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遺贈與贈與
作者:林秀雄, 黃詩淳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7/01
ISBN:9789575111328
內容簡介
身分法之贈與爭議,較一般贈與更受矚目。除了夫妻間贈與以及特種贈與外,遺贈的性質與一般贈與有何不同?遺贈與死因贈與是否一樣?死因贈與得否撤回?另外在繼承開始時,夫妻間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特種贈與的歸扣以及遺贈間的交付與計算又應該如何操作?本書蒐集上開相關議題,使讀者能全面掌握並釐清重要觀念。
目錄
【遺贈與死因贈與】
.遺贈之意義與要件/林秀雄/3
.遺贈之種類及遺贈之承認與拋棄/林秀雄/18
.附負擔遺贈/林秀雄/38
.遺贈物上代位之推定/林秀雄/50
.酌給遺產與交付遺贈之順序/林秀雄/55
.繼承受益與遺贈之差異/黃詩淳/62
.遺產保證債務與遺產贈與第三人/吳煜宗/68
.遺贈與指定應繼分侵害特留分之扣減/戴東雄/73
.死因贈與之撤回/林秀雄/87
【夫妻間贈與與特種贈與】
.婚約贈與物之返還/林秀雄/95
.自由處分金與夫妻間贈與/吳煜宗/100
.夫妻間附負擔之贈與/吳煜宗/105
.夫妻間財產給與的特殊性/劉昭辰/110
.非歸扣對象的特種贈與/吳煜宗/142
.生前兩年內之普通贈與及繼承債務之清償順序/戴東雄/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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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稅法各論(下)(修訂二版)
作者:陳清秀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9/09/00
ISBN:9789575111922
內容簡介
一、對於財產稅法、交易稅法、特別消費稅法以及關稅法等進行理論體系分析探討,可使讀者理解各項稅法的基本概念以及其背後之基本法理,並培養讀者解決稅法問題之能力。
二、可作為大學講授稅法教科書,亦可供法官、律師以及實務界人士辦案之參考,並可作為準備國家考試稅法科目之參考用書,具有理論及實用價值。
目錄
二版序
序 言
第一篇 財產稅
第一章 遺產稅
壹、前 言/3
貳、遺產稅之性質與課稅正當性依據/4
參、稅捐主體/9
肆、稅捐客體/17
伍、稅捐債務之發生/21
陸、稅基計算/21
柒、稅 率/44
捌、重複課稅之排除/46
玖、減免優惠/50
拾、租稅規避之防止/52
拾壹、稽徵程序/53
拾貳、罰 則/61
拾參、未來稅制改革方向/62
第二章 贈與稅
壹、前 言/64
貳、課稅正當性/65
參、贈與稅之課稅要件/67
肆、稅捐債務之發生/108
伍、稽徵程序/111
陸、罰 則/115
第三章 房屋稅
壹、前 言/116
貳、房屋稅作為財產稅之正當性依據/116
參、房屋稅的收入性質及其課稅立法權/119
肆、稅捐主體:納稅義務人/120
伍、課稅客體/124
陸、稅 基/126
柒、稅 率/142
捌、減 免/148
玖、稅捐稽徵程序/151
拾、罰 則/156
第四章 地價稅
壹、概 說/157
貳、課稅正當性/158
參、課稅規範依據/169
肆、課稅要件/171
陸、稽徵程序/198
柒、罰 則/203
捌、結 語/204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稅
壹、概 說/205
貳、課稅正當性/205
參、課稅要件/208
肆、稽徵程序/244
伍、罰 則/256
第二篇 交易稅
第六章 契 稅
壹、概 說/261
貳、契稅課稅之正當性/261
參、契稅之課稅要件/262
肆、稽徵程序/276
伍、罰 則/281
第七章 印花稅
壹、概 說/282
貳、課稅要件/283
參、稅捐債務之發生及變更/299
肆、稽徵程序/301
伍、罰 則/303
第八章 證券交易稅
壹、前 言/305
貳、課稅正當性及其法律性質/307
參、課稅要件/312
肆、稅捐債務之發生/322
伍、稽徵程序/324
陸、罰 則/327
第九章 期貨交易稅
壹、前 言/329
貳、課稅正當性與法律性質/330
參、課稅要件/332
肆、稽徵程序/341
伍、罰 則/344
第十章 使用牌照稅
壹、概 說/345
貳、法律性質/346
參、使用牌照稅與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區別/347
肆、課稅要件/348
伍、稽徵程序/360
陸、罰 則/363
第三篇 特別消費說
第十一章 貨物稅
壹、概 說/375
貳、貨物稅之性質/375
參、課稅要件/377
肆、免稅與退稅/388
伍、稽徵程序/392
陸、罰 則/394
第十二章 菸酒稅
壹、概 說/398
貳、課稅正當性依據/399
參、課稅要件/401
肆、稅捐債務發生時點/407
伍、免稅與退稅/408
陸、菸稅之課稅爭議/408
柒、稽徵程序/411
捌、罰 則/412
玖、稅款收入專款專用/414
拾、健康福利捐/414
第十三章 娛樂稅
壹、概 說/416
貳、課稅正當性/417
參、課稅要件/418
肆、稅 基/422
伍、稅 率/425
陸、稅捐減免/429
柒、稅捐債務之發生/431
捌、稽徵程序/432
玖、娛樂票之發給/433
拾、課稅處分/433
拾壹、罰 則/434
第四篇 關 稅
第十四章 關 稅
壹、前 言/439
貳、課稅正當性/440
參、關稅之法律性質/442
肆、關稅課徵之規範依據/443
伍、課稅要件/448
陸、稅捐債務之發生/472
柒、稽徵程序/473
捌、特別關稅/489
玖、罰 則/490
拾、執 行/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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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與管制之補償: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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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與管制之補償:理論與實務
ISBN13:9789575113452
出版社:元照
作者:張永健
裝訂/頁數:平裝/352頁
規格:21cm*14.8cm*1.6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0/06/01
中國圖書分類:土地所有權
內容簡介
本書運用法釋義學、法經濟分析、法實證研究等方法,探究臺灣的土地徵收與管制的補償問題。本書內容橫跨過去一甲子中,臺灣的三種土地徵收補償體制:1954至1977年的事前地主自報地價體制;1977至2012年的事前政府估價體制;2012年以後的事後政府估價體制。土地徵收補償之經濟理論、憲法解釋、立法解釋、估價實踐、行政訴願、司法爭訟,本書皆有完整剖析。從既成道路到公共設施保留地,各種土地財產權的管制層出不窮,其合憲性也是多號大法官解釋的爭點。本書提出精細、可操作的理論,探討何謂財產權社會義務、特別犧牲,並建構損失補償請求權。
聯合推薦(依姓名筆畫排列)
李念祖/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永健成熟地運用實證法學,特別是經濟分析的視角,嘗試探索如何求得補償的公平實現,並不是傳統法學所熟悉的門徑,所開拓的場域,也就特別令人驚艷。書中對於多則重要大法官的解釋深具新意,讀來悠然神往,足見功力。
林子儀/前司法院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永健利用法律經濟分析、法學實證研究等研究方法,檢討分析土地徵收補償與財產權特別犧牲之基本問題,主題連貫,論述新穎,見解獨到。不僅豐富國內法學研究的內涵,對於司法實務及從事相關研究者,亦有相當的參考價值。
湯德宗/前司法院大法官、東吳大學王紹堉先生講座教授
本書由憲法解釋與法律經濟分析理論出發,靈活運用法學、經濟學與統計學方法,針對錯綜複雜、爭論不休的徵收補償問題,作了深刻而務實的分析,堪稱張永健博士一鳴驚人之作。
葉俊榮/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徵收補償內含個人財產權保障與政府推動公共效益的緊張關係,充分反應正義與效率以及公與私的分野與磨合。本書超越了傳統的概念與要件探討,左從歷史實證,右從經濟理性切入,提出徵收補償法學的新視野,為新時代法學立下標竿。本次改版新增的十萬字財產權特別犧牲理論,發既有文獻所未見,值得讀者細細品味。
目錄
推薦序/李念祖
自序
上版序
凡例說明
第一章 導論
壹、前言/1
貳、四種典型徵收補償法制/7
參、各章論點鳥瞰/12
.第一部分 理論基礎
第二章 經濟理論:有效率的徵收補償標準
壹、五種補償標準/20
貳、四大關鍵考量/23
第三章 憲法規範:損失與補償相當原則
壹、公正補償條款的漫漫長路/28
貳、補償與損失相當原則/37
參、被徵收人之損失/41
.第二部分 鑑往知來
第四章 歷史考察:臺灣1954年至1977年徵收補償體制之實證研究
壹、孫中山的民生主義思想,與其外國追隨者/48
貳、1954年到1977年的徵收補償法制/50
參、實證研究/52
第五章 立法實踐:2000年至2009年徵收補償體制之實證研究
壹、舊土地徵收條例之法律解釋/60
貳、徵收補償之實證研究:2000年至2009年/71
參、補償與損失不相當/82
第六章 行政自省:徵收補償訴願案件之實證研究與政策建議
壹、訴願會寬鬆審查徵收補償數額/92
貳、徵收補償訴願實務之反省/110
參、小結/120
第七章 司法監督:最高行政法院徵收補償判決之反省
壹、公告土地現值與加成補償,當然為合理補償?/121
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只需用來「參考」?/125
參、公告土地現值是一般處分?/126
肆、加成補償成數之定性/134
伍、行政法院應尊重地價評議委員會對地價之評定?/136
陸、加成補償成數不能依個案決定?/140
柒、逕為裁判,還是發回原處分機關?/142
捌、小結/144
.第三部分 檢視當下
第八章 舊曲新唱:漸露曙光的第三波改革?
壹、修法經過/149
貳、條文解釋與檢討/156
參、協議價購/160
肆、土地徵收補償/167
伍、以實價算市價/179
陸、結論/186
.第四部分 特別犧牲
第九章 財產權社會義務理論
壹、一般限制/193
貳、特設限制/204
參、結論/208
第十章 財產權特別犧牲理論
壹、大法官解釋揭示之財產權重大限制理論/216
貳、計算補償額/227
參、界定與證立不補償至為輕微之損害/236
肆、結論/240
第十一章 補償請求理論
壹、釋字第747號和第400號解釋的不同射程與緊張關係/245
貳、財產權特別犧牲補償之新一般理論/250
參、既成道路之補償救濟/263
肆、結論/283
第十二章 論理總結/291
參考文獻/293
索引/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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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系列名:企業法律
ISBN13:9789575117757
出版社:元照
作者:許献進
裝訂/頁數:軟精/152頁
規格:21.5cm*15.4cm*0.8cm (高/寬/厚)
版次:1
出版日:2022/07/01
中國圖書分類:都市計畫;區域計畫
內容簡介
都市更新條例涉及許多相關領域知識,包括法律、建築、地政及估價等,而法律部分則涉及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頗多,更同時兼具公法及私法領域專業,與一般傳統之法律科目並不相同。本書首先以「導讀」介紹都市更新條例常見的名詞及程序,讓法律人、都更從業人或一般民眾可以短時間即瞭解都市更新條例之名詞及程序梗概,再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法條之順序,分成「更新地區之劃定」、「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更新事業實施方式」及「附論」四章,分析都市更新條例之內容,並提出部分重要法條之實務上爭點,佐以行政機關之解釋或法院之判決,以資讀者參酌。
目錄
推薦序/潘維大
推薦序/李彥良
自序
作者簡介
導 讀/1
第一章 更新地區之劃定
第一節 劃定更新地區/8
第一項 一般劃定/8
第二項 優先劃定/11
第三項 迅行劃定/12
第四項 策略性劃定/13
第二節 民間提議劃定/14
第三節 更新單元之劃定及爭議/14
第二章 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
第一節 實施模式/19
第一項 委託實施/19
第二項 自組更新團體/22
◎實務問題/27
第二節 更新事業概要/31
第一項 自辦公聽會/31
第二項 擬具事業概要/32
第三項 取得事業概要同意書/34
第四項 事業概要申請核准/36
第五項 審議結果通知及公告核准/37
◎實務問題/38
第三節 更新事業計畫/41
第一項 自辦公聽會/43
第二項 調查測量/44
第三項 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45
第四項 取得事業計畫同意書/47
第五項 更新事業計畫報核/55
第六項 公開展覽及公辦公聽會/57
第七項 幹事會審查/57
第八項 聽證會/58
第九項 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59
第十項 更新事業計畫核定/60
第十一項 專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修正」/60
◎實務問題/71
第三章 更新事業實施方式
第一節 協議合建/94
第二節 權利變換/95
第一項 擬訂權利變換計畫/96
第二項 專業估價者委任/100
第三項 權利變換意願調查及權利變換關係人之處理原則/102
第四項 更新前、後之權利價值評估/106
第五項 自辦公聽會及申請分配位置/108
第六項 超額選配之合法性/110
第七項 公開展覽、公辦公聽會及聽證/111
第八項 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112
第九項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之效力/113
◎實務問題/114
第四章 附 論
第一節 營業稅/121
第二節 代為拆除/124
第一項 代為拆除程序/124
第二項 實務上常見爭議/127
第三節 釐 正/131
第一項 釐正程序/131
第二項 釐正相關問題/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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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導讀
一、我適合看這本書嗎?
本書撰寫之內容,適用於所有「證券交易法」相關考試,其中又以下列考試為主:
㈠各校考試(包含大學部、法研所)
㈡司法官、律師考試
㈢高考三級、司特三等、調特三等、地特三等
因此,在爭點的選擇、觀念的編排以及題目的蒐集上,多是圍繞著此三類考試。不過,證交法之考試重點其實具有類似性,欲參加其他證交法考試之讀者,可以先瀏覽該考試近年考古題之考點,再對照本書收錄之爭點,進行針對性的閱讀。
二、我可以如何使用這本書?
㈠本書適合作為打底書
本書雖定位為「爭點書」,然而本質上係將證交法考試上重要的體系概念,以爭點的方式包裝,並一步步向讀者介紹,因此讀者可以放心的將本書作為打底書使用。以爭點模式來呈現,而非如同教科書的理由在於,筆者可以透過「爭點」把該章節中最重要的問題突顯出來,使得讀者可以透過「爭點」掌握「考點」;惟其他介紹性質的體系架構,在考試上仍有可能命題,閱讀時須稍加留意。
㈡與其他書籍之搭配
1.教科書
本書之內容絕大部分皆有學說、實務見解作為支持,部分內容則搭配筆者個人淺見。考試時應以學說、實務意見為本,以個人見解進一步發展,此時筆者之意見或許可以作為參考,豐富答題素材。由於本書力求簡明,將龐雜的體系概念濃縮為爭點內容,讀者閱讀時如有疑惑,或是想進一步了解,此時可以回歸教科書尋找學者完整的說明。
2.解題書
本書為「爭點」體系書,並於每章結束都附有練習題目,包括至少一題的「詳解」、至少一題的「答題要點」,以及至少一題的「自己動手Try」。若讀者詳實完成練習,則每一章至少有三題的練習機會。若讀者想要更全面地練習證交法之所有考題,建議搭配市面上的解題書作進一步的練習,或是將解題書的內容與本書相對照,找出適合自己的答題深度!
✦核心特色
證之道,真想讀?爭有Way,真好讀!
向楊老師與吉霸老師聯手推出的曠世鉅作《證券交易法爭有Way》終於在廣大讀者們的千呼萬喚下改版啦~
爭點?體系?通通有!
申論?解題?全都要!
一試?法條?不能少!
✧爭點
以問句形式拋磚引玉,引導讀者獨立思考,進而培養考生的問題意識!
✧體系
不同於一般結構鬆散的爭點整理書,本書以體系為主軸、爭點為核心,見樹又見林!
✧申論、解題
輸入了豐富的爭點與體系知識,當然也要練習如何寫題輸出!每個章節至少1題的完整示範,加上至少2題的例題練習,教你運用所學,化輸入為輸出!
✧一試、法條
必讀法條去蕪存菁,必背表格化繁為簡,《附錄:一試爭好讀》助你迎戰考場Boss,通關國考Online,迎接Whole New Life!
✦必買原因
「爭點」只欠這一味,國考上榜 on the way!
想要打好基礎的初學者、本科為非法律系之考生
想要強化基礎的勇者、本科為法律系之考生
想要爭點、體系、解題一步到way的一本書主義者
想要報考司律、法研所、高考三級、各類特考三等的你
千萬別錯過《證券交易法爭有Way》!
透過本書的「問答式爭點+體系」強化基礎,建立屬於自己的體系架構
善用「Tips」與「作者馬後炮」掌握較容易出成考題的重要概念
搭配「題目練習」與「自己動手try」輔佐學習、融會貫通
利用「研深爭點」培養深層思考能力、挑戰自我
就讓《證券交易法爭有Way》助你越讀越對way吧~
【目錄】
讀者一定要知道的本書特色 1
作者不負責任的證交法學習指南 5
作者超貼心的相關法規、機構整理 7
Chapter 1 證交法之基本概念
爭點1-1 證交法之立法目的為何? 1-3
一、保障投資人:主要目的
二、發展國民經濟:次要目的
爭點1-2 證交法之規範對象、範圍為何?證交法與公司法之關係? 1-4
一、證交法之主要規範對象
二、證交法之規範範圍
三、學者評析
爭點1-3 公開原則是什麼?證交法之規範藍圖? 1-6
一、公開原則
二、證交法之規範藍圖
爭點1-4 現行法有價證券之範圍? 1-8
一、傳統民商法上之有價證券
二、證交法上之有價證券
延深爭點 台灣存託憑證(TDR)是我國的有價證券嗎? 1-14
爭點1-5 投資契約算是有價證券嗎?現行法之規範有何缺失? 1-16
一、投資契約之意義與現行法地位
二、參考美國法下之Howey Test
三、學者評析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爭點2-1 證券市場的基本架構為何? 2-3
一、發行市場(Primary Market)
二、流通市場(Secondary Market)
三、綜合比較
爭點2-2 證交法上的「募集」、「發行」意義為何?可否包含「再次發行」? 2-5
一、募集
二、發行
三、再次發行(又稱「老股承銷」)
四、學者評析
五、綜合比較
爭點2-3 現行有價證券之審查原則為何?證交法第22條「申報生效」有哪三種情形? 2-13
一、現行有價證券募集、發行之審查原則
二、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三種情形
爭點2-4 私募之基本概念為何?私募之對象與應行程序為何? 2-17
一、私募之基本概念
二、私募之對象與配套
三、私募之應行程序
四、學者評析
爭點2-5 私募得否對不特定人為之?私募之股份可以隨意轉讓嗎? 2-24
一、私募一般性廣告之禁止
二、私募股份轉讓之禁止
爭點2-6 為何公發公司發行新股需要強制股權分散?股權強制分散之政策有何批評? 2-29
一、強制股權分散之基本概念
二、強制股權分散之檢討
Chapter 3 有價證券之買賣
爭點3-1 證券流通市場可分為哪些?創櫃版又是什麼? 3-3
一、公發公司與交易市場
二、證券流通市場之起源
三、我國證券流通市場之發展
四、集中交易市場
五、店頭市場
六、創櫃板之基本概念
爭點3-2 有價證券上市櫃應經哪些流程?主管機關有何監管手段? 3-6
一、集中交易市場
二、店頭市場
爭點3-3 何謂場外交易禁止?有何值得檢討之處? 3-9
一、場外交易禁止
二、違反之效果
三、允許之例外
四、學者評析
爭點3-4 證券商有哪些類型?分別在證券市場上扮演什麼角色? 3-13
一、證券承銷商
二、證券自營商
三、證券經紀商
Chapter 4 公司治理與內部人持股
爭點4-1 現行上市櫃公司之治理模式為何?我國目前又存有哪幾種治理模式? 4-3
一、前言
二、我國之設置現況與現存之三種治理模式
爭點4-2 獨立董事之設置目的與權責為何?獨立董事不獨立會當然解任嗎? 4-6
一、獨立董事之概念
二、獨立董事不獨立會當然解任嗎?
爭點4-3 審計委員會之設置目的為何?有哪些重要規定?學者之評析為何? 4-11
一、審計委員會之概念
二、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三、增訂證交法第14條之5第3項
四、學者評析
爭點4-4 個別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之權限是否競合?雙胞股東會問題如何解決? 4-18
一、問題意識
二、權限重疊誰優先──以雙胞股東會為例
延深爭點 新法下董事代表訴訟有何問題? 4-24
爭點4-5 薪酬委員會之設置目的為何?對我國薪酬決定有何影響? 4-26
一、薪酬委員會之概念
二、我國薪酬法制之變革
三、學者評析
爭點4-6 為什麼要求董監有最低持股比率?未達到時應如何處理? 4-31
一、前言
二、董監最低持股要求
三、未達要求時之處理
四、學者評析
爭點4-7 為什麼要限制內部人、大股東持股轉讓?其持股又受到如何之管制? 4-34
一、前言
二、限制內部人、大股東持股轉讓之立法目的
三、內部人、大股東之持股限制
四、學者評析
Chapter 5 公發公司之管理
爭點5-1 證交法上對於股東會有何特別規範? 5-3
一、股東會之召集與通知
二、特定議案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三、董監事期滿不改選之處理
四、書面或電子投票
爭點5-2 何謂委託書制度?運作上有何限制或要求? 5-8
一、委託書之概念
二、委託之態樣
三、價購委託書之禁止
四、學者評析
爭點5-3 證交法上對於公司會計與庫藏股有何特別規範? 5-15
一、公司會計之特別規定
二、公司庫藏股之特別規定
爭點5-4 法人股東代表人可否同時當選董事與監察人?違反之效果為何? 5-21
一、前言
二、擴張適用:具控制從屬關係之母子公司
三、違法同時當選董事與監察人之處理
爭點5-5 證交法淡化董監之家族色彩有何規定?董事若因解任人數不足時如何處理? 5-26
一、淡化家族色彩之規定
二、董事解任致人數不足時之處理
延深爭點 公發公司得否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 5-29
Chapter 6 股份公開收購之管理
爭點6-1 關於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有哪些規定?「大同案」中對股權申報之闡釋為何? 6-3
一、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
二、企業併購法之特別規定
三、從「大同案」看企業併購法第27條與證交法第43條之1
爭點6-2 何謂公開收購?何時應採強制公開收購?現行規範是否違憲? 6-8
一、公開收購
二、強制公開收購
三、強制公開收購授權子法規定是否違憲?──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爭點6-3 公開收購有何其他重要規定? 6-13
一、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告並提出收購能力證明
二、不利條件變更禁止
三、他途收購禁止
四、損害賠償
五、審議委員會與強化資訊揭露
六、隨時撤銷應賣
七、收購數量不足或超過預定數量之處理
八、例外停止公開收購
九、持股過半之股東會召集權限
Chapter 7 公開原則與其民事責任
爭點7-1 證交法第20條第1項證券詐欺之適用範圍為何?責任要件為何? 7-3
一、前言
二、規範目的
三、適用範圍
四、責任性質
五、責任要件
爭點7-2 何謂公開說明書?哪些常見的文件屬之?誰有義務提出或交付? 7-14
一、規範目的
二、常見之說明書與應提出之情形
三、公開說明書之交付與責任要件
爭點7-3 證交法第32條公開說明書不實之適用範圍為何?責任要件為何? 7-18
一、規範目的
二、責任要件
爭點7-4 何謂財務預測?若內容錯誤有何責任? 7-26
一、財務預測(forward-looking statement)之內涵
二、財務預測可能之責任
三、不實之財務預測是否具有重大性而屬主要內容?
四、財務預測之更正與更新
爭點7-5 何謂財務報告?哪些文件應繼續公開? 7-29
一、繼續公開之內涵
二、公司於運作過程中應繼續公開之文件
爭點7-6 證交法第20條第2項、第20條之1資訊不實之客觀要件為何?主觀要件為何? 7-32
一、前言
二、規範目的
三、責任性質
四、責任要件
爭點7-7 證交法第20條之1資訊不實之責任主體為何?請求權人為何? 7-37
一、責任主體與責任類型
二、請求權人
爭點7-8 公開原則之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有哪些計算方式?如遲未出售是否與有過失? 7-41
一、前言
二、損害賠償之計算
三、出售時機與投資人與有過失?
延深爭點 公開原則之民事責任──損失因果關係如何認定? 7-45
延深爭點 公開原則之民事責任──是否競合?如何競合? 7-49
延深爭點 證交法第20條之1與第32條責任有何差別?立法上是否妥適? 7-53
Chapter 8 短線交易之規範
爭點8-1 短線交易之規範目的為何?關於內線交易之防止有何規範? 8-3
一、短線交易之規範目的
二、證交法上防堵內線交易之規定
爭點8-2 短線交易之主體、標的為何?何謂短線交易之取得、賣出? 8-5
一、短線交易之主體
二、短線交易之標的
三、短線交易之行為態樣
四、短線交易歸入權之行使
延深爭點 對於大股東與其受益所有人應如何行使短線交易之歸入權? 8-11
爭點8-3 短線交易之具體歸入金額應如何計算? 8-13
一、短線交易之計算原則
二、考試常考變體
Chapter 9 內線交易之規範
爭點9-1 內線交易之保護法益為何?比較法上之發展脈絡為何? 9-3
一、內線交易之保護法益
二、比較法上之發展脈絡
三、我國內線交易之保護法益
爭點9-2 要件一:內線交易之責任主體為何? 9-10
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證交§157-1Ⅰ①)
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10%之股東(證交§157-1Ⅰ②)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證交§157-1Ⅰ③)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6個月者(證交§157-1Ⅰ④)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證交§157-1Ⅰ⑤)
六、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證交157-1Ⅶ)
延深爭點 法人或公開收購人可否構成內線交易? 9-20
爭點9-3 要件二:內線交易之規範客體為何?
要件三:內線交易之行為態樣為何? 9-23
一、要件二:交易客體
二、要件三:行為態樣
爭點9-4 要件四:何謂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 9-26
一、重大消息
二、學者評析
延深爭點 影子交易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9-29
爭點9-5 要件五:禁止交易之時點如何認定? 9-30
一、前言
二、消息明確
三、消息公開
爭點9-6 要件六:內線交易之防止是否要求因果關係?非相對應買賣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9-37
一、前言
二、主要爭論:「得知消息」與「進行交易」之間是否應具備因果關係?
三、預定交易計畫抗辯之引入?
四、非相對應買賣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爭點9-7 內線交易之請求權人為何?因果關係如何證明?損害賠償如何計算? 9-41
一、責任主體
二、請求權人
三、交易因果關係
四、損害賠償
Chapter 10 操縱市場之責任
爭點10-1 違約交割行為該處罰嗎?實務見解如何限縮解釋? 10-3
一、要件
二、學者評析
爭點10-2 相對委託與沖洗買賣的異同? 10-6
一、相對委託(matched orders)
二、沖洗買賣(wash sale)
三、相對委託與沖洗買賣的差異
爭點10-3 連續買賣有何要件?有無免責抗辯? 10-11
一、主觀要件
二、客觀要件
三、可能之抗辯
爭點10-4 公布不實財務預測,算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嗎? 10-17
一、主觀要件
二、客觀要件
三、財務預測等軟性資訊如有不實,是否成立本罪?
爭點10-5 操縱市場的概括條款應如何適用? 10-21
一、操縱市場的概括條款
二、實務見解的限縮解釋
Chapter 11 證交法上之刑事責任
爭點11-1 違反初次公開與繼續公開之刑事責任為何? 11-3
一、公開說明書不實
二、證券詐欺
三、資訊不實
爭點11-2 違反內線交易與操縱市場之刑事責任為何? 11-9
一、內線交易
二、操縱市場
爭點11-3 掏空公司資產之刑事責任為何?與公司法之適用如何調和? 11-15
一、前言
二、非常規交易罪
三、特別背信罪
四、競合
Chapter 12 投保中心
爭點12-1 投保中心為投資人遂行訴訟之依據為何?得進行何種類型之訴訟? 12-3
一、當事人適格
二、裁判費之減免
三、投保中心得進行之訴訟類型
爭點12-2 投保中心訴訟的改革方向為何?學者有何建議? 12-8
一、前言
二、我國與美國之團體訴訟差別
三、學者評析
附錄:一試爭好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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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一、架構化繁為簡,重點水落石出
證券交易法學習的最大障礙在於繁雜的條文與錯落的體系架構,本書參考各家學者的體系,將證交法架構化繁為簡為六大章節,將零碎的條文一一體系化,幫助讀者快速上手。作者將考試熱區的重點內容以概念釐清的方式個別強化,並連結到試題內容,強化讀者實戰應用能力,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二、連結學說實務,深化答題內容
證券交易法實務發展深受學說見解影響,開創性的學說與實務見解層出不窮,讀者如能有效將個別爭議的學說實務見解統整,將能有效深化作答內容。本書在特定重要實務議題上,透過觀念釐清或爭點說明,將繁雜的各家見解做清楚的統整,並去蕪存菁,直擊重點,以收實效。
三、收錄最新試題
本書收錄至113年最新司律及114年法研所相關試題,並蒐錄了高考、地方特考、調查局特考、法研所、會計師等最具代表性的重要考題,提供詳實解答,使考生熟悉出題型態,提升應考實力。
【目錄】
第一章 資本市場
一、前言:證券交易法的考試準備
二、資本市場之意義
三、證券交易法簡介
四、證券交易管理原則
五、基本名詞解釋
六、證券市場之國際合作
第二章 有價證券
一、證券交易法上的有價證券
二、有價證券的種類
三、有價證券之募集
四、有價證券的私募
五、有價證券之發行
第三章 公開原則
一、公開原則
二、公司資訊之初次公開:公開說明書
三、公司資訊之繼續公開
四、違反公開原則之民事責任
五、違反公開原則之刑事責任
第四章 公開發行公司之治理
一、緒論
二、股東會
三、董事會及內部人規範
四、股份管理
五、資本維持相關規定
六、公開收購
第五章 證券不法行為
一、緒論
二、操縱市場行為
三、短線交易歸入權
四、內線交易
五、非常規交易與假交易
六、刑事犯罪所得計算
第六章 證券交易所與上市櫃交易
一、意義
二、證交所之功能
三、證交所之設立
四、證券交易原則
五、交割結算基金
六、有價證券之買賣-上市、上櫃、興櫃
第七章 證券商
一、概說
二、證券商之設立
三、營業限制
四、證券承銷商
五、證券自營商
六、證券經紀商
七、綜合證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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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解構鉅細靡遺,作答前先掌握題目關鍵字
4.旁徵博引的豐富答題參考,建構完整的證券交易法體系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認定 ‧1-4
題型 1-1-1 證交法上有價證券
【86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1-6
Try again 【9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8
Try again 【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1-8
題型 1-1-2 投資契約【95會計師第2題】 ‧1-9
Try again 【89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1題】 ‧1-12
Try again 【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1-13
題型 1-1-3 票券【83會計師第4題】 ‧1-13
題型 1-1-4 股條【89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1-16
第二節 募集與發行 ‧1-20
題型 1-2-1 對特定人私募與對不特定人募集之區分
【99公費留學第2題】 ‧1-2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節錄】 ‧1-24
Try again 【100東吳E組第2題】 ‧1-25
Try again 【96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2題】 ‧1-26
Try again 【94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7
題型 1-2-2 「發行」之意義【90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1-27
題型 1-2-3 再次發行【91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1-30
題型 1-2-4 證券發行之管制─申報生效制
【95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1-33
Try again 【94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6
第三節 私募 ‧1-37
題型 1-3-1 私募制度之規定【99東吳E組第1題】 ‧1-37
Try again 【113台大丙組第3題】 ‧1-40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3-2 轉售限制之例外規定【100東吳E組第1題】 ‧1-43
Try again 【93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1-46
Try again 【109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1-48
題型 1-3-3 私募與內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99北大財經法組第6題】 ‧1-49
Try again 【104東吳E組第4題】 ‧1-55
題型 1-3-4 私募與短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55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節錄】 ‧1-60
Chapter 2 公開收購及場外交易之禁止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5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5
Try again 【112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2-9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2-10
題型 2-1-2 公開收購與強制公開收購
【99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2-11
Try again 【96 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3
題型 2-1-3 強制公開收購【96會計師第2題】 ‧2-14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2-17
題型 2-1-4 公開收購之應賣人任意撤銷應賣權
【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2-18
題型 2-1-5 公開收購制度之檢討
【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2-20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24
第二節 場外交易之禁止 ‧2-27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
【109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2-27
題型 2-2-2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2
【101司法官第5題】 ‧2-30
Try again 【104台大法研所丙、辛組第2題】 ‧2-33
Try again 【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2-34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及內部人之管理
第一節 股東會特別規定及董監事資格 ‧3-4
題型 3-1-1 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
【9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3-5
題型 3-1-2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1【102律師第5題】 ‧3-8
Try again 【108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3-12
題型 3-1-3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2【106律師第1題節錄】 ‧3-13
第二節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3-17
題型 3-2-1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1【96台大己組第4題】 ‧3-17
題型 3-2-2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2【107司法官第2題】 ‧3-21
題型 3-2-3 審計委員會職權與決議方式
【99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3-24
Try again 【96公費留學第4題】 ‧3-27
題型 3-2-4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相關問題
【100台大己組第3題】 ‧3-28
題型 3-2-5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程序制度
【113司法官、律師第3題】 ‧3-32
Try again 【112司法官、律師第3題節錄】 ‧3-35
題型 3-2-6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制度檢討
【9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7
Try again 【113台大己組第2題】 ‧3-40
Try again 【110東吳E組第3題】 ‧3-42
Try again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43
題型 3-2-7 報酬委員會【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44
第三節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要求 ‧3-50
題型 3-3-1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規範對象及制度檢討
【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3-50
第四節 內部人轉讓持股 ‧3-54
題型 3-4-1 轉讓股權之限制─轉讓對象之特定人範圍
【98東吳E組第1題】 ‧3-54
Try again 【93會計師第4題】 ‧3-57
題型 3-4-2 受益所有人【94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4題】 ‧3-58
Try again 【100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3-59
第五節 公積之特別規定 ‧3-60
題型 3-5-1 證交法上公積之特別規定
【88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3-60
Try again 【86會計師第3題】 ‧3-62
第六節 委託書制度 ‧3-65
題型 3-6-1 委託書用紙【87會計師第4題節錄】 ‧3-65
題型 3-6-2 委託書之規範目的及制度檢討
【93台大己組第2題】 ‧3-67
Try again 【96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3-72
Try again 【93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73
題型 3-6-3 徵求行為及代理股數之限制【99台大己組第4題】 ‧3-74
第七節 庫藏股 ‧3-78
題型 3-7-1 庫藏股之決議作成及買回限制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8
Try again 【93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3-81
Try again 【93台大己組第4題】 ‧3-82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原則及公開之條件 ‧4-4
題型 4-1-1 資訊揭露制度之要求【98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不實記載之民事責任 ‧4-8
題型 4-2-1 請求權人範圍之認定【110台大丙組第3題】 ‧4-8
Try again 【96東吳E組第3題】 ‧4-14
題型 4-2-2 賠償義務人之範圍【108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16
題型 4-2-3 上市公開說明書之類推適用
【102 北大財經法組第 3 題】 ‧4-21
Try again 【104 司法官第 5 題節錄】 ‧4-27
Try again 【99 東吳 E 組第 2 題】 ‧4-28
第三節 繼續公開 ‧4-30
題型 4-3-1 繼續公開內容【98地特三等商業行政第3題】 ‧4-30
題型 4-3-2 大量取得股權申報制度【96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33
第四節 資訊不實之民事賠償責任 ‧4-36
題型 4-4-1 因果關係認定1【105司法官第5題】 ‧4-36
Try again 【94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4-42
題型 4-4-2 因果關係認定2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3
Try again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6
題型 4-4-3 持有人範圍之認定【97公費留學第2題】 ‧4-48
Try again 【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1
Try again 【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52
題型 4-4-4 資訊不實之賠償義務人及責任類型
【100台大己組第2題】 ‧4-53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7
Try again 【102台大己組第4題】 ‧4-58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9
題型 4-4-5 資訊不實之客體認定1—財務預測
【104律師第4題】 ‧4-63
題型 4-4-6 資訊不實之客體認定2—重大性判斷標準
【111司法官、律師第3題】 ‧4-66
Try again 【112台大丙組第1題】 ‧4-74
題型 4-4-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法官、律師第3題】 ‧4-77
題型 4-4-8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1【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81
題型 4-4-9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2【102司法官第5題】 ‧4-86
題型 4-4-10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3【103東吳E組第1題】 ‧4-92
題型 4-4-11 外國公司之準用【104台大己組第4題】 ‧4-98
Chapter 5 證券市場上公平交易機制
第一節 操縱市場之禁止 ‧5-5
題型 5-1-1 違約不交割【97會計師第2題】 ‧5-6
題型 5-1-2 沖洗買賣【96公費留學第3題】 ‧5-10
題型 5-1-3 連續交易─ 主觀意圖認定1:誘使他人買賣
之意圖【9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14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9
題型 5-1-4 連續交易─主觀意圖2:基於其他理由之抗
辯及民事損害賠償要件【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0
Try again 【97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7
題型 5-1-5 連續交易─客觀要件「高價買入、低價賣出」
之認定【98公費留學第2題】 ‧5-30
題型 5-1-6 連續交易─整合題【103律師第5題】 ‧5-32
題型 5-1-7 散布流言【84委任升等證券管理第3題節錄】 ‧5-36
題型 5-1-8 操縱市場制度之檢討【105台大己組第3題】 ‧5-39
第二節 短線交易之禁止 ‧5-44
題型 5-2-1 短線交易之立法目的與主體
【98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5-44
題型 5-2-2 「取得」行為之認定1【99台大己組第3題】 ‧5-47
題型 5-2-3 「取得」行為之認定2【9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3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5-57
題型 5-2-4 受益所有人之準用【10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9
Try again 【105律師第4題】 ‧5-66
題型 5-2-5 歸入權計算—基本型【97東吳E組第2題】 ‧5-68
題型 5-2-6 歸入權計算—進階型【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75
第三節 內線交易之禁止 ‧5-80
題型 5-3-1 行為主體1—內部人【99會計師第2題】 ‧5-81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83
題型 5-3-2 行為主體2—基於職業獲悉消息之人
【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85
題型 5-3-3 行為主體3—間接消息受領人(遠端消息受領人)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91
Try again 【111台大丙組第3題】 ‧5-96
Try again 【107台大己組第3題】 ‧5-98
Try again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00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02
題型 5-3-4 行為主體4—間接消息受領人(消息傳遞理論)
【106律師第1題節錄】 ‧5-102
Try again 【103台大己組第3題】 ‧5-105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06
Try again 【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5-107
Try again 【98東吳E組第4題】 ‧5-109
Try again 【92台大己組第3題】 ‧5-110
Try again 【99司法預試第5題】 ‧5-111
Try again 【9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2
Try again 【91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12
Try again 【86高考二級金融法組第4題】 ‧5-112
題型 5-3-5 行為主體5—法人【101台大己組第2題】 ‧5-113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5-118
題型 5-3-6 重大消息之認定【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9
題型 5-3-7 「影響該證券之市場供求」—政府重大政策
【96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5-125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7
Try again 【95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28
題型 5-3-8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1【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9
題型 5-3-9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2【100律師第5題】 ‧5-135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40
題型 5-3-10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3【107律師第2題】 ‧5-142
Try again 【100東吳E組第3題】 ‧5-145
Try again 【99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46
Try again 【98台大己組第4題】 ‧5-148
題型 5-3-11 公開方式及時點【108 司律第 2 題】 ‧5-150
Try again 【96 台大己組第 3 題節錄】 ‧5-155
題型 5-3-12 非自行性買賣及無獲利之抗辯
【89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56
Try again 【100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58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5-159
題型 5-3-13 預定之交易計畫抗辯1【109台大辛組第3題】 ‧5-159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64
Try again 【9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64
Try again 【98公費留學第1題】 ‧5-164
題型 5-3-14 預定之交易計畫抗辯2【101律師第5題】 ‧5-165
Try again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69
題型 5-3-15 民事損害賠償之計算【83會計師第3題】 ‧5-170
題型 5-3-16 刑事犯罪所得加重處罰條件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173
Try again 【104 政大財經法組第 2 題】 ‧5-175
Try again 【108 北大財經法組第 3 題】 ‧5-179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180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台大己組第3題】 ‧5-180
Try again 【112台大己組第3題】 ‧5-185
第五節 證交法上民、刑事責任之整合題型 ‧5-189
題型 5-5-1 不法行為認定1【106司法官第1題】 ‧5-189
題型 5-5-2 不法行為認定2【9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95
題型 5-5-3 不法行為認定3【93台大己組第3題】 ‧5-198
題型 5-5-4 不法行為認定4【97台大己組第4題】 ‧5-202
題型 5-5-5 不法行為認定5【98台大己組第3題】 ‧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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