取得土地後辦理房屋銷售之問題
Q11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問題諮詢
Q114 在社區荒廢的公用地上種菜
Q115 社區游泳池未依規定設置救生員
PART 6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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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1版 <新學林>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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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作者:李明洲編著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11/1/2019
版次:1版
條碼:9789574367740
內容簡介
公寓大廈與集居地區,為台灣目前主要的居住模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誠然與民眾居住生活息息相關。本書採「逐條釋義」體例撰寫,就本條例各法條的解說,援引立法意旨、法院見解及主管機關法令函釋,並摘錄具體案例輔助說明,面面俱到,確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絕佳工具書。舉凡公寓大廈的大小事,本書都已囊括在內,若說是公寓大廈相關法律問題的百科全書也不為過。本書內容深入淺出,民眾讀來應能輕鬆上手,一窺堂奧。這本好書期待已久,終於在千呼萬喚中出版,非常開心也很願意向大家推薦! ~呂錦峰律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明洲
籍貫:臺灣省雲林縣人
現職:律師、仲裁人
學歷:
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事法學組)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司法實務組)
經歷: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諮詢律師
台北市、高雄縣、彰化縣政府公寓大廈法律講座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訴訟法講師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
著作:
公共建築物火災刑事責任之研究(碩士論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解彙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一節 立法目的及法令適用 1
第二節 主管機關 12
第三節 名詞定義 17
第二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 49
第一節 專有部分之使用 49
第二節 住戶維護修繕之限制及容忍義務 92
第三節 共用部分之使用權利與限制 105
第四節 修繕管理維護義務與費用負擔 222
第五節 重建 312
第六節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之使用限制 326
第七節 維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寧之義務 342
第八節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413
第九節 公共基金 418
第十節 強制遷離及出讓 517
第十一節 規約 533
第十二節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 627
第三章 管理組織 647
第一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647
第二節 管理委員會成立、管理負責人之推選 813
第三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通知方法 921
第四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成立 948
第五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之制作、送達與公告 1069
第六節 閱覽或影印之權利 1076
第七節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與其決議之限制 1098
第八節 管理委員會之當事人能力與訴訟 1313
第九節 管理委員會之法律地位 1358
第十節 管理負責人 1361
第四章 管理服務人 1377
第一節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 1377
第二節 管理服務人員 1425
第三節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之訂定 1433
第五章 罰則與強制執行 1437
第一節 罰則概說 1437
第二節 罰則 1443
第三節 強制執行 1590
第六章 附則 1595
第一節 集居地區之管理及組織 1595
第二節 催告方式 1619
第三節 施行前已取得建照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 1628
第四節 建物所有權登記 1642
第五節 檢測移交 1676
第六節 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1699
第七節 利害關係人之舉證報請處理權 1736
第八節 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1744
第九節 規約範本與規約草約 1753
第十節 委託或委辦處理事項 1760
第十一節 施行細則之訂定 1763
第十二節 施行日 1775
附 錄 1779
原價:
1800
售價:
1620
現省:
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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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2021 <新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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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系列名:公寓大廈法律叢書
ISBN13:9789574387809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李明洲
裝訂:軟精
規格:23cm*17cm (高/寬)
出版日:2021/07/31
中國圖書分類:房屋建築學
公寓大廈與集居地區,為台灣目前主要的居住模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誠然與民眾居住生活息息相關。本條例牽涉公私法規定和概念,既深且廣,法律見解亦因時代和環境變遷而持續演進。本書為本條例各條文法律概念及其適用要件之「逐條釋義」專書,援引行政函釋及各級法院裁判頗豐;在條文解說上,以各類函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優先;輔以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確定裁判為據。法律見解之爭議,註明不同見解字號或出處;部分獨到見解,則摘錄其要。本書兼採「實例說明」方式,有助於初學者理解抽象法律概念及法律適用,盼供專業人士或一般民眾好讀而易懂。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一節 立法目的及法令適用 1
第二節 主管機關 9
第三節 名詞定義 13
第二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 43
第一節 專有部分之使用 43
第二節 住戶維護修繕限制及容忍義務 60
第三節 共用部分使用權利與限制 72
第四節 修繕管理維護義務與費用負擔 136
第五節 重建 186
第六節 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限制 196
第七節 公共安全、衛生與安寧之維護義務 207
第八節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239
第九節 公共基金 243
第十節 強制遷離及出讓 283
第十一節 規約 298
第十二節 區分所有權之繼受 340
第三章 管理組織 353
第一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353
第二節 管理負責人及管理委員會之組成 435
第三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通知方法 496
第四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成立 512
第五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作成、送達與公告 563
第六節 閱覽影印權 569
第七節 管理委員會職務與其決議限制 583
第八節 管理委員會之當事人能力 667
第九節 管理委員會之法律地位 677
第十節 管理負責人 680
第四章 管理服務人 687
第一節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 687
第二節 管理服務人員 714
第三節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之訂定 719
第五章 罰則與強制執行 727
第一節 罰則概說 727
第二節 罰則 729
第三節 強制執行 775
第六章 附則 779
第一節 集居地區之管理及組織 779
第二節 催告方式 794
第三節 施行前已取得建照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 798
第四節 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 808
第五節 檢測移交 831
第六節 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848
第七節 舉證報請處理權 866
第八節 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870
第九節 規約範本與規約草約 876
第十節 委託或委辦處理事項 879
第十一節 施行細則之訂定 881
第十二節 施行日 887
附錄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歷次修正條文對照表 891
附錄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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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114-行政法總論與實務—完全必考重點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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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重點導引:各篇之前均將各篇之重點加以提示,重點明確
.本書內文:用綱表方式,將各研究主題之內容提綱挈領,一目了然;內文融合國內重要行政法教科書之重點,融會貫通。並有「考題觀摩」,以收鑑往知來之效。
.相關法規:附最新之法規,便於查詢對照。
【目錄】
◎第壹篇 行政組織法
重點導引
第一章 行政主體與內部組織
第二章 公務員法與公物法
第三章 地方自治
第四章 行政法人
◎第貳篇 行政程序法
重點導引
第一章 行政程序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行政正當程序
第三章 行政法的法律原則
第四章 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判斷
◎第參篇 行政作用法
重點導引
第一章 行政的概念與種類
第二章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三章 行政立法行為
第四章 行政處分
第五章 行政契約
第六章 行政指導
第七章 行政計畫
第八章 行政上事實行為
第九章 行政秩序罰
第十章 行政上強制執行
◎第肆篇 行政救濟法
重點導引
第一章 行政法法律關係
第二章 訴願制度(訴願法)的探討
第三章 行政訴訟法
第四章 國家責任論
第五章 其他國家責任
◎附 錄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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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 2/e 2022 <元照>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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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訂/頁數:平裝/338頁
規格:21cm*15cm*1.7cm (高/寬/厚)
版次:2
出版日:2022/11/01
中文圖書分類:房屋建築學
內容簡介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為公寓大廈自治管理的兩大支柱、管理組織,在實體法與程序法上的私法與公法議題均甚多,於現代社會甚為重要,但臺灣過去專門探討此等問題的學術書籍甚少。
全書分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與「兩岸比較」三大部分,特別是對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效力、管理委員會的實體法與程序法地位,以及向仲介業者收取看屋費等問題,有深入探討,可供相關學術研究、實務運用,以及未來政府機關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參考。
本版,除修改初版已收錄的論文外,並新增多篇論文,以饗讀者。
目錄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規約另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的效力/黃健彰/3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效力/温豐文/42
◎ 有程序瑕疵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效力/黃健彰/47
【管理委員會】
◎ 非法人團體之當事人能力、適格及主觀預備合併: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例/邵靖惠/95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地位/吳光明/102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資格爭議之訴訟選擇及確認他人法律關係存否之當事人適格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61號民事判決評析/楊智守/135
◎ 大樓管委會與建設公司的「當事人適格」之爭/郭書琴/153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當事人適格、當事人能力及判決效力
──簡評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90號民事判決/沈冠伶/160
◎ 社區管理委員會締結大廈管理維護契約之法律性質
──法定代理?第三人利益契約?指示給付關係?抑或其他?/林信和/174
◎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爭議之研究──兼論管理委員會之實體法地位/吳瑾瑜/190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侵權能力/林誠二/257
◎ 淺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作為建築法之裁罰對象/張文郁/262
◎ 管委會主任委員連任次數之限制及其判斷標準──最高院102台上2479判決/吳瑾瑜/286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不動產仲介業者收取「看屋費」等法律問題研究/黃健彰/294
【兩岸法制比較】
◎ 台灣與中國大陸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法制差異性之比較研究/王煦棋/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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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對付壞鄰居—大家都可以自己依法解決的公寓大廈糾紛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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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這是一本獻給現代公寓住戶的萬用法典
不管你是房東搞消失、還跟鄰居不熟的租屋族
還是處處有人情包袱的社區管理委員
或是想自己開間小店養老的退休爺爺
都有各自的麻煩事。
來自鄰居的菸味蒐證無門、停車位的充電樁不是你想裝就裝、住戶管理費拖欠不繳……
這些疑難雜症,書中通通有解!
現代社會中,公寓的居住形式變得更加普及,如何跟不同背景的人們培養和諧的鄰里關係,也是。本書作者身為法院實務工作人員,藉由詼諧的文字與生動有趣的案例,免去艱澀的法學理論敘述,輔以明亮的色彩和漫畫,期能以此書為廣大民眾節省訴訟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及早回歸寧靜的日常生活。
作者簡介
黃彥凱
台北大學法律碩士,司法官學院第53期結業,現職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本身是個3C宅,興趣是漫畫跟電動。自認是PTT資深鄉民,登入次數將突破4000次。喜歡攝影但都用手機拍照,喜歡騎單車但都在室內騎飛輪。
插圖簡介
Dot‧Dot
樂天的射手座女孩。重度點點控
喜歡畫圖、拍照、收集貼紙跟雜貨。
書籍封面雖然設計過很多次,但內頁插圖是第一次合作,有點緊張,請多多指教。
作者序
你是否曾在新聞中看到因為噪音、菸味而吵架鬧上法庭的新聞,你是否曾經遇過鄰居太吵或被抗議小孩腳步聲打擾到生活,現代城市裡,人與人的居住空間越來越狹小、接近,因此更容易產生摩擦。
這次改版,整理了幾種常見的糾紛,分別是:二手菸、抗噪神器的合法性以及電動車充電樁裝設的問題。有些人認為自己在家抽菸不會影響到其他住戶,但因為公寓管線連通的關係,很容易順著管線進入別人家中而影響到別人的生活;另外市面上有人為了反制鄰居的噪音,上網去買抗噪神器來制衡,但這樣做真的能讓問題解決嗎,自己會不會另外涉法呢?最後因為電動車越來越普遍,在住家停車場設置充電樁會涉及哪些問題,怎樣才能合法設置,在這次改版中都會介紹。
最後想跟讀者分享,訴訟永遠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可以,盡量以訴訟外的方式解決糾紛,這本書就是提供大家一個準則,去判斷自己面對的問題該怎麼處理、用什麼方法處理,評估訴訟風險。當然,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遇到好鄰居,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目錄
民事篇
CHAPTER 1 聽見下雨的聲音─屋頂漏水
共有還是專有?大有關係!
先別急著打官司,有種東西叫調解!
訴之聲明是什麼?怎麼寫才對?
自己的主張自己證!
CHAPTER 2 三天三夜跳舞不會累─噪音侵入
租屋客只能容忍噪音?
噪音的客觀標準?
檢舉噪音的小技巧。
痛苦指數愈多,精神賠償愈多嗎?
CHAPTER 3 歲月在牆上剝落─外牆相關法律問題
誰可以使用公寓外牆?
新住戶可以不甩住戶規約嗎?
外牆的修理費由誰付?
被掉落磁磚砸到,要找誰來賠?
請人「小心磁磚掉落」就可以免責嗎?
CHAPTER 4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屋頂加蓋
一魚二吃,「買頂樓送違建」是真的嗎?
違建賺好大?請把獲利還給全體住戶!
沉默不代表同意!怎樣能合法使用頂樓?
CHAPTER 5 沒有手機的日子─基地台架設
頂樓的住戶可以拒絕裝設基地台?
可以在中庭或地下室裝強波器嗎?
CHAPTER 6 停車場的10:30─停車格
什麼?買房子附的停車格竟不是「我的」?
被沒有使用權的賣家騙了,能要回停車格嗎?
CHAPTER 7 沒有管理員的公寓─給付管理費
收到存證信函等於被告了嗎?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
每次開庭對方都不來,可以請法院直接判決嗎?
管理費的請求權年限是5年,且每一期都要分開算。
CHAPTER 8 全民公敵─裝設監視器
誰有權(在哪裡)安裝監視錄影機?
監視器鏡頭朝著自己家就不會違法了?
CHAPTER 9 無家可回─強制遷離
請管委會對討厭的住戶提告。
被強制驅離的眾多案例,快來看看有沒有你的惡鄰!
再討厭也必須給三個月限期改善!
開住戶大會時應該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嗎?
刑事篇
CHAPTER 1 我也已經自由了─妨害自由罪章
沒動粗就不算有用強暴脅迫的手段?
鄰居威脅要告你,這是恐嚇嗎?
「住宅」並不只等於你家的範圍
CHAPTER 2 不要侮辱我的美 ─ 妨害名譽罪章
「公然」必須要有人看到或聽到?
只要有認真查證過,就不會成立誹謗?
在刑事訴訟中一樣可以向對方求償!
CHAPTER 3 逼得寵物太緊─寵物相關刑事問題
小狗很友善,可以不綁狗繩(鏈)嗎?
受傷最好先回家休息,等穩定點了再去醫院?
飼主請注意,新動保法也處罰過失犯!
CHAPTER 4 全家就是我家─私吞管理費相關刑事問題
借東西不還犯了侵占罪嗎?
「業務」侵占不只包括合法行業!
會計不小心寫錯數字,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嗎?
背信和詐欺不是你想的那樣!
CHAPTER 5 大逃殺─占用通道相關刑事問題
鄰居擺在走廊的鞋櫃很礙事,可以告他阻塞逃生通道嗎?
發現有人佔用公共空間要馬上處理,時效眨眼就過了!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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