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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兼論政府採購法(5版) 作者:謝哲勝、李金松 出版社:翰蘆 出版日期:2023/07/00 ISBN:9786269738632 內容簡介 基於市面上對工程實務的疑難雜症,本書為解釋工程契約的法源依據及實務操作,並為增補工程會的相關見解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的規定,使內容更契合實務,符合讀者需求,而有今第五版的誕生。 本書著者具有豐富實務經驗,在工程實務領域深耕多年,擁有最全面的理論與見解。詳細完整的釋義相關法律,層層遞進。讀者閱讀此書,將可適用於各種考試範圍,包括高考、地方特考、司法人員考試、鐵路人員考試、郵政升資考試等。 本書從工程實務的基礎流程、法源、定型化契約等談起,深入至費用給付、業主及承包商的責任歸屬、工作物瑕疵、違約與求償探討,鉅細靡遺,是為一本實用、實際的工具書。 目錄 第一章、工程契約概論 壹、工程契約的意義 一、營建工程的意義 二、公共工程契約的意義 三、工程主管機關制定「工程契約範本」的趨勢 貳、公共工程契約的締結流程 一、規劃設計階段 二、工程招標、決標及簽約 三、公共工程契約的主要組成 參、公共工程契約的成立 一、當事人 二、要約(投標)及承諾(決標)的一致 三、公共工程契約的(非)必要之點及補正 肆、公共工程契約的性質 一、公共工程契約的法律性質 二、公共(營建)工程契約的特性 伍、公共工程契約的種類 一、總價承包(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式契約 二、單價承包(依實際施作或供應的項目及數量結算)式契約 三、成本加酬金式契約 四、統包式契約 第二章、工程契約的法源及解釋 壹、法源 一、法律-採購法在公共工程契約的適用 二、國際條約及協定 三、習慣及採購契約要項的效力 四、法理 貳、契約的解釋 一、當事人真意解釋原則 二、客觀解釋原則 三、對擬定契約者不利益解釋原則 四、嚴格解釋原則 五、營建工程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 六、營建工程契約疑義解釋權歸屬 參、風險管理、法律的經濟分析與優勢風險承擔人理論 一、風險概論 二、風險的管理 三、法律的經濟分析 四、優勢風險承擔人 第三章、給付不能 壹、給付不能的意義 一、給付不能 二、暫時不能與給付不能 貳、歸責事由責任類型 一、故意責任 二、過失責任 三、事變責任 參、不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二、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 肆、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陸、給付不能與辦理契約變更 第四章、工作物毀損滅失的危險負擔與驗收 壹、危險負擔的意義 一、債編買賣節的危險負擔 二、債編承攬節特別規定的危險負擔 貳、危險負擔的移轉時點 一、「工作完成時」或「驗收完成時」 二、法院實務見解 參、危險負擔的標的 一、契約工作範圍「內」的工作或材料的毀損滅失 二、契約工作範圍「外」的工作或材料的毀損滅失 肆、危險負擔的效力 一、喪失報酬及估驗付款請求權 二、重作義務 伍、危險負擔與驗收的關係 一、公共工程驗收的意義與法律性質 二、工程尚未驗收業主先行使用 三、業主負有受領(驗收)工作物的義務 四、承包商拒絕配合驗收 五、驗收期間工作物毀損滅失 陸、業主提供材料的危險負擔 一、材料於施工前毀損滅失 二、材料於施工後毀損滅失 三、不規則承攬業主供給材料的危險負擔 四、業主提供材料的瑕疵造成工作物毀損滅失 第五章、給付遲延及工程遲延 壹、給付遲延與工程遲延的意義 貳、工期及逾期日數的計算 一、工程開工 二、工程竣工 三、工期的計算方式及不計工期事項 四、工程遲延日數的計算 五、工程要徑與遲延的因果關係 參、不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一、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 二、可歸責於業主 三、趕工 肆、可歸責於承包商的事由 一、民法債編的規定 二、第三人的違約行為 三、驗收後的付款條件 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 陸、關連廠商的遲延 一、關連廠商的遲延的意義 二、關連廠商的遲延的賠償問題 柒、業主給付工程款遲延 一、工程報竣工後業主的驗收付款義務 二、業主的估驗、付款義務及給付遲延責任 三、廠商工程已報竣工原則上仍然可以申請估驗 四、機關得暫停給付估驗計價款事由 捌、國際間工程實務做法 一、可原諒的遲延 二、不可原諒的遲延 三、可補償的遲延   第六章、工程契約的不完全給付 壹、不完全給付的意義與要件 一、不完全給付的意義 二、不完全給付的要件 貳、不完全給付類型 一、瑕疵給付 二、加害給付 參、瑕疵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 肆、附隨義務 一、附隨義務概說 二、營建工程契約附隨義務的類型 伍、停工 一、可歸責於業主的原因而停工 二、可歸責於承包商的原因而停工 三、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停工 四、因可歸責於關連廠商的事由而停工 第七章、工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及保固責任 壹、承包商的工作無瑕疵義務及責任擔保範圍 貳、瑕疵擔保的責任主體 參、瑕疵擔保的責任要件及保固範圍 一、瑕疵擔保責任屬無過失責任 二、瑕疵擔保責任的排除 三、工程材料、施工圖事先的審查、認可或核准 四、容許誤差與瑕疵 五、保固責任的範圍 肆、瑕疵擔保的期間 一、民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瑕疵擔保的期間 二、瑕疵擔保期間的起算時點 三、瑕疵擔保期間的特約加長或減短及不計入期間 四、銀行書面連帶保證繳交保固保證金的有效期 伍、瑕疵擔保的法律效果 一、瑕疵修補請求權 二、瑕疵預防請求權 三、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 四、報酬減少請求權與減價收受 五、契約解除權 六、損害賠償請求權 七、業主與承包商的同時履行抗辯權 陸、營建工程的保固保證金 一、保固保證金 二、保留款 第八章、工程違約金 壹、違約金及工程違約金的意義與種類 一、違約金的意義 二、工程違約金的種類 貳、工程違約金的計算 參、工程違約金的扣繳 一、工程逾期違約金由工程款中扣繳 二、分段完工違約金的扣繳 三、未完工前已確定的工程遲延違約金的扣繳 四、解除或終止契約後工程違約金的扣繳 五、承包商應付的違約金不宜直接由履約保證金中扣抵 肆、工程違約金的限制與酌減 一、一部履行及分段完工的酌減 二、違約金過高 三、減價收受與違約金的差異及是否有酌減的問題 四、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違約金金額之限制及排除所失利益損害賠償責任 五、工程趕工時逾期違約金的計算 六、業主於驗收時不為保留的效果 第九章、工程契約的解除與終止 壹、解除契約與終止契約的意義 貳、行使解除或終止契約的慎重性 參、法定解除或終止契約 一、民法規定解除契約事由 二、民法規定終止契約事由 三、政府採購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契約事由 肆、約定解除或終止契約 一、承包商違約的解除或終止契約 二、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的解除或終止契約 三、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或終止契約 伍、全部或部分解除(或終止)契約 陸、解除或終止契約的程序及解除權與終止權的消滅 一、解除或終止契約前的催告改善 二、解除權及終止權的行使方式 三、解除權與終止權的消滅 四、解除或終止契約後處置的應注意事項 柒、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的效力 一、解除契約後的回復原狀 二、損害賠償 第十章、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實務上的應用 壹、情事變更原則的意義 貳、情事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一、承攬節個別規定的構成要件 二、一般性情事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