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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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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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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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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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
✧關特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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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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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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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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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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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解題書 (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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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是著重在考試寫作的示範與教學,以及重要(常考)爭點的分析,在定位上雖然不是憲法的打底書,但在編排上仍非常重視整體架構,希冀讀者在讀完本書後,對於憲法體系以及考題走向都能完全掌握。因此本書在章節安排上,除了「憲法總論」、「基本權」、「權力分立」等必備章節外,有鑑於「憲法訴訟」在考試上的重要性逐漸提升,特別將其獨立為單一章節,並就相關考題做充分詳盡之說明。
在擬答撰寫方面,強調擬答內容篇幅符合真實考試,以及特別重視依各題情境進行個案涵攝、避免答題內容流於制式之弊,以期讀者能將本書寫作技巧運用於考試上,掌握高分上榜關鍵。在題型收錄上,精選歷年國考、研究所考試中經典與最新112年國考及113年法研所之重要試題,涵蓋諸多最新憲法考點,例如113年總統立委選舉所衍生之相關憲政爭議、憲法法庭關於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合憲性之最新見解、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之權利及社群媒體平台責任等。另鑑於112年憲法訴訟法修正,部分試題亦配合舊題新解。透過以上內容增補,使讀者能掌握最新考題趨勢與建立完整觀念,進而掌握高分上榜關鍵。
為了能讓讀者能夠有完整的學習,本書除了在每節開頭進行簡單觀念整理以及各題的完整擬答外,尚有以下特色:
一、觀念補充
針對題型所涉及的爭點或是該題所衍生出的其他問題,進行較為詳盡的文字說明,以彌補單純僅有擬答的不足,以期讀者未來遇到類似、相關爭點也能夠迎刃而解。
二、類似考題
在完整擬答後另收錄類似考題,並附簡略的解題提示,讓讀者可立刻檢測自己是否已將相關問題釐清、以及能否運用於考題中。
三、解題寫作說明
法律考試有時不是難在吸收相關專業知識(輸入),反而是難在要如何在短時間內將所學清楚呈現於考卷上(輸出)。因此對於各章節若有建議的寫作模板,或是該章節在寫作上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會另以「解題寫作說明」專欄進行額外說明。
建議搭配作者另一著作《憲法爭點解讀》,及高點雲端影音講解《憲法熱門案例解析》使用,該書將「體系」與「爭點」結合,使讀者們一方面能清楚憲法的思考體系架構、在考場上活學活用,另一方面也將憲法所有最新、經典的爭點一網打盡,讓讀者只藉由一本參考書,就能建立完整的思考架構,在實際考試上能更加得心應手。
【目錄】
第一章 憲法總論與基本國策
第一節 民主國原則
第二節 法治國原則
第三節 基本國策
第二章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之主體
第二節 基本權之功能
第三節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與國庫效力
第四節 基本權之違憲審查架構
第三章 基本權各論
第一節 平等權(原則)
第二節 人身自由
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
第四節 言論自由
第五節 宗教自由
第六節 社會權總論與生存權
第七節 工作權
第八節 財產權
第九節 訴訟權
第十節 參政權
第十一節 未列舉權
第十二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
第四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相關理論
第二節 我國政府體制
第五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
第二節 行政院
第三節 立法院
第四節 司法院
第五節 監察院與考試院
第六節 地方自治
第六章 憲法訴訟
第一節 憲法訴訟制度概論
第二節 聲請程序
第三節 裁判之類型與效力
第四節 其他爭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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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好想告訴你──本書特色!
•爭點地圖系列,原則上著重於爭議問題之討論,分析實務、學說上之不同見解,提供豐富的作答素材。
•本書特殊之處在於,除了提供與爭點相關之考題外,更附上詳盡的擬答,只為了助考生通向上榜之路。
●偷偷告訴你──改版重點!
•非法人團體之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信徒人數過半數出席,其作成之普通決議
效力為何?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上字第491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1031號判決
▶ 鄭冠宇教授|民法總則
▶ 邱聰智教授|民法總則(上)
•雙方動機錯誤,應如何處理?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759號判決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陳聰富教授|意思表示單方錯誤與雙方錯誤—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71
號民事判決評釋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民法物上請求權之競合與時效為何?
▶ 顏佑紘教授|民事法裁判精選
•日治時期的私有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啦QAQ
▶ 實務見解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0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管理事務之承擔」與「管理事務之實施」的區別為何?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71號判決
•物先經他人繼承登記,後遭無權處分,所生不當得利時效如何起算?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判決
▶ 王怡蘋教授|繼承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及其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8台上字第26號民事判決
▶ 詹森林教授|物先經他人繼承登記,後遭其無權處份,所生不當得利返還請
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及108年度台上
字第26號民事判決評析
▶ 陳忠五教授|民事類實務導讀
•僱人連帶債務之內部應分擔比例應如何計算?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8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35號判決
▶ 陳聰富教授|侵權行為法原理
•民法第191條與第189條,應如何競合?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438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585號判決
•民法第789條是否僅適用於直接發生讓與或分割之行為人間?
▶ 陳洸岳教授|無償通行權之特定繼受
•公同共有債權應如何行使?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605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346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㈠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748號判例
▶ 王澤鑑教授|民法物權
▶ 謝在全教授|民法物權論(上)
▶ 王千維教授|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林誠二教授|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 陳瑋佑教授|論繼承債權之訴訟上請求
▶ 游進發教授|再論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劉宗榮教授|論繼承取得公同共有債權的請求
▶ 陳棋炎教授、黃宗樂教授、郭振恭教授|民法繼承新論
讀者在本書留下的筆跡,就是考生上榜路途中的足跡,終將抵達終點──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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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爭點地圖
公司、證交爭點地圖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保險、票據爭點地圖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
【目錄】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NEW㈡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32
㈠意義 1-32
㈡不動產與動產 1-33
㈢主物與從物 1-35
㈣原物與孳息 1-35
三、法律行為 1-37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37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38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2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47
㈤借名登記 1-49
四、意思表示 1-64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64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68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0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76
NEW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78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97
五、行為能力 1-102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2
㈡無行為能力 1-102
㈢限制行為能力 1-102
六、代理 1-110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0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15
㈢無權代理 1-116
七、消滅時效 1-133
㈠消滅時效意義 1-133
㈡消滅時效體系 1-134
㈢消滅時效期間 1-135
NEW㈣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45
NEW㈤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0
㈥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59
㈦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62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NEW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4
㈠要約及承諾 2-24
㈡懸賞廣告 2-36
㈢締約上過失 2-38
㈣預約 2-39
㈤定型化契約 2-45
三、無因管理 2-50
㈠緒論 2-50
NEW㈡真正無因管理 2-51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57
四、不當得利 2-65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65
NEW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75
㈢返還客體 2-86
㈣返還範圍 2-87
五、侵權責任 2-93
㈠一般侵權責任 2-83
NEW㈡特殊侵權責任 2-150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177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185
六、債務不履行 2-211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211
㈡給付不能 2-213
㈢給付遲延 2-223
㈣受領遲延 2-225
㈤不完全給付 2-233
七、債之保全 2-236
㈠緒論 2-236
㈡代位權 2-236
㈢撤銷權 2-238
八、契約之效力 2-249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49
㈡契約之解除 2-254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266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281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283
㈠概論 2-283
㈡連帶債務 2-283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291
㈠債之移轉 2-291
㈡債之消滅 2-303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4
㈢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4
二、租賃契約 3-22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22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41
三、承攬契約 3-51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51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79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3
㈠物上請求權 4-13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6
㈢時效取得 4-57
NEW㈣相鄰關係 4-59
㈤區分所有建物 4-68
三、共有 4-75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75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90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103
㈣共有物分割 4-104
NEW㈤公同共有 4-114
四、抵押權 4-129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29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34
㈢流抵契約 4-150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53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60
㈥次序調整權 4-165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68
㈧共同抵押 4-174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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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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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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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法學英文選擇題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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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為核心撰寫,總共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介紹準備法學英文的方法,包含歷年法學英文出題占比以及快速作題方式,幫讀者了解法學英文重點科目並且練習作答速度;第二章簡要介紹法學英文的特色以及英文字彙變化規則,屬於法學英文的入門概念;第三章為本書重點章節,分科整理法學英文字彙以及歷屆試題(包含完整翻譯及詳解);第四章是歷屆完整試題;最後二章則是讓讀者參考的附件(英文服務合約範本)及單字總表。
讀者可以以下列方式使用本書:
1.透過第一章了解法學英文考試方向,衡量自己可以準備法學英文的時間,決定重點式或完整地準備法學英文。
2.確認準備方式後,透過第二章認識法學英文,此章的重點為字首、字尾變化規則,增加辨識生詞或容易混淆詞彙的能力。
3.在第三章分科學習法學英文,每讀完一科就作歷屆題目,不理解題意時,可以參考試譯及詳解內容。
4.第四章屬於「總複習章節」,讀者可以計時作答、控制答題時間及速度,透過完整練習歷屆試題確認是否已經學會所有試題。
5.最後,可以透過第六章的單字總表複習並背誦單字,也可以閱覽第五章的附件,相信會對法學英文的用詞方式更加熟悉。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參考資料 3
Chapter 1準備法學英文的方法
壹 如何準備法學英文?──背誦單字的重要性 1-3
貳 真的沒時間準備怎麼辦?──優先背誦占比高的科目 1-4
參 快速作題有方法?──找出關鍵字 1-5
一、類型一:有引用條文及填空空格的題目 1-5
二、類型二:有引用條文但無填空空格的題目 1-6
三、類型三:無引用條文但有填空空格的題目 1-8
四、類型四:無引用條文且無填空空格的題目 1-9
Chapter 2入門
壹 字源 2-3
貳 詞彙變化規則 2-5
一、字首 2-5
二、字尾 2-8
三、構字法 2-13
參 法律術語 2-15
一、通用術語 2-15
二、特別術語 2-15
三、專用術語 2-16
四、借用術語 2-16
Chapter 3法學英文分科詞彙
壹 憲法CONSTITUTION / CONSTITUTIONAL LAW 3-3
貳 民法CIVIL CODE 3-41
一、總則編(General Principles) 3-41
二、債編(Obligations) 3-42
三、物權編(Rights in Rem) 3-46
四、親屬編(Family) 3-47
五、繼承編(Sucession) 3-47
參 刑法CRIMINAL CODE 3-110
肆 商法COMMERCIAL LAW 3-129
伍 民事訴訟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 3-181
陸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 3-206
柒 刑事訴訟法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3-208
捌 其他OTHERS 3-232
Chapter 4歷屆試題
壹 113年度考古題 4-3
貳 112年度考古題 4-11
參 111年度考古題 4-18
肆 110年度考古題 4-25
伍 109年度考古題 4-32
陸 108年度考古題 4-39
柒 107年度考古題 4-46
捌 106年度考古題 4-53
玖 105年度考古題 4-61
拾 104年度考古題 4-68
拾壹 103 年度考古題 4-75
拾貳 102 年度律師考試考古題 4-82
拾參 102 年度司法官考試考古題 4-90
Chapter 5附件── 英文服務合約範本
Chapter 6單字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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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勝基本法分科-刑事法及其相關法規(含法律倫理) (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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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套書係由廣受在校生、國考生之愛用的《學習式六法》所衍生出的《來勝基本法分科》系列,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了將學習式六法之設計概念運用至其中,提高讀者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方便性!
本書《刑事法及其相關法規(含法律倫理)》收錄國家考試重要且常用之相關法規,最適合在校生、法研所、國考、實務界等使用,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坊間研習刑事法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4年1月之最新法規,包含:中華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
【目錄】
刑法及其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113.07.31)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2.02.08)
陸海空軍刑法(112.12.27)
洗錢防制法(113.07.31)
懲治走私條例(101.06.1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2.05.2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3.01.0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13.08.0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112.08.16)
性騷擾防治法(112.08.1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05.04)
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113.07.31)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112.12.15)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112.09.21)
刑事妥速審判法(108.06.19)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107.05.02)
軍事審判法(108.04.03)
軍事審判法施行法(88.10.02)
少年事件處理法(112.06.21)
羈押法(109.01.15)
羈押法施行細則(109.12.31)
提審法(103.01.08)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13.07.31)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103.06.26)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
家庭暴力防治法(112.12.06)
證人保護法(107.06.1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12.02.15)
監獄行刑法(109.01.15)
刑事補償法(112.12.15)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3.12.24)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簡易程序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2.12.26)
法院辦理停止羈押及再執行羈押注意要點(108.09.03)
法律倫理
法官守則(88.12.18)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
法官法(112.12.15)
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109.06.05)
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89.01.25)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109.10.19)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
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109.07.31)
檢察官參與飲宴應酬及從事商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88.12.24)
律師法(112.06.09)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110.01.19)
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
律師推展業務規範(111.07.03)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111.04.29)
法律扶助法(104.07.01)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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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上)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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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目錄】
【目錄】
Chapter 0 刑事訴訟法緒論
題型 0-1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4小題】
題型 0-2 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0北大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2輔大第2題】
Try again 【113高考第3題】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題型 1-1-1 強制處分專庭【109輔大第4題】
題型 1-1-2 土地管轄之爭議【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1-3 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題型 1-1-4 「再審」與「前審」之關係【111高考三級第2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3輔大第3題第2、3小題】
第二節 被告
題型 1-2-1 不自證己罪【99台大第2題】
第三節 辯護人
題型 1-3-1 強制辯護案件之實質有效辯護【95律師第1題】
題型 1-3-2 共同辯護【106台大第1題改編】
題型 1-3-3 交通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3-4 被告本人之閱卷權【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節錄】
題型 1-3-5 受拘捕被告之辯護倚賴權、閱卷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1-3-6 在場權與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1-3-7 辯護人之在場筆記權與其救濟【111觀護人第2題】
題型 1-3-8 強制辯護案件之被告自我辯護權【110台大第2題改編】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單一性
※單一案件
題型 2-1-1 起訴不可分與不告不理之關係【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102律師第5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行政執行官第4題】
題型 2-1-3 補行告訴之對象、另行起訴與單一案件之關係【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2-1-4 單一案件、漏未判決【95司法官第4題節錄改編】
題型 2-1-5 追加起訴與漏判【107律師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2-1-6 追加起訴之限縮解釋【10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2-1-7 單一案件之上訴不可分【96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2-1-8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110中正第1題】
題型 2-1-9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法律效果之一部上訴【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2-1-10 法律效果一部上訴之例外【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大字第991號裁定案例改編】
第二節 同一性
※案件同一性
題型 2-2-1 事實上同一之判準、連續犯與法律上同一【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2-2 自然的歷史進程說【98律師第3題】
題型 2-2-3 事實基礎之變更、變更起訴法條程序【101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2-4 罪數變更之告知義務【113北大第2題】
題型 2-2-5 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95政大第3題第3小題】
Chapter 3 強制處分
第一節 搜索
題型 3-1-1 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附帶搜索、同意搜索【101東吳第2題】
Try again 【110中正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3-1-2 附帶搜索之範圍【102北大第4題】
題型 3-1-3 第三人同意搜索【103地特三等法律廉政第4題】
題型 3-1-4 緊急搜索、另案扣押【100北大第3題】
第二節 扣押
題型 3-2-1 非附隨於搜索之緊急扣押、附帶搜索【王士帆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2-2 沒收扣押、追徵扣押、證據扣押之差異【110台大第1題(節錄)】
題型 3-2-3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比例原則【107台大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2-4 扣押實質要件─標的物漲價【107成大第1題】
題型 3-2-5 搜索律師事務所案【113中正第1題】
第三節 羈押、限制出境、暫行安置
題型 3-3-1 羈押之拘捕前置原則【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Try again 【112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2 審判中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權【98北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3-3 羈押審查程序之閱卷權【106輔大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3-3-4 撤銷、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林鈺雄老師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成大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5 限制出境、出海【吳巡龍檢察官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高大第2題】
第四節 身體檢查處分
題型 3-4-1 司法警察的強制導尿處分【110中正第3題第4小題】
題型 3-4-2 指認【105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第五節 通訊監察
題型 3-5-1 通訊監察之發動要件【10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5-2 違法通訊監察之法律效果【107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5-3 另案監聽之法律效果【105政大第1題】
題型 3-5-4 得一方同意之監聽【97政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5-5 違反期中報告義務之法律效果【108東吳第3題改編】
題型 3-5-6 通訊監察與辯護人、被告間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衝突【113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第六節 新形態強制處分
題型 3-6-1 GPS偵查【106成大第1題】
題型 3-6-2 扣押伺服器之電子郵件【108北大第2題】
題型 3-6-3 誘捕偵查【103台大第1題】
題型 3-6-4 設備端通訊監察【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6-5 線上搜索與基本權干預審查體系之運用【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3-6-6 調取使用者資料與M化車【111成大第2題】
Try again 【110北大第2題】
Chapter 4 證據
壹、證據能力
貳、嚴格證明法則
第一節 補強法則
題型 4-1-1 補強法則【100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1-2 補強法則─共同被告自白相互補強【103成大第3題】
題型 4-1-3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陳述【106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7台大第1題】
Try again 【108東吳第1題】
第二節 傳聞法則與質問法則
壹、檢察官前陳述
題型 4-2-1 未具結的檢訊陳述【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4-2-2 有具結、未具結的檢訊陳述【109台大第2題】
題型 4-2-3 檢訊陳述之補行詰問【98政大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0成大第2題】
貳、司法警察前之陳述
題型 4-2-4 臨終陳述與傳聞證人【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2-5 境外筆錄之證據能力【106中正第1題】
Try again 【107政大第1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03高大第4題】
Try again 【110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參、文書證據
題型 4-2-6 公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7東吳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4-2-7 業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肆、同意例外
題型 4-2-8 同意例外與其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伍、質問法則與其容許例外
題型 4-2-9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98台大第2題】
Try again 【9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2-10 義務法則【10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4-2-11 釋字789號解釋與質問法則【113中正第2題改編】
Try again【112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2題】
第三節 法定證據方法
壹、被告
題型 4-3-1 證人轉被告、告知義務之規避【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3-2 訊問程序未盡告知義務之證據使用禁止【104律師第3題】
題型 4-3-3 利誘之不正訊問【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4-3-4 訊問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105東吳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8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5 遲延訊問【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改編】
題型 4-3-6 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98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4-3-7 非任意性自白之直接、繼續、放射效【103政大第1題】
貳、證人
題型 4-3-8 無效反詰問【107成大第3題】
Try again 【113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9 準備程序之強制辯護、審判程序之異議權 【101律師第4題】
參、鑑定
題型 4-3-10 機關鑑定與其言詞報告義務【99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3-11 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100律師第3題】
題型 4-3-12 鑑定證人與鑑定人之拒卻【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3-13 詢問被告之告知義務與概括選任鑑定人【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3-14 測謊【107台大第1題】
肆、勘驗
題型 4-3-15 實物提示、監聽譯文【101政大第2題】
題型 4-3-16 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100北大第4題】
第四節 證據禁止法則
題型 4-4-1 私人不法取證【107成大第2題】
題型 4-4-2 證據禁止理論、證人之拒絕證言權【107台大第2題第1小題】
第五節 數位證據與驗真法則
題型 4-5-1 數位證據之複製品與驗真【娟狗自擬】
題型 4-5-2 機關鑑定與證物監管鏈之驗真 【113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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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題型破解(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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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以司律國考、研究所考試為導向
本書主要選錄近年司律國考與各校研究所考題,讓讀者得以掌握出題趨勢;且融合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乃專為100分商法而生的「一本書主義」,讀者必將高效率拿取上榜分數。
2.實戰內容篇幅
本書擬答嚴格控管字數,平均一分30個到40個字,去蕪存菁,精簡呈現實戰篇幅,句句寫在得分點上。
3.深度題型分析
在解答之前深度解析答題脈絡及考題重點,必要時搭配圖表意象幫助思考,以強化對於擬答的理解,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4.Break Point掌握致勝關鍵
部分題型附上相似考題Try again,多一次練習機會,並以Break Point剖析關鍵考點,在出題老師掌握主動的情況下,讀者也能握有破發機會,拿下勝利!
5.重要部分加個底線
題型分析和答題參考的文字太多太長?沒問題,重點部分都幫各位加上底線了,儘管備考時間非常有限,也能輕鬆地趕進度!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第一篇 公司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 ‧1-2
題型 1-1-1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
第二節 公司轉投資、借貸之限制 ‧1-7
題型 1-2-1 轉投資之情形【99東吳E組第1題第1小題】 ‧1-7
題型 1-2-2 貸放資金之限制—企業淨值
【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9
題型 1-2-3 貸放資金之限制—短期融資之必要
【113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1
題型 1-2-4 違法貸放資金【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1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17
題型 1-3-1 影子董事之責任訴追
【102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3-2 事實上董事與歸入權【101律師第2題】 ‧1-19
題型 1-3-3 基於適當目的執行職務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23
題型 1-3-4 董事侵權責任及注意義務
【10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27
題型 1-3-5 董事注意義務及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改編】 ‧1-30
題型 1-3-6 法人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1-36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45
Try again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46
題型 1-3-7 二法人股東同時指派同一自然人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47
題型 1-3-8 公司法第27條—現況與未來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1
第四節 經理人 ‧1-55
題型 1-4-1 經理人之認定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1-55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1-59
Chapter 2 資本制度
第一節 特別股 ‧2-2
題型 2-1-1 特別股發行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2-8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9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
【108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10
第二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2-16
題型 2-2-1 股份轉讓之限制【9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16
題型 2-2-2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
【100地特法制、經建行政第1題】 ‧2-18
第三節 股東出資與減資 ‧2-23
題型 2-3-1 股東出資及員工獎酬制度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2-23
題型 2-3-2 減資計算及現物減資【105司法官第1題】 ‧2-25
Try again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9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之召集 ‧3-2
題型 3-1-1 股東會召集程序之適法性【105臺大己組第2題】 ‧3-2
題型 3-1-2 公司法第173條之1相關問題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
題型 3-1-3 「不能召集」之解釋【筆者自擬題】 ‧3-10
第二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 ‧3-15
題型 3-2-1 特別決議定足數【103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2-2 股東會決議之計算
【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1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及議案效力 ‧3-21
題型 3-3-1 股東提案權範圍及合併議案程序
【109司律第1題】 ‧3-21
Try again 【113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題型 3-3-2 發行新股及股東提案權之違法救濟
【107司法官第1題】 ‧3-32
Try again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3小題】 ‧3-39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行使 ‧3-40
題型 3-4-1 股東會決議迴避及撤銷適格
【10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40
題型 3-4-2 表決權拘束契約【109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3-43
Try again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50
第五節 股東會綜合問題及延伸 ‧3-51
題型 3-5-1 轉投資限制、股東查閱權及股東會決議瑕疵
【108司律第1題】 ‧3-51
題型 3-5-2 股東會決議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之影響
【103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3-57
Try again 【97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60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選任 ‧4-2
題型 4-1-1 一人董事相關問題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2
題型 4-1-2 累積投票制立法評析【10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5
第二節 董事報酬與權限 ‧4-10
題型 4-2-1 董事報酬請求權【105律師第2題】 ‧4-10
題型 4-2-2 董事資訊請求權【100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13
第三節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責任訴追程序 ‧4-17
題型 4-3-1 競業禁止原則與迴避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第2、3小題】 ‧4-17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21
題型 4-3-2 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判斷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21
題型 4-3-3 裁判解任訴訟【105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27
題型 4-3-4 投保法第10條之1【113臺大己組第3題節錄】 ‧4-29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4
第四節 董事會決議 ‧4-35
題型 4- 4-1 一人決議之效力【105臺大己組第1題】 ‧4-35
題型 4- 4-2 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111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8
Try again 【11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3
第五節 機關間權限劃分— 兼論內部瑕疵於公司法律行為之影響 ‧4-45
題型 4- 5-1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100律師第1題第1小題】 ‧4-45
題型 4- 5-2 未經內部合法程序之董事長代表行為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47
題型 4- 5-3 違法增資發行新股之效力【113司律第1題】 ‧4-51
Chapter 5 監察人
題型 5-1 實質董事與監察人代表權【110司律第1題】 ‧5-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8
題型 5-2 主動提起訴訟【106律師第1題節錄】 ‧5-9
題型 5-3 股東會召集權【111司律第1題】 ‧5-1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20
題型 5-4 監察權行使【102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0
題型 5-5 股東聲請選派檢查人【105律師第1題節錄】 ‧5-23
Chapter 6 會計制度
題型 6-1 盈餘分派之程序【102律師第1題】 ‧6-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2 盈餘分派之計算【103律師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3 建設股息【98律師第1題】 ‧6-9
題型 6-4 盈餘分派契約效力及少數股東救濟
【100臺大己組第1題】 ‧6-11
題型 6-5 員工獎酬規範【103律師第1題節錄】 ‧6-16
Chapter 7 其他問題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2
題型 7-1 人數及轉讓限制【105司法官第2題】 ‧7-2
第二節 章程自治之界限 ‧7-6
題型 7-2 章程變更適法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 ‧7-6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7-14
第三節 有限公司與關係企業 ‧7-15
題型 7-3-1 有限公司董事責任訴追與關係企業之損害賠償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7-15
題型 7-3-2 有限公司之資訊權與股東協議
【112司律第1題】 ‧7-17
第四節 公司組織再造 ‧7-26
題型 7-4 合併程序【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7-26
第二篇 保險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基本概念 ‧1-2
題型 1-1-1 保險契約之性質【102司法官第3題節錄】 ‧1-2
題型 1-1-2 預繳保費之效果【110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
題型 1-1-3 最大善意原則、過失相抵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 ‧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 1-1-4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相關問題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1-15
題型 1-1-5 主附約效力【105司法官第3題】 ‧1-15
題型 1-1-6 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98司法官第1題】 ‧1-20
題型 1-1-7 共同被保險人之故意【100律師第3題節錄】 ‧1-23
題型 1-1-8 詐欺性請求【112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24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 ‧1-29
題型 1-2-1 告知義務之主體與因果關係抗辯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1-29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⑴】 ‧1-33
題型 1-2-2 續保之告知義務【10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3
題型 1-2-3 業務員告知受領權與因果關係認定
【109司律第2題】 ‧1-36
題型 1-2-4 解除權除斥期間與民法詐欺之競合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2-5 綜合問題【108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5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 ‧1-50
第三節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1-52
題型 1-3-1 危險增加之要件【107律師第3題節錄】 ‧1-52
題型 1-3-2 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違反
【95律師第4題節錄】 ‧1-54
題型 1-3-3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立法評析與比例給付保險金條款
【105律師第3題】 ‧1-55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1-60
題型 1-4-1 通知期間之約款【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1-60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 ‧1-64
題型 1-5-1 報警義務與肇事逃逸免責條款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64
Try again 【106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1-6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68
題型 1-5-2 隱藏性義務之區辨及內容控制【110司律第2題】 ‧1-69
Try again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72
Chapter 2 損害保險
第一節 超額保險 ‧2-2
題型 2-1-1 惡意超額保險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2-2
題型 2-1-2 超額定值保險
【106中正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3
第二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2-6
題型 2-2-1 消極保險之適用【107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69
Try again 【98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2-10
題型 2-2-2 人身保險與定額保險【10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與責任分配
【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2-15
題型 2-2-4 不同種保險競合條款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17
第三節 保險代位 ‧2-20
題型 2-3-1 保險代位適用範圍【95司法官第4題節錄】 ‧2-20
題型 2-3-2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2-22
題型 2-3-3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2-23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27
題型 2-3-4 全民健保之代位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第2小題】 ‧2-27
題型 2-3-5 妨礙代位【10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0
Try again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4
題型 2-3-6 再保險之適用問題【101東吳C組第3題】 ‧2-34
第四節 責任保險 ‧2-39
題型 2-4-1 保險事故、通知義務與時效【103律師第3題】 ‧2-39
題型 2-4-2 直接請求權之要件與保險人之直接給付
【104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2-43
題型 2-4-3 直接請求權之性質與時效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46
題型 2-4-4 保險人和解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2-49
題型 2-4-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52
Chapter 3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3-2
題型 3-1-1 代理簽名之效力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第1小題】 ‧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3-4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3-5
題型 3-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權與第107條
【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5
題型 3-1-3 停效之要件—給付遲延【108司律第3題節錄】 ‧3-8
題型 3-1-4 復效同意權與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0
Try again 【107律師第3題節錄】 ‧3-14
題型 3-1-5 催告義務之免除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4
題型 3-1-6 受益人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3-17
題型 3-1-7 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19
題型 3-1-8 類名指定受益人之判斷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22
題型 3-1-9 故意自殺之認定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3-25
題型 3-1-10 解約金及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3-26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31
第二節 傷害保險 ‧3-32
題型 3-2-1 突發性、不可預見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3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3小題】 ‧3-35
題型 3-2-2 因果關係【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⑵】 ‧3-36
第三節 健康保險 ‧3-39
題型 3-3-1 保前疾病之認定【108司律第3題節錄】 ‧3-39
題型 3-3-2 保前疾病主觀要件與復效等待期間條款
【104司法官第3題】 ‧3-41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46
第三篇 證券交易法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定義 ‧1-2
題型 1-1-1 有價證券之認定—投資契約
【97臺大己組第2題第1小題】 ‧1-2
題型 1-1-2 外國有價證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1-5
第二節 募集、私募、發行 ‧1-9
題型 1-2-1 募集與私募之區分【99公費留學第2題】 ‧1-9
題型 1-2-2 私募之程序、短線交易與轉售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11
Try again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第1、 3小題】 ‧1-16
題型 1-2-3 再次發行與私募之限制
【109司律第3題第1、3小題節錄】 ‧1-16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流通市場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2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2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112司律第3題第1小題】 ‧2-4
題型 2-1-3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7
題型 2-1-4 強制公開收購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2小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2-14
第二節 場外交易 ‧2-15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01司法官第5題】 ‧2-15
Try again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1小題】 ‧2-18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內部人規範
第一節 內部人規範 ‧3-2
題型 3-1-1 轉讓持股限制【106東吳E組第3題】 ‧3-2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監資格 ‧3-6
題型 3-2-1 董監消極資格【102律師第5題】 ‧3-6
題型 3-2-2 臨時動議之提出【101會計師第2題】 ‧3-9
第三節 獨立董事與委員會 ‧3-11
題型 3-3-1 獨立董事資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 ‧3-1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3-2 審計委員會—立法評析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5
題型 3-3-3 審計委員會—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13司律第3題】 ‧3-20
題型 3-3-4 審計委員會—一人決議
【112司律第3題第2小題】 ‧3-23
題型 3-3-5 薪酬委員會【106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3-25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第四節 委託書與庫藏股 ‧3-32
題型 3-4-1 委託書制度規範目的
【93臺大己組第2題第2小題】 ‧3-32
題型 3-4-2 庫藏股之買回【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4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 ‧4-2
題型 4-1-1 公開招募說明書【109司律第3題第1小題節錄】 ‧4-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4-4
題型 4-1-2 請求權人範圍【110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4-4
第二節 繼續公開 ‧4-9
題型 4-2-1 財務預測【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4-9
Try again 【104律師第4題】 ‧4-12
題型 4-2-2 持有人之判斷【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2-3 賠償責任主體【111司律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19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0
題型 4-2-4 次要行為人【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1
題型 4-2-5 推定交易因果關係之適用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5題】 ‧4-31
Try again 【111司律第3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4-33
題型 4-2-6 賠償責任之認定【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題型 4-2-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律第3題】 ‧4-38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41
Chapter 5 市場不法行為之禁止
第一節 操縱市場 ‧5-2
題型 5-1-1 連續交易【103律師第5題】 ‧5-2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7
題型 5-1-2 不履行交割【105臺大己組第3題第1小題】 ‧5-7
題型 5-1-3 其他市場操縱行為
【104輔大民商法組第1題第1小題】 ‧5-10
第二節 短線交易 ‧5-14
題型 5-2-1 取得行為之認定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14
題型 5-2-2 大股東判斷及責任認定【105律師第4題】 ‧5-16
題型 5-2-3 歸入權計算【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20
第三節 內線交易 ‧5-23
題型 5-3-1 行為主體—內部人【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27
題型 5-3-2 行為主體—職業關係【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1
題型 5-3-3 行為主體—偶然聽聞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4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37
題型 5-3-4 行為主體—法人及公開收購
【103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38
題型 5-3-5 行為主體—綜合問題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3
Try again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47
Try again 【107臺大己組第3題第2小題】 ‧5-48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48
題型 5-3-6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成立時點與反向交易
【100律師第5題】 ‧5-49
Try again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4
Try again 【107律師第2題】 ‧5-55
題型 5-3-7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公開方式及時點
【108司律第2題】 ‧5-56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9
題型 5-3-8 非自願性買賣【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5-60
題型 5-3-9 預定交易計畫抗辯及法人主體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6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6
Try again 【101律師第5題】 ‧5-66
題型 5-3-10 替代性交易【11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7
題型 5-3-11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7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76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78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臺大己組第3題】 ‧5-78
Chapter 6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匯流
題型 6-1 綜合題型1【107律師第1題】 ‧6-2
題型 6-2 綜合題型2【106司法官第1題】 ‧6-7
題型 6-3 綜合題型3【106律師第1題第2、3小題】 ‧6-12
題型 6-4 綜合題型4【100臺大己組第3題】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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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構成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為刑分必備的基本知識
圖示 |植基於內文,並將重點化為圖表,幫助消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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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題:消化、吸收後,對於刑法考題、爭點精準「輸出(output)」
題目|筆者精選與體系內文相關的重要題型,讀完馬上練習
分析|解析試題的重要考點,幫助讀者梳理思緒、掌握考情
擬答|以精鍊的文字涵攝本題,提供一份在考試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必勝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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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 廣泛涉獵為主,深入理解為輔 | 戰
勝 | 備考分秒必爭,高效的減法哲學 | 無
心 | 不只單向吸收,行有餘力也要探求原典 | 不
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
✦改版重點(僅擷取113年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 強制猥褻罪vs性觸摸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171號判決
▷ 公然侮辱罪成立的限縮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 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之「致生損害」的判斷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55號判決
▷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案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71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5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
▷抽象危險犯的合憲性檢驗與實質適性解釋—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6號刑事判決
謝煜偉,當代法律第29期,2024年5月
▷違背義務遺棄罪與危險犯──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訴字第2399號判決評釋
徐育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當頭棒喝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60期,2024年6月
▷(公然)侮辱罪合憲之評析—兼評113年憲判字第3、5號判決
邱忠義,月旦律評第27期,2024年6月
▷Call客類型的戀愛詐欺──簡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易字第2126號刑事判決
黃士軒,台灣法律人第36期,2024年6月
▷謊報權狀遺失vs.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522號刑事
判決
蔡聖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 新增值得一練的重要試題(僅擷取113年部分)
▷ 113司律(節錄)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 113警察升等—行政警察人員(警正)
▷ 113普考—法律廉政
▷ 113高考—法律廉政(三等)
▷ 113中正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I
司律二試變革之應對 III
刑法分則規範體系 V
1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刑§§221~229-1、271~319-6)
〔第一節〕生命、身體法益 1-4
第一項 生命法益綜覽 1-5
專題研究—實質適性犯於刑法第294條之適用 1-10
第二項 身體法益綜覽 1-1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4
專題研究—義憤殺人與正當防衛 1-19
專題研究—承諾標準說vs.免責標準說 1-29
專題研究—聚眾鬥毆罪之修法評析 1-63
〔第二節〕自由法益 1-70
第一項 刑法對於自由的保護 1-70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70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強暴」概念之不同理解 1-77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脅迫」概念之不同理解 1-8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之行為客體 1-9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結果犯之定性—行為續生或結果續生? 1-96
〔第三節〕性自主法益 1-108
第一項 概說—從妨害風化走向妨害性自主 1-108
第二項 現行刑法中各種性侵害態樣 1-11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17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脅迫」惡害內容之限制程度 1-122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猥褻罪「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之解釋 1-125
專題研究—行為人以詐術取得被害人同意而性交,是否違反意願? 1-137
專題研究—被害人清醒但不知性交,是否屬違反被害人意願而構成強制性交罪? 1-144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罪成罪範圍之疑慮 1-166
專題研究—濫用地位之類型化 1-172
〔第四節〕名譽法益 1-175
第一項 名譽法益的定性 1-175
第二項 名譽持有人 1-17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77
〔第五節〕秘密、隱私法益 1-202
第一項 概說 1-202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203
專題研究—便利窺視竊聽竊錄罪有無共犯從屬性理論之適用? 1-219
〔第六節〕人格權、性隱私法益 1-221
第一項 「性影像」之立法定義 1-221
第二項 刑法分則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1-222
2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犯罪(財產犯罪)(刑§§320~357)
〔第一節〕概說 2-4
第一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1—刑法的財產概念 2-4
第二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2—個別財產犯罪與整體財產犯罪 2-6
〔第二節〕個別財產法益 2-8
第一項 類型 2-8
第二項 取得型犯罪 2-11
專題研究—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取走債務人之物品或金錢,是否具有不法意圖? 2-26
專題研究—物品對人的社會性歸屬—持有內涵之定性 2-31
專題研究—何謂「兇器」? 2-39
專題研究—可推理脅迫(konkludente Drohung) 2-51
第三項 侵占型犯罪 2-84
專題研究—侵占罪中「侵占」之意義為何? 2-87
第四項 毀損型犯罪 2-95
〔第三節〕整體財產法益 2-102
第一項 普通詐欺罪(刑§339) 2-102
專題研究—巧取公職(公職詐欺)之相關問題 2-126
專題研究—詐欺罪財產損害的另一種認定方式—
「功能的財產概念」之理解 2-128
第二項 加重詐欺罪(刑§339-4) 2-135
第三項 對自動收費設備詐欺罪(刑§339-1) 2-141
專題研究—實務對於收費設備詐欺罪「不正方法」之案例探討 2-145
第四項 對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刑§339-2) 2-150
第五項 對電腦設備詐欺罪(刑§339-3) 2-156
第六項 背信罪(刑§342) 2-165
第七項 重利罪(刑§344) 2-171
第八項 加重重利罪(刑§344-1) 2-174
第九項 恐嚇取財罪(刑§346) 2-174
專題研究—「合法惡害告知」於恐嚇取財罪之思考 2-179
第十項 擄人勒贖罪(刑§347) 2-188
第十一項 準擄人勒贖罪(刑§348-1) 2-202
〔第四節〕財產追及與違法狀態維持 2-203
第一項 贓物罪之結構:後行犯 2-203
第二項 贓物罪之行為主體 2-204
第三項 贓物罪之行為客體 2-205
第四項 贓物罪之行為態樣 2-207
3侵害社會法益犯罪(刑§§173~220、230~270、358~363)
〔第一節〕 公共安全法益1—放火失火 3-4
第一項 概說 3-4
專題研究—公共危險罪章的「危險」,所指為何? 3-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
專題研究—刑法第173、174條放火罪與互斥、排他關係之錯誤 3-12
〔第二節〕公共安全法益2—妨害交通 3-24
第一項 概說 3-2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24
專題研究—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限縮解釋—「妨害交通手段」之意圖 3-30
專題研究—「酒精濃度」於不能安全駕駛罪中之性質 3-38
〔第三節〕 公共安全法益3—公共場所安全 3-82
第一項 概說 3-82
第二項 行為客體 3-82
第三項 行為 3-82
第四項 結果 3-83
〔第四節〕 公共安全法益4—公共衛生 3-84
第一項 概說 3-8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4
〔第五節〕 公共安全法益5—資訊安全 3-92
第一項 電腦犯罪的規範演變 3-92
第二項 保護法益的解釋難題 3-9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3-95
〔第六節〕 公共信用法益—文書印文、有價證券與貨幣 3-101
第一項 偽造文書印文系列 3-101
專題研究—有形偽造之相關問題 3-113
第二項 偽造有價證券系列 3-125
專題研究—若行為人對於其他附屬證券行為進行偽造,是否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3-128
第三項 偽造貨幣系列 3-136
〔第七節〕 善良風俗法益1—妨害風化 3-139
第一項 概說 3-13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140
〔第八節〕 善良風俗法益2—妨害婚姻家庭 3-146
◎ 條文釋義 3-146
專題研究—「惡意之私圖」作為限定略誘罪之處罰功能 3-149
〔第九節〕 善良風俗法益3—妨害健全經濟風俗 3-152
◎ 條文釋義 3-152
4侵害國家法益犯罪(刑§§100~172)
〔第一節〕 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法益 4-4
第一項 保護法益 4-4
第二項 規範態樣 4-6
第三項 條文釋義 4-7
專題研究—對價關係 4-12
專題研究—怠於查報違建之利益,是否屬於圖利罪之「利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之分析 4-47
〔第二節〕公務圓滑進行法益 4-61
第一項 概說 4-61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61
〔第三節〕人民參政權正常行使法益 4-75
◎ 條文釋義 4-75
〔第四節〕公共秩序法益 4-89
第一項 聚集三人以上不解散罪(刑§149) 4-89
第二項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或脅迫罪(刑§150) 4-92
專題研究—聚眾犯(聚合犯)之結構分析—以刑法第150條為例 4-101
第三項 恐嚇公眾罪(刑§151) 4-111
第四項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抗命罪(刑§153) 4-112
第五項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刑§158)、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刑§159) 4-116
第六項 公然損壞中華民國國旗罪(刑§160I) 4-117
〔第五節〕 刑事司法權正確行使法益 4-119
第一項 概說 4-11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119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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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勝基本法分科-公法及其相關法規(含財稅法) (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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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套書係由廣受在校生、國考生之愛用的《學習式六法》所衍生出的《來勝基本法分科》系列,打破以往對法典笨重的既定概念,貼心採以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便利性,除了將學習式六法之設計概念運用至其中,提高讀者分科學習之使用性與方便性!
本書《公法及其相關法規(含財稅法)》收錄國家考試重要且常用之相關法規(含財稅法),最適合在校生、法研所、國考、實務界等使用,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坊間研習公法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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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憲法法庭裁判:收錄最新憲判案名及主文,以利查閱。
(九)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114年1月之最新法規,包含:憲法訴訟法、法院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土地稅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地方制度法、土地法、所得稅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國營事業管理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行政法院組織法……等。
【目錄】
憲法及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
憲法訴訟法(113.12.20三讀)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2.09.15)
司法院組織法(111.01.19)
法院組織法(113.11.29)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112.09.21)
行政法院組織法(111.06.22)
行政院組織法(114.01.07三讀)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111.06.2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114.01.2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13.06.24)
公民投票法(108.06.2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
行政法及其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行政罰法(111.06.15)
行政執行法(99.02.03)
訴願法(101.06.27)
行政訴訟法(111.06.22)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06.22)
國家賠償法(108.12.18)
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110.09.02)
行政法人法(100.04.27)
政府資訊公開法(94.12.28)
地方制度法(113.08.07)
個人資料保護法(112.05.3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12.06.0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3.12.20三讀)
教師法(108.06.05)
政府採購法(108.05.22)
採購申訴審議規則(108.10.29)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11.12.21)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
公務人員任用法(112.02.15)
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
土地法(113.08.07)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
警察法(91.06.12)
警察勤務條例(97.07.02)
集會遊行法(110.01.27)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5.26)
財稅法
稅捐稽徵法(110.12.17)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5.12.28)
所得稅法(113.08.07)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土地稅法(114.01.07三讀)
財政收支劃分法(113.12.20三讀)
預算法(110.06.09)
憲法法庭裁判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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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系列名:律司‧高考法制‧法研所
ISBN13:9789578148710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賴宏宗
裝訂/頁數:平裝/656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0/11/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全面性著作,以期使讀者能同時兼顧「實體面的法學實力」及「程序面的答題能力」,作者於此詳加整理教科書、期刊論文、實務見解、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法律研究所考試試題。因作者本身同時兼具學術及實務背景,故本書不但所含內容既廣且深,且作者能以極平易近人的寫作方式,帶領讀者自淺而深地研習票據法,以助讀者兼顧國考及法研所考試之準備。
本書取材及內容涵蓋以下:
(一)教科書部分:本書大量參考梁宇賢、李欽賢、王志誠、曾宛如、王文宇、楊竹生等教授之著作,並整合鄭洋一、曾世雄、陳世榮、鄭玉波、楊與齡、劉興善、施文森等教授之看法,廣度及深度俱足。
(二)期刊論文部分:大量補充學者之文章及特別見解,使讀者省去自行蒐集及重新理解期刊論文之不便。
(三)實務見解部分:收錄重要之實務見解,並為讀者以粗體字標明重點所在,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實務之核心及結論。
(四)試題部分:除解說「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之外,並蒐集「法研所考試試題」,細細解說獨特見解之處。
(五)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此單元之內容涵蓋記憶題型及申論題型常考之重點,並整合圖表,使讀者能於考前一天,及考前的一個小時,快速地以「主題式」的方法複習,熟悉考點。
(六)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作者從109~99年試題中挑選具代表性的試題,並說明各選項之正確或錯誤之理由,以使讀者知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模式及深度為何。至於全面之考題範圍及解答,建議可搭配作者所著之《考點式票據法一本通》乙書演練。
(七)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作者為讀者精心挑選多年具代表性、高複雜性之國家考試申論綜合題型試題(本版新增至109年之高考法制及地特法制試題),帶領讀者以分析爭點或判斷試題重心所在之方式,進行完整之解題。
(八)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就某些學者獨有之見解,主要出現於法研所試題,作者特意將其與國家考試之共通議題予以區隔,讓讀者能依己需求來加強研讀之範圍。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票據法》,透過案例分析的圖示方法,釐清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快速掌握法條重點。
目錄
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
起手式 基礎功
第壹編 總論
第一章 「票據權利」與「票據關係主體」(主觀面)
第二章 票據之法律關係(客觀面)
第三章 票據行為(一)─基礎說明
第四章 票據行為(二)─票據行為性質之爭論及票據行為之「交付要件」
第五章 票據行為(三)─票據行為之「實質要件」
第六章 票據行為(四)─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
第七章 票據行為(五)─票據行為之代理
第八章 票據行為(六)─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九章 票據之瑕疵─偽造、變造、塗銷、毀損
第十章 票據權利之取得、行使與保全
第十一章 票據之抗辯
第十二章 票據之喪失及救濟
第十三章 票據時效
第十四章 票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
第貳編 各論-「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發票
第三章 背書
第四章 承兌
第五章 參加承兌
第六章 保證
第七章 到期日
第八章 付款
第九章 參加付款
第十章 追索權
第參編 各論-「本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本票之發票
第三章 本票之見票
第四章 本票之強制執行
第五章 甲存本票
第六章 本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第肆編 各論-「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種類、支票之法律關係
第二章 支票之發票
第三章 支票之付款提示
第四章 支票之付款
第五章 特殊支票之一─保付支票
第六章 特殊支票之二─平行線支票
第七章 特殊支票之三─遠期支票
第八章 支票之追索權
支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附錄一 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
附錄二 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
附錄三 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
第一章 李欽賢教授之學說
第二章 曾宛如教授之學說
第三章 王志誠教授之學說
第四章 梁宇賢教授之學說
附錄四 票據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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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起跑線—建構式爭點解題 民總、債法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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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定位為一本體系解題書,係以民法體系為骨幹,講解國考熱門考點,並藉由「爭點」此一小單元精準點出重要爭點,簡練地呈現相關學說、實務見解,幫助讀者掌握考試重點、建立爭點意識。再輔以本書收錄之近年考古題,將所學運用在答題上,加深學習印象、提升答題技巧。
【目錄】
─民總編─
Chapter 1 權利主體與客體
Section 1 權利主體
壹、自然人
實例演練 108地特三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3原民三等財稅行政、法制
實例演練 104鐵路人員員級運輸營業
Section 2 權利客體
壹、不動產與動產
Chapter 2 法律行為
Section 1 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
壹、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
貳、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
實例演練 106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
實例演練 105鐵路人員高員三級
Section 2 法律行為之種類
壹、負擔行為
貳、處分行為
Chapter 3 行為能力
Section 1 完全行為能力
壹、行為能力之定義
貳、完全行為能力人
實例演練 改編104身障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
參、輔助宣告
實例演練 改編105高考民間公證人
實例演練 110司法三等公證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書記官
實例演練 104原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Section 2 限制行為能力
壹、不必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法律行為
貳、應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法律行為
實例演練 104高考三級戶政
實例演練 105高考三級戶政
實例演練 改編105原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實例演練 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Chapter 4 意思表示
Section 1 意思表示之生效
壹、無相對人之意思表示
貳、有相對人之意思表示
實例演練 104普考戶政
Section 2 意思表示之瑕疵
壹、意思表示不一致
實例演練 105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實例演練 108原民四等財稅行政
實例演練 106關務三等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實例演練 107司法三等家事調查官
實例演練 110年高考三級戶政
貳、意思表示不自由
實例演練 105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實例演練 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Chapter 5 代理
Section 1 有權代理
壹、 代理之要件
貳、代理之法律效果
實例演練 104公務薦任戶政
實例演練 改編107地特三等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改編107關務三等關稅法務
Section 2 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壹、自己代理
貳、雙方代理
實例演練 106司法三等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書記官
實例演練 108高考三級戶政
Section 3 無權代理
壹、狹義無權代理
貳、表見代理
實例演練 107地特三等地政
實例演練 105地特三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6地特三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7司法三等檢察事務官
Chapter 6 消滅時效
壹、消滅時效之意義
貳、消滅時效之客體
參、消滅時效之期間
肆、消滅時效之起算
伍、時效中斷與不完成
實例演練 112身障四等財稅行政
實例演練 107身障四等書記官
實例演練 107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實例演練 106普考戶政
實例演練 104三等退除役一般行政、人事行政
實例演練 108原民三等財稅行政
─債法編─
第一部分 債編總則
Chapter 7 緒論
Section 1 債之基本原則
壹、債權平等原則
貳、債權相對性原則
實例演練 106身障四等執達員
Section 2 縱看債編體系
Chapter 8 債之發生
Section 1 前言
Section 2 契約
壹、契約之成立
實例演練 10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實例演練 106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參、懸賞廣告
實例演練 101年司法特考三等行政執行官
肆、定型化契約
實例演練 104原民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
Section 3 締約上之過失
壹、概說
貳、適用問題
參、損害賠償
實例演練 節錄105高考三級法制
Section 4 無因管理
壹、概說
貳、要件
參、類型
實例演練 104稅務四等財稅行政
實例演練 104公務薦任法制
Section 5 不當得利
壹、概說
貳、體系
參、類型
實例演練 105身障三等地政
實例演練 105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實例演練 106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肆、返還客體
伍、返還範圍
實例演練 105地特四等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105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Section 6 侵權行為
壹、概說
貳、體系
參、一般之侵權責任
肆、特殊之侵權責任
實例演練 110原民三等一般行政
實例演練 節錄104身障四等財稅行政
實例演練 105司法三等檢事官
實例演練 107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106高考三級公平交易管理
伍、侵權行為之賠償方法與範圍
實例演練 106鐵路人員高員三級材料管理
實例演練 108司特三等行政執行官、司事官、書記官
陸、人格權之侵權責任
實例演練 104身障四等書記官
實例演練 107高考三級公平交易管理
實例演練 112司法三等公證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
柒、消滅時效
實例演練 107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實例演練 108普考財稅行政
Chapter 9 債之效力
Section 1 前言
Section 2 履行輔助人
壹、概說
貳、要件
Section 3 給付不能
壹、概說
貳、自始給付不能
參、嗣後給付不能
實例演練 105民間公證人
實例演練 105關務三等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實例演練 106司法三等檢察事務官
Section 4 給付遲延
壹、概說
貳、要件
參、法律效果
實例演練 節錄105鐵路人員高員三級材料管理、運輸營業
肆、受領遲延
實例演練 107身障四等書記官
Section 5 不完全給付
壹、概說
貳、要件
參、法律效果
肆、拒絕給付之定位
Section 6 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壹、概說
貳、損害賠償之範圍
參、讓與請求權
肆、違約金
Chapter 10 第三人契約
Section 1 第三人利益契約
壹、概說
貳、類型
參、真正利益第三人契約之法律關係
實例演練 108關務三等 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實例演練 105司法三等公證人、司法事務官、書記官
Section 2 第三人負擔契
壹、意義
貳、債務人之責任
Chapter 11 債之移轉
Section 1 債權讓與
壹、概說
貳、意義
參、要件
肆、債權讓與之效力
實例演練 106身障四等財稅行政
伍、債權雙重讓與
實例演練 106身障三等財稅行政
Section 2 債務承擔
壹、概說
貳、類型
Chapter 12 債之保全與抗辯權
Section 1 前言
Section 2 抗辯權
壹、同時履行抗辯權
貳、不安抗辯權
Section 3 代位權
壹、意義
貳、要件
參、行使方法
實例演練 105鐵路員級運輸營業
Section 4 撤銷權
壹、意義
貳、要件
實例演練 106關務三等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Chapter 13 債之消滅
Section 1 前言
Section 2 清償
壹、意義
貳、要件
實例演練 104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第二部分 債編各論
Chapter 14 緒論
Chapter 15 買賣契約
Section 1 前言
Section 2 買賣契約之效力
壹、出賣人之義務
貳、買受人之義務
實例演練 112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實例演練 107身障三等財稅行政
Section 3 危險負擔
壹、概說
貳、危險負擔之原則
實例演練 104高考三級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Chapter 16 贈與契約
Section 1 贈與契約之成立
壹、依據
貳、撤銷權
Section 2 贈與契約之效力
壹、受贈人之給付請求權
貳、債務不履行
參、瑕疵擔保責任
實例演練 106退除役一般行政、人事行政
Chapter 17 租賃契約
Section 1 租賃契約之成立
Section 2 租賃契約之效力
壹、契約雙方之義務
貳、債務不履行
參、瑕疵擔保責任
肆、債之保全
伍、契約主體之變更
實例演練 109原民三等財稅行政
陸、轉租
實例演練 107司法三等檢察事務官
柒、法定默示更新
Chapter 18 承攬契約
Section 1 承攬契約之成立
Section 2 承攬契約之效力
壹、契約雙方之義務
實例演練 10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實例演練 109身障四等執達員
貳、債務不履行
實例演練 108司特三等司法事務官
實例演練 105司法三等公證人、司法事務官、書記官
參、瑕疵擔保責任
實例演練 105鐵路人員高員三級材料管理、運輸營業
肆、危險負擔
Section 3 承攬契約之消滅
壹、法定終止
貳、任意終止
Chapter 19 委任契約
Section 1 委任契約之成立
Section 2 委任契約之效力
壹、契約雙方之義務
貳、債務不履行
Section 3 委任契約之消滅
壹、法定終止
貳、意定終止
專論 借名登記契約
Section 1 借名登記契約之成立
Section 2 借名登記契約之效力
壹、內部效力
貳、外部效力
實例演練 105高考三級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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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債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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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債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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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獅律師.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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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2021/11/01
中國圖書分類: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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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總則
壹、強行規定與公序良俗、不法原因之給付
貳、行為能力、債權讓與
參、意思表示錯誤、詐欺
肆、代理(一)-代理權之限制、本人未公開之代理
伍、代理(二)-冒名行為
陸、代理(三)-表見代理
柒、無效與得撤銷之競合、脅迫與善意取得、條件
捌、借名登記
玖、借名登記
第二章 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
壹、租金之不當得利、權利失效原則
貳、無償無權處分之法律效果
參、法人之侵權責任
肆、凶宅與侵權責任
伍、表意自由之侵害
陸、違法放貸之侵權責
柒、僱用人之連帶責任、執行職務之認定
捌、純粹經濟上損失
玖、存活機會喪失、目擊驚嚇
拾、運動活動之自甘冒險
拾壹、侵權之因果關係(一)-充要條件說、損害賠償
拾貳、侵權之因果關係(二)-因果關係中斷
拾參、與有過失、醫療之侵權責任
拾肆、醫療之侵權責任
拾伍、人格權之侵害、民法第195條之適用
拾陸、消保法之侵權責任
拾柒、契約附保護第三人之效力、消保法之第三人定義
拾捌、過失相抵、消保法之懲罰性賠償金
第三章 債法總論
壹、後契約義務
貳、種類之債與庫存之債
參、受領遲延、無因管理
肆、撤銷訴權、代償請求權
伍、擔保說與履行說、契約解除與不當得利
陸、第三人利益契約、違約金
柒、債權之表見讓與
捌、新債清償、債之變更、債之更正
玖、情事變更原則
拾、經濟上一體性、預示拒絕給付
第四章 債法各論
壹、凶宅與物之瑕疵擔保
貳、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
參、清償地之變更、保固責任
肆、租賃物之保持義務
伍、買賣不破租賃(一)-使用借貸之物權化
陸、買賣不破租賃(二)-房地分別移轉
柒、債權物權化之基礎
捌、押租金之返還
玖、租賃物之違法轉租
拾、租賃物保管責任、僱傭之受領遲延
拾壹、違法複委任、租賃物失火責任
拾貳、承攬之瑕疵擔保責任、指示給付
拾參、承攬之瑕疵修補請求權與報酬給付請求權
拾肆、承攬契約之期限利益
拾伍、從契約義務、定作人之協力義務
拾陸、預約、合建契約
拾柒、履約保證
拾捌、合夥與無權處分
第五章 綜合題
壹、押租金抵充租金、代物清償、代理行為之瑕疵
貳、權利瑕疵擔保、債權之侵權責任
參、定作人與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責任、承攬之法定抵押權
肆、消滅時效之起算時點、廣告與消保法
伍、合夥之侵權責任、無權處分他人之物、代償請求權之類推適用
陸、行為能力與贈與契約、隱藏計算錯誤
柒、不當得利之因果關係、定作人之終止契約
捌、債權之準占有人、僱用人連帶責任、委任與承攬之定性
玖、靠行、和解、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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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法總論實例研習:債務不履行及其他債編問題 2017 <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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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改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買賣契約
一、買賣契約之必要之點/1
二、出賣人之給付義務/5
三、買受人之給付義務/8
四、權利瑕疵擔保/9
案例1/9
五、物之瑕疵擔保/33
案例2/33
六、危險負擔/81
案例3/81
七、特種買賣──談「買回」/94
第二章 贈與契約
一、總 說/99
二、贈與契約之成立與生效/100
三、贈與人之給付義務/103
案例4/103
四、特殊贈與/113
第三章 租賃契約
一、租賃契約之必要之點/119
二、出租人之給付義務/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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