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民事訴訟法(下) (19版)
作者: 喬律師編著
版次: 19
ISBN: 9789574644292
出版社: 讀享
#法律
#民事訴訟法
定價: 720
售價: 612
庫存: 庫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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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貫徹一本書主義,穩固民訴基礎 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再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兼顧理論實力及答題技巧。 ▍大量圖示輔助理解,見樹又見林 希望讓讀者從一開始就有一個連貫的民事訴訟流程,進而在思考各種細部問題時,都能知道是出自於哪個程序階段。 ▍特別收錄:邱派解析、模擬試題 除設計了跨章節的模擬考題,另有專章整理邱聯恭老師的學說體系,重新建構以程序保障為前提的訴訟目的觀及法理基礎,以交互參照、加深印象。 【目錄】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 section1 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㈤捨棄、認諾判決 10-13     ㈥一造辯論判決 10-16     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㈩對待給付判決 10-33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㈠判決之時期 10-42     ㈡為判決之法院 10-42     ㈢判決之資料 10-43     ㈣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4     ㈠原則 10-44     ㈡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㈠意義 10-47     ㈡時期 10-48     ㈢方式 10-48     ㈣效力 10-48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49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一: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49     ㈠非判決 10-50     ㈡無效判決 10-50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二: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2     ㈠判決之更正 10-52     ㈡判決之補充 10-54 參、裁定   一、種類 10-58   二、程序 10-59   三、宣示及送達 10-59     ㈠宣示 10-59     ㈡送達 10-59     ㈢效力 10-59   四、救濟 10-59 section2 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7   二、時點 10-78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3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3     ㈠意義 10-83     ㈡效力 10-83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4     ㈠意義 10-84     ㈡效力 10-84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5     ㈠意義 10-85     ㈡目的 10-86     ㈢根據(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6     ㈣性質 10-89     ㈤作用 10-89     ㈥範圍 10-95     專題研究-「區分說」下,特定繼受人之三階段目的性限縮適用 10-121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3   四、執行力 10-149     ㈠意義 10-149     ㈡效力 10-149     ㈢範圍 10-149   五、形成力 10-149     ㈠意義 10-149     ㈡效力 10-149     ㈢範圍 10-150   六、附隨效力 10-151     ㈠意義 10-151     ㈡性質 10-151     ㈢類型 10-151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58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59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60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66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與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㈠要件 11-7     ㈡程序 11-9   四、效力 11-9     ㈠視同自始未起訴 11-9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㈠解決紛爭 11-11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1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1   三、性質 11-13     ㈠學說爭論 11-13     ㈡區別實益 11-14   四、要件 11-15     ㈠程序要件 11-15     ㈡實體要件 11-16   五、程序 11-17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7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7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7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8   六、效力 11-20     ㈠和解不成立 11-20     ㈡和解成立 11-20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2     ㈠構造 11-22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4     ㈢程序 11-26     ㈣審理 11-26     ㈤其他救濟管道 11-27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29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8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12-9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2     ㈤須具備各級審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3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4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4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4     ㈠依據 12-16     ㈡要件 12-19     ㈢適用範圍 12-19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6     ㈠立法例 12-46     ㈡我國現制 12-48   二、上訴要件 12-50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1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4   三、審理方式 12-56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6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59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0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0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7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6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6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78   五、附帶上訴 12-81     ㈠意義 12-81     ㈡目的 12-81     ㈢性質 12-81     ㈣要件 12-82     ㈤效果 12-83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3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3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3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88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89     ㈠法律審之性質 12-89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12-89   二、上訴要件 12-89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89     ㈡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1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96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1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2   三、審理方式 12-103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3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5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6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06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07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07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08 section3 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1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1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1   二、要件 12-133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3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3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3     ㈣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3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4   三、效力 12-137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37     ㈡移審效力 12-137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37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37   四、審理方式 12-138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38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39   五、再抗告程序 12-140     ㈠主體 12-140     ㈡客體 12-140     ㈢程序 12-140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1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2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㈠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㈠主體要件 13-10     ㈡客體要件 13-11     ㈢管轄法院 13-13     ㈣再審期間 13-16     ㈤程式要件 13-18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20     ㈠類型 13-20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1     ㈢具體事由 13-22   七、審判 13-32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2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3   八、效力 13-36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6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6   九、準再審 13-36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7   二、目的 13-38     ㈠立法理由 13-38     ㈡法理基礎 13-39     ㈢適用範圍 13-40   三、程序要件 13-42     ㈠主體要件 13-42     ㈡客體要件 13-43     ㈢管轄法院 13-44   四、審判 13-45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5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5     ㈢判決效力 13-45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6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6     ㈡概念區分 13-46   六、制度疑義 13-47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8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8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8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㈠屬非訟程序 14-8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㈠強制調解事件 14-14     ㈡任意調解事件 14-20     ㈢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㈠調解之聲請 14-21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5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6   七、程序終結 14-30     ㈠調解成立 14-30     ㈡調解不成立 14-31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3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3     ㈠構造 14-33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5     ㈢程序 14-36     ㈣效力 14-36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7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8   二、法理基礎 14-38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9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9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9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40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40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40   三、構造 14-40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40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1   四、適用範圍 14-41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1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2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4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5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5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8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14-50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51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5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5     ㈠處理原則: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5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6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7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9   二、法理基礎 14-59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9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60   三、構造 14-60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60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60   四、適用範圍 14-61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61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61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2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2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7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8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9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71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72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㈠管轄法院 15-11     ㈡聲請程式 15-12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㈠行書面審理 15-13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㈠程式 15-15     ㈡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3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7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8     ㈠意義 15-28     ㈡性質 15-28   二、假扣押程序 15-31     ㈠意義 15-31     ㈡要件 15-34     ㈢程序 15-34     ㈣審理 15-38     ㈤救濟 15-39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7   三、假處分程序 15-48     ㈠意義 15-48     ㈡要件 15-48     ㈢特殊規定 15-49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50     ㈠意義 15-50     ㈡要件 15-54     ㈢程序 15-56     ㈣審理 15-56     ㈤救濟 15-59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62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3     ㈠意義 15-63     ㈡要件 15-63     ㈢程序 15-64     ㈣審理 15-64     ㈤救濟 15-65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6     ㈠意義 15-66     ㈡性質 15-66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7     ㈠意義 15-67     ㈡聲請 15-67     ㈢裁定 15-67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68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6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72     ㈠意義 15-72     ㈡聲請 15-73     ㈢裁定 15-73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74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75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6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7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  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4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㈡程序保障論 A-23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7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A-31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A-38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1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1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3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6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A-46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8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2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3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5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59     ㈠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59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60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3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A-63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A-63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4     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A-66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A-79     ㈥爭點整理之效果 A-81     ㈦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4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5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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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 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同時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範圍包含無因管理、侵權行為、債之效力等,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編緒論   第一節 債之關係的重要基本原則   第二節 債權的實現與自然債務   第三節 債之關係的義務群   第四節 債編規範體系  第二章 債之發生—契約   第一節 契約自由原則與契約正義原則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三節 契約成立的方式   第四節 懸賞廣告  第三章 債之發生—無因管理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真正無因管理之成立   第三節 適法無因管理   第四節 不適法無因管理   第五節 無因管理之承認   第六節 不真正無因管理  第四章 債之發生—不當得利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積極成立要件(民第179條)   第三節 消極成立要件(民第180條)   第四節 返還客體(方法)(民第181條)   第五節 返還範圍(民第182條)   第六節 不當得利與其他請求權之競合  第五章 債之發生—侵權行為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一般侵權行為   第三節 特殊侵權行為   第四節 侵權行為之效力:損害賠償  第六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務之履行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第三節 債之保全   第四節 契約之效力

原價: 680 售價: 558 現省: 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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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Ⅱ) (21版)

民法債編(Ⅱ) (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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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涵蓋範圍甚廣,為期將債編基本觀念完整說明,作者特將民法債編分為二冊,第一冊為債編總論的「債之發生」至「債之效力」止,其內容涵蓋「契約之成立」、「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及「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民法重要法律概念之說明;第二冊為債編總論的「多數主體之債」至「債之消滅」,以及債編各論的重要契約類型,其內容係為幫助讀者快速建立上述相對陌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概念,並輔助記憶重要請求權基礎等法條,以期能建立更完整的民法債編架構。換言之,第一冊《民法債編(Ⅰ)》可幫助各位建立民法債編的規範體系及基本觀念,第二冊《民法債編(Ⅱ)》則可幫助讀者快速掌握重要法條的理解及記憶,二冊搭配學習,不可偏廢。 本次改版收錄為數甚多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以反應實務趨勢。而較經典之最新律師、司法官考題,本書已在相關註解指明相關考題,若欲參考擬答,請搭配作者另著《財產法選擇‧實例題庫攻略》使用。 本書特色如下: 一、豐富圖表,強效學習 清楚介紹民法債編的體系及相關爭點外,更依據作者多年的教學經驗,大量輔以體系表、簡圖、時序表及圖表說明,希望讀者得以透過圖表的生動呈現,強化學習印象,達成最佳的學習功效。 二、體系一貫,重點補足 以王澤鑑教授的見解為主軸,建立基本而一貫的體系及觀念,於特定爭點處亦參考其他重要學者的專論,以補充不足之處,加強特定爭點的說理能力。 三、實務見解,厚植實力 特別強調最高法院判例、判決、決議等實務見解,讓讀者除了瞭解通說之見解外,並能透過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來建立完整的體系及觀念,以應付近來國家考試有參考實務案例出題傾向的問題。 四、爭點說明,釐清概念 揚棄如教科書般將所有法律類型及爭點均逐一敘說的寫法,內容編寫上乃根據作者多年教學經驗,挑選考試準備上較值得注意的觀念主題,或較為困難的類型及爭點說明,以達到強化爭點、節省準備負擔的目的。 第一編 民法債編總論  第七章 多數主體之債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之債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之債  第八章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第二節 債務承擔  第九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 清償   第二節 抵銷 第二編 民法債編各論  第一章 買賣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出賣人之義務   第三節 買受人之義務   第四節 危險負擔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  第二章 贈與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章 租賃契約   第一節 成立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主體之變更   第四節 消滅  第四章 委任契約   第一節 委任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委任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委任契約之消滅  第五章 寄託契約   第一節 一般寄託   第二節 特殊寄託  第六章 承攬契約   第一節 承攬契約之效力   第二節 承攬契約之消滅  第七章 旅遊契約   第一節 旅遊契約之意義與成立   第二節 旅遊契約之效力   第三節 旅遊契約之消滅  第八章 運送契約   第一節 運送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物品運送   第三節 旅客運送  第九章 合會契約   第一節 意義、種類及性質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效力   第四節 會份之轉讓   第五節 合會之清算  第十章 保證契約   第一節 保證契約之特性   第二節 保證人之義務   第三節 保證人之權利  第十一章 人事保證契約   第一節 意義與性質   第二節 效力   第三節 消滅

原價: 580 售價: 476 現省: 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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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法總論 (13版)

債法總論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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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這是一本值得推薦及珍藏的好書!   如果您拿起民法法典,看到密密麻麻的文字,感到一陣心慌與頭暈,不知該從何開始……那麼,這本書是您的不二選擇。是的!學習債總的方法,本書清楚地告訴您。   如果您已經和債總奮戰多時,但總是頭歸頭、腳歸腳,頭尾永遠打不到照面,不了解「債之發生」與「債之效力」之間,該如何讓它們彼此熟識?那麼,這本書是您的必備寶典。是的!債總看似零零散散的規定,本書為您一一串起。   如果您正在考海裡浮浮沉沉的奮鬥,那麼,本書嚴選重要的實務見解和全真考題,示範如何舖陳絕佳的實例題答案、快速找出選擇題的爭點,是您的致勝秘方。是的!觀念與考試的連結,本書完整的傳達給您! 【目錄】 改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債之發生原因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1  第一節 契 約/4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4   一、契約之成立/4     案例1 /4   二、締約上過失/20   三、懸賞廣告/24     案例2 /24  第二節 無因管理/32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2   一、無因管理之體系構成/33   二、(真正)無因管理/37     案例3 /37   三、不真正無因管理/54     案例4 /54   四、無因管理vs.委任契約──民法第178條之省思/58  第三節 不當得利/59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59   一、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給付類型/62     案例5 /62   二、不當得利之類型化標準—非給付類型/84   三、不當得利之效力—客體/94   四、不當得利之效力—返還範圍/105     案例6 /105   五、特殊不當得利—民法第183條/110     案例7 /110  第四節 一般侵權行為/113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113   一、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115     案例8 /115   二、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146     案例9 /146   三、民法第184條第2項/163     案例10 /163   四、法律效果—損害賠償方法/168     案例11 /168   五、法律效果—損害賠償範圍/185     案例12 /185   六、人格權之保護/204     案例13 /204   七、其 他/247     案例14 /247   八、侵權責任vs.契約責任/258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26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265   一、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268     案例15 /268   二、民法第186條—公務員之侵權行為/274   三、民法第187條—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279   四、民法第188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282     案例16 /282   五、民法第189條、第191條—承攬人&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責任/296     案例17 /296   六、民法第191條之1—商品製造人責任/300     案例18 /300   七、民法第191條之3—危險責任/315   八、醫療責任/317     案例19 /317 第二章 債之效力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329  第一節 債務不履行/330   第一目 債務不履行之基本結構/330   一、基本概念/330   二、歸責原則—論「履行輔助人」/332     案例20 /332   第二目 給付不能/343   一、總 說/343   二、自始不能/347     案例21 /347   三、嗣後不能—兼論「危險負擔」/352     案例22 /352   第三目 給付遲延—兼論受領遲延/376   一、給付遲延/376     案例23 /376   二、受領遲延/391     案例24 /391   第四目 不完全給付/397  第二節 保 全/405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405   一、代位權/405     案例25 /405   二、撤銷訴權/416     案例26 /416  第三節 契約之特殊效力/432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432   第一目 定金與違約金/432     案例27 /432   一、定 金/433   二、違約金/437   第二目 契約之解除/446     案例28 /446   一、解除權vs.解除契約/447   二、契約解除之效力/448   三、契約解除之效力—民法第260條/453   第三目 同時履行抗辯權/459     案例29 /459   一、構成要件/460   二、特殊問題/463   三、民法第264條之準用/464   四、民法第264條之類推適用/465   第四目 涉他契約/469   一、基本概念/469   二、第三人負擔契約/470   三、利益第三人契約/473     案例30 /473   第五目 定型化契約條款/493   一、基本概念/493   二、三個重要的檢視步驟/494 第三章 債之消滅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497   一、給付的對象/499     案例31 /499   二、提出給付之人/515     案例32 /515   三、給付的地點/522   四、給付的時間/523     案例33 /523   五、給付的內容/526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531  第一節 多數債務人/532     案例34 /532   一、類型化標準/534   二、連帶債務/535   三、可分債務/556   四、不可分債務/559   五、協同債務/562  第二節 多數債權人/568   一、類型化標準/569   二、連帶債權/570   三、可分債權/571   四、不可分債權/572   五、債權之準共有&準公同共有/572 第五章 債之變更、移轉與情事變更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577  第一節 債之變更/579     案例35 /579   一、債之變更/579   二、債之更改/581  第二節 債之移轉/584   一、債權讓與/584     案例36 /584   二、債務承擔/601  第三節 情事變更/609   一、構成要件/610   二、法律效果/611   三、主觀情事變更/613

原價: 720 售價: 641 現省: 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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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下)(學說論著)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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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書籍介紹 本書分上、下冊,作者將多年教授民事訴訟法之心得及收集之資料匯集成冊,以各家學者論述精華、常見學說爭議、重要實務見解詳加說明整理,能減少讀者收集資料及自我摸索的時間,並降低在學習過程中可能發生之錯誤。 本次改版,除針對實質之內容亦做較大幅度之修正,並增列至114年1月為止最新修正之民事訴訟法條文於相關章節及最新學說、實務見解,期能透過改版,使本書之內容更加完整充實,以節省考生自行摸索、準備之時間。近年國考實例題之設計漸採「綜合型態」之命題,亦即強調「跨章節」之綜合分析歸納功夫,故考題之內容較以往更加靈活、複雜,為因應此種命題型態,特將多數考題置於本書中說明! 本書特色如下: 一、不採綱要式之文字敘述方式 撰寫上就重要法學概念做完整之說明與分析,期使考生於閱讀本書時,除有複習效果外,亦能兼顧教學目的,以達自習自修之目的 二、加強實例題之比重輔助學習 為強化考生就抽象法學概念具體應用之能力,本書針對基本條文、法學理論及學說爭議有完整說明外,亦於各章相關概念下,搭配重要試題,以求考生對各章節內容有更深的瞭解及熟稔度。 三、以最新期刊論文為主軸,非僅法條之逐條釋義 近年來國考試題中,除基本觀念題型外,偶爾也會有一些零星的「純理論型」考題出現,所以閱讀期刊論文是不二的法則,不但能熟知各派學者不同的見解,亦可節省摸索重點的時間,更能增添考場上「臨場應敵」之勝算,考生切莫輕忽。 四、專題設計,增強思考周延及廣度 特別針對抽象法學概念及常考命題型態,作者以專題之方式獨立介紹與說明,使考生能對這些較偏學理性之概念有初步之認識,透過這些專題研讀,有助於考生在考試上能做更周延之準備,及增加考生實力及對民訴認識之廣度。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 《民事訴訟法(上)》、《民事訴訟法一本通》、《家事事件法一本通》,一起研讀,可快速分析民事訴訟法中的重點,掌握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面對民事訴訟法時將不再不知所措,充分應付考試。 【目錄】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七章 證據 第四節 證據程序 第五節 證據方法 第六節 證據保全  第八章 訴訟上和解  第九章 判決 第一節 判決之範圍 第二節 判決之種類 第三節 假執行之宣告 第四節 判決之效力 第五節 外國確定判決之效力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上訴審概論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 二審程序之上訴合法要件 第二節 二審程序之審理 第三節 二審程序中訴之變更、追加、反訴與撤回 第四節 二審之判決 第五節 二審程序中假執行之裁判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審程序  第一章 抗告  第二章 再抗告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一章 再審之訴  第二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 第六編 特殊訴訟程序  第一章 調解程序  第二章 簡易訴訟程序  第三章 小額訴訟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一章 假扣押  第二章 假處分  第三章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第八編 督促程序 第九編 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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