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目錄】 Chapter 0 序論:解題體裁及基本解題思維 第一篇:債之發生 Chapter 1 意定之債─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1-1-2 第一項:契約之成立及有效性 ‧1-1-2 題型 1-1-1 網路標錯價、意思表示錯誤、誠信原則 【111高考二級法制第1題】 ‧1-1-2 題型 1-1-2 行為能力、善意取得、不當得利 【108公費留考】 ‧1-1-8 題型 1-1-3 意思表示錯誤【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 ‧1-1-14 題型 1-1-4 動機錯誤、物之性質交易上重要 【109北大B卷第1題】 ‧1-1-20 題型 1-1-5 意思表示錯誤與契約成立【111台大轉學考】 ‧1-1-24 題型 1-1-6 訴訟權、公序良俗【106政大民法組第1題】 ‧1-1-27 題型 1-1-7 代孕契約、公序良俗【111成大第3題節錄】 ‧1-1-30 題型 1-1-8 強制禁止規定、公序良俗、賭債 【10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35 題型 1-1-9 契約違反強制規定之效力 【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1-1-38 第二項:契約之定性及法律適用 ‧1-1-45 題型 1-1-10 混合契約、承攬、委任【104律師第1題】 ‧1-1-45 第三項:契約之主體範圍及債之相對性 ‧1-1-50 題型 1-1-11 隱名代理【108台大A卷第1題】 ‧1-1-50 題型 1-1-12 冒名行為【102政大民法組第1題】 ‧1-1-56 題型 1-1-13 塔位交易與債之相對性【筆者自編】 ‧1-1-60 題型 1-1-14 延伸抗辯、契約相對性【105台大B卷第2題】 ‧1-1-69 題型 1-1-15 債之相對性、拋棄時效利益、公同共有人之權利行使【98台大A卷第1題】 ‧1-1-81 題型 1-1-16 債之相對性、物上返還、誠信原則 【99台大B卷第2題】 ‧1-1-84 題型 1-1-17 債之物權化、誠信原則【112台大B卷第2題】 ‧1-1-91 第四項: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契約之履行內容範圍 ‧1-1-103 題型 1-1-18 定型化契約條款與個別磋商條款 【111高考法制第2題】 ‧1-1-103 題型 1-1-19 給付義務群【100律師第6題】 ‧1-1-107 題型 1-1-20 情事變更原則【106東吳C組第2題】 ‧1-1-110 題型 1-1-21 情事變更原則【108台大B卷第2題】 ‧1-1-115 第五項:契約之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1-1-122 題型 1-1-22 可歸責債務人之給付不能 【109台大B卷第2題】 ‧1-1-122 題型 1-1-23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所得替代利益 【107台大A卷第1題】 ‧1-1-129 題型 1-1-24 公同共有債權行使【112司律第2題】 ‧1-1-136 題型 1-1-25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3台大A卷第3題】 ‧1-1-149 題型 1-1-26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第1題節錄】 ‧1-1-158 題型 1-1-27 種類之債之給付不能【104司法官第1題】 ‧1-1-166 題型 1-1-28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1-1-169 題型 1-1-29 受領遲延、給付不能、代償請求權 【107政大民法組第2題】 ‧1-1-178 題型 1-1-30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1-1-181 題型 1-1-31 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 【112台大B卷第1題】 ‧1-1-185 第六項:契約之確保―定金及違約金 ‧1-1-191 題型 1-1-32 違約金酌減【112台大A卷第2題】 ‧1-1-191 題型 1-1-33 違約金酌減後之返還依據、違約金債權之獨立性 【113台大A卷第1題】 ‧1-1-198 題型 1-1-34 違約金與契約撤銷【筆者自編】 ‧1-1-205 第七項:契約權利之行使期間:時效 ‧1-1-213 題型 1-1-35 消費借貸、利息債權之時效 【110高考法制二級第3題】 ‧1-1-213 題型 1-1-36 消費借貸、抵充、承認與時效中斷 【114檢事官第1題】 ‧1-1-217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1-1-221 第一項:買賣契約 ‧1-1-221 題型 1-1-37 凶宅、物之瑕疵【105司法官第1題】 ‧1-1-221 題型 1-1-38 物之瑕疵擔保與第三人利益契約 【93高考法制第2題】 ‧1-1-228 題型 1-1-39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協助給付提出之履行輔助人【92司法官第2題】 ‧1-1-231 題型 1-1-40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89律師第1題】 ‧1-1-235 題型 1-1-41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買賣不存在之債權 【110司律第1題】 ‧1-1-238 題型 1-1-42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 【100台大A卷第1題】 ‧1-1-244 題型 1-1-43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98司官第1題改編】 ‧1-1-248 第二項:租賃 ‧1-1-251 題型 1-1-44 租賃瑕疵擔保、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1-1-251 題型 1-1-45 承租人保管責任【104台大A卷第1題】 ‧1-1-261 題型 1-1-46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111北大B卷第3題】 ‧1-1-271 Try again 【114台大A卷第1題】 ‧1-1-282 題型 1-1-47 承租人失火責任、可歸責他方當事人之給付不能 【101台大B卷第1題】 ‧1-1-282 題型 1-1-48 借名登記與推定租賃【筆者自編】 ‧1-1-287 題型 1-1-49 法定更新、期滿不續租意思表示之認定 【114檢事官第4題】 ‧1-1-291 第三項:承攬契約 ‧1-1-294 題型 1-1-50 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101律師第1題】 ‧1-1-294 題型 1-1-51 承攬瑕疵擔保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1-1-300 題型 1-1-52 承攬瑕疵擔保責任及不完全給付 【97台大A卷第1題】 ‧1-1-307 題型 1-1-53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發見期間、指示給付與不當得利【97律師第4題】 ‧1-1-313 題型 1-1-54 承攬瑕疵發見期間、期前發見瑕疵之處理 【103台大B卷第3題】 ‧1-1-317 題型 1-1-55 承攬瑕疵擔保之權利行使期間【筆者自編】 ‧1-1-324 題型 1-1-56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 【107司法官第2題節錄】 ‧1-1-327 題型 1-1-57 民法第513條之抵押權【109政大第2題】 ‧1-1-330 第四項:擔保性質之契約 ‧1-1-335 題型 1-1-58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 【105台大B卷第1題】 ‧1-1-335 題型 1-1-59 保證、代位求償【111政大民法組第1題】 ‧1-1-342 題型 1-1-60 保管義務、連帶保證【111台大A卷第1題】 ‧1-1-346 第五項:團體性質契約 ‧1-1-351 題型 1-1-61 合夥與無權處分當事人間債之關係 【101司法官第6題】 ‧1-1-351 題型 1-1-62 合夥之侵權責任、不當得利、不法管理、代償請求權【102司法官第1題】 ‧1-1-354 第六項:其他契約 ‧1-1-359 題型 1-1-63 委任與信用卡盜刷【110政大民法組第4題】 ‧1-1-359 Chapter 2 法定之債 第一節 無因管理 ‧1-2-2 題型 1-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1 【94律師第4題】 ‧1-2-2 題型 1-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2 【96司法官第4題】 ‧1-2-2 題型 1-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 ‧1-2-3 第二節 不當得利 ‧1-2-4 題型 1-2-4 給付的指向性與不當得利 【112台大A卷第1題】 ‧1-2-7 題型 1-2-5 侵害權益型不當得利—無權占有 【100律師第6題】 ‧1-2-10 題型 1-2-6 無權占用及公用地役關係 【103台大B卷第1題】 ‧1-2-15 題型 1-2-7 無權占有及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 【104司法官第3題】 ‧1-2-21 題型 1-2-8 借名登記與不當得利、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111司律第1題】 ‧1-2-25 題型 1-2-9 不當得利、連帶責任之成立、共同侵權 【113司律第2題】 ‧1-2-50 題型 1-2-10 不當得利、未成年之不當得利受領人善意之認定 【109司律第2題第3小題】 ‧1-2-56 題型 1-2-11 債務不履行與不當得利【114司律第2題】 ‧1-2-59 題型 1-2-12 涉外不當得利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 【107司法官第2題】 ‧1-2-64 題型 1-2-13 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類推適用民法第183條【95書記官第1題】 ‧1-2-69 題型 1-2-14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善意取得、雙重不當得利【89司法官第2題】 ‧1-2-72 第三節 侵權責任 ‧1-2-76 第一項:自己行為責任 ‧1-2-76 題型 1-2-15 交易往來安全注意義務、醫事機構責任 【111東吳C組第2題】 ‧1-2-76 題型 1-2-16 法人侵權、共同侵權【104律第1題節錄】 ‧1-2-80 題型 1-2-17 被遺忘權、法益衡量【111台大A卷第2題】 ‧1-2-85 題型 1-2-18 身分法益侵害、慰撫金請求 【106司法官第1題】 ‧1-2-89 題型 1-2-19 身分法益侵害、徵信不實、與有過失 【107律師第1題】 ‧1-2-98 題型 1-2-20 純粹經濟上損失、過失侵權責任 【100台大B卷第1題】 ‧1-2-107 題型 1-2-21 過失侵權責任、純粹經濟上損失 【111台大B卷第1題】 ‧1-2-115 題型 1-2-22 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衍生性經濟損失、純粹經濟上損失 【112司律第1題】 ‧1-2-121 題型 1-2-23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 【109司律第1題】 ‧1-2-133 題型 1-2-24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與意思自由、表見代理之本人可歸責性【114司律第1題】 ‧1-2-141 題型 1-2-25 物之使用可能的損害適格 【110政大民法組第2題】 ‧1-2-155 題型 1-2-26 承攬遲延、物之使用可能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1-2-160 題型 1-2-27 相當因果關係之判斷【102律師第1題】 ‧1-2-164 題型 1-2-28 因果關係、充要條件【107台大B卷第2題】 ‧1-2-168 題型 1-2-29 自甘冒險、運動傷害之違法性判斷 【109政大民法組第1題】 ‧1-2-179 題型 1-2-30 醫療告知後同意、經紀契約的終止權排除 【113北大A卷第3題】 ‧1-2-185 題型 1-2-31 共同侵權、醫療過失舉證【108司律第2題】 ‧1-2-191 題型 1-2-32 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 ‧1-2-201 題型 1-2-33 僱用人侵權、盜賣證券【105律師第3題】 ‧1-2-207 題型 1-2-34 僱用關係、和解之性質、連帶債務人一人和解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之效力【109律師第2題】 ‧1-2-211 題型 1-2-35 借名營業、僱用關係、執行職務 【105檢事官第2題】 ‧1-2-222 題型 1-2-36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 【98司法官第2題】 ‧1-2-226 題型 1-2-37 消保法商品責任、商品自傷、第三人及消費者之認定【106台大B卷第1題】 ‧1-2-228 題型 1-2-38 車禍與勞動能力減損、健保給付 【96律師第3題】 ‧1-2-234 題型 1-2-39 與有過失、未成年人是否承擔法代之過失、保險與損益相抵、過失注意義務 【113台大B卷第3題】 ‧1-2-239 Try again 【106台大A卷第1題】 ‧1-2-248 題型 1-2-40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106司法官第2題節錄】 ‧1-2-253 第二篇:債之共通效力―移轉、消滅、保全 Chapter 1 債之移轉 題型 2-1-1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 ‧2-1-2 題型 2-1-2 債權雙重讓與、表見讓與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2-1-6 題型 2-1-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債權讓與、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之通知、向第三人清償之效力 【105律師第1題】 ‧2-1-8 題型 2-1-4 違約金酌減、任意給付、誠信原則、抵銷權、債權讓與、惡意債務人【113司律第2題】 ‧2-1-13 Chapter 2 債之消滅 題型 2-2-1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107律師第2題】 ‧2-2-2 題型 2-2-2 利害第三人清償、不當得利、定作人侵權責任、無因管理【101司法官第1題】 ‧2-2-10 題型 2-2-2 違約金酌減、同時履行抗辯及故意侵權抵銷之禁止【112北大第3題】 ‧2-2-14 Chapter 3 債之保全 題型 2-3-1 代位權、代位債務人對支付命令異議 【102律師第2題節錄】 ‧2-3-2 題型 2-3-2 違約金、代位權【103司法官第3題】 ‧2-3-5 題型 2-3-3 債之保全、撤銷訴權【104律師第3題】 ‧2-3-10 題型 2-3-4 撤銷訴權、代物清償、附負擔贈與、權利瑕疵 擔保、相鄰關係【113司律第1題】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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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4年度台大法研所試題,並刪除部分較不合時宜之題目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5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目錄】 PART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 通則 A-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物權法定主義A-3 爭點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A-3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4 爭點3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A-4 爭點4 善意取得制度A-5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A-11 爭點5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A-11 爭點6 拋棄A-13 爭點7 時效取得制度A-14 2 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 1 所有權之保護A-16 爭點8 物上請求權A-16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A-19 爭點9 鄰地通行權 A-19 爭點10 越界建築 A-21 爭點11 區分所有建築物 A-21 section 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添附 A-25 section 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A-25 一 共有之內部關係 A-25 爭點13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A-25 爭點14 應有部分之處分 A-26 爭點15 共有物之處分 A-35 爭點16 共有物之管理 A-38 二 共有之外部關係 A-43 爭點17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A-43 三 分割 A-44 爭點18 共有物之分割 A-44 貳、公同共有 A-47 爭點19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A-47 3 定限物權 A-49 section 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A-49 爭點20 抵押權之取得 A-49 爭點21 抵押權之特性 A-50 爭點22 抵押權之效力 A-53 爭點23 抵押權之實行 A-56 爭點24 法定地上權 A-59 爭點25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A-61 爭點26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A-62 爭點27 共同抵押 A-64 爭點28 抵押權之消滅 A-66 爭點29 最高限額抵押權 A-67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A-70 爭點30 動產質權 A-70 爭點31 債權質權 A-72 參、留置權 A-72 爭點32 留置權 A-72 肆、讓與擔保 A-73 爭點33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A-73 section 2 用益物權 A-79 壹、地上權 A-79 爭點34 地上權 A-79 貳、不動產役權 A-82 爭點35 不動產役權 A-82 4 占有 A-84 爭點36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A-84 爭點37 占有之保護 A-85 PARTB 試題精選解析 1 通則 B-3 section 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 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B-3 1.1.2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B-5 section 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B-7 1.2.1 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B-7 1.2.2 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B-12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B-15 一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B-15 1.2.3 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B-15 1.2.4 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B-18 1.2.5 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B-25 二 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B-29 1.2.6 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B-29 1.2.7 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B-32 1.2.8 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B-37 1.2.9 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B-40 1.2.10 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B-46 三 借名登記 B-50 1.2.11 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B-62 1.2.12 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B-69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B-74 1.2.13 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B-74 1.2.14 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B-78 肆、時效取得 B-83 1.2.15 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B-83 2 完全物權─所有權 B-88 section 1 物上請求權 B-88 壹、請求權人 B-88 2.1.1 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B-88 2.1.2 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B-91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B-93 2.1.3 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B-93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B-99 2.1.4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B-99 2.1.5 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B-103 2.1.6 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B-108 2.1.7 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 司法官(節錄)】 B-111 2.1.8 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B-113 2.1.9 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B-115 2.1.10 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B-120 2.1.11 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B-125 2.1.12 塗銷先行主義、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4台大A卷】 B-130 2.1.13 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B-135 2.1.14 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B-145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B-149 2.1.15 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B-149 2.1.16 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B-155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B-161 2.1.17 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B-161 2.1.18 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B-165 2.1.19 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B-171 2.1.20 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B-177 section 2 不動產物權 B-186 壹、相鄰關係 B-186 一 過水權 B-186 2.2.1 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B-186 二 通行權 B-190 2.2.2 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B-190 2.2.3 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B-193 三 越界建築 B-195 2.2.4 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B-195 四 區分所有建築物 B-197 (一)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B-197 2.2.5 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B-197 (二)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B-201 2.2.6 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B-201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B-203 2.2.7 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 政大財經法組】 B-203 2.2.8 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B-208 2.2.9 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 組】 B-214 2.2.10 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B-216 (四)停車位問題 B-220 2.2.11 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B-220 section 3 動產物權 B-226 2.3 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226 section 4 共有 B-228 壹、分別共有 B-228 一 共有之內部關係 B-228 (一)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B-228 2.4.1 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B-228 (二)應有部分之處分 B-230 2.4.2 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 司法官】 B-230 2.4.3 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 高考─法制(三級)】 B-233 2.4.4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 台大A卷(節錄)】 B-235 2.4.5 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 司法官(節錄)】 B-238 (三)共有物之處分 B-240 2.4.6 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B-240 2.4.7 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B-244 2.4.8 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B-247 2.4.9 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B-250 2.4.10 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B-252 (四)共有物之管理 B-255 2.4.11 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B-255 2.4.12 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B-257 2.4.13 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1【106台大B卷】 B-259 2.4.14 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2【108台大A卷】 B-265 2.4.15 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B-271 (五)共有物之分割 B-273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B-273 2.4.16 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B-273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B-278 2.4.17 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B-278 2.4.18 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281 2.4.19 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B-284 2.4.20 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B-286 2.4.21 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B-289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B-291 2.4.22 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B-291 2.4.23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B-292 2.4.24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 律師(節錄)】 B-294 2.4.25 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B-296 二 共有之外部關係 B-299 2.4.26 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B-299 2.4.27 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B-301 貳、公同共有 B-306 2.4.28 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B-306 2.4.29 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B-309 2.4.30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B-312 2.4.31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B-320 2.4.32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B-345 2.4.33 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B-359 2.4.34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B-362 3 定限物權 B-372 section 1 擔保物權 B-372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B-372 一 抵押權 B-372 (一)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B-372 3.1.1 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B-372 3.1.2 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B-375 3.1.3 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B-377 3.1.4 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B-380 3.1.5 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B-384 3.1.6 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B-387 3.1.7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B-390 3.1.8 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B-392 (二)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B-394 3.1.9 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B-394 3.1.10 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B-396 3.1.11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B-399 3.1.12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B-402 3.1.13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B-404 3.1.14 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B-411 3.1.15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B-414 3.1.16 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B-417 (三)抵押權之實行 B-422 1.拍賣及併付拍賣 B-422 3.1.17 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B-422 3.1.18 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B-425 3.1.19 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B-427 3.1.20 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B-430 3.1.21 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B-435 3.1.22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B-440 3.1.23 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B-443 3.1.24 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B-446 2.法定地上權 B-450 3.1.25 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B-450 3.1.26 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B-453 3.1.27 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B-457 3.1.28 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B-460 3.1.29 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B-467 3.1.30 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B-470 3.1.31 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B-473 3.1.32 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B-479 3.1.33 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B-496 3.流抵約款 B-498 3.1.34 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2】 B-498 3.1.35 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B-502 3.1.36 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B-507 3.1.37 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B-510 3.1.38 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B-513 (四)抵押權之次序 B-518 3.1.39 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1【97律師】 B-518 3.1.40 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2【98政大公法組】 B-521 (五)多數擔保競合 B-524 1.共同抵押 B-524 3.1.41 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B-524 3.1.42 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B-526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B-529 3.1.43 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B-529 3.1.44 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B-534 3.1.45 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B-540 3.1.46 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B-545 3.1.47 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B-551 二 最高限額抵押權 B-554 3.1.48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1【99政大財經法組】 B-554 3.1.49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2【108司律(節錄)】 B-556 3.1.50 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 B-560 3.1.5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 B-563 3.1.5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 (二) ─法律事務組(三等)】 B-566 3.1.5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B-570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B-574 3.1.54 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B-574 3.1.55 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B-578 3.1.56 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B-579 3.1.57 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B-581 3.1.58 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B-583 參、讓與擔保 B-586 3.1.59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B-586 3.1.60 借名登記、信託讓與擔保【114台大B卷】 B-589 section 2 用益物權 B-596 壹、地上權 B-596 一 普通地上權 B-596 3.2.1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B-596 3.2.2 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B-602 3.2.3 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B-605 二 區分地上權 B-607 3.2.4 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B-607 貳、不動產役權 B-610 3.2.5 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B-610 參、典權 B-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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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 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 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 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 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目錄】 Chapter 5 偵查程序 第一節 偵查各論:告訴 題型 5-1-1 指定代行告訴人【101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題型 5-1-2 代行告訴人、告訴代理人【99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1-3 告訴瑕疵之補正、治癒【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5-1-4 告訴乃論罪之主觀不可分【103律師第5題第1、2小題】 題型 5-1-5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96政大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5-1-6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與新想像競合【106東吳第4題第1小題】 第二節 偵查各論:不起訴、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處分之檢討 題型 5-2-1 無效之不起訴處分【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題型 5-2-2 緩起訴期間內發現新事證【106中原第3題1小題】 題型 5-2-3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101律師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5-2-4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處分:誤被告故意犯他罪【111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14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5-2-5 遲延履行負擔之撤銷及其救濟【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5-2-6 緩起訴期間與自訴限制【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Try again 【110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4題】 題型 5-2-7 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後之自訴審前訊問程序【114政大第1題第2小題】 Chapter 6 公訴與自訴 第一節 公訴 題型 6-1-1 冒名【97台大第2題】 題型 6-1-2 頂替、冒名頂替【93律師第4題】 第二節 自訴 題型 6-2-1 被害人之定義【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6-2-2 自訴之程式與限制【9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6-2-3 自訴之強制律師代理與上訴【9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6-2-4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103律師第4題節錄】 Try again 【97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6-2-5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的例外【109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6-2-6 自訴人之證人適格【109司律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1小題】 Chapter 7 通常審判程序 第一節 準備程序 題型 7-1-1 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之例外【102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7-1-2 證據能力之調查與決定【99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7-1-3 準備程序改行簡式審判程序【99律師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7-1-4 準備程序與強制辯護、禁止扣押秘密自由溝通權所涉文件之範疇【114北大第2題】 第二節 審判程序 題型 7-2-1 審判期日被告應否到庭【9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7-2-2 命被告退庭之被告缺席審判【108司律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7-2-3 審理程序改行準備程序【96司法官第3題】 第三節 簡捷程序 題型 7-3-1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一)【9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7-3-2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二)【98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3-3 協商程序【98律師第4題】 題型 7-3-4 簡易程序、簡式審判與通常審判程序之轉換【111司律第2題第1小題】 第四節 裁判 題型 7-4-1 裁判之更正【103北大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7-4-2 判決實體確定力物的範圍、新想像競合犯【103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7-4-3 判決實體確定力時的範圍【97政大第3題第2小題】 Chapter 8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題型 8-1-1 辯護人之上訴權性質【何賴傑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8-1-2 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108中原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3小題】 第二節 上訴第二審 題型 8-2-1 上訴具體理由【97司法官第4題】 題型 8-2-2 強制辯護案件律師代撰上訴理由義務【107政大第2題節錄】 Try again 【110司律第2 題第2 小題】 題型 8-2-3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適用前提與例外條款之限縮解釋【102律師第4題】 題型 8-2-4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禁止加重與強制減輕【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8-2-5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量刑規定與例外條款【96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8-2-6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眼花撩亂的實務見解【103北大第3題節錄】 題型 8-2-7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例外條款與利得沒收【107台大第2題第3小題節錄】 Try again 【112司律第2題第3小題】 第三節 上訴第三審 題型 8-3-1 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限制【9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8-3-2 上訴第三審─誤合法為不合法、被告死亡【100律師第4題】 題型 8-3-3 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與單一案件之關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96號判決事實改編】 Try again 【109司特三等書記官第3題】 第四節 抗告 題型 8-4-1 辯護人之抗告權【111高考三級第2題第2小題】 Chapter 9 非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題型 9-1-1 新事證之解釋【92台大第3題第1、2小題】 題型 9-1-2 新事證之解釋:新鑑定人【103東吳第4題】 題型 9-1-3 再審之管轄法院、為被告不利益提起再審【99司法官第3題】 題型 9-1-4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109中正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9-1-5 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109中原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9-1-6 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113成大第2題第2小題】 第二節 非常上訴 題型 9-2-1 判決違背法令【93司法官第4題】 題型 9-2-2 非常上訴之必要性解釋【98東吳第4題】 Chapter 10 沒收特別程序 題型 10-1 保全沒收之扣押與第三人參與程序【106政大第2題】 題型 10-2 第三人參與審判的方式【109北大第2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4司律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10-3 得參與沒收特別程序之第三人【107成大第4題】 題型 10-4 沒收之裁判諭知方式【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10-5 漏未沒收、沒收一部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110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10-6 釋字第752號解釋─第三人沒收判決 【吳燦法官文章改編】 題型 10-7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楊雲驊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0-8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參與【108司律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1台大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10-9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參與:被告逃亡【114台大第2題第3小題改編】 Chapter 11 國民法官法 題型 11-1 國民參審準備程序結束後提出新主張【114東吳第3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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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 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 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 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 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目錄】 Chapter 0 刑事訴訟法緒論 題型 0-1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Try again 【113台大第2題第4小題】 題型 0-2 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0北大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2輔大第2題】 Try again 【113高考第3題】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題型 1-1-1 強制處分專庭【109輔大第4題】 題型 1-1-2 土地管轄之爭議【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1-3 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題型 1-1-4 「再審」與「前審」之關係【111高考三級第2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3輔大第3題第2、3小題】 第二節 被告 題型 1-2-1 不自證己罪【99台大第2題】 第三節 辯護人 題型 1-3-1 強制辯護案件之實質有效辯護【95律師第1題】 題型 1-3-2 共同辯護【106台大第1題改編】 題型 1-3-3 交通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3-4 被告本人之閱卷權【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節錄】 題型 1-3-5 受拘捕被告之辯護倚賴權、閱卷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成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1-3-6 在場權與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1-3-7 辯護人之在場筆記權與其救濟【111觀護人第2題】 題型 1-3-8 強制辯護案件之被告自我辯護權【110台大第2題改編】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單一性 ※單一案件 題型 2-1-1 起訴不可分與不告不理之關係【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102律師第5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行政執行官第4題】 題型 2-1-3 補行告訴之對象、另行起訴與單一案件之關係【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2-1-4 單一案件、漏未判決【95司法官第4題節錄改編】 題型 2-1-5 追加起訴與漏判【107律師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2-1-6 追加起訴之限縮解釋【10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2-1-7 單一案件之上訴不可分【96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2-1-8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110中正第1題】 題型 2-1-9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法律效果之一部上訴【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2-1-10 法律效果一部上訴之例外【114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14政大第1題第1小題】 第二節 同一性 ※案件同一性 題型 2-2-1 事實上同一之判準、連續犯與法律上同一【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2-2 自然的歷史進程說【98律師第3題】 題型 2-2-3 事實基礎之變更、變更起訴法條程序【101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2-4 罪數變更之告知義務【113北大第2題】 題型 2-2-5 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95政大第3題第3小題】 Chapter 3 強制處分 第一節 搜索 題型 3-1-1 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附帶搜索、同意搜索【101東吳第2題】 Try again 【110中正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3-1-2 附帶搜索之範圍【102北大第4題】 題型 3-1-3 第三人同意搜索【103地特三等法律廉政第4題】 題型 3-1-4 緊急搜索、另案扣押【100北大第3題】 第二節 扣押 題型 3-2-1 非附隨於搜索之緊急扣押、附帶搜索【王士帆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2-2 交通工具之攔停與搜索扣押【114台大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4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2-3 沒收扣押、追徵扣押、證據扣押之差異【110台大第1題節錄】 題型 3-2-4 非附隨搜索之扣押、比例原則【107台大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2-5 扣押實質要件─標的物漲價【107成大第1題】 題型 3-2-6 搜索律師事務所案【113中正第1題】 第三節 羈押、限制出境、暫行安置 題型 3-3-1 羈押之拘捕前置原則【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Try again 【112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2 審判中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權【98北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3-3 羈押審查程序之閱卷權【106輔大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3-3-4 撤銷、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林鈺雄老師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成大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5 限制出境、出海【吳巡龍檢察官文章改編】 Try again 【110高大第2題】 第四節 身體檢查處分 題型 3-4-1 司法警察的強制導尿處分【110中正第3題第4小題】 題型 3-4-2 指認【105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第五節 通訊監察 題型 3-5-1 通訊監察之發動要件【10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5-2 違法通訊監察之法律效果【107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5-3 另案監聽之法律效果【105政大第1題】 題型 3-5-4 得一方同意之監聽【97政大第2題節錄】 題型 3-5-5 違反期中報告義務之法律效果【108東吳第3題改編】 題型 3-5-6 通訊監察與辯護人、被告間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衝突【113司律第2題第3小題】 第六節 新形態強制處分 題型 3-6-1 GPS偵查【106成大第1題】 題型 3-6-2 扣押伺服器之電子郵件【108北大第2題】 題型 3-6-3 誘捕偵查【103台大第1題】 題型 3-6-4 設備端通訊監察【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題型 3-6-5 線上搜索與基本權干預審查體系之運用【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3-6-6 調取使用者資料與M化車【111成大第2題】 Try again 【110北大第2題】 Chapter 4 證據 壹、證據能力 貳、嚴格證明法則 第一節 補強法則 題型 4-1-1 補強法則【100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1-2 補強法則─共同被告自白相互補強【103成大第3題】 題型 4-1-3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陳述【106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7台大第1題】 Try again 【108東吳第1題】 題型 4-1-4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供述之補強證據限制【114東吳第2題】 第二節 傳聞法則與質問法則 壹、檢察官前陳述 題型 4-2-1 未具結的檢訊陳述【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4-2-2 有具結、未具結的檢訊陳述【109台大第2題】 題型 4-2-3 檢訊陳述之補行詰問【98政大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10成大第2題】 貳、司法警察前之陳述 題型 4-2-4 臨終陳述與傳聞證人【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2-5 境外筆錄之證據能力【106中正第1題】 Try again 【107政大第1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03高大第4題】 Try again 【110司律第2題第1小題】 參、文書證據 題型 4-2-6 公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7東吳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4-2-7 業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肆、同意例外 題型 4-2-8 同意例外與其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伍、質問法則與其容許例外 題型 4-2-9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98台大第2題】 Try again 【9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2-10 義務法則【10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4-2-11 789號解釋與質問法則【113中正第2題改編】 Try again【112高考三級法律廉政第2題】 第三節 法定證據方法 壹、被告 題型 4-3-1 證人轉被告、告知義務之規避【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題型 4-3-2 訊問程序未盡告知義務之證據使用禁止【104律師第3題】 題型 4-3-3 利誘之不正訊問【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題型 4-3-4 訊問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105東吳第1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8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5 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98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第3小題】 題型 4-3-6 非任意性自白之直接、繼續、放射效【103政大第1題】 貳、證人 題型 4-3-7 無效反詰問【107成大第3題】 Try again 【113司律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4-3-8 準備程序之強制辯護、審判程序之異議權 【101律師第4題】 題型 4-3-9 友性證人翻供之交互詰問策略【111司律第2題第2小題】 參、鑑定 題型 4-3-10 機關鑑定與其言詞報告義務【99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3-11 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100律師第3題】 題型 4-3-12 鑑定證人與鑑定人之拒卻【109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3-13 詢問被告之告知義務與概括選任鑑定人【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4-3-14 測謊【107台大第1題】 肆、勘驗 題型 4-3-15 實物提示、監聽譯文【101政大第2題】 題型 4-3-16 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100北大第4題】 第四節 證據禁止法則 題型 4-4-1 私人不法取證【107成大第2題】 題型 4-4-2 證據禁止理論、證人之拒絕證言權【107台大第2題第1小題】 第五節 數位證據與驗真法則 題型 4-5-1 數位證據之複製品與驗真【娟狗自擬】 題型 4-5-2 機關鑑定與證物監管鏈之驗真 【113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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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導讀 翻開覆蓋的「爭點地圖」,開啟你的上榜時代! 實務、學說見解併陳,豐富答題素材! 肯定、否定、折衷說,充實個人見解! ✔主題式「爭點」:全方位收錄「經典」、「熱門」、「新興」爭議! ✔一起讀「專題」:進階議題討論,一起挑戰更深層的思考! ✔一起練「考題」:消化、吸收完爭點,馬上練習如何輸出! 報考「司法官」、「律師」;「法研所」;「高考三級」、「各類特考三等」 千萬別錯過《財產法爭點地圖》! ✦改版重點|新增篇幅將近100頁! ✧法人負民法第184條之故意侵權責任可能性?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99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586號判決 ✧河川浮覆地土地及日治時期已登記但逾我國土地總登記期限而未依我國法令登記土地之時效?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呂大法官太郎提出,詹大法官森林、謝大法官銘洋、楊大法官惠欽加入之不同意見書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日治時期私有土地經土地總登記程序登記為國有案】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45號判決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所為之廣告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746號判決(要約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22號判決(要約引誘說)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6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4號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 ✧定型化契約條款衝突應如何處理?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陳聰富,〈論契約上之承諾〉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成立之贈與契約,撤銷後得否請求返還?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2197號判決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王澤鑑,《不當得利》 ✧民法第180條第4款但書之解釋?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2342號判決 .林更盛,〈基於不法原因給付之不當得利〉 ✧詐欺使他人訂立契約,侵害他人之意思決定自由,是否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侵害? .最高法院67年度第13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6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5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損害賠償? .王澤鑑,《損害賠償》 .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 .向明恩,〈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賠償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之肯認 以德國司法實務之發展為指引〉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楊佳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證券公司營業員盜賣客戶股票,是否屬於執行職務?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97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2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92號判決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責任?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175號裁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39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634號判決 ✧違約金得否酌減至零?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51號判決 .吳從周,〈近年來違約金酌減之裁判發展〉 ✧解除契約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922號判決先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4號判決 ✧違約金酌減後應返還部分之性質為何?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裁定 .吳從周,〈2023年民事法發展回顧:以民事大法庭關於民事實體法之裁定為中心〉 .顏佑紘,〈論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價金全部沒收充為違約金之法律關係——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民事裁定〉 ✧基於相鄰關係而對不動產所加之法律上限制,是否構成權利瑕疵?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09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77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標的範圍為何?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8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8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63號判決 .謝哲勝,〈以同一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三九號民事判決評釋〉 .吳珮君,〈基地使用權人優先購買權之行使——以「同樣條件」之探討為中心〉 ✧抵押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之規定?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5號判決 .顏佑紘,〈2018年民事法發展回顧〉 ✧【113司律】 ✧【113台大A卷】 ✧【112台大B卷】 ✧【111台大B卷】 ✧【110東吳C組】 【作者簡介】 賴川 執業律師,是法律人也是經濟學徒。 喜好觀察民事法學說及實務見解,希望能從風險分配與利益衡量角度,與讀者一同思考民法問題。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民事法組)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學士(財經法組) 經歷 全國律師聯合會商事法委員會 委員 世新大學 兼任講師 【序】 八版序 本次改版增加近年實務及學說重要見解,並酌為修正本書部分文字。 感謝過去曾與我討論本書內容的讀者及學生,你們的建議都使本書更為完善。 賴川 【目錄】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㈡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34 ㈠意義 1-34 ㈡不動產與動產 1-35 ㈢主物與從物 1-37 ㈣原物與孳息 1-38 三、法律行為 1-40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40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45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7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50 ㈤借名登記 1-52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四、意思表示 1-70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70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74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7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82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84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103 五、行為能力 1-108 ㈠完全行為能力 1-108 ㈡無行為能力 1-108 ㈢限制行為能力 1-108 六、代理 1-116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6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20 ㈢無權代理 1-121 七、消滅時效 1-139 ㈠消滅時效意義 1-139 ㈡消滅時效體系 1-140 ㈢消滅時效期間 1-141 ㈣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51 ㈤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6 ㈥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67 ㈦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70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5 ㈠要約及承諾 2-25 ㈡懸賞廣告 2-39 ㈢締約上過失 2-42 ㈣預約 2-43 ㈤定型化契約 2-49 三、無因管理 2-56 ㈠緒論 2-56 ㈡真正無因管理 2-57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63 四、不當得利 2-71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71 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89 ㈢返還客體 2-101 ㈣返還範圍 2-102 五、侵權責任 2-109 ㈠一般侵權責任 2-109 ㈡特殊侵權責任 2-180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213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221 六、債務不履行 2-249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249 ㈡給付不能 2-254 ㈢給付遲延 2-265 ㈣受領遲延 2-270 ㈤不完全給付 2-278 七、債之保全 2-281 ㈠緒論 2-281 ㈡代位權 2-281 ㈢撤銷權 2-283 八、契約之效力 2-295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95 ㈡契約之解除 2-310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321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336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338 ㈠概論 2-338 ㈡連帶債務 2-338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346 ㈠債之移轉 2-346 ㈡債之消滅 2-358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5 ㈢專題討論——出賣人擔保責任與債務不履行之關係 3-16 ㈣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9 二、租賃契約 3-31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31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50 三、承攬契約 3-60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60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88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4 ㈠物上請求權 4-14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7 ㈢時效取得 4-62 ㈣相鄰關係 4-64 ㈤區分所有建物 4-73 三、共有 4-81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81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98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111 ㈣共有物分割 4-112 ㈤公同共有 4-121 四、抵押權 4-142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42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47 ㈢流抵契約 4-164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67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74 ㈥次序調整權 4-179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82 ㈧共同抵押 4-188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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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行政法橫跨實體法、程序法與爭訟法三大法領域,十分龐雜而不易掌握。有鑑於此,作者以清晰的架構與平易近人的用語,並輔以「題型分析」、「本題tips」、「關鍵字搜尋」等說明多管齊下,迅速帶領同學掌握行政法重要爭點意識,快速提升答題技巧的實力! 此外,在現今越來越強調「本文見解」之國考趨勢下,作者戮力閱讀100多篇的行政法文章,化繁為簡,將學說見解融入擬答,讓沒時間看原文的同學,也能向閱卷老師展現深厚的公法素養,充分掌握高分上榜的關鍵。 本次改版由芊律師、和律師協助,新增114年法研所、113年司律試題及最新實務見解,期使讀者掌握最新命題脈絡。本書特色如下: 一、必考重點一本掌握 收錄司律、法研所、部分高考試題,並以最新實務見解舊題新解,掌握考題趨勢。 二、清晰明瞭但法理夠深 解題架構清晰,滿滿學說見解,讓作答更上層樓! 三、「本題tips」提升答題技巧 答題小技巧,讓讀者能舉一反三,瞬間提升考試分數up up up! 【目錄】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行政組織法 第三章 行政作用法 第一節 行政處分 第二節 行政罰法 第三節 行政契約 第四節 行政命令 第五節 行政事實行為 第六節 行政執行法 第七節 正當法律程序 第四章 行政爭訟法 第一節 訴願法 第二節 行政訴訟法 第五章 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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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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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三科合一 高效複習 爭點豐富 淺顯易懂 分析考題 靈活運用 考題新穎 實戰擬答 商法三科卻只有100分怎麼複習? 這本幫你搞定! 商法底子不穩直接看題目無法吸收怎麼辦? 白話介紹的豐富爭點先幫你釐清! 看了爭點卻不知該如何分析考題又該怎麼辦? 詳細的答題分析教你如何靈活運用! 上考場要寫出什麼樣的答案? 完整擬答直接示範! 【目錄】 二版序 自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公司法 導 論 第一週 總 論 ◎考題一:107北大法研第2題 ◎考題二:109臺大法研第1題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企業社會責任相關 壹、企業社會責任(§1Ⅱ) 【觀念釐清】企業社會責任的意義及緣由 【觀念釐清】引進企業社會責任於我國法下具體落實的情形 爭點:企業捐贈的問題 貳、社會企業 【觀念釐清】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區別 考題直擊站:105北大法研 補充2:公司權利能力限制相關 壹、轉投資限制(§13) 【觀念釐清】轉投資限制體系圖 爭點:公司是否得轉投資合夥事業而成為隱名合夥人? 爭點:違反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效果? 考題直擊站:99東吳法研 貳、借貸之限制(§15) 爭點:員工得否向公司預借薪資? 爭點:違反借貸限制之效果 參、保證之限制(§16) 爭點:債務承擔、物上保證、票據背書、隱存保證是否為保證限制之範圍? 補充3:實質董事(§8Ⅲ) 壹、實質董事概說: 【觀念釐清】實質董事的意義及引進的理由 【觀念釐清】事實上董事與影子董事之意義 貳、實質董事相關爭議: 爭點:實質董事如何認定? 爭點:§27Ⅰ和§8Ⅲ適用的問題 爭點:實質董事的義務與責任 爭點:實質董事規定與關係企業專章的關係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1題 補充4: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與公司之侵權能力 壹、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概說(§23Ⅰ)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的意義及緣由 貳、注意義務(Duty of Care)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之內涵 爭點:負有監督義務的行為主體為何人? 參、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之內涵 肆、受託義務的司法審查標準 【觀念釐清】受託義務與司法審查標準的關係 【觀念釐清】注意義務的審查標準─商業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簡稱BJR)與加強司法審查(Enhanced Scrutiny) 【觀念釐清】忠實義務的審查標準─整體公平(Entire Fairness) 爭點:商業判斷法則是否適用於刑事案件? 伍、公司之侵權能力(§23Ⅱ) 爭點:公司之侵權責任定位 爭點:股東得否依公司法§23Ⅱ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2律師 補充5:法人股東 壹、法人董監事與法人代表董監事(§27) 【觀念釐清】法人董事與法人代表董事之區別 貳、法人股東的相關爭議 爭點: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得否同時分別當選他公司之董事與監察人? 爭點:違反§27Ⅱ但書之效果?(兼論違反證交法§26-3Ⅱ之效果?) 補充6:經理人 壹、經理人的認定 爭點:經理人應如何認定? 貳、經理人之職權 爭點:經理人之職權範圍 考題直擊站:101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95高考法制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第二週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考題:改編自108司律第1題、109北大法研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股東會召集權人 壹、少數股東 爭點:§173Ⅳ「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能召集股東會」的解釋 爭點:於依§173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股臨會中,以臨時動議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以外之事項並為決議,其效力如何? 貳、持有過半數股份之股東 爭點:與證交法§43-5Ⅳ之適用關係 爭點:無表決權股得否作為召集權人? 爭點:外資得否「分拆」作為召集權人? 參、監察人 爭點:監察人召集權 爭點:監察人違法召集股東會效力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節錄 補充2:股東提案權 爭點:一案的認定(以解任董事為例) 爭點:何謂§172-1Ⅳ①所稱「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爭點:若屬「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事項,董事會是否仍得列入議案?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1題 補充3:表決權拘束契約 【觀念釐清】表決權拘束契約有效性審查步驟 爭點:未定期限的表決權拘束契約是否「必」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法研節錄 補充4: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相關爭議 爭點:§185Ⅰ②「主要部分」之認定標準 爭點:違反§185行為效力之問題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3司法官第1題 補充5:股東會決議與瑕疵 壹、股東會決議 爭點:公司得否以章程提高股東會普通決議門檻?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第1題 貳、股東會決議瑕疵相關爭議 爭點:股東會決議出席數未達最低法定數額(定足數),該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無召集權人召集的股東會效力如何? 爭點:有瑕疵之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決議效力如何? 爭點:§189-1相關解釋上爭議 爭點:股東提起撤銷訴訟是否應以「當場提出異議」為要件? 爭點:得否以新的股東會決議追認有瑕疵而得撤銷的股東會決議?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1題 第三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與董事會、監察人 ◎考題:109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直擊 補充1:董事的選任與解任 壹、董事的選任 【觀念釐清】累積投票制 【觀念釐清】董事提名制(§192-1) 爭點:可否分期改選董事? 爭點:董事資格的限制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法研丙、辛組第3題節錄 貳、董事的解任 【觀念釐清】董事的解任概說 爭點: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時,被解任董事是否須迴避? 爭點:決議解任損害賠償範圍 爭點:投保中心得否對「已卸任」董事提起裁判解任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北大法研第3題 補充2:董事的義務與權限 爭點:§209「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主要內容」和證交法§26-1「說明其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董事是否有資訊權?其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0司法官 補充3:董事之責任追訴 爭點:監察人代表公司訴訟與利益衝突 爭點:監察人得否主動依公司法§213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補充4:股東查閱權 爭點:股東查閱權的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 114政大第1題 補充5:董事會決議 爭點:有召集程序瑕疵的董事會決議效力 爭點:公發公司可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非公發公司得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爭點:公司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的召集權 爭點:公司每屆第一次董事會流會後,超過15天後才繼續召開,是否仍 適用§206Ⅰ董事會普通決議規定? 爭點: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劃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1題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1題 補充6:關係人交易 壹、§206的相關爭議 爭點:§206Ⅱ「有自身利害關係」的解釋 爭點:§206Ⅲ「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的解釋 爭點:§206Ⅲ「控制」應如何解釋? 爭點:§206Ⅲ的情形,董事是否須迴避表決? 貳、§223的相關爭議 【觀念釐清】§223適用前提 爭點:§223適用範圍的模糊不清 爭點:監察人依§223代表公司為該法律行為前,是否應先經董事會決 議?監察人是否有實質決定權或審查權? 爭點:須由監察人共同代表或是得由各監察人單獨代表? 爭點:違反§223之對外交易行為效力? 考題直擊站:109政大法研第5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 補充7:監察人 第四週 其他公司法重要爭議 ◎考題:112司律第1題 ◎考點直擊 補充1: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爭議 壹、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爭點:發起人的認定 爭點:公司設立登記前以公司名義所為的法律行為其效力的歸屬 貳、資本制度與股份 【觀念釐清】資本三原則 【觀念釐清】各種特別股於不同組織型態下的合法性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法研 爭點: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的程序 爭點:股份逆向分割 考題直擊站:114臺大法研第1題 參、揭穿公司面紗 【觀念釐清】揭穿公司面紗概說 爭點:有關揭穿公司面紗的重要實務見解 補充2: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爭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限制是否包含繼承? 補充3:企業併購 爭點:股東得否就「公司合併」為提案? 爭點:得否以臨時動議提出終止合併案? 爭點:釋字第770號解釋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1題 補充4:關係企業 【觀念釐清】關係企業基本觀念 爭點:何謂「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 考題直擊站:109東吳法研第2題 補充5:有限公司 【觀念釐清】有限公司的重要基本觀念(會考!) 【觀念釐清】2018年修法重點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限制是否適用於繼承的情形? 爭點: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給其他股東是否須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爭點:有限公司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的第一次股東會應如何召集?由誰召集? 證交法 導 論 第五週 總則與有價證券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考題:改編自114北大法研第3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有價證券相關 壹、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 【觀念釐清】有價證券認定的實務現況 爭點:投資契約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連動債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爭點:證券型虛擬通貨 爭點:TDR是否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法研第3題 貳、私 募 【觀念釐清】募集與私募的區分 爭點:公發公司向原有股東或員工發行新股,是否適用證交法? 爭點:違法轉售效力 參、公開收購 爭點:強制公開收購預定取得的解釋 考題直擊站:103司法官第5題 補充2:公司治理相關 【觀念釐清】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職權新修法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3題 補充3:證券詐欺 壹、民事責任 【觀念釐清】證券詐欺概說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包含行為人過失的情況? 補充4:財報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財報不實次要行為人 爭點:董事免責抗辯 爭點:「主要內容」的解釋 爭點: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爭點:交易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持有人是否得主張「詐欺市場理論」? 爭點:損失因果關係的判斷 爭點:損害賠償計算方法? 爭點:與有過失問題 貳、刑事責任 爭點:是否以具有「重大性」為必要? 補充5:公開說明書不實 壹、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爭點:財務預測重大性判斷 爭點:「善意之相對人」的範圍? 貳、刑事責任 爭點:§32適用範圍?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04律師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3題 第六週 市場不法行為 ◎考題: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操縱市場 壹、違約不交割 【觀念釐清】違約不交割概說 爭點:不履行交割的解釋 爭點:足以影響市場秩序的解釋 貳、沖洗買賣(相對成交) 【觀念釐清】沖洗買賣概說 爭點:相對成交的解釋 爭點:如何認定本款的意圖? 參、相對委託 【觀念釐清】相對委託要件釐清 肆、連續交易 【觀念釐清】連續交易概說 爭點:意圖如何認定? 爭點:高價買入與低價賣出的認定 爭點:「連續」的解釋 爭點: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爭點:投資人在操縱期間內買入股票,並在操縱期間賣出股票而獲利,行為人得否主張損益相抵? 伍、散布流言 【觀念釐清】構成要件釐清 【觀念釐清】實務案例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 補充2:短線交易 爭點:何時具備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身分才適用本條? 爭點:如何認定10%大股東? 爭點:配偶間10%大股東的認定 爭點:配偶因短線交易歸入權所生的債務是否應共同負擔? 爭點:短線交易中「賣出」的認定 【觀念釐清】利益的計算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補充3:內線交易 【觀念釐清】內線交易概說 壹、內線交易基礎理論介紹 【觀念釐清】美國法制(關係論) 【觀念釐清】歐盟法制(市場論) 爭點:目前現行法制採何種理論? 貳、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基於職業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偶然聽聞內線消息是否為§157-1Ⅰ所稱「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爭點:間接受領人是否為§157-1Ⅰ⑤之人? 爭點:因正當業務行為傳遞消息 爭點:法人是否為內線交易責任主體? 爭點:關聯股票的內線交易(又稱影子交易、替代性交易)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第1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法研第2題 參、內線消息 爭點:重大性的判斷 爭點:明確性的判斷 爭點:消息公開方式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第2題 肆、內線交易主觀要件 爭點:實際知悉的解釋 爭點:預定交易計畫免責抗辯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法研第2題 伍、刑事責任 爭點:犯罪所得計算 保險法 導 論 第七週 總論與損害保險總論 ◎考題: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考點直擊 補充1:保險契約的性質 爭點:保險契約是要式契約還是不要式契約? 爭點:保險契約是諾成契約還是要物契約? 爭點:人壽保險中預繳第一期保費的爭議 爭點:最大善意原則得否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 爭點:保險人得否主張過失相抵? 考題直擊站:106北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法研第1題 補充2:保險利益 爭點: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對象 爭點:保險利益存在時點 爭點:人身保險中變更要保人時,新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是否須具有保險 利益? 爭點:借名投保的法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法研第2題 補充3:保險代位 【觀念釐清】保險代位理論基礎與性質 爭點:保險代位債權移轉範圍(被保險人的保護) 爭點:妨礙代位 考題直擊站:109北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3司律第3題 補充4:複保險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立法意旨 【觀念釐清】複保險的要件 爭點:是否適用於消極保險? 爭點:是否適用於人身保險? 爭點:複保險的判斷時點? 爭點:惡意複保險的「契約無效」如何解釋?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第2題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補充5:告知義務 【觀念釐清】告知義務理論基礎 爭點:告知義務範圍的問題(與調查義務的調和) 爭點:保險業務員的告知受領權 爭點:§64Ⅱ但書因果關係抗辯的解釋 爭點:健康保險違反告知義務的解除權 爭點:故意拖過兩年 爭點:保險法§64和民法§92的是否為特別規定與普通規定關係?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第2題 考題直擊站:114政法研第3題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第2題 補充6: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認定 【觀念釐清】危險增加的種類 爭點:是否只要一有危險增加,保險人就可以終止契約? 爭點: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1臺大法研丙、辛組第1題節錄 補充7:特約條款 爭點:隱藏性義務的揭穿 爭點:揭穿隱藏性義務的後續問題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第2題 補充8:超額定值保險 爭點:超額定值保險的問題 考題直擊站:汪信君老師文章改編 第八週 各 論 ◎考題:109臺大法研第2題 ◎考點直擊 補充1:責任保險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風管所法律組第1題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法研第4題 補充2:人壽保險 【觀念釐清】§105的適用前提 爭點:§105書面同意的放寬解釋 爭點:未成年人得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書面同意? 【觀念釐清】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喪葬費用保險 爭點:§109Ⅲ「故意自殺」的解釋 爭點:是否因保險人未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等利害關係人而使人壽保險契約不停效?(兼論保險法§116新修法) 爭點:停效可保證明 爭點:解約金與強制執行 考題直擊站:112北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1東吳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1年政大法研第4題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第2題 補充3:健康保險 爭點:保險法§127是否以被保險人知悉自己已罹患疾病為要件? 爭點:保險法§127的適用範圍 爭點:住院必要性 補充4:傷害保險 【觀念釐清】意外事故的認定 爭點:嘔吐物反逆阻塞呼吸道 爭點:高山症 爭點:吸食強力膠 爭點:攝護腺癌手術後尿失禁 爭點:因果關係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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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系列名:這是一本解題書 ISBN13:9789574643165 出版社:讀享數位文化 作者:林政豪 裝訂:平裝 規格:23cm*17cm*2.5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2/04/01 中國圖書分類:民法總則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明明已經念完一本厚厚的民法總則,明明已經上完一輪又一輪的面授或函授課程,但在面對考卷時,仍然不知道如何下筆嗎?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讓你將來面對考題的時候,不再回想起那個被國考巨人支配的恐懼。 這本書的使用方式 這本書收錄了近年各類國家考試的題目,同性質的題目其實也蠻多的,如果讀者對相同考點的考題已經麻痺了,可以趕快跳過,進到下一個單元,不用硬著拳頭每題都做完,可以留下一些題目以後複習的時候做。如果是不熟悉的考點,則可透過大量類似的題目去練習,慢慢理解這些爭點要如何處理。 什麼樣的人適合買這本書? 本書的考題並「不包括」近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的題目(請右轉正好的民法解題書進階篇),因此對於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為目標的讀者來說,這本書難度確實偏低。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於以高考、普考、司法特考、其他各類國家考試、甚至轉學考為目標的讀者,這本書的題目及解題思考,絕對可以幫你在各個考試攻城掠地搶分數。 謝謝願意給這本書機會的你。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舉例來說 5 體系圖 9 關於民法109年的修正 13 Chapter1權利與法律行為 Chapter0重.要.訊.息 Topic1 權利的內容1-3 1.1.1 民法的中心思想是個「人」―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95司特―書記官(四等)】 1-8 1.1.2 媽!我上封面了!―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89司特―書記官2(四等)】 1-11 1.1.3 漏水的空中花園―法人的侵權責任【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6 【106鐵特―材料管理(高員三級)】1-18 【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19 【109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0 1.1.4 左鄰右舍的愛恨情仇―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22 1.1.5 踩著油門的17歲少年―人格權、侵權行為【11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 1.1.6 抽象的人別說痛苦―法人之慰撫金請求權【10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27 【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29 1.1.7 民法的任督二脈―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102地特─戶政(三等)】 1-33 Topic2 權利主體與客體1-35 1.2.1 真是毒到臍帶裡啊!―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特―司法事務官1(三等)】 1-49 1.2.2 亡者再臨―死亡宣告之效力【100軍法官】1-52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55 【103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56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57 1.2.3 這裡有批土地好便宜!―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59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61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62 【102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62 1.2.4 不懂事的董事―董事代表權之限制【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5 1.2.5 再不幫員工投保嘛―法人之侵權責任【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8 1.2.6 重起爐灶―死亡宣告之效力【102高考─戶政(三級)】 1-71 【108地特―戶政(三等)】1-73 【109地特―地政(三等)】1-74 1.2.7鋪路種稻好農民―物之所有權歸屬【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76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78 【103地特―戶政(三等)】1-79 【103原特―地政(三等)】1-79 【104地特―法制(三等)】1-81 1.2.8假董事真盜採―法人之侵權責任【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83 Topic3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㈠:行為能力1-86 1.3.1 電子遊戲機的奇幻旅程―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101普考─財稅行政】 1-97 1.3.2 好汽水,不買嗎?―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99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1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02 【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03 1.3.3 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與詐欺【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05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7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108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09 【106地特─地政(三等)】1-110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11 1.3.4 酷炫小神童―行為能力【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12 【103民間公證人】1-116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16 1.3.5 愛亂花錢的韓粉―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當得利【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1-118 【9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1-120 【103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21 【108身特―書記官(四等)】1-121 1.3.6 愛情真偉大―輔助宣告【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1-123 【105地特―戶政(三等)】1-126 【105身特―戶政(三等)】1-126 1.3.7 身為一個維修員先買車也是很正常的事―限制行為能力【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28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0 1.3.8 別人的祖父總是不會讓人失望―限制行為能力人【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1 【103地特─戶政(四等)】1-134 【102家調官(三等)】1-134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5 【104高考─戶政(三級)】1-136 【109地特―地政(三等)】1-136 1.3.9 你的錢就是我的錢?―輔助人的權限【102司特―書記官(三等)】 1-138 【102身特─書記官(四等)】1-140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40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41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141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142 【107地特―戶政(四等)】1-143 1.3.10 別人笑我太瘋癲―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行為能力【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44 【103家調官(三等)】1-146 【103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147 【102原特─地政(三等)】1-147 【102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148 【108普考―財稅行政】1-149 1.3.11 這個高中生也太有錢―法律行為之效力【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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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準備國考,每一科的讀書時間分配都至關重大,讀者考生欲上榜,需要棒棒擊出安打,而不是單科全壘打,效率左右您的勝負。 本書收錄最新司法官、律師、法研所物權考題。針對物權法體系,以爭點式安排考題,綜覽民法物權編各重要考點,有系統學習,免於一知半解。每題均以完整三段論法呈現,以判決式寫法答題,格式清楚,取分快速。 【目錄】 Chapter 1 物權之變動 第一節 物權通則 題型 1-1-1 一物一權原則【99輔大財法所第4題】 第二節 不動產物權變動 題型 1-2-1 出資興建建築物(互易契約)【節錄自94台大第3題】 題型 1-2-2 土地徵收之效力+登記公信力【98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題型 1-2-3 物權行為無效或撤銷+登記公信力【98高考二級司法行政兩岸組第1題】 題型 1-2-4 地政機關錯誤+登記公信力【節錄自96東吳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1-2-5 民法第759條所稱法院之判決【節錄自104台大B卷第3題】 題型 1-2-6 違章建築之產權移轉【節錄自95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1-2-7 違章建築交易對善意第三人之保護【96政大民法組第1題】 第三節 動產物權變動 題型 1-3-1 動產交付之方式【93律師第3題】 題型 1-3-2 善意取得之效力+善意取得之例外【93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1-3-3 盜贓物回復請求權:善意受讓人歸屬說【86律師第4題】 題型 1-3-4 盜贓物回復請求權之主體【99東吳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1-3-5 惡意占有人之返還請求權【95東吳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1-3-6 善意取得與占有之綜合測驗【92台大第3題】 題型 1-3-7 指示交付之善意取得【節錄自110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1-3-8 占有人之自力救濟【101台大A卷第2題】 Chapter 2 物上請求權與時效取得 第一節 物上請求權 題型 2-1-1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主體:所有人、用益物權人【88律師第3題】 題型 2-1-2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主體:擔保物權人、共有人【99輔大民商法組第2題】 題型 2-1-3 違章建築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09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2-1-4 違章建築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節錄自105律師第2題】 題型 2-1-5 違章建築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06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1-6 違章建築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之1【109司律第1題】 題型 2-1-7 買賣不破租賃之類推適用【節錄自106律師第1題】 題型 2-1-8 違章建築之推定租賃關係【107北大第2題】 題型 2-1-9 債權相對性:房屋對土地之使用權源【94東吳公法組第3題】 題型 2-1-10 房地異主時房屋所有人之土地使用權【節錄自94台大第3題】 題型 2-1-11 債權物權化與誠信原則【103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2-1-12 債權相對性:土地所有與占有之分離與結合【98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2-1-13訴訟契約合法性+拆屋還地之請求對象【98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2-1-14 物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之綜合測驗【96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2-1-15 物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之綜合測驗【99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2-1-16 物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之綜合測驗【102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時效取得 題型 2-2-1 時效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之法律效果【節錄自89司法官(二)第3題】 題型 2-2-2 時效取得地上權之客體【98輔大民商法組第2題】 題型 2-2-3 越界建築與耕地之時效取得【99律師第3題】 題型 2-2-4 時效取得地上權之人,應否支付地租?【81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2-5 完成時效取得地上權之要件,是否為有權占有?【97司法事務官(一)第3題】 題型 2-2-6 物上請求權與時效取得之綜合測驗【94司法官第3題】 Chapter 3 所有權 第一節 不動產相鄰關係 題型 3-1-1 過水權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97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3-1-2 管線安設權之侵害與鄰地所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105台大B卷第3題】 題型 3-1-3袋地通行權之規範目的、審酌因素【111司律民法卷(二)第1題第1、2小題】 題型 3-1-4 袋地通行權之償金性質【9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3-1-5 無償袋地通行權之類推適用【節錄自8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1-6 袋地通行權與公用地役關係【93台大第3題】 題型 3-1-7 意定鄰地通行權之繼受問題【102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3-1-8 越界建築之鄰地使用權與土地購買權【92東吳民商法組第3題】 題型 3-1-9 越界建築(當事人有特別約定)【91北大第2題】 題型 3-1-10 果實之越界【79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 題型 3-2-1 民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用語體例【98政大民法組第1題】 題型 3-2-2 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基地權利之處分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第2題】 題型 3-2-3 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之使用【100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2-4 頂樓平台之使用收益權限【節錄自95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3-2-5 規約與契約對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之效力【99東吳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3-2-6 區分所有人積欠之管理費【98軍法官第3題】 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 題型 3-3-1 動產與不動產附合【85司法官(二)第3題】 題型 3-3-2 動產與動產之混合【93東吳民商法組第3題】 題型 3-3-3 動產加工【82律師第3題】 Chapter 4 共有 第一節 共有之內部關係 題型 4-1-1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節錄自87律師第3題】 Try again 【節錄自98律師第2題】 題型 4-1-2 共有物之處分、管理及不同意共有人之救濟方式【10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1-3 共有物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03律師第2題】 題型 4-1-4 應有部分設定擔保物權【92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5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101東吳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4-1-6 共有人與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競合【節錄自104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4-1-7 土地法第34條之1相關問題【9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8 共有物管理決定之救濟方法【99地政士第2題】 題型 4-1-9 分管契約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節錄自9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10 分管契約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節錄自95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4-1-11 分管契約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108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4-1-12 分管契約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106台大法研B卷第2題】 題型 4-1-13 分管契約之終止【節錄自91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共有物之分割 題型 4-2-1 不分割協議之期限與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97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2-2 不分割協議之期限與對應有部分受讓人之效力【98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 題型 4-2-3 協議分割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節錄自8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2-4 法院裁判分割之方法不受共有人主張之拘束【節錄自91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2-5 法院裁判分割之限制【89律師第3題】 題型 4-2-6 共有物合併分割與金錢補償方法【103東吳第3題】 題型 4-2-7 協議分割下應有部分擔保物權之處理【節錄自91律師第3題】 題型 4-2-8 裁判分割下應有部分擔保物權之處理【節錄自98律師第2題】 題型 4-2-9 裁判分割應受補償共有人之保護【98東吳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4-2-10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時共有物之分割與回復【101司法官第2題】 第三節 公同共有 題型 4-3-1 公同共有物之處分與管理【78律師第2題】 題型 4-3-2 公同共有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節錄自87律師第3題】 題型 4-3-3 公同共有債權之權利行使【111司律民法卷(一)第1題第1、2小題】 題型 4-3-4 公同共有債權之權利行使【112司律民法卷(一)第2題第3小題】 Chapter 5 用益物權 第一節 地上權 題型 5-1-1 基地租賃之地上權登記【節錄自95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5-1-2 未定存續期間地上權之終止【99普考地政第4題】 題型 5-1-3 積欠地租而終止地上權【97北大第3題】 題型 5-1-4 地上權內容之登記與對抗效【10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5-1-5 地上權之默示更新【94律師第2題】 Try again 【節錄自105律師第2題】 題型 5-1-6 地上權工作物之補償請求權【84律師第2題】 題型 5-1-7 區分地上權之設定【95輔大民商法組第2題】 題型 5-1-8 區分地上權之效力【95北大第3題】 第二節 不動產役權 題型 5-2-1 不動產役權與鄰地通行權之不同【8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5-2-2 不動產役權之設定【9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5-2-3 自己不動產役權【99北大第2題】 題型 5-2-4 公用地役關係之所有權行使【112司律民法卷(一)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5-2-5 時效取得不動產役權【102輔大第2題】 題型 5-2-6 不動產役權之不可分性【節錄自98司法官第3題】 題型 5-2-7 不動產役權與人役權之區別【節錄自104台大B卷第3題】 第三節 典權 題型 5-3-1 同一人所有之房屋與土地,單獨設定典權【節錄自92律師第3題】 題型 5-3-2 典權人之典物取得權【節錄自89司法官(二)第3題】 題型 5-3-3 典權人之典物取得權(定期典權)【節錄自102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5-3-4 轉典關係下出典人之回贖權【94北大第3題】 Chapter 6 抵押權 第一節 抵押權的特性與效力 題型 6-1-1 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節錄自96東吳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6-1-2 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依設立登記內容認定【105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6-1-3 抵押權之移轉上從屬性【節錄自89司法官(二)第3題】 題型 6-1-4 抵押權之從屬性與不可分性【節錄自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6-1-5 抵押權擔保債務之一部承擔【節錄自102律師第2題】 題型 6-1-6 抵押權不可分性之例外與物上代位性【節錄自91律師第3題】 題型 6-1-7 抵押權物上代位之行使方法【86司法官第3題】 題型 6-1-8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第2題】 題型 6-1-9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0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6-1-10 抵押權標的物範圍、民法第426條之1規定【109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6-1-11 承攬人抵押權之效力與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99司法預試第1題】 題型 6-1-12 抵押權分離物之保全【99政大民法組第2題】 第二節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及拋棄 題型6-2-1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98不動產估價師第2題】 題型6-2-2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及拋棄【98政大公法組第2題】 題型6-2-3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拋棄及變更【97律師第2題】 第三節 抵押權的實行 題型6-3-1 拍賣標的物之擴張【96司法官第2題】 題型6-3-2 併付拍賣、抵押權妨害除去請求權與土地法第104條優先承買權【103台大A卷第2題】 題型6-3-3 抵押物租賃關係之除去與建築物併付拍賣【節錄自102律師第2題】 題型6-3-4 併付拍賣與法定地上權之要件【84司法官第3題】 題型 6-3-5 併付拍賣與未完工建築物【113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6-3-6 法定地上權爭議:土地與房屋嗣後同其所有人【節錄自89司法官(一)第2題】 題型6-3-7 法定地上權爭議:土地與房屋嗣後同其所有人【101台大B卷第2題】 題型6-3-8 法定地上權爭議:土地與房屋嗣後異其所有人【83律師第3題】 題型6-3-9 法定地上權爭議:房屋嗣後因滅失而改建【節錄自92律師第3題】 題型6-3-10法定地上權爭議:土地上「建築物」之意義【98司法事務官第2題】 題型6-3-11 抵押權效力範圍、法定地上權與共同抵押【104律師第2題】 題型6-3-12 流抵契約之約定與效力【95司法官第3題】 題型6-3-13 流抵契約對第三人之效力【99台大A卷第2題】 題型6-3-14 流抵契約與第三人異議之訴【99司法官第3題】 第四節 多數擔保競合 題型6-4-1 共同抵押權之拍賣與內部分擔額【97關務人員三級財稅行 政、關稅法務第3題】 題型6-4-2 共同抵押權異時拍賣之求償權【99原民三等地政第2題】 題型6-4-3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平等說【85律師第3題】 題型6-4-4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同一之內部求償權【101律師第2題】 題型6-4-5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同一之內部求償權【102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6-4-6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同一之內部求償權-採雙重責任說【113台大B卷第2題】 第五節 最高限額抵押權 題型6-5-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擔保範圍【100律師第2題】 題型6-5-2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擔保範圍【108司律第1題】 題型6-5-3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與最高限額【90律師第3題】 題型6-5-4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分配與塗銷【97司法事務官(二)第2題】 Chapter 7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題型7-1-1 責任轉質之效力【95律師第3題】 題型7-1-2 營業質之善意取得與物之有限責任【78司法官(一)第3題】 題型7-1-3 動產質權之消滅及讓與擔保人之物上請求權【105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權利質權 題型7-2-1 債權質權之設定【節錄自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7-2-2 債權質權中債務人之抵銷權【節錄自89司法官(一)第2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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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目錄】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壹、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 題型 1-1-1 意思表示瑕疵(一)【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 題型 1-1-2 意思表示瑕疵(二)【筆者自擬】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三)【9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4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5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1-6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 題型 1-1-7 契約之相對人(一)【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1-1-8 契約之相對人(二)【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9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0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 題型 1-1-11 給付義務群(一)【10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2 給付義務群(二)【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 題型 1-1-13 情事變更原則(一)【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 題型 1-1-14 情事變更原則(二)【108台大B卷第2題】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題型 1-1-15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10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6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7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第2題】 題型 1-1-18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3台大A卷第3題】 題型 1-1-19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1-1-20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1-1-21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題型 1-1-22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題型 1-1-23 買賣物之瑕疵、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112台大B卷第1題】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壹、買賣契約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改編94律師第3題】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改編98司法官第1題】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一、租賃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12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改編104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13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題型 1-2-14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1【94東吳A組第3題】 題型 1-2-15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99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6 契約與侵權之競合、債之物權化、誠信原則【112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7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104司法官(民法)第2題】 參、承攬 題型 1-2-18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 題型 1-2-19 不作為侵權行為與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題型 1-2-20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9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1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97律師第4題】 題型 1-2-22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肆、擔保性質之契約 題型 1-2-23 違約金酌減、不當得利返還、給付目的【112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1-2-24 違約金酌減、違約金酌減後之返還依據、違約金債權之獨立性【113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5 同時履行抗辯、故意侵權抵銷之禁止【112北大第3題】 題型 1-2-26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105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2-27 保證、意思表示瑕疵、時效抗辯、代位權與求償權【11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2-28 保管義務、凶宅、連帶保證、代位權與求償權【111台大A卷第1題】 伍、合夥 題型 1-2-29 合夥與無權處分【101司法官第6題第2、3小題】 題型 1-2-30 合夥之侵權責任【102司法官第1題】 陸、其他無名契約及各種綜合契約題型 題型 1-2-31 信用卡盜刷、委任契約【110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1-2-32 合建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改編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1-2-33 預約與損害賠償【101台大A卷第1題】 Chapter2 無因管理 題型 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一)【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二)【96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 Chapter3 侵權責任 壹、人格權之侵害(一) 題型 3-1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一)【92律師第1題】 題型 3-2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二)【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題型 3-3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與行政法規【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 題型 3-4 名譽權侵害、被遺忘權與法益衡量【111台大A卷第2題】 貳、人格權之侵害2─醫療糾紛類型 題型 3-5 一般侵權與自主流產決定權【93四等書記官第2題】 題型 3-6 交易往來安全注意義務、醫事機構責任【111東吳C組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7 損害與存活機會喪失【96東吳A、C組第2題】 題型 3-8 醫療過失責任分配及舉證【108司律民法(二)第2題】 參、身分法益侵害 題型 3-9 強制性交與身分法益侵害【10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0 徵信不實、與有過失、身分法益侵害、無權占用不當得利之消滅時效【107律師第1題】 肆、車禍紛爭類型 題型 3-11 車禍與因果關係1【102律師第1題】 題型 3-12 車禍與因果關係2【98律師第4題】 題型 3-13 過失相抵、未成年人是否承擔法代之過失、保險與損益相抵、過失注意義務【113台大B卷第3題】 題型 3-14 車禍與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 題型 3-15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1【95律師第2題】 題型 3-16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2【99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7 靠行與損害賠償範圍【9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8 靠行與僱用關係【109司律民法1第2題】 題型 3-19 借牌登記與僱用人侵權責任【10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第2題】 題型 3-20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一)【97律師第3題】 題型 3-21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二)【9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22 車禍與勞動能力減損、保險給付【96律師第3題】 伍、其他題型 題型 3-23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問題【100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4 純粹經濟上損失、侵權責任與利益保護【11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5 公用地役關係之物上妨害除去請求權及衍生性經濟損失【112司律第1題】 題型 3-26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109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3-27 物之使用可能性的賠償問題【110政大民法組第2題】 題型 3-28 給付利益之保護、造意之共同侵權【107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3-29 新興之僱用人侵權責任類型【97東吳E組第2題】 題型 3-30 盜賣證券╱執行職務與信賴說【105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1 合作經營與僱用關係【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號判決】 題型 3-32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98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33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9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4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之保護法益及保護主體【106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5 消費關係、自甘冒險、運動傷害之違法性判斷、法人侵權【109政大民法組第1題】 題型 3-36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契約與侵權責任競合【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7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Chapter4 不當得利 題型 4-1 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0律師第6題第2小題】 題型 4-2 公用地役、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3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4-3 無權占有、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104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4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與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4-5 不當得利、連帶責任之成立、共同侵權【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2第2題】 題型 4-6 扶養義務與不當得利、未成年利得人善意惡意之認定【109司律民法2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7 涉外不當得利請求之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107司法官第2題第1、2小題】 題型 4-8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1【95四等書記官第1題】 題型 4-9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2【89司法官第2題】 Chapter5 債之移轉、消滅、保全及擔保 題型 5-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權處分與債權讓與【105律師第1題】 題型 5-2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5-3 債權雙重讓與、表見讓與【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5-4 違約金酌減、任意給付、誠信原則、抵銷權、債權讓與、惡意債務人【113司律第2題】 題型 5-5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詐欺【105檢察事務官第3題】 題型 5-6 對債權準占有人為清償【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題型 5-7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無權占有【107律師第2題】 題型 5-8 利害第三人清償【10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9 債權人代位權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權【102律師第6題第2、5小題】 Try again 【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第1題】 題型 5-10 代位權與懲罰性違約金【103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5-11 撤銷訴權【104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5-12 撤銷訴權、代物清償、附負擔贈與、權利瑕疵擔保、相鄰關係【113司律第1題】 題型 5-13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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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目錄】 答題技巧說明 ‧1 基本解題思維 ‧15 本書前言 ‧19 108年度台上大字第1636號裁定【原住民保留地爭議】 ‧23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1-3 壹、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 ‧1-7 題型 1-1-1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1【94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1-7 題型 1-1-2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2【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8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1【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 ‧1-11 題型 1-1-4 意思表示瑕疵2【筆者自擬】 ‧1-19 題型 1-1-5 意思表示瑕疵3【91司法官第1題】 ‧1-23 題型 1-1-6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 ‧1-28 題型 1-1-7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 【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 ‧1-33 題型 1-1-8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1-36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 ‧1-43 題型 1-1-9 契約之相對人1【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43 2 題型 1-1-10 契約之相對人2【96司法官第1題】 ‧1-45 題型 1-1-11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 ‧1-49 題型 1-1-12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 ‧1-53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 ‧1-68 題型 1-1-13 給付義務群1【101台大B卷第1題】 ‧1-68 題型 1-1-14 給付義務群2【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 ‧1-74 題型 1-1-15 情事變更原則1【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 ‧1-77 題型 1-1-16 情事變更原則2【108台大B卷第2題】 ‧1-82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1-89 題型 1-1-17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 【109台大B卷第1題】 ‧1-89 題型 1-1-18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 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1-94 題型 1-1-19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112司律第2題】 ‧1-100 題型 1-1-20 代償請求權時效 【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1-114 題型 1-1-21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1-121 題型 1-1-22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1-125 題型 1-1-23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1-135 題型 1-1-24 買賣物之瑕疵、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 【112台大B卷第1題】 ‧1-138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1-144 題型 1-1-25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1-144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1-154 壹、買賣契約 ‧1-154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改編94律師第3題】 ‧1-154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1-1603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1-164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1-170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改編89律師第1題】 ‧1-172 Try again 【109台大A卷第1題】 ‧1-180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1-182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 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1-185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1-190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改編98司法官第1題】 ‧1-194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1-196 一、租賃 ‧1-196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1-196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 【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1-205 題型 1-2-12 租賃物保管責任【93律師第2題】 ‧1-209 題型 1-2-13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104台大A卷第1題】 ‧1-214 題型 1-2-14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1-222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1-234 題型 1-2-15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1【94東吳A組第3題】 ‧1-234 題型 1-2-16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 【99台大B卷第2題】 ‧1-243 題型 1-2-17 契約與侵權之競合、債之物權化、誠信原則 【112台大B卷第2題】 ‧1-248 題型 1-2-18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 【104司法官(民法)第2題】 ‧1-2584 參、承攬 ‧1-264 題型 1-2-19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 ‧1-264 題型 1-2-20 不作為侵權行為與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1-270 題型 1-2-21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 【97台大A卷第1題】 ‧1-277 題型 1-2-22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 【97律師第4題】 ‧1-282 題型 1-2-23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 【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1-286 肆、擔保性質之契約 ‧1-289 題型 1-2-24 違約金酌減【96律師第1題】 ‧1-289 題型 1-2-25 違約金酌減、不當得利返還、給付目的 【112台大A卷第2題】 ‧1-291 題型 1-2-26 同時履行抗辯、故意侵權抵銷之禁止 【112北大第3題】 ‧1-298 題型 1-2-27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105台大B卷第1題】 ‧1-304 題型 1-2-28 保證、意思表示瑕疵、時效抗辯、代位權與求償權 【111政大民法組第3題】 ‧1-310 題型 1-2-29 保管義務、凶宅、連帶保證、代位權與求償權 【111台大A卷第1題】 ‧1-315 伍、合夥 ‧1-319 題型 1-2-30 合夥與無權處分【101司法官第6題第2、3小題】 ‧1-319 題型 1-2-31 合夥之侵權責任【102司法官第1題】 ‧1-323 陸、其他無名契約及各種綜合契約題型 ‧1-328 題型 1-2-32 信用卡盜刷、委任契約【110政大民法組第4題】 ‧1-328 題型 1-2-33 合建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 【改編95司法官第4題】 ‧1-333 題型 1-2-34 預約與損害賠償【101台大A卷第1題】 ‧1-3385 Chapter2 無因管理 題型 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1 【94律師第4題】 ‧2-3 題型 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2 【96司法官第4題】 ‧2-3 題型 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 ‧2-4 Chapter3 侵權責任 壹、人格權之侵害1 ‧3-4 題型 3-1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1【92律師第1題】 ‧3-4 題型 3-2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2【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3-4 題型 3-3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與行政法規【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 ‧3-4 題型 3-4 名譽權侵害、被遺忘權與法益衡量 【111台大A卷第2題】 ‧3-5 貳、人格權之侵害2─醫療糾紛類型 ‧3-10 題型 3-5 一般侵權與自主流產決定權【93四等書記官第2題】 ‧3-10 題型 3-6 交易往來安全注意義務、醫事機構責任 【111東吳C組第2題第2小題】 ‧3-13 題型 3-7 損害與存活機會喪失【96東吳A、C組第2題】 ‧3-16 題型 3-8 醫療過失責任分配及舉證【108司律民法2第2題】 ‧3-19 參、身分法益侵害 ‧3-28 題型 3-9 強制性交與身分法益侵害【106司法官第1題】 ‧3-28 題型 3-10 徵信不實、與有過失、身分法益侵害、無權占用不當得利之消滅時效【107律師第1題】 ‧3-38 6 肆、車禍紛爭類型 ‧3-46 題型 3-11 車禍與因果關係1【102律師第1題】 ‧3-46 題型 3-12 車禍與因果關係2【98律師第4題】 ‧3-49 題型 3-13 車禍與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 ‧3-53 題型 3-14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1【95律師第2題】 ‧3-58 題型 3-15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2【99司法官第2題】 ‧3-59 題型 3-16 靠行與損害賠償範圍【94司法官第2題】 ‧3-59 題型 3-17 靠行與僱用關係【109司律民法1第2題】 ‧3-60 題型 3-18 借牌登記與僱用人侵權責任 【10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第2題】 ‧3-71 題型 3-19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1 【97律師第3題】 ‧3-74 題型 3-20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2 【93司法官第2題】 ‧3-81 題型 3-21 車禍與勞動能力減損、保險給付【96律師第3題】 ‧3-85 伍、其他題型 ‧3-88 題型 3-22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問題【100台大B卷第1題】 ‧3-88 題型 3-23 純粹經濟上損失、侵權責任與利益保護 【111台大B卷第1題】 ‧3-96 題型 3-24 公用地役關係之物上妨害除去請求權及衍生性經濟 損失【112司律第1題】 ‧3-102 題型 3-25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 【109司律民法1第1題】 ‧3-114 題型 3-26 物之使用可能性的賠償問題 【110政大民法組第2題】 ‧3-121 題型 3-27 給付利益之保護、造意之共同侵權 【107台大B卷第2題】 ‧3-125 題型 3-28 新興之僱用人侵權責任類型【97東吳E組第2題】 ‧3-136 題型 3-29 盜賣證券╱執行職務與信賴說 【105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1小題】 ‧3-140 題型 3-30 合作經營與僱用關係【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號判決】 ‧3-1467 題型 3-31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 【98司法官第2題】 ‧3-150 題型 3-32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99台大B卷第1題】 ‧3-152 題型 3-33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之保護法益及保護主體【106台大B卷第1題】 ‧3-157 題型 3-34 消費關係、自甘冒險、運動傷害之違法性判斷、法人侵權【109政大民法組第1題】 ‧3-162 題型 3-35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契約與侵權責任競合【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168 題型 3-36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 【107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175 Chapter4 不當得利 題型 4-1 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0律師第6題第2小題】 ‧4-4 題型 4-2 公用地役、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 【103台大B卷第1題】 ‧4-8 題型 4-3 違法轉租與不當得利【101政大民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4 無權占有、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 【104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4-17 題型 4-5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 利與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 【111司律民法1第1題】 ‧4-20 題型 4-6 扶養義務與不當得利、未成年利得人善意惡意之認定 【109司律民法2第2題第3小題】 ‧4-45 題型 4-7 涉外不當得利請求之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 【107司法官第2題第1、2小題】 ‧4-49 題型 4-8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1【95四等書記官第1題】 ‧4-52 題型 4-9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2【89司法官第2題】 ‧4-55 Chapter5 債之移轉、消滅、保全及擔保 題型 5-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權處分與債權讓與 【105律師第1題】 ‧5-3 題型 5-2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 ‧5-7 題型 5-3 債權雙重讓與、表見讓與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1 題型 5-4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詐欺 【105檢察事務官第3題】 ‧5-14 題型 5-5 對債權準占有人為清償【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5-17 題型 5-6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無權占有 【107律師第2題】 ‧5-21 題型 5-7 利害第三人清償【101司法官第1題】 ‧5-30 題型 5-8 新債清償【94台大第2題】 ‧5-34 題型 5-9 債權人代位權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權 【102律師第6題第2、5小題】 ‧5-37 題型 5-10 代位權與懲罰性違約金【103司法官(民法)第1題】 ‧5-41 題型 5-11 撤銷訴權【104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5-45 題型 5-12 信託讓與擔保 【103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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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法題型破解 書號 : 9CB11 編/著者 : 張璐 出版社 : 學稔 出版日期 : 2023-01-16 ISBN/ISSN : 9789865263096 書系 : 題型破解系列 版別 : 9版 裝幀 : 平裝 18開 664頁 本書特色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目錄 .答題技巧說明 ‧1 .基本解題思維 ‧15 .本書前言 ‧19 .108年度台上大字第1636號裁定【原住民保留地爭議】 ‧23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1-3 壹、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 ‧1-7 題型 1-1-1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一)【94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1-7 題型 1-1-2 行為能力及要式性(二)【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8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一)【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 ‧1-11 題型 1-1-4 意思表示瑕疵(二)【筆者自擬】 ‧1-19 題型 1-1-5 意思表示瑕疵(三)【91司法官第1題】 ‧1-23 題型 1-1-6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 ‧1-28 題型 1-1-7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 ‧1-33 題型 1-1-8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1-36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 ‧1-43 題型 1-1-9 契約之相對人(一)【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43 題型 1-1-10 契約之相對人(二)【96司法官第1題】 ‧1-45 題型 1-1-11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 ‧1-49 題型 1-1-12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 ‧1-53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 ‧1-68 題型 1-1-13 給付義務群(一)【101台大B卷第1題】 ‧1-68 題型 1-1-14 給付義務群(二)【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 ‧1-74 題型 1 - 1 - 1 5 給付義務群(三)【96東吳E組第4題】 ‧1-77 題型 1-1-16 情事變更原則(一)【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 ‧1-83 題型 1-1-17 情事變更原則(二)【108台大B卷第2題】 ‧1-88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1-94 題型 1-1-18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109台大B卷第1題】 ‧1-94 題型 1-1-19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1-99 題型 1-1-20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1-105 題型 1-1-21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1-112 題型 1-1-22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1-117 題型 1-1-23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1-128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1-132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1-132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1-142 壹、買賣契約 ‧1-142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94律師第3題】 ‧1-142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1-148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1-152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1-158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第1題】 ‧1-161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1-172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1-176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1-180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98司法官第1題】 ‧1-185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1-188 一、租賃 ‧1-188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1-188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1-197 題型 1-2-12 租賃契約與處分權限【99司法官第1題】 ‧1-202 題型 1-2-13 租賃物保管責任【93律師第2題】 ‧1-206 題型 1-2-14 租賃物保管責任與凶宅【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3號判決】 ‧1-210 題型 1-2-15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104台大A卷第1題】 ‧1-214 題型 1-2-16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1-222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1-234 題型 1-2-17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一)【94東吳A組第3題】 ‧1-234 題型 1-2-18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二)【94台大第3題】 ‧1-243 題型 1-2-19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99台大B卷第2題】 ‧1-246 題型 1-2-20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104司法官(民法)第2題】 ‧1-251 參、承攬 ‧1-258 題型 1-2-21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 ‧1-258 題型 1-2-22 不作為侵權行為與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1-264 題型 1-2-23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97台大A卷第1題】 ‧1-270 題型 1-2-24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97律師第4題】 ‧1-277 題型 1-2-25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1-282 題型 1-2-26 承攬人之強制意定性抵押權【99四等書記官第3題】 ‧1-285 題型 1-2-27 區分所有建物與承攬人之強制意定抵押權【筆者自擬】 ‧1-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