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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總論(下)(修訂二版) 叢書:法律 ISBN13:9789571471693 替代書名:The Principle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出版社:三民書局 作者:楊芳賢 裝訂/頁數:平裝/504頁 規格:23.2cm*17.2cm*2.4cm (高/寬/厚) 版次:二 出版日:2021/05/21 中國圖書分類:債及債權 內容簡介 本書說明民法債編通則的規定及相關制度。全書篇幅粗略而言,是依照最高法院相關判決之數量多寡而定;也就是判決越多,越是實務重點所在,說明會較為詳細;反之,較少或毫無最高法院判決者,則儘量精簡說明。本書期望可以幫助讀者理解民法債編通則的相關規定,並且在面臨不同個案時,能夠獨立思考及尋找法律依據,再依解釋、補充或各種論證方法,以具體理由作成論斷。本書對讀者而言,為入門性質的讀物,幫助建立基礎觀念,作者並期望,三年、五年或最晚七年,讀者已有能力親自閱讀英文(或其他外文)著作及判決。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楊芳賢 學歷\ 德國烏茲堡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目錄 第一章 債務履行、內容與抗辯權等 第二章 債務不履行導論及歸責規定 第三章 給付不能與情事變更 第四章 給付遲延 第五章 不完全給付 第六章 債權人受領遲延 第七章 解除契約 第八章 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及相關制度 第九章 第三人利益契約與第三人負擔契約 第十章 債之移轉 第十一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十二章 債之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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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法總則精選判決評釋 作者: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7/01 ISBN:9789575110963 內容簡介 民法是規範人民權利義務,具生活化特質的基礎法律,為法律初學者必備的法學知識。且民法可說是學習一切法律之入門。近年來法院判決對於民法進行解釋,所形成的法理也扮演著重要角色。 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從眾多判決中,嚴選重要民法總則相關判決二十餘則,進行分析及檢討。希望透過解說,使關心民法議題之人員對於判決事實及要旨能進一步理解。也期待此研究的成果,在民法學教育上或是實務上能有所貢獻。 目錄 序 言/杜怡靜 序 言/戴瑀如 ◆非法人團體原則上有侵權行為能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15號判決/姜炳俊/1 ◆對合夥及合夥人請求連帶責任得類推適用民法第28條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695號判決/王怡蘋/11 ◆民法第28條執行職務的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060號判決/侯岳宏/21 ◇非律師的法律服務與公序良俗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5號判決/陳榮傳/31 ◇政府「悔標」的違法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976號判決/陳榮傳/51 ◆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意思表示與監護宣告之關係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02號判決/戴瑀如/67 ◆未成年子女訂定保證契約之效力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判決/戴瑀如/79 ◆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游進發/99 ◆意思表示錯誤之本質乃抽象輕過失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78號判決/游進發/107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的區別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722號判決/徐慧怡/117 ◆電桿為民法第66條第1項規定之定著物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28號判決/蔡瑄庭/129 ◆民法第101條之類推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453號判決/呂彥彬/143 ◆「知之歸責」的擴大:民法第105條規定之類推適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6號判決/呂彥彬/155 ◆公司機關之代表行為與代理之規定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949號判決/杜怡靜/175 ◇無法自謀生活或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不等同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922號判決/杜怡靜/187 ◇借名登記中出名人的處分為有權處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73號判決/向明恩/199 ◇無權代理人之責任不得超過相對人因契約有效所得利益之程度——原契約約定之違約金屬損害賠償額預定性質者,應以該預定額數為限?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41號判決/楊佳元/227 ◆定期給付的不當得利有民法第126條規定短期時效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36號判決/郭玲惠/237 ◆權利失效理論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32號判決/郭玲惠/249 ◆權利濫用的標準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20號判決/王怡蘋/265 本書前有◆標示之文章,表示有影音實錄可供線上閱覽!請見 【臺北大學民事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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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憲法與法治國行政 作者:許宗力 出版社:元照 條碼:9789867279859 選錄文章橫跨憲法、行政法總論與各論領域,處理憲法與公民投票、憲法與政治、釋憲權行使的程序與範圍、普通法院法官應否具有違憲審查權、兩岸關係法律定位、行政程序的透明化與集中化、中央與地方人事權之分際、地方立法權之研究等饒富現實意義之議題,學術與實用價值兼具,適合有志公法研習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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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之協力與複雜訴訟 ISBN13:9789575113841 出版社:元照 作者:沈冠伶 裝訂/頁數:精裝/376頁 規格:23cm*17cm*2.6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0/12/01 中國圖書分類:民事訴訟法 內容簡介 法院與當事人於民事訴訟上之任務分擔為何,始終為民事訴訟制度之核心問題。本書收錄之各篇論文係有系統地呈現一個基本論述:獨責於當事人之古典處分權主義與辯論主義不足以滿足當代民事訴訟之訴訟權保障與適時審判之要求,法院不宜僅立於被動消極之立場,而應與當事人共同協力為爭點整理及事案解明,以適時作成裁判,尤其是在涉及多數人或多數請求之複雜訴訟及現代型紛争。 目錄 序 文 第一章 從「超國界民事訴訟原則」論民事訴訟中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配──「協力」作為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1 第二章 訴訟標的之闡明與紛爭一次解決──從闡明制度論法院之協力及當事人之處分/35 第三章 確認訴訟之機能及其要件──兼論確認訴訟與形成訴訟或給付訴訟之關係/85 第四章 訴客觀合併之類型論──基於當事人程序處分權之觀點/109 第五章 爭點效之主觀範圍與第三人之程序參與/133 第六章 消費者團體訴訟之再建構──以擴散型損害及集團權利為中心/161 第七章 消費者損害賠償團體訴訟之事案解明及證據調查/263 第八章 勞動團體訴訟之發展及制度變革 ──兼論消費者團體訴訟制度之修正/311 索 引/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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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 作者:沈冠伶 出版商:元照 ISBN:978957414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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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有別於一般教科書按法條之順序編排內容,本書共計十二章之編排,則採取前九章為一般之債,尤其是契約關係為論述重點,後三章始為特別之債。全書內容包括第一章概論、第二章債之發生、第三章債之標的、第四章債之對內效力、第五章債之對外效力、第六章契約效力、第七章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第八章債之移轉、第九章債之消滅、第十章無因管理、第十一章不當得利及第十二章侵權行為。 為使讀者能有效建立清晰且完整的民法債編總論體系,本書於各章節均附有圖表,並於各章節之末增加相關例題及簡析;對於有爭議的問題,本書均以使讀者能夠瞭解之通說及實務見解為主,並以重點方式擇要介紹其他之不同見解,相關的中外附註皆以盡量精簡為要,並適度表達作者個人之意見。 【目錄】 七版序 ① 序 ③ 第一章 概論 1 第一節 債、債權、請求權 2 第二節 債務與責任 19 第三節 請求權基礎 25 第二章 債之發生 33 第一節 契約 35 第二節 代理權之授與 81 第三章 債之標的 107 第一節 意義 108 第二節 法定之種類 113 第四章 債之對內效力 157 第一節 意義 158 第二節 債務履行 160 第三節 債務不履行之一般要件 173 第四節 給付不能 183 第五節 給付遲延 196 第六節 受領遲延 208 第七節 不完全給付 217 第八節 給付拒絕 226 第五章 債之對外效力 231 第一節 意義 232 第二節 代位權 233 第三節 撤銷權 239 第六章 契約之效力 255 第一節 意義 256 第二節 一般之效力 257 第三節 特殊之效力 301 第七章 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339 第一節 意義 340 第二節 可分之債 343 第三節 連帶之債 346 第四節 不可分之債 365 第五節 準共有之債及共有之債務 370 第八章 債之移轉 379 第一節 意義 380 第二節 債權讓與 383 第三節 債務承擔 403 第九章 債之消滅 417 第一節 概說 418 第二節 清償 422 第三節 提存 445 第四節 抵銷 451 第五節 免除 461 第六節 混同 463 第十章 無因管理 465 第一節 概說 466 第二節 準無因管理 479 第十一章 不當得利 485 第一節 概說 486 第二節 構成要件 489 第三節 特殊之不當得利 504 第四節 不當得利之效力 510 第十二章 侵權行為 537 第一節 概說 538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541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